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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鑫元纯债A(003656)

民生鑫元纯债:2017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民 生 加 银 鑫元 纯 债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29 日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63 页


§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利 润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 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 计 报告,请投资 者 注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6 月21 日起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63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 5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5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5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 6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 情况 ............................................................................. 7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7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 7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情 况 ................................................................................................ 12 §4 管理人报告 ......................................................................................................................................... 13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况 .................................................................................................... 13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7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7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明 ........................................................ 18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 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望 ........................................................ 18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监 察稽 核工 作情 况 ........................................................................ 18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8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润 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 19 4.9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 对本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 19 §5 托管人报告 ......................................................................................................................................... 20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 20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 20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 20 §6 审计报告 ............................................................................................................................................. 21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 息 .................................................................................................................... 21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 内容 ................................................................................................................ 21 §7 年度财务报表 ..................................................................................................................................... 24 7.1 资 产负 债表 ................................................................................................................................ 24 7.2 利 润表 ........................................................................................................................................ 25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 26 7.4 报 表附 注 .................................................................................................................................... 27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51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 51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股票 投资 明细 ................................ 51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重 大变 动 ........................................................................................ 51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 51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52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 52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63 页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 52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52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52 8.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5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55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 55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份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 5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8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决议 ...................................................................................................... 58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 58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58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 58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 58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 58 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 易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 59 11.8 其他 重大 事件 .......................................................................................................................... 60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 62 12.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资 者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达 到或 超过 20% 的 情况 ...................................... 62 12.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 他重要 信息 .......................................................................................... 62 §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3 13.1 备查 文件 目录 .......................................................................................................................... 63 13.2 存放 地点 .................................................................................................................................. 63 13.3 查阅 方式 .................................................................................................................................. 63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63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民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民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365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6 月21 日 基金管 理人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0,029,699.5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民生加 银鑫 元 A 民生加 银鑫 元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3656 003657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00,000,099.50 份 29,600.00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综 合考 虑基 金资 产收益 性 、 安 全性 、 流 动性 和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通过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力争 实现 超过 业绩 比较 基准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奉行 “ 自上 而下” 和 “自下 而上” 相结 合的 主动式 投资 管理 理念 , 采 用 价值分 析方 法, 在分 析和 判断财 政、 货币、 利率、 通货膨 胀等 宏观 经济 运行 指 标的基 础上 ,自 上而 下确 定和动 态调 整大 类资 产比 例和债 券的 组合 目标 久期 、 期限结 构配 置及 类属 配置 ; 同时, 采 用 “自 下而 上 ” 的投资 理 念 , 在研 究分 析 信用风 险、 流 动性 风险、 供求关 系、 收 益率 水平、 税收水 平等 因素 基础 上 , 自 下而上 的精 选个 券, 把握 固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投资 机会。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中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邢颖 田东辉 联系电 话 010-88566571 010-68858113 电子邮 箱 xingying@msjyfund.com.cn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388 95580 传真 0755-23999800 010-68858120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63 页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莲 花街 道福 中 三路 2005 号民 生金 融大 厦 13 楼13A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3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莲 花街 道福 中 三路 2005 号民 生金 融大 厦 13 楼13A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3 号A 座 邮政编 码 518038 100808 法定代 表 人 张焕南 李国华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上海 证券 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2.5 其 他相 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 合伙)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 场安永 大 楼17 层01-12 室 注册登 记机 构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深圳市 福田 区莲 花街 道福 中三路 2005 号民 生金 融大 厦 13 楼 13A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63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标 2017 年6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2017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 2015 年 民生加 银鑫 元 A 民生加 银 鑫元 C 民生加 银 鑫元A 民生加 银 鑫元 C 民生加 银 鑫元 A 民生加 银 鑫元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003,482.75 14,965.02 - - - - 本期利 润 -2,790,120.62 -8,807.61 - -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 本期利 润 -0.0269 -0.0102 - - - -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 利润率 -2.71% -1.02% - -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率 -2.84% -2.40% - - - -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2,840,120.17 -710.99 - - -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 份额利 润 -0.0284 -0.0240 - -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7,159,979.33 28,889.01 - -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716 0.9760 - - - - 3.1.3





累 计期 末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 增长率 -2.84% -2.40% - - - - 注:①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 基金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 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②本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 金 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 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③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 采 用期末资产负 债表中未 分 配利润期末余 额和未分 配 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 期末余 额的 孰低 数。 表中 的“期 末” 均指 报告 期最 后一日 ,即 12 月 31 日, 无论该 日是 否为 开 放 日或交 易所 的交 易日 。 ④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7 年6 月 21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63 页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民生加 银鑫 元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09% 0.19% -1.15% 0.06% -1.94% 0.13% 过去六 个月 -2.98% 0.16% -1.30% 0.05% -1.68% 0.1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84% 0.15% -1.17% 0.05% -1.67% 0.10%








民生加 银鑫 元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52% 0.21% -1.15% 0.06% -1.37% 0.15% 过去六 个月 -2.50% 0.17% -1.30% 0.05% -1.20% 0.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40% 0.16% -1.17% 0.05% -1.23% 0.11%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中国 债 券综合 指数 收益 率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63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63 页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生 效, 本基 金 建仓期 为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的 6 个月 。截 至 建仓期 结束 ,本 基金 各项 资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及招 募说 明书 有关 投资 比例的 约定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63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63 页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 生效 ,合 同生 效当年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 进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自2017 年6 月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本 报告 期末 未实 施利 润分配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63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公司 ” ) 是 由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加 拿大 皇 家 银 行 和 三 峡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中 外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2008]1187 号 文批 准, 于2008 年 11 月3 日在 深圳 正式成 立,2012 年注 册资 本增加 至 3 亿元 人民 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管理53 只 开放 式基 金: 民生加 银品 牌 蓝筹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民 生加银增 强 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民生加银 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稳健成长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民生 加银内需 增 长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 景气行业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中证内地 资源主题 指 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生加银信用 双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 红利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银平稳增利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 基 金、民生加 银积极成 长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家盈 理 财 7 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转债 优选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家盈理 财月度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策略精选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岁岁增 利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平稳 添利 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民生加银现 金宝货币 市 场基金、民生 加银城镇 化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优选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 生加银 研究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生加银新动 力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新战略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收 益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和 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量 化中国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民生加银 鑫瑞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 现金添利货 币市场基 金、民生加银 鑫福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鑫盈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鑫安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生加 银养老服 务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生 加银鑫享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前沿科 技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腾元 宝货币市 场基金,民生 加银鑫喜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民生加银 鑫升纯债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生加银鑫益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汇 鑫 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中证港股通高 股息精选 指 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 加银鑫元纯 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鑫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民生加 银鑫兴纯 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鑫成 纯债债券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63 页


