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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产业升级混合(004183)

富国产业升级混合: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0 一七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8年 03 月 31 日 



2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 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 6月 9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3 1.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富国产业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183 交易代码 0041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6 月09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7,519,476.9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产业升级主题相关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 风险控制,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 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 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 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 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赵瑛 田青 联系电话 021-2036181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public@fullgoal.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 010-67595096 传真 021-2036161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ullgoal.com.cn


4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街1号院 1号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6 月9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684,944.67 本期利润 42,946,373.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9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73%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4,232,104.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73 注:本基金于2017年 6月 9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 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16% 1.23% 3.83% 0.64% 7.33% 0.59% 过去六个月 22.35% 0.92% 7.64% 0.56% 14.71% 0.36%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至今 22.73% 0.87% 10.38% 0.56% 12.35% 0.31%


5 注: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 性好、规模最大的 300 只 A 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 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 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 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日收益率(benchmarkt) 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80%* [沪深 300 指数 t/(沪深 300 指数 t-1)-1] +20%* [中债综 合全价指数t/(中债综合全价指数t-1)-1]; 其中,t=1,2,3,?, T,T表示时间截至日; 期间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Tt=1(1+benchmarkt )]-1 其中,T=2,3,4,?;∏Tt=1(1+benchmarkt )表示t日至 T日的(1+benchmarkt )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7年 6月 9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本 基金建仓期 6 个月,从 2017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建仓期结束时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6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注:2017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2017年 6月 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 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 2001 年 3 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 年 9 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 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源沪港深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 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天时货币市 场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 7 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优化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 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 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低碳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高新技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强回报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稳健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 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创业 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 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高端 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富国中 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新 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国家安全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中证工业 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祥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美丽 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睿利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久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富国鼎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泓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优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聚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祥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丰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兴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 8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景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 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研究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行业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九十八只 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章旭峰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06-09 - 23 学士,曾任职于华龙证券上海证 券部、大鹏证券上海经纪业务总 部、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中心、 北京世华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基金 债券部;自 2007 年 9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4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月至 2017 年 10月任富 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6 月 任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 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管理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 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基金投资组 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 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 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 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 9 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 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 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 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 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 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 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 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 日、3 日、5 日)的季度 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 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 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 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 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 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 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在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方面,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 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 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 t 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 析。 分析结果显示本投资组合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 出现异常。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 未出现违反公 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 报 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出 现1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中国GDP增速达到6.9%,经济总量突破82万亿美元,这是自2010 年以来经济增长首次加速。 A 股市场热点两级分化明显,其中沪深 300 指数、 上证综指、 中小板指分别上涨21.78%、 6.56%、 16.73%, 而创业板指却下跌10.67%。 涨幅前列的行业依次是食品饮料、家电、银行、保险、电子等。很显然,大众消 费品及低估值大盘蓝筹股成为机构集中持仓的重点板块。 报告期内,本基金依然保持对泛消费、银行等行业的核心配置,重点增持食 品饮料、消费电子、医药、5G、传媒、银行等行业龙头公司。同时,增加了石油 石化、基础化工等低估值细分行业龙头的配置。


