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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稳定增利债券A(001450)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 方 稳 定 增利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三十日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9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 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145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9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881,397.8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 A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1450 00145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9,484,155.19 份 3,397,242.6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投资 风险 的基 础上, 追求 基金 的长 期、 稳定增 值。 投资策 略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形 势、 国际货 币和 财政 政策 、 利 率 变化趋 势 、 市 场流 动性 和 估值水 平等 因素 的综 合分 析, 据此 评价 未来 一段 时 间 债券市 场和 股票 市场 的相 对投资 价值 , 动态 调整 债 券、 股票 类资 产的 配置 比 例, 实现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全 价指 数收 益率 ×80%+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 ×2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证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 险品种 , 理论 上其 长期 平 均 预期风 险和 预期 收 益 率低 于混合 型基 金、 股票 型基 金,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A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 C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景岩 贺倩 联系电 话 010-66295888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xxpl@orient-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010-66578578 或 400-628-5888 95599 传真 010-66578700 010-68121816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orient-fund.com 或 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本基金 管理 人及 本基 金托 管人住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9 月 30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A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C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A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C 东方稳 定增 利 债券 A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C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137,671.09 270,094.94 2,769,844.10 2,108,435.01 3,700,705.69 965,557.71 本期 利润 277,892.13 326,975.89 1,350,068.42 846,621.59 5,500,230.04 1,489,006.77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0159 0.0104 0.0199 0.0182 0.0292 0.0275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1.03% 0.72% 2.52% 2.08% 3.02% 2.95%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0.0605 0.0521 0.0562 0.0509 0.0200 0.0194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9 页


份额 利润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10,120,599.66 3,596,100.62 25,874,170.31 42,203,000.89 143,093,598.09 65,014,151.56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0671 1.0585 1.0562 1.0509 1.0302 1.0295


注 : ①本 期已 实现 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②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如 果 期末未 分配 利润 的未 实现 部分为 正数,则 期末 可供 分 配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未分配 利润的已 实现 部分,如果期 末未分配 利润 的未实现部 分为负数, 则期 末可供分配 利润的 金额为 期末 未分 配利 润( 已实现 部分 扣除 未实 现部 分) 。 ③ 本基金所述 业绩指标 不 包括持有人认 购或交易 基 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 用 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28% 0.10% 0.09% 0.16% -0.37% -0.06% 过去六 个月 0.40% 0.10% 0.90% 0.14% -0.50% -0.04% 过去一 年 1.03% 0.14% 1.27% 0.14% -0.24% 0.00% 过去三 年 6.71% 0.16% 2.79% 0.25% 3.92% -0.09% 过去五 年 6.71% 0.16% 2.79% 0.25% 3.92% -0.0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6.71% 0.16% 2.79% 0.25% 3.92% -0.09%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 去三 个月 -0.29% 0.10% 0.09% 0.16% -0.38% -0.06% 过去六 个月 0.29% 0.10% 0.90% 0.14% -0.61% -0.04% 过去一 年 0.72% 0.14% 1.27% 0.14% -0.55% 0.00%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过去三 年 5.85% 0.16% 2.79% 0.25% 3.06% -0.09% 过去五 年 5.85% 0.16% 2.79% 0.25% 3.06% -0.0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85% 0.16% 2.79% 0.25% 3.06% -0.0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9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9 页





注:自合 同生效以 来 未满五年。合 同生效当 年 按实际存续期 计算,不 按 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本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9 月 30 日 )至 报告期 截止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 进行 利 润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 基金 管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以 下 简称 “本 公司 ” ) 。 本 公司 经 中国证 监会 “证 监基金 字[2004]80 号 ”批 复批准 于 2004 年 6 月 11 日成立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 司注 册资本 2 亿 元人 民币 。本 公司股 东东 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出资 人民 币 12800 万元, 占公 司注 册 资 本的 64% ;河 北省 国有 资 产控股 运营 有限 公司 出资 人民币 5400 万 元, 占公 司 注册资 本 27% ;渤 海 国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出 资人民 币 1800 万元 ,占 公 司注册 资本 的 9% 。 截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公司 管 理44 只开 放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方 龙混 合型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精 选混 合型 开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9 页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 金账簿货币市 场证券投 资 基金 、东方策 略成长混 合 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稳健 回报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核 心 动力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 投 资基金、东 方成长收 益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东方增长 中小盘混 合 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 东方强化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东方 启明 量化先 锋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东方 安心 收益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利群混合 型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多策 略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新兴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双债添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东方 添益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主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睿 鑫热点挖 掘 灵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鼎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惠新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永 润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新策 略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新思路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新价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东方创新 科技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稳 定 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金 元宝货币 市 场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大 健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金证 通货币市 场基金、东方 荣家保本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 互联网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盛世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合家保 本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臻 馨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岳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 方区 域发 展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 臻享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 方永 熙 18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民 丰 回报赢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周 期优选灵 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东方 价值 挖掘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 支柱 产业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臻 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周 薇 ( 女 士)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 9 月 30 日 - 7 年 北京大 学金 融学 硕士 ,7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 中国银行总行外汇期权 投资经 理。2012 年 7 月 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曾任固定收 益部债券研究员、投资 经理、东方金账簿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现任东方金 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 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东 方永 润 18 个 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稳 定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 灵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李 仆 ( 先 生)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3 月 24 日 17 年 17 年 证券 从业 经历 ,曾 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经理、宝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宝岛(香港)贸易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公 司 资 管 部 投 资 副 总 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 金经 理。2014 年 2 月 加 盟 东 方 基 金 管 理 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公 司总经理助理、投资 决 策委员会委员、东方稳 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双 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 润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臻馨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永 兴18 个 月定 期开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