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 银鑫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民生加银 鑫智纯债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生加银鑫华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鑫 信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银鑫弘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鑫 丰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民生加银鑫泰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 加银家 盈季 度定 期宝 理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慧鹏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21 日 - 7 年 首 都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产业经 济学 硕士, 曾 在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高 级 分 析师, 在 银华 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研 究员, 泰 达宏 利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基 金 经 理 的 职 务 。 2015 年 6 月 加入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 担任 基金 经 理。 自 2016 年 1 月 至 2017 年 8 月担 任 民 生 加 银 新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家 盈 理 财 7 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瑞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2016 年9 月至2017 年11 月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安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63 页


2015 年 7 月 至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 7 月 至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盈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10 月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享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自 2016 年12 月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岁 岁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2017 年 3 月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自 2017 年 4 月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汇 鑫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7 年 6 月 至今 担 任民 生 加 银 鑫 元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7 年 7 月 至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华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 生 加 银 鑫 智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民生 加银 鑫兴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民 生加 银鑫 成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7 年 8 月 至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信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63 页


吕军涛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固定收益 部总监助 理 2017 年 8 月 4 日 - 17 年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 自 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 在 北 京 恒 城 经 济 发 展 总 公 司 投 资 部 担 任 投 资 研 究 员 职 务; 自 2002 年 5 月 至 2003 年 6 月在 财 富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证 券 分 析 员 职务; 自 2003 年 7 月至2011 年10 月在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担任股 票交 易员、 组 合 控 制 员 职 务 ; 自 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 在 泰 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任固 收交 易、 权 益 交易业 务主 管职 务; 2013 年 5 月 加入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 曾担 任交 易 部副总 监职 务, 现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助理 、 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10 月 至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理; 自 2016 年11 月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安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自 2017 年 7 月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利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自 2017 年 8 月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鑫 元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注: ① 上述 任职 日期 、 离 任 日期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或本 基金 管理 人对 外披 露的任 免日 期填 写。





②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63 页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 规 、证监会规定 和 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着 诚 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 则 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制风 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 谋 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 内 ,基金运作整 体合法合 规 ,无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公司严 格执 行《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导 意见 》 , 完善 了公 司 公平交 易制 度, 制度的范围包 括境内上 市 股票、债券的 一级市场 申 购、二级市场 交易等所 有 投资管理活 动,同时 包括授权、研 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易 执行、监 控 等投资管理活 动相关的 各 个环节,形 成了有效 的公平 交易 执行 体系 。 对于场内交易 ,公司启 用 了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 易 程序,在指令 分发及指 令 执行阶段,均 由 系统强 制执 行公 平委 托; 此外, 公司 严格 控制 不同 投资组 合之 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 ,公司完 善 银行间市场交 易、交易 所 大宗交易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的交易分配 制 度,保证各投 资组合获 得 公平的交易机 会。对于 部 分债券一级市 场申购、 非 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等 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 , 各投资组合经 理在交易 前 独立地确定各 投资组合 的 交易价格和 数量,公 司按照 价格 优先 、比 例分 配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 进行 分配。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公司于 每季 度 、 每 年度 对 旗下管 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体 收益 率 、 分 投资 类 别 ( 股票 、 债券 ) 的收益 率进 行分 析, 对连 续四个 季度 期间 内不 同时 间窗下 (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资组合同 向交易的 交 易价差进行分 析。本报 告 期内,本基金 管理人公 平 交易制度得 到良好地 贯彻执 行, 未发 现存 在违 反公平 交易 原则 的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 不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日 反向交易 , 禁止可能导致 不公平交 易 和利益输送的 同 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发 现可能的 异 常交易情况, 不存在所 有 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成交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况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63 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7 年债 券市 场整 体走 势 受货币 政策 和监 管政 策影 响较大 , 传 统的 基本 面分 析框架 已无 法解 释利率水平的 持续上行 。 全年来看,尽 管经济增 长 和通胀均处于 平稳状态 , 但持续收紧 的货币条 件和多 项监 管措 施的 逐渐 落地, 导致 债券 利率 大幅 上行, 纯债 基金 大多 表现 不佳。 期内本基金继 续秉承获 取 确定性持有期 回报的策 略 ,在保证组合 最低债券 比 例的要求下, 增 加类现 金资 产仓 位。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民生 加银 鑫元 A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0.9716 元, 本 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为 -2.84% ;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民生加 银鑫 元 C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0.9760 元, 本报 告 期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2.40%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为-1.17%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8 年, 持续 收缩 的 货币政 策和 金融 监管 一定 会冲击 实体 经济 ,导 致融 资需求 的回 落, 进而带动利率 下行。但 由 于缺乏可循的 历史经验 , 我们难以预估 时点和拐 点 。在此之前 ,只能保 持相对 谨慎 的态 度, 以获 取票息 为主 要策 略。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报告期内,管 理人内部 对 本基金的监察 稽核工作 主 要针对本 基金 投资运作 的 合法、合规性 , 由督察长领导 独立于各 业 务部门的监察 稽核部进 行 监察,通过实 时监控、 定 期检查、专 项检查、 不定期抽查等 方式,及 时 发现问题,提 出整改意 见 并跟踪改进落 实情况, 并 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要 求将 《 季度 监察 稽核 报告 》 和 《年 度监 察稽 核报 告 》 提交 给公 司全 体董 事审 阅, 并 向中 国证 监会、 深圳证 监局 上报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及基金合同约 定,本基 金 管理人严格按 照相关会 计 准则、中国证 监 会相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关 于估值的约定 ,对基金 所 持有的投资品 种进行估 值 。本基金托 管人根据 法律法规要求 履行估值 及 净值计算的复 核责任。 本 基金管理人为 确保估值 工 作的合规开 展,已通 过参考行业协 会的估值 指 引及独立第三 方估值服 务 机构的估值数 据等方式 , 谨慎合理地 制定了基 金估值和份额 净值计价 的 业务管理制度 ,明确基 金 估值的程序和 技术;并 建 立了负责估 值工作决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63 页


