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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乐丰纯债(005070)

长江乐丰纯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 江 乐丰 纯 债定 期 开放 债 券型 发 起式 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7 年 12 月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长江 证券( 上海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宁波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送 出日 期:2018 年 03 月 31 日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 §1


重 要提示 及目 录


1.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26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7 年 8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 §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 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长江乐丰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50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8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 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 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 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 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类别配 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 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深入挖掘价 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江证券 (上海)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高杨 王海燕 联系电话 021-80301283 0574-89103171 电子邮箱 gaoyang@cjsc.com.cn wanghaiyan@nbcb.cn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4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66-866 95574 传真 021-80301393 0574-89103213 2.4 信息 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jzcgl.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 指标 2017年0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565,171.25 本期利润 3,349,391.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6% 3.1.2 期末 数据和 指标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3,348,391.8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2)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 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 年8月2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5 ④ 过去三个月 0.27% 0.03% -0.43% 0.06% 0.70%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0.66% 0.03% -0.02% 0.05% 0.68% -0.0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 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2)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3)截至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在建仓期。 3.2.3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 较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6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2017 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 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 三年 基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 年9月16日正式成立,是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专门从事证券资产管理、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 地上海,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公司秉承以"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 以"汇聚财智, 共享成长"为使命, 坚持" 诚信经营, 规范运作, 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 通过服务客户、 成就员工、 回报股 东、 反哺社会, 实现多 方共赢。 公司坚持有目标, 有追求, 努力保持 综合实力居行业前 列,让客户信赖、股东满意、员工自豪,力争成为拥有一流人才团队、一流管理水平、 一流服务 品质、一流经营业绩和一流品牌声誉的金融企业。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有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7 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金、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和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 经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漆志伟 基金经理 2017-08- 22 - 8年 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华农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投资经理。现任长江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 享货币市场基金、长江优享货 币市场基金、长江乐丰纯债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 金法》 、 《基金管 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约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合法合 规, 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未发生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 易及其他违规行为, 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 完 整,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 基金资产、 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 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 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 制定了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 交易管理办法》 , 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位职责, 适用的范围涵盖境内上市股票、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8 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各类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和交易管理活动 相关的各个业务环节, 旨在规范 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公司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机制, 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 资决策机会,创建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二)公司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 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三)公司健全投资授权机制,明确资产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 会、 基金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 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其他人员不得对基金经理在授权范 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 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 经过审批程序。





(四)公司建立适用全公司的证券备选池和交易对手库,明确证券备选池和交易对 手库的建立和维护程序, 并根据不同投资组合各自的投资目标、 投资风格、 投资范围和 关联交易限制等, 建立相应的证券备选池和交易对手库, 基金经理在此基础上构建具体 的投资组合。


(五) 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机制, 不同基金经理之间的持仓和 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六) 公司严格贯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原则,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七)公司严格控 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 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公司原则上严格禁止同一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在同一 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八) 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应及时向经营管理层 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九) 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的 收益率差异、 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 并评估是否符 合公平交易原则。 4.3.2 公平 交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 的相关规定, 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 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 险进行有效控制, 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 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 组合同日同向 交易纪录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9 配对。 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 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 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 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 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 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 并以此为依据, 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 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 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 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 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 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 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 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 交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 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 4.4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内, 受益于三四线城市棚改货币化政策推动的地产繁荣, 以及海外经济复苏 对国内出口的拉动,2017 年经济增速相比去年小幅回升,全年GDP增速6.9% 。2017年年 初,央行两次上调MLF和逆回购利率并开始缩表,经济金融数据超预期,债市延续2016 年末的下跌行情,10年国债利率由3.0%左右上行至3.4%以上。2017年3-5月,银行体系 针对同业和理财业务进行去通道、 去杠杆, 债市收益率迅速上行, 短端利率上行幅度更 大,收益率曲线趋于平缓。从2017年6月开始,去杠杆力度开始趋缓,银行的"缩表"压 力开始下降, 资金利 率开始趋缓, 央行也开始向市场投放新增货币, 债市开始反弹。 2017 年10-11月,市场对基本面企稳和政策趋严的担忧以及海外债市的调整,引发债市再次 下跌。10年期国债利率一度突破4%,创3年以来历史新高。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健的投资 策略,重点防范信用风险。





本基金成立以来, 谨慎使用杠杆, 主要投资于中高评级信用债, 以获取稳定的票息 收入。 4.4.2 报告 期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0