注 :① 此处 的任 职日 期和离 任日 期分 别指 根据 公司决 定确 定的 聘任 日期 和解聘 日期 。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基金管理人在 本报告期 内 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法》 、 《中 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 理公司 管理 办法 》 及其 各 项实施 准则 、 《 东方 稳定 增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和其 他有 关 法律法 规的 规定 , 本着 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管理和 运作 基金 资产 ,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利 益, 无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基金 无违 法、 违规 行为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 , 制定 了《 东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公平 交易管 理制 度》 。 基金管理人建 立了投资 决 策的内部控制 体系和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各投资组 合 经理在授权范 围 内自主决策, 各投资组 合 共享研究平台 ,在获得 投 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 施 投资决策方 面享有公 平的机 会。 基金管理人实 行集中交 易 制度,建立公 平的交易 分 配制度,确保 各投资组 合 享有公平的交 易 执行机会。对 于交易所 公 开竞价交 易, 基金管理 人 执行交易系统 中的公平 交 易程序;对 于债券一 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 行 股票申购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在 交 易前独立地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基金管理人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对 于银行 间交 易,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 的原 则保 证各投 资组 合获 得公 平的 交易机 会。 基金管理人定 期对不同 投 资组合不同时 间段的的 同 向交易价差、 反向交易 情 况、异常交易 情 况进行 统计 分析 ,投 资组 合经理 对相 关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并 留存 记录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 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 公 平交易的相关 规定,在 授 权、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资 管理活动 中 公平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 , 未直接或通 过与第三 方的交易安排 在不同投 资 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 。 本基金运作符 合法律法 规 和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 规定。 公司按照《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和《 东方基金 管 理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公平交易管理 制度》的 规 定对本报告期 公司不同 投 资组合同向交 易价差进 行 了分析。公 司采集连 续四个 季度 , 不 同时 间窗 口 (1 日内 、3 日内 、5 日 内) 的 同向 交易 样本 , 在 假设同 向交 易价 差 为 零及 95% 的置 信水 平下 , 对同向 交 易 价差 进 行 T 分 布假设 检验 并对 检验 结果 进行跟 踪分 析。 分析 结果显 示本 基金 与公 司管 理的其 他投 资组 合在 同向 交易价 差方 面未 出现 异常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存在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不存在同日反 向交易, 不 存在同日反向 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5%的情况 。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从债券 市场 来看 , 2017 年 全年债 券收 益率 处 于 震荡 上行, 各个 期限 和评 级的 品 种均上 行 200bp 左右。 其 中 10 年 国开 从 2016 年 9 月最 低 点 3.06 附 近上行 至 2017 年 年底 的 4.82 ,shibor 3m 从 2016 年9 月的 最低 点2.78 上行 至2017 年年 底的4.91 ,5 年AAA 从2016 年9 月3.16 的 位置 上行 至2017 年 年底5.42 。 2017 年全 年共 有三 波调 整 , 分 别是2016 年年 底 、2017 年4 月和 2017 年11 月至 12 月。2016 年年底 调整 的触 发点 是 11 月9 日 特朗 普当 选冲 击下 外围债 市的 调整 ; 信 用债 的调整 紧跟 其 后 , 虽 然隐蔽 但幅 度巨 大, 其间 伴随着 理财 纳 入 MPA 考核 、私行 资产 配置 变化 、资 管税务 变化 、交 易 所 调整质 押率 等各 种传 闻。2017 年 4 月 份的 调整 来自 监管的 压力 ,从 2017 年 二 季度以 来各 金融 监 管机构密集发 布文件, 去 杠杆思路明确 ,4 月的 中 央政治局会议 明确指出 “ 高度重视防 控金融风 险,加强监管 协调 ”, 银 监会的 “三套 利、三违 反 、四不当 ”等 引发市场 担 忧,银行理 财登记中 心也发布通知 要求规范 银 行理财产品穿 透登记工 作 ,叠加经济基 本面表现 韧 性较强,债 券收益率 上行明 显。2017 年四 季度 市场的 调整 来自 于对 通胀 上行的 担忧 和流 动性 偏紧 的压力 ,Q4 曲线 整 体 上行 70bp ,为 2017 年最 为剧 烈 的调 整, 长端 的上 行部分 反映 了对 通胀 预期 、金融 监管 落地 、 美 联储缩 表加 息的 预期 。 报告期内组合 的债券品 种 集中于短久期 城投债和 交 易所可质押行 权债;本 组 合权益资产以 精 选个股 为主 ,配 置于 军工 、大金 融、 食品 饮料 等行 业。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A 类净值 增长 率 为1.03% ,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率为 1.27% ,低 于业 绩 比较基 准 0.24%; 本基金 C 类净值 增长 率为 0.72% ,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为1.27% , 低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0.55%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 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从基本 面来 看 , 名 义 GDP 见顶较 为确 定 , 预 期将 回 落到9-10 之间 。 