策和执行的专 门机构, 组 成人员包括分 管运营的 公 司领导、督察 长、投资 总 监、运营管 理部、交 易部、研究部 、投资部 、 固定收益部、 监察稽核 部 、风险管理部 各部门负 责 人及其指定 的相关人 员。研究部参 加人员应 包 含金融工程小 组及相关 行 业研究员。分 管运营的 公 司领导任估 值小组组 长。基金经理 可参与估 值 原则和方法的 讨论,但 不 参与估值价格 的最终决 策 。本报告期 内,参与 估值流 程各 方之 间无 重大 利益冲 突。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 管理办法》及 本基金的 基 金合同等规定 ,本基金 本 报告期可不进 行 利润分 配。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不存 在 连续二十个工 作日基金 份 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二百 人 或者基金资产 净 值低于 五千 万元 的情 形。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63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邮政 储 蓄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 下称 “本 托管 人” ) 在民 生 加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称 “本 基金” ) 的托 管过 程 中,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及 其他 有关 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 托 管协议的有关 规定,不 存 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 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 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益 分配 情况 、 财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 报告等 数据 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63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8) 审字 第60950520_H31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民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民生 加银 鑫元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财务报 表, 包括 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资 产 负债表 ,2017 年 6 月 21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 利润 表及 所有 者权益(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相关 财务 报 表附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民 生加 银 鑫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财务 报 表在所 有重 大方 面按 照企 业会计 准则 的规 定编 制, 公 允反映 了民 生 加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12 月31 日的财 务状 况 以及 2017 年6 月 21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况 。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 注册 会计 师对 财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 分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 们独 立于民 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并履 行 了职业 道德 方 面的其 他责 任。 我们 相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证 据是 充分、 适当 的,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供 了基 础。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其他信 息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 以 下 简 称 “ 管理 层 ”)对 其他 信息 负责。 其 他信息 包括年 度报 告中 涵 盖的信 息, 但 不包括 财务 报表 和我 们的 审计报 告。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 们的 责任 是阅 读其 他信息 , 在 此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管理层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使其实 现公 允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63 页


责任 反映, 并设 计、 执行 和维 护 必要的 内部 控制 , 以 使财 务报表 不存 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 负责评 估民 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持续 经营 能力 ,披露 与持 续经 营相 关的 事项( 如适 用), 并运用 持续 经营 假设 , 除 非计划 进行 清算 、 终 止运 营或别 无其 他现 实的选 择。 治 理 层 负 责 监 督 民 生 加 银 鑫 元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财 务 报 告过程 。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 理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报 可能 由于 舞弊 或错 误导致 , 如 果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我们 运用 职业判 断, 并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 识别 和评 估由 于舞弊 或 错误导 致的财 务报 表重 大 错报风 险, 设 计和实 施审 计程 序以 应对 这些风 险, 并获 取充 分、 适 当的审 计证 据, 作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 伪造、 故意 遗 漏、 虚 假陈 述或 凌驾 于内 部控制 之上 , 未 能发 现由 于舞弊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 现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 报的风 险。 (2) 了解 与审 计相 关的内 部 控制, 以设计 恰当 的审 计 程序, 但目 的 并非对 内部 控制 的有 效性 发表意 见。 (3) 评价 管理 层选 用会计 政 策的恰 当性和 作出 会计 估 计及相 关披 露 的合理 性。 (4) 对管 理层 使用 持续经 营 假设的 恰当性 得出 结论 。 同时, 根据 获 取的审 计证 据, 就可 能导 致 对民生 加银 鑫元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得出 结论 。 如 果我 们得 出结论 认为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审计 准则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63 页


要 求 我 们 在 审 计 报 告 中 提 请 报 表 使 用 者 注 意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相 关 披 露; 如 果披 露不 充分 , 我 们 应当发 表非 无保 留意 见。 我们的 结论 基 于截至 审计 报告 日可 获得 的信息 。 然 而, 未来 的事 项 或情况 可能 导 致民生 加银 鑫元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不能 持续 经营。 (5) 评 价财务 报表 的总体 列 报、结 构和 内容( 包括披 露),并评 价财 务报表 是否 公允 反映 相关 交易和 事项 。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昌 华


乌爱莉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 3 月 26 日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63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鑫元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783,522.51 -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982.15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93,309,30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 资


93,309,3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4.7.5 3,208,142.79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97,301,947.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4,801.89 - 应付托 管费


8,267.30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9.92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 - 应交税 费


-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63 页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80,000.00 - 负债合 计


113,079.11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100,029,699.50 - 未分配 利润 7.4.7.10 -2,840,831.16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7,188,868.34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97,301,947.45 -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100,029,699.50 份, 其中民 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A 类份额 净值 人民 币 0.9716 元,份 额总 额 100,000,099.50 份; 民生 加银 鑫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份 额净 值人 民 币0.9760 元 ,份 额总 额29,600.00 份。 2)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7 年6 月21 日生 效, 本基 金 本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系 自 2017 年6 月21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12 月 31 日止 。 因此, 无对 比期 间财 务报 表数据 。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鑫元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6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487,232.08 - 1.利息 收入


2,302,839.51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409,058.99 - 债券利 息收 入


1,829,760.73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4,019.79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292.03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2,292.03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63 页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7 -4,817,376.00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4.7.18 25,012.38 - 减: 二、费用


311,696.15 - 1.管 理人 报 酬 7.4.10.2.1 163,779.98 - 2.托 管费 7.4.10.2.2 54,593.34 - 3.销 售服 务费 7.4.10.2.3 1,884.62 - 4.交 易费 用 7.4.7.19 723.16 - 5.利 息支 出


2,615.05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615.05 - 6.其 他费 用 7.4.7.20 88,100.00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2,798,928.23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 ” 号 填列) -2,798,928.23 -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民生 加银 鑫元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6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6 月 2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0,029,200.10 - 200,029,200.1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2,798,928.23 -2,798,928.23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99,999,500.60 -41,902.93 -100,041,403.53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498,551.93 1,947.67 1,500,499.60 2. 基金 赎回 款 -101,498,052.53 -43,850.60 -101,541,903.13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63 页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00,029,699.50 -2,840,831.16 97,188,868.3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 -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吴剑 飞______














______ 朱 永明______














____ 洪锐 珠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民生加银鑫元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系经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 会( 以 下简 称“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许 可[2016]2161 号文 《 关于 准予 民生 加银 鑫元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63 页


