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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信(519949)

长信利信: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 信 利 信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31 日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6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以通 讯方 式召 开了 长信 利信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 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 关于长信利信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降 低管理 费并 修改 法律 文件 的议案 》 , 于2017 年7 月14 日 表决 通过 ,本 次大 会 决议自 该日 起生 效, 于2017 年7 月18 日 起实 施。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管人招 商银行股 份 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招 商银行” ,下同 ) 根据本 基金基金合同 的 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 计 报 告、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6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长信利 信混 合 场内简 称 长信利 信 基金主 代码 519949 交易代 码 51994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1 月 10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95,223,372.5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为 混合 型基 金, 通过 积 极灵 活的 资产 配置 ,在 有 效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力 争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 健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跟 踪考 量通 常的宏 观经 济变 量 (包 括 GDP 增长率 、CPI 走 势、M2 的 绝对水 平和 增长 率、 利率 水 平 与 走势 等) 以及 各项 国家 政 策( 包括 财政 、税 收、 货币、 汇率 政策 等) , 并结 合美林 时钟 等科 学严 谨的 资 产 配 置模 型, 动态 评估 不同 资 产大 类在 不同 时期 的投 资 价 值及 其风 险收 益特 征, 追 求股 票、 债券 和货 币等 大类资 产的 灵活 配置 和稳 健的绝 对收 益目 标。 业绩比 较基 准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率*50%+ 中证综 合债 指数 收益 率*5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混合 型基 金, 属于 中 等风 险、 中等 收益 的基 金 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 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和 债券型 基金 ,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周永刚 张燕 联系电 话 021-6100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zhouyg@cx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5566 95555 传真 021-61009800 0755—8319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www.cxfund.com.cn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6 页


址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68 号9 楼 、 深 圳市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6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11 月 1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0,328,572.52 746,643.06 本期利 润 48,557,352.37 -3,721,715.5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798 -0.012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8.10% -1.2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83 -0.011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00,179,130.74 297,270,892.7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8 0.988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 如, 封闭 式 基金交 易佣 金、 开放式 基金 的申 购赎 回费 、 红 利再 投资 费、 基金 转 换费等 )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 收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09% 0.20% 2.31% 0.41% -2.40% -0.21% 过去六 个月 4.20% 0.29% 5.01% 0.35% -0.81% -0.06% 过去一 年 8.10% 0.25% 10.65% 0.32% -2.55% -0.0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6.80% 0.24% 8.95% 0.34% -2.15% -0.10%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6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图 示日 期为2016 年11 月10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2 、 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 本基 金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6 个月内 为建 仓期 。 报告 期 末已完 成建 仓但 报告期 末距 建仓 结束 不满 一年; 建仓 期结 束时 ,本 基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 已符 合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6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11 月 10 日,2016 年净 值增 长率 按当 年 实际存 续期 计算 。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7 年 0.600 35,710,676.02 6,973.24 35,717,649.26


2016 年 - - - -


合计 0.600 35,710,676.02 6,973.24 35,717,649.26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进 行的利 润分 配情 况, 详 见4.7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6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是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 【2003 】63 号文 批准 , 由长 江证 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上 海海 欣集 团股份 有限 公司 、 武 汉钢 铁股份 有限 公司 共同 发起 设立。 注册 资 本 1.65 亿元人 民币 。 目 前股 权结 构为: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占 44.55% 、 上 海海 欣 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占 31.21% 、武 汉钢 铁股 份有 限公司 占 15.15% 、 上海 彤 胜投资 管理 中心 (有 限合 伙) 占 4.55% 、 上海 彤骏投 资管 理中 心( 有限 合伙) 占 4.54%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共 管理58 只 开放式 基金 ,即 长信 利息 收益开 放式 证 券投资基金、 长信 银利 精 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信金利趋势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长信增利 动态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长信双 利优选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长信利丰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长信恒利 优 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信量化先锋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长信美国 标准普 尔100 等 权重 指数 增强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信利鑫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长信 内需 成 长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信可 转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长 信利 众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长信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信 纯债壹号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长信 改革红利 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长信量 化中小盘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信 新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 富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长 信利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 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长信 多利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信睿进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信 量化多策略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长信 医疗保健 行 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长 信 中证一带一路 主题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 富 民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长 信富海纯债一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长 信利保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富 安纯债 一 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长信 中证能源 互 联网主题指 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长信 金 葵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 富 全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长 信利泰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信海外 收 益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 先 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信利发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长信 富泰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长 信电子信 息 行业量化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信 先利半年定期 开放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 创新驱动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长信稳 益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 利 信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长信稳健 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长信上证港股 通指数型 发 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6 页


