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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汇利债(002442)

鑫元汇利债:2017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鑫 元 汇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30 日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64 页


§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利 润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64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 5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5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5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 6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 7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7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 8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情 况 .................................................................................................. 9 §4 管 理人报告 ......................................................................................................................................... 10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况 .................................................................................................... 10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3 4.3 管理 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4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明 ........................................................ 15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望 ........................................................ 15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监 察稽 核工 作情 况 ........................................................................ 16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7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润 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 17 4.9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 对本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 17 §5 托管人报告 ......................................................................................................................................... 18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 18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 18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 18 §6 审计报告 ............................................................................................................................................. 19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 息 .................................................................................................................... 19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 内容 ................................................................................................................ 19 §7 年度财务报表 ..................................................................................................................................... 22 7.1 资 产负 债表 ................................................................................................................................ 22 7.2 利 润表 ........................................................................................................................................ 23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 24 7.4 报 表附 注 .................................................................................................................................... 25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51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 51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股票 投资 明细 ................................ 51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重 大变 动 ........................................................................................ 51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 52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52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 53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64 页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 53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53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53 8.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5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55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 55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份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 55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决议 ...................................................................................................... 57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 57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57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 57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 57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 58 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 易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 58 11.8 其他 重大 事件 .......................................................................................................................... 59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 62 12.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 资 者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达 到或 超过 20% 的 情况 ...................................... 62 12.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 他重要 信息 .......................................................................................... 62 §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1 备查 文件 目录 .......................................................................................................................... 64 13.2 存放 地点 .................................................................................................................................. 64 13.3 查阅 方式 .................................................................................................................................. 64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64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鑫元汇 利 基金主 代码 00244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3 月 9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066,279,377.9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将 宏观 分析 和信 用分 析 相结 合, 积极 配置 优质 债 券 ,并 合理 安排 组合 期限 , 在保 证资 产安 全性 的基 础上力 争获 取稳 定的 超额 收益。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对债 券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在此 约束 下,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趋 势、 金 融 货币 政 策 、供 求因 素、 估 值因 素、 市场 行为 因素 等 进 行评 估分 析, 对固 定收 益 类资 产和 货币 资产 等的 预期收 益进 行动 态跟 踪, 从而决 定其 配置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属于 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 险 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 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晓燕 朱萍 联系电 话 021-20892000 转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service@xyamc.com Zhup02@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066188 95528 传真 021-20892111 021-63602540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 自 由贸 易试 验 区浦东 大道1200 号2 层217 室 上海市 中山 东一 路 12 号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64 页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909 号12 层 上海市 北京 东 路 689 号 邮政编 码 200070 200120 法定代 表人 肖炎 高国富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 909 号 12 层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5 其 他相 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中国上 海市 黄浦 区湖 滨 路 202 号领 展企业 广 场2 座普 华永 道 中心11 楼 注册登 记机 构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909 号12 层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64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3 月9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97,208,858.69 26,741,674.35 - 本期利 润 93,734,044.69 8,824,811.70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321 0.0061 -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3.13% 0.60%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3.14% 1.10%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0,766,573.39 17,009,033.83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35 0.0107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077,045,951.32 1,603,595,137.42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35 1.0110 -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4.27% 1.10% -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4、为更好地 服务于广 大投 资者,在维 护现有基 金份 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 下, 根据《中华 人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 公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及 《 证券 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等法律 法规 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的 约定 , 基 金管 理人 经 与基金 托管 人协 商一 致并 报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自2017 年8 月1 日 起对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小数 点保留 精度 由小 数点 后3 位提高 至小 数点 后4 位,并相应修 改基金合 同 和托管协议。 具体请见 基 金管理人在指 定媒介上 披 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 原基金 合同 的约 定,2016 年末 “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 的小 数点 保留 精度 为小 数点 后 3 位 。 目 前系 统强制 保 留4 位 小数 ,小 数点后 第 4 位强 制 补0。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64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 三 个月 0.70% 0.02% -0.69% 0.05% 1.39% -0.03% 过去六 个月 1.63% 0.02% -0.14% 0.05% 1.77% -0.03% 过去一 年 3.14% 0.04% -0.34% 0.06% 3.48%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27% 0.04% 1.00% 0.08% 3.27% -0.04%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本基 金的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3 月9 日 。 根据 基金合 同约 定 , 本 基金 建 仓期 为 6 个 月 , 建 仓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64 页


期结束 时本 基金 各项 资产 配置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约 定。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合同生效 当年的本 基 金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 绩 比较基准收益 率按实际 存 续期计算, 不按整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 度 每10 份 基金 份 额 分红数 现金 形 式发 放总 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7 0.3920 120,197,889.12 43.89 120,197,933.01


2016 - - - -


合计 0.3920 120,197,889.12 43.89 120,197,933.01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64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本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3]1115 号文 批准 于2013 年8 月 成立 , 由 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起 , 与 南京 高科 股份 有限 公 司联合 组建 ; 注册 资 本金 17 亿 元人 民币, 总部 设在上 海。 经营 范围 包括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 资 产管理 (包 括特 定对 象投 资咨询 )和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21 只证 券投 资基金 ——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鑫元 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鑫 元稳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鑫元 鸿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元合享分级 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半年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鑫元合丰 纯债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原鑫 元 合丰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 元安 鑫宝 货币 市 场基金 、 鑫元 鑫新 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鑫 元兴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鑫元 汇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聚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裕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得利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招利债 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鑫元 瑞 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原 鑫 元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鑫元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 鑫 元鑫 趋 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鑫元 广利定期 开 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 基金、鑫元 欣享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慧 鑫 元 货 币 市场基 金 、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2016 年3 月9 日 - 7 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 士。相关业务资格:证 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 历:2010 年 7 月 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 员。2011 年 4 月 起在 南 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 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 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 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 的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经 验。2014 年 6 月 加入 鑫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64 页