投资基 金注 册的 批复 》的 核准, 由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自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17 年 6 月19 日止 期间 向社 会公 开 募集, 募集 期结 束经 安永 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特 殊普 通 合伙) 验证 并出 具 安永华 明(2017) 验字 第60950520_H05 号 验资 报告 后 , 向中 国证 监会 报送 基金 备案材 料。 基金 合同 于2017 年6 月21 日 生效 。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 存 续期限 不定 。 设立 时募 集的 有效认 购资 金( 本 金) 为 人民 币200,029,199.94 元 , 在 首次 募集 期间 有 效认购 资金 产生 的利 息为 人民 币 0.16 元 , 以 上实收 基金(本息)合 计为 人民币 200,029,200.10 元 ,折合 200,029,200.10 份 基金份 额。 本基 金 的基金管理人 为民生加 银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注 册 登记机构为民 生加银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 托管人 为中 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以 下简 称 “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 。 本基金 根据 认购 费用 、 申 购费用 、 销售 服务 费收 取 方式的 不同 , 将基 金份 额 分为不 同的 类别 。 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时 收取 认购/申购费 用,在赎 回时 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 回费 用,并不再 从本类 别基金 资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的 基金 份额 ,称 为 A 类基金 份额 。从 本类 别基 金资产 中计 提销 售 服 务费 、 不 收取 认购/ 申购 费 用, 在赎 回时 根据 持有 期 限收取 赎回 费用 的基 金份 额, 称为C 类 基金 份 额。 本 基 金A 类、C 类基 金 份额分 别设 置代 码, 分别 计算基 金份 额净 值。 投资 者可自 行选 择认 购/ 申购的 基金 份额 类别 。本 基金不 同基 金份 额类 别之 间不得 互相 转换 。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债、金 融债券、 中 央银行票据、 企 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 期 票据、中小企 业私募债 券 、短期融资券 及超级短 期 融资券、次 级债、政 府机构债、 地方政府 债、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 易可 转债)、可交 换债券、 资产 支持证券、 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 单 、货币市场工 具、现金 等 金融工具,以 及法律法 规 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 他品种(但 须符 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 规定) 。本基金不 直接买入 股票 、权证等。 因所持 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形 成 的股票、因投 资于分离 交 易可转债而产 生的权证 , 在其可上市 交易后不 超过 10 个 交易 日的 时间 内 卖出。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 资其 他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 :本基金投资 于债券的 资 产占基金资产 比例不低 于 80%,保持现 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 的 政府债 券投 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国 债券 综合 指数 收益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应用 指南、解 释 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 合 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编制 ,同时,对 于在具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63 页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自2017 年6 月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净 值 变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唯 本期 财务报 表的 实 际 编制期 间系 自2017 年6 月21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 形成本基 金 的 金融资产(或 负债),并 形成其他单位 的金融负 债( 或资产)或权 益 工具的 合同 。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类为 以下两类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 产、 贷款 和应 收款 项;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 股 票、债券、货 币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63 页


市场工 具和 衍生 工具 等投 资。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 产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 持 有的金融负债 均划分为 其 他金融负债, 主要包括 卖 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和 各类应 付款 项等 。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初始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 金融工具 合 同的一方时确 认一项金 融 资产或金融负 债,按照 取 得时的公允价 值 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划 分 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 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 产取得时发 生的相关 交易费 用计 入当 期损 益; 应收款 项及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金 额。 后续计 量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 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采用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 计 量;在持有该 类 金融资产期间 取得的利 息 或现金股利, 应当确认 为 当期收益。每 日,本基 金 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的公 允 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 对于应收款 项和其他 金融负债采用 实际利率 法 ,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 计 量,如名义利 率与实际 利 率计差异较 小的,也 可采用 名义 利率 进行 后续 计量, 其摊 销或 减值 产生 的利得 或损 失, 均计 入当 期损益 。 终止确 认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金融资 产转 移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 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63 页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 有利市场 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场)是本基金在 计量日能 够进 入的交易市 场。本 基金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在对 该资产 或负 债定 价时 为实 现其经 济利 益最 大化 所使 用的假 设。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债 券 、货币市 场工 具和衍生 工 具等投资按如 下原则确 定 公允价值并进 行 估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按 照估 值日 能够 取得 的 相同资 产或 负 债 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 的报价作为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报价且 最近交易 日 后未发生影响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重大事 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 日的报价 确 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 据 表明估值日或 最近交易 日 的报价不能 真实反映 公允价 值的 ,应 对报 价进 行调整 ,确 定公 允价 值。 与上述投资品 种相同, 但 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 相 同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 值 为基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 , 如果该限制 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 值 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此 外,基金 管 理人不应考 虑因大量 持有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应采 用在 当前 情况 下 适用并 且有 足够 可利 用数 据和其 他信 息 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 价值。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使 用 可观察输入 值,只有 在无法 取得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可观 察输 入值 或取 得不 切实可 行的 情况 下, 才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其 公允 价值 的,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 值 的方法 估值 ; (4)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63 页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同时 满足下列 条 件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 负 债以相互抵销 后的净额 在 资产负债表内 列 示: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 额 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 定 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 计 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 时变现 该金 融资 产和 清偿 该金融 负债 。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回 款 项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 的已实 现收 益/( 损失)占 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 的 金额。未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 未实现利 得/(损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 计算的 金额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 赎回确 认日 确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全额转入“未 分 配利润/(累 计亏 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收入 ,按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的 摊余成本及实 际利率(当 实 际利率与合 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 交日确认 , 并按卖出股票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6) 债券投资 收益/(损失) 于卖出债券成 交日确认 , 并按成交总额 与其成本 、 应收利息的差 额 入账; (7) 衍生工具 收益/(损失) 于卖出衍生工 具成交日 确 认,并按卖出 衍生工具 成 交金额与其成 本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63 页


的差额 入账 ; (8)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采用 公 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交易 性 金融资产、 交 易性金 融负 债等 公允 价值 变动形 成的 应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利 得或 损失 ;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3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1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本 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基 金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C 类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40%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4)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支出 ,按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的 摊余成本及实 际利率(当 实 际利率与合 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在 回购 期内 逐 日计提 ; (5)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 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应遵 循下 列原则 :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根 据实 际情 况进 行收 益分配 , 具 体分 配方案 以公 告为 准, 若《 基金合 同》 生效 不 满3 个 月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转为同 一类别的 基 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 投 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 的收 益分配 方式是现 金分红 ;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 金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 份额净 值减 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同 一类 别内 每一 基 金 份 额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63 页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需要披 露。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税 率为 1‰ , 由出 让方 缴纳 。 股权分置改革 过程中因 非 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对价而发 生的股权 转 让,暂免征收 印 花税。 7.4.6.2 营 业税 、增 值税 、企业 所得 税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收 营业 税。 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 券 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 投 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 买 卖股票、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5 月1 日 起, 在 全国范 围内 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征 增值 税试 点, 金融 业 纳入试 点范 围, 由缴纳营业 税改为缴 纳增 值税。对证 券投资基 金(封 闭式 证券投 资基金, 开放 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 买卖股票 、 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 值 税;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 息收入以及 金融同业 往来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存款利息收 入不征收 增 值税。金融机 构开展的 质 押式和买断 式买入返 售金融商品业 务、同业 存 款、同业存单 以及持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 利息收入 属 于金融同业 往来利息 收入。 7.4.6.2 营 业税 、增 值税 、企业 所得 税( 续) 资管产 品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以资 管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并 自 2018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63 页


