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方 弘 利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发 起 式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03 月29 日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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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责任。本 年度报告 已 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
董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 长签发 。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 过往业绩 并不 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 有 风险,投资者 在作出投 资 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 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 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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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 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 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 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 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 金运作遵 规守信 情况的 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 交易情况 的专项 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 的投资策 略和业 绩表现 的说 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 券市场及 行业走 势的简 要展 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 基金 的监察稽 核工作 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 估值程序 等事项 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 利润分 配 情况的 说明 ......................................... 14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 务所 出具非标 准审计 报告所 涉相 关事项的 说明 ....................... 15
4.10 报告期内管理 人对本 基金持有 人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情 形的说 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 遵规守信 情况声 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 金投资运 作遵规 守信、 净值 计算、利 润分配 等情况 的说 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息 等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 发表意 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 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 46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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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资 组合...............................................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所 有股票投 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 的重大变 动 ................................................ 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 债券投资 组合............................................... 4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 五名债券 投资明 细 ................... 4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所 有资产支 持证券 投资明 细 ............. 4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产 净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 贵金属 投资明 细 ............. 4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 五名权证 投资明 细 ................... 49
8.10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资 的股指期 货交易 情况说 明 ...................................... 49
8.11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资 的国债期 货交易 情况说 明 ...................................... 49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 4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 数及持有 人结构 ............................................. 5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 人员持有 本基金 的情况 ....................................... 5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 人员持有 本开放 式基金 份额 总量区间 的情况 ..................... 51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 金持 有份额情 况 ................................................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52
11.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 门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事 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 人、基 金财产、 基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 的改变 ...........................................................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 计的会 计师事务 所情况 .............................................. 52
11.6 管理人、托管 人及其 高级管理 人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 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交 易单元的 有关情 况 ............................................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 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 投资者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达到 或超 过 20%的情况 ........................ 5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4
13.2 存放地点 ..................................................................... 54
13.3 查阅方式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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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南方弘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南方弘 利债 券发 起式
基金主 代码
00221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基金管 理人
南方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60,311,054.9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南方弘 利A
南方弘 利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2218
002219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
额总额
760,311,054.97 份
-份
注: 本基 金在 交易 所行 情系 统净值 揭示 等其 他信 息披 露场合 下, 可简 称 为 “南 方弘利 ”。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控 制信 用风 险、 谨慎投 资的 前提 下, 力争 在获取 持有 期收 益的 同
时,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以中 长期 利率 趋势 分析为 基础,结 合经 济周 期 、宏观 政策 方向 及收 益
率曲线 分析 , 进行 债券 投 资时机 的选 择和 久期 、 类 属配置 , 实施 积极 的债 券
投资组 合管 理, 以获 取较 高的债 券组 合投 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信 用债 总指 数收 益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 混合
型基金 ,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南方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 姓名
常克川 石立平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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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联系电 话
0755-82763888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manager@southernfund.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9-8899 95595
传真
0755-82763889 010-63639132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田街 道福 华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北京市 西城 区太 平桥 大 街25
号、 甲25 号中 国光 大中 心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田街 道福 华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北京市 西城 区太 平桥 大 街25
号、 甲25 号中 国光 大中 心
邮政编 码
518048 100033
法定代 表人
张海波 李晓鹏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证 券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nf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地址
2.5 其 他相 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上海市 湖滨 路 202 号 普华 永道中 心 11 楼
注册登 记机 构
南方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田街 道福 华一路 六号 免税 商
务大 厦 31-33 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 指标
报告期(2017 年01 月0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2016 年01 月01
日-2016 年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南方弘 利 A
南方弘
利C
南方弘 利 A
南方弘
利C
南方弘 利 A
南方弘
利 C
本期已实现
收益
-21,342,062.39 0.00 30,398,707.53 0.00 1,957,739.68 0.00
本期利 润
9,336,405.91
0.00
-5,751,875.33
0.00
3,099,346.7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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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
0.0083
0.0000
-0.0033
0.0000
0.0015
0.0000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
0.83%
0.00%
-0.32%
0.00%
0.15%
0.00%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
0.70%
0%
-0.70%
0%
0.20%
0%
3.1.2 期末
数据和 指标
报告期(2017 年12 月31 日)
报告期(2016 年12 月31
日)
报告期(2015 年12 月31)
期末可 供分
配利润
1,683,421.92
0.00
-7,652,528.57
0.00
1,957,739.68
0.00
期末可 供分
配基金 份额
利润
0.0022
0.0000
-0.0051
0.0000
0.0010
0.000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761,994,476.89
0.00
1,502,846,213.
87
0.00
2,013,598,08
9.20
0.00
期末基 金份
额净值
1.002
0.000
0.995
0.000
1.002
0.000
3.1.3 累计
期末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12 月31 日)
报告期(2016 年12 月31
日)
报告期(2015 年12 月31)
基金份 额累
计净值 增长
率
0.20%
0%
-0.50%
0%
0.20%
0%
注:1 、本 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金 本期利息 收入、投资收益 、其他收 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
3 、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4、南 方弘 利C 类份 额成 立 至 今尚 未有 申购 赎回 交易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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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南方弘 利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50%
0.07%
-1.03%
0.04%
0.53%
0.03%
过去六 个月 0.30%
0.07%
-1.31%
0.04%
1.61%
0.03%
过去一 年 0.70%
0.08%
-2.94%
0.06%
3.64%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20%
0.14%
-4.99%
0.07%
5.19%
0.07%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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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无。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1998 年3 月6 日 , 经中国 证监会 批准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作为 国内 首批 规范的 基金 管 理
公司正 式成 立, 成为 我国 “新基 金时 代” 的起 始标 志。
2018 年 1 月 ,公 司整 体变更 设立 为南 方基 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注 册资 本 金 3 亿元 人民 币。
目前股 权结 构 : 华 泰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45% 、 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30% 、 厦 门国际 信托 有限 公
司15% 及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0% 。 目前 , 公 司在 北京 、 上海 、 合肥 、 成都 、 深圳 等地 设有 分公
司,在香港和 深圳前海 设 有子公司 —— 南方东英 资 产管理有限公 司(香港 子 公司)和南 方资本管
理有限 公司 (深 圳子 公司 ) 。其中 ,南 方东 英是 境内 基金公 司获 批成 立的 第一 家境外 分支 机构 。
截 至报 告期 末, 南方 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不含子 公司 )管 理资 产规 模超 7,200 亿元 , 旗
下管 理153 只开 放式 基金 ,多个 全国 社保 、基 本养 老保险 、企 业年 金和 专户 理财投 资组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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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