金 、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广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 助理 。 2014 年7 月15 日 起担任鑫元一年定期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助 理,2014 年 10 月20 日起 担任 鑫元 合 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12 月2 日 起担 任 鑫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 理 , 2014 年12 月 16 日起 担任 鑫元 合丰 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助理 ,2015 年 7 月15 日 起担 任鑫 元鑫 新 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 2016 年1 月13 日 起担任鑫元兴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 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3 月 9 日起担 任鑫 元汇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6 月 3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7 月13 日 起担 任鑫 元裕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8 月 17 日起 担任 鑫元 得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 担任 鑫元 聚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担任 鑫元 招利 债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64 页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员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 年3 月13 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 2017 年3 月17 日 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 12 月 13 日 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 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 员。 颜昕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鑫 元 货 币 市 场基 金 、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2016 年3 月9 日 - 8 年 学历 : 工 商管 理 , 硕 士。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 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 经历:2009 年 8 月, 任 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担 任交 易员 。 2013 年 9 月加入 鑫元 基金 担 任交易 员,2014 年 2 月 至 8 月,担 任鑫 元基 金 交易室 主管 ,2014 年 9 月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6 月26 日 起担 任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5 年 7 月 15 日起 担任 鑫元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1 月 13 日起 担任鑫元兴利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 担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 合丰纯债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3 月 9 日 起担 任鑫 元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64 页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广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委员 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 6 月3 日 起担 任鑫 元双 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 7 月 13 日起 担任 鑫元 裕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8 月17 日 起担 任鑫 元得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 , 2016 年10 月 27 日起 担任 鑫元 聚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担任 鑫元 招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 年3 月13 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7 年3 月17 日 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 12 月 13 日 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 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 员。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离职 日期 为根 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 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谋求利 益,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本基 金 管理人遵 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64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 法 规的要求专门 制 订 《 鑫 元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公 平 交 易 管 理制 度》 , 结合 《 鑫 元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 《鑫元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投资管理权 限及授权 管理 办法》 、 《鑫元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异常 交易监 控 管理办法》等 公司相关 制 度,规范公司 所管理的 所 有投资组合的 股票、债 券 等投资品种 的投资管 理活动,同时 涵盖授权 、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业绩 评估等投 资 管理活动相 关的各个 环节, 以确 保本 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均得 到公 平对待 。 在研究工作层 面,公司 已 建立客观的研 究方法, 严 禁利用内幕信 息作为投 资 依据,各投资 组 合享有公平的 投资决策 机 会。在投资决 策层面, 公 司执行自上而 下的分级 投 资权限管理 体系,依 次为投资决策 委员会、 投 资分管领导、 投资组合 经 理,明确各投 资决策主 体 的职责和权 限划分, 合理确定各投 资组合经 理 的投资权限。 投资决策 委 员会和投资分 管领导等 管 理机构和人 员不得对 投资组合经理 在授权范 围 内的投资活动 进行不合 理 干预。投资组 合经理在 授 权范围内自 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 的操作需 要 经过严格的审 批程序。 在 交易执行层面 ,公司建 立 集中交易制 度,执行 公平交易分配 。不同投 资 组合下达同一 证券的同 向 交易指令时, 按照“价 格 优先、时间 优先、比 例分配、综合 平衡”的 原 则在各投资组 合间公平 分 配交易机会; 对于银行 间 市场投资活 动,通过 交易对手库控 制和交易 部 询价机制,严 格防范交 易 对手风险并审 查价格公 允 性;对于一 级市场申 购投资行为, 遵循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 根 据事前独立申 报的价格 和 数量对交易 结果进行 公平分配。在 事后分析 层 面,公司分别 于每季度 和 每年度对 公司 管理的不 同 投资组合的 收益率差 异及不 同时 间窗 下同 向交 易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并留存 报告 备查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公司继续 严 格执行《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等法律 法 规和公司内部 关于公平 交 易管理的各项 制度规范 , 进一步完善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活动 。 本公司通过系 统控制和 人 工控制等各种 方式,确 保 本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 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 的相关环节 均得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内,公 司整体公 平 交易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 , 通过对 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 同向交易和反 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64 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公司制 订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异 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法 》 , 通过 系统 和人 工 相结合 的方 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 易行为的 日 常监督检查, 执行异常 交 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与 记 录工作机制 。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 金存在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异常交易 行为,未 出 现涉及本基 金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 量5% 的 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在投资 操作 方面 , 我们 主 要采取 相对 谨慎 的久 期策 略, 灵活 把握 波段 机会, 严 控信用 风险 , 锚 定绝对收益目 标,不断 根 据债券市场变 化灵活调 整 仓位并优化持 仓品种, 基 本实现了稳 定收益目 标, 在 资金 面收 紧及 市场 受 到信用 违约 事件 影响 大幅 调整时 及时 抓住 机会 配置 短久期 高收 益资 产, 并在对货币政 策边际收 紧 的变化进行了 快速反应 , 将基金收益稳 定的重要 性 置于首位, 为基金持 有人谋 求长 期、 稳定 的回 报。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鑫 元汇 利的 基金 份额净 值收 益率 为3.14%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为-0.34%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从当前的利率 周期来看 , 不管主动还是 被动,中 国 已经进入加息 周期。无 论 是从经济发展 阶 段还是从金融 市场演化 及 相应的监管政 策要求来 看 ,货币持续扩 张的日子 已 经远去了。 无论是实 体企业 还是 金融 机构 ,依 赖加杠 杆扩 表来 提 高 ROE 的做法 显然 已经 是不 合时 宜了。 旧时 代的 规 模 导向带来的弊 端(刚兑 , 低效率,体系 臃肿不堪 , 央行兜底等) 已经在过 去 几年的各个 市场大幅 波动中体现得 淋漓尽致 。 在整个体系切 换年代( 间 接到直接,寄 生他国到 自 主货币)里 ,金融市 场的信用中介 和通道功 能 得向风险定价 风险转移 价 格信息发现功 能转换, 金 融机构也需 从单纯融 资导向 思 维 向风 险管 理和 交易角 色转 变。 2017 年年 底的 中央 经济 工 作会议 指出 , 中 国经 济发 展进入 新时 代, 基本 特征 就是我 国经 济已 由高速 增长 阶段 转向 高质 量发展 阶段 , 而2018 年 则 是实现 “十 三五 ”规 划承 上启下 的关 键一 年, 稳中求 进会 是工 作的 总基 调。会 议同 时确 定, 今 后 3 年要 重点 抓好 决胜 全面 建成小 康社 会的 防范 化解重大风险 、精准脱 贫 、污染防治三 大攻坚战 。 在这个大背景 下来理解 各 个部门的政 策出台会 相对容易一些 ,同时也 有 助于我们分析 未来三年 的 经济走势。具 体来讲, 当 前所积极实 施的逆周 期调控在今年 的某个时 点 肯定会影响到 总体经济 的 表现,尤其是 在金融领 域 的大力去杠 杆会直接 影响相当部分 金融机构 的 业务发展,进 而影响到 信 用创造活动。 杜绝信用 空 转,脱虚入 实,一杆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64 页


子捅到底,政 府层面似 乎 已经做好金融 领域发生 震 荡的准备。与 此同时, 我 们注意到, 无论是部 委层面还是地 方政府层 面 ,对于先进制 造业和集 成 电路产业等领 域的支持 其 实是相当巨 大的,结 合未来三年的 小康社会 目 标承诺,我们 有理由相 信 ,当前的政策 操作无非 是 为未来的优 质产能留 出空间。未来 如果经济 出 现预期的回落 ,政策的 托 底支持肯定会 及时的跟 上 来,只不过 新一轮的 产业投 向肯 定是 需要 与“ 十三五 ” 规 划中 诸多 相关 方面相 适宜 的。 在这个 背景 下面 来展 望一 下 2018 年 的宏 观经 济, 我 们认为 , 金融 去杠 杆的 切 实执行 , 会在 某 个时点对金融 体系造成 一 定的动荡。届 时,在流 动 性压力下面, 资产抛售 的 压力会比较 大。但是 基于“ 稳中求 进 ”的总 基 调与防范处置 风险的风 险 的要求,届时 中央银行 的 政策支持也 是能够预 期的。基于此 ,我们认 为 ,明年的宏观 经济依然 是 结构调整新旧 动能切换 的 一年,全年 预计将保 持 6%-6.5% 的增 速。货币 环境仍然相对 不那么乐 观 ,这个因素决 定了未来 的 市场很难出现 整体性 的上涨。企业 的盈利能 力 方面,无论是 政府主动 推 动的供给侧改 革还是市 场 自发的竞争 出清,各 行业的 龙头 公司 将依 然能 够维持 相对 稳定 的盈 利。 由此 , 对 于2018 年 的大 类 资产配 置 , 考 虑到 “房 住 不炒 ” 以及 极低 的租 金回 报率 , 房 地产 的 投资吸引力变 得越得越 低 ,居民财富的 重新分布 带 来的资产调整 效应将较 大 地利好其他 市场。固 定收益 市场 仍然 要面 临偏 紧的货 币环 境, 如果 流动 性压力 进一 步加 大, 不排 除出现 深 “ V” 走势 , 不过这 将是 波段 操作 者的 较好机 会。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在监察稽核工 作中一方 面 将坚持投资者 利益至上 、 坚持违法违规 零 容忍、 严防 触犯 三条 底线 作为公 司的 最高 经营 宗旨 和全体 员工 的根 本行 为准 则, 为 全面 风险 管理 、 全程风险管理 与全员风 险 管理相关内部 控制管理 规 范的推行提供 相对有利 的 内部控制环 境;另一 方面依据不断 发展变化 的 外部经营环境 、监管环 境 与业务实践对 于公司内 部 控制与风险 管理持续 进行动态的调 整与修正 。 监察稽核工作 致力于保 障 本基金运作合 法合规, 切 实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致力 于保障各 项 法律法规和内 部管理制 度 贯彻执行,推 动各项内 部 控制与风险 管理机制 的逐步 优化 与完 善, 促进 公司各 项业 务合 法合 规运 作。 本报告期内完 成的监察 稽 核工作主要包 括:一是 密 切关注法律法 规与监管 规 范 性文件的更 新 情况,及时进 行内部传 达 以及组织员工 学习理解 ; 二是协调内部 管理制度 体 系的修订和 完善,推 动公司各业务 部门持续 完 善管理制度和 业务流程 建 设,防范日常 运作中发 生 违法违规行 为与风险 事件;三是从 投资决策 、 研究支持、交 易执行、 投 资监督与风险 管理、关 联 交易管理、 公平交易 与异常交易监 控、内幕 交 易防控等各方 面持续加 强 对于投资管理 业务的内 部 控制,保障 基金投资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64 页