年1 月1 日 起, 资管 产品 管 理人运 营资 管产 品过 程中 发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以 下称资 管产 品运 营 业务) ,暂适用 简易计税 方 法,按照 3% 的征收率 缴纳 增值税。管理 人应分别 核 算资管产品 运营业 务和其他业务 的销售额 和 增值税应纳税 额。未分 别 核算的,资管 产品运营 业 务不得适用 于简易计 税方法 。对 资管 产品 在2018 年1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 中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 值税 的, 不再缴 纳; 已缴 纳增 值税 的,已 纳税 额从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以后 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税 额中 抵减 。 自 2018 年 1 月1 日 起, 资 管产品 管理 人运 营资 管产 品提供 贷款 服务 ,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产生的 利息 及利 息性 质的 收入为 销售 额; 转 让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取得 的股 票( 不 包括 限售 股)、 债券 、 基 金 、 非 货物 期货 , 可 以选 择按 照实 际买 入 价计算 销售 额 , 或 者以2017 年最 后一 个交 易日 的股票 收盘 价(2017 年最 后一个 交易 日处 于停 牌期 间的股 票, 为停 牌前 最后 一个交 易日 收盘 价) 、 债券估值(中 债金融估 值中 心有限公司 或中证指 数有 限公司提供 的债券估 值)、 基金份额净 值、非 货物期 货结 算价 格作 为买 入价计 算销 售额 。 证券投资基金 从证券市 场 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 卖 股票、债券的 差价收入 , 股权的股息、 红 利收入 ,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他 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得 税。 股 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7.4.6.3 个 人所 得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证券投 资基 金从 上市 公司 分配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 税率计 征个 人所 得税 。 自2015 年9 月8 日起 , 持 股 期限超 过 1 年的 , 股 息红利 所得 暂免 征收 个 人 所得税 。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暂免征 收储 蓄存 款利 息所 得个人 所得 税。 7.4.7 重 要财 务报表 项目 的说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63 页


活期存 款 783,522.51 - 定期存 款 - - 其中: 存款 期 限1-3 个月 - - 其他存 款 - - 合计: 783,522.51 -


7.4.7.2 交 易性 金融资 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银行间 市场 98,126,676.00 93,309,300.00 -4,817,376.00 合计 98,126,676.00 93,309,300.00 -4,817,376.00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98,126,676.00 93,309,300.00 -4,817,376.00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银行间 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 -


7.4.7.3 衍 生金 融资产/负债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衍 生金融 资产/负 债。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63 页


7.4.7.4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期 末余 额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7.4.7.4.2 期 末买 断式逆 回购 交易中 取得 的债券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买 断式逆 回购 交易 中取 得的 债券。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应收活 期存 款利 息 172.37 - 应收定 期存 款利 息 -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 - 应收债 券利 息 3,207,969.87 -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 -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 应收黄 金合 约拆 借孳 息 - - 其他 0.55 - 合计 3,208,142.79 - 注:其 他为 应收 保证 金利 息。 7.4.7.6 其 他资 产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其 他资产 。 7.4.7.7 应 付交 易费 用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应 付交易 费用 。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 应付赎 回费 - - 预提费 用 80,000.00 - 合计 80,000.00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63 页


7.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民生加 银鑫 元 A 项目 本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199,999,100.10 199,999,100.10 本期申 购 499.40 499.40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99,999,500.00 -99,999,500.00 - 基金 拆分/份 额折 算前 - - 基金拆 分/ 份额 折算 变动 份 额 - -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以“-” 号填 列 ) - - 本期末 100,000,099.50 100,000,099.50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民生加 银鑫 元 C 项目 本期 2017 年6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30,100.00 30,100.00 本期申 购 1,498,052.53 1,498,052.53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1,498,552.53 -1,498,552.53 - 基金 拆分/份 额折 算前 - - 基金拆 分/ 份额 折算 变动 份 额 - -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以“-” 号填 列 ) - - 本期末 29,600.00 29,600.00 注:1) 本基 金合 同 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 生效 。设 立时 募集的 有效 认购 资金 扣除 认购费 后的 实收 基 金(本金)为 人民 币 200,029,199.94 元 ,在 募集 期 间 产生的 利息 折份 额金 额为 人民币 0.16 元 ,以 上实收 基金(本息)合 计为 人民币 200,029,200.10 元 ,折合 200,029,200.10 份 基金份 额。 其中 A 级: 设 立时 募集 的有 效认 购资金 扣除 认购 费后 的实 收基金(本金)为 人民 币199,999,099.94 元, 在 募集期 间产 生的 利息 折份 额金额 为人 民币 0.16 元 , 折合 199,999,100.10 份 基 金份额 ;C 级 :设 立时募 集的 有效 认购 资金 扣除认 购费 后的 实收 基金( 本金) 为人 民币 30,100.00 元,在 募集 期间 产 生的利 息折 份额 金额 为人 民币 0.00 元, 折合30,100.00 份基 金份 额。 2)申购 含转 换入 份额 ,赎 回含转 换出 份额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63 页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民生加 银鑫 元 A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2,003,482.75 -4,793,603.37 -2,790,120.62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变动 数 -49,995.39 -4.16 -49,999.55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4.36 -4.16 0.20 基金赎 回款 -49,999.75 - -49,999.75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1,953,487.36 -4,793,607.53 -2,840,120.17 单位: 人民 币元 民生加 银鑫 元 C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14,965.02 -23,772.63 -8,807.61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变动 数 -14,253.08 22,349.70 8,096.62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1,947.47 - 1,947.47 基金赎 回款 -16,200.55 22,349.70 6,149.15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711.94 -1,422.93 -710.99


7.4.7.11 存 款利 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6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19,740.85 -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387,083.33 -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2,227.98 - 其他 6.83 - 合计 409,058.99 - 注:其 他为 结算 保证 金利 息收入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63 页


7.4.7.12 股 票投 资收益 7.4.7.12.1 股 票投 资收益 —— 买卖股 票差 价收入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股票 投资收 益。 7.4.7.13 债 券投 资收益 7.4.7.13.1 债 券投 资收益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6 月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卖 出 债券 (、 债 转股 及债券 到 期兑 付)成 交总 额 5,746,088.39 - 减:卖 出债 券( 、债 转股 及债券 到 期兑付 )成 本总 额 5,691,030.00 -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52,766.36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 入 2,292.03 -


7.4.7.13.2 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收益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4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贵金 属投资 收益 。 7.4.7.15 衍 生工 具收益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衍生 工具收 益。 7.4.7.16 股 利收 益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股利 收益。 7.4.7.17 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 称 本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4,817,376.00 - —— 股 票投 资 - - —— 债 券投 资 -4,817,376.00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63 页


——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 贵 金属 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 工具 - - —— 权 证投 资 - - 3.其他 - - 合计 -4,817,376.00 -


7.4.7.18 其 他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 回费 收入 25,012.38 - 其他 -


合计 25,012.38 -


7.4.7.19 交 易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175.66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547.50 - 合计 723.16 -


7.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6 月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 用 30,000.00 - 信息披 露费 50,000.00 - 其他费 用 600.00 - 债券帐 户维 护费 7,500.00


合计 88,100.00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63 页


7.4.7.21 分 部报 告 截至本报告期 末,本基 金 仅在中国大陆 境内从事 证 券投资单一业 务,因此 , 无需作披露的 分 部报告 。 7.4.8 或 有事 项、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的说 明 7.4.8.1 或 有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重大 或有 事项。 7.4.8.2 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 截至财 务报 表批 准日 ,除 在 7.4.6.2 营业 税、 增值 税、企 业所 得税 中披 露的 事项外 ,本 基 金 无其他 需要 披露 的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 7.4.9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民 生 加 银 基金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构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民 生 银行”)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加拿大 皇家 银行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三峡财 务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民生加 银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控 股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9.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9.1.1 股 票交 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股 票交易 。 7.4.9.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权 证交易 。 7.4.9.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63 页