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陶
铄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1 月
5 日
- 15
清华大 学应 用数 学专 业学 士 , 中国 科学 院
金融工 程专 业硕 士, 具有 基金从 业资 格。
曾任职 于招 商银 行总 行 、 普华永 道会 计师
事务所 、 穆迪 投资 者服 务 有限公 司 、 中 国
国际金 融 有 限公 司;2010 年 9 月至 2014
年9 月 任职 于大 成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历
任研究 员 、 基金 经理 助理 、 基金经 理 ;2012
年 2 月至 2014 年 9 月 任 大成景 丰分 级债
券型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2 年5 月至2012
年 10 月 任 大 成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 大成 月
添 利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4 月 任大 成月 月 盈基金 的基 金经
理;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 大成 景
安基金 的基 金经 理;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9 月 任大 成景 兴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 任 大成信 用增 利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2014 年 9 月加入 南方 基金
产品开 发部 , 从事 产品 研 发工作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12 月 , 任 固定收 益部 资深
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 南方 荣毅
基金经 理;2015 年 12 月 至今, 任南 方启
元基金 经理 ;2016 年 1 月 至今 , 任 南方 弘
利 、 南方 聚利 基金 经理 ;2016 年 8 月至 今 ,
任南方 荣欢 、 南方 双元 基 金经理 ;2016 年
9 月至 今 , 任 南方 颐元 基 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至 今 , 任 南 方 荣 光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12 月至 今, 任南 方宣 利 基金经 理。
刘
文
良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12
月11 日
2017 年 2
月24 日
5
北京大 学金 融学 专业 硕士 , 具 有基 金从 业
资格 。2012 年7 月 加入 南 方基金 , 历任 固
定收益 部转 债研 究员 、 宏 观研究 员 、 信 用
分析师 ;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 8 月, 任
南方永 利基 金经 理助 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2 月 , 任南 方弘 利 基金经 理 ;2015
年12 月至2017 年5 月 , 任南方 安心 基金
经理 ;2015 年8 月 至今 , 任南方 永利 基金
经理 ;2016 年6 月 至今 , 任南方 广利 基金
经理 ;2016 年7 月 至今 , 任南方 甑智 混合
基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 至今, 任南 方荣
发 、 南方 卓元 基金 经理 ;2017 年 5 月至今,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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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南方 和利 、 南方 和元 、 南方纯 元基 金经
理;2017 年 6 月至 今 , 任 南方高 元基 金经
理;2017 年 8 月至 今 , 任 南方祥 元基 金经
理;2017 年 9 月至 今 , 任 南方兴 利基 金经
理。
注:1.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经 理 , 其“ 任职 日期 ”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 “ 离任 日 期”为 根据 公司 决定
确定的解聘日 期;对此 后 的非首任基金 经理,“ 任 职日期”和“ 离任日期 ” 分别指根据 公司决定
确定的 聘任 日期 和解 聘日 期。
2.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业 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资 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律法规 、
中国证 监会 和 《南 方弘 利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 规定 , 本 着诚 实信 用 、
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 制 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
益。本报告期 内,基金 运 作整体合法合 规,没有 损 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 基金的投资 范围、投
资比例 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律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 《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度 指导 意见 》 和 有关 法律法 规的 规定,
针对股票、债 券的一级 市 场申购和二级 市场交易 等 投资管理活动 ,以及授 权 、研究分析 、投资决
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 估 等投资管理活 动相关的 各 个环节,建立 了股票、 债 券、基金等 证券池管
理制度和细则 ,投资管 理 制度和细则, 集中交易 管 理办法,公平 交易操作 指 引,异常交 易管理制
度等公平交易 相关的公 司 制度或流程指 引。通过 加 强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的 内部控制, 完善对投
资交易行为的 日常监控 和 事后分析评估 ,以及履 行 相关的报告和 信息披露 义 务,切实防 范投资管
理业务 中的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行 为, 保护 投资 者合法 权益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 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执行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完 善
相应制度及流 程,通过 系 统和人工等各 种方式在 各 业务环节严格 控制交易 公 平执行,公 平对待旗
下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 投资 组合。
公司每季度对 旗下组合 进 行股票和债券 的同向交 易 价差专项分析 。本报告 期 内,两两组合 间
单日 、3 日、5 日时 间窗 口内 同向交 易买 入溢 价率 均值 或卖出 溢价 率均 值显 著不 为 0 的 情况 不存 在 ,
并且交 易占 优比 也没 有明 显异常 ,未 发现 不公 平对 待各组 合或 组合 间相 互利 益输送 的情 况。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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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内不 存 在异常交易行 为。本 报 告 期内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 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 交 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 成交 量的 5% 的 交 易 次数
为 5 次 ,是 由于 投资 组合 接受投 资者 申赎 后被 动增 减仓位 以及 指数 型基 金成 份股调 整所 致, 相 关
投资组 合经 理已 提供 决策 依据并 留存 记录 备查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全球经 济 17 年 以来 共振 复 苏 , 尤其 是制 造业 改善 明 显 , 货币 政策 进入 边际 收 紧的通 道 , 全 球
主要经 济体 债市 收益 率整 体保持 震荡 走势 。 美国 经 济温和 扩张 , 全年 共加 息3 次 , 符 合市 场预 期 ,
此外,特朗 普 税改法案 成 功落地。欧洲 经济表现 较 好,多项指标 创金融危 机 后的新高, 欧央行对
经济和 通胀 预期 偏乐 观, 从 2018 年1 月 份开 始缩 减 月度 QE 规 模至300 亿, 并 持续 到 9 月 份, 但
目前通 胀依 然较 低 , 对 是否 会退 出QE 欧央 行持 保留 态 度 。 日本 央行 仍维 持10 年 期利 率 0% 的目 标 ,
将继续 实施 超宽 松货 币政 策 。 国内 方面 ,17 年 经济 展 现了较 强的 韧性 ,GDP 增速 较 16 年小 幅回 升 ,
全年累 计同 比增 长 6.9% , 但名义 GDP 的增 速达 到 11% 以上 ,工 业增 加值 年内 波 动较大 ,全 年增 速
6.6%。 通胀 方面 ,CPI 保 持温和 走势 ,全 年均 值 为1.6% ,PPI 全年 高位 运行 ,同比 上 涨 4.9% 。
政 策方 面, 货币 政策 中性偏 紧, 全年 3 次 上调 公开市 场利 率。 央行 9 月 底宣布 定向 降准 , 但
主要采 用公 开市 场操 作、MLF 等提 供流 动性 ,10 月 底 央行创 设 63 天 逆回 购,12 月底建 立“ 临时
准备金动用安 排“,全 年 资金面呈现紧 平衡的态 势 ,尤其是流动 性呈现分 层 的特征,1 个月和 3
个月的以上的 资金受监 管 要求以及银行 缺乏长期 资 金来源的影响 ,成本明 显 高于隔夜和 七天。受
益于美元指数 的下跌, 全 年人民币兑美 元录得较 大 升值。在金融 去杠杆防 风 险的大背景 下,新的
监管政 策不 断出 台, 金融 监管进 一步 加强 。
市 场方 面, 全年 债 市 处于熊 市之 中。 前 5 月, 经济基 本面 底部 回升 ,同 时在央 行连 续加 息 和
监管加 强的 影响 下, 债市 收益率 大幅 上行 ,信 用利 差大幅 走扩 ,期 限利 差进 一步压 缩。 进 入 6 月
后 , 央行 出面 加强 监管 协 调 , 同时 资金 面未 如预 期 的紧张 , 市场 情绪 逐渐 平 稳 , 收益 率 出现 回落 ,
随后三季度维 持了震荡 的 格局。但进入 四季度后 , 经济基本面依 旧维持较 强 的韧性,同 时监管文
件逐步 出台 , 债 市再 次出 现较大 下跌 。17 年 转债 市 场整体 先扬 后抑 。 债 市机 会有限 、 股 市结 构性
行情推动、以 及供给扩 容 迟迟不见落地 ,三重利 好 推动转债投资 者的做多 情 绪逐渐升温 ,估值居
高不下 。 然而9 月 份后 , 股 市调 整 , 供 给冲 击真 实 来临 ,4 个月 回吐 全 年涨 幅 。 从 具 体品 种上 看,
由于转 债标 的数 量较 少 , 行业分 散 ,17 年涨 幅较 好 的个券 共性 不多 , 主 要仍 然取决 于板 块和 正股
涨幅。 涨幅 较好 的个 券包 括歌尔 转债 、白 云转 债、 三一转 债、 宝 钢EB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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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运 作上 , 在 1 月 份市场 情绪 和配 置力 量较 强的时 候对 中长 期信 用债 进行了 一定 程度 的 减
仓,但 组合 久期 仍相 对偏 高,在 2 月 份的 调整 中出 现了一 定幅 度的 回撤 。2 季度 4 月和 5 月 受金
融监管 政策 超预 期的 影响 , 债市 和股 市都 出现 了明 显的调 整 , 弘利 的组 合虽 然以中 短信 用债 为主 ,
但由于 杠杆 相对 偏高 也出 现了一 定的 回撤 。 在 6 月 份的上 涨行 情中 ,我 们适 当减持 了部 分流 动 性
较差、 信用 资质 较弱 的品 种,降 低了 组合 的杠 杆以 应对 7 月初 的封 闭期 打开 。在 3 季度 ,我 们 维
持了相 对较 低的 久期 , 并 通过转 债 。4 季 度弘 利信 用债保 持了 相对 较低 的久 期 , 但 是 在 10 月份 参
与了少量的利 率债交易 , 对净值造成了 一定的负 面 影响。基于我 们对明年 债 市仍然面临 较强不确
定性 , 同 时考 虑到 短端 收 益率位 于高 位 , 收 益率 曲 线平坦 化 , 等 待成 本并 不 高的判 断 , 在 12 月份
我们继续降低 了信用组 合 的久期,纯债 市场以防 守 策略获取短端 稳定的持 有 回报为主。 考虑到转
债市场目前个 券较多, 自 下而上的择券 空间明显 上 升, 弘利将在 控制好风 险 的基础上, 积极参与
转债市 场, 以增 强回 报。
在全年 ,我们根 据投 资策略进行了 国债期货 操 作,主要目的 在于套期 保 值,仓位比例 控制在
较低水 平, 对组 合日 净值 波动的 影响 在0.1% 附近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基 金A 级净 值增 长率 为 0.70%, 同期 业绩 基准 增 长率 为-2.94%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 18 年 ,宏 观经 济在 全 球经济 复苏 以及 国内 财政 政策托 底的 大背 景下,仍 有 较强的 韧性 ,
货币政策的重 点仍然在 防 风险上,在此 背景下货 币 政策仍然不松 不紧,首 先 还是不松, 宏观审慎
监管政策继续 发力。去 杠 杆的政策从结 构上强调 加 强地方政府债 务管理、 把 处置僵尸企 业作为重
要抓手 , 用市 场化 、 法 制 化手段 推动 化解 过剩 产能 , 这意味 着 2018 年 整体 的 信用环 境和 信用 风险
仍然是加大的 ,资管新 规 下,信用市场 的供需可 能 也会进一步恶 化,要控 制 好信用违约 和利差风
险。在货币政 策放松前 , 对债市整体相 对谨慎, 以 获取短端的持 有回报为 主 。我们认为 转债的吸
引力仍然好于 纯债。具 体 品种上,由于 股市在流 动 性收紧的大背 景下,二 八 行情将向一 九演绎,
映射到 转债 ,大 盘转 债吸 引力仍 将好 于小 盘转 债。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根据法律法 规、监管 要 求和业务发展 情况,坚 持 从保护基金持 有
人利益出发, 树立并坚 守 “全员合规、 合规从高 层 做起、合规创 造价值、 合 规是公司生 存基础”
的合规理念, 继续致力 于 合规与内控机 制的完善 , 积极推动主动 合规风控 管 理,持续加 强业务风
险的控 制与 防范 ,确 保各 项法规 和管 理制 度的 落实 ,保证 基金 合同 得到 严格 履行。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结合新法规 的实施、 新 的监管要求和 公司业务 发 展实际情况, 积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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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推动监管新 规落实, 持 续完善内部控 制体系和 内 部控制制度、 业务流程 , 并积极开展 形式丰富
的合规 培训 与考 试 , 加 强 员工 行 为规 范检 查 、 加 大 合规问 责力 度 , 强 化全 员 合规 、 主 动 合规 理念 ;
对公司 投研 交易 、 市场 销 售 、 后台 运营 及人 员管 理 等业务 开展 了定 期稽 核 、 专项稽 核及 多项 自 查,
检查业务开展 的合规性 和 制度执行的有 效性,排 查 业务中的风险 点并完善 内 控措施,促 进公司业
务合规运作、 稳健经营 ; 采取事前防范 、事中控 制 和事后监督等 三阶段工 作 ,持续完善 投资合规
风控制度流程 和系统, 加 强流动性指标 等重要指 标 的监控和内幕 交易防控 , 有效确保投 研交易业
务合规运作; 积极参与 新 产品、新业务 合规评估 工 作,保障新产 品、新业 务 合规开展; 严格审查
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及 时 检查基金 销售 业务的合 法 合规情况,督 促落实投 资 者适当性管 理制度;
完成各项信息 披露工作 , 保障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 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继 续 按照风险为 本的原则
积极开 展各 项反 洗钱 工作 , 进一步 升级 反洗 钱业 务 系统 , 优 化其 他反 洗钱 资 源配置 , 重点 推进 《 金
融机构 大额 交易 和可 疑交 易报告 管理 办法 》 的 具体 落实工 作 , 加强 业务 部门 反洗钱 风险 评估 频率 ,
将反洗 钱工 作贯 穿于 公司 各项业 务流 程; 监督 客户 投诉处 理, 重视 媒体 监督 和投资 者关 系管 理。
本基金管理人 承诺将坚 持 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 原 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 积极健全内部 管
理制度,不断 提高监察 稽 核工作的科学 性 和有效 性 ,努力防范各 种风险, 切 实保护基金 资产的安
全与利 益。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和基金合同约 定,本基 金 管理人应严格 按照新准 则 、中国证监会 相
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关于 估 值的约定,对 基金所持 有 的投资品种进 行估值。 本 基金管理人 已制定基
金估值和份额 净值计价 的 业务管理制度 ,明确基 金 估值的程序和 技术;建 立 了估值委员 会,组成
人员包括副总 经理、督 察 长、权益研究 部总经理 、 指数投资部总 经理、现 金 投资部总经 理、风险
管理部总经理 及运作保 障 部总经理等。 本基金管 理 人使用可靠的 估值业务 系 统,估值人 员熟悉各
类投资品种的 估值原则 和 具体估值程序 。估值流 程 中包含风险监 测、控制 和 报告机制。 基金管理
人改变估值技 术,导致 基 金资产净值的 变化在 0.25% 以上的,对所 采用的相 关 估值技术、假 设及
输入值的适当 性咨询会 计 师事务所的专 业意见。 本 基金托管人根 据法律法 规 要求履行估 值及净值
计算的复核责 任。定价 服 务机构按照商 业合同约 定 提供定价服务 。基金经 理 可参与估值 原则和方
法的讨 论 , 但 不参 与估 值 价格的 最终 决策 。 本报 告 期内 ,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之间无 重大 利益 冲 突 。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 条 件 的 前 提下 , 本 基 金 每 年 收 益 分 配次 数 最 多 为 12
次,每份基金 份额每次 基 金收益分配比 例不得低 于 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每 份 基金份额可 供分配利