运作合法合规 ;四是通 过 外部和内部培 训、日常 投 资申报管理、 员工行为 规 范管理等方 式不断强 化员工的合规 意识,规 范 员工行为操守 ,严格防 范 利益冲突;五 是对基金 运 作过程中的 营销 与销 售、会计核算 估值、信 息 技术支持等方 面进行内 部 控制与合规管 理;六是 执 行基金运作 过程中的 临时公告、定 期报告、 招 募说明书更新 等相关信 息 披露工作;七 是通过独 立 开展定期或 不定期内 部审计,监督 检查各业 务 条线相关内部 控制措施 设 计的合理性以 及执行的 有 效性,针对 发现的问 题相应 提出 改进 建议 并督 促相关 业务 部门 及时 落实 改进措 施。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 值委员会 , 并制订有关工 作规则。 成 员包括运营分 管领导、 投 资分管领导、 督 察长、监察稽 核部负责 人 、研究部门负 责人、交 易 部负责人、基 金运营部 负 责人等,对 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 的投资品 种 估值政策、估 值方法和 估 值模型进行评 估、研究 、 决策,确定 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 风险控制 , 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允、 合 理,所有相关 成员均具 有 丰富的证券 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 公司的基 金 估值和会计核 算由基金 运 营部负责实施 ,根据相 关 的法律法规 规定、基 金合同的约定 ,制定了 内 部控制措施, 对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的 各个环节 和 整个流程进 行风险控 制,目的是保 证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的 准确性。 基 金运营部人员 均具备基 金 从业资格和 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 基金经理 可 参与讨论估值 原则及方 法 ,但不参与最 终估值决 策 。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及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签 署 服务协议,由 其 按约定 分别 提供 银行 间债 券市场 及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流通或 挂牌 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种 的估 值数 据。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相 关法 律和 基金 合同 以及基 金实 际运 作情 况,2017 年 12 月 20 日 本基 金 基金份 额 每 10 份派发 红 利 0.392 元 。截 止报告 期末 ,根 据本 基金 基金合 同和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本 基金 无 应 分配但 尚未 实施 的利 润。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64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上海 浦东 发 展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 下简称 “ 本托 管人 ” ) 在 对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格 遵守 《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的 规 定,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 额 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 全 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 金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依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 投资基金法》 及 其他有 关 法律法规、基 金 合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鑫元汇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的投资 运作进行 了 监督,对基 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 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 金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该 基金本报告期 内进行了 一 次利润分配 ,分配金 额为120,197,933.01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 期内 , 由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编 制本 托管 人复核 的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 报告(注:财 务会计报 告 中的“金融 工 具风险及 管 理”部分未 在托管人 复核范 围内 ) 、 投资 组合 报 告等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 整。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64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8) 第 20861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 审计意 见 (一)我 们审 计的 内容 我 们 审 计 了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鑫 元 汇 利”) 的财 务报 表,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 负债表 ,2017 年度的 利 润 表和 所有 者权 益(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报 表附 注 。 (二)我 们的 意见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和 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 示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 会”)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基 金业 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编 制,公允反映 了鑫元 汇 利2017 年12 月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7 年度的 经营 成 果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我 们相信 ,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 证据是 充分、 适 当的,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基 础。 按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职业 道德守 则 , 我 们独 立于 鑫 元汇利 , 并履 行 了职业 道德 方面 的其 他责 任。 强调事 项 无。 其他事 项 无。 其他信 息 无。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鑫 元 汇 利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层 负 责 按 照 企 业会计 准则 和中 国证 监会 、 中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 的有 关规定 及允 许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财务报 表, 使其 实现 公允 反映, 并设 计、 执行和 维护 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 使财 务报 表不 存在 由 于舞弊 或错 误 导致的 重大 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 管 理 层负责 评估 鑫元 汇利 的持 续经营 能力 , 披 露与持 续经 营相 关的 事项( 如适用) , 并运 用持 续经 营 假设 , 除 非管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64 页


理层计 划清 算鑫 元汇 利、 终止运 营或 别无 其他 现实 的选择 。 鑫 元 汇 利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治 理 层 负 责 监 督 鑫 元汇利 的财 务报 告过 程。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一定 会 发现存 在的 重大 错报 。 错 报可能 由 于 舞弊 或错 误导 致, 如果 合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 作 出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 为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一)识 别和 评估 由于 舞弊 或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重 大错报 风险 ; 设 计和实 施审 计程 序以 应对 这些 风 险 , 并 获取 充分 、 适 当的审 计证 据, 作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 由于 舞弊可 能涉 及串 通 、 伪造、 故意 遗 漏、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于 内 部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现 由 于舞弊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 现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 报的风 险。 (二)了 解与 审计 相关 的内 部控制 , 以设 计恰 当的 审 计程序 , 但目 的 并非对 内部 控制 的有 效性 发表意 见。 ( 三)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及 相 关 披 露的合 理性 。 (四)对 管理 层使 用持 续经 营假设 的恰 当性 得出 结论 。 同 时 , 根 据获 取的审 计证 据, 就可 能导 致 对鑫元 汇利 持续 经营 能力 产生重 大疑 虑 的事项 或情 况是 否存 在 重 大不确 定性 得出 结论 。 如 果 我们得 出结 论 认为存 在重 大不 确定 性, 审 计准则 要求 我们 在审 计报 告中提 请报 表 使用者 注意 财务 报表 中的 相关披 露 ; 如 果披 露不 充 分, 我们 应当 发 表非无 保留 意见 。我 们的 结论基 于截 至审 计报 告日 可获得 的 信 息。 然而未 来的 事项 或情 况可 能导致 鑫元 汇利 不能 持续 经营。 (五)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 结 构和 内容( 包括 披 露) , 并 评价财 务报表 是否 公允 反映 相关 交易和 事项 。 我 们 与 鑫 元 汇 利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治 理 层 就 计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64 页


划的审 计范 围 、 时 间安 排 和重大 审计 发现 等事 项进 行沟通 , 包括 沟 通我们 在审 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关 注的 内部 控制 缺陷 。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薛竞


陈轶杰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上 海市 黄浦 区湖 滨路 202 号 领展 企业 广场 2 座 普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审计 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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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汇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587,209.31 324,526.21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3,296,059,000.00 1,547,995,000.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296,059,000.00 1,547,995,0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29,988,164.98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4.7.5 61,077,094.04 26,225,758.94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228.69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3,358,733,532.04 1,604,533,450.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79,879,260.18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201.8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70,250.86 619,953.03 应付托 管费


