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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荣鑫保本混合(519766)

交银荣鑫保本混合:2017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交 银 施罗 德 荣鑫 保 本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交银 施罗德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八 年三 月二十 八日 
第 2 页共 58 页 
§1


重 要提示 及目 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 3 页共 58 页 1.2 目录 §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 5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5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5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 6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 6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 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 6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7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 7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 利润 分 配情况 ....................................................................................................... 9 §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况 .......................................................................................................... 9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2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2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明 ............................................................ 13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望 ............................................................ 14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监 察稽 核工 作情 况 ............................................................................ 14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5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 利润分 配情 况的 说明 ............................................................................. 16 4.9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 对本 基 金持有 人数 或基 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 明 ..................................... 16 §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 16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 16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 16 § 6


审计报告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 产负 债表 .................................................................................................................................... 18 7.2 利 润表 ............................................................................................................................................ 20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 21 7.4 报 表附 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47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 投资组 合 ................................................................................................. 48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所有股 票投 资明 细 ..................................... 48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 的重大 变动 ............................................................................................. 48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 49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 50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明 细 ..................... 50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 50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 50


第 4 页共 58 页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50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51 8.12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52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 人员持 有本 基金 的情 况 ......................................................................... 52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 人员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 况 ..................................... 52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53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 53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53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 53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 53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 53 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 易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 54 11.8 其 他重 大事 件 ............................................................................................................................... 5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 57 §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1 备查 文件 目录 .............................................................................................................................. 58 13.2 存 放地 点 ....................................................................................................................................... 58 13.3 查 阅方 式 ....................................................................................................................................... 58


第 5 页共 58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荣鑫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766 交易代码 51976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9,816,851.2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通 过 运 用 投 资 组 合 保 险 技 术 , 有 效 控 制 本 金 损 失 的 风 险 , 在 追 求 保 本 周 期 到 期 时 本 金 安 全 的 基 础 上 , 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 (CPPI ,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原 理, 动态调整固定收益 类资产与权 益 类 资 产 在 基 金 组 合 中 的 投 资 比 例 , 以 确 保 本 基 金 在 保 本 周 期 到 期 时 的 本 金 安 全 , 并 实 现 基 金 资 产 在 保 本 基 础 上的保值增值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是 一 只 保 本 混 合 型 基 金 , 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属 于 低 风 险 品 种 。 其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低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和 非 保 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王晚婷 罗菲菲


第 6 页共 58 页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 jysld.com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 021-61055000 95568 传真 (021)61055054 010-58560798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 (裙)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于亚利 洪崎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 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 街 17 号 基金保证人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 路 100 号金玉大厦写字 楼 9 层 §3 主要 财务 指标、 基金 净值 表现及 利润 分配情 况