润的 10% ,若 《基 金合 同 》生效 不 满 3 个 月可 不进 行收益 分配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方 式分 两种 :现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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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与红利 再投资, 投 资人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 将 现金红利按除 权后的基 金 份额净值自 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进行 再 投资;若投资 人不选择 , 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 方 式是现金分 红;基金
收益分配后基 金份额净 值 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 收 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 额 净值减去每 单位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 金额后不 能 低于面值;本 基金各类 基 金份额在费用 收取上不 同 ,其对应的 可分配收
益可能有所不 同。本基 金 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 额 享有同等分配 权;法律 法 规或监管机 关另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根据上 述分 配原 则以 及基 金的实 际运 作情 况, 本报 告期本 基金 未有 分配 事项 。
4.9 管 理人 对会计 师事 务所出 具非 标准审 计报 告所涉 相关 事项的 说明
无。
4.10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 国光 大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南方 弘利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以
下 称 “ 本 基 金 ” ) 托 管 过程中 , 严 格 遵 守了 《 证 券投资 基 金 法 》 、 《 证券 投 资 基金 运 作 管 理 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 露 管理办法》及 其他法律 法 规、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等的规定, 依法安全
保管了基金的 全部资产 , 对本基金的投 资运作进 行 了全面的会计 核算和应 有 的监督,对 发现的问
题及时提出了 意见和建 议 。同时,按规 定如实、 独 立地向监管机 构提交了 本 基金运作情 况报告,
没有发生任何 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诚 实信用、勤勉 尽责地履 行 了作为基金 托管人所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 净 值计 算、 利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 行股份有限 公 司依据《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 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 其他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 管协议等的 规定, 对
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运作 、 信息披露等行 为进行了 复 核、监督,未 发现基金 管 理人在投资 运作、基
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 算 、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 存 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该基金 在 运作中遵守了 有关法律 法 规的要求,各 重要方面 由 投资管理人 依据基金
合同及 实际 运作 情况 进行 处理。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依法对 基金 管理人编 制 的《 南方弘利 定期开放 债 券型发起式证 券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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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 进行 了复 核, 认为 报告 中 相关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 、 财务会 计报 告 ( 注:
财务会 计报 告中 的 “金 融 工具风 险及 管理 ” 部分 未 在托管 人复 核范 围内 ) 、 投 资组合 报告 等内 容真
实、准 确。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8) 第 22772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南方弘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
审计意 见
( 一) 我们 审计 的内 容
我 们 审 计 了 南 方 弘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南方 弘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基金”)的 财务 报表 ,包 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 负债 表,2017 年度 的利润 表和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报 表附 注。
( 二) 我们 的意 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
报 表 附 注 中 所 列 示 的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 国基 金业协 会”) 发布 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 公 允 反映 了 南 方 弘 利 定 期 开
放债券 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7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净 值变 动情 况。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 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 见提 供了 基础 。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 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 并履 行了 职业 道德 方面的 其他 责任 。
管 理 层 和 治 理 层 对 财
务报表 的责 任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原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 ”) 管 理 层 负 责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 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 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 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南 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 ,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 , 并 运 用持
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 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南方 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基
金、终 止运 营或 别无 其他 现实的 选择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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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财 务 报
表审计 的责 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 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 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 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
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 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 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 报是 重大 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 职业判断,并保持职
业怀疑 。同 时, 我 们 也执 行以下 工作 :
(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 大错报风险;设计 和
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作为发
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 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
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 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
(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 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
对内部 控制 的有 效性 发表 意见。
(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及 相
关披露 的合 理性 。
(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恰当 性得出结论。同时 ,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南方弘利定期 开放债券基金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 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 表非 无保 留意 见。 我们的 结论 基于 截至 审计 报告日 可获 得的 信息 。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南方弘利定期开 放债券基金不能持续
经营。
( 五) 评 价 财 务 报 表的 总 体列 报 、 结 构 和 内容( 包 括 披露) , 并 评 价 财 务报
表是否 公允 反映 相关 交易 和 事项 。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 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 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 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
缺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薛竞 陈熹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上 海市 黄浦 区湖 滨 路202 号 领展 企业 广场2 座 普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南方 弘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7 年12 月 31 日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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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5,130,099.61 2,868,663.05
结算备 付金
20,568,926.72 56,925,491.15
存出保 证金
66,883.86 64,522.7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413,952,380.56 1,701,385,639.16
其中: 股票 投资
3,516,065.64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10,436,314.92 1,701,385,639.1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297,360,246.04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9,051,660.25 23,975,345.84
应收利 息
7.4.7.5
6,615,093.56 33,601,362.31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762,745,290.60 1,818,821,024.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315,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58,062.88 514,553.83
应付托 管费
64,515.73 128,638.4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47,235.10 35,722.92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5,895.20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381,000.00 290,000.00
负债合 计
750,813.71 315,974,810.4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760,311,054.97 1,510,498,742.44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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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 利润
7.4.7.10
1,683,421.92 -7,652,528.5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761,994,476.89 1,502,846,213.8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762,745,290.60 1,818,821,024.28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7 年12 月31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760,311,054.97 份 , 其中A 类基金 份额 的份 额
总额 为760,311,054.97 份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02 元 ;无 C 类基 金份 额。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南方 弘利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一、收 入
31,349,201.28 21,937,532.62
1.利息 收入
69,631,404.77 86,217,155.4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742,329.34 1,907,709.70
债券利 息收 入
67,749,890.16 83,545,989.6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447,473.97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91,711.30 763,456.06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
-69,054,449.68 -28,255,289.9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1,309,168.97 -
基 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66,362,894.68 -28,255,289.9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86,526.03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4,087,250.00 -
股利收 益
7.4.7.16
-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损 失 以“- ”
号填列)
7.4.7.17
30,678,468.30 -36,150,582.86
4. 汇兑 收益(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 其他 收入(损 失以 “-” 号填列)
7.4.7.18
93,777.89 126,250.00
减:二 、费 用
22,012,795.37 27,689,407.95
1.管 理人 报酬
7.4.10.2.1
4,549,641.31 7,182,221.55
2.托 管费
7.4.10.2.2
1,137,410.40 1,795,555.36
3.销 售服 务费
7.4.10.2.3
- -
4.交 易费 用
7.4.7.19
185,188.89 58,003.24
5.利 息支 出
15,722,354.77 18,231,752.80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5,722,354.77 18,231,752.80
6.其 他费 用
7.4.7.20
418,200.00 421,875.00
三、 利 润总 额( 亏损 总额 以 “- ”号填
列)
9,336,405.91 -5,751,875.33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54 页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 利润 (净 亏损 以“- ”号
填列)
9,336,405.91 -5,751,875.33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南方 弘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510,498,742.44 -7,652,528.57 1,502,846,213.87
二 、 本期 经营 活 动产 生的基 金 净值
变动数 (本 期净 利润 )
- 9,336,405.91
9,336,405.91
三 、 本期 基金 份 额交 易产生 的 基金
