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8 年 第 1 号)
基 金 管理 人:
中银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二零一 八 年 四 月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 募说 明书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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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提示
本基金经 2013 年 11 月 25 日中 国证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2013 】1500 号文 注册募集,基
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4 日正式 生效 。
本摘要根据 基金合同 和基金招 募说明书 编写, 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 准。 基金 合同是 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 义务的法 律文件 。 基金投 资人自 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 份额, 即 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 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 事人, 其持有基 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 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
和接受, 并按照 《 基金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管理 办法》 、 基金合 同及其他 有
关规定享有 权利、 承 担义务 。 基金投 资人欲了 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 义务, 应 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保证招募 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 、 准 确、 完 整。 本招募 说明 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 ,
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 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 职守、 诚 实信用 、 谨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 产, 但不 保证
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 不保证最 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 投资者 根据所持 有份额享 受基金的 收益, 但同时也要 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 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 基金 时应认真 阅读本招 募说明 书, 全面认 识本基金 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
征, 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 现的各 类风险, 包括: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等 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 格
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 , 个别 证券特有 的非系 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 投资者 连续大量 赎
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 风险, 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 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 , 本基 金
投资中小企 业私募债 券, 中 小企业私 募债是根 据相关 法律法规由 非上市中 小企业采 用非公开
方式发行的 债券。 由于不 能公开 交易, 一般情 况下, 交易不活跃, 潜 在较大流 动性风 险。 当
发债主体信 用质量恶 化时, 受市场流 动性所限 , 本基 金可能无法 卖出所持 有的中小 企业私募
债, 由此可能 给基金净 值带来更 大的负面 影响和 损失, 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详 见招募说 明书“ 风
险揭示” 章节等等 。本基 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 证券 投 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 基金的
预期收益和 预期风险 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 低于 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 投资者 应充分考 虑
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 并 对于认 购 (或申购) 基 金的 意愿、 时机、 数量 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 立
决策。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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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 来表现 ,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 对本
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 投 资的“ 买 者自负” 原则, 在 投资者作 出投
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 投资 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 负责。
本更新招募 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 止日 为 2018 年 3 月 3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 截止
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已复 核了本次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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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合同生 效日期
2014 年 9 月 4 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200 号中银 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200 号中银 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 : 章砚
设立日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021 )38834999
联系人:高 爽秋
注册资本:1 亿元人 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 管理(英 国)有限 公司 相当于人民 币 1650 万 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 员
章砚(ZHANG Yan )女士,董 事长。国 籍:中国 。英 国伦敦大学 伦敦政治 经济学院 公
共金融政策 专业硕士 。 现任 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历任 中国银行 总行全 球金融市 场
部主管、助 理总经理 、总监, 总行金融 市场总部 、投 资银行与资 产管理部 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 国。清华 大学法学博 士。中银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 年10月至2012 年4月任职 于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市场部 副总
监、总监、 总经理助 理和公司 副总经理 。