第 7 页共 58 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3 月 25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4,296,105.84 5,027,241.75 本期利 润 15,630,475.06 1,893,436.6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93 0.0020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1.91% 0.1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00% 0.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4,166,766.00 1,243,304.83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1 0.001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703,983,617.23 928,468,032.05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1 1.00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2.10% 0.10% 注:1 、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0.20% 0.05% 0.70% 0.01% -0.50% 0.04% 过去六个 月 0.79% 0.05% 1.41% 0.01% -0.62% 0.04% 过去一年 2.00% 0.05% 2.79% 0.01% -0.79% 0.04%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2.10% 0.06% 4.94% 0.01% -2.84% 0.0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第 8 页共 58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第 9 页共 58 页 注:图示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 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 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7 年 - - - - - 2016 年 - - - - - 合计 - - - - -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交银施 罗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2005]128 号文批 准,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4 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 金为 2 亿元人民币。 其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5% 的股份,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 30% 的股份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 的股份。 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 公 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 债券型、 保本混合型、 普通混合型和股票 型在内的 78 只基金, 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 交易型开放式 (ETF)、 QDII 等不同 类型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于海颖 交银增利债 券、交银纯 债债券发 起、交银荣 祥保本混 2017-06-1 0 - 11 年 于海颖女士, 天津大学数量 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士。 历 任 北 方 国 际 信 托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第 10 页共 58 页 合、交银定 期支付月月 丰债券、交 银增强收益 债券、交银 强化回报债 券、交银丰 盈收益债 券、交银丰 硕收益债 券、交银荣 鑫保本混 合、交银增 利增强债券 的基金经 理,公司固 定收益(公 募)投资总 监 限公司交易员、 基金经理助 理、 基金经理, 银华基 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五矿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事 业部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其 中 200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0 年 8 月 30 日任光大保 德信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0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0 年 8 月 30 日任光大保 德信 增 利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13 年 6 月 16 日 任 银 华 永 祥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1 年 8 月 2 日至 2014 年 4 月 24 日任银华货币 市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2 年 8 月 9 日至 2014 年 10 月 7 日任银华纯债 信用 主 题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金经理 , 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4 年 4 月 24 日 任 银 华 交 易 型 货 币 市 场 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8 月 7 日至 2014 年 10 月 7 日 任 银 华 信 用 四 季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9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7 日任银华信 用季 季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5 月 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7 日 任银 华 信 用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基金经理。2016 年 加 入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 孙超 交银增利债 券、交银纯 债债券发 起、交银荣 祥保本混 合、交银定 期支付月月 丰债券、交 2016-03-2 5 2017-06-2 2 6 年 孙超先生, 美国哥伦比亚大 学经济学硕士。 历任中信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经 理 、 高 级 经 理 。 2013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 经理助理。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担 第 11 页共 58 页 银增强收益 债券、交银 强化回报债 券、交银丰 硕收益债 券、交银荣 鑫保本混 合、交银增 利增强债券 的基金经 理,公司固 定收益部助 理总经理 任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2015 年 11 月 17 日担任交银 施罗 德 双 轮 动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定 期 支 付 月 月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强 化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 担任 交 银 施 罗 德 丰 润 收 益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担任交银 施罗 德 丰 享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 30 日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丰 泽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9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担任 交银 施 罗 德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18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担任交银 施罗 德 增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金经理,2015 年 11 月 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荣 泰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2015 年 11 月 7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担任 交银 施 罗 德 荣 祥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担任交银 施罗 德 丰 硕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荣 鑫 第 12 页共 58 页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2017 年 6 月 2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担任 交银 施 罗 德 增 利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艺伟 交银荣祥保 本混合、交 银定期支付 月月丰债 券、交银增 强收益债 券、交银强 化回报债 券、交银荣 鑫保本混合 的基金经理 助理 2017-05-2 4 - 5 年 王艺伟女士, 北京大学经济 学硕士, 吉林大学经济学学 士、 理学学士。 2012 年-2014 年 任 光 大 证 券 研 究 所 宏 观 分析师。 2014 年加入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 任研究员、 研究部助理总经 理。 注:1 、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 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 “ 证券从业” 的含义 遵从中国证券业协 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 告。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管 理人严格遵循《中华 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 法》 、基金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 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 基金投资范 围、 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投 资 控 制 制 度 和 公 平 交 易 监 控 制 度 来 保 证 旗 下 所 管 理 的 所 有 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 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 第 13 页共 58 页 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 ) 公 司 建 立 资 源共享 的 投 资 研 究 信 息 平台, 所 有 研 究 成 果 对 所有投 资 组 合 公 平 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 ) 公 司 将 投 资 管理职 能 和 交 易 执 行 职 能相隔 离 , 实 行 集 中 交 易制度 , 建 立 了 合 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交易 所公开竞价交易, 遵循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的原则, 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 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 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 循 “ 价格优先、比 例分配 ” 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 ) 公 司 建 立 了 清晰的 投 资 授 权 制 度 , 明确各 层 级 投 资 决 策 主 体的职 责 和 权 限 划 分 , 组 合 投 资经 理 充 分发 挥 专 业 判 断能 力, 不受 他 人 干 预,在 授 权 范围 内 独 立 行 使投 资 决 策权, 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 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 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 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 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 维 护 程 序 。 在 全公 司 适用 股 票 、 债 券 备选 库 的基 础 上 , 根 据 不同 投 资组 合 的 投 资 目 标 、 投资风格、 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 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 ) 公 司 中 央 交 易室和 风 险 管 理 部 进 行 日常投 资 交 易 行 为 监 控 ,风险 管 理 部 负 责 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 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 通过投资交易 监控、 交易数据分析、 专项稽核检查等, 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 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 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没 有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总 成交量 5% 的 情 形 , 本 基 金 与 本 公 司 管 理 的 其 他 投 资 组 合 在 不 同 时 间 窗 下 ( 如 日 内 、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7 年债券市场收益率经历了大幅上行, 原因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面方 面, 2017 年年初市场形成经济前高后低的一致预期, 但实际始终 未能兑现, 经济保持了 第 14 页共 58 页 强劲的韧性, 特别是在三季度, 对于宏观经济预期差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 整体收益率水平。通胀方面,虽然 CPI 保持在 低位运行,但环保限产引发的 PPI 走高, 通胀预期抬升不时扰动市场。 货币政策与流动性方面, 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 央行保持 稳定中性货币政策, 超储率维持低位, 资金面波动性加大, 在缴税等关键时点资金面紧 张局面常有发生, 资金中枢也随着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上调明显抬升。 海外市场方面, 美 欧 央 行 紧 缩 政 策频 出 ,特 朗 普 减 税 进 程和 汇 率也 时 常 扰 动 敏 感的 债 券市 场 情 绪 。 此 外 , 各项监管政策的出台也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了市场情绪。 权益市场方面,业绩确定的行业龙头是 2017 年市场最为青睐的品种:上半年市场 相对疲弱, 家电、 白酒、 保险、 银行成为资金追逐的主要品种。 下半年随着市场对金融 监管的担忧缓释以及风险偏好提升, 强周期及受事件催化的苹果产业链、 通信、 新能源 汽车、半导体产业以及光伏等板块的龙头标的也有不错的表现。 组合操作方面,2017 年本组合按照 CPPI 策略 , 积极积累组合安全垫, 同时根据避 险策略的相关管理规定, 动态地调整了组合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在恰当时点, 积极进 行同业存单的配置, 以提升组合整体的静态收益率水平。 权益类操作方面, 考虑到本组 合仍在积累安全垫阶段,组合权益操作相对较为谨慎。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 1.021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0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2.79%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8 年,房地产 、基建和出口均显出一定的疲态,我们预计这将带动经济增 速逐步下行, 对债市形成一定支撑。 收益率上行到高位之后具有一定的配置价值, 我们 关注在降杠杆大背景下金融业务回归本源可能对实体融资产生的影响, 继而带来的债券 市场的投资机会。 此外, 美联储持续的紧缩政策带来的美债收益率上行等复杂的外围市 场情况、 一季度经济数据真空期和通胀回升压力、 各项政策落地的力度和节奏以及金融 机构的应对行为、 市场流动性的波动等负面因素都需要我们持续地跟踪分析, 做出应对。 在组合操作层面, 本组合接下来将继续按照 CPPI 策略和避险策略基 金的 比例规定, 稳健操作, 动态关注同业存单的配置时点, 做好期限匹配, 积极积累安全垫, 同时结合 安全垫积累的情况, 择机进行偏权益品种的配置, 细分行业景气度及业绩指标, 精选个 股,以提升组合弹性。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2017 年度, 根据 《证券 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 《证券公 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 本基金管理人诚实守信、 勤勉 尽责, 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 落实风险控制, 强化监察稽核职能, 确保基金管理业 第 15 页共 58 页 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规范运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推动制度流程的及时更新。 公司持续以提升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指导性和执行力为强化内部控制的重要抓手, 以 内部管理制度的全面修订和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的梳理为工作重点。 结合本报告期新法规 的实施、 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 不断推动相关制度流程的建立、 健全和完 善, 贯彻落实新法规及新的监管要求。 公司着重关注于公司的核心增值流程, 通过对流 程的研究、梳理、再造等过程实现管理上风险和回报的平衡。 (二)深化事前 事中合规及风险管理,提高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有效性。 强化事前事中合规审查, 严格审核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等, 着力防范 各 类 合 规 风 险 。在 风 险管 理 方 面 , 夯 实事 前 防范 、 事 中 控 制 和事 后 监督 等 各 阶 段 工 作 , 重点加强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管理。 (三)全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 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基金 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的稽核监察。 通过对基金投资、 销售、 运 营等部门的内部控制关键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 、 执行 有效,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强化培训教育,持续提高全员风险合规意识。 公司积极推动各项新法规落实和风险合规教育工作。 通过及时、 有序 和针对性的法 律法规、 制度规章、 风险案例的研讨、 培训和交流, 提升了员工的风险合规意识, 提高 了员工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基础得到夯实和优 化。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 并 成立了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 基金运营部、 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 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 准 则、证监会相关规定 和 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 约 定进行估值,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 合理, 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 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 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 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 进行 测算和认证, 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 风险、 合规等方面审批, 一致同 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 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 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 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 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 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 向估值委员 第 16 页共 58 页 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 利润分配。 4.9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 财产,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 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本托管人对本 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 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 第 21955 号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第 17 页共 58 页 我们审计了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交银 施罗德荣鑫保本基 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 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审 计意 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 务报表附注中 所 列 示 的中 国证 券 监督管 理 委 员会( 以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会 ”) 、 中国 证券 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 以 下 简称 “ 中 国基 金 业协 会 ”) 发 布的 有 关规 定及 允 许 的基 金行 业 实务操 作 编 制, 公允 反 映了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二、 形 成审 计意见 的基 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我们相信, 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 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管理 层 和治理 层 对 财务 报表的 责任 交 银 施 罗 德荣 鑫 保 本基金 的 基 金 管理 人 交 银施罗 德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以下简称“ 基 金管理人”) 管理层负责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 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 估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 基金的持续经 营能力, 披露与 持续经 营相关的 事项( 如适 用) ,并运用 持续经 营假设 ,除非基 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基金、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 注 册会 计师 对 财务 报表 审计 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 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 果 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 作 出 的 经 济 第 18 页共 58 页 决策, 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职 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 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 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 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二) 了解 与审 计相关 的内部控 制, 以设计 恰 当的审计 程序 ,但目 的 并非对内 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三) 评 价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及 相 关 披 露 的 合理性。 (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 根据获取的 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 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 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 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 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竞