净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750,187,687.47 -455.42 -750,188,142.8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3,018.02 -18.02 33,000.00
2.基金 赎回 款
-750,220,705.49 -437.40 -750,221,142.89
四 、 本期 向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分 配利
润 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净 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60,311,054.97 1,683,421.92 761,994,476.89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10,498,742.44 3,099,346.76 2,013,598,089.20
二 、 本期 经营 活 动产 生的基 金 净值
变动数 (本 期净 利润 )
- -5,751,875.33
-5,751,875.33
三 、 本期 基金 份 额交 易产生 的 基金
净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500,000,000.00 -5,000,000.00 -505,000,000.0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500,000,000.00 -5,000,000.00 -505,000,000.00
四 、 本期 向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分 配利
润 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净 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510,498,742.44 -7,652,528.57 1,502,846,213.8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7.1 至7.4 财 务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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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松
徐超
徐超
基金管理 人负责 人
主管会计 工作负 责人
会计机构 负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南方弘 利定期 开放债券 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以 下 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 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 会”) 证监 许可[2015] 第2699 号 《关 于准 予南 方弘 利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注 册的 批复 》 核 准 , 由南 方基 金 管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原南 方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办 理 完成工 商变 更登 记) 依照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和 《南 方
弘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负责公开募 集。本基 金 为契约型、 定期开放
式基金 , 存续 期限 不定 , 首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利 息共 募集 人民 币 2,010,392,638.17 元,
业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 师 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普 华永道中天验 字(2015) 第 1405 号验 资报告 予
以验证 。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 备案 , 《 南方 弘利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 2015
年12 月11 日正 式生 效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额 为 2,010,498,742.44 份 基金 份额 , 其中
认购资 金利 息折 合106,104.27 份基 金份 额 。 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 南方 基金 管理股 份有 限 公司 ,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光 大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为发 起式 基金 ,发 起资金 认购 部分 为 10,000,000.00 基 金份 额, 发起 资金认 购方 承诺
使用发 起资 金认 购的 基金 份额持 有期 限不 少 于3 年。
根据《南方弘 利定期开 放 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 和《南方 弘 利定期开放债 券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招 募说明书》的 有关规定 , 本基金自基金 合同生效 后 ,每六个月 开放一次
申购和 赎回 。 封闭 期内 , 投资者 不能 申购 和赎 回基 金份额 。 本基 金自 募 集期起 根 据认 购/ 申购 费、
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 的不 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 不同 的类别。在 投资者认 购/申 购时收取认 购/申购
费的 , 称 为A 类基 金份 额 ; 不 收取 认购/申 购费 , 而 从本类 别基 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服 务费 的 , 称 为
C 类基 金份 额 。 本 基金A 类 、C 类两 种收 费模 式并 存 , 由于基 金费 用的 不同 , 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和C 类 基金 份额 分别 计算 基金份 额净 值。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南 方 弘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 , 本基金资产投 资于具有 良 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 括国内依法 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 据 、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 、 公司债券、中 期票据、 短 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 债券、政 府机 构债、地方 政府债、 资产 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 券(含 分离交易可 转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包括 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 及其 他银行存款) 、大额存 单、 货币市场 工 具、国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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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期货以及经 中国证监 会 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 工具。本基金 的投资组 合 比例为:债 券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 80% 。开放期内, 本基金每 个 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 期 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
易保证 金后 ,持 有现 金或 者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在封闭 期内 ,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 5% 的 限制 , 但每 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 国债 期货 合约需 缴纳 的交 易 保
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 于 交易保证金一 倍的现金 。 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为 :中债信用 债总指数
收益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南 方基 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于2018 年3 月23 日批 准报 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南方 弘利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 注 7.4.4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
的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本财务 报表 以持 续经 营为 基础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 目前 以交 易目 的持 有的股 票投 资 、 债券 投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和 衍生 工具( 主要 为国
债期货 投资)分 类为 以公 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 除衍 生 工具所 产生 的金 融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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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 衍 生金融资产列 示外,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在资产 负债 表中 以交 易性 金融资 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于 本 基 金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 按 公 允 价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取得时 发生的相 关 交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
益;对于支付 的价款中 包 含的债券或资 产支持证 券 起息日或上次 除息日至 购 买日止的利 息,单独
确认为 应收 项目 。应 收款 项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 交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 额。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 予以 终止 确认 :(1) 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 金流 量的合 同权 利 终
止;(2) 该 金 融资 产 已 转移 , 且 本 基 金 将 金 融 资 产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 或 者(3) 该金 融资 产 已转移 , 虽 然本 基金 既没 有转移 也没 有保 留金 融资 产所有 权上 几乎 所有
的风险 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该 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资 产支持证 券 投资和衍生工 具(主要为 国 债期货投资) 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 估值 日 无交易 且最 近
交易日后未发 生影响公 允 价值计量的重 大事件的 , 按最近交易日 的市场交 易 价格确定公 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 明估值日 或 最近交易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 值 的,应对市 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 价 值。与上述投 资品种相 同 ,但具有不同 特征的, 应 以相同资产 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 用的限制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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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如果该限 制是针对 资 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 值 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 此外,基
金管理 人不 应考 虑因 大量 持有相 关资 产 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 采用 在当 前情 况下 适 用并且 有足 够可 利用 数据 和其他 信息 支
持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采用估值 技术时, 优 先使用可观察 输入值, 只 有在无法取 得相关资
产或负 债可 观察 输入 值或 取得不 切实 可行 的情 况下 ,才可 以使 用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3) 如 经济 环境 发生 重大 变 化或证 券发 行人 发生 影响 金融工 具价 格的 重大 事件 , 应对估 值进 行
调整并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 当本 基金1) 具有抵 销已 确 认
金额的 法定 权利 且该 种法 定权利 现在 是可 执行 的 ; 且 2) 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 额结算 时 , 金融 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 回引 起的 实收 基金 变动分 别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及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 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 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 缴 的个人所得税 后的净额 确 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 持 证券在持有 期间收到
的款项,根据 资产支持 证 券的预计收益 率区分属 于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本金 部 分和投资收 益部分,
将本金 部分 冲减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成 本, 并将 投资 收益部 分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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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一 基 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 本基金收益以 现金形式 分 配,但基金份 额
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期末未 分配利润 中 的未实现部分 为正数, 包 括基金经营活 动产生的 未 实现损益以 及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 未实现平 准 金等,则期末 可供分配 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中的已实 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 利润的未 实 现部分为负数 ,则期末 可 供分配利润的 金额为期 末 未分配利润 ,即已实
现部分 相抵 未实 现部 分后 的余额 。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 经营 分部 是指 本基 金内同 时满 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部 分 :(1) 该组 成
部分能 够在 日常 活动 中产 生收入 、 发 生费 用 ;(2)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 理 人能 够定 期评价 该组 成部 分 的
经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其 配 置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基金 能够 取得 该组 成部 分的财 务状 况 、 经 营
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 会 计信息。如果 两个或多 个 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经 济 特征,并且 满足一定
条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 营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证券 交易所上 市的 股票,若出现 重大事项 停 牌 或交易不活 跃(包括涨 跌 停时的交易 不
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 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见 》 , 根据 具体 情 况采用 《 关于 发布 中基 协(AMAC) 基金 行业 股票 估值 指 数的通 知 》 提 供的
指数收 益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值 。