截至报告期末,本 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6元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0.6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2%。 4.5 管理 人对 宏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8年,国内方面,2018年经济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具体来看:1、消费方 面, 由于2017年消费贷明显走高, 这意味着居民加杠杆程度明显, 然而居民收入并未相 应大幅增加, 因此居民消费存在透支的情况, 推测2018年居民消费持续性不足, 面临下 滑的可能性;2、房地产投资方面,由于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态度明显,房地产销售及 房价较为低迷,预计后续也将逐步传导并影响到房地产投资;3、基建投资方面,受地 方政府融资渠道受限、 财政收入下滑、 地方政府考核机制调整等因 素的影响,2018年基 建投资预计也可 能进一步下滑。 总体而言, 由于政府对经济增速的容忍度明显提高, 市 场利率相对偏高,2018年经济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


国际方面,2018年海外经济估计将持续复苏, 目前市场对前景预期较好, 因此缩表 和加息预计会持续推进; 对我国来讲, 一方面 人民币可能贬值, 刺激出口的增长, 另一 方面也可能导致资本外流, 所以我国央行可能也会继续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价格以对冲 人民币贬值和资本外流的压力。 考虑到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已经较高了, 故即使央行加 息短期内应该也不会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


固定收益市 场方面, 我们认为, 目前由于票息相对较高, 债券配置盘或存在一定价 值, 趋势性机会还需要等待, 短期交易性机会可保持关注。 进入2018年以来, 货币政 策 相对中性, 市场流动性有所改善, 海外及国内加息等预期也在前期的市场表现中得到了 较为充分的反映, 预计后续落地时带来的影响可控。2018年初监管政策逐步落地, 接下 来需密切关注金融监管的动向, 我们认为可以在合适的时点适度拉长久期, 同时我们认 为可转债拥有"进可攻、退可守"的特性,未来可以保持更多的关注。


权益市场方面,2018 年将面临比2017年更复杂、 更不明朗的市场状况, 大盘价值与 中小创代表的成长可能呈现跷跷板效应, 消费、 金融、 周期等板块可 能随宏观、 货币状 况和商品价格的变动而起伏, 呈现出一些结构性的投资机会。 应当警惕的主要风险是金 融去杠杆深化导致的风险释放,以及龙头股抱团带来的市场交易层面的风险。 4.6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 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 由首席风险官、 运营部总经理、 研究部总经理, 运营部副总经理及公司 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 行业分析经验、 金 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1 益冲突。 基金经理如果认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 可以向估值 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 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 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 拟定公司的估 值政策、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 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 以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4.7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 期内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2017年) , 本托管人在 《长 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2017年) , 本托管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 有关规定, 对本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 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2017年),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 人对 本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 计报告 6.1 审计 报告 基本信 息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2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众环审字(2018)010007号 6.2 审计 报告 的基本 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江乐丰纯债”) 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的利润表、 持有人权益 (基金净值) 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 长江乐丰纯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报告报表附注所列示 的基础编制, 公允反映了长江乐丰纯债2017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持有 人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 我们独立于管理人长江证券 (上海) 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 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 我们在审计报告日前已 获取的其他信息包括长江乐丰纯债2017 年年度 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3 息, 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 我们的责任是阅读 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 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 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 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 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报告报表附 注所列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 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 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运 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 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 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 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 造、 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 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4 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结构和内容 (包 括披露) ,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我们与管理人就 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 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余宝玉 罗明国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审计报告日期 2018-03-15 §7


年 度财务 报表 7.1 资产 负债 表 会计主体: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67,513.79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18,846,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18,846,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5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90,269,618.64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4,384,411.8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513,667,544.26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0,605.36 应付托管费 43,535.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6,012.0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39,000.00 负债合计


319,152.46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09,999,000.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3,349,391.80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3,348,391.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3,667,544.26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66元,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 份。 (2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未 满一年,无上年度末可比数据。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8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2017年08 月22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 月31 日


一 、收 入


4,238,028.93 1.利息收入


8,453,808.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29,362.33 债券利息收入


3,533,235.3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091,210.7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6 -4,215,779.4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7 减 :二 、费用


888,637.1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51,586.27 2.托管费 7.4.10.2.2 183,862.0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8 1,050.00 5.利息支出


13,138.8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138.82 6.其他费用 7.4.7.19 139,000.00 三 、 利 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 号 填列)


3,349,391.8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号填列 )