10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273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2273 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2.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为10.3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8 年,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企稳,随着供给侧改 革与金融去杠杆政策的逐步深入,经济韧性正在增强。上游企业盈利维持高位, 随着PPI向CPI的传导,中下小游企业的盈利复苏来临,最终导致国有银行的资 产质量明显改善,主要表现为不良率的逐季下降,资金定价能力与净利息收入增 速明显强于中小银行。 与此同时,市场利率的维持高位,通胀预期的上升等也是全年压制市场流动 性的主要因素。但是我们认为,A股结构性机会仍将贯穿全年,尤其是随着陆股 通、港股通、6 月的 MSCI 等不断流入的海外配置资金,价值投资理念会不断深 入挖掘机会。 另外, 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 制造业投资的回升趋势确定。 目前来看,中国具备全球领先优势的制造业包括高铁、核电、空调、新能源汽车、 5G、智能手机等相关产业链。我们中长期看好中国大众消费品、高端制造业、新 零售、新媒体等细分领域的龙头公司。 本基金未来将继续坚持“新消费+新技术”的长期投资策略,给基金持有人 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 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 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 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 11 《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 12 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846,282.30 结算备付金 442,481.19 存出保证金 109,117.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4,002,249.60 其中:股票投资 133,716,949.6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85,3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713.4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858,949.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46,261,793.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388,765.2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2,191.59 应付托管费 32,031.9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33,485.7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83,215.22 负债合计 2,029,689.7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7,519,476.90 未分配利润 26,712,627.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232,104.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6,261,793.79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2273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7,519,476.90份。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06月 09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6 月09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7年 6月9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13 一、收入 46,614,500.93 1.利息收入 1,053,615.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75,963.43 债券利息收入 45.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77,607.0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2,267,988.6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775,447.8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 股利收益 492,540.7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261,428.4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31,468.33 减:二、费用 3,668,127.79 1.管理人报酬 2,003,240.03 2.托管费 333,873.3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142,741.25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88,273.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946,373.1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946,373.1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 6月 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6 月09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 6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14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1,172,644.49 - 351,172,644.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本期利润) - 42,946,373.14 42,946,373.1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33,653,167.59 -16,233,745.96 -249,886,913.5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4,528,202.41 12,841,957.53 87,370,159.94 2.基金赎回款 -308,181,370.00 -29,075,703.49 -337,257,073.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7,519,476.90 26,712,627.18 144,232,104.0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 6月 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 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2921号文《关于准予富 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管理人自2017年 5月 8日至2017年 6月 6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 募集 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 验字第 60467606_B06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 同于 2017 年 6 月 9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 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351,046,774.08 元,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25,870.41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 币351,172,644.49元,折合351,172,644.4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 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15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产 业升级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 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 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 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 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6 月 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 1 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 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7年 6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16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 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 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 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 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 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 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 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4) 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 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 17 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 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 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 为权证投资成本, 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 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 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 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 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 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 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 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 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 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 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 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 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8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 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 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 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 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 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 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19 (9)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 价值的差额入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 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 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 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 值。 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基金本期末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期损益影响金额为人民 币312,587.62元。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4 月24日起,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20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9 月19日起,调整 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 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 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 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 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 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 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 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 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 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 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 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 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 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 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 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 售额。 企业所得税


2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 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 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 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10月 9日起,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年 9月 8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蒙特利尔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2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38,617,556.30 4.89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06 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1.3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06 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1.4 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 6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 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200,000,000.00 2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35,964.79 4.99 26,480.51 11.34


23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 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务。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6月9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03,240.0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75,641.06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6月9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 托管费 333,873.34 注: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24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 效日为2017年 6月 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本基金合 同生效日为2017年 6月 9日,无上年度末对比数据。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 6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0,846,282.30 263,137.0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6月09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5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 注 002001 新和成 2017-12-20 2018-12-24 非公开发 行 28.00 35.00 26,786 750,008.00 937,510.00 - 002001 新和成 2017-12-20 2019-12-23 非公开发 行 28.00 33.16 26,785 749,980.00 888,190.60 - 603080 新疆火炬 2017-12-25 2018-01-03 新股认购 13.60 13.60 1,187 16,143.20 16,143.20 - 603161 科华控股 2017-12-28 2018-01-05 新股认购 16.75 16.75 1,239 20,753.25 20,753.25 - 7.4.9.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 注 123003 蓝思转债 2017-12-08 2018-01-17 认购新发 证券 100. 00 100.00 2,853 285,300.00 285,300.00


注:002001 新和成“可流通日”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最终日 期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 注 002919 名臣健康 2017-12-28 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35.26 2018- 01-02 38.79 821 10,311.76 28,948.46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 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26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31,825,404.09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 余额为人民币351,144.91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1,825,700.60元。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 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 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本期变动情况如下: 上年度末余额0.00元, 2017年度转入第三层次0.00元, 转出第三层次0.00元, 当期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总额 325,712.60 元,购买 1,499,988.00 元,卖出 0.00元,本期末1,825,700.60元,本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 得或损失的变动325,712.60元。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33,716,949.60 91.42 其中:股票 133,716,949.60 91.4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85,300.00 0.20 其中:债券 285,300.00


0.2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27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288,763.49 7.72 8