朱宏宇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2018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 财务报 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 19 页共 58 页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7.4.7.1 1,746,992.33 50,907,411.81 结算备付金 8,746,876.39 1,465,445.85 存出保证金 13,144.15 258,284.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970,061,321.30 740,119,162.81 其中:股票投资 - 8,793,492.8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70,061,321.30 731,325,67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130,000,63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9,267,168.33 7,569,443.5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9,920.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 产总 计 999,835,502.50 930,340,303.51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4,217,283.67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33,404.56 - 应付赎回款 146,866.0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27,884.35 952,143.44 应付托管费 121,314.04 158,690.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第 20 页共 58 页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8,562.92 521,437.4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44,778.61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41,791.05 240,000.00 负 债合 计


295,851,885.27 1,872,271.46 所 有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689,816,851.23 927,224,727.22 未分配利润 7.4.7.10 14,166,766.00 1,243,304.83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703,983,617.23 928,468,032.05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总计 999,835,502.50 930,340,303.51 注: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21 元, 基金份额总额 689,816,851.23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 、收 入 39,031,135.11 15,776,432.86 1.利息收入 42,535,463.38 20,794,203.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00,412.25 5,939,797.36 债券利息收入 41,260,334.23 12,252,089.9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74,716.90 2,602,316.3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5,846,940.42 -2,326,962.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223,075.64 12,315,220.12 基金投资收益 - -