7.4.9.2 关 联方 报酬 7.4.9.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63,779.98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 - 注:1) 基金管 理费每日 计 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 理 费按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 净 值的 0.30% 的年费 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3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 应付基 金管 理费 为人 民 币24,801.89 元。 7.4.9.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54,593.34 - 注:1) 基金托 管费每日 计 提,按月支付 。基金托 管 费按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 净 值的 0.10% 的年费 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 应付基 金托 管费 为人 民 币8,267.30 元。 7.4.9.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6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民生加 银鑫 元A 民生加 银鑫 元C 合计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63 页


民生加 银基 金公 司 - 1,884.62 1,884.62 合计 - 1,884.62 1,884.62 注:1) 民生 加银 鑫元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A 类 份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 销售 服 务费年 费率 为0.40% 。本 基金 C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服 务费计 提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40%/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2)本基 金于 本期 末未 支付 关联方 的销 售服 务费 余额 为人民 币 9.92 元; 其中, 应支付 民生 加银 基 金 公司人 民 币9.92 元。 7.4.9.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未 与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含 回购) 交易 。 7.4.9.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9.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基金 管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于本 期末 未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7.4.9.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民生加 银鑫 元 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中国民 生银 行 99,999,500.00 99.9700% - -


7.4.9.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6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 783,522.51 19,740.85 - - 中国民 生银 行 - 125,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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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基 金的 活期 银行 存款由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邮 政储蓄 银行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利 率计 息。 2)本基 金本 期由 中国 民生 银行保 管的 定期 存款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为人 民 币125,333.33 元。 7.4.9.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未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9.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期无 需要 说明 的其他 关联 交易 事项 。 7.4.10 利 润分 配情况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未 进行 利润分 配。 7.4.11 期 末(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11.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 增发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11.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期末 未持 有暂 时停牌 的流 通受 限股 票。 7.4.11.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1.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2017 年12 月31 日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 券 款余额 为人 民 币0.00 元 , 无质押 债券 。 7.4.11.3.2 交易 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为 人民 币0.00 元 ,无 质押 债券 。 7.4.12 金 融工 具风险 及管 理 7.4.12.1 风 险管 理政策 和组 织架构 本基金 在日 常经 营活 动中 由金融 工具 产生 的风 险主 要包括 信用 风险 、 流 动性 风 险及市 场风 险。 本基金 管理 人制 定了 政策 和程序 来识 别及 分析 这些 风险, 并设 定适 当的 风险 限 额及内 部控 制流 程, 通过可 靠的 管理 及信 息系 统持续 监控 上述 各类 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奉 行 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的建 设 ,建立了以公 募基金投 资 决策委员会和 专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63 页


户投资决策委 员会核心 的 、由风险控制 委员会、 投 资部、固定收 益部、专 户 一部、专户 二部、交 易部、 监察 稽核 部、 风险 管理部 、研 究部 等相 关业 务部门 构成 的金 融工 具风 险管理 架构 体系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对 于 金融工具的风 险管理方 法 主要是通过定 性分析和 定 量分析的方法 去 估测各种风险 产生的可 能 损失。从定性 分析的角 度 出发,判断风 险损失的 严 重程度和出 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 。而从定 量 分析的角度出 发,根据 本 基金的投资目 标,结合 基 金资产所运 用金融工 具特征 通过 特定 的风 险量 化指标 、 模型 , 日 常的 量 化报告 , 确定 风险 损失 的 限度和 相应 置信 程度 , 及时可 靠地 对各 种风 险进 行监督 、 检查 和评 估, 并 通过相 应决 策 , 将 风险 控 制在可 承受 的范 围内 。 7.4.12.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 基金在交 易 过程中因交易 对手未履 行 合约责任,或 者基金所 投 资证券之发行 人 出现违 约、 拒绝 支付 到期 本息等 情况 ,导 致基 金资 产损失 和收 益变 化的 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在 交 易前对交易对 手的资信 状 况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 本 基金与银行存 款 相关的信用风 险不重大 。 本基金在交易 所进行的 交 易均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 司为交易 对手完成证券 交收和款 项 清算,违约风 险可能性 很 小;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 进 行交易前均 对交易对 手进行 信用 评估 以控 制相 应的信 用风 险。 7.4.12.2.1 按短 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按短期 信用 评级 的债 券投 资。 7.4.12.2.2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期信 用评 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93,309,300.00 - 合计 93,309,300.00 - 注:未 评级 债券 为政 策性 金融债 。 7.4.12.3 流 动性 风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基 金 管 理 人 未 能 以 合 理 价 格 及 时 变 现 基 金 资 产 以 支 付 投 资 者 赎 回 款 项 的 风 险。本基金的 流动性风 险 一方面来自于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可随时要 求赎回其 持 有的基金份 额,另一 方面来 自于 投资 品种 所处 的交易 市场 不活 跃而 带来 的变现 困难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63 页


7.4.12.3.1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到 期期 限分析


7.4.12.3.2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组 合资产 的流 动性风 险分 析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严 格 按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及 《 公开募集开放 式 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 险 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规 的 要求建立健全 开放式基 金 流动性风险 管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 审慎评估 各 类资产的流动 性,针对 性 制定流动性风 险管理措 施 ,对本基金 组合资产 的流动性风险 进行管理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采 用 监控基金组合 资产持仓 集 中度指标、 逆回购交 易的到 期日 与交 易对 手的 集 中度 、流 动性 受限 资产 比例、 基金 组合 资产 中 7 个工作 日可 变现 资 产 的可变现价值 以及压力 测 试等方式防范 流动性风 险 ,并于开放日 对本基金 的 申购赎回情 况进行监 控,保持基 金 投资组合 中 的可用现金头 寸与之相 匹 配,确保本基 金资产的 变 现能力与投 资者赎回 需求的匹配与 平衡。本 基 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 合 同中设计了巨 额赎回条 款 ,约定在非 常情况下 赎回申 请的 处理 方式 ,控 制因开 放申 购赎 回模 式带 来的流 动性 风险 ,有 效保 障基金 持有 人利 益。 本基金所持有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 分基金资 产流 通暂时受 限 制外(如有) , 其余均能及 时变现。 此外 ,本基金可 通过卖 出 回购金融资产 方式借入 短 期资金应对流 动性需求 , 其上限一般不 超过基金 持 有的债券资 产的公允 价值。 除附 注7.4.12.3 中 列示的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余额(如有)将在 1 个月 内到期 且计 息外 , 本 基金于资产负 债表日所 持 有的金融负债 的合约约 定 剩余到期日均 为一年以 内 且一般不计 息,可赎 回基金份额净 值无固定 到 期日且不计息 ,因此账 面 余额一般即为 未折现的 合 约到期现金 流量。本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重大流 动性 风险 事件 。 7.4.12.4 市 场风 险 市场风险是指 基金所持 金 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未 来 现金流量因 所 处市场各 类 价格因素的变 动 而发生 波动 的风 险, 包括 利率风 险、 外汇 风险 和其 他价格 风险 。 7.4.12.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 金融工具 的 公允价值或现 金流量因 市 场利率变动而 发生波动 的 风险。利率敏 感 性金融工具均 面临由于 市 场利率上升而 导致公允 价 值下降的风险 ,其中浮 动 利率类金融 工具还面 临每个 付息 期间 结束 根据 市场利 率重 新定 价时 对于 未来现 金流 影响 的风 险。 本基金持有的 利率敏感 性 资产主要为银 行存款、 结 算备付金、债 券投资及 买 入返售金融资 产 等。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定期对本基金 面临的利 率 敏感性缺口进 行监控, 并 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63 页