(2) 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 前,对 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开发 行股 票, 根据 中国 证监会 证监 会 计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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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07]21 号 《 关 于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 之附 件 《 非公 开发 行 有明确 锁定 期股 票的 公允 价值的 确定 方法 》 , 若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 易收盘价 低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投资成本,按 估值日证 券 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交易 收盘价估 值 ;若在证券交 易所挂牌 的 同一股票的市 场交易收 盘 价高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投资 成本,按 锁 定期内已经过 交易天数 占 锁定期内总交 易天数的 比 例将两者之 间差价的
一部分 确认 为估 值增 值 。 自 2017 年12 月25 日起 , 对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开 发行股 票 、 首 次公 开
发行股票时公 司股东公 开 发售股份、通 过大宗交 易 取得的带限售 期的股票 等 流通受限股 票,根据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中 基 协 发[2017]6 号《关于发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投 资 流 通 受 限 股 票 估 值 指引( 试
行)> 的通知 》之附件 《证 券投资基金 投资流通 受限 股票估值指 引(试行)》( 以 下简称“指 引”),
按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公 允 价值扣除中证 指数有限 公 司根据指引 所独立提
供的该 流通 受限 股票 剩余 限售期 对应 的流 动性 折扣 后的价 值进 行估 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 种( 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 除外) 及在银
行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公告[2017]13 号 《 中国 证监会 关于 证券 投 资
基金估 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及 《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 协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2015 年1 季 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 估值处理 标 准》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本基 金持有的 证 券交易所上 市或挂牌
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 可转 换债券和私 募债券除 外), 按照中证指 数有限公 司所 独立提供的 估值结
果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 金 持有的银行间 同业市场 固 定收益品种按 照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所独 立提 供的 估值 结果 确定公 允价 值。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无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根据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中基 协发[2017]6 号 《关 于发 布<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 限股票 估值 指
引( 试行)>的 通知》之 附 件 《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流通 受限股票估 值指引(试行)》 ,对于在锁 定期内
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首 次 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司股 东 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 宗 交易取得的 带限售期
的股票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 本 基金 自 2017 年12 月 25 日 起改为 按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上 市交 易的 同
一股票的公允 价值扣除 中 证指数有限公 司根据指 引 所独立提供的 该流通受 限 股票剩余限 售期对应
的流动 性折 扣后 的价 值进 行估值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无 重大 会计 差错 的内容 和更 正金 额。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54 页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关 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于进 一 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 试 点金融业有关 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 机构同业 往 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
法规和 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于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
金融业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
入免征 增值 税, 对国 债、 地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 同业 往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 增值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限超 过 1 年的 ,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 对 基金 持 有的上 市公 司限 售 股,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按照上 述规定计 算 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 日 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重 要财 务报表 项目 的说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
15,130,099.61 2,868,663.05
定期存 款
- -
其中 : 存 款期 限小 于1 个月
- -
存款期 限1-3 个月
- -
存款期 限3 个月-1 年
- -
其他存 款
-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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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130,099.61 2,868,663.05
7.4.7.2 交 易性 金融资 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3,171,070.05 3,516,065.64 344,995.59
贵金属 投资-金交
所黄金 合约
- - -
债
券
交易所 市场
95,429,689.02 94,147,314.92 -1,282,374.10
银行间 市场
319,682,128.97 316,289,000.00 -3,393,128.97
合计
415,111,817.99 410,436,314.92 -4,675,503.07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418,282,888.04 413,952,380.56 -4,330,507.48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金属 投资-金交
所黄金 合约
-
-
-
债
券
交易所 市场
743,434,835.77
727,270,639.16
-16,164,196.61
银行间 市场
992,959,779.17
974,115,000.00
-18,844,779.17
合计
1,736,394,614.94
1,701,385,639.16
-35,008,975.7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736,394,614.94
1,701,385,639.16
-35,008,975.78
7.4.7.3 衍 生金 融资产/负债
注:无。
7.4.7.4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期 末余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银行间 买入 返售 证券 297,360,246.04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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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97,360,246.04 -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银行间 买入 返售 证券 - -
合计
- -
7.4.7.4.2 期 末买 断式逆 回购 交易中 取得 的债券
注:无。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 期存 款利 息
2,445.99 9,052.30
应收定 期存 款利 息
-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9,755.44 28,178.15
应收债 券利 息
5,970,972.62 33,564,099.96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631,889.41 -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
应收黄 金合 约拆 借孳 息
- -
其他
30.10 31.90
合计
6,615,093.56 33,601,362.31
7.4.7.6 其 他资 产
注:无。
7.4.7.7 应 付交 易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24,791.10 -
银行间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22,444.00 35,722.92
合计
47,235.10 35,722.92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54 页
应付赎 回费
- -
预提费 用 381,000.00 290,000.00
合计
381,000.00 290,000.00
7.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南方弘 利 A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上年度 末 1,510,498,742.44
1,510,498,742.44
本期申 购
33,018.02
33,018.02
本期赎 回( 以“-” 号填 列 )
-750,220,705.49
-750,220,705.49
-基金 拆分/ 份额 折算 前
-
-
基金拆 分/ 份额 折算 变动 份 额
-
-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以“-” 号填 列 )
-
-
本期末
760,311,054.97
760,311,054.97
注:1. 申购 含红 利再 投、 转 换入份 额, 赎回 含转 换出 份额。
2.根据《南方 弘利定期 开 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 规 定,本基金 为定期开
放基金,每六 个月开放 一 次,每个开放 期为基金 合 同生效日所在 月份在后 续 每六个日历 月之后下
一月的 前 5 个工 作日 。投 资人在 开放 日办 理基 金份 额的申 购、 赎回 ,封 闭期 内不办 理申 购、 赎 回
业务。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南方弘 利 A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上年度 末 23,944,373.19 -31,596,901.76 -7,652,528.57
本期利 润
-21,342,062.39 30,678,468.30 9,336,405.91
本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 变动 数
-12,087,980.59 12,087,525.17 -455.42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477.63 -495.65 -18.02
基金赎 回款
-12,088,458.22 12,088,020.82 -437.40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9,485,669.79 11,169,091.71 1,683,421.92
7.4.7.11 存 款利 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54 页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79,214.95 175,954.49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 997,500.00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662,037.09 733,078.16
其他
1,077.30 1,177.05
合计
742,329.34 1,907,709.70
7.4.7.12 股 票投 资收益
7.4.7.12.1 股 票投 资收益 —— 买卖股 票差 价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 票成 交总 额
42,151,563.41
-
减:卖 出股 票成 本总 额
40,842,394.44
-
买卖股 票差 价收 入
1,309,168.97
-
7.4.7.13 债 券投 资收益
7.4.7.13.1 债 券投 资收益 项目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 日 至 2017 年
12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债券投 资收 益—— 买 卖债 券 (、 债 转
股及债 券到 期兑 付) 差价 收入
-66,362,894.68 -28,255,289.92
债券投 资收 益—— 赎 回差 价收入
- -
债券投 资收 益—— 申 购差 价收入
- -
合计
-66,362,894.68 -28,255,289.92
7.4.7.13.2 债 券投 资收益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 日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 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 至 2016
年12月31日
卖出债 券 ( 、 债 转股 及债 券到期 兑付 )
成交总 额
3,947,803,726.54 3,854,246,663.40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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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卖 出 债 券 ( 、 债 转 股 及 债 券 到 期
兑付) 成本 总额
3,950,694,018.91 3,815,934,284.51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63,472,602.31 66,567,668.81
买卖债 券差 价收 入
-66,362,894.68 -28,255,289.92
7.4.7.13.3 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卖出资 产支 持证 券成 交总 额
20,534,000.00 -
减:卖 出资 产支 持证 券成 本总额
20,000,000.00 -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447,473.97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86,526.03 -
7.4.7.14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注:无。
7.4.7.15 衍 生工 具收益
7.4.7.15.1 衍 生工 具收益 —— 其他投 资收 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收 益金 额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收益金 额
2016 年1 月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股指期 货- 投资 收益 -4,087,250.00 -
7.4.7.16 股 利收 益
注:无。
7.4.7.17 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 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30,678,468.30 -36,150,582.86
股票投 资
344,995.59 -
债券投 资
30,333,472.71 -36,150,582.86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54 页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基金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 工具
- -
权证投 资
- -
期货 - -
其他
- -
合计
30,678,468.30 -36,150,582.86
7.4.7.18 其 他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 回费 收入
93,777.89 126,250.00
转换费
- -
合计
93,777.89 126,250.00
注: 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按 持 有期间递减,A 类基金 份 额不低于赎回 费总额 的 25% 归入基金财 产,C
类基金 份额 赎回 费全 额计 入基金 财产 。
7.4.7.19 交 易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145,613.89 8,728.24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39,575.00 49,275.00
合计
185,188.89 58,003.24
7.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审计费 用