偏长 期而 言, 中国 经济 最 悲观的 时期 可能 已经 过去 , 进 入高 质量 增长 阶段 。 从货币 政策 来看 , 由于2018 年面 临美 联储 加息 缩表的压力测 试,预期 国 内货币政策偏 中性,流 动 性供给方面仍 以削峰填 谷 为主。就汇 率而言, 我们认 为目 前人 民币 汇率 处于高 位, 对出 口有 一定 压力。 就收益率曲线 而言,在 剧 烈调整之后, 债市有望 迎 来高位震荡行 情,利率 趋 势下行的动力 尚 不明朗,短久 期信用债 配 置价值较为明 显。虽然 长 久期债券调整 较多,但 目 前对于通胀 的担忧尚 未落地 ,叠 加信 用利 差低 于历史 均值 ,继 续等 待拉 长久期 的时 间窗 口。 组合拟以一年 以内的短 久 期信用债为底 仓,权益 仓 位部分配置于 出现长期 价 值的稳定收益 个 股。另外由于 转债市场 不 断出现优质的 标的,本 基 金权益仓位将 部分参与 拟 发行转债的 正股,精 选优质 转债 标的 ,增 厚组 合收益 。 感谢基金持有 人对本基 金 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将 本 着勤勉尽责的 精神,秉 承 “诚信是基、 回 报为金 ”的 原则 ,力 争获 取与基 金持 有人 风险 特征 一致的 稳健 回报 。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和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 有 关规定 ,完善 内 部控制 制度 和操 作流 程 ; 在基金 日常 运作 上 , 开 展 定期和 实时 监察 , 强化 内 控体系 和制 度的 落实 ; 在加强对基金 投资运作 和 公司经营管理 的合规性 监 察方面,通过 实时监控 、 定期检查、 专项检查 等方式,及时 发现问题 、 提出改进建议 并跟踪改 进 落实情况。本 报告期内 重 点开展的监 察稽核工 作包括: (1) 开展对公 司 各项业务的 日常监察 ,对 风险隐患做 到及时发 现、 及时化解, 保证投 资 管理、基金 销售和后 台运 营等业务的 合法合规。 (2 )根据中国 证监会颁 布的 相关法律法 规,进 一 步加强 基金 投资 运作 的监 察力度 , 完善 了基 金投 资 有关控 制制 度。 (3 ) 进 一 步完善 公司 内控 体系 , 完善业务流程 ,在各个 部 门和全体人员 中实行风 险 管理责任制, 并进行持 续 监督,跟踪 检查执行 情况。 (4 ) 注 重加 强对 员 工行为 规范 和职 业素 养的 教育与 监察 , 并通 过开 展 法规学 习活 动等 形式 , 提升员工的诚 信规范和 风 险责任意识。 下一年度 , 本基金管理人 将在不断 提 高内部监察 稽核和风 险控制工作的 科学性和 实 效性的基础上 ,确保基 金 资产的规范运 作,维护 基 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利益, 给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以更多 、更 好的 回报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 证 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 指 导意见》 、 《证券 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 指 引》及相关会 计核算业 务 细则,本管理 人对所管 理 的基金各项资 产进行核 算 ,本报告期 间没有需 要披露 的对 基金 估值 有重 大影响 的估 值程 序调 整等 信息。 现对 本基 金管 理人 估值程 序说 明如 下: 本基金管理人 成立了东 方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估 值委员会(以 下简称“ 估 值委员会” ) , 成 员由分管运营 副总经理 、 分管投研副总 经理、督 察 长以及运营部 、投研部 门 (包括但不 限于权益 投资部 、固 定收 益部 、量 化投资 部) 、风 险管 理部 负 责人组 成, 估值 委员 会设 立委员 会主 任 1 名, 委员会 副主 任 1-2 名 ,估 值委员 会成 员均 具备 良好 的专业 知识 、专 业胜 任能 力和独 立 性 ,熟 悉 基 金投资 品种 及基 金估 值法 律法规 。职 责分 工分 别如 下: 1. 委员 会主 任 负责定 期或 不定 期组 织召 开估值 委员 会工 作会 议, 就 估值参 与各 方提 交的 估值 问题组 织讨 论, 进行决 议并 组织 实施 ; 因 特殊原 因 , 委 员会 主任 无 法履行 职责 时 , 由 副主 任 代理其 行使 主任 职责 。 2. 运营 部 ①自行 或应 各方 需求 提请 估值委 员会 主任 召开 估值 委员会 会议 。 ②征求 托管 行意 见并 借鉴 行业界 通行 做法 ,提 出估 值模型 和估 值方 法的 修改 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 员会会议 决 定的估值方法 、估值模 型 及参数计算具 体投资品 种 的公允价值并 据 以对基 金等 投资 组合 进行 估值。 ④负责 编制 投 资 组合 持有 的投资 品种 变更 估值 方法 的相关 公告 。 3. 投研 部门 当基金 等投 资组 合持 有没 有市价 或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资 品种 (简 称“ 停牌 有价证 券” )时 , 根据估 值委 员会 要求 和运 营部的 估值 方案,负 责评 估 现有估 值政 策和 估值 方法 是否公 允、 适当 , 对 估值方 法有 失公 允性 的 “ 停牌有 价证 券 ” , 建 议或 提 示运营 部提 请估 值委 员会 主任召 开估 值会 议 。 4. 风险 管理 部 在日常监控和 风险管理 过 程中发现估值 政策和估 值 方法有失公允 性时,建 议 或提示运营部 提 请估值 委员 会主 任召 开估 值会议 。 上述参 与估 值流 程的 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的重 大利 益冲突 。 截至本报告期 期 末,公 司 已与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中 债 收益率曲线和 中 债估值 最终 用户 服务 协议 》 , 并依 据其 提供 的中 债收 益 率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 旗下基 金持 有的 银 行间固 定收 益品 种进 行估 值 ( 适用 非货 币基 金 ) 或 影子定 价 (适 用货 币基 金) 。 公 司与 中证 指数 有 限公司 签署 了 《 债券 估值 数据服 务协 议》 , 并 依据 其 提供的 中证 债券 估值 数据 对公司 旗下 基金 持有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的交易 所固 定收 益品 种进 行估值 (适 用非 货币 基金 ) 。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相 关规定,结合 本基金实 际 运作情况,本 基金本报 告 期未进行利润 分 配。 4.9 管 理人 对会 计师事务 所出 具非标 准审 计报告 所涉 相关事 项的 说明 - 4.10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 本基 金持有 人数 或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说 明 报告期内,受 基金份额 持 有人赎回等影 响,本基 金 存在基金资产 净值连续 六 十个工作日低 于 五千万 元的 情况 ,本 基金 管理人 已将 此情 况上 报中 国证监 会并 将采 取适 当措 施。