267,562.72 154,988.2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20,258.62 23,169.59 应交税 费


-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64 页


应付利 息


180,248.34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270,000.00 140,000.00 负债合 计


281,687,580.72 938,312.7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3,066,279,377.93 1,586,586,103.59 未分配 利润 7.4.7.10 10,766,573.39 17,009,033.83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077,045,951.32 1,603,595,137.4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358,733,532.04 1,604,533,450.13 注: 报 告截 止 日2017 年12 月 31 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1.0035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3,066,279,377.93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汇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3 月 9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121,597,153.30 20,442,412.20 1.利息 收入


126,522,368.01 47,401,344.6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266,542.44 681,575.41 债券利 息收 入


125,459,178.30 46,571,214.8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96,647.27 148,554.4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1,450,471.35 -9,163,150.2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1,450,471.35 -9,163,150.2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7 -3,474,814.00 -17,916,862.65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8 70.64 121,080.38 减: 二、费用


27,863,108.61 11,617,600.50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64 页


1.管 理人 报酬 7.4.10.2.1 11,911,343.96 4,443,924.27 2.托 管费 7.4.10.2.2 2,977,836.02 1,110,981.07 3.销 售服 务费 7.4.10.2.3 - - 4.交 易费 用 7.4.7.19 30,175.00 23,800.00 5.利 息支 出


12,606,710.00 5,742,296.21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2,606,710.00 5,742,296.21 6.其 他费 用 7.4.7.20 337,043.63 296,598.95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93,734,044.69 8,824,811.70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93,734,044.69 8,824,811.70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汇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1,586,586,103.59 17,009,033.83 1,603,595,137.4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93,734,044.69 93,734,044.6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1,479,693,274.34 20,221,427.88 1,499,914,702.2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480,063,525.41 20,229,508.13 1,500,293,033.54 2. 基金 赎回 款 -370,251.07 -8,080.25 -378,331.3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120,197,933.01 -120,197,933.0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066,279,377.93 10,766,573.39 3,077,045,951.3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64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200,440,472.27 - 200,440,472.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8,824,811.70 8,824,811.7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1,386,145,631.32 8,184,222.13 1,394,329,853.4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086,886,297.68 13,591,550.27 2,100,477,847.95 2. 基金 赎回 款 -700,740,666.36 -5,407,328.14 -706,147,994.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1,586,586,103.59 17,009,033.83 1,603,595,137.42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张乐 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可[2015]3079 号《关于 核准 鑫元汇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 复》 核准,由鑫元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和 《鑫元汇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负 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 契 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 定,首次设 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 集 200,436,456.82 元,业经 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 道中 天验 字(2016) 第244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 向中 国证 监 会 备案 , 《鑫元 汇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6 年 3 月 9 日 正 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00,440,472.27 份 基金 份 额,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4,015.45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64 页


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固 定 收益类金融工 具,包括 国 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国债 、 金融债、央 行票据、 企业债、公司 债、中期 票 据、地方政府 债、次级 债 、中小企业私 募债、可 分 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 部分、短期融 资券、资 产 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 银 行 存款(包括 但不限于 协 议存款、定 期存款及 其他银 行存 款等 ) 、 货 币市 场工具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 他固 定收 益类 金 融 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证 监会 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 参与 买入股票和 权证,投 资于 债券资产的 比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现 金及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不低 于 5% 。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批准 报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鑫元 汇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注 7.4.4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会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的 有关 规定 及 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本财务 报表 以持 续经 营为 基础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比较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6 年3 月9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止期间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64 页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 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 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 表 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债 券投 资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 无交易 且最 近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64 页


交易日 后未 发生 影响 公允 价值计 量的 的重 大事 件的 , 按最近 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有充足证据表 明估值日 或 最近交易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 值 的,应对市 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 价 值。与上 述投 资品种相 同 ,但具有不同 特征的, 应 以相同资产 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 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 制是针对 资 产持有者的 , 那么在估 值 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 此外,基 金管理 人不 应考 虑因 大量 持有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在当 前情 况下 适 用并且 有足 够可 利用 数据 和其他 信息 支 持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采用估值 技术时, 优 先使用可观察 输入值, 只 有在无法取 得相关资 产或负 债可 观察 输入 值或 取得不 切实 可行 的情 况下 ,才可 以使 用不 可 观 察输 入值。 (3) 如 经济 环境 发生 重大 变 化或证 券发 行人 发生 影响 金融工 具价 格的 重大 事件 , 应对估 值进 行 调整并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 回引 起的 实收 基金 变动分 别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及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按票面利 率或者发 行 价计算的利息 扣除在适 用 情况下由债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为 利息 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64 页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一 基 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 本基金收益以 现金形式 分 配,但基金份 额 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期末未 分配利润 中 的未实现部分 为正数, 包 括基金经营活 动产生的 未 实现损益以 及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 未实现平 准 金等,则期末 可供分配 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中的已实 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 利润的未 实 现部分为负数 ,则期末 可 供分配利润的 金额为期 末 未分配利润 ,即已实 现部分 相抵 未实 现部 分后 的余额 。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 权 益转出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 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债 券投资 的公 允价 值时 采用 的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 假设 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 或 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 种( 可转换债券和 私募债券 除 外)及在银行 间 同业市 场交 易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公 告[2017]13 号 《中国 证监 会关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及 《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估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2015 年1 季 度固 定收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64 页


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 》 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本基金 持 有的证券 交 易所上市或 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益 品种(可转 换债 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 按照 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所 独立 提供的估值 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 有 的银行间同业 市场固定 收 益品种按照中 央国债登 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所 独立提 供的 估值 结果 确定 公允价 值。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关 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于进 一 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 试 点金融业有关 政策 的通知 》 、 财税[2016]70 号 《关 于金 融机 构同 业往 来等增 值税 政策 的补 充通 知》 、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 法规和 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于2016 年5 月1 日 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 征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免征 营业 税。 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 , 金 融业 由缴纳 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对国债 、地 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增 值税 。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债 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其他 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 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64 页


7.4.7 重 要财 务报表 项目 的说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 1,587,209.31 324,526.21 定期存 款 - - 其中: 存款 期 限1-3 个月 - - 其他存 款 - - 合计: 1,587,209.31 324,526.21


7.4.7.2 交 易性 金融资 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49,996,427.39 48,230,000.00 -1,766,427.39 银行间 市场 3,267,454,249.26 3,247,829,000.00 -19,625,249.26 合计 3,317,450,676.65 3,296,059,000.00 -21,391,676.6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317,450,676.65 3,296,059,000.00 -21,391,676.65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49,996,427.39 49,465,000.00 -531,427.39 银行间 市场 1,515,915,435.26 1,498,530,000.00 -17,385,435.26 合计 1,565,911,862.65 1,547,995,000.00 -17,916,862.6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565,911,862.65 1,547,995,000.00 -17,916,8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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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3 衍 生金 融资产/负债 注:无 。 7.4.7.4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期 末余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买入返 售证 券_ 交易 所 0.00 0.00 买入返 售证 券_ 银行 间 0.00 0.00 合计 0.00 0.00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买入返 售证 券_ 交易 所 0.00 0.00 买入返 售证 券_ 银行 间 29,988,164.98 0.00 合计 29,988,164.98 0.00


7.4.7.4.2 期 末买 断式逆 回购 交易中 取得 的债券 注:无 。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 期存 款利 息 918.50 268.18 应收定 期存 款利 息 -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 - 应收债 券利 息 61,076,175.54 26,209,540.48 应收买 入返 售 证 券利 息 - 15,950.28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 应收黄 金合 约拆 借孳 息 - - 其他 - - 合计 61,077,094.04 26,225,7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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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6 其 他资 产 注:无 。 7.4.7.7 应 付交 易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 - 银行间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20,258.62 23,169.59 合计 20,258.62 23,169.59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 应付赎 回费 - - 预提费 用 270,000.00 140,000.00 合计 270,000.00 140,000.00