长信纯债半年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长 信国防军 工 量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长信先优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 信稳势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长 信中 证 500 指 数增强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长信长金 通货币市 场 基金、长信量 化优选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长信稳通三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 资基金、长信 低碳环保 行 业量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长信利 尚一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长信乐信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 信 全球债券证 券投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朱君荣 长 信 利 信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长 信 乐 信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6 年11 月18 日 - 21 年 经 济 学 硕 士 , 北 京 大 学 世 界 经 济 专 业 研 究 生 毕 业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曾 就 职 于 太 平 洋 保 险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深 圳 安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大 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海 富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世 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泰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先 后 从 事 保 险 营 销 、 资 金 管 理 、 证 券 行 业 研 究 和 投 资 管 理 等 工作,2011 年 3 月 加入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专 户 理 财 部 , 曾 任 专 户 理 财 部 、 专 户 投 资 部 投 资 经 理 , 现 任 长 信 利 信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长 信 乐 信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注:1 、首任 基金经理 任职 日期以本基 金成立之 日为 准;新增或 变更以刊 登新 增/ 变更基金 经理的 公告披 露日 为准 ; 2 、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的 证券 从业年 限以 基金 经理 进入 证券业 务相 关机 构的 工作 经历为 时间 计 算 标准。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报告期 内 ,严格遵守了 《中华人 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及其他有关法 律 法规、基金合 同的规定 , 勤勉尽责地为 基金份额 持 有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 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6 页


益的行 为。 本基金 将继 续以 取信 于市 场、 取 信于 社会 投资 公众 为宗旨 , 承 诺将 一如 既往 地本着 诚实 信用 、 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 用基金财产, 在规范基 金 运作和严格控 制投资风 险 的前提下, 努力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 所 有投 资对 象的 投资 指 令必须 经由 交易 部门 总监 或其授 权人 审核 分配 至交 易人员 执行 。 进 行投资 指令 分配 的人 员必 须保证 投资 指令 得到 公平 对待。 2 、公 司使 用的 交易 执行 软 件系统 必须 具备 如下 功能 : (1) 严格 按照 时间 顺序 发 送委托 指令 ; (2) 对于 多个 投资 组合 在 同一时 点就 同一 证券 下达 的相同 方向 的投 资指 令, 并且市 价在 限价 范围内的,系 统能够将 交 易员针对该证 券下达的 每 笔委托自动按 照指令数 量 比例分拆为 各投资组 合的委托指令 。对于不 同 投资组合针对 交易所同 一 证券的同一方 向竞价交 易 指令,指令 数量比例 达到5 :1 或以 上的 ,可 豁 免启动 公平 交易 开关 。 3 、 交 易人 员对 于接 收到 的 交易指 令依 照价 格优 先 、 时间优 先的 顺序 执行 。 在 执行多 个投 资组 合在同一时点 就同一证 券 下达的相同方 向的交易 所 投资指令时, 除制度规 定 的例外指令 外,必须 开启系 统的 公平 交易 开关 。 4 、 对 于不 同投 资组 合均 进 行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 、 非 公开发 行股 票申 购等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的投 资对象,交易 部门必须 严 格独立接收各 投资组合 的 投资指令,在 申购结果 产 生前,不得 以任何形 式向任 何人 泄露 各投 资指 令的内 容, 包括 指令 价格 及数量 等要 素。 5 、 对于 各投 资组 合以 独立 账户名 义进 行申 购的 投资 对象, 除需 经过 公平 性审 核 的例外 指令 外, 申购获配的证 券数量由 投 资管理系统接 收各类证 券 登记结算机构 发送的数 据 进行分配。 交易部门 根据证 券发 行人 在指 定公 开披露 媒体 上披 露的 申购 结果对 系统 内分 配数 量进 行核准 , 数 量不 符的 , 应当第一时间 告知各投 资 管理部门的总 监及监察 稽 核部总监。对 于 以公司 名 义进行申购 的投资对 象,公司在获 配额度确 定 后,严格按照 价格优先 的 原则在各投资 组合间进 行 分配。申购 价格相同 的投资 组合 则根 据投 资指 令的数 量按 比例 进行 分配 。 确因特 殊原 因不 能按 照上 述原则 进行 分配 的, 应启动 异常 交易 识别 流程 ,审核 通过 的, 可以 进行 相应分 配。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已实 行 公平交易制度 ,并建立 公 平交易制度体 系,已建 立 投资决策体系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6 页