第 21 页共 58 页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644,230.15 -15,367,882.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20,365.37 725,699.50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1,334,369.22 -3,133,805.14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8 1,008,242.93 442,996.94 减 :二 、费用 23,400,660.05 13,882,996.25 1.管理人报酬 9,859,424.88 9,005,656.51 2.托管费 1,643,237.45 1,500,942.7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112,321.37 1,855,693.11 5.利息支出 11,495,874.74 1,254,360.7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495,874.74 1,254,360.75 6.其他费用 7.4.7.20 289,801.61 266,343.09 三、利润总 额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15,630,475.06 1,893,436.6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 ( 净亏 损以 “- ”号填 列) 15,630,475.06 1,893,436.61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927,224,727.22 1,243,304.83 928,468,032.0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15,630,475.06 15,630,475.06


第 22 页共 58 页 (本期利润)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237,407,875.99 -2,707,013.89 -240,114,889.8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1,335.75 1,639.17 252,974.92 2.基金赎回款 -237,659,211.74 -2,708,653.06 -240,367,864.8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689,816,851.23 14,166,766.00 703,983,617.23 项目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988,953,938.88 - 988,953,938.8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1,893,436.61 1,893,436.6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61,729,211.66 -650,131.78 -62,379,343.4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2,559.29 1,486.32 194,045.61 2.基金赎回款 -61,921,770.95 -651,618.10 -62,573,389.0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927,224,727.22 1,243,304.83 928,468,032.0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第 23 页共 58 页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交 银 施 罗德 荣 鑫保 本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以下 简 称 “ 本基 金 ”) 经 中国 证 券 监督 管 理 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6]449 号 《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 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 共募集人民币 988,871,434.5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 32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交银施罗德荣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 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88,953,938.88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82,504.33 份基金 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保证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的 保本周期为三年。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 应日止( 如该 对应日 为 非工作日 ,保本 周期到 期日顺延 至下一 个工作 日) 。 但在保 本周期 内,如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连续 15 个 工作日 达到或超过当期保本周期预设的目 标收益率, 则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连续达到或超过预设的目标收益 率的第 15 个工作日当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 并进入到 期期间 (提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提前到期条件之日起不超过 20 个工作 日,且不得晚于非 提 前 到 期 情 形 下的 保 本周 期 到 期 日 ) 。本 基 金第 一 个 保 本 周 期由 中 国投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作为担保人,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基金目前处于第一个保本周期, 根据 《交银 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至 当 期 保 本 周 期 到 期 的 , 如 可 赎 回 金 额 加 上 保 本 周 期 内 的 累 计 分 红 金 额 低 于 其 认 购 金 额 ( 即 认 购 保 本 金 额 , 包 括 该 等 基 金 份 额 的 净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费 用 以 及 募 集 期 间 的 认 购 利 息) ,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保 本 义 务 人 应 补 足 该 差 额 。 但 上 述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未 持 有 到 期 而 赎 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 赎回或转换出部分不适用保本条款;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 内申购或转换入的基金份额也不适用保本条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中期票据、 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 基金投 资的其他 金融工 具( 但 须符合中 国证监 会相关 规定) 。本基 金将按 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稳健资产和风险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包括稳 健资产和风险资产, 稳健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 款等, 第 24 页共 58 页 其中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地方 政府债券、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 据、短期 融资券 、可转 换公司债 券( 含分离 交 易的可转 换公司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 、债 券回购等。 风险资产为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权证、 股指期货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债券、 货币市场工 具等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 其中基金应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股票、 权证、 股指期货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高于 40% ,其 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的保本期安排列示如下: 保本期到期日


保本 份额数


最大保本线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2019 年 3 月 25 日


649,611,653.89


1.000


1.021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 称 “ 中国 基金 业 协会 ”)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 计核 算业 务 指 引》 、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 制 。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 2017 年度财务 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第 25 页共 58 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 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 期投资。 本 基 金 以 交 易 目 的 持 有 的 股 票 投 资 、 债 券 投 资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和 衍 生 工 具( 主 要 为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除 衍 生 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 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第 26 页共 58 页 金融资 产满足 下列条 件 之一的 ,予以 终止确 认 :(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流 量的合 同权利终 止;(2) 该 金 融资产已 转移 ,且本 基 金将金融 资产所 有权 上 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 给转 入方; 或 者(3) 该金融 资产已 转 移,虽然 本基金 既没 有 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股 票 投 资 、 债 券 投 资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和 衍 生 工 具( 主 要 为 股 指 期 货投资) 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 在活跃 市场 的金 融工具 按其估 值日的 市 场交易 价格确 定公允 价 值;估 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 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 但 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 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 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 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 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时, 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 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 事件,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 收 基 金 为 对 外 发 行 基 金 份 额 所 募 集 的 总 金 额 在 扣 除 损 益 平 准 金 分 摊 部 分 后 的 余 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 述 申 购 和 赎 回 分 别 包 括 基 金 转 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实 收基金减少。