王超(WANG Chao )先生,董事。国籍 :中国。美 国Fordham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
任中国银行 总行人力 资源部副 总经理 。 历任 中国银行 总行人力资 源部经理 、 高级 经理 、 主管,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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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 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人 力资源部 总经理、 董事 会办公室负 责人、董 事会秘书 等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 先生, 董事 。 国籍 : 中国 。 厦门大学经 济学硕士 , 经济 师。 现
任中国银行 总行投资 银行与资 产管理部 首席产品 经理 。 历任中 国银行福 建省分行 资金计划 处
外汇交易科 科长、 资金计 划处副处 长、 资金业 务部负 责人、 资金业务 部总经理, 中国银行 总
行金融市场 总部助理 总经理 , 中国银 行总行投 资银行 与资产管理 部助理总 经理、 副总经理 等
职。
曾仲诚(Paul Tsang )先生,董事。国 籍:中国 。为贝 莱德亚太区 首席风险 管理总监 、
董事总经理 , 负责领 导亚 太区 的风险管 理工作 , 同时 担任贝莱德 亚太区执 行委员会 成员。 曾
先生于2015年6 月加 入贝莱德。此 前,他曾担任 摩根 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 管理总监,以 及其
亚太区执行 委员会成 员, 带 领独立的 风险管理 团队, 专责管理摩 根士丹利 在亚洲各 经营范围
的市场、 信贷及 营运风险, 包括机构 销售及交 易 (股 票及固定收 益) 、 资本市 场、 投资银 行、
投资管理及 财富管理 业务。 曾先生过 去亦曾于 美林的 市场风险管 理团队效 力九年 , 并曾于 瑞
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 结构 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 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
客座讲师。 他拥有美 国威斯 康辛大学 麦迪逊分 校工商 管 理学士学 位, 以及 宾夕法 尼亚大学 沃
顿商学院工 商管理硕 士学位。
荆新(JING Xin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 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
会计学教授、 博 士生导师、 博士后合 作导师, 兼任 财 政部中国会 计准则委 员会咨询 专家、 中
国会计学会 理事、 全 国会计专 业学位教 指委副 主任委 员、 中国青 少年发展 基金会监 事、 安 泰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董事 、 风神轮 胎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曾任中国 人民大 学会计系 副
主任,中国 人民大学 审计处处 长、中国 人民大学 商学 院党委书记 等职。
赵欣舸 (ZHAO Xinge ) 先生, 独立董事 。 国籍 : 中国 。 美国西北 大学经济 学博士 。 曾
在美国威廉 与玛丽学 院商学院 任教,并 曾为美国 投资 公司协会( 美国共同 基金业行 业协会 )
等公司和机 构提供咨 询。 现 任中欧国 际工商学 院金融 学与会计学 教授、 副教务长 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 中国的数 家上市公 司和金融 投资公司 担任 独立董事。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 先生, 独立董事。 国籍 : 英 国。 法国INSEAD 工商管 理硕士。
曾任白狐技 术有限公 司总经理 , 目前仍 担任该 公司的 咨询顾问。 在此之前 , 曾任 英国电信 集
团零售部部 门经理, 贝特 伯恩顾问 公司董事、 北京代 表处首席代 表、 总经理, 中 英商会财 务
司库、英中 贸易协会 理事会成 员。现任 银硃合伙 人有 限公司合伙 人。
杜惠芬(DU huifen )女士,独立董事。国籍 :中国。 山西财经大 学经济学 学士,美 国
俄克拉荷马 州梅达斯 经济学院 工商管理 硕士, 澳大利 亚国立大学 高级访问 学者, 中央财经 大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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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经济学博 士。现任 中央财经 大学金融 学院教授 ,兼 任新时代信 托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董事 。
曾任山西财 经大学计 统系讲师 、 山 西财经大 学金融学 院副教授 、 中央财 经大学独 立学院 (筹)
教授、副院 长、中央 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 副院长等 职。
2、监事
乐妮(YUE Ni )女士, 职工监事 。国籍 : 中国。 上海 交通大学工 商管理硕 士。曾分 别
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山西证 券有限责任公 司、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 司。2006 年7 月加
入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现 任基金运 营部总经 理。
3. 高级管理人 员
李道滨(LI Daobin )先生,董事、执行 总裁。简 历见 董事会成员 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 )先生,督 察长。国 籍 :加拿大。 中国证券 业协会- 沃顿
商学院高级 管理培训 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加拿大西 部大学毅 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MBA ) 和经济 学硕士。 曾 在
加拿大太平 洋集团公 司、 加 拿大帝国 商业银行 和加拿 大伦敦人寿 保险公司 等海外机 构从事金
融工作多年, 也 曾任蔚深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现英大 证券) 研究发展 中心总经 理、 融通基 金
管理公司市 场拓展总 监、 监 察稽核总 监和上海 复旦大 学国际金融 系国际金 融教研室 主任、 讲
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副执行总裁。 国籍: 中国。 西安交通 大学工 商管理硕
士。 历任中 国银行苏 州分行太 仓支行副 行长、 苏州分 行风险管理 处处长、 苏州分行 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 苏州 分行 副行长、 党委委员 。
陈军(CHEN Jun )先生, 副执行总 裁。国 籍: 中国 。 上海交通大 学工商管 理硕士 、美
国伊利诺伊 大学金融 学硕士。 2004 年加 入中银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历任基 金经理 、 权益投 资
部总经理、 助理执行 总裁。
4. 基金经理
白洁 (BAI Jie ) 女士, 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裁 (VP ),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 硕士。
曾任金盛保险有限公 司投资部固定 收益分析员。2007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曾担
任固定收益 研究员、 基 金经理 助理。2011 年 3 月至今 任中银货币 基金基金 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中 银理财 7 天债券基 金基金经 理,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 中银理财 21 天债
券基金基金 经理,2014 年 9 月至 今任中银 产业债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 中银安
心回报债券 基金基金 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中银新机 遇基金基 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2 月 任中银颐 利基金基 金经理, 2016 年 9 月至今任中 银睿享基 金基金经 理,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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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 至今任中 银悦享基 金基金经 理, 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中 银富享基 金基金经 理, 2017
