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 增利灵 活 配置定 期开放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 人: 泰 达 宏利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 国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清算报告 出具日 :2018 年 3 月 5 日
清算报告 公告日 :2018 年4 月18 日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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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 示 ......................................................................................................................................................... 3
一、基 金概 况.................................................................................................................................................. 3
二、基 金运 作情 况 .......................................................................................................................................... 4
三、财 务会 计报 告 .......................................................................................................................................... 5
四、清 算情 况.................................................................................................................................................. 5
五、备 查文 件.................................................................................................................................................. 9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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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增利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45 号予以注册,于2016 年6 月30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和《泰达宏利增利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 等有关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
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1 、本基金任一封闭期内连续 60 个 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2 、
本基金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3 、本 基金任一开放期最
后一日日终,有效申请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 200 人。 ”本 基金最近一个开放
期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2017 年 12 月 29 日,截至开放期最后一日 日终,泰达
宏利增利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上述基
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 置 定期开放 混合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增利混合
基金 主 代码 0015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最后运作日 2017 年12 月29 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 总 额 81,105,954.26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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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及保持流动性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财
产持续稳定增值的目 标 。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 主 动 的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 注 重 风 险 与 收 益 的
平衡。本基金将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 , 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 定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 :50%﹡沪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50%﹡
中证 综合债 指数收益 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 混 合 型 基 金 , 具 有 较 高 预期风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的特征, 其预期 风 险 和 收益低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高 于 债 券 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二、基金 运作情 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2015]945 号
《关于准予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
由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5 月30 日至 2016 年6 月27 日向社会公开发
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正式生效, 募集规模为364,476,184.13 份基
金份额。 自2016 年6 月30 日至2017 年12 月 29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
作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和《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
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 、本基金任一封闭
期内连续 60 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2 、本基金 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
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3 、本基金 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有效申请确认
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 于 200 人。本基金的 最近的一个开放期为 2017 年12 月25 日
至2017 年12 月29 日, 截至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净值 为78,515,880.60 元 ,低于2 亿元。
为 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 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终止本基金 《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 2017 年 12 月30 日起进入清算期。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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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 会计报 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
单位:人 民币元
最后运 作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840,061.85
结算备付 金 848,261.31
存出保证 金 31,962.58
交易性金 融资产 75,808,950.21
应收利息 9,746.83
资产总计 89,538,982.78
负债:
应付赎回 款
9,983,308.58
应付管理 人报酬 384,236.38
应付托管 费 64,039.38
应付交易 费用 233,494.57
其他负债 358,023.27
负债合计 11,023,102.18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81,105,954.26
未分配利 润 -2,590,073.66
所有者权 益合计 78,515,880.60
负债和所 有者权 益总计 89,538,982.78
四、清算 情况
自 2017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组
对本基金的基金财 产进 行清算,全部清算 工作 按清算原则和清算 手续 进行。具体清算
情况如下:
(一) 清算费用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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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
括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分配基金剩余财产的手续费 等,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 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 年 3 月 5 日) ,部分资产尚未收回。各项资产清算情
况如下:
1 、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848,261.31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划入托管账 户 。
2 、 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1,962.58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划入托管账户。
3 、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9,746.83 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
利息为 人民币8,427.07 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308.26 元,应收保证金利息为
人民币11.52 元,应收直销申购款利息为人民币 999.98 元。为加快清算速度, 基金管
理人将 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4 、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资产为人民币 75,808,950.21 元,该金额为
停牌股票 和 流通受限股票 的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 之和。具体情况如下: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持有的全部股票明细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股票数量
(股)
停牌价格
(人民币
元)
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
(人民币元)
估值方法
1
600579 天华院 1,360,000 14.22 19,339,200.00 指数 收益法
2 000900 现代投资 800,850 6.25 5,005,312.50 停牌前一日收盘价
3 600200 江苏吴中 393,082 10.73 4,217,769.86 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方法
4 600416 湘电股份 1,417,004 11.58 16,408,906.32 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方法
5 600579 天华院 1,360,000 13.59 18,482,400.00 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方法
6 002298 中电鑫龙 1,014,885 8.47 8,596,075.95 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方法
7 002303 美盈森 198,728 6.57 1,305,642.96 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方法
8 002494 华斯 股份 309,023 7.94 2,453,642.62 流通受限股票 估值方法
合计
75,808,950.21
注: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 指引》
的通知 ,本基金于2017 年12 月5 日起开始执行 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 详见我司于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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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12 月2 日发布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
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 本次清算期间(2017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8 年 3 月 5 日)停牌股票复牌及处
置情况:
(a)本基金持有的 600579 天华院(非流通受限部分) 已于2018 年1 月2 日复
牌,并于清算期间 全部卖出,卖出所得金额共计 16,880,471.46 元。
(b)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 年 3 月 5 日) ,本基金所持流通受限 股票均未
至 解除限售日。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 年 3 月 5 日) , 本基金持有停牌和流通 受限股票资产
人民币合计56,469,750.21 元。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7 年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 泰达
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 从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优先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份额持有
人分配剩余资产,剩余不足部分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 待剩余停牌 和流通受限股
票变现后,若本基金 于清算结束日 所持有的剩余停牌和流通受限 股票恢复流通后的 整体
变现金额高于 该部分股票最后运作日的估值 金额,则将差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本基金 于清算结束日 所持有的剩余停牌和流通受
限股票 恢复流通后的整体变现金额 小于该部分股票最后运作日的估值 金额,则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相应损失。
(三)负债清偿情况
1 、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384,236.38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支付。
2 、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64,039.38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支付。
3 、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9,983,308.58 元,该款项 已于
2018 年 1 月 2 日支付。
4 、 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233,494.57 元,包括 应付银行间
交易费用和应付佣金。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应付银行间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3,988.81 元,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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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款项已于2018 年1 月 12 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佣金 为人民币 229,505.76
元,该款项 已于2018 年 3 月5 日支付。
5 、 本 基 金 最 后 运 作 日 其 他 负 债 为 人 民 币 358,023.27 元,包括应付 信 息 披 露 费、
预提审计费 。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 为人民币298,353.33 元 ,该款项已于
2018 年1 月30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审计费为预提的 2017 年审计费,金额
为人民币 59,669.94 元 ,该款项已于 2018 年1 月 23 日支付。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自 2017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8 年 3 月 5 日止 清算 期 间
一、清 算期间 收益
1、利 息收 入( 注 1 )
11,534.43
2、股 票变 现损 益( 注 2 )
-2,440,329.58
清算期间 收 入小 计
-2,428,795.15
二、清 算期间 费用
清算期间 费 用小 计( 注 3 )
43,189.49
三 、清 算期间 净 收益
-2,471,984.64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 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7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8 年
3 月 5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 、备付金及保证金利息。
2、 股票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卖出股票 金额与其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 的差
额。
3、 本次清算期间 费用为银行汇划费、交易费用 等。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 后运 作 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基 金净 资产 78,515,880.60
加:清 算期 间净 收益
-2,471,984.64
减 :基金 净赎 回 金额 ( 于2018 年 1 月2 日确 认的 投 资 者
申购、 赎回申 请 )
7 ,229,658.04
二、2018 年 3 月 5 日基 金 净资产
68,814,237.92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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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18 年 3 月 5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 币
68,814,237.92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18 年 3 月 6 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
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亦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所有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根据
基金管理人 2017 年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 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角度出发,本基金优先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剩
余不足部分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 。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 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 泰达宏利 增 利 灵 活 配 置 定 期 开 放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清 算 审 计 报 告 》
2、 《关于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
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
清算组
2018 年3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