3,349,391.8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 比期间数据。 7.3 所有 者权 益(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8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0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09,999,000.00 - 509,999,00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349,391.80 3,349,391.8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8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09,999,000.00 3,349,391.80 513,348,391.8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无上年度 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罗国举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唐吟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宋学文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 况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943号文《关于准予长江 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准予注册, 由长江证券 (上 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 以 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 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 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三个月的期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次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 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存 续期限为不定期, 首次设立募集资金为509,999,000.00 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0.00 元, 合计为509,999,000.00 元,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计算, 折 合基金份额为509,999,000.00 份, 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众环验 字(2017)01011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 定, 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 可分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19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短期融资券、 超短 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债 券回购、 央行票据、 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 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 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 可交换债券。 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 10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 报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 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 企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报告报表附注所列编制基础的要 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 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 会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 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 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 除与权证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0 投资有关的金融资产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 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权证投资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 收金 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与应收款项。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 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 分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除与权证投资有 关的金融负债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与权证投资有关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 示。 7.4.4.4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1)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 允价值入账, 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股票持有期间获得股票股利 (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 于除权除息日, 按 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 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在本账户"数量" 栏进行记录。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 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后的, 在除 权日按所配的股数确认未流通部分的股票投资, 与已流通部分分别核算。 配股除权日在 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前的,按照权证的有关原则进行核算。


本基金持有股票期间上市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于除权除息日, 按应收取的现金 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股利收益 )。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 结转成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于交易日按债券的公允价值 (不 含应收利息) 入账, 按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应收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 应支付的相关 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 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认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损失) 。 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 转成本。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1


(3)基金投资


本科目按基金的种类,分别"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买入非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在申购日按申购金额, 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 贷 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交易日 (非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的交易日为申购成功的确认日) 按基金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应付的相关费用,借记"交易费用"科目, 按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证券清算款"或"银行存款"科目, 按应付的交易费用, 贷记" 应付交易费用"等科目。


本基金申购ETF时,在申购确认日,按基金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 应付的相关费用, 借记" 交易费用"科目, 按结转的股票或债券投资成本、 估值增值或减 值,贷记"股票投资(成本)"或"债券投资(成本)",贷记或借记"股票投资(估值增 值)" 或"债券投资(估值增值)",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证券清算款"科目,按应付 交易费用,贷记"应付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 益)" 或"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股票或债券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股票投 资收益)"或"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科目。


持有基金期间分派的红利, 按照基金管理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或每万份收益确认 红利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 于份额确认日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 金额计入基金投资成本。


卖出基金, 在交易日 (非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的交易日为赎回成功的确认日) 确 认基金投资收益(损失)。


本基金赎回ETF时, 在赎回确认日, 按股 票或债券的公允价值, 借记" 股票投资 (成 本)" 或"债券投资(成本)",按应收的金额,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按应付的相关 费用, 借记"交易费用"科目, 按结转的基金投资成本、 估值增值或减值, 贷 记本科目 (成 本),贷记或借记本科目(估值增值),按应付交易费用,贷记"应付交易费用"科目, 按其差额, 贷记或借记" 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 将原计入该基金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贷记或借记" 投资收益 (基 金投资收益)"。


卖出基金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 的资金。


根据返售协议买入证券等金融资产,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 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成本 。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返售前,按实际利率逐日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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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 证券等 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成本。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与其分类相关联。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 计量。 7.4.4.5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目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和方法如下: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发行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的估值净价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 近交易日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


②交易所发行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 日的估值全价减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 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③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 市的资产支持证 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 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②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①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估值;


②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 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固定收益品种, 按成 本估值。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3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 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 基金估值违反 《基金合同》 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应立即通知对方, 共 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 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7.4.4.6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没有相互 抵消。 但是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以相互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基金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基金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 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 失) 的确 认和计 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 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 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 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 存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4 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在证券实际 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 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 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 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的差额入账;


(7)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8)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 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 的确 认和 计量


(1) 基金管理费 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 年费率计提, 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 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 年费率计提, 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和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7.4.4.11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政 策


(1)基金利润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 ,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2)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 现收益的孰低数。


(3)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①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5 式是现金分红;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 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 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折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②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③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④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 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5)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 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 即可供分配 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 执行。 7.4.5 会计 政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 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1 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5]102 号文《关于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2005]107 号文《关于利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6 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07]84 号文 《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 税[2012]85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 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 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7]56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财政部 及国家税务总局"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 率2008 年4月24日起 由3‰调整为1‰"、 财政部"证券交易印花税2008年9月19日起单边征收"及其他相关税务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所得税:


①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 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③按照财税[2015]101 号文规定,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 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⑤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 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①资 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②对资管产品在2018 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 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 额中抵减。


(3)印花税


自2008年9月19日起,对基金卖出证券(股票)按0.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对基金 买入证券(股票)不再征收印花税。


本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纳税义务按上述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7.4.7 关联 方关系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7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 记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长江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 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945,000,000.00 100.00% 7.4.8.1.2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产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08月22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51,586.2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 (1)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8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本基金本报告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7 年8月22日正式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08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3,862.04 注: (1)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本基金本报告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7 年8月22日正式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3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08 月22日至2 017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8月22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29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96%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8 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7,513.79 138,379.52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 率计息。(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22日正式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6 本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7 年12月31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交易。 7.4.9.3 期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于理 解和分 析会 计报表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事项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0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18,846,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 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 动。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18,846,000.00 62.07 其中:债券 318,846,000.00 62.07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0,269,618.64 37.0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513.79 0.03 8 其他各项资产 4,384,411.83 0.85 9 合计 513,667,544.26 100.00 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 尾差。 8.2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8.2.1 报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2.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3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4 报告 期内 股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计 买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4.2 累计 卖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4.3 买入 股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8.5 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856,000.00 5.8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856,000.00 5.82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2 4 企业债券 146,655,000.00 28.5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42,335,000.00 27.73 9 其他 - - 10 合计 318,846,000.00 62.11 8.6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780357 17 孝城投债 500,000 49,150,000.00 9.57 2 1780277 17 汴投绿色债 500,000 48,775,000.00 9.50 3 139399 17 高科01 500,000 48,730,000.00 9.49 4 111785946 17 广东南粤银行CD120 500,000 47,445,000.00 9.24 5 111785899 17 福建海峡银行CD060 500,000 47,445,000.00 9.24 6 111786576 17 包商银行CD119 500,000 47,445,000.00 9.24 8.7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 8.8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不参与 贵金属投资 。 8.9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不 参与权证投资 。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不得 投资股指期货 。 8.10.2 本 基金投 资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不得 投资股指期货 。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债 期货投 资政 策 本基金不得 投资国债期货 。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3 8.11.2 报 告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不得 投资国债期货 。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基金 本期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没有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或 在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 8.12.2


根据本 基金基 金合 同,本 基金 不得投 资股 票 。 8.12.3 期 末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84,411.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84,411.83 8.12.4 期 末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不得参与股票投资 。 8.12.6 投 资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 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4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2 254,999,500.00 509,999,000.00 100.00% - - 9.2 期末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 9.3 期末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 式基 金发起 资金 持有 份额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1.96% 10,000,000.00 1.96%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1.96% 10,000,000.00 1.96% 3 年 §10


开放式 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8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22日生效。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5 §11


重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 、本报告期内,根据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宋啸啸先生新任公司副总经理;


2 、本报告期内,根据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何仁科先生离任公司副总经理;


3 、本报告期内,根据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范海蓉女士新任公司副总经理;


4 、本报告期内,根据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来富先生新任公司副总经理;


5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 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 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 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改变投资策略。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30,000.00 元人民币。本基金本报告期内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 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6 长江证券 2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 罚; (4) 内部管理规范、 严格, 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 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公司进行证 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公司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 咨询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市 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 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基金专用交易 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我司根据上述标准, 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 并签订交易单 元租用协议。 公司的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对所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 评比内容 包括: 提供宏观、 行业、 策略、 专题、 公司等研究报告的质量和数量; 组织相关研讨会 议的数量和质量; 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的质量和数量; 主动进行上门路演和反路演的 数量和质量; 以及其他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 最终公司统一依据 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 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交易单元无变更情况。 11.7.2 基 金租用 证 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945,000,000.00 100.00% §1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 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 到或 超过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 内持 有基 金份 额变 化情况 报告期 末持 有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 额比例 达到 或者超 过20% 的时间 区间 期初份 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页, 共 37 页 37 机 构 1 20170822-20 171231 499,999,000.00 0.00 0.00 499,999,000.0 0 98.04% 产品特 有风 险


本 基金 存在 投资 者集 中赎回 时, 本基 金未 能及 时 变现基 金资 产以 应对 投资 者赎回 申请 的风 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无。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