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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国智造混合(001880)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 月31日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3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03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80 交易代码 0018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3月 15日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8,661,571.5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积极把 握中国制造业的产业升级、信息化改造带来的投资机 会,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超过业 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自上而下地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流动性指 标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决定股票市场、债券 市场走向的关键因素,如对股票市场影响较大的市场 流动性水平和市场波动水平等;对债券市场走势具有 重大影响的未来利率变动趋势和债券的需求等。在资 本市场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参考基金流动性 要求,以使基金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在股票、债券及短 期金融工具中实现最佳匹配。 本基金界定的中国智造主题相关公司指受益于信息化 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造传统工业, 或依托新技术崛起的新兴制造业企业。本基金将在中 国智造的定义内选择具有核心技术、高附加值产品、 创新研发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公司,以及向上述 行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公司进行组合构建。细化到行 业分类上,本基金投资的行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服 务、信息设备、机械设备、交运设备、计算机、医疗 器械、公用事业、金属非金属新材料等。 业绩比较基准 55%×中证工业 4.0 指数收益率+45%×中债综合财富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 中等收益的基金产品。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3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车君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2398233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hejun@cc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c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3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3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7年12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866,592.30 本期利润 6,318,919.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4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1,312,169.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7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 字。


③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 15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9% 0.38% -4.53% 0.79% 4.14% -0.41% 过去六个月 1.40% 0.30% 1.13% 0.73% 0.27% -0.4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0% 0.26% -2.52% 0.68% 4.22%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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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中国智造 主题相关公司的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约定。 ③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 15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3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 3月15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3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 15家基金管理公司, 由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4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 、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 、北方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15%)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5%)于 2001 年 12 月 27 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 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 年 5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 股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0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 、北方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 )。 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城久兆中小板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 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城新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盛安稳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久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 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 货币市场基金。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3 页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谭小兵 长城医疗 保健混 合、长城 中国智造 混合基金 的基金经 理 2017 年 3 月 22 日 - 9 年 女,中国籍,工学学士、 管理学硕士。曾就职于联 邦制药(成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4 年进入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 研究员、“长城安心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吴文庆 长城久 恒、长城 双动力、 长城安心 回报、长 城新兴产 业、长城 改革红 利、长城 中国智造 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5 日 2017年 3月 22日 8 年 男,中国籍,上海交通大 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 2010 年进入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 行业研究员,研究部总经 理,“长城品牌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长城消费增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城环保主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城 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城改革红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城 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3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 《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实施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息系统以及人工控制等方法,严格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在投资决 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和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对象库和交易对手库管理制度、投资信息 保密措施,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和完善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度,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分配的原则,保证了交易在各投资 组合间的公平。在风险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内控等相关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 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 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现象。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本基金新发,主要还是在累计安全垫,股票仓位相对较低,维持在 30%左右;其余资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3 页


金均用于固定收益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7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0%,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全球宏观经济企稳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开始由大变强,由保量转向重质,其中制造业转型 升级、消费升级、资产质量提升与价值重估孕育着诸多投资机会。中国资产在全球大类资产配置 中的比例明显偏低,也与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扮演的角色不符。价值资金将从多渠道持续增配 中国资产,随着海外成熟资金的不断涌入,我们正在见证 A股市场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 我们对2018年的市场相对乐观,风格上会忽视传统意义上的大与小,即蓝筹与成长当中的优 质公司都会有机会,主要从两个维度来选择个股,第一个维度是价值体现在于成长的确定性、估 值的吸引力、成长与估值的匹配性等;第二个维度是审视周期需要更长,回避跨界整合,回避流 动性折价。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 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 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基金会计、基 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受 托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 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 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 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债券估值数据服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3 页


务协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流通受 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3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3 页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 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2,511,156.55 结算备付金 921,356.92 存出保证金 72,323.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7,459,318.92 其中:股票投资 57,459,318.9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146,571.08 应收利息 -4,931.3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97.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63,105,992.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3 页


应付证券清算款 517,045.82 应付赎回款 391,224.4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2,224.28 应付托管费 35,370.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27,724.7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10,233.56 负债合计 1,793,823.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8,661,571.56 未分配利润 2,650,59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312,169.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3,105,992.72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17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8,661,571.56 份。 2) 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生效。本基金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 2017 年 3 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 31日止。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财务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3月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 3月 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2,392,200.92 1.利息收入 8,030,066.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06,579.15 债券利息收入 2,713,810.0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809,676.8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78,544.3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48,565.8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3 页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29,978.4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52,327.3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831,263.21 减:二、费用 6,073,281.25 1.管理人报酬 3,901,208.83 2.托管费 650,201.4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294,975.7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26,895.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318,919.6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18,919.67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生效。本基金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 2017 年 3 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 31日止。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财务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3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3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22,346,193.39 - 722,346,193.3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6,318,919.67 6,318,919.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563,684,621.83 -3,668,322.09 -567,352,943.9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96,213.82 25,008.60 3,121,222.42 2.基金赎回款 -566,780,835.65 -3,693,330.69 -570,474,166.3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3 页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8,661,571.56 2,650,597.58 161,312,169.14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生效。本基金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 2017 年 3 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 31日止。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财务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何伟______