久期等方法对 上述利率 风 险进行管理。 下表统计 了 本基金面临的 利率风险 敞 口。表中所 示为本基 金资产 及负 债的 公允 价值 ,并按 照合 约规 定的 利率 重新定 价日 或到 期日 孰早 者予以 分类 。 7.4.12.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1 个月 以 内 1-3 个 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 款 783,522.51 - - - - - 783,522.51 存出保 证金 982.15 - - - - - 982.1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 - 9,015,300.00 - 84,294,000.00 - 93,309,300.00 应收利 息 - - - - - 3,208,142.79 3,208,142.79 资产总 计 784,504.66 - 9,015,300.00 - 84,294,000.00 3,208,142.79 97,301,947.45 负债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 - 24,801.89 24,801.89 应付托 管费 - - - - - 8,267.30 8,267.3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 - - 9.92 9.92 其他负债 - - - - - 80,000.00 80,000.00 负债总 计 - - - - - 113,079.11 113,079.11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784,504.66 - 9,015,300.00 - 84,294,000.00 3,095,063.68 97,188,868.34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1 个月以 内 1-3 个 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负债














7.4.12.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假设 下表为 利率 风险 的敏 感性 分析 , 反 映了 在其 它变 量 不变的 假设 下 , 利 率发 生 合理 、 可 能 的变动 时 , 为 交易 而持 有 的债券 公允 价值 的变 动将 对基金 资产 净值 产生 的影 响。 正数 表 示可能 增加 资产 净值 ,负 数表示 可能 减少 资产 净值 。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 2017 年12 月31 日 )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 1.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25 个基点 1,539,325.17 - 2.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25 个基点 -1,504,5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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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4.2 外 汇风 险 外汇风 险是 指 金 融工 具的 公允价 值或 未来 现金 流量 因外汇 汇率 变动 而发 生波 动的风 险。 本基金 持有 的金 融工 具以 人民币 计价 ,因 此无 重大 外汇风 险。 7.4.12.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是指基金 所 持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 或 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市场 利 率和外汇汇率 以 外的市场价格 因素变动 而 发生波动的风 险。本基 金 主要投资于证 券交易所 上 市或银行间 同业市场 交易的股票和 债券,所 面 临的其他价格 风险来源 于 单个证券发行 主体自身 经 营情况或特 殊事项的 影响 , 也 可能 来源 于证 券 市场整 体波 动的 影响 。 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未持有 交易 性权 益 类投资 ,因 此, 除市 场利 率和外 汇利 率以 外的 市场 因素的 变动 对本 基金 资产 净值无 重大 影响 。 7.4.13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4.1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2 其他 事项 (1) 公 允价 值 本基金管理人 已经评估 了 银行存款、存 出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项 类投资以 及 其他金融负债 , 因剩余 期限 不长 ,公 允价 值与账 面价 值相 若。 各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划 分为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 93,309,300.00 元, 无划分 为第 一 层 次和 第三 层次的 余额 。 公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或交易 不活跃等 情 况,本基金不 会 于停牌日至交 易恢复活 跃 日期间及交易 不活跃期 间 将相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 允 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 整中采用 的 不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 价值的影响程 度,确定 相 关股票和债 券公允价 值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 第三 层次。 第三层 次公 允价 值期 初金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初未 持 有公允价值归 属于第三 层 次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 本 报告期未发生 第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63 页


三层次 公允 价值 转入 转出 情况。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63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93,309,300.00 95.90 其中: 债券 93,309,300.00 95.9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83,522.51 0.81 8 其他各 项资 产 3,209,124.94 3.30 9 合计 97,301,947.45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63 页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93,309,300.00 96.0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93,309,300.00 96.01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3,309,300.00 96.01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70303 17 进出 03 900,000 84,294,000.00 86.73 2 080208 08 国开 08 90,000 9,015,300.00 9.28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尚未 在基 金合 同中 明确国 债期 货的 投资 策略 、比例 限制 、信 息披 露等 ,本基 金暂 不参 与国债 期货 交易 。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63 页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券 中没 有发行 主体 被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的、 或在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1.2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没有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982.1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208,142.7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09,124.94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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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民生 加银 鑫元 A 3 33,333,366.50 99,999,500.00 100.00% 599.50 0.00% 民生 加银 鑫元 C 296 100.00 0.00 0.00% 29,600.00 100.00% 合计 299 334,547.49 99,999,500.00 99.97% 30,199.50 0.03% 注: 机构/ 个人 投资 者持 有 份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 中, 对下 属分 级基 金,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对合 计数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下 属分 级基 金份额 的合 计数 (即 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民生加 银 鑫元 A 100.10 0.0001% 民生加 银 鑫元 C 14,300.00 48.3108% 合计 14,400.10 0.0144%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民生加 银鑫 元A 0 民生加 银鑫 元C 0~10 合计 0~1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民生加 银鑫 元A 0 民生加 银鑫 元C 0~10 合计 0~10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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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民生加 银鑫元 A 民生加 银鑫 元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6 月 21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99,999,100.10 30,100.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499.40 1,498,052.53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 回份额 99,999,500.00 1,498,552.5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0,000,099.50 29,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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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如下 : 2017 年 3 月 30 日 ,民 生 加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聘 任张焕 南为 董事 长, 解聘 万青元 董事 长 职 务。 2017 年8 月20 日, 民生 加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聘任 林海为 副总 经理 ( 分管 中 后台) , 解 聘林 海督察 长职 务。 2017 年8 月20 日, 民生 加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聘 任宋永 明为 副总 经理 (分 管市场 ) 。 2017 年8 月20 日, 民生 加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聘 任于善 辉为 副总 经理 (分 管专户 等部 门) 。 2017 年8 月20 日, 民生 加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聘 任邢颖 为督 察长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财产 、本 基金 托管 业务 没有发 生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没 有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的报 酬 为30,000.00 元人 民币 。截 至本报 告期 末, 该事务 所已 向本 基金 提供 1 年的 审计 服务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 本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 业务部 门及 其相 关高 级管 理人员 无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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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2 - - - -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 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1,384,352.03 100.00% 360,900,000.00 100.00% - -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百分 比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有 尾差 。