年 3 月至今任 中银丰庆 基金基金 经理,2017 年 9 月至 今任中银信 享基金基 金经理。 具有 13
年证券 从业 年限。具 备基金、 证券、银 行间本币 市场 交易员从业 资格。
5、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 员的姓名 及职务
主席:李道 滨(执行 总裁)
成员: 陈 军 ( 副执行总 裁) 、 奚 鹏洲 (固定收 益投资 部总经理 ) 、 李建 ( 权益投 资部总
经理)
列席成员: 欧阳向军 (督察长 )
6、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 存在近亲 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 称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易 会 满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7 年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230 人 , 平 均 年 龄 33 岁,95%
以 上 员 工 拥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高 管 人 员 均 拥 有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或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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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企 业
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 产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 基 金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 以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截 至2017 年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共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815 只 。 自2003 年 以 来 , 本 行 连 续 十 四 年 获 得 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 地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等 境 内 外 权 威 财 经 媒 体 评 选 的54 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获 得 国 内 外 金 融 领 域 的 持 续 认 可 和 广 泛 好 评 。
四、 相关服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销售 机构
(1)直销机 构
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200 号中银 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200 号中银 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 :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直销 柜台
地址:上海 市浦东新 区银城中 路 200 号 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电子 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 直销平台 包括:
中银基金官 方网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信服 务号(在 微信中搜 索公众号“ 中银 基金” 并 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 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 机应用 商城搜索“ 中银基 金” 下 载安装)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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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 磊
(2)其他销售 机构
(1)中国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 京市西城 区复兴门 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 京市西城 区复兴门 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
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 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
陈 洪源
(2)申万宏 源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徐汇区 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 市徐汇区 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 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 选择 其他符 合要求的机 构销售基 金, 并 及时公
告。
2、场内销售 机构
场内销售机 构是指具 有基金销 售业务资 格、 并 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
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深 圳证券交 易所会员 单位, 具体名 单详见基金 份额发售 公告 或相 关业务公
告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 城区太平 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西 城区太平 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 周明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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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58598839
传真:
(010)59378835
联系人:
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 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 市银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 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 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 炯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 、孙 睿
联系人:孙 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 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住所:北京 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安永 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 伙人:毛 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徐 艳
经办会计师 :徐艳、 许培菁
五、 基金的名称
中银产业债 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七、 基金的投资 目标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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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严格 控制 投资 风险并 保持 资产 流动 性的 基础上 ,通过 对产 业债 券积 极主动 的投 资 管
理,追求基 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 增值。
八、 基金的投资 范围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具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行 和上市 交易 的 国
债、 金融 债、 央 行票据 、 地方政 府债 、 企业债 、 公司 债、 中小 企业私募 债、 中 期票据 、 短期