81,000.00 90,000.00
信息披 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账户维 护费 37,200.00 24,800.00
其他 - 7,075.00
合计
418,200.00 421,875.00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4 页
7.4.7.21 分 部报 告
无。
7.4.8 或 有事 项、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的说 明
7.4.8.1 或 有事 项
截至 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并无 须作 披露 的或 有事 项。
7.4.8.2 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
根据本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于2017 年12 月23 日起至2018 年1 月22 日 以通 讯方式 审议 通过
的 《关 关于 南方 弘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转型 有关 事项 的议 案》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南 方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发布 了《 南方 弘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表决 结果 暨决 议生 效的公 告》 , 并向 中国 证监 会申请 持有 人大 会 决
议生效 。 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可[2017]2246 号 《关 于准予 南方 弘利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 投
资基金变更注 册的批复 》 核准,上述持 有人大会 决 议生效。根据 相关法律 法 规的规定, 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中国 光大银行 股 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 基 金管理人已将 《南方弘 利 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进行修订, 并已报中 国 证监会备案。 修订和更 新 后的《南方 弘利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自2018 年 2 月28 日起 生效 。
7.4.9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南方基 金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南方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登 记机 构、 基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光大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构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兴业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南方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南方东 英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1. 下述 关联 交易 均在 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2.根据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法定 名称 变更 的公 告》 , 公司 名称 由“ 南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变
更为“ 南方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 ,公 司股 权结 构等事 项未 发生 变化 ,并 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在深 圳市 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完成 相应 变更 登记 手续 。
7.4.10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10.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10.1.1 股 票交 易
注: 无。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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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1.2 债 券交 易
注: 无。
7.4.10.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 无。
7.4.10.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7.4.10.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 无。
7.4.10.2 关 联方 报酬
7.4.10.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4,549,641.31 7,182,221.5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4,246.41
14,694.46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南方 基 金的管 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0.40% 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40% / 当年 天数 。
7.4.10.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137,410.40 1,795,555.36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光 大银行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0.10% 的年 费率计 提 , 逐日 累计
至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10% / 当 年天数 。
7.4.10.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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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
支出
中国光 大银 行 - -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
支出
中国光 大银 行 - - - -
340,000,0
00.00
20,39
7.40
7.4.10.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10.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01 月 0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南方弘 利A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527.83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527.83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1.3153%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01 月 0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南方弘 利A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527.83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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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527.83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6621%
7.4.10.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 于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及 上年度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以 外的其 他关 联方 未投 资本 基金。
7.4.10.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15,130,099.61
79,214.95
2,868,663.05
175,954.49
注: 本 基金 由基 金托 管人 中 国光大 银行 保管 的银 行存 款,按 银行 约定 利率 计息 。
7.4.10.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位 :
份
)
总金额
- -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位 :
份
)
总金额
兴业证 券 113010 江南转 债 网下申 购 5,500 550,000.00
7.4.10.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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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1 利 润分 配情况
注:无。
7.4.12 期 末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7.4.12.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 - - - - - - - - - -
7.4.12.1.2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10042
航电
转债
2017-12-28 2018-01-15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20 2,000.00 2,000.00 -
123006
东财
转债
2017-12-25 2018-01-29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40 4,000.00 4,000.00 -
128024
宁行
转债
2017-12-08 2018-01-12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 1,000.00 -
7.4.12.1.3 受 限证 券类 别 :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
份)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 - - - - - - - - - -
7.4.12.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无。
7.4.12.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2.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注: 无。
7.4.12.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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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3 金 融工 具风险 及管 理
7.4.13.1 风 险管 理政策 和组 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 型基金, 其 长期平均风险 和预期收 益 率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 合 型基金,高于 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 资 的金融工具主 要为债券 投 资。本基金在 日常经营 活 动中面临的 与这些金
融工具相关的 风险主要 包 括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 险 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制 定了政策
和程序来识别 及分析这 些 风险,并设定 适当的风 险 限额及内部控 制流程, 通 过可靠的管 理及信息
系统持 续监 控上 述各 类风 险。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奉 行 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的建 设 ,建立了以风 险控制委 员 会为核心的、 由
督察长、风险 控制委员 会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 理 部和相关业务 部门构成 的 四级风险管 理架构体
系。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在董事会下设 立风险管 理 委员会,负责 制定风险 管 理的宏观政 策,审议
通过风险控制 的总体措 施 等;在管理层 层面设立 风 险控制委员会 ,讨论和 制 定公司日常 经营过程
中风险防范和 控制措施 ; 在业务操作层 面风险管 理 职责主要由监 察稽核部 和 风险管理部 负责,协
调并与各部门 合作完成 运 作风险管理以 及进行投 资 风险分析与绩 效评估, 督 察长负责组 织指导监
察稽核 工作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对 于 金融工具的风 险管理方 法 主要是通过定 性分析和 定 量分析的方法 去
估测各种风险 产生的可 能 损失。从定性 分析的角 度 出发,判断风 险损失的 严 重程度和出 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 。而从定 量 分析的角度出 发,根据 本 基金的投资目 标,结合 基 金资产所运 用金融工
具特征 通过 特定 的风 险量 化指标 、 模型 , 日常 的量 化 报告 , 确 定风 险损 失的 限 度和相 应置 信程 度 ,
及时可 靠地 对各 种风 险进 行监督 、 检查 和评 估 , 并 通 过相应 决策 , 将风 险控 制 在可承 受的 范围 内 。
7.4.13.2 信 用风 险
信用 风险 是指 基金 在交 易 过程中 因交 易对 手未 履行 合约责 任 , 或者 基金 所投 资 证券之 发行 人
出现违 约、 拒绝 支付 到期 本息等 情况 ,导 致基 金资 产损失 和收 益变 化的 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在 交 易前对交易对 手的资信 状 况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 本 基金的银行存 款
存放在本基金 的托管行 中 国光大银行, 因而与银 行 存款相关的信 用风险不 重 大。本基金 在交易所
进行的交易均 以中国证 券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为 交易对手完成 证券交收 和 款项清算, 违约风险
可能性很小; 在银行间 同 业市场进行交 易前均对 交 易对手进行信 用评估并 对 证券交割方 式进行限
制以控 制相 应的 信用 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建 立 了信用风险管 理流程, 通 过对投资品种 信用等级 评 估来控制证券 发
行人的信用风 险。信用 等 级评估以内部 信用评级 为 主,外部信用 评级为辅 。 内部债券信 用评级主
要考察发行人 的经营风 险 、财务风险和 流动性风 险 ,以及信用产 品的条款 和 担保人的情 况等。此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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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根据信用产品 的内部评 级 ,通过单只信 用产品 投 资 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
例及占 发行 量的 比例 进行 控制, 通过 分散 化投 资以 分散信 用风 险。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 本 基金持 有的 除国 债 、 央行 票据和 政策 性金 融债 以外 的债券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为40.32%(2016 年12 月31 日:113.21%) 。
7.4.13.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是 指基 金在 履 行与金 融负 债有 关的 义务 时遇到 资金 短缺 的风 险 。 本 基金的 流动 性
风险一方面来 自于基金 份 额持有人于约 定开放日 要 求赎回其持有 的基金份 额 ,另一方面 来自于投
资品种所处的 交易市场 不 活跃而带来的 变现困难 或 因投资集中而 无法在市 场 出现剧烈波 动的情况
下以合 理 的 价格 变现 。
针对兑付赎回 资金的流 动 性风险,本基 金的基金 管 理人于开放期 内每日对 本 基金的申购赎 回
情况进行严密 监控并预 测 流动性需求, 保持基金 投 资组合中的可 用现金头 寸 与之相匹配 。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合 同 中设计了巨额 赎回条款 , 约定在非常情 况下赎回 申 请的处理方 式,控制
因开放 申购 赎回 模式 带来 的流动 性风 险, 有效 保障 基金持 有人 利益 。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 本 基金所 承担 的全 部金 融负 债的合 约约 定到 期日 均为 一个月 以内 且 不
计息,可赎 回基金份 额净 值(所有者权 益)无固定 到 期日且不计 息,因此 账面 余额即为未 折现的 合
约到期 现金 流量 。
7.4.13.3.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组 合资 产的 流动性 风险 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在 基 金运作过程中 严格按照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 运 作管理办法》 且
于基金 开放 期内 按照 《公 开募集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流动 性风 险管 理规 定》(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 等法 规的 要求 对本 基金组 合资 产的 流动 性风 险进行 管理 , 通过 独立 的 风险管 理部 门对 本基
金的组合持仓 集中度指 标 、流通受限制 的投资品 种 比例以及组合 在短时间 内 变现能力的 综合指标
等流动 性指 标进 行持 续的 监测和 分析 。