第 27 页共 58 页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应 取 得 的 现 金 股 利 扣 除 由 上 市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 扣 除 在 适 用 情况 下 由债 券 发 行 企 业 代扣 代 缴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的 净 额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 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 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 并将投 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 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和 托 管 费 在 费 用 涵 盖 期 间 按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费 率 和 计 算 方 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 式 。 若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的 未 实 现 部 分( 包 括 基 金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以 及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平 准 金 等) 为 正 数 , 则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金 额 为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 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第 28 页共 58 页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 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 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 发 生 费 用 ;(2)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人能够 定期 评价该 组 成部分的 经营 成果, 以 决定向其 配置资 源、 评 价其业绩 ;(3) 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 似 的 经 济 特 征 , 并 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 则 合 并 为 一 个 经 营 分 部 。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根据本基 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 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 》 提 供 的 指 数 收 益 法 、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等 估 值 技 术 进 行 估 值 。 (2) 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份额净值计 价 有 关 事 项 的 通知 》 之附 件 《 非 公 开 发行 有 明确 锁 定 期 股 票 的公 允 价值 的 确 定 方 法 》 , 若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 同 一 股 票 的 市 场 交 易 收 盘 价 低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期内已经过 交 易 天 数 占 锁 定 期 内 总 交 易 天 数 的 比 例 将 两 者 之 间 差 价 的 一 部 分 确 认 为 估 值 增 值 。 自 2017 年 11 月 15 日起,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 根据中国基金 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 《关于发布< 证券投 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的通知》之附件 《证券 投资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 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 以下简称 “ 指引”) , 按 估 值 日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的 同 一 股 票 的 公 允 价 值 扣 除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指 引 所 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 在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交 易 的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 [2017]13 号 《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或 挂 牌 转 让 的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可转 换 债 券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和 私 募 债 券 除 外) , 按 照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所 独 立 提 供 的 估 值 结 果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


第 29 页共 58 页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 《关于 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 票估值指引( 试行)> 的通 知》 之附件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 2017 年 11 月 15 日起改为 按 估 值 日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的 同 一 股 票 的 公 允 价 值 扣 除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指 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该估 值技术变更对本基金无影响。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 政策的通 知》 、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 上市公 司股息 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税 政策有 关 问题的 通知》 、财 税[2015]101 号 《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 一步明 确全面 推开营 改 增试点 金融业 有关政 策 的通知 》 、财 税[2016]70 号《 关于金 融机 构 同 业 往 来 等 增值 税 政策 的 补 充 通 知 》 、 及 其他 相 关 财 税 法 规和 实 务操 作 , 主 要 税 项 列 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 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 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 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 基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得 的收入 ,包括 买 卖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 入,股 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 基金取 得的 企业 债券利 息收入 ,应由 发 行债券 的企业 在向基 金 支付利 息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第 30 页共 58 页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 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7.4.7 重 要财 务报 表项目 的说 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746,992.33 50,907,411.81 定期存款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746,992.33 50,907,411.81


7.4.7.2 交 易性 金融 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71,342,311.61 171,472,321.30 130,009.69 银行间市场 800,518,445.61 798,589,000.00 -1,929,445.61 合计 971,860,757.22 970,061,321.30 -1,799,435.92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971,860,757.22 970,061,321.30 -1,799,435.92 项目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 31 页共 58 页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565,155.72 8,793,492.81 228,337.09 贵金属投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97,489,064.01 95,891,670.00 -1,597,394.01 银行间市场 637,198,748.22 635,434,000.00 -1,764,748.22 合计 734,687,812.23 731,325,670.00 -3,362,142.23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43,252,967.95 740,119,162.81 -3,133,805.14 7.4.7.3 衍 生金 融资 产/ 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工具。 7.4.7.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期末 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合计 -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130,000,635.00 - 合计 130,000,635.00 -


第 32 页共 58 页 7.4.7.4.2 期 末买 断式 逆回 购交 易中取 得的 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826.54 26,432.6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4,329.71 725.34 应收债券利息 19,261,005.59 7,156,074.37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386,083.31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6.49 127.93 合计 19,267,168.33 7,569,443.56 7.4.7.6 其 他资 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 付交 易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496,602.32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8,562.92 24,835.13 合计 18,562.92 521,437.45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第 33 页共 58 页 应付赎回费 1,791.05 - 预提信息披露费 150,000.00 150,000.00 预提审计费 90,000.00 90,000.00 合计 241,791.05 240,000.00 7.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927,224,727.22 927,224,727.22 本期申购 251,335.75 251,335.75 本期赎回(以 “- ” 号填列 ) -237,659,211.74 -237,659,211.74 本期末 689,816,851.23 689,816,851.23 注: 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390,660.70 -3,147,355.87 1,243,304.83 本期利润 14,296,105.84 1,334,369.22 15,630,475.06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变动数 -2,686,615.76 -20,398.13 -2,707,013.89 其中:基金申购款 1,858.84 -219.67 1,639.17 基金赎回款 -2,688,474.60 -20,178.46 -2,708,653.0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000,150.78 -1,833,384.78 14,166,766.00 7.4.7.11 存 款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第 34 页共 58 页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9,617.01 535,970.8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5,390,970.82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8,706.72 11,727.03 其他 2,088.52 1,128.70 合计 200,412.25 5,939,797.36