融资券、超级短期融 资券 、资产支 持证券、次级 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 交易可转债) 、债
券回购、 银行存 款、 货币市 场工具等, 以 及股票、 权 证等权益类 品种和法 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它金融工 具,但须 符合中国 证监 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 可
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
产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 。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 益, 开放 期开始 前三个月 至开放期 结束后 三个月内不 受 前述比 例限制 。 本基金 还
可 投资 于可转 债转 股所 得股票 以及 权证等 中国 证监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非 固定 收益类 金融 品
种。本基金 持有的全 部权证, 其市值不 得超过基 金资 产净值的 3% 。开 放期内, 基金持有 现
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券占基 金资产净 值的 比例不低于 5% , 在封闭期 内,本基 金
不受上述 5% 的限 制。
本基金所指 产业债, 具体 包括公 司债、 企业债、 短期 融资券、 中期票 据、 商业银 行金融
债与次级债 、 可分离 交易可 转换债券 的纯债部 分等除 国债、 中央 银行票据 及政策 性金融债 之
外、非国家 信用的固 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 ,但不包 括城 投债。
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 构 以后允 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 可
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
九、 基金的投资 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 自上而下 和自下而 上相结合 的投资策 略, 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 提下, 实现风
险和收益的 最佳配比 。
1、类属配置 策略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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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定性 和定量地 分析不同 类属债券 类资产的 信用 风险、 流 动性风险 及其经风 险调整
后 的收 益率水 平或 盈利 能力, 通过 比较或 合理 预期不同 类属 债券类 资产 的风 险与收 益率 变
化, 确定并 动态地调 整不同 类属债券 类资产间 的配置 比例, 确定 最能符合 本基金 风险收益 特
征的资产组 合。
2、久期配置 策略
本基金认真 研 判中国 宏观经济 运行情况 , 及由 此引致 的货币政策 、 财政政 策, 密 切跟踪
CPI 、PPI 、M2 、M1 、 汇 率等利率 敏感指标 , 通 过定 性与定量相 结合的方 式, 对未来中 国债
券市场利率 走势进行 分析与判 断,并由 此确定合 理的 债券组合久 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 析:通过跟踪 、研判诸如工 业 增加值同比增长率、 社会消费品 零
售总额同比 增长率、 固定资产 投资额同 比增长 率、 进 出口额同比 增长率等 宏观经济 数据, 判
断宏观经济 运行趋势 及其在经 济周期中 所处位置 , 预 测国家货币 政策、 财 政政策 取向及当 前
利率在利率 周期中所 处位置; 基于利率 周期的判 断, 密切跟踪、 关注诸 如 CPI 、PPI 等物价
指数、 银行准备 金率、 货币 供应量、 信 贷状况等 金融 运行数据, 对外 贸易顺逆 差、 外商直 接
投资额等实 体经济运 行数据, 研判利率 在中短期 内变 动趋势,及 国家可能 采取的调 控政策 ;
(2)利率变动趋势分 析:基于对宏 观经济运行状 态 以及利率变动趋势的 判断,同时 考
量债券市场 资金面供 应状况、 市场主流 预期等因 素, 预测债券收 益率变化 趋势;
(3)久期分析:根据 利率周期变化 、市场利率变 动 趋势、市场主流预期 ,以及当期 债
券收益率水 平, 通过 合理假设 下的情景 分析和 压力测 试, 最后确 定最优的 债券组合 久期。 当
预期市场总 体利率水 平降低 时 , 本基 金将延长 所持有 的债券组合 的久期值 , 从而 可以在市 场
利率实际下 降时获得 债券价格 上升收益 ; 反之 , 当预 期市场总体 利率水平 上升时, 则缩短组
合久期,以 规避债券 价格下降 的风险带 来的资本 损失 ,获得较高 的再投资 收益。
3、期限结构 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 合考察收 益率曲线 和信用利 差曲线 , 通过 预期收益率 曲线形态 变化和信 用利
差曲线走势 来调整投 资组合的 头寸。
在考察收益 率曲线的 基础上, 本基金将 确定采 用集中 策略、 哑铃 策略或梯 形策略等 , 以
从收益率曲 线的形变 和不同期 限信用债 券的相对 价格 变化中获利 。 一般而 言, 当 预期收益 率
曲线变陡时, 本 基 金将采 用集中策 略; 当预期 收益率 曲线变平时, 将 采用哑铃 策略; 在预 期
收益率曲线 不变或平 行移动时 ,则采用 梯形策略 。
4、产业债投 资策略
(1)产业债 选择策略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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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债 券投资中 以产业债 投资为主 。 更加 关注债 券的信用风 险, 利用 有效严 格的内
部风险控制 系统, 选 取合格的 产业债作 为投资 标的, 在规避信用 风险的同 时, 取得 较好的投
资收益。 本 基金采取 自上而 下与自下 而上相结 合的投 资策略。 通 过内部的 信用分 析方法对 可
选债券品种 进行筛选 过滤, 通 过自上而 下地考 察宏观 经济环境、 国家产业 发展政策 、 行业 发
展状况和趋 势、 监管环境、 公司背景、 竞 争地位、 治 理结构、 盈利能 力、 偿债能 力、 现金流
水 平等 诸多因 素, 通过 给予不 同因 素不同 权重 ,采用数 量化 方法把 主体 所发 行债券 分为 6
个信用级别 ,其中,1-3 级 资质较好 ,可以长 期持有 ,被视为配 置类资产 ;4-5 级则资质 稍
差, 可以短期持 有, 被视为 交易类资 产; 而规避 类则 资质很差, 信用 风险很高, 限制对其 投
资。
信用债收益 率是在基 准收益率 基础上加 上反映信 用风 险收益的信 用利差 。 基准收 益率主
要受宏观经 济政策环 境的影响 , 信用 利差收益 率主要 受该信用债 对应信用 水平的市 场信用利
差曲线以及 该信用债 本身的信 用变化的 影响。 因此, 产业债的投 资策略可 细分为 基 于信用利
差曲线变化 的投资策 略、基于 产业债个 券信用变 化的 投资策略。
1)基于信用 利差曲线 变化的投 资策略
首先,信用 利差曲线 的变化受 到经济周 期和相关 市场 变化的影响 。如果宏 观经济向 好,
企业盈利能 力增强, 现金流好 转,信贷 条件放松 ,则 信用利差将 收窄;如 果经济陷 入萧条 ,
企业亏损增 加, 现金流恶 化, 信贷条 件收紧, 则 信用 利差将拉大。 其 次, 分析产 业债市场 容
量、 产业债 债券结构 、 流动 性等变化 趋势对信 用利差 曲线的影响 ; 同时政 策的变化 也影响可
投资产业债 的投资主 体对产业 债的需求 变化。 本基金 将综合各种 因素, 分 析信用 利差曲线 整
体及分行业 走 势,确 定不同风 险类别的 产业债的 投资 比例。
2)基于个券 信用变化 的投资策 略
除受宏观经 济和行业 周期影响 外, 产 业债发行 人自身 素质也是影 响个券信 用变化的 重要
因素,包括 股东背景 、法人治 理结构、 管理水平 、经 营状况、财 务质量、 融资能力 等因素 。
本基金将通 过公司内 部的信用 债评级系 统, 对 债券发 行人进行资 质评估并 结合其所 属行业特
点, 判断个 券未来信 用变化的 方向, 采用对应 的信用 利差曲线对 产业债定 价, 从而 发掘价值
低估债券或 规避信用 风险。
(2)产业债 信用风险 控制措施
本基金实施 审慎的风 险控制措 施, 以 便有效评 估和控 制组合信用 风险暴露 。 通过 建立信
用风险评估 体系和精 选交易对 手,严格 控制各信 用级 别持仓量、 组合持仓 分布等重 要指标 ,
控制投资风 险。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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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流动性管 理策略
为合理控制 本基金开 放期的流 动性风险 , 并满 足每次 开放期的流 动性需求 , 本基 金在投
资管理中将 持有债券 的组合久 期与封闭 期进行适 当的 匹配。
6、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 低于债券 收益率时 ,本基金 将实施正 回购 并将融入的 资金投资 于信用债 券,
从而获取债 券收益率 超出回购 资金成本 (即回购 率) 的套利价值 。
