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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003324)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方永兴18 个 月 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三十日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7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7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332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1 月2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63,773,376.1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东 方永兴 18 个 月定期 开 放债 券A 东方 永 兴 18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3324 003325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81,195,435.46 份 82,577,940.7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积 极投 资 、 有 效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 追 求 基金资 产的 长期 、 稳定 增 值, 力争获 得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我 国宏 观经 济运行 环境 、 货币 政策 等 相关政 策的 深入 分析 , 判 断 我国中 短期 利率 走势 、 债 券市场 预期 风险 水平 和相 对收益 率 。 结 合本 基金 定 期 开放式 运作 的特 点, 在基 金的封 闭期 与开 放期 ,本 基金采 用不 同的 投资 策 略 。 业绩比 较基 准 同期一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基准利 率×1.5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证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 险品种 , 理论 上其 长期 平 均 预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 于混合 型基 金、 股票 型基 金,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景岩 罗菲菲 联系电 话 010-66295888 010-58560666 电子邮 箱 xxpl@orient-fund.com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010-66578578 或 400-628-5888 95568 传真 010-66578700 010-5856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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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orient-fund.com 或 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本基金 管理 人及 本基 金托 管人住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6 年12 月 31 日 东方永 兴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 券A 东方永 兴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 券 C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A 东方永 兴18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9,237,877.84 2,958,317.38 2,162,980.88 317,851.79 本期利 润 13,933,585.28 2,051,494.83 -1,238,861.19 -265,696.36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0290 0.0248 -0.0026 -0.0032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2.91% 2.49% -0.26% -0.32%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0264 0.0216 -0.0026 -0.0032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93,890,159.55 84,363,739.17 479,956,574.27 82,312,244.3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64 1.0216 0.9974 0.9968


注 : ①本 期已 实现 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②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如 果 期末未 分配 利润 的未 实现 部分为 正数,则 期末 可供 分 配利润 的金 额为 期 末未分配利 润的已实 现部 分,如果期末 未分配利 润的 未实现部分 为负数,则 期末 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 额为期 末未 分配 利润 (已 实现部 分扣 除未 实现 部分 ) 。 ③本基金所述 业绩指标 不 包括持有人认 购或交易 基 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 用 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④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6 年11 月2 日生 效, 上年 度 为不完 整会 计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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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02% 0.03% 0.57% 0.01% -0.55% 0.02% 过去六 个月 1.41% 0.03% 1.13% 0.01% 0.28% 0.02% 过去一 年 2.91% 0.04% 2.25% 0.01% 0.66% 0.03% 过去三 年 2.64% 0.04% 2.62% 0.01% 0.02% 0.03% 过去五 年 2.64% 0.04% 2.62% 0.01% 0.02% 0.0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64% 0.04% 2.62% 0.01% 0.02% 0.03%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08% 0.03% 0.57% 0.01% -0.65% 0.02% 过去六 个月 1.20% 0.03% 1.13% 0.01% 0.07% 0.02% 过去一 年 2.49% 0.04% 2.25% 0.01% 0.24% 0.03% 过去三 年 2.16% 0.04% 2.62% 0.01% -0.46% 0.03% 过去五 年 2.16% 0.04% 2.62% 0.01% -0.46% 0.0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16% 0.04% 2.62% 0.01% -0.46% 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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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生 效 ,建仓 期为 6 个月 ,建 仓 期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 置比例 符合 合同 规定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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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合 同生效以 来 未满五年。合 同生效当 年 按实际存续期 计算,不 按 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1 月2 日 )至 报告期 截止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 进行 利 润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 基金 管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以 下 简称 “本 公司 ” ) 。 本 公司 经 中国证 监会 “ 证 监基金 字[2004]80 号 ”批 复批准 于 2004 年 6 月 11 日成立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 司注 册资本 2 亿 元人 民币 。本 公司股 东东 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出资 人民 币 12800 万元, 占公 司注 册 资 本的 64% ;河 北省 国有 资 产控股 运营 有限 公司 出资 人民币 5400 万 元, 占公 司 注册资 本 27% ;渤 海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7 页


国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出 资人民 币 1800 万元 ,占 公 司注册 资本 的 9% 。 截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公司管理 44 只开 放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方 龙混 合型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精 选混 合型 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 金账簿货币市 场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策 略成长混 合 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稳健 回报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核 心 动力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 投 资基金、东 方成长收 益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东方增长 中小盘混 合 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 东方强化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东方 启明 量化先 锋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东方 安心 收益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利群混合 型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多策 略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新兴成长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东 方双债添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东方 添益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主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睿 鑫热点挖 掘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鼎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惠新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永 润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新策 略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新思路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新价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东方创新 科技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稳 定 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金 元宝货币 市 场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大 健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金证 通货币市 场基金、东方 荣家 保本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 互联网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盛世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合家保 本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臻馨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岳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 方区 域发 展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 臻享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 方永 熙 18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民 丰 回报赢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周 期优选灵 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东方 价值 挖掘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 支柱 产业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臻 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吴萍萍 (女士 )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3 日 - 6 年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应 用 经 济 学 硕 士 ,6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曾 任 安 信 证 券 投 资 组 资 金 交 易 员 、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专 户 投 资 经 理。2015 年 11 月 加 盟 东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曾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7 页