加强交易执行 环节的内 部 控制,并通过 工作制度 、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公 平 交易原则的 实现。同 时,公司已通 过对投资 交 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 估 和信息披露来 加强对公 平 交易 过程和 结果的监 督。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除完全按 照 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 行 投资的组合外 ,其余各 投 资组合未发生 参 与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的 5% 的 情形, 未 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同 时, 对本年 度同 向交 易价 差进 行专项 分析 ,未 发现 异常 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继2016 年,2017 年 美元 仍处加 息周 期, 联储 资产 负债规 模呈 缓慢 紧缩 态势 , 迫使 美元 回流 , 抑制美国债收 益率上升 势 头,反而使美 元走势疲 弱 。这是美国经 济稳健背 景 下联储货币 政策的新 特点,对中国 货币政策 影 响是深刻的: 一方面, 人 行资产端外汇 占款继续 减 少,基础货 币投放增 长主要依赖信 用发行来 维 持。在防范金 融风险和 地 产调控大目标 下,其货 币 投放明显不 足,市场 利率持续走高 。另一方 面 ,供给侧改革 直接拉 高 PPI 。虽然有助于 中国经济 上 游去产能和总 体结 构调整 大目 标 , 但 最终 不 可避免 要 向CPI 传导 。 就 这个意 义而 言 , 央 行也 缺 乏增加 流动 性的 理由。 基于此,我们 认为中国 经 济基准利率在 一个较长 时 期内不具备下 降空间, 市 场利率持续走 高 的可能 性很 大, 因此 本基 金 2017 年 在大 类资 产配 置 方面回 避债 券类 资产 , 将 大部分 资产 配置 于非 债券类 固收 品种 。我 们也 认为, 这种 基本 面 在 2018 年 仍难 以改 变,2018 年 本基金 在大 类资 产配 置策略 上仍 维 持2017 年 策 略不变 。 同样基 于此 , 在 权益 类资 产组合 方面 ,2017 年本 基 金本 着 PPI 向 CPI 传 到的 逻辑, 先后 投资 于煤炭 、有 色、 地产 产业 链、制 造业 等板 块, 取得 了不错 的效 果。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份额 净值 为1.008 元, 累 计份 额净 值 为1.068 。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净值 增长 率 为8.10%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为10.6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8 年我 们认 为基 于基 数 原因,PPI 继 续维 持高 位的 可能性 不大 , 但CPI 有 抬 头可能 。 在 PPI 向CPI 传导 的过 程中 , 化 工产业 链是 其关 键的 无法 绕开的 中间 环节 , 本 基金2018 年 将化 工产 业链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6 页


作为组合布局 的主要考 虑 方向,同时加 大估值低 的 金融板块组合 比例。另 外 ,考虑到中 小、创业 板连续 两年 走低 ,2018 年 大小盘 风格 轮换 的可 能性 逐渐增 加, 因此 将增 加中 小、 创 业板 的组 合比 例。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长信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 以下简 称 “ 公司” ) 制 订了 健全、 有效 的估 值政策和估值 程序,成 立 了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 员 会是公司基金 估值的主 要 决策机构, 负责拟定 公司的估值政 策、估值 方 法及采用的估 值程序和 技 术,健全公司 估值决策 体 系,对公司 现有程序 和技术进行复 核和审阅 , 当发生了影响 估值程序 和 技术的有效性 及适用性 的 情况及时修 订估值程 序;估值委员 会成员由 基 金事务部、投 资、研究 、 交易等相关业 务部门负 责 人以及基金 事务部至 少一名业务骨 干共同组 成 。相关参与人 员都具有 丰 富的证券行业 工作经验 , 熟悉相关法 规和估值 方法,均具 备 估值业务 所 需的专业胜任 能力。基 金 经理不直接参 与估值决 策 ,估值决策 由与会估 值工作 小组 成 员 1/2 以上 多数票 通过 。对 于估 值政 策和估 值原 则, 公司 与基 金托管 人充 分沟 通 , 达成一 致意 见。 审计 本基 金的会 计师 事务 所认 可公 司基金 估值 政策 和程 序的 适当性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及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签 署 服务协议,由 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 率。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本 基 金 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 收 益分配原则以 及基金实 际 运作情况,本 基 金本报 告期 没有 进行 利润 分配。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原 则如下 :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 为 12 次 ,若《 基金 合 同》生 效不 满3 个月 可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是 现金 分红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6 页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2017 年 4 月 13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本基 金出 现持有 人户 数连 续二 十个 工作日 低于 200 人的情 形。 自2017 年6 月 12 日起 至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持 有人 户数 高 于200 人。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6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 会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6 页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 期末 基 金2017 年 度 财务报 告经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审 计, 注册 会 计师出 具了 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报 告( 安永 华明(2018) 审字 第 61399737_B18 号 ) ,投资 者可 以通 过 年度报 告正 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文 。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6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长信 利信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563,860.11 17,354,583.96 结算备 付金 761,023.63 4,077,835.50 存出保 证金 176,847.65 9,181.2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88,660,904.73 75,896,670.64 其中: 股票 投资 168,157,904.73 59,817,600.64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20,503,000.00 16,079,07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200,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051,508.13 - 应收利 息 5,913,278.58 401,398.5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601,127,422.83 297,739,669.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9.98 98.09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05,148.60 237,736.28 应付托 管费 101,716.21 52,830.2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271,417.30 59,112.42 应交税 费 - -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6 页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70,000.00 119,000.12 负债合 计 948,292.09 468,777.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95,223,372.57 300,751,083.24 未分配 利润 4,955,758.17 -3,480,190.4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600,179,130.74 297,270,892.7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01,127,422.83 297,739,669.95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8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595,223,372.57 份。