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 的过程中 , 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的约定,对本 基金基金 管 理人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 进行 了认 真、 独立 的会计核算和 必要的投 资 监督,认真履 行了托管 人 的义务,没有 从事任何 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行 为。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托管人认为, 东方基 金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在本 基 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 产 净值的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及利 润 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 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 报告期内 ,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 严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为 ,东方基 金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的信 息 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露 管 理办法 》 及 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基 金管 理人 所编制 和披 露的 本基 金年 度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表现、收 益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信息 真实、准 确 、完整,未 发现有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信会师 报字[2018] 第 ZB30055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东方 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 简称东 方稳 定 增利基 金 ) 财 务报 表, 包括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 负债表 , 2017 年度的 利润 表、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 变动 表以 及相关 财务 报表 附注。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 定编制 ,公 允反 映了 东方 稳定增 利基 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以 及2017 年度 的经 营 成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册 会计 师对 财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部 分进 一步阐 述了 我 们在这 些准 则下 的责 任 。 按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职业 道德守 则 , 我 们 独立于 东方 稳定 增利 基金 , 并 履行 了职 业道 德方 面 的其他 责任 。 我 们相信 ,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 证据是 充分、 适当 的, 为 发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基 础。 其他信 息 东方稳 定增 利基 金 的 基金 管理人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 以下 简称基金 管 理人 ) 对其 他 信息负 责 。 其 他信 息包 括 年度报 告中 涵盖 的信息 ,但 不包 括财 务报 表和我 们的 审计 报告 。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使其 实现 公允反 映, 并 设计、 执行 和维护 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使财 务报 表不 存在由 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基金 管 理人负 责评 估东 方稳 定增 利基金 的持 续 经营能 力, 披 露与 持续 经 营相关 的事 项, 并 运用 持 续经营 假设, 除 非计划 进行 清算 、终 止运 营或别 无其 他现 实的 选择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们的 目标 是对 财务 报表 整体是 否不 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误 导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预期 错报 单独 或汇 总起 来可能 影响 财务 报表 使用 者依据 财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 识别 和评 估由 于舞 弊 或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重 大错报 风险 ,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 了解 与审 计相 关的 内 部控制 ,以 设计 恰当 的审 计程序 ,但 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 评价 基金 管理 人选 用 会计政 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 会计估 计及 相 关披露 的合 理性 。 (4) 对基 金管 理人 使用 持 续经营 假设 的恰 当性 得出 结论。 同时 , 根据获 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 能导致 对东 方稳 定增 利基 金持续 经营 能 力产生 重大 疑虑 的事 项或 情况是 否存 在重 大不 确定 性得出 结论 。 如 果我们 得出 结论 认为 存在 重大不 确定 性, 审计 准则 要 求我们 在审 计 报告中 提请 报表 使用 者注 意财务 报表 中的 相关 披露 ; 如果披 露不 充 分, 我们 应当 发表 非无 保 留意见 。 我们 的结 论基 于 截至审 计报 告日 可获得 的信 息 。 然 而 , 未 来 的事项 或情 况可 能导 致东 方稳定 增利 基 金不能 持续 经营 。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基金 管理 人就 计划 的审计 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 大审计 发现 等 事项进 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 们在审 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的 内部 控 制缺陷 。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立信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朱锦梅