______熊科金______














____赵永强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62 号文“关于准予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以及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6]2958 号文“关于长城中国智 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的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2月 16日至 2017年 3 月 10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737541_H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 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 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本金)为人民币722,030,568.71 元, 在首次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 息为人民币 315,624.68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722,346,193.39 元,折合 722,346,193.3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 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资产支持证券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3 页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中 国智造主题相关公司的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 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55%×中证工业4.0指数收益率+4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2017年3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唯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 编制期间系自2017年3月 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12月31日止。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3 页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 和衍生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 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 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 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3 页


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3 页


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 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 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3 页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3 页


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 部报告。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 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本基金持 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 相关估值技术变更对本基金2017年 12 月31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及2017年会计期间净损益无影响。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出 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 花税。 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3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5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 年1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 限售股) 、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 、基金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3 页


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自 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 月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 9月 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3 页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3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25,461,837.83 2.93%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3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80,000,000.00 0.42%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3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23,712.83 2.93% 23,712.83 5.54%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券商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 风险基金和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3 页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 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901,208.8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54,339.21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 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50,201.48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于本期末亦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1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本基金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为2017年3月15日,无上年度末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据。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3 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3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82,511,156.55 377,763.89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 2017年 12 月 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300492 山鼎 设计 2017 年 6 月 6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50.78 2018 年 2 月 27 日 41.38 180,000 8,638,679.37 9,140,400.00 - 300156 神雾 环保 2017 年 7 月 17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3.68 2018 年 1 月 17 日 21.74 50,000 1,597,974.34 1,184,000.00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0.00 元,无质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0.00 元,无质押债券。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3 页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2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 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 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7,134,918.92 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0,324,400.00 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 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 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3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7,459,318.92 35.23 其中:股票 57,459,318.92 35.2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3,432,513.47 51.15 8 其他各项资产 22,214,160.33 13.62 9 合计 163,105,992.72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347,510.00 1.46 C 制造业 34,510,438.92 21.3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5,765,160.00 3.5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79,440.00 0.4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147,980.00 1.33 J 金融业 1,895,400.00 1.1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140,400.00 5.67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3 页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72,990.00 0.6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7,459,318.92 35.6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492 山鼎设计 180,000 9,140,400.00 5.67 2 000568 泸州老窖 97,000 6,402,000.00 3.97 3 000963 华东医药 107,000 5,765,160.00 3.57 4 002304 洋河股份 33,700 3,875,500.00 2.40 5 002273 水晶光电 147,000 3,467,730.00 2.15 6 300558 贝达药业 47,000 2,974,630.00 1.84 7 603008 喜临门 158,100 2,923,269.00 1.81 8 002217 合力泰 260,905 2,609,050.00 1.62 9 601336 新华保险 27,000 1,895,400.00 1.17 10 000807 云铝股份 177,000 1,810,710.00 1.1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c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273 水晶光电 19,740,685.30 12.24 2 603368 柳州医药 11,351,792.89 7.04 3 002775 文科园林 10,788,113.48 6.69 4 600019 宝钢股份 10,441,999.38 6.47 5 603005 晶方科技 9,765,666.10 6.05 6 002217 合力泰 9,217,321.88 5.71 7 300492 山鼎设计 9,118,606.00 5.65 8 000932 *ST 华菱 8,597,812.00 5.33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3 页