2 、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为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基 金合 同于 2016 年 11 月10 日正 式生 效, 上年 度 可比期 间不 满一 个会 计年 度。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长信 利信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1 月10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6,700,234.80 -3,061,222.12 1.利息 收入 20,892,317.95 1,122,622.6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62,641.58 99,678.58 债券利 息收 入 19,120,697.86 38,110.6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608,978.51 984,833.3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37,578,149.18 133,445.0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36,682,192.99 133,445.00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6,441.4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912,397.59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771,220.15 -4,468,358.56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6 页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987.82 151,068.83 减: 二、费用 8,142,882.43 660,493.38 1.管 理人 报酬 4,696,016.79 386,309.72 2.托 管费 1,237,279.78 85,846.58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1,918,324.40 68,932.08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291,261.46 119,40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48,557,352.37 -3,721,715.50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48,557,352.37 -3,721,715.50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为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 正式 生效 ,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不满 一个 会计 年度 。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长信 利信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00,751,083.24 -3,480,190.47 297,270,892.7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48,557,352.37 48,557,352.3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294,472,289.33 -4,403,754.47 290,068,534.8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00,173,457.06 5,164,530.11 505,337,987.17 2. 基金 赎回 款 -205,701,167.73 -9,568,284.58 -215,269,452.3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35,717,649.26 -35,717,649.26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6 页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595,223,372.57 4,955,758.17 600,179,130.7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1 月1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01,140,999.29 - 301,140,999.2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721,715.50 -3,721,715.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389,916.05 241,525.03 -148,391.0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0,024,167.83 -109.55 20,024,058.28 2. 基金 赎回 款 -20,414,083.88 241,634.58 -20,172,449.3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00,751,083.24 -3,480,190.47 297,270,892.77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为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 正式 生效 ,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不满 一个 会计 年度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成善 栋______














______覃波______














____ 孙 红辉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长信利 信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本基 金”)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 员 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 会 ”) 证监 许可[2015]1574 号 《 关于 准予 长信 利信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注 册的 批复 》 和 机构部 函[2016]2400 号 《 关于长 信利 信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延 期募集 备案 的回 函》 的核 准,由 长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作 为管 理人 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止 期间 向社会 公开 发行 募集 ,募 集期结 束经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事 务所 (特 殊 普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6 页


通合伙 )验 证并 出具 了毕 马威华 振验 字 第 1600911 号验资 报告 后 , 向中 国证 监会报 送基 金备 案 材 料。 基金 合同 于2016 年 11 月 10 日 生效 。 本基金 为 契约型 开放 式 , 存 续期 限 不定 。 设 立时 募集 的 扣除认 购费 后的 实收 基金 (本 金) 为人 民 币301,131,831.87 元 , 募集 资金 在募 集期间 产生 的利 息 为人民币 9,167.42 元 , 以 上 收 到 的 实 收 基 金 ( 本 息 ) 共 计 人 民 币 301,140,999.29 元 , 折 合 301,140,999.29 份 基金 份 额。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长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登记 机构 为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股票(包括中 小 板、创 业板 及其 他经 中国 证监会 核准 上市 的股 票) 、 债券(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行 和上市 交易 的国 债、 央行票 据、 金融 债券 、 企 业债券 、 公 司债 券、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资 券、 超短 期融资 券、 次级 债券 、 地方政府债、 资产支持 证 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 、 可转换债券及 其他经中 国 证监会允许 投资的债 券) 、债券回 购、银行 存款 (包括协议 存款、定 期存 款及其他银 行存款) 、 货币 市场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 符 合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规 定) 。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 构以后 允 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 程 序后 , 可以 将 其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股票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 0%-95% ; 债券 、债 券回 购、 货币市 场工 具、 银行存款以及 法律法规 或 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 资 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 资 产的 5%-100%。 本基 金持有 全部 权证 的市 值不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3%。 本基金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 扣除股 指期 货合 约 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 值 5% 的 现 金 或 者 到期 日 在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债 券。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沪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50%+ 中证综 合债 指数 收益 率*50%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6 页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7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自1 月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 股 票投资、债券 投 资和衍 生工 具等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6 页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收取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 的 权利已转移, 且 符合金 融资 产转 移的 终止 确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 终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入账;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 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入账, 其中 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利 息单 独核 算, 不构 成债券 投资 成本 ;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 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4) 股 指期 货投 资 买入或卖出股 指期货投 资 于成交日确认 为股指期 货 投资。股指期 货初始合 约 价值按成交金 额 确认;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6 页


股指期货平仓 于成交日 确 认衍生工具投 资收益, 股 指期货的初始 合约价值 按 移动加权平均 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5)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6) 回 购协 议 本基金 持有 的回 购协 议 ( 封闭式 回购 ) , 以 成本 列示 , 按 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与合 同利 率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计 提利 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 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 利市场进 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 场)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 能 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 本基金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在 对该资 产或 负债 定价 时为 实现其 经济 利益 最大 化所 使用的 假设 。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 持有 的金 融工 具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按 照估 值日 能够 取得 的 相同资 产或 负债 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 的报价作 为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报价且 最近交易 日 后未发生影响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重大事 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 日的报价 确 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 据 表明估值日或 最近交易 日 的报价不能 真实反映 公允价 值的 ,应 对报 价进 行调整 ,确 定公 允价 值。 与上述投资品 种相同, 但 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 相 同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 值 为基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 , 如果该限制 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 值 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此 外,基金 管 理人不应考 虑因大量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6 页