赵立卿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海淀 区西 四环 中 路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8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10,471.04 1,581,877.32 结算备 付金 177,808.76 670,506.67 存出保 证金 11,967.60 43,768.0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4,825,565.68 68,664,363.50 其中: 股票 投资 236,420.88 12,486,219.78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4,589,144.80 56,178,143.7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82,153.78 - 应收利 息 260,087.50 895,620.2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37.34 1,124.21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5,768,391.70 71,857,260.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700,000.00 3,5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212,241.95 31,562.8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8,371.49 44,208.65 应付托 管费 2,391.87 12,631.0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241.81 14,622.57 应付交 易费 用 26,677.78 26,032.80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766.44 1,019.04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00,000.08 150,011.84 负债合 计 2,051,691.42 3,780,088.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2,881,397.85 64,656,670.17 未分配 利润 835,302.43 3,420,501.03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3,716,700.28 68,077,171.20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5,768,391.70 71,857,260.05


注 : 报 告截止 日2017 年12 月31 日,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71 元,C 类基 金份额 净 值 1.0585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2,881,397.85 份 ,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分 别 为 :A 类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9,484,155.19 份,C 类基 金份额 总 额 3,397,242.6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586,720.54 4,451,246.94 1.利息 收入 2,313,811.01 5,675,041.6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4,128.44 58,331.94 债券利 息收 入 2,240,769.80 5,558,804.7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8,912.77 57,905.0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933,501.25 1,384,055.03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 益 292,950.05 -1,309,803.0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231,779.08 2,659,770.4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5,327.78 34,087.65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97,101.99 -2,681,589.10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9,308.79 73,739.32 减: 二、费用 981,852.52 2,254,556.93 1.管 理人 报酬 367,011.15 832,167.53 2.托 管费 104,860.38 237,762.17 3.销 售服 务费 134,549.96 192,775.04 4.交 易费 用 144,485.04 465,440.86 5.利 息支 出 84,628.66 224,879.3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84,628.66 224,879.35 6.其 他费 用 146,317.33 301,531.98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604,868.02 2,196,690.0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604,868.02 2,196,690.01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填列)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64,656,670.17 3,420,501.03 68,077,171.20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604,868.02 604,868.0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51,775,272.32 -3,190,066.62 -54,965,338.9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046,780.41 280,904.37 4,327,684.78 2. 基金 赎回 款 -55,822,052.73 -3,470,970.99 -59,293,023.72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2,881,397.85 835,302.43 13,716,700.2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02,045,178.33 6,062,571.32 208,107,749.65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2,196,690.01 2,196,690.01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137,388,508.16 -4,838,760.30 -142,227,268.46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2,892,144.88 483,339.73 13,375,484.61 2. 基金 赎回 款 -150,280,653.04 -5,322,100.03 -155,602,753.07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64,656,670.17 3,420,501.03 68,077,171.20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刘鸿 鹏______