7、资产支持 证券(含 资产收益 计划)投 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 人通过考 量宏观经 济形势、 提前偿 还率、 违约率、 资 产 池结构 以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行业 景气情况 等因素, 预判资产 池未来 现金流 变动; 研究 标的证券 发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率变 化对标的 证券平均 久期及收 益率曲线 的影 响, 同时 密切关注 流动性变 化对标的 证
券收益率的 影响, 在 严格控制 信用风险 暴露程 度的前 提下, 通过 信用研究 和流动性 管理, 选
择风险调整 后收益较 高的品种 进行投资 。
本基金可根 据市场发 展,精选 投资夹层 工具,在 控制 风险的前提 下谋求收 益增强。
8、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 的投资策 略
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本 质上为公 司债, 只是发行 主体扩 展到未上市 的中小型 企业, 扩大了
基金进行债 券投资的 范围。 由于中小 企业私募 债券发 行主体为非 上市中小 企业, 企业管理 体
制和治理结 构弱于普 通上市公 司, 信 息披露情 况相对 滞后, 对企 业偿债能 力的评 估难度高 于
普通上市公 司, 且定 向发行方 式限制了 合格投 资者的 数量, 会导 致一定的 流动性风 险。 因 此
本基金对中 小企业私 募债券的 投资将重 点关注信 用风 险和流动性 风险。 本基金采 取自下而 上
的方法建立 适合中小 企业私募 债券的信 用评级体 系, 对个券进行 信用分析 , 在信 用风险可 控
的前提下, 追求合理 回报。 本基金根 据内 部的 信用分 析方法对可 选的中小 企业私募 债券品种
进行筛选过 滤, 重点 分析发行 主体的公 司背景、 竞争 地位、 治理 结构、 盈 利能力、 偿债能力 、
现金流水平 等诸多因 素, 给 予不同因 素不同权 重, 采 用数量化方 法对主体 所发行债 券进行打
分和投资价 值评估, 选择发行 主体资质 优良, 估值合理 且流通相对 充分的品 种进行适 度投资 。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 依据
(1)国家有 关法律、 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 有关规 定;
(2)国内外 宏观经济 形势及对 中国债券 市场的 影响 ;
(3)企业信 用评级;
(4)国家货 币政策及 债券市场 政策;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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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业银 行的 信贷 扩张。
2、投资决策 机制
本基金实行 投资决策 团队制, 强调团队 合作, 充分发 挥集体智慧 。 本基金 管理人将 投资
和研究职能 整合, 设立了 投资研究 部, 策略分 析师、 固定收益分 析师、 数量分 析师和基 金经
理, 充分发挥主 观能动性, 渗透到投 资研究的 关键环 节, 群策群力, 为基 金份额 持有人谋 取
中长期稳定 的较高投 资回报。
3、投资决策 程序
本基金具体 的投资决 策机制与 流程为:
(1)宏观分析师根据 宏观经济形势 、物价形势、 货 币政策等判断市场利 率的走向, 提
交策略报告 。
(2)债券策略分析师 提交关于债券 市场基本面、 债 券市场供求、收益率 曲线预测 的分
析报告。
(3)信用分 析师负责 信用风险 的评估、 信用利 差的 分析及信用 评级的调 整。
(4)数量分 析师对衍 生产品和 创新产品 进行分 析。
(5)在分析研究报告 的基础上,基 金经理提出月 度 投资计划并提交投资 决策委员会 审
议。
(6)投资决 策委员会 审议基金 经理提交 的投资 计划 。
(7)如审议通过,基 金经理在考虑 资产配置的情 况 下,挑选合适的债券 品种,灵活 采
取各种策略 ,构建投 资组合。
(8)交易部 执行交易 指令。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 组合应遵 循以下限 制:
(1)基金投 资于债券 资产的 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 产的 80% ,其 中产业债 的投资比 例不低
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 。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开放期
开始前三个 月至开放 期结束后 三个月内 不受前述 比例 限制。 本 基金还可 投资于可 转债转股 所
得股票以及 权证等中 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资的非 固定 收益类金融 品种。 本基金持 有的全部 权
证,其市值 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 净值的 3% 。开 放期内 ,基金持有 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占 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 例不低于 5% , 在封闭 期内,本基 金不受上 述 5% 的限制。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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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与由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共 同 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不得 超
过该证券的 10% ;
(3)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公募基 金投资于一家 企 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 据合计不超 过
该期证券的 10% ;
(4)本基金 持有单只 中小企业 私募债 券,其市 值不 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10% ;本基
金投资中小 企业私募 债券的剩 余期限, 不得超过 本基 金当期封闭 期的剩余 期限;
(5)本基金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市 场进行债券回 购 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 值
的 40%;在 全国银行 间同业市 场中的债 券回购最 长期 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 到期后不 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 持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 净
值的 10% ;本基金 持有 的全 部资产支 持证券, 其市值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 值的 20 %;本基
金 持有 的同一 (指 同一 信用级 别) 资产支 持证 券的比例 ,不 得超过 该资 产支 持证券 规模 的
10 %;
(7)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 投资于同一原 始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不 得
超过其各类 资产支持 证券合计 规模的 10% ;本基金 应投资于信 用级别评 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
标准,应在 评级报告 发布之日 起 3 个月 内予以全 部卖 出;
(8)本基金 持有的全 部权证, 其市值不 超过基 金资 产净值的 3% ;
(9)本基 金 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持有 的同一 权证 ,不得超过 该权证的 10%;
(10)本基 金持有一 家上市公 司的股票 ,其市值 不超 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
(11 )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买入 权证 的总 金额 ,不 得超 过上 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5 %;
(12)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 规定的和 《基金合 同》 约定的其他 投资限制 。
因证券市场 波动、 证 券发行 人合并、 基金规模 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 金投
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 例的,基 金管理人 应当 在 10 个 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法律法 规