任 东 方 稳 健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东 方 添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东 方 利 群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东 方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东 方 安 心 收 益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合 家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臻 悦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 理 、 东 方 添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 李 仆 ( 先 生)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2016 年 11 月 2 日 2017 年3 月 24 日 17 年 17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曾 任 宝 钢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 宝 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 宝 岛 ( 香 港 )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管 部 投 资 副 总 监 、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2 月加 盟东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曾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东 方 稳 健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双 债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7 页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方永润 18 个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赢 家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稳 定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荣 家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合 家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臻 馨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注 :① 此处 的任 职日 期和离 任日 期分 别指 根据 公司决 定确 定的 聘任 日期 和解聘 日期 。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公 司管 理办 法》 及其 各项实 施准 则、 《东 方永 兴 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本着 诚实信用 、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 产,在严 格 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 基 金份额持有人 谋求最大 利 益,无损害 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本 基 金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 为 。本基金投资 组合符合 有 关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 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 , 制定 了《 东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公平 交易管 理制 度》 。 基金管理人建 立了投资 决 策的内部控制 体系和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各投资组 合 经理在授权范 围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7 页


内自主决策, 各投资组 合 共享研究平台 ,在获得 投 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 施 投资决策方 面享有公 平的机 会。 基金管理人实 行集中交 易 制度,建立公 平的交易 分 配制度,确保 各投资组 合 享有公平的交 易 执行机会。对 于交易所 公 开竞价交易, 基金管理 人 执行交易系统 中的公平 交 易程序;对 于债券一 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 行 股票申购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在 交 易前独立地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基金管理人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对 于银行 间交 易,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 的原 则保 证各投 资组 合获 得公 平的 交易机 会。 基金管理人定 期对不同 投 资组合不同时 间段的的 同 向交易价差、 反向交易 情 况、异常交易 情 况进行 统计 分析 ,投 资组 合经理 对相 关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并 留存 记录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 公 平交易的相关 规定,在 授 权、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资 管理活动 中 公平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 , 未直接或通 过与第三 方的交易安排 在不同投 资 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 。 本基金运作符 合法律法 规 和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 规定。 公司按照《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和《 东方基金 管 理有限责任公 司 公平交易管理 制度》的 规 定对本报告期 公司不同 投 资组合同向交 易价差进 行 了分析。公 司采集连 续四个 季度 , 不 同时 间窗 口 (1 日内 、3 日内 、5 日 内) 的 同向 交易 样本 , 在 假设同 向交 易价 差 为 零及 95% 的置 信水 平下 , 对同向 交易 价差 进 行 T 分 布假设 检验 并对 检验 结果 进行跟 踪分 析。 分析 结果显 示本 基金 与公 司管 理的其 他投 资组 合在 同向 交易价 差方 面未 出现 异常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存在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不存在同日反 向交易, 不 存在同日反向 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5%的情况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从基本 面来 看,2017 年 宏 观经济 平稳 回升 ,GDP 同 比增 长 6.9% 。 供给 收缩 、 需求改 善,PPI 与CPI 的裂 口持 续扩 大 , 支撑经 济韧 性 。 从 供给 端 来看 , 环 保限 产持 续推 进 , 带 动大 宗价 格上 涨, 工业企 业盈 利持 续修 复, 全年 PPI 上涨 6.3% , 规模 以上工 业企 业利 润总 额同 比增速 加快 12.5 个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7 页


百分点 至21% ; 从 需求 端来 看, 外需 回暖 叠加 价格 上 涨因素 , 出口 处于 景气 区 间 ( 全年 同比7.9%), 棚改货 币化 推动 地产 库存 去化, 统计 局口 径下 的商 品房待 售面 积从 17 年 初 的近 7 亿平 降至 5.9 亿平, 支撑 地产 投资 全年 保持 7% 的 高增 速。 从政策 面来 看 ,2017 年 各 监管机 构密 集发 布文 件 , 金融去 杠杆 思路 明确 。17 年上半 年监 管政 策集中于治理 同业、理 财 、表外等金融 乱象,下 半 年监管深入至 大资管行 业 的监管规则 重塑,流 动性新规、资 管新规意 见 稿、商业银行 流动性风 险 管理办法等监 管规则陆 续 出台,机构 行为调整 逐步开 始。 从资金 面来 看,2017 年 货 币政策 稳健 中性 , 公 开市 场操作 削峰 填谷 , 定 向降 准不改 结构 性货 币短缺的供给 体系。对 于 跨年、跨春节 等季节性 时 点冲击,央行 通过普惠 金 融降准措施 落地、63 天逆回购、临 时准备金 动 用安排等方式 进行对冲 , 从而保证资金 面平稳跨 节 。在海外货 币政策收 紧的背 景下, 央行一方 面 保证流动性总 量均衡, 另 一方面上调货 币利率中 枢 ,全年合计 上调公开 市场政 策利 率25BP ,一 定 程度上 抬升 了机 构融 资成 本。 从债券市场来 看,在基 本 面平稳回升、 严监管持 续 推进、货币利 率中枢抬 升 的背景下,2017 年债券 收益 率震 荡上 行, 十年国 开债 较年 初上 行 近 110BP ,十 年国 债较 年初 上 行近 80BP 。较 强的 基本面制约了 债券收益 率 下行,基本面 的指引作 用 相对弱化,市 场主要围 绕 流动性、监 管政策展 开博弈。报告 期内,债 市 波动较大,本 基金操作 灵 活,以谨慎防 御策略为 主 ,持仓主要 集中于风 险较低的