7.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上年度 末 1,586,586,103.59 1,586,586,103.59 本期申 购 1,480,063,525.41 1,480,063,525.41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370,251.07 -370,251.07 - 基金 拆分/份 额折 算前 - - 基金拆 分/ 份额 折算 变动 份 额 - -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 - 本期末 3,066,279,377.93 3,066,279,377.93 注:申 购含 红利 再投 。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上年度 末 29,665,494.35 -12,656,460.52 17,009,033.83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64 页


本期利 润 97,208,858.69 -3,474,814.00 93,734,044.69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变动 数 32,193,102.54 -11,971,674.66 20,221,427.88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32,204,495.43 -11,974,987.30 20,229,508.13 基金赎 回款 -11,392.89 3,312.64 -8,080.25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120,197,933.01 - -120,197,933.01 本期末 38,869,522.57 -28,102,949.18 10,766,573.39


7.4.7.11 存 款利 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3 月9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266,515.44 212,331.90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 469,166.67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27.00 76.83 其他 - 0.01 合计 266,542.44 681,575.41


7.4.7.12 股 票投 资收益 7.4.7.12.1 股 票投 资收益 —— 买卖股 票差 价收入 注:无。 7.4.7.13 债 券投 资收益 7.4.7.13.1 债 券投 资收益 项目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3月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债 券 投资 收益 —— 买 卖债券 ( 、债 转股及 债券 到期 兑付 )差 价收入 -1,450,471.35 -9,163,150.22 债券投 资收 益—— 赎 回差 价收入 - - 债券投 资收 益—— 申 购差 价收入 -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64 页


合计 -1,450,471.35 -9,163,150.22


7.4.7.13.2 债 券投 资收益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3月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卖 出 债券 ( 、 债 转股 及债券 到 期兑 付)成 交总 额 4,533,250,000.28 2,883,140,434.38 减 : 卖 出 债 券 ( 、 债 转 股 及 债 券 到 期兑付 )成 本总 额 4,431,985,642.30 2,831,567,435.04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102,714,829.33 60,736,149.56 买卖债 券差 价收 入 -1,450,471.35 -9,163,150.22


7.4.7.13.3 债 券投 资收益 —— 赎回差 价收 入 注:无 。 7.4.7.13.4 债 券投 资收益 —— 申购差 价收 入 注:无 。 7.4.7.13.5 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收益 注:无 。 7.4.7.14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注:无 。 7.4.7.15 衍 生工 具收益 注:无 。 7.4.7.16 股 利收 益 注:无 。 7.4.7.17 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 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3 月 9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1.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3,474,814.00 -17,916,862.65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64 页


—— 股 票投 资 - - —— 债 券投 资 -3,474,814.00 -17,916,862.65 ——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 贵 金属 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 工具 - - —— 权 证投 资 - - 3.其他 - - 合计 -3,474,814.00 -17,916,862.65


7.4.7.18 其 他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3 月 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基金赎 回费 收入 70.64 121,080.38 合计 70.64 121,080.38 注:本 基金 的赎 回费 率按 持有期 间递 减, 不低 于赎 回费总 额 的25% 归入 基金 资产。 7.4.7.19 交 易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3 月 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30,175.00 23,800.00 合计 30,175.00 23,800.00


7.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3 月 9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审计费 用 90,000.00 80,000.00 信息披 露费 180,000.00 180,000.00 上清所 证书 查询 费 1,200.00 500.00 银行汇 划费 用 29,443.63 21,098.95 债券账 户服 务费 36,000.00 15,000.00 开户费 400.00 - 合计 337,043.63 296,598.95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64 页





7.4.7.21 分 部报 告 注:无 。 7.4.8 或 有事 项、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的说 明 7.4.8.1 或 有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并无 须作 披露 的或 有事 项。 7.4.8.2 资产 负 债表日 后事 项 无。 7.4.9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元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浦发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南京 银行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南京高 科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鑫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沅 资产 ”)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10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10.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10.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7.4.10.1.2 债 券交 易 注:无 。 7.4.10.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无 。 7.4.10.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64 页


7.4.10.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无 。 7.4.10.2 关 联方 报酬 7.4.10.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3 月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1,911,343.96 4,443,924.27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5,955,329.48 2,221,666.51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鑫 元 基金的管理人 报酬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40%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40% / 当 年天数 。 7.4.10.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3 月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977,836.02 1,110,981.07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浦 发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1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10% / 当年 天 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 7.4.10.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南京银 行 - - - - 180,000,000.00 15,084.52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64 页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3 月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南京银 行 - - - - - -


7.4.10.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10.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无 。 7.4.10.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 方名 称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 金份额 占基金 总 份额的 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南京 银行 3,066,194,253.99 100.0000% 1,586,417,544.50 99.9900% 注: 目 前系 统仅 能保 留四 位小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南京 银行 持有 的鑫 元汇 利基金 份额 占基 金 总 份额的 比例 实际 为99.9972% 。 7.4.10.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3 月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浦发银 行 1,587,209.31 266,515.44 324,526.21 212,331.90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浦发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10.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无 。 7.4.10.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64 页


7.4.11 利 润分 配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 份 基金份 额分 红 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总 额 本期利 润分 配 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 1 2017 年 12 月 20 日 - 2017 年 12 月 20 日 0.3920 120,197,889.12 43.89 120,197,933.01


合 计 - - 0.3920 120,197,889.12 43.89 120,197,933.01





7.4.12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12.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无 。 7.4.12.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无 。 7.4.12.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2.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购证 券款 余 额279,879,260.18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 作为抵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70205 17 国开05 2018 年 1 月 9 日 98.10 510,000 50,031,000.00 011771019 17 平 安租 赁 SCP004 2018 年 1 月 4 日 100.53 920,000 92,487,600.00 041756002 17 远 东租 赁 CP001 2018 年 1 月 4 日 100.50 1,500,000 150,750,000.00 合计





2,930,000 293,268,600.00 7.4.12.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注:无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64 页