7.4.7.12 股 票投 资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35,474,892.80 603,861,800.87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36,697,968.44 591,546,580.75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223,075.64 12,315,220.12 7.4.7.13 债 券投 资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卖 出 债券 ( 债 转 股及 债券 到 期兑 付 ) 成交总额 2,113,773,541.84 2,635,748,416.75 减 : 卖出 债券 ( 债转 股及 债 券到 期 兑 付)成本总额 2,083,983,486.14 2,623,274,690.40 减:应收利息总额 34,434,285.85 27,841,608.63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644,230.15 -15,367,882.28 7.4.7.14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第 35 页共 58 页 7.4.7.15 衍 生工 具收 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股 利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0,365.37 725,699.50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20,365.37 725,699.50 7.4.7.17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4,369.22 -3,133,805.14 ——股票投资 -228,337.09 228,337.09 ——债券投资 1,562,706.31 -3,362,142.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1,334,369.22 -3,133,805.14 7.4.7.18 其 他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008,242.93 442,996.94


第 36 页共 58 页 合计 1,008,242.93 442,996.94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入基金资产。


7.4.7.19 交 易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02,046.37 1,829,893.11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0,275.00 25,800.00 合计 112,321.37 1,855,693.11 7.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审计费用 90,000.00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150,000.00 150,000.00 债券账户维护费 37,200.00 13,900.00 银行汇划费 12,601.61 12,043.09 其他 - 400.00 合计 289,801.61 266,343.09 7.4.8 或 有事 项、 资产负 债表 日后事 项的 说明 7.4.8.1 或 有事 项 无。 7.4.8.2 资 产负 债表 日后 事项 无。 7.4.9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银施罗德基 金 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第 37 页共 58 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交烨投资管理( 上海) 有 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10.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2 关 联方 报酬 7.4.10.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859,424.88 9,005,656.51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2,995,249.32 2,881,017.08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20%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20%÷ 当年天数。 7.4.10.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43,237.45 1,500,942.79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第 38 页共 58 页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当年 天数。 7.4.10.2.3 销 售服 务费 无。 7.4.10.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民生银 行 - - - - 643,350,000.00 82,869.82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民生银 行 - - - - - - 7.4.10.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10.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10.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3 月25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第 39 页共 58 页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民 生银 行- 活期存 款 1,746,992.33 99,617.01 50,907,411.80 535,970.81 中国民 生银 行- 协议存 款 - - - 472,888.89 注: 本基金的活期存款和表格中列示的银行协议存款均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按银行同业 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 润分 配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 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12.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12.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84,217,283.67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718366 17 华夏银行 CD366 2018-01-04 95.17 216,000 20,556,720.00 111711238 17 平安银行 CD238 2018-01-05 95.22 205,000 19,520,100.00


第 40 页共 58 页 111714180 17 江苏银行 CD180 2018-01-10 95.16 1,000,000 95,160,000.00 111718212 17 华夏银行 CD212 2018-01-10 95.24 500,000 47,620,000.00 111718366 17 华夏银行 CD366 2018-01-10 95.17 27,000 2,569,590.00 合计





1,948,000 185,426,410.00 7.4.12.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10,000,000.00 元, 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 易的余额。 7.4.13 金 融工 具风 险及管 理 7.4.13.1 风 险管 理政 策和 组织 架构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 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 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有 良 好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具 , 包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上 市 的股 票 ( 含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中 国 证监 会 核 准 上 市 的股 票 ) 、 债 券 、 中 期 票据 、 货币 市 场 工 具 、 银 行 存款、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符 合 中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定 ) 。本 基 金 在 日 常 经营 活 动中 面 临 的 与 这 些 金 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从 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相对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使本基金在追求保本 周期到期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保本周期内基金资产的稳定增长。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审核及风 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 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 在管 理 层 层 面 设 立 风险 控 制委 员 会 , 讨 论 和制 定 公司 日 常 经 营 过 程中 风 险防 范 和 控 制 措 施 ; 在 业 务 操 作 层 面 风 险 管 理 职 责 主 要 由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协 调 并 与 各 部 门 合 作 完 成 运 作 风 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总 经理负责。 督察长独立 行使督察权利,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 由督察长、 风 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于 金 融 工 具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法 主 要 是 通 过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 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 判断风险损失的严 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 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 根据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 第 41 页共 58 页 结 合 基 金 资 产 所运 用 金融 工 具 特 征 通 过特 定 的风 险 量 化 指 标 、模 型 ,日 常 的 量 化 报 告 , 确 定 风 险 损 失 的限 度 和相 应 置 信 程 度 ,及 时 可靠 地 对 各 种 风 险进 行 监督 、 检 查 和 评 估 , 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 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 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 绝 支 付 到 期 本 息 等 情 况 , 导 致 基 金 资 产 损 失 和 收 益 变 化 的 风 险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本基金的 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民生银行, 因而与该银 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 大。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 券交收和款项清算, 因此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 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 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 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 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 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 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664,828,900.00 615,988,000.00 合计 664,828,900.00 615,988,000.00 注:未评级部分为政策性金融债和同业存单。 7.4.13.2.2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AAA 305,232,421.30 95,891,670.00 AAA 以下 - - 未评级 - 19,446,000.00 合计 305,232,421.30 115,337,670.00