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月内 使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 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 的监督与 检查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 变更或取 消上述限 制, 如 适用于 本基金, 基 金管理人 在履行 适当程
序后,则本 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 关限制或 以变更后 的规 定为准 。
2、禁止行为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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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权益,基 金财产不 得用 于下列投资 或者活动 :
(1)承销证 券;
(2)违反规 定向他人 贷款或者 提供担保 ;
(3)从事承 担无限责 任的投资 ;
(4)买卖其 他基金份 额,中国 证监会另 有规定 的除 外;
(5)向其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出资 ;
(7)从事内 幕交易、 操纵证券 交易价格 及其他 不正 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8)法律、 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 禁止的 其他 活动。
如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 门取消上 述禁止性 规定,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 上述
规定的限制 。
十、 业绩比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 准为:1 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 (税 后)+1% 。每个 封闭期首 日,1 年
期定期存款 利率根据 当日中国 人民银行 公布并执 行的 利率水平调 整。
本基金选择 一年期定 期存款利 率 (税后)+1% 作为 业 绩比较基准 主要考虑 如下: 本基金
是债券型基 金, 主要 投资于各 类固定收 益类金 融工具 , 强调基金 资产的稳 定增值 , 以 1 年期
定期存款利 率 ( 税后)+1% 作为业 绩比较基 准, 符合 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 征, 且与本基 金每
封闭满 1 年 开放一次 的运作方 式相匹配 。
如果今后法 律法规发 生变化 , 或者中 国人民银 行调整 或停止该基 准利率的 发布, 或者有
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 场普遍 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 准推出 , 或者是市 场上出现 更加适 合用于本 基
金的业绩比 较基准的 指数时 , 本基金 管理人在 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 一致, 并 履行适 当程序后 调
整或变更业 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 公告,而 无需召开 基金 份额持有人 大会 。
十一、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债 券型基金 , 属于 证券投资 基金中的 较低风 险品种, 本 基金的预 期收 益 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 币市场基 金,低于 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 型基 金。
十二、 投资组合报 告
本基金管理 人的董事 会及董事 保证本报 告所载资 料不 存在虚假记 载、 误 导性陈述 或重大
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带责 任。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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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托 管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根据 本基金合同 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 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 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 报告所载 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23,904,658.00 16.08
其中:股票 123,904,658.00 16.08
2 固定收益投 资 619,241,950.50 80.38
其中:债券 619,241,950.50 80.38
资产支持证 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 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16,551,142.51 2.15
7 其他各项资 产 10,683,255.46 1.39
8 合计 770,381,006.47 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 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 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 、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9,482,347.68 7.73
D 电力、热力 、燃气及 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082,400.00 0.17
F 批发和零售 业 763,000.00 0.12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 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72,576,910.32 11.3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 -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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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 业 - -
N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 工作 - -
R 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3,904,658.00 19.36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 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港股 通投资股 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356,088 24,919,038.24 3.89
2 601211 国泰君安 607,950 11,259,234.00 1.76
3 600030 中信证券 570,000 10,317,000.00 1.61
4 600219 南山铝业 2,170,000 7,985,600.00 1.25
5 002557 洽洽食品 477,029 7,532,287.91 1.18
6 000538 云南白药 70,511 7,177,314.69 1.12
7 000060 中金岭南 585,024 6,534,718.08 1.02
8 600837 海通证券 456,571 5,876,068.77 0.92
9 601328 交通银行 850,000 5,278,500.00 0.82
10 002466 天齐锂业 89,700 4,772,937.00 0.75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1,341,900.00 0.2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668,000.00 2.92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18,668,000.00 2.92
4 企业债券 267,113,130.60 41.75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30,138,000.00 4.71
6 中期票据 287,917,000.00 45.00