7.4.13 金 融工 具风险 及管 理 7.4.13.1 风 险管 理政策 和组 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 型基金, 投 资于各类具有 良好流动 性 的金融工具, 属于证券 投 资基金中的较 低 风险品种。本 基金在日 常 经营活动中面 临的与这 些 金融工具相关 的风险主 要 包括信用风 险、流动 性风险及市场 风险。本 基 金的基金管理 人从事风 险 管理的主要目 标是实现 “ 将宏观分析 和信用分 析相结合,积 极配置优 质 债券,并合理 安排组合 期 限,在保证资 产安全性 的 基础上力争 获取稳定 的超额 收益 ”的 投资 目标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实 行 全员风险 管理 ,风险管 理 是公司所有部 门、全体 员 工的应尽职责 。 公司建立董事 会、经营 管 理层、独立风 险管理部 门 、业务部门四 级风险管 理 组织架构, 并分别明 确风险管理职 能与责任 。 董事会对公司 的风险管 理 负有最终责任 ,董事会 下 设风险控制 与合规审 计委员会,负 责研究、 确 定公司风险管 理理念, 指 导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的 建 设;经营管 理层负责 组织、部署风 险管理工 作 ,经营管理层 设风险控 制 委员会,负责 确定风险 管 理理念、原 则、目标 和方法,促进 风险管理 环 境、文化的形 成,组织 风 险管理体系建 设,审议 风 险管理制度 和流程, 审议重大风险 事件;监 察 稽核部作为独 立风险管 理 部门负责协同 相关业务 部 门落实投资 风险、操 作风险、合规 风险、道 德 风险等各类风 险的控制 和 管理,督促、 检查各业 务 部门、各业 务环节的 风险管理工作 ;各业务 部 门负责根据职 能分工贯 彻 落实风险管理 程序,执 行 风险管理措 施。根据 风险管理工作 要求,各 业 务部门健全完 善规章制 度 和操作流程, 严格遵守 风 险管理制度 、流程和 限额,严格执 行从风险 识 别、风险测量 、风险控 制 、风险评价到 风险报告 的 风险管理程 序,对本 部门发生风险 事件承担 直 接责任,及时 、准确、 全 面、客观地将 本部门及 本 部门发现的 风险信息 向风险 管理 部门 报告 。 7.4.13.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 基金 在交 易 过程中因交易 对手未履 行 合约责任,或 者基金所 投 资证券之发行 人 出现违 约、 拒绝 支付 到期 本息等 情况 ,导 致基 金资 产损失 和收 益变 化的 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在 交 易前对交易对 手的资信 状 况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 本 基金的活期银 行 存款存放在本 基金的托 管 行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存 放在信誉良好 的商业银 行 ,因而与此 类银行存 款相关的信用 风险不重 大 。本基金在交 易所进行 的 交易均以中国 证券登记 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为交 易对手完成证 券交收和 款 项清算,违约 风险可能 性 很小;在银行 间同业市 场 进行交易前 均对交易 对手进 行信 用评 估并 对证 券交割 方式 进行 限制 以控 制 相应 的信 用风 险。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64 页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建 立 了信用风险管 理流程, 通 过对投资品种 信用等级 评 估来控制证券 发 行人的 信用 风险 ,且 通过 分散化 投资 以分 散信 用风 险。 本基金债券投 资的信用 评 级情况按《中 国人民银 行 信用评级管理 指导意见 》 设定的标准统 计 及汇总 。 7.4.13.2.1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短期信 用评 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A-1 150,750,000.00 39,748,000.00 A-1 以下 - - 未评级 2,113,379,000.00 530,067,000.00 合计 2,264,129,000.00 569,815,000.00 注:未 评级 部分 为超 短期 融资券 、政 策性 金融 债、 同业存 单。 7.4.13.2.2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期信 用评 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AAA 806,669,000.00 967,951,000.00 AAA 以下 9,996,000.00 10,229,000.00 未评级 215,265,000.00 - 合计 1,031,930,000.00 978,180,000.00 注:未 评级 部分 为政 策性 金融债 。 7.4.13.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 指基金在 履 行与金融负债 有关的义 务 时遇到资金短 缺的风险 。 本基金的流动 性 风险一方面来 自于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可随 时要求赎 回 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另 一 方面来自于 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 场不活跃 而 带来的变现困 难或因投 资 集中而无法在 市场出现 剧 烈波动的情 况下以合 理的价 格变 现。 针对兑付赎回 资金的流 动 性风险,本基 金的基金 管 理人每日对本 基金的申 购 赎回情况进行 严 密监控并预测 流动性需 求 ,保持基金投 资组合中 的 可用现金头寸 与之相匹 配 。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 中设计了 巨 额赎回条款, 约定在非 常 情况下赎回申 请的处理 方 式,控制因 开放申购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64 页


赎回模 式带 来的 流动 性风 险,有 效保 障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于 2017 年 12 月31 日 ,除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余额 中有 279,879,260.18 元将 在一个 月以 内 到期且计息( 该利息金 额不 重大)外,本 基金所承 担的 其他金融负 债的合约 约定 到期日均为 一个月 以内且不计 息,可赎 回基 金份额净值( 所有者权 益) 无固定到期 日且不计 息, 因此账面余 额约为 未 折现的 合约 到期 现金 流量 。 7.4.13.3.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组 合资产 的流 动性风 险分 析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在 基 金运作过程中 严格按照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 基金 运 作管理办法》 及 《公开 募集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流动 性风 险管 理规 定》( 自 2017 年10 月 1 日 起施行 , 不 符合 规定 部分要 求的 , 基 金管 理人 应 当自规 定施 行之 日 起6 个 月内予 以调 整或 不得 主动 新增该 类资 产) 等法 规的要求对本 基金组合 资 产的流动性风 险进行管 理 ,通过独立的 风险管理 部 门对本基金 的组合持 仓集中度指标 、流通受 限 制的投资品种 比例以及 组 合在短时间内 变现能力 的 综合指标等 流动性指 标进行 持续 的监 测和 分析 。 本基金投资于 一家公司 发 行的证券市值 不超过基 金 资产净值的 10%,且 本基 金与由本基金 的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基 金共同持有一 家公司 发 行 的证券不得超 过该证券 的 10% 。本基金 与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 的 其他开放式基 金共同持 有 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 流 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基金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 特殊 投资 组合 不受 该比例 限制), 本 基金 与由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部 投资 组合 持 有 一家上 市公 司发 行的 可流 通股票 ,不 得超 过该 上市 公司可 流通 股票 的30% 。 本基金所持部 分证券在 证 券交易所上市 ,其余亦 可 在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 , 部分基金资产 流 通暂时 受限 制不 能自 由转 让的情 况参 见附 注 “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此外, 本基金可 通 过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方 式 借入短期资金 应对流动 性 需求,其上 限一般不 超过基金持有 的债券投 资 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主 动 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 的 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5% 。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每日 对基金 组合 资产 中 7 个工 作日可 变现 资产 的可 变现 价值进 行审 慎 评 估与测 算, 确保 每日 确认 的净赎 回申 请不 得超 过7 个工作 日可 变现 资产 的可 变现价 值。 同时,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通过合理分 散逆回购 交 易的到期日与 交易对手 的 集中度;按照 穿 透原则对交易 对手的财 务 状况、偿付能 力及杠杆 水 平等进行 必要 的尽职调 查 与严格的准 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 交易对手 实 施交易额度管 理并进行 动 态调整等措施 严格管理 本 基金从事逆 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 和交易对 手 风险。此外,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建立 了逆回购 交 易质押品管 理制度: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64 页


根据质押品的 资质确定 质 押率水平;持 续监测质 押 品的风险状况 与价值变 动 以确保质押 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 ;并在与 私 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 国 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 为 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 交易时 ,可 接受 质押 品的 资质要 求与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投资 范围 保持 一致 。 综合上述各项 流动性指 标 的监测结果及 流动性风 险 管理措施的实 施,本基 金 在本报告期内 流 动性情 况良 好。 7.4.13.4 市 场风 险 市场风险是指 基金所持 金 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未 来 现金流量因所 处市场各 类 价格因素的变 动 而发生 波动 的风 险, 包括 利率风 险、 外汇 风险 和其 他价格 风险 。 7.4.13.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 金融工具 的 公允价值或现 金流量受 市 场利率变动而 发生波动 的 风险。利率敏 感 性金融工具均 面临由于 市 场利率上升而 导致公允 价 值下降的风险 ,其中浮 动 利率类金融 工具还面 临每个 付息 期间 结束 根据 市场利 率重 新定 价时 对于 未来现 金流 影响 的风 险。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定 期 对本基金面临 的利率敏 感 性缺口进行监 控,并通 过 调整投资组合 的 久期等 方法 对上 述利 率风 险进行 管理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交 易所 及银行 间市 场交 易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因此 存在 相应 的利率 风险 。 7.4.13.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 期 末