①为了 贯彻 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 定, 我公 司制 定了 选择券 商的 标准 ,即 :


ⅰ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3 亿 元人 民币;


ⅱ研究实力较 强,有固 定 的研究机构和 专门的研 究 人员,能及时 为基金提 供 高质量的资 讯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 报告、行 业 报告、市场分 析、个股 分 析报告、市场 数据统计 及 其它专门报 告等,并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提 供专 门研 究报 告; ⅲ财务 状况 良好 ,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 ⅳ经 营行 为规 范, 内部管 理规 范 、 严 格, 具备健 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并 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


ⅴ具备基金运 作所需的 高 效、安全的通 讯条件, 交 易设施符合代 理基金进 行 证券交易的 要求,并 能为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②券商 专用 交易 单元 选 择 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 分:由投 资 、研究、交易 部相关人 员 对券商投研及 综合能力 进 行打分,填 写《券商 评价表 》 ;


ⅱ指定 租用 方案 :由 交易 部根据 评价 结果 ,结 合公 司租用 席位 要求 制定 具体 的席位 租用 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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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公司 领导 审批 :公 司领 导对席 位租 用方 案进 行审 批或提 供修 改意 见;


ⅳ交易 部洽 谈: 交易 部指 派专人 就租 用事 宜等 业务 与券商 一并 进行 洽谈 ,并 起草相 关书 面协 议;


ⅴ律师 审议 :席 位租 用协 议交公 司监 察稽 核部 的律 师进行 法律 审计 ;


vi 交 易部 经办 :席 位租 用 协议生 效后 ,由 交易 部专 人与券 商进 行联 系, 具体 办理租 用手 续;


vii 连通测 试:信息 技术 部接到交易部 通知后, 将 联络券商技术 人员对租 用 席位进行连通 等方面 的测试 ;


viii 通知 托管 行: 信息 技 术部测 试通 过后 , 应 及时 通知投 资部 、 交 易部 及运 营部, 由运 营部 通知 托管行 有关 席位 的具 体信 息;


ix 席 位启 用: 交易 席位 正 式使用 , 投 资部 、 交 易部 、 运营 部有 关人 员须 提前 做好席 位启 用的 准备 工作。 本 基金 管理 人与 被 选择的 券商 签订 交易 单元 租 用协 议, 并通 知基 金托 管人。


③本基 金合 同 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 生效 ,根 据以 上标 准,本 期选 择了 国信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的 交 易单元 作为 本基 金交 易单 元。 11.8 其 他重 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 项 法定披 露方 式 法定披 露日 期 1 民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合同 生效 公告 上海证 券报 、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6 月 22 日 2 民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开放 日常 申购 、 赎 回、 转换 及定 期定 额投 资 业务 的公告 上海证 券报 、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6 月 24 日 3 关于执 行 《证 券期 货投 资 者适 当性管 理办 法》 《非 居民 金 融 账户涉 税信 息尽 职调 查管 理 办法》 的公 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 证 券日报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7 月 1 日 4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旗下基 金2017 年6 月30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公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 证 券日报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7 月 3 日 5 贵州民 生加 银围 棋俱 乐部 有 限公司 法定 代表 人变 更的 公 告 中国证 券报 、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7 月 27 日 6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经 理变 更公 告 上海证 券报 、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8 月 8 日 7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 公 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 证 券日报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8 月 22 日 8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 公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 证 2017 年 8 月 22 日 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 2017 年 年度报告 第 61 页 共 63 页


告 券日报 、公 司网 站 9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 公 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 证 券日报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8 月 22 日 10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的 公 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 证 券日报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8 月 22 日 11 民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2017 年 第三 季 度 报告 上海证 券报 、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10 月 25 日 12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旗 下基 金调 整流 通受 限 股票估 值方 法的 公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 证 券日报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3 关于公 司旗 下证 券投 资基 金 执行增 值税 政策 的公 告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 证 券日报 、公 司网 站 2017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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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 内持 有基 金份 额变 化情况 报告期 末持 有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 达到或 者超 过 20% 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 购 份 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621~20171231 99,999,500.00 - - 99,999,500.00 99.97% 2 20170621~20170626 99,999,500.00 - 99,999,500.00 - -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 有风 险 1、大 额赎 回风 险 本基金 如果 出现 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 比例 达到 或超过 基金 份额 总份 额 的20%, 则面 临大 额赎 回的 情况, 可能 导致 : (1) 基 金在 短时 间内 无法 变现足 够的 资产 予以 应对 , 可能 会产 生基 金仓 位调 整困难 , 导 致流 动性 风 险; 如 果持 有基 金 份额 比 例达到 或超 过基 金份 额总 额的 20% 的 单一 投资 者大 额赎回 引发 巨额 赎回, 基 金管理 人可 能根 据《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决 定部 分延 期赎回 ,如 果连 续 2 个 开 放日以 上( 含本 数) 发 生 巨额赎回 ,基金 管理人可 能根据《 基金合 同》的约 定暂停接 受基金 的赎回申 请,对剩 余投资 者的 赎回办 理造 成影 响; (2) 基金 管理 人被 迫抛 售 证券以 应付 基金 赎回 的现 金需要 ,则 可能 使基 金资 产净值 受到 不利 影响 , 影响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和收 益水平 ; (3) 因基 金净 值精 度计 算 问题, 或因 赎回 费收 入归 基金资 产, 导致 基金 净值 出现较 大波 动; (4) 基金 资产 规模 过小 , 可能导 致部 分投 资受 限而 不能实 现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投资目 的及 投资 策略 ; (5) 大 额赎 回导 致基 金资 产规模 过小 , 不 能满 足存 续的条 件, 基金 将根 据基 金合同 的约 定面 临合 同 终止清 算、 转型 等风 险。 2、大 额申 购风 险 若投资 者大 额申 购, 基金 所投资 的标 的资 产未 及时 准备, 导致 净值 涨幅 可能 会因此 降低 。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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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备查文 件目录 13.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基金 募 集的文 件; 2 《民 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3 《民 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4 《民 生加 银鑫 元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 5


法 律意 见书 ; 6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和 公司 章程 。 7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13.2 存 放地 点 备查文 件存 放于 基金 管理 人和/ 或基 金托 管人 的住 所 。 13.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 可到 基金 管理 人和/ 或基金 托管 人的 办公 场所 、 营业 场所 及网 站免 费查 阅备查 文件 。 在 支付工 本费 后, 投资 者可 在合理 时间 内取 得备 查文 件的复 制件 或复 印件 。 民 生加 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