第 42 页共 58 页 7.4.13.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基金 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另一方 面 来 自 于 投 资 品 种 所 处 的 交 易 市 场 不 活 跃 而 带 来 的 变 现 困 难 或 因 投 资 集 中 而 无 法 在 市 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 况 进 行 严 密 监 控并 预 测流 动 性 需 求 , 保持 基 金投 资 组 合 中 的 可用 现 金头 寸 与 之 相 匹 配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 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 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 294,217,283.67 元将在一个 月以内到 期且计 息( 该 利息金额 不重大) 外 , 本基金所 承担的 其他金 融负债的 合约约 定到 期日均为 一个月 以内且 不计息, 可赎回 基金份 额 净值( 所有 者权益) 无 固定到期 日且不计 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组 合资产 的流 动性风 险分 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 等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本 基 金 组 合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进 行 管 理 , 通 过 独 立 的 风 险 管 理 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 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 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且本基金与由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共 同 持 有 一 家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不 得 超 过 该 证 券 的 10% 。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 通股 票不得 超 过该上市 公司 可流通 股 票的 15%( 完全 按照 有 关指数构 成比 例 进 行 证 券 投 资 的 开 放 式 基 金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特 殊 投 资 组 合 不 受 该 比 例 限 制) ,本基金 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 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部分基 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 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 行审慎评估与测算, 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 现价值。 同时,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 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 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 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 第 43 页共 58 页 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 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 此外, 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建 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 持续监测质押品 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 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 本基金在本报 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 场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基 金 所 持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所 处 市 场 各 类 价 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 具 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 量 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 生 波动的风险。 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 其中浮动利 率 类 金 融 工 具 还 面 临 每 个 付 息 期 间 结 束 根 据 市 场 利 率 重 新 定 价 时 对 于 未 来 现 金 流 影响 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并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 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比重较大, 此外还持有银行 存款、结算备付金 和存出保证金等利率敏感性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 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746,992.33 - - - 1,746,992.33 结算备付金 8,746,876.39 - - - 8,746,876.39 存出保证金 13,144.15 - - - 13,144.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3,943,900.00 251,474,000.00 4,643,421.30 - 970,061,321.30 应收利息 - - - 19,267,168.33 19,267,168.33 资产总计 724,450,912.87 251,474,000.00 4,643,421.30 19,267,168.33 999,835,502.50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294,217,283.67 - - - 294,217,283.67


第 44 页共 58 页 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233,404.56 233,404.56 应付赎回款 - - - 146,866.07 146,866.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27,884.35 727,884.35 应付托管费 - - - 121,314.04 121,314.04 应付交易费用 - - - 18,562.92 18,562.92 应付利息 - - - 144,778.61 144,778.61 其他负债 - - - 241,791.05 241,791.05 负债总计 294,217,283.67 - - 1,634,601.60 295,851,885.27 利率敏感度缺口 430,233,629.20 251,474,000.00 4,643,421.30 17,632,566.73 703,983,617.23 上 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 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0,907,411.81 - - - 50,907,411.81 结算备付金 1,465,445.85 - - - 1,465,445.85 存出保证金 258,284.16 - - - 258,284.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5,988,000.00 60,528,300.00 54,809,370.00 8,793,492.81 740,119,162.8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0,000,635.00 - - - 130,000,635.00 应收利息 - - - 7,569,443.56 7,569,443.56 应收申购款 - - - 19,920.32 19,920.32 资产总计 798,619,776.82 60,528,300.00 54,809,370.00 16,382,856.69 930,340,303.51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952,143.44 952,143.44 应付托管费 - - - 158,690.57 158,690.57 应付交易费用 - - - 521,437.45 521,437.45 其他负债 - - - 240,000.00 240,000.00 负债总计 - - - 1,872,271.46 1,872,271.46 利率敏感度缺口 798,619,776.82 60,528,300.00 54,809,370.00 14,510,585.23 928,468,032.05 注: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 期日孰早予以分类。 7.4.13.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增加约 200 增加约 201


第 45 页共 58 页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减少约 199 减少约 199


7.4.13.4.2 外 汇风 险 外 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外 汇 汇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 他 价 格 风 险 是 指 基 金 所 持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除 市 场 利 率 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 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 利用恒定比 例组合保险(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原理, 动态 调整稳健资产与风 险资产在基金组合中的 投资比例, 以确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时的本金安全, 并实现 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目的。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等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 其中基金应保留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风险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 , 其中, 基金持 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 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 来测试本 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 及时可靠地对风险 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 他价 格风险 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8,793,492.81 0.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资 - - - -