______ 刘 鸿鹏______














____ 肖向 辉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根 据2015 年3 月 13 日中 国证 监会 《关于 准予 东方 稳定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注册 的批复 》 ( 证监 许可[2015]473 号 ) 和 《关 于东 方稳定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备案确 认的函 》 (证 券基金机构监 管部部函[2015]2652 号)的 核 准,由基金发 起人东方 基 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 资基金法》 和《东方 稳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自 2015 年8 月 28 日至 2015 年9 月25 日公 开募 集设 立。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包 括 认购资 金利 息共募集 268,222,973.76 元 人民 币,业 经瑞 华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瑞 华验字[2015] 第 01300062 号” 验 资报 告验 证。 经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 东 方稳定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于2015 年 9 月 30 日正 式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68,259,954.33 份 基 金 单 位 , 其 中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折 合 36,980.57 份 基金单位 。 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为东方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东 方 稳定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主 要 投资于国债、 央行票据 、 金融债、地方 政府债、 企 业 债、公司 债、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 、短期融 资 券、中期票据 、资产支 持 证券、次级债 券、可转 换 债券(含可 分离交易 可转债) 、债 券回购、 银行 存款(包括 协议存款 、定 期存款等) 、 货币市场 工具 等固定收益 金融工 具,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 资产,以及经 法律法规 或 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 资 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9 页


本基金可投资 于股票和 权 证,也可持有 可转债转 股 所得的股票、 因所持股 票 所派发的权证 以 及因投 资可 分离 债券 而产 生的权 证。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可以 将 其纳入 投资 范围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会 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 则、其后 颁 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 指 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 以 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 下合称 “企 业会计准 则 ” ) 、中国证券 业协会制 定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 《关于证 券投 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 计价 有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 则第 2 号— 年度 报 告 的内容 与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告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 制及披 露》 及中 国证 监会 颁布的 其他 相关 规定 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 财务报表 符 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 其 他有关规定要 求,真实 、 完整地反映了 本 基金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 财务状 况以 及 2017 年度 的 经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期 年度 报告 保持 一致 。 7.4.5 会计 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估计 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2004]78 号 《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 [2005]103 号《 关于 股权 分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 收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企 业所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 知 》 、财税[2012]85 号《关 于 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 差 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15]101 号 《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政 策有 关问 题 的通知 》 、 财 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 征增值 税试 点的 通知 》 、 财 税[2016]46 号 《 关 于进一步明确 全面推开 营 改增试点金融 业 有关政 策 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 机构同 业往来 等增 值税 政策 的补 充通知 》 、 财税[2016]140 号 《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于 明确 金融 、 房 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 务 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 及 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 和实 务 操作,主要 税项列示 如下: 1、于 2016 年5 月1 日 前 ,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值 税 ,对国债 、 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 业 往来利息收入 亦免征增 值 税,存款利 息收入不 征收增 值税 。





根据规 定, 基金 产品 运营 过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以基 金产 品管 理人 为增值 税纳 税 人 。 2 、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收 入 , 包括 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股 票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 对 基金 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 持 股期 限 在1 个 月 以内 ( 含 1 个 月 ) 的 ,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限超 过1 年的 ,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 对 基金 持 有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按照上 述规定计 算 纳税,持股时 间自 解禁 日 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5 、 基 金作 为流 通股 股东 在 股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收到 由非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现 金等 对价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企 业所 得税和 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东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销售 机构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 注册 登记 机构、 直销 机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托管 人、 销售 机构 渤海国 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河北省 国有 资产 控股 运营 有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东方汇 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下 属子 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 基金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7.4.8.1.2 债 券交 易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 基金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 易。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 基金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回 购交易 。 7.4.8.1.4 权 证交 易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 基金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 可 比期间,本基 金未发生 与 关联方的佣金 费用,期 末 无应支付关 联方的佣 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67,011.15 832,167.5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85,619.44 302,582.00


注 :① 计提 标准 :本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70% 的年 费率计 算。 管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付的 基金 管理 费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 方式 与支 付方 式 :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 金 管理费划款指 令,基金 托 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五 个 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4,860.38 237,762.17


注 :① 计提 标准 :本 基金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 费率计 提。 托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 方式 与支 付方 式 :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 金 托管费划款指 令,基金 托 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五 个 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 A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C 合计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 111,900.57 111,900.57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5,566.63 5,566.63 合计 - 117,467.20 117,467.20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东 方 稳 定 增 利 债 券 A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C 合计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 139,278.04 139,278.04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22,685.31 22,685.31 合计 - 161,963.35 161,963.35