其他各项资产 970,780.70 0.66 9


合计 146,261,793.7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4,345,745.11 58.4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143.20 0.01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501,455.00 1.0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8,369,986.36 19.67 K 房地产业 11,834,026.33 8.2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649,593.60 5.3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3,716,949.60 92.7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396,115 12,750,941.85 8.84 2 300136 信维通信 237,022 12,017,015.40 8.33 3 000858 五粮液 143,100 11,430,828.00 7.93 4 601398 工商银行 1,261,377 7,820,537.40 5.42 5 002027 分众传媒 543,295 7,649,593.60 5.30 6 600036 招商银行 262,564 7,619,607.28 5.28 7 601233 桐昆股份 324,700 7,302,503.00 5.06 8 000537 广宇发展 512,717 6,547,396.09 4.54 9 000568 泸州老窖 98,057 6,471,762.00 4.49 10 600487 亨通光电 152,183 6,151,236.86 4.2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富国基金 28 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36 信维通信 20,603,766.00 14.29 2 600337 美克家居 15,218,223.40 10.55 3 000049 德赛电池 14,850,577.72 10.30 4 300065 海兰信 14,697,106.34 10.19 5 002456 欧菲科技 13,472,132.61 9.34 6 600887 伊利股份 13,135,111.00 9.11 7 002008 大族激光 12,872,027.25 8.92 8 002466 天齐锂业 12,169,198.70 8.44 9 601288 农业银行 11,555,781.00 8.01 10 002384 东山精密 11,180,688.00 7.75 11 002460 赣锋锂业 9,714,258.00 6.74 12 000858 五粮液 9,592,083.00 6.65 13 600622 光大嘉宝 9,405,591.60 6.52 14 002475 立讯精密 9,165,875.00 6.35 15 002050 三花智控 8,986,968.37 6.23 16 601398 工商银行 8,773,269.00 6.08 17 600285 羚锐制药 8,651,577.42 6.00 18 601988 中国银行 8,593,956.00 5.96 19 600036 招商银行 8,589,797.12 5.96 20 300207 欣旺达 8,356,551.00 5.79 21 601933 永辉超市 7,768,239.00 5.39 22 000537 广宇发展 7,731,932.00 5.36 23 000915 山大华特 7,681,190.63 5.33 24 002366 台海核电 7,522,063.00 5.22 25 000568 泸州老窖 7,383,635.00 5.12 26 600521 华海药业 7,263,776.00 5.04 27 600562 国睿科技 7,038,577.00 4.88 28 600487 亨通光电 6,744,719.00 4.68 29 601233 桐昆股份 6,508,578.00 4.51 30 002048 宁波华翔 6,318,600.00 4.38 31 000596 古井贡酒 6,187,795.55 4.29 32 002027 分众传媒 5,971,751.20 4.14 33 600048 保利地产 5,840,126.00 4.05 34 600803 新奥股份 5,689,490.00 3.94


29 35 300433 蓝思科技 5,638,169.13 3.91 36 002511 中顺洁柔 5,572,161.20 3.86 37 600038 中直股份 5,533,835.00 3.84 38 600060 海信电器 5,510,117.00 3.82 39 600703 三安光电 5,375,056.48 3.73 40 601601 中国太保 5,341,735.00 3.70 41 600196 复星医药 5,273,762.00 3.66 42 603626 科森科技 5,155,458.00 3.57 43 002241 歌尔股份 5,128,579.16 3.56 44 601377 兴业证券 4,895,910.00 3.39 45 600867 通化东宝 4,446,949.25 3.08 46 600872 中炬高新 4,407,424.28 3.06 47 600686 金龙汽车 4,167,711.00 2.89 48 300408 三环集团 4,079,485.00 2.83 49 000759 中百集团 3,919,036.61 2.72 50 600760 中航黑豹 3,801,896.00 2.64 51 600153 建发股份 3,509,869.00 2.43 52 600563 法拉电子 3,289,573.00 2.28 53 600029 南方航空 3,169,397.00 2.20 54 601336 新华保险 3,109,618.00 2.16 55 603096 新经典 2,929,674.00 2.03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56 欧菲科技 16,253,788.93 11.27 2 600337 美克家居 15,977,344.45 11.08 3 000049 德赛电池 15,235,326.71 10.56 4 300065 海兰信 13,923,855.11 9.65 5 300136 信维通信 13,658,677.82 9.47 6 002466 天齐锂业 12,904,579.20 8.95 7 002460 赣锋锂业 11,289,694.00 7.83 8 002384 东山精密 11,207,047.44 7.77 9 002008 大族激光 10,188,932.82 7.06 10 002475 立讯精密 10,071,990.94 6.98 11 601933 永辉超市 9,576,455.64 6.64 12 300207 欣旺达 9,088,923.00 6.30 13 002050 三花智控 8,956,849.00 6.21 14 601988 中国银行 8,686,014.22 6.02 15 600285 羚锐制药 8,380,462.40 5.81 16 002366 台海核电 7,844,139.79 5.44 17 600562 国睿科技 7,212,898.70 5.00