第 46 页共 58 页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8,793,492.81 0.95 7.4.13.4.3.2 其 他价 格风险 的敏 感性分 析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95%), 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 响(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4,643,421.30 元,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965,417,900.00 元, 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3,618,694.27 元,第二 层次的余额为 736,500,468.54 元,无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和 债 券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 交 易 不 活 跃( 包 括 涨 跌 停 时 的 交 易 不 活 跃) 、 或 属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等 情 况 , 本 基 金 不 会 于 停 牌 日 至 交 易 恢 复 活 跃 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第 47 页共 58 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 号 《关于明 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 管产品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颁布的财税[2017]56 号 《关于资管 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 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 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 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 组合报 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70,061,321.30 97.02 其中:债券 970,061,321.30 97.0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第 48 页共 58 页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493,868.72 1.05 7 其他各项资产 19,280,312.48 1.93 8 合计 999,835,502.50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股 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1688 华泰证券 4,613,621.00 0.50 2 000783 长江证券 4,148,021.75 0.45 3 000928 中钢国际 2,908,882.00 0.31 4 300203 聚光科技 2,775,483.00 0.30 5 300129 泰胜风能 2,644,578.00 0.28 6 603018 中设集团 2,182,022.00 0.24 7 000709 河钢股份 2,077,204.85 0.22 8 000898 鞍钢股份 1,687,000.00 0.18 9 603008 喜临门 1,508,010.00 0.16 10 603556 海兴电力 1,292,498.12 0.14 11 002185 华天科技 1,185,800.00 0.13 12 600617 国新能源 1,109,692.00 0.12 注: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按买入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49 页共 58 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1688 华泰证券 4,553,892.99 0.49 2 000783 长江证券 3,932,693.00 0.42 3 000928 中钢国际 2,887,500.00 0.31 4 300203 聚光科技 2,869,573.00 0.31 5 000821 京山轻机 2,633,521.06 0.28 6 300129 泰胜风能 2,594,607.00 0.28 7 000709 河钢股份 2,139,038.00 0.23 8 603018 中设集团 1,992,827.00 0.21 9 600068 葛洲坝 1,822,000.00 0.20 10 000898 鞍钢股份 1,719,300.00 0.19 11 002659 中泰桥梁 1,545,932.52 0.17 12 300284 苏交科 1,447,994.00 0.16 13 603008 喜临门 1,335,743.31 0.14 14 603556 海兴电力 1,297,635.22 0.14 15 002185 华天科技 1,186,000.00 0.13 16 600617 国新能源 1,071,147.00 0.12 17 002826 易明医药 58,865.19 0.01 18 300582 英飞特 46,926.27 0.01 19 002835 同为股份 38,351.56 0.00 20 300586 美联新材 32,812.83 0.00 注: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按卖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28,132,812.7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5,474,892.80 注:“ 买入股票成本” 或 “ 卖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 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第 50 页共 58 页 3 金融债券 35,421,900.00 5.0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5,421,900.00 5.03 4 企业债券 131,407,000.00 18.67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 - 6 中期票据 169,182,000.00 24.03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4,643,421.30 0.66 8 同业存单 629,407,000.00 89.41 9 其他 - - 10 合计 970,061,321.30 137.80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111712212 17 北京银 行 CD212 1,000,000 95,180,000.00 13.52 2 111713044 17 浙商银 行 CD044 1,000,000 95,160,000.00 13.52 3 111714180 17 江苏银 行 CD180 1,000,000 95,160,000.00 13.52 4 111709231 17 浦发银 行 CD231 700,000 66,654,000.00 9.47 5 101452005 14 华能集 MTN002 500,000 50,750,000.00 7.21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第 51 页共 58 页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144.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267,168.3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280,312.48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3011 光大转债 4,643,421.30 0.66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 52 页共 58 页 §9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583 267,060.34 200,017,000.00 29.00% 489,799,851.23 71.00%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109.65 0.00%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 式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3 月 25 日) 基金份额总额 988,953,938.8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27,224,727.22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251,335.75 减: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237,659,211.74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9,816,851.23 注:1 、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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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 重大 事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 、基金管理人的重 大 人事变动: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 未发生重大人 事变动。


2 、基金托管人的基 金 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 动:本基金托管人的 专 门基金托管部 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本期审计费用为 90,000.00 元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 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两 个加强、两个遏制 ” 回头看专项检查后 采取责令改正的要求, 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认真制订并落实了整改计划, 按照要求完成 了改进工作, 并将整改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 本报告期内, 基金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 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第 54 页共 58 页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长江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2 63,607,705.52 100.00% 59,238.04 100.00% - 11.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长江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355,764,241. 82 100.00% 16,520,60 0,000.00 100.00% - - 注:1 、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 、 券商研究机构评价 (报告质量、 及时性和数量) 、 券商每日信息评价 (及时 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 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1.8 其 他重 大事 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 期 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北京肯特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基金前端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1-09 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基金前 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1-09 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1-09


第 55 页共 58 页 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基金前 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6 年第 4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1-19 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 机银行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2-23 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2-24 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 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2-24 8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 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3-03 9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3-29 10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 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4-07 1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 机银行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4-22 12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4-24 13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5-09 1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 于海颖女士担任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6-10 1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其电子交 易平台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6-16


第 56 页共 58 页 告 1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 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6-22 1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 机银行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6-30 18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 金网上银行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7-01 19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 柜台开展旗下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7-06 20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7-17 21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7-20 2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8-14 2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8-25 24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8-26 2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 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09-15 2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10-13 2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10-20


第 57 页共 58 页 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8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10-25 29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2 号)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11-09 30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11-22 3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 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业务)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12-14 3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12-22 3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 机银行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7-12-30 12


影 响 投资者 决策 的其 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内 单一 投资 者持 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 到或 超过20% 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 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份 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1/1-2017 /12/31 200,0 17,00 0.00 - - 200,017,00 0.00 29.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 如该 类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对本基金带来流动性冲击,从而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 益水平。基金管理人将加强流动性管理,防范相关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 §13 备查 文件目 录


第 58 页共 58 页 13.1 备 查文 件目 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3、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4、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5、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 9、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3.2 存 放地 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或者登录基金 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查阅。在 支付工本费后,投 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 有 疑问,可咨询本基金 管 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 ( 免 长 途 话 费 ) ,021-61055000 ,电子邮件: services@jysld.com 。 交 银施 罗德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八年三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