持有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应采 用在 当前 情况 下 适用并 且有 足够 可利 用数 据和其 他信 息 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 价值。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使 用 可观察输入 值,只有 在无法 取得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可观 察输 入值 或取 得不 切实可 行的 情况 下, 才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其 公允 价值 的,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方法 估值 ; (4)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变动 分 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 基 金赎回确认日 确认。上 述 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 金 转换所引起 的转入基 金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 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6 页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 失 )于卖出股票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股 票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7) 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 收益/(损失)于成交 日确认, 并 按成交总额与 其成本、 应 收利息的差 额 入账; (8) 股指期货 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 认,并按 平 仓成交 金额与 其初始合 约 价值的差额 入 账;


(9) 权 证收 益/ (损 失) 于 卖出权 证成 交日 确认 , 并 按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的 差额 入账 ; (10) 股利收 益于除息 日确 认,并按上市 公司宣告 的 分红派息比例 计算的金 额 扣除应由上市 公 司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入 账; (11)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 损失) 系本 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负债等公 允价值变 动 形成的应计 入当期损 益的利 得或 损失 ; (12)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 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理 人报酬和 托 管费等在费用 涵盖期间 按 基金合同或相 关公告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12 次, 若 《基 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 月可 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是 现金 分红 ;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6 页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 金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 份额净 值减 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 部报 告 经营分 部是 指本 基金 内同 时满足 下列 条件 的组 成部 分: (1) 该 组成 部分 能够 在日 常 活动中 产生 收入 、发 生费 用; (2) 能 够定 期评 价该 组成 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以决 定向 其配置 资源 、评 价其 业绩 ; (3) 能 够取 得该 组成 部分 的 财务状 况、 经营 成果 和现 金流量 等有 关会 计信 息。 如果两个或多 个经营分 部 具有相似的经 济特征, 并 且满 足一定条 件的,则 合 并为一个经营 分 部。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经 营分 部运作 ,不 需要 进行 分部 报告的 披露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 于在 发行 时明 确一 定 期限限 售期 的股 票, 包括 但不限 于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 东公开发 售 股份、通过大 宗交易取 得 的带限售期的 股票等, 不 包括停牌、 新发行未 上市 、 回 购交 易中 的质 押 券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 根 据 《关 于发 布< 证 券投 资基 金 投资流 通受 限股 票估 值指引(试行)> 的通 知》( 中基协 发[2017]6 号), 在 估值日 按照 该通 知规 定的 流通受 限股 票公 允 价 值计算 模型 进行 估值 。 (2) 对于证券 交易所上 市的 股票,若出现 重大事项 停 牌或交易不活 跃(包括涨 跌 停时的交易 不 活跃) 等情况 ,根据《 中国 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关于 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 务的 指导意见》( 中国证 监 会 公 告[2017]13 号) 及 《 关 于 发 布 中 基 协(AMAC) 基 金 行 业 股 票 估 值 指 数 的 通 知 》( 中 基 协 发 [2013]13 号) 相 关固定, 本基金根据情 况决定使 用 指数收益法、 可比公司 法 、市场价格模 型法、 市盈率 法、 现金 流量 折现 法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 值。 (3) 根 据 《关 于发 布< 中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作 小组 关 于 2015 年1 季度固 定收 益 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的 通 知》(中基协发[2014]24 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 银行间同业 市场上市 交易 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 益品 种 (估值处理 标准另有 规 定的除外) ,采用 第 三方估 值机 构提 供的 价格 数据进 行估 值。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6 页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根据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中 基协 发[2017]6 号 《 关于发 布<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 资流通 受限 股 票估值 指引 (试 行)>的 通 知》 ( 以下 简称 “ 估 值业 务 指引 ” ) , 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 起, 本基 金 持有的流通受 限股票参 考 估值业务指引 进行估值 。 该会计估计变 更对本基 金 本期末的基 金资产净 值及本 期损 益均 无影 响。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 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6 页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 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运营 资 管产品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 运营业务 ” ) ,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 , 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 增值 税,资管产 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 资管产品 运 营业务和其他 业务的销 售 额和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 除 外。资管产 品管理人 可选择 分别 或汇 总核 算资 管产品 运营 业务 销售 额和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 增 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 缴 纳增值税的 , 已纳税 额从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以后 月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 抵减;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 文 《关 于租入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额 抵扣等 增值 税 政 策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运营 资管 产品 提供 的贷款 服务 、 发生 的部分 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 按 照以 下规 定确 定销 售 额: 提供 贷款 服务 , 以2018 年 1 月1 日起 产生 的利息 及利 息性 质的 收入 为销售 额; 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 得的 股票 ( 不包括 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 可以选 择按 照实 际买 入价 计算销 售额 , 或者 以2017 年最后 一个 交易 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处 于停牌期 间 的股票,为停 牌前最后 一 个交易日收盘 价) 、 债券估 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 中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公 司提 供的 债券 估值 ) 、 基 金份 额净 值、 非 货物期 货结 算价 格作 为买 入价计 算销 售额 。 7.4.6.3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6 页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 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长江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上海海 欣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武汉钢 铁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彤 胜投 资管 理中 心( 有限合 伙)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彤 骏投 资管 理中 心( 有限合 伙)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长 江财 富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1 、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 正常业 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款 订立 。 