9 002236 大华股份 7,910,052.10 4.90 10 002456 欧菲科技 7,751,619.00 4.81 11 603589 口子窖 7,591,828.98 4.71 12 002304 洋河股份 7,192,328.01 4.46 13 000568 泸州老窖 6,603,062.37 4.09 14 601988 中国银行 6,187,386.00 3.84 15 300115 长盈精密 6,134,989.00 3.80 16 603008 喜临门 5,989,415.42 3.71 17 000538 云南白药 5,893,304.53 3.65 18 601336 新华保险 5,727,350.00 3.55 19 000963 华东医药 5,693,954.85 3.53 20 000807 云铝股份 5,238,590.12 3.25 21 600466 蓝光发展 5,151,334.56 3.19 22 300545 联得装备 5,082,109.21 3.15 23 603798 康普顿 5,029,865.00 3.12 24 300338 开元股份 4,961,972.02 3.08 25 601288 农业银行 4,765,000.00 2.95 26 000078 海王生物 4,686,926.00 2.91 27 000063 中兴通讯 4,668,942.00 2.89 28 000717 韶钢松山 4,596,230.00 2.85 29 000921 海信科龙 4,250,011.15 2.63 30 000001 平安银行 4,170,900.00 2.59 31 000887 中鼎股份 4,131,492.00 2.56 32 000957 中通客车 4,129,130.00 2.56 33 002384 东山精密 4,122,994.70 2.56 34 601601 中国太保 4,010,444.82 2.49 35 002310 东方园林 3,840,092.96 2.38 36 002019 亿帆医药 3,738,580.10 2.32 37 601390 中国中铁 3,662,958.00 2.27 38 600340 华夏幸福 3,579,737.34 2.22 39 300156 神雾环保 3,515,543.55 2.18 40 300102 乾照光电 3,399,332.00 2.11 41 600887 伊利股份 3,366,131.00 2.09 42 002123 梦网集团 3,290,032.65 2.04 43 300422 博世科 3,271,009.94 2.03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3 页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273 水晶光电 17,226,574.82 10.68 2 603368 柳州医药 11,578,494.60 7.18 3 603005 晶方科技 10,296,013.31 6.38 4 600019 宝钢股份 10,125,908.32 6.28 5 002775 文科园林 9,583,853.23 5.94 6 000932 *ST 华菱 8,969,759.96 5.56 7 002236 大华股份 8,678,022.58 5.38 8 002456 欧菲科技 7,774,857.77 4.82 9 002217 合力泰 6,800,353.26 4.22 10 601988 中国银行 6,219,230.00 3.86 11 000538 云南白药 6,130,482.87 3.80 12 603589 口子窖 6,048,513.50 3.75 13 300115 长盈精密 6,038,556.46 3.74 14 600466 蓝光发展 5,320,259.17 3.30 15 000957 中通客车 5,149,914.00 3.19 16 300545 联得装备 4,800,513.00 2.98 17 000078 海王生物 4,795,683.50 2.97 18 603798 康普顿 4,684,758.00 2.90 19 601288 农业银行 4,680,900.00 2.90 20 000717 韶钢松山 4,353,789.00 2.70 21 000921 海信科龙 4,343,425.00 2.69 22 000887 中鼎股份 4,281,349.00 2.65 23 000001 平安银行 4,234,061.60 2.62 24 300338 开元股份 4,162,275.00 2.58 25 002019 亿帆医药 4,077,556.37 2.53 26 601601 中国太保 3,979,060.86 2.47 27 601336 新华保险 3,829,403.00 2.37 28 002110 三钢闽光 3,767,805.64 2.34 29 002310 东方园林 3,677,164.00 2.28 30 002304 洋河股份 3,651,972.00 2.26 31 000063 中兴通讯 3,603,983.00 2.23 32 601390 中国中铁 3,585,872.00 2.22 33 600340 华夏幸福 3,460,869.00 2.15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3 页


34 000807 云铝股份 3,408,881.00 2.11 35 600887 伊利股份 3,358,196.31 2.08 36 002123 梦网集团 3,308,089.69 2.05 37 300102 乾照光电 3,297,391.66 2.04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62,627,033.4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07,468,607.71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本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3 页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本基金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对冲投资组合 的系统性风险;2)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 等。 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可控,符合基金合同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国债 期货交易。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2,323.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146,571.0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931.39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3 页


5 应收申购款 197.0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214,160.33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300492 山鼎设计 9,140,400.00 5.67 重大事项停牌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3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774 89,437.19 - - 158,661,571.56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4,964.93 0.003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同时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的,分别计算在内。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3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15 日 )基金份额总额 722,346,193.3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3,096,213.82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566,780,835.6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8,661,571.56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3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自 2018 年 02 月 13 日起,桑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7年9月1日, 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 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本期未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伍万伍千元。 3、目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持续至本报告期。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 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3 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2 392,993,062.35 45.17% 365,994.79 45.17% - 海通证券 2 386,883,396.33 44.46% 360,304.21 44.46% - 东吴证券 1 64,757,344.61 7.44% 60,308.52 7.44% - 长城证券 3 25,461,837.83 2.93% 23,712.83 2.93% - 方正证券 2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天源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联讯证券 2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3 页


中金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宏信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广州证券 2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首创证券 1 - - - - - 注:1、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新增 54 个交易单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共计 54 个交易单元。 2、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 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根据上述标准考察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 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3 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招商证券 - - 16,063,500,000.00 84.22% - - 海通证券 - - 119,100,000.00 0.62% - - 东吴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80,000,000.00 0.42% - - 方正证券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天源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渤海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长城中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3 页


中金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宏信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广州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2,810,000,000.00 14.73% - - 首创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