本基金 投资 于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市 值不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10% ,且 本基 金与由 本基 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 金共同 持有 一家 公司 发行 的证券 不得 超过 该证 券 的 10% 。 于开 放期 内,
本基金与由本 基金的基 金 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开放 式 基金共同持有 一家上市 公 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
不得超 过该 上市 公司 可流 通股票 的 15% , 本基 金与 由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全 部投 资组 合 持
有一家 上市 公司 发行 的可 流通股 票 , 不 得超 过该 上 市公司 可流 通股 票 的 30%( 完全按 照有 关指 数构
成比例 进行 证券 投资 的开 放式基 金及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特 殊投 资组 合不 受上 述比例 限制) 。
本基金所持部 分证券在 证 券交易所上市 ,其余亦 可 在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 , 部分基金资产 流
通暂时受限制 不能 自由 转 让的情况参见 附注 7.4.12 。此外,本基 金可通过 卖 出回购金融资 产方式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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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入短期资金 应对流动 性 需求,其上限 一般不超 过 基金持有的债 券投资的 公 允价值。本 基金主动
投资于 流动 性受 限资 产的 市值合 计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15% 。
于开放 期内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每 日对 基金 组合 资产 中 7 个 工作 日可 变现 资产的 可变 现 价
值进行 审慎 评估 与测 算, 确保每 日确 认的 净赎 回申 请不得 超 过 7 个 工作 日可 变现资 产的 可变 现 价
值。
同时,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通过合理分 散逆回购 交 易的到期日与 交易对手 的 集中度;按照 穿
透原则对交易 对手的财 务 状况、偿付能 力及杠杆 水 平等进行必要 的尽职调 查 与严格的准 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 交易对手 实 施交易额度管 理并进行 动 态调整等措施 严格管理 本 基金从事逆 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 和交易对 手 风险。此外,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建立 了逆回购 交 易质押品管 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 资质确定 质 押率水平;持 续监测质 押 品的风险状况 与价值变 动 以确保质押 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 ;并在与 私 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 国 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 为 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
交易时 ,可 接受 质押 品的 资质要 求与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投资 范围 保持 一致 。
综合上述各项 流动性指 标 的监测结果及 流动性风 险 管理措施的实 施,本基 金 在 本报告期内 流
动性情 况良 好。
注:流动性受 限资产、7 个工作日可变 现资产的 计 算口径见《公 开募集开 放 式证券投资基 金
流动性 风险 管理 规定 》第 四十条 。
7.4.13.4 市 场风 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 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 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 价格因素的变
动而发 生波 动的 风险 ,包 括利率 风险 、外 汇风 险和 其他价 格风 险。
7.4.13.4.1 利 率风 险
利率 风险 是指 金融 工具 的 公允价 值或 现金 流量 受市 场利率 变动 而发 生波 动的 风险 。 利率 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 面临由于 市 场利率上升而 导致公允 价 值下降的风险 ,其中浮 动 利率类金融 工具还面
临每个 付息 期间 结束 根据 市场利 率重 新定 价时 对于 未 来现 金流 影响 的风 险。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定 期 对本基金面临 的利率敏 感 性缺口进行监 控,并通 过 调整投资组合 的
久期等 方法 对上 述利 率风 险进行 管理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交 易所 及银行 间市 场交 易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因此 存在 相应 的利率 风险 。
7.4.13.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1 年以 内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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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银行存款 15,130,099.61 - - - 15,130,099.61
结算备付 金 20,568,926.72 - - - 20,568,926.72
存出保证 金 66,883.86 - - - 66,883.86
交易性金 融
资产
295,653,000.00 104,210,645.40 10,572,669.52 3,516,065.64 413,952,380.56
买入返售 金
融资产
297,360,246.04 - - - 297,360,246.04
应收利息 - - - 6,615,093.56 6,615,093.56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 款 - - - - -
应收证券 清
算款
- - - 9,051,660.25 9,051,660.25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 计
628,779,156.23 104,210,645.40 10,572,669.52 19,182,819.45 762,745,290.60
负债
应付赎 回款 - - -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258,062.88 258,062.88
应付托 管费 - - - 64,515.73 64,515.73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产 款
- - - -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 - -
应付交 易费
用
- - - 47,235.10 47,235.10
应付利 息 - - - - -
应付利 润 - - - - -
其他负 债 - - - 381,000.00 381,000.00
负债总 计
- - - 750,813.71 750,813.71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628,779,156.23 104,210,645.40 10,572,669.52 18,432,005.74 761,994,476.89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1 年以 内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 款 2,868,663.05 - - - 2,868,663.05
结算备 付金 56,925,491.15 - - - 56,925,491.15
存出保 证金 64,522.77 - - - 64,522.7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91,757,000.00 1,419,307,119.16 90,321,520.00 - 1,701,385,639.16
应收证 券清 - - - 23,975,345.84 23,975,345.84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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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款
应收利 息 - - - 33,601,362.31 33,601,362.31
其他资 产 - - - - -
资产总 计
251,615,676.97
1,419,307,119.16
90,321,520.00
57,576,708.15
1,818,821,024.28
负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产 款
315,000,000.00 - - - 315,000,000.00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514,553.83 514,553.83
应付托 管费 - - - 128,638.46 128,638.46
应付交 易费
用
- - - 35,722.92 35,722.92
应付利 息 - - - 5,895.20 5,895.20
其他负 债 - - - 290,000.00 290,000.00
负债总 计
315,000,000.00 -
-
974,810.41
315,974,810.41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63,384,323.03
1,419,307,119.16
90,321,520.00
56,601,897.74
1,502,846,213.87
注: 表 中所 示为 本基 金资 产 及负债 的帐面 价 值 , 并按 照 合约规 定的 利率 重新 定价 日或到 期日 孰早 者
予以分 类。
7.4.13.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假设 除市场 利率 以外 的其 他市 场变量 保持 不变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分析
1.市场 利率 下 降 25 个基 点 664,138.67 10,177,974.98
2.市场 利率 上 升 25 个基 点 -660,527.61 -10,079,190.60
7.4.13.4.2 外 汇风 险
外汇风险是指 金融工具 的 公允价值或未 来现金流 量 因外汇汇率变 动而发生 波 动的风险。本 基
金的所 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 民币计 价, 因此 无重 大外 汇风险 。
7.4.13.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是指基金 所 持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 或 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市场 利 率和外汇汇率 以
外的市场价格 因素变动 而 发生波动的风 险。本基 金 主要投资于证 券交易所 上 市或银行间 同业市场
交易的 债券 ,因 此无 重大 其他价 格风 险。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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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3.4.3.1 其 他价 格风险 敞口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年12月31日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股票 投资
3,516,065.64
0.46
-
-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基金 投资
- - - -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债券 投资
- - -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贵金 属投 资
- - - -
衍生金 融资 产
-权证 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3,516,065.64 0.46
-
7.4.13.4.3.2 其 他价 格风险 的敏 感性分 析
注: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基金 持有 的交 易性 权益类 投资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为
0.46%(2016 年 12 月 31 日 :无) ,因 此除 市场 利率 和 外汇汇 率以 外的 市场 价格 因素的 变动 对于 本
基金资 产净 值无 重大 影响(2016 年12 月 31 日 :同) 。
7.4.13.4.4 采 用风 险价值 法管 理风险
注: 无。
7.4.14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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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 年12 月31 日 ,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 为23,984,719.96 元 , 属于 第二 层 次的余 额 为389,967,660.60 元 , 无属 于第 三
层次的 余额(2016 年12 月31 日 :第 一层 次68,208,020.00 元, 第二 层次1,633,177,619.16 元,
无第三 层次)。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7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 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 颁 布的财 税[2016]140 号 《 关 于明确 金融 房
地产开发教育 辅助服务 等 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的 规 定,资管产品 运营过程 中 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
为,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于 2017 年6 月30 日颁 布的财 税[2017]56 号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 值
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 规 定,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 营 资管产品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 为,暂适
用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收 率缴 纳增 值税 。对 资管产 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
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 纳 ;已缴纳增值 税的,已 纳 税额从资管 产品管理
人以后 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 税额中 抵减 。
此外,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90 号 《关于 租入 固定
资产进 行税 额抵 扣等 增值 税政策 的通 知》 对资 管产 品 管理人 自 2018 年1 月1 日 起运营 资管 产品 提
供的贷 款服 务、 发生 的部 分金融 商品 转让 业 务 的销 售额确 定做 出规 定。
上述税 收政 策对 本基 金截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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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除 公允 价值 和增 值税 外 ,截至 资产 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3,516,065.64 0.46
其中: 股票
3,516,065.64 0.46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10,436,314.92 53.81
其中: 债券
410,436,314.92 53.8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97,360,246.04 38.9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5,699,026.33 4.68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5,733,637.67 2.06
合计
762,745,290.60 100.00
8.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8.64 0.00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3,515,967.00 0.46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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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516,065.64 0.46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股票 投资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336 新华保 险 50,085 3,515,967.00 0.46
2 601238 广汽集 团 4 98.64 0.00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 险 37,704,437.29 2.51
2 002241 歌尔股 份 2,702,449.88 0.18
3 601238 广汽集 团 2,298,470.01 0.15
4 600004 白云机 场 1,308,107.31 0.09
注: 买 入包 括二 级市 场上 主 动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 债转股 、 换 股及 行权 等获 得的股 票, 买入 金额
按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交 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关 交易 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 险 35,690,476.24 2.37
2 002241 歌尔股 份 2,735,296.60 0.18