7 可转债 (可 交换债) 14,063,919.90 2.2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19,241,950.50 96.78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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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101456059
14 云能投
MTN003
500,000 50,375,000.00 7.87
2 101453022
14 五矿股
MTN001
500,000 49,820,000.00 7.79
3 101460037
14 宝鸡钛
业 MTN001
500,000 49,380,000.00 7.72
4 101355009
13 中铝业
MTN001
400,000 40,176,000.00 6.28
5 011763009
17 首钢
SCP007
300,000 30,138,000.00 4.71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贵金 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证 。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 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 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 参与股指 期货投资 。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 范围未包 括股指期 货,无相 关投资政 策。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 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 范围未包 括国债期 货,无相 关投资政 策。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 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 期内未参 与国债期 货投资。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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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 期内未参 与国债期 货投资, 无相关投 资评 价。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 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本期没有 出现 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 或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年内受 到公开谴 责、处罚 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 名股票没 有超出基 金合同规 定的 备选股票库 。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29,826.23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653,429.2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683,255.46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 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
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5,739,306.30 0.90
2 132003 15 清控 EB 747,978.50 0.12
3 110031 航信转债 576,868.00 0.09
4 113008 电气转债 395,120.00 0.06
5 127004 模塑转债 237,226.50 0.04
6 128013 洪涛转债 161,612.50 0.03
7 113012 骆驼转债 75,302.80 0.01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 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 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 况
说明
1 002466 天齐锂业 622,557.00 0.10 配股未上市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 部分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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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计算中 四舍五入 的原因, 本报告分 项之和与 合计 项之间可能 存在尾差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 职守、 诚 实信用 、 谨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定盈 利, 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 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 投 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 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 说明 书。
本基金合同 生效日 为 2014 年 9 月 4 日,基金 合同生 效以来基金 投资业绩 与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的比 较如下表 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自基金合同 生效
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10% 0.28% 1.29% 0.01% 5.81% 0.27%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24% 0.44% 3.12% 0.01% -0.88% 0.43%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30% 0.21% 2.43% 0.01% -2.13% 0.20%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95% 0.17% 2.37% 0.01% 1.58% 0.16%
自基金合同 生效
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4.16% 0.30% 9.53% 0.01% 4.63% 0.29%
十四、 基金费用概 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
2)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 费;
3) 《基金合 同》生效 后与基金 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 用;
4) 《基金合 同》生效 后与基金 相关的会 计师费、 律师 费和诉讼费 ;
5)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费用;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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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6)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 用;
7)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 用;
8)基金上市 费用及年 费;
9)证券账户 开户费用 、银行账 户维护费 用;
10)按照国 家有关规 定和《基 金合同》 约定,可 以在 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 他费用 。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
本基金收取 浮动年管 理费, 即本 基金管理 费的适 用费 率 (m ) 是根据业绩考核 周期内的
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 (R )和 一年 期定期存 款基准利 率(r )的 大小来决 定的。
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R) 管理费率(m)
R≤(r+1%) 0.20%
(r+1%)(r+4%) 0.90%
其中,R=(NA V
1
+∑D)/NA V
0
– 1
NAV
1
为第 N 个封闭 期最后一 日的未扣 除管理费 的 基金份额净 值;NAV
0
为第 N-1 个
开放期最后 一日的基 金份额净 值 (若 N=1,则 NAV