注 :① 计提 标准 :本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 C 类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40% 年费率 计提 。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40 %÷ 当年 天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方式与 支付方式 :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 按月支付。由 基 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 发 送基金销售服 务费划付 指 令,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后 于次月首日 起五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 次 性划出,由登 记机构代 收 ,登记机构 收 到后按相 关 合同规定支 付给基金 销售机 构。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 本 基金 均未 与关 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 基金 管理 人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 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末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未 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10,471.04 23,436.82 1,581,877.32 46,248.71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 本 基金 未在 承销 期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7.4.9 期 末(2017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于期 末流 通受 限的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603520 司太立 2017 年 11 月27 日 重大 事项 28.95 - - 200 11,619.55 5,790.00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未持 有在银 行间 市场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 为 1,700,000.00 元 ,分 别于 2017 年 1 月 5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2017 年 1 月 24 日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 本 基 金在回 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 交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或 在 新质押 式回 购下 转 入质押 库的 债券 ,按 证券 交易所 规定 的比 例折 算为 标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 购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本年度报 告报出日 , 本基金无需要 披露的有 助 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 需 要说明的其他 事 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1 权益投 资 236,420.88 1.50 其中: 股票 236,420.88 1.5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4,589,144.80 92.52 其中: 债券 14,589,144.80 92.5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88,279.80 2.46 8 其他各 项资 产 554,546.22 3.52 9 合计 15,768,391.70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32,991.59 1.70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451.44 0.0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2,006.80 0.01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618.00 0.0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353.05 0.00 合计 236,420.88 1.72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766 中国中 车 10,000 121,100.00 0.88 2 600967 内蒙一 机 8,300 100,015.00 0.73 3 603520 司太立 200 5,790.00 0.04 4 002572 索菲亚 34 1,251.20 0.01 5 601111 中国国 航 100 1,232.00 0.01 6 002763 汇洁股 份 80 1,095.20 0.01 7 002407 多氟多 50 1,021.00 0.01 8 002601 龙蟒佰 利 50 801.00 0.01 9 600029 南方航 空 65 774.80 0.01 10 300327 中颖电 子 21 653.52 0.00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管 理 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 文。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967 内蒙一 机 17,359,476.10 25.50 2 600435 北方导 航 5,677,429.00 8.34 3 601991 大唐发 电 2,103,179.00 3.09 4 601618 中国中 冶 2,086,900.00 3.07 5 601611 中国核 建 1,926,078.00 2.83 6 000519 中兵红 箭 1,316,936.60 1.93 7 600820 隧道股 份 1,314,640.66 1.93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8 603556 海兴电 力 1,162,012.00 1.71 9 600406 国电南 瑞 1,084,635.00 1.59 10 601127 小康股 份 798,600.00 1.17 11 600566 济川药 业 776,082.00 1.14 12 601688 华泰证 券 709,950.00 1.04 13 601800 中国交 建 678,185.00 1.00 14 601989 中国重 工 653,984.00 0.96 15 000066 中国长 城 267,008.00 0.39 16 601766 中国中 车 121,200.00 0.18 17 601966 玲珑轮 胎 18,490.00 0.03 18 002099 海翔药 业 6,440.00 0.01


注:①买 入包括基 金 二级市场上主 动的买入 、 新股、配股、 债转股、 换 股及行权等 获得的股 票。 ②“买 入金 额” 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967 内蒙一 机 17,066,082.34 25.07 2 600435 北方导 航 10,803,964.68 15.87 3 600820 隧道股 份 4,941,650.00 7.26 4 300194 福安药 业 2,392,370.99 3.51 5 601991 大唐发 电 2,340,437.00 3.44 6 601618 中国中 冶 2,042,577.00 3.00 7 601611 中国核 建 1,786,846.58 2.62 8 000519 中兵红 箭 1,385,507.93 2.04 9 603556 海兴电 力 1,172,037.72 1.72 10 600406 国电南 瑞 1,092,360.82 1.60 11 600566 济川药 业 792,763.00 1.16 12 601127 小康股 份 755,763.00 1.11 13 601800 中国交 建 723,246.00 1.06 14 601688 华泰证 券 702,679.00 1.03 15 002510 天汽模 632,426.00 0.93 16 601989 中国重 工 624,024.00 0.92 17 002245 澳洋顺 昌 300,595.00 0.44 18 000066 中国长 城 223,380.65 0.33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19 603866 桃李面 包 83,536.00 0.12 20 000811 冰轮环 境 54,684.00 0.08


注:①卖 出主要指 二 级市场上主动 的卖出、 换 股、要约收购 、发行人 回 购及行权等 减少的股 票。 ②“卖 出金 额” 均按 买卖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8,061,225.36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50,617,300.71


注:①买 入包括基 金 二级市场上主 动 的买入 、 新股、配股、 债转股、 换 股及行权等 获得的股 票,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场 上主动 的卖 出、 换股 、要 约收购 、发 行人 回购 及行 权等减 少的 股票 。 ②“买入股票 成本” 、 “卖 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卖 成 交金额(成交 单价乘以 成 交数量)填列 , 不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698,950.00 5.10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3,697,982.60 99.8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92,212.20 1.40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589,144.80 106.36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2814 PR 东 营债 30,010 1,052,750.80 7.67 2 124401 13 冀 广网 10,000 1,031,600.00 7.52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3 122892 PR 寿 光债 10,500 1,024,275.00 7.47 4 122516 PR 青州 01 25,000 1,015,750.00 7.41 5 122820 11 潍 东方 10,000 1,002,300.00 7.31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 8.11 投 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未 发现存在被监 管部门立 案 调查,或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8.11.3 期 末 其他 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1,967.6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82,153.78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60,087.50 5 应收申 购款 337.3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9 页