30 18 601288 农业银行 6,940,719.88 4.81 19 000596 古井贡酒 6,825,203.40 4.73 20 002048 宁波华翔 6,811,006.00 4.72 21 600887 伊利股份 6,797,559.49 4.71 22 600703 三安光电 6,663,978.40 4.62 23 000915 山大华特 6,393,701.41 4.43 24 002511 中顺洁柔 6,115,069.16 4.24 25 600038 中直股份 5,550,354.47 3.85 26 600622 光大嘉宝 5,288,416.96 3.67 27 600060 海信电器 5,259,580.00 3.65 28 002241 歌尔股份 5,201,997.10 3.61 29 300433 蓝思科技 5,182,054.11 3.59 30 600048 保利地产 5,148,853.46 3.57 31 600196 复星医药 5,127,627.32 3.56 32 601377 兴业证券 5,017,320.00 3.48 33 600521 华海药业 4,803,156.40 3.33 34 603626 科森科技 4,687,222.91 3.25 35 600867 通化东宝 4,447,730.67 3.08 36 300408 三环集团 4,426,044.52 3.07 37 600686 金龙汽车 4,105,440.08 2.85 38 600760 中航黑豹 4,077,409.00 2.83 39 600153 建发股份 3,680,135.00 2.55 40 000759 中百集团 3,655,727.71 2.53 41 600563 法拉电子 3,394,245.00 2.35 42 603595 东尼电子 3,281,485.10 2.28 43 600029 南方航空 3,264,881.00 2.26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40,975,399.3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51,295,326.03 注: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 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3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85,300.00 0.2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85,300.00 0.2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3003 蓝思转债 2,853 285,300.00 0.2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 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 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32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9,117.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13.43 5 应收申购款 858,949.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70,780.7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 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33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4,382 26,818.68 - - 117,519,476.90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16,262.75 0.098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06 月09 日)基金份额总额 351,172,644.4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9 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总申购份额 74,528,202.4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6 月 9 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赎回份额 308,181,37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9 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7,519,476.9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于2017年 9月 1日发布公告,聘任纪伟为中国建 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做公告,范伟隽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督察长,由赵瑛女士 出任公司督察长。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本年度 支付给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4万元人民币, 其已提供审计服 务的连续年限为15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35 11.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 安信证券 2 11,676,851.00 1.48 - - - - - - 10,874.75 1.51 - 渤海证券 2 - - - - - -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 - - - - - 长江证券 2 156,908,360.38 19.88 - - 240,000,000.00 24.00 - - 142,991.18 19.82 - 东北证券 2 4,659,497.70 0.59 - - 80,000,000.00 8.00 - - 4,246.15 0.59 - 东财证券 2 70,327,860.80 8.91 - - - - - - 64,089.57 8.88 - 高华证券 1 - - - - - - - - - - - 光大证券 2 3,646,875.94 0.46 - - - - - - 3,323.42 0.46 - 广发证券 2 33,560,789.79 4.25 - - 280,000,000.00 28.00 - - 30,583.28 4.24 - 国海证券 2 - - - - - - - - - - - 国泰君安 2 37,027,812.02 4.69 - - 200,000,000.00 20.00 - - 34,485.04 4.78 - 国信证券 1 115,326,650.19 14.61 - - - - - - 105,097.62 14.57 - 海通证券 2 38,617,556.30 4.89 - - 200,000,000.00 20.00 - - 35,964.79 4.99 - 华泰证券 1 26,395,417.25 3.34 - - - - - - 24,054.09 3.33 - 华信证券 2 113,928,028.71 14.43 - - - - - - 103,823.37 14.39 -


36 平安证券 2 25,489,176.32 3.23 - - - - - - 23,228.37 3.22 - 瑞银证券 2 15,882,513.68 2.01 - - - - - - 14,473.93 2.01 - 上海证券 1 - - - - - -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 - - - - - 太平洋证券 2 11,726,795.00 1.49 - - - - - - 10,686.70 1.48 - 天风证券 2 78,100,834.54 9.89 - - - - - - 71,172.57 9.87 - 西南证券 2 - - - - - -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 - - - - - 信达证券 2 - - - - - -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 - - - - - 招商证券 1 19,778,037.49 2.51 - - - - - - 18,023.63 2.50 - 中金公司 2 - - - - - - - - - - - 中泰证券 2 12,791,226.00 1.62 - - - - - - 11,656.60 1.62 - 中投证券 1 - - - - - -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 - - - - - 中信山东 2 - - - - - - - - - - - 中信证券 1 13,579,031.67 1.72 - - - - - - 12,646.15 1.75 - 中银国际 1 - - - - - - - - - - - 注:我公司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6 月 9 日,本 表中所列券商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新增。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