2 、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 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新增上海彤胜投资管 理中 心( 有限合伙) 和上海彤骏 投资管理 中心( 有限合伙) 为 基金管理 人的 股东,基金 管理人已 履行 相关程序办 理完成 股东变 更事 项的 工商 变更 登记并 向监 管机 构备 案, 并 已于 2017 年2 月8 日就 上 述股东 变更 事项 进 行公告 。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6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1月10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 12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长江证 券 1,370,719,104.44 100.00% 71,108,338.70 100.00%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1月10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长江证 券 17,470,504.10 100.00% 16,113,445.50 100.00%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1月10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长江证 券 3,340,000,000.00 100.00% 1,805,000,000.00 100.00%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6 页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1,139,478.23 100.00% 270,617.30 100.00%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1月10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59,112.42 100.00% 59,112.42 100.00% 注:上述佣金 参考市场 价 格经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与对方协商确 定,以扣 除 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收取的证 管 费和经手费的 净额列示 。 该类佣金协议 的服务范 围 还包括佣金 收取方为 本基金 提供 的证 券投 资研 究成果 和市 场信 息服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 1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696,016.79 386,309.7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435.37 554.97 注: 2017 年 7 月 17 日 前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90% 的 年费率 计提 ; 自 2017 年7 月18 日起 基金 管理 费 按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60% 的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基金 管理 费年 费率/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 1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237,279.78 85,846.58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基金 托管 费年 费率/ 当年天 数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6 页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及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 交 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基 金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在本 年末 及上 年度末 均未 持有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 1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 行 1,563,860.11 101,743.20 17,354,583.96 93,760.97 注:本基金用 于证券交 易 结算的资金通 过本基金 托 管人的基金托 管结算资 金 专用存款账 户转存于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 计息。 于 2017 年12 月 31 日的相 关余 额在 资产 负债表 中的 “结 算备 付金 ”科目 中单 独列 示(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同)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在承 销期内 购入 过由 关联 方承 销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注:上述关联 交易均根 据 正常的商业交 易条件进 行 ,并以一般交 易价格为 定 价基础。本 基金非基 金中基 金, 不存 在当 期交 易及持 有基 金管 理人 以及 管理人 关联 方所 管理 基金 产生的 费用 。 7.4.9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股票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6 页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300664 鹏鹞 环保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1 月 5 日 认购新 发证券 8.88 8.88 3,640 32,323.20 32,323.20 - 002923 润都 股份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1 月 5 日 认购新 发证券 17.01 17.01 954 16,227.54 16,227.54 - 603080 新疆 火炬 2017 年 12 月 25 日 2018 年1 月 3 日 认购新 发证券 13.60 13.60 1,187 16,143.20 16,143.2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002919 名臣健 康 2017 年 12 月28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35.26 2018 年 1 月2 日 38.79 821 10,311.76 28,948.46 - 300730 科创信 息 2017 年 12 月25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41.55 2018 年 1 月2 日 45.71 821 6,863.56 34,112.55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注: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2017 年 12 月31 日止 , 本 基金 无因从 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购 金融 资产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注: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2017 年 12 月31 日止 , 本 基金 无因从 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购 金融 资产 款余 额。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6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68,157,904.73 27.97 其中: 股票 168,157,904.73 27.97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20,503,000.00 69.95 其中: 债券 420,503,000.00 69.9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324,883.74 0.39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0,141,634.36 1.69 9 合计 601,127,422.83 100.00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港股 通交 易机 制投 资港 股。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6,192,000.00 2.70 C 制造业 58,755,281.78 9.79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8,671,143.20 1.44 E 建筑业 31,701,346.06 5.28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7,957.94 0.00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34,112.55 0.01 J 金融业 40,364,740.00 6.73 K 房地产 业 12,389,000.00 2.06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6 页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32,323.20 0.01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8,157,904.73 28.02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港股 通交 易机 制投 资港 股。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009 南京银 行 2,701,000 20,905,740.00 3.48 2 002001 新 和 成 510,000 19,410,600.00 3.23 3 002310 东方园 林 899,918 18,151,346.06 3.02 4 600256 广汇能 源 3,200,000 16,192,000.00 2.70 5 603589 口子窖 300,913 13,857,043.65 2.31 6 601398 工商银 行 2,000,000 12,400,000.00 2.07 7 002146 荣盛发 展 1,300,000 12,389,000.00 2.06 8 000976 华铁股 份 1,500,056 12,240,456.96 2.04 9 600491 龙元建 设 1,000,000 9,450,000.00 1.57 10 000591 太 阳 能 1,500,000 8,655,000.00 1.44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长 信 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 司网站 的年 度报 告正 文。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110 诺德股 份 40,412,510.60 13.59 2 601009 南京银 行 38,648,833.88 13.00 3 000807 云铝股 份 32,428,581.71 10.91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6 页