9 合计 554,546.22


8.11.4 期 末 持有 的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3012 骆驼转 债 8,578.80 0.06 2 110032 三一转 债 1,213.20 0.01 3 128010 顺昌转 债 1,170.10 0.01


8.11.5 期 末 前十 名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603520 司太立 5,790.00 0.04 重大事 项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东方 稳定 增利 债券A 1,518 6,247.80 2,094,221.53 22.08% 7,389,933.66 77.92% 东方 稳定 增利 债券C 270 12,582.38 0.00 0.00% 3,397,242.66 100.00% 合计 1,788 7,204.36 2,094,221.53 16.26% 10,787,176.32 83.74%


注:对于 分级基金 , 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 别 的份额;对于 合计数, 比 例 的分母采 用下属分 级基金 份额 的合 计数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9 页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东方稳 定 增利债 券 A 0.94 0.00% 东方稳 定 增利债 券 C 0.94 0.00% 合计 1.88 0.00%


9.4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A 0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C 0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A 0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A 东方稳 定增 利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9 月 30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06,535,036.49 61,724,917.8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4,498,244.59 40,158,425.58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781,709.76 2,265,070.65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6,795,799.16 39,026,253.57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484,155.19 3,397,242.66


注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包含基 金转 换入 份额 ,基 金总赎 回份 额包 含基 金转 换出份 额。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9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本基金 托管 人于2016 年8 月29 日任 命史 静欣 女士 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托管 业务 部 /养老 金管 理中 心副 总经 理 ,负责 管理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业 务。 因工 作需 要, 余晓晨 先生 于 2017 年3 月8 日 不再 担任 中国 农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托 管业务 部/ 养老 金管 理中 心 副总经 理职 务。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未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更换 会计师 事务 所 , 本 年度 应 支付给 立信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报酬 为50,000.00 元 ;截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该 审计机 构已 向本 基金 提 供3 年的 审计 服务 。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到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61,348,929.80 69.60% 57,134.34 69.60% - 光大证券股份 2 26,795,580.27 30.40% 24,954.79 30.40%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9 页


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2 - - - - -


注: (1) 此处的佣 金 指本基金通 过券商的 交易 单元进行股 票、权证 等交 易而合计支 付该券 商 的佣金 合计,不 单指 股票 交 易佣金 。 (2)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 和程序 券商选 择标 准: ①资 力雄 厚,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 ② 财务状 况良 好 , 各项财务指标 显示公司 经 营状况稳定; ③经营行 为 规范,最近两 年未因重 大 违规行为而 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 处 罚; ④内部管 理规范、 严 格,具备健全 的内控制 度 ,并能满足 基金运作 高度保密的要 求; ⑤具 备 基金运作所需 的高效、 安 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 施 符合代理基 金进行证 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 基 金提 供全面的 信息服务 ; ⑥研究实力较 强,有 固 定 的研究机构 和专门研 究人员,能及 时为基金 提 供高质量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经济报 告、行业 报 告、市场走 向分析、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专 门 报告,并能根 据基金投 资 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 研 究报告;⑦ 收取的佣 金率。 券商选择程序 :①对符 合 选择标准的券 商的服务 进 行评价;②拟 定租用对 象 :由投研部门 根 据以上 评价 结果 拟定 备选 的券商 ; ③签 约: 拟定 备 选的券 商后 , 按公 司签 约 程序与 备选 券商 签约 。 签约时 ,要 明确 签定 协议 双方的 公司 名称 、委 托代 理期限 、佣 金率 、双 方的 权利义 务等 。 (3)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新 增租 用 6 个 交易 单元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0,142,656.33 10.51% 141,300,000.00 46.44%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75,552,839.34 78.27% 162,950,000.00 53.56%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39 页


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10,831,716.72 11.22%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 一投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比 例达到 或超 过 20%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 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到 或者 超过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1-01 至 2017-11-13 19,464,720.19 - 19,464,720.19 0.00 0.00%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基金管理 人对本 基金拥 有 完全自主 投资决 策权。 (1)当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投资者较大比例赎回且基金的 现金头寸不足时,可 能会导致 本基金 的流动 性 风险及相 关冲击 成本, 可 能造成基 金净值 的波动 。 (2)当上述投资者赎回 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 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约 定进行相 应处理 ,可能 会 影响投资 者赎回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