0
=1.000);∑D 为 以第 N 个业绩 考核周
期内的任一 日为除息 日的份额 红利的总 和 ;R 的 计算 , 保留到 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后 第 5
位四舍五入 。 本基金 的业绩考 核周期为 自每个 封闭期 首日起 (包 括该日 ) 至该封 闭期最后 一
日(包括该 日)的期 间。
1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根 据 每个封 闭期首日 中国人 民银 行公布并执 行的利率 水平调整 。
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不 计提管理 费,在每 个开放期 首日 对管理费进 行一次性 计提并支 付,
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款 指令 , 基金托 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 起2 个工 作
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 理人。若 遇法 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 期顺延 。
本基金对非 业绩考核 周期的存 续期不收 取管理费 ,即 每个开放期 期间不收 取管理费 。
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 下:
H =E× m÷ 365× 第N 个业 绩考核周 期实际天 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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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为在第N 个开 放期首日 应计提的 基金管理 费
E 为第 N 个封闭 期最后一 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 (未扣 除管理费)
m 为第 N 个封闭期 适用的基 金管理费 率。
2)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 费
本基金的托 管费按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2% 的年费 率计提。 托 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 下:
H =E× 0.2%÷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提的 基金托管 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每日计算 , 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 月 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
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 、公休日 等,支付 日期顺延 。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 用,由基 金托管人 从基 金财产中支 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 列入基金 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全履 行 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或基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 托管人处 理与基金 运作无 关的 事项发生的 费用;
3) 《基金合 同》生效 前的相关 费用;
4)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 不得列入基 金费用的 项目 。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 况, 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和基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费 率或改变浮动管理 费率收取的条件以及降低基金托管费,
无 须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基 金管理 人应 当依照有 关规 定最迟 于新 的费率 实施 日前在
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 费用由投 资人承担 ,不列入 基金财产 。 中银 产业 债 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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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如 下:
单笔申购金 额 M 申购费率
场外申购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 <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 <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1000 元/ 笔
场内申购 由销售机构 参照场外 申购费率 执行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 赎回基金 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 , 在 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 时收
取。赎回费 归入基金 财产的比 例为赎回 费总额的 100% 。
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如 下: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
Y <30 天 0.75%
Y≥30 天 0
场内赎回
0
注:Y <30 天指在 一个开放 期内持有 期限小于 30 天。
投资人通过 日常申购 所得基金 份额,持 有期限自 登记 机构确认登 记之日起 计算。
3、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整费 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销售机构可以在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范围内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
定的优惠,并应按《信息披露办法》的 要求进行公告 。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 费 用根据 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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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对招募说明 书更新部 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 人依据 《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 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 及其 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 求, 结合 本基金运 作的实际 情况, 对本基 金的原招募 说明书进 行了更新 , 主要更
新的内容 如 下:
( 一) 在“重要提 示”部分 ,对招募 说明书所 载 数据和 内容 的截止日进 行更新;
( 二) 在“基金管 理人 ”部 分,对 基 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 人信 息、 董事会 成员、 管 理层成员 、
投资决策委 员会成员 、基金经 理 的信息 进行了更 新;
( 三) 在“基金托 管人 ”部 分,对 基 金托管人 信息进行 了更 新;
( 四) 在 “相关 服务机构 ” 部分 , 对基 金份额发 售机构 、 审 计基金财产 的会计师 事务所的相
关信息进行 了更新;
( 五) 在 “基金 的封闭期 和开放期 ” 部分 , 对基 金的封闭 期 、 基金的 开放期的 信息进行 了更
新;
( 六) 在 “基金份 额的申购 与赎回” 部分, 对 申购和赎 回的开 放日及时间 的信息进 行了更新;
( 七) 在 “投资组合报 告 ” 部分, 根据 《信 息披露内 容与格 式准则第 5 号》 及 《基金合同》 ,
披露了本基 金最近一 期投资组 合报告的 内容 ;
( 八) 在“基金的 业绩 ”部 分,披露 了基金自 合同生效 以来 的投资业绩 ;
( 九) 在“基金托 管协议的 内容摘要 ”部分, 对基金管 理人 法定代表人 信息进行 了更新;
( 十) 在“其他应 披露事项 ” 部分, 列明了前 次招募说 明书 公布以来的 其他应披 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