3 601238 广汽集 团 2,304,218.27 0.15
4 600004 白云机 场 1,421,572.30 0.09
注: 卖 出包 括二 级市 场上 主 动的卖 出 、 换 股 、 要 约收 购 、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 等 减少的 股票 , 卖出 金
额按成 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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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44,013,464.49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42,151,563.41
注: 买 入股 票成 本 、 卖 出股 票收入 均按 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 ) 填 列 ,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49,510,000.00 6.50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3,688,479.60 7.0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3,688,479.60 7.05
4
企业债 券
90,723,181.00 11.9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0,038,000.00 2.63
6
中期票 据
29,721,000.00 3.9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20,475,654.32 2.69
8
同业存 单
146,280,000.00 19.20
9
其他
- -
合计
410,436,314.92 53.86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79957 CY
17 贴 现国 债
57
500,000 49,510,000.00 6.50
2
111710600
CY
17 兴 业银 行
CD600
500,000 48,760,000.00 6.40
3
111718433
CY
17 华 夏银 行
CD433
500,000 48,760,000.00 6.40
4
111717290
CY
17 光 大银 行
CD290
500,000 48,760,000.00 6.40
5 098023 CY 09 哈 城投 债 300,000 30,792,000.00 4.04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
8.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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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 有权证 。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 资股指 期货 。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在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时 ,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原 则 , 以 套期 保值 为主 要目 的 , 采 用流 动性 好 、 交
易活跃 的期 货合 约 , 通 过 对债券 市场 和期 货市 场运 行趋势 的研 究 , 结 合国 债 期货的 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 理
的估值 水平 , 与现 货资 产 进行匹 配 , 通 过多 头或 空 头套期 保值 等策 略进 行套 期保值 操作 。 基金 管理 人 将
充分考 虑国 债期 货的 收益 性 、 流动 性及 风险 性特 征 , 运 用国 债期 货对 冲系 统 性风险 、 对冲 特殊 情况 下 的
流动性 风险 , 如大 额申 购赎 回等 ; 利 用金 融衍 生品 的杠 杆作用 , 以达 到降 低投 资组 合的整 体风 险的 目 的 。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 买/ 卖)
合约市 值( 元)
公允价 值变 动
(元)
风险说 明
- - - - - -
公允价 值变 动总 额合 计( 元)
-
国债期 货投 资本 期收 益( 元)
-4,087,250.00
国债期 货投 资本 期公 允价 值变动 (元 )
-
8.12 、 投资 组合报 告附 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没有出 现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 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12.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66,883.8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9,051,660.2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615,093.5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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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0.00
合计
15,733,637.67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0032 三一转 债 6,066,000.00 0.80
2 110034 九州转 债 1,639,650.00 0.22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
南方
弘利A
8 95038881.87 760,105,083.38 99.97 205,971.59 0.03
南方
弘利C
- - - - - -
合计
8 95038881.87 760,105,083.38 99.97 205,971.59 0.03
注: 分级基金 机构/个人 投 资者持有份 额占总份 额比 例的计算中 ,对下属 分级 基金,比例 的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合 计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 属分级基金份 额的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 户均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的合计 数= 期末 基金 份额 总 额/期 末持 有人 户数 合计 。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
人所有 从
业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南方弘 利A 50,698.52 0.0067
南方弘 利C - -
合计
50,698.52 0.0067
注: 分 级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 人员持 有基 金占 基金 总份 额比例 的计 算中 , 对 下属 分级基 金 , 比例 的分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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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 , 对合计数,比 例的分母 采 用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的 合 计数(即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注: 本公 司的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和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均 未持有 本基 金 份 额 。
9.4 发 起式 基金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 起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 金 管 理 人 固 有 资
金
10,000,527.83 1.32 9,900,000.00 1.30 自合同 生效
之日起 不少
于 3 年
基 金 管 理 人 高 级 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50,698.52 0.01 50,000.00 0.01 自合同 生效
之日起 不少
于 3 年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50,698.52
0.01
50,000.00
0.01
-
合计
10,101,924.87
1.33
10,000,000.00
1.32
自合同 生效
之日起 不少
于 3 年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南方弘 利A
南方弘 利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2
月1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2,010,498,742.44 -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510,498,742.44 -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3,018.02 -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
750,220,705.49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60,311,054.97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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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2017 年 1 月 23 日 南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第七 届董 事会第 二次 会议 ,审 议通 过秦长 奎因 任 期
届满, 工作 调整 的原 因不 再担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职务 。2017 年 12 月 8 日南 方 基金管 理股 份有 限 公
司(筹 )第 一届 董事 会第 一次会 议, 审议 通过 聘任 史博担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没有发 生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的诉 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未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 报 告期 内本 基 金未 更换会 计 师事 务所 。 本年 度支付 给 普华 永道 中 天会 计师事 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伙)审 计费 用81,000.00 元 。该 审计 机构 已提 供 审计服 务的 连续 年限 为2 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 管 理人 员未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联证 券 2 42,151,563.41 100.00% 38,412.05 100.00%
注: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 《 关 于完善 证券 投资 基金 交易 席位制 度有 关问 题
的通知 》 ( 证监 基金 字[2007]48 号) 的有 关规 定, 我 公司制 定了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选择 标
准和程 序:
A:选 择标 准
1、公 司经 营行 为规 范, 财 务状况 和经 营状 况良 好;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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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 司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 力,能 及时 、全 面地 为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宏 观经 济研 究、行 业研 究及 市
场走向 、个 股分 析报 告和 专门研 究报 告;
3、公 司内 部管 理规 范, 能 满足基 金操 作的 保密 要求 ;
4、建 立了 广泛 的信 息网 络,能及 时提 供准 确的 信息 资 讯服务 。
B : 选 择流 程 公司 研究 部 门定期 对券 商服 务质 量从 以下几 方面 进行 量化 评比 , 并根 据评 比的 结果
选择席 位:
1 、 服务 的主 动性 。 主要 针 对证券 公司 承接 调研 课题 的态度 、 协助 安排 上市 公 司调研 、 以及 就有 关
专题提 供研 究报 告和 讲座 ;
2、研 究报 告的 质量 。主 要 是指证 券公 司所 提供 研究 报告是 否详 实, 投资 建议 是否准 确;
3 、 资讯提 供的 及时 性及 便 利性 。 主 要是 指证 券公 司 提供资 讯的 时效 性 、 及 时 性以及 提供 资讯 的渠
道是否 便利 、提 供的 资讯 是否充 足全 面。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
购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联证
券
1,727,647,998.70 100.00%
60,658,700,000.00 100.00%
- -
11.8 其 他重 大事件
序
号
公告事 项 法定披 露方 式 法定披 露日 期
1
关于南 方弘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变 更基 金经 理的 公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2017-2-27
2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调整 旗下 部分 基金
最低申 购金 额限 制的 公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2017-6-12
3
南方弘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式 证 券 投资 基金
开放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 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2017-6-29
4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以通 讯方 式召 开南
方弘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公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2017-12-2
5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以通 讯方 式召 开南
方弘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第一 次提示 性公 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2017-12-2
6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以通 讯方 式召 开南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2017-12-2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2017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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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弘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第二 次提示 性公 告
报、证 券时 报
7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基金 调整 流通
受限股 票估 值方 法的 公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2017-12-2
8
南方弘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赎 回业 务的 公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2017-12-2
9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公司 旗下 证券 投资
基金缴 纳增 值税 及其 附加 税费的 公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
2017-12-2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 内持 有基 金份 额变 化情况
报告期 末持 有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达到 或者 超过
20% 的 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
机构
1
20170101-2017123
1
1,500,104,555
.55
-
750,000,000.00
750,104,555.5
5
98.66
产品特 有风 险
本基金 存在 持有 基金 份额 超过 20% 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在 特定 赎 回 比例 及市 场条件 下, 若基 金管
理人未 能以 合理 价格 及时 变现基 金资 产, 将会 导致 流动性 风险 和基 金净 值波 动风险 。
注: 申 购份 额包 含红 利再 投 资和份 额折 算。
§13 备查文 件目录
13.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设立 南 方弘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文件 。
2 、南 方弘 利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3 、南 方弘 利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托管 协议 。
4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 格批件 、营 业执 照。
5 、报 告期 内在 选定 报 刊上披 露的 各项 公告 。
13.2 存 放地 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田街 道福 华一路 六号 免税 商务大厦 31-33 层。
13.3 查 阅方 式
网站:http://www.nffu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