201 7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 产











银 行 存 款 1,587,209.31 - - - - - 1,587,209.31 交 1,398,594,00820,209,000548,600,000518,660,000 9,996,000 - 3,296,059,00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64 页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0.00 .00 .00 .00 .00 0.00 应 收 利 息 - - - - - 61,077,094 .04 61,077,094.0 4 应 收 申 购 款 - - - - - 10,228.69 10,228.69 资 产 总 计 1,400,181,20 9.31 820,209,000 .00 548,600,000 .00 518,660,000 .00 9,996,000 .00 61,087,322 .73 3,358,733,53 2.04 负 债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279,879,260. 18 - - - - - 279,879,260. 18 应 付 管 理 人 报 酬 - - - - - 1,070,250. 86 1,070,250.86 应 付 托 管 费 - - - - - 267,562.72 267,562.72 应 付 交 易 - - - - - 20,258.62 20,258.62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64 页


费 用 应 付 利 息 - - - - - 180,248.34 180,248.34 其 他 负 债 - - - - - 270,000.00 270,000.00 负 债 总 计 279,879,260. 18 - - - - 1,808,320. 54 281,687,580. 72 利 率 敏 感 度 缺 口 1,120,301,94 9.13 820,209,000 .00 548,600,000 .00 518,660,000 .00 9,996,000 .00 59,279,002 .19 3,077,045,95 1.32 上 年 度 末


201 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 产











银 行 存 款 324,526.21 - - - - - 324,526.21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119,970,000. 00 321,656,000 .00 500,615,000 .00 605,754,000 .00 - - 1,547,995,00 0.00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64 页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9,988,164.9 8 - - - - - 29,988,164.9 8 应 收 利 息 - - - - - 26,225,758 .94 26,225,758.9 4 资 产 总 计 150,282,691. 19 321,656,000 .00 500,615,000 .00 605,754,000 .00 - 26,225,758 .94 1,604,533,45 0.13 负 债











应 付 赎 回 款 - - - - - 201.82 201.82 应 付 管 理 人 报 酬 - - - - - 619,953.03 619,953.03 应 付 托 管 费 - - - - - 154,988.27 154,988.27 应 付 交 易 费 用 - - - - - 23,169.59 23,169.59 其 他 负 债 - - - - - 140,000.00 140,000.00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64 页


负 债 总 计 - - - - - 938,312.71 938,312.71 利 率 敏 感 度 缺 口 150,282,691. 19 321,656,000 .00 500,615,000 .00 605,754,000 .00 - 25,287,446 .23 1,603,595,13 7.42 注:表中所示 为本基金 资 产及负债的账 面价值, 并 按照合约规定 的利率重 新 定价日或到 期日孰早 者予以 分类 。 7.4.13.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假设 除市场 利率 以外 的其 他市 场变量 保持 不变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 2017 年12 月31 日 )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 1.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25 个基点 4,279,162.80 3,905,528.75 2.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25 个基点 -4,251,939.11 -3,877,508.47





7.4.13.4.2 外 汇风 险 外汇风险是指 金融工具 的 公允价值或未 来现金流 量 因外汇汇率变 动而发生 波 动的风险。本 基 金的所 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 民币计 价, 因此 无重 大外 汇风险 。 7.4.13.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是指基金 所 持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 或 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市场 利 率和外汇汇率 以 外的市场价格 因素变动 而 发生波动的风 险。本基 金 所面临的其他 价格风险 主 要系市场价 格风险。 市场价格 风险 是指基金 所 持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 或 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市场 利 率和外汇汇 率以外的 市场价 格因 素变 动而 发生 波动的 风险 。 本 基金 主要 投 资于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且本期 期末 未持 有股 票, 因此无 重大 市场 价格 风险 。 7.4.14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64 页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 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3,296,059,000.00 元 ,无 属于 第一层 次以 及第 三层 次的 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 二层 次1,547,995,000.00 元, 无属 于第 一 层次以 及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 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 涨 跌 停时 的 交易不活 跃) 、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行 等 情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停 牌 日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间 及 限售期间将相 关债券的 公 允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 根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 不 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价值 的影 响程 度, 确定 相关债 券公 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次 还是 第三 层次 。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7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颁 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 明确金 融 房 地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 定, 资 管产 品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 增值 税 应 税行 为,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于 2017 年6 月30 日颁 布的财 税[2017]56 号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 值 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 规 定,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 营 资管产品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 为,暂适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64 页


用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收 率缴 纳增 值税 。 对 资管产 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 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 纳 ;已缴纳增值 税的,已 纳 税额从资管 产品管理 人以后 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 税额中 抵减 。 此外,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90 号 《关 于 租入 固定 资产进 行税 额抵 扣等 增值 税政策 的通 知》 对资 管产 品 管理人 自 2018 年1 月1 日 起运营 资管 产品 提 供的贷 款服 务、 发生 的部 分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的销 售额确 定做 出规 定。 上述税 收政 策对 本基 金截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3) 除 公允 价值 和增 值税 外 ,截至 资产 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64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3,296,059,000.00 98.13 其中: 债券 3,296,059,000.00 98.1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587,209.31 0.05 8 其他各 项资 产 61,087,322.73 1.82 9 合计 3,358,733,532.04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64 页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251,573,000.00 40.6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614,190,000.00 19.96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23,099,000.00 39.75 6 中期票 据 179,282,000.00 5.83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642,105,000.00 20.87 9 其他 - - 10 合计 3,296,059,000.00 107.12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717251 17 光 大银 行 CD251 4,500,000 444,645,000.00 14.45 2 011771029 17 东 航股 SCP007 3,000,000 299,460,000.00 9.73 3 170203 17 国开 03 2,500,000 249,825,000.00 8.12 4 1528001 15 兴 业银 行 01 2,000,000 201,780,000.00 6.56 5 111715457 17 民 生银 行 CD457 2,000,000 197,460,000.00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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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 小排 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8.11.2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不 存在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 库的 情况。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64 页


4 应收利 息 61,077,094.04 5 应收申 购款 10,228.6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087,322.73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64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32 13,216,721.46 3,066,194,253.99 100.00% 85,123.94 0.00% 注: 目 前系 统仅 能保 留四 位小数 。 期 末机 构投 资者 占总份 额比 例实 际 为99.9972% , 个人 投资 者占 总份额 比例 实际 为0.0028% 。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4,043.31 0.0001%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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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6 年 3 月 9 日 ) 基金 份额 总 额 200,440,472.2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586,586,103.5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480,063,525.41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70,251.07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066,279,3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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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7 年2 月18 日 发布 了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关于 基金 行业 高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 公告 》 。2017 年2 月 17 日 起, 张丽洁 女士 不再 担任 公司 副总经 理职 务。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发 布 了《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于 基金 行 业 高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 公告 》 。2017 年5 月3 日 起, 史 少杰先 生不 再担 任公 司 总 经理助 理职 务。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发 布了《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聘 任 基 金行业 高级 管理 人员 的公 告》 。2017 年 11 月 28 日 起,陈 宇先 生担 任 公 司副 总经理 职务 。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7 年12 月 9 日 发布 了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关于 基金 行业 高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 公告 》 。2017 年12 月8 日 起 , 束 行农先 生不 再担 任公 司董 事长职 务 , 并 由肖 炎先生 担任 公司 董事 长职 务。 2 、基 金托 管人 :本 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无 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权益 或者基 金份 额的 价格 产生 重大影 响的 涉 及 基金财 产、 基金 管理 业务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内未 发生 基金 投资 策略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应支 付给 会计 师事务 所的 审计 费用 是人 民币 90,000.00 元, 本 基 金自成 立以 来 对 其进行 审计 的均 为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 未 曾改聘 其他 会计 师事 务所 。 目 前的 审计 机构 已 提供审 计服 务的 年限 为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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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 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的部 门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 在本 报告 期内未 受稽 查 或 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天风证 券 2 - - - - - 安信证 券 2 - - 45.00 100.00% - 注: (1 )交 易单 元的 主要 选择标 准:


1)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行 为规范 ;


2)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具 备投资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 3)具 备研 究实 力, 能及 时 提供高 质量 的研 究服 务;


4)收 取的 交易 佣金 费率 合 理。


(2 )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程 序 :


1) 投 资研 究部 根据 选择 标 准选取 合作 券商 ,发 起签 署研究 服务 协议 ;


2) 交 易部 发起 与合 作券 商 签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 办理交 易单 元的 相关 开通 手续, 调整 相关 系统 参数, 基金 运营 部及 时通 知托管 人。


(3 ) 报告 期内 基金 租用 券 商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天风证 券为 报告 期内 新增 租用。 11.7.2 基金 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59 页 共 64 页


的比例 天风证 券 - - - - - - 安信证 券 - - 4,500,000.00 100.00% - -


11.8 其 他重 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 项 法定披 露方 式 法定披 露日 期 1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调 整旗下 部分基 金最 低申 购金 额、 最低赎 回份额 和最 低保 有基 金份 额限制 的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合享 ) 2017 年 1 月 18 日 2 公募基 金2016 年第4 季 度 报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合享 ) 2017 年 1 月 20 日 3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基 金行业 高级管 理人 员变 更公 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2 月 18 日 4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调 整基金 开户证 件类 型的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3 月 18 日 5 公募基 金2016 年年 度报 告 公司网 站 2017 年 3 月 31 日 6 公募基 金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公司网 站 、 上 海证 券 报、 中 国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合享) 2017 年 3 月 31 日 7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从业 人员在 子公 司兼 任职 务情 况变更 的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4 月 1 日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60 页 共 64 页


8 公募基 金2017 年第1 季 度 报告 公司网 站 、 上 海证 券 报、 中 国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合享) 2017 年 4 月 21 日 9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更 新招募 说明 书(2017 年第1 号) 公司网 站 2017 年 4 月 22 日 10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更 新招募 说明 书摘 要(2017 年第1 号)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4 月 22 日 11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高 级管理 人员变 更公 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5 月 4 日 12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公司 住所变 更的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6 月 13 日 13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执行 《证券 期货 投资 者适 当性 管理办 法》 、 《 非居 民金 融账 户涉 税信息 尽职调 查管 理办 法》 的公 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6 月 29 日 14 公募基 金2017 年第2 季 度 报告 公司网 站 、 上 海证 券 报、 中 国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合享) 2017 年 7 月 21 日 15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提高 旗下部 分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额 净值精 度并 相应 修改 基金 合同和 托管协 议的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7 月 28 日 16 关于鑫 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暂停 大额 申购 业务 的公 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2017 年 8 月 19 日 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61 页 共 64 页


券时报 17 公募基 金2017 年半 年度 报 告 公司网 站 2017 年 8 月 29 日 18 公募基 金2017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 要 公司网 站 、 上 海证 券 报、 中 国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合享) 2017 年 8 月 29 日 19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更 新招募 说明 书(2017 年第2 号) 公司网 站 2017 年 10 月 24 日 20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更 新招募 说明 书摘 要(2017 年第2 号)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10 月 24 日 21 公募基 金2017 年第3 季 度 报告 公司网 站 、 上 海证 券 报、 中 国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 证 券日 报 (合享) 2017 年 10 月 26 日 22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聘任 基金行 业高 级管 理人 员的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11 月 30 日 23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基金 行业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7 年 12 月 9 日 24 鑫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分 红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12 月 18 日 25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公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及 特定客 户资产 管理 计 划 缴纳 增值 税的公 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 专户动 态( 登录 ) 2017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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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1231 1,586,417,544.50 1,479,776,709.49 0.00 3,066,194,253.99 100.00%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已 有单一 投资者 所 持基金份 额达到 或超过 本 基金总份 额的 20% ,中小 投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时 可 能面临 以下风险 : (一)赎 回申请 延期办 理 或暂停赎 回的风 险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时 易 触发本基 金巨额 赎回的 条 件, 因此当 发生巨 额赎回 时, 中小投 资者可 能面临 小额赎 回申请也 需要按 同比例 部 分延期办 理、延 缓支付 或 暂停赎回 的风险 。 (二)基 金净值 大幅波 动 的风险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 时, 基金管理 人进行 基金财 产 大量变现 , 会对基 金资产 净值产生 影响; 且 如遇大 额赎回 费用归入 基金资 产、基 金 份额净值 保留位 数四舍 五 入等问题 ,都可 能会造 成 基金资产 净值的 较大波 动 。 (三)基 金投资 目标偏 离 的风险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后, 很可能导 致基金 规模骤 然 缩小, 基 金将面临 投资银 行间债券 、 交易所 债券时 交易困 难的情形 ,从而 使得实 现 基金投资 目标存 在一定 的 不确定性 。 (四)基 金合同 提前终 止 或其它相 关风险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 连 续 20 个工 作日出 现基金 份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 净值低 于 5000 万 元的,基 金管理 人应当 在 定期 报告 中予以 披露; 连 续 60 个工 作日出 现前述 情况的, 基金管 理人应 当 向中国 证监会报 告并提 出解决 方 案, 如转 换运作方 式、 与 其他基金 合并或 者终止 基 金合同等 , 并召开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进 行表决 。 因 此, 在极端情 况下 , 当单 一投 资者大量 赎回本 基金后 , 可能造成 基金资 产净值 大 幅缩减, 对本基金 的存续 情况产 生 实质性影 响。 注 : 目 前 系 统 仅 能 保 留 四 位 小 数 。 报 告 期 末 机 构 投 资 者 1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占 总 份 额 比 例 实 际 为 99.9972% 。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根 据《财 政部 国 家税务 总局 关于全 面推 开营业 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 的通知 》 ( 财税[2016]36 号) 、 《 关于 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开 营改 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 策的 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 《关 于 金融机 构同 业往 来等 增值 税政策 的补 充通 知》 (财 税[2016]70 号) 、 《财 政部 国家税 务总 局关 于鑫元汇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 63 页 共 64 页


明确金 融房 地产 开发 教育 辅助服 务等 增值 税政 策的 通知》 ( 财税[2016]140 号) 、 《 财政 部 税务总 局关于 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题 的通 知》 (财 税[2017]56 号) 、 《财 政部 国家 税务总 局关 于租 入 固 定资产 进项税 额抵扣 等增 值税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2017]90 号) 等相关 法律法 规的要 求,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公开 募集证 券投 资 基 金 ( 以下 简称 “ 基金 ”) 及特 定客 户资产 管理 计划 (以 下简称 “专户 ” )运 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暂 适用 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 收 率 缴纳增 值税 ,并 按照 应纳 增值税 额的 一定 比例 缴纳 相关附 加税 费。 根 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等相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基金及 专户 财产投资的 相 关税收, 由持有 人承担, 增值税及 相关附 加税费将 从基金或 专户财 产中列支 ,管理人 或者其 他 扣缴义务 人按照 国家有关 税收征收 的规定 代扣代缴 。基金及 专户的 投资运作 收益水平 可能受 到一定 影响 ,敬 请投 资者 关注上 述涉 税变 化及 相关 影响。 如 资管产 品增值 税相关 的法 律法规 和税收 政策发 生变 化,基 金管理 人将根 据法 律法规和国 家有关 部门 的最 新规 定执 行。 详情请 见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12 月30 日在 指定 媒 介上披 露的 相关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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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备查文 件目录 13.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鑫元 汇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设 立的文 件; 2 、 《鑫 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3 、 《鑫 元汇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 4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5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13.2 存 放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或基 金托 管人 处。 13.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免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