4 002074 国轩高 科 30,449,478.59 10.24 5 603589 口子窖 29,044,548.89 9.77 6 002123 梦网集 团 26,935,183.25 9.06 7 600582 天地科 技 26,038,831.45 8.76 8 002241 歌尔股 份 21,887,783.27 7.36 9 000976 华铁股 份 21,568,291.96 7.26 10 002001 新 和 成 21,434,670.67 7.21 11 600887 伊利股 份 20,526,693.00 6.91 12 002310 东方园 林 18,759,388.58 6.31 13 002043 兔 宝 宝 18,628,064.99 6.27 14 600176 中国巨 石 17,906,599.00 6.02 15 600256 广汇能 源 15,149,325.00 5.10 16 002271 东方雨 虹 14,685,000.00 4.94 17 300207 欣 旺 达 13,528,387.61 4.55 18 002092 中泰化 学 13,468,491.00 4.53 19 600426 华鲁恒 升 13,369,830.05 4.50 20 600497 驰宏锌 锗 13,085,837.00 4.40 21 002146 荣盛发 展 12,454,109.00 4.19 22 000933 神火股 份 12,377,700.00 4.16 23 000997 新 大 陆 12,245,100.28 4.12 24 601398 工商银 行 12,206,845.47 4.11 25 600491 龙元建 设 11,409,158.00 3.84 26 601717 郑煤机 11,273,544.35 3.79 27 002460 赣锋锂 业 10,896,725.00 3.67 28 000639 西王食 品 10,770,475.00 3.62 29 000591 太 阳 能 10,457,146.65 3.52 30 002493 荣盛石 化 10,185,937.48 3.43 31 603808 歌力思 9,744,173.26 3.28 32 600388 龙净环 保 8,620,050.35 2.90 33 300224 正海磁 材 7,666,626.00 2.58 34 600867 通化东 宝 7,532,196.75 2.53 35 600030 中信证 券 7,483,380.36 2.52 36 601992 金隅股 份 7,369,500.00 2.48 37 000858 五 粮 液 6,794,920.00 2.29 38 603027 千禾味 业 6,565,300.00 2.21 39 603799 华友钴 业 6,511,013.00 2.19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6 页


40 000895 双汇发 展 6,492,335.00 2.18 41 002581 未名医 药 6,262,085.55 2.11 42 002466 天齐锂 业 6,255,063.00 2.10 注: 本 项 “买 入金 额” 均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 列, 不考虑 其它 交易 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110 诺德股 份 41,423,285.00 13.93 2 000807 云铝股 份 37,409,023.94 12.58 3 002074 国轩高 科 32,779,766.60 11.03 4 600582 天地科 技 31,204,730.22 10.50 5 002241 歌尔股 份 24,375,216.37 8.20 6 600176 中国巨 石 23,318,767.27 7.84 7 600887 伊利股 份 22,788,828.00 7.67 8 601009 南京银 行 22,462,936.80 7.56 9 002123 梦网集 团 21,750,304.62 7.32 10 603589 口子窖 16,392,714.00 5.51 11 601992 金隅股 份 16,271,794.21 5.47 12 601717 郑煤机 16,009,389.00 5.39 13 002271 东方雨 虹 15,824,989.00 5.32 14 600497 驰宏锌 锗 15,005,750.00 5.05 15 002043 兔 宝 宝 14,973,080.92 5.04 16 002092 中泰化 学 14,686,163.00 4.94 17 002460 赣锋锂 业 14,405,616.00 4.85 18 000933 神火股 份 13,122,944.65 4.41 19 000997 新 大 陆 13,109,372.62 4.41 20 002493 荣盛石 化 12,195,727.20 4.10 21 300207 欣 旺 达 12,044,297.89 4.05 22 002142 宁波银 行 10,902,477.99 3.67 23 603808 歌力思 10,572,834.40 3.56 24 600166 福田汽 车 10,130,000.00 3.41 25 000639 西王食 品 10,069,525.55 3.39 26 600426 华鲁恒 升 9,966,341.64 3.35 27 600388 龙净环 保 8,657,021.01 2.91 28 603027 千禾味 业 8,083,516.80 2.72 29 601099 太平洋 7,902,000.00 2.66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46 页


30 601166 兴业银 行 7,817,792.00 2.63 31 600867 通化东 宝 7,660,695.91 2.58 32 300224 正海磁 材 7,601,121.00 2.56 33 603799 华友钴 业 7,418,629.00 2.50 34 000895 双汇发 展 7,278,388.11 2.45 35 000858 五 粮 液 7,257,156.00 2.44 36 600516 方大炭 素 6,543,706.00 2.20 37 000976 华铁股 份 6,485,693.00 2.18 38 002466 天齐锂 业 6,468,557.18 2.18 39 601933 永辉超 市 6,214,289.00 2.09 注: 本 项 “卖 出金 额” 均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 列, 不考虑 其它 交易 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723,832,875.35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650,859,578.60 注:本项“买 入股票的 成 本(成交)总 额”和“ 卖 出股票的收入 (成交) 总 额”均按买 卖成交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2,484,000.00 0.4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9,959,000.00 4.9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9,959,000.00 4.99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388,060,000.00 64.66 9 其他 - - 10 合计 420,503,000.00 70.06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713128 17 浙 商银 行 CD128 1,000,000 97,510,000.00 16.25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46 页


2 111716295 17 上 海银 行 CD295 1,000,000 97,500,000.00 16.25 3 111715231 17 民 生银 行 CD231 1,000,000 96,540,000.00 16.09 4 111712134 17 北 京银 行 CD134 1,000,000 96,510,000.00 16.08 5 170204 17 国开 04 200,000 19,960,000.00 3.33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股 指期 货。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股 指期 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6 页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没有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在报 告 编 制日 前一年 内也 没有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 8.12.2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中 , 不 存在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备选股 票库 的 情 形。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76,847.6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051,508.1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913,278.58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141,634.36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 可能 存在尾 差。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1 页 共 46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31 2,576,724.56 594,858,077.30 99.94% 365,295.27 0.06%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0.99 0.00%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2 页 共 46 页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6 年 11 月10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301,140,999.2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00,751,083.2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00,173,457.06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205,701,167.7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95,223,3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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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基金管 理人 自2017 年 6 月20 日0:00 起至 2017 年7 月13 日17 :00 止 , 以通讯 方式 召开 长 信利信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 审议 《关 于长 信 利信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降低 管理 费并 修 改法 律文 件的 议案 》 。经 统 计, 有效 参加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大会 表决 的基金 份额 共计 499,801,994.64 份, 占权 益登 记日 该基金 总份 额的 70.86% , 达到法 定的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召 开条 件 。 经表决 , 同意 本次 会议 议 案的基 金份 额占 有效 参加 本次会 议表 决的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持 基金 份额 的 100% , 本次 会议 议案 于2017 年 7 月 14 日获 得通 过 , 基金 管理 人已 于 2017 年7 月18 日在 指定 信息披 露媒 介及 公司 网站 上就决 议生 效事 项进 行了 公告。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未 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 发生 改变 。





11.5 本 报告 期持有 的基 金发生 的重 大影响 事件 本基金 非基 金中 基金 ,报 告期内 未持 有基 金。 11.6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更换 了会 计师事 务所 ; 报告 期应 支 付给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 伙) 审计 的报 酬为 人民 币 70,000.00 元, 该审 计机 构 为本基 金提 供的 审计 服务 的连续 年限 为 1 年。





11.7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 基金 管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没有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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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8.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江证 券 2 1,370,719,104.44 100.00% 1,139,478.23 100.00% - 11.8.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长江证 券 17,470,504.10 100.00% 3,340,000,000.00 100.00% - - 注:1 、本 报告 期租 用证 券 公司交 易单 元没 有发 生变 更。 2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 准和程 序 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加 强证券投资基 金监管有关 问题的通知 》 (证 监基字<1998>29 号)和 《关于 完善 证券 投资 基金 交易席 位制 度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证 监基 金字[2007]48 号 ) 的 有关 规定, 本公司 制定 了租 用证 券公 司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和程 序。 (1) 选择 标准 : a 、券 商基 本面 评价 (财 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 ; b 、券 商研 究机 构评 价( 报 告质量 、及 时性 和数 量) ; c 、券 商每 日信 息评 价( 及 时性和 有效 性) ; d 、券 商协 作表 现评 价。 (2)选 择 程序 : 首先根 据租 用证 券公 司专 用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形 成 《券 商服 务评 价表 》 , 然 后根据 评分 高 低 进行选 择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5 页 共 46 页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 基金 份额 比例 达到 或者 超过 20% 的时 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9 日;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99,999,000.00 95,056,083.65 0.00 195,055,083.65 32.77% 2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 200,008,000.00 0.00 200,008,000.00 0.00 0.00% 3 2017 0.00 399,802,993.65 0.00 399,802,993.65 67.17% 长信利信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6 页 共 46 页


年 2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1 、基金净 值大幅 波动的 风险 单一持有 基金比 例过高 的 投资者连 续大量 赎回, 可 能会影响 基金投 资的持 续 性和稳定 性, 增加 变 现成本。 同时, 按照净 值 计算尾差 处理规 则可能 引 起基金份 额净值 异常上 涨 或下跌。 2 、赎回申 请延期 办理的 风险 单一持有 基金比 例过高 的 投资者大 额赎回 后可能 触 发本基金 巨额赎 回条件, 导致同期 中小投 资者 小额赎回 面临部 分延期 办 理的情况 。 3 、基金投 资策略 难以实 现的风险 单一持有 基金比 例过高 的 投资者大 额赎回 后, 可能 引起基金 资产总 净值显 著 降低, 从而 使基金 在 投资时受 到限制 ,导致 基 金投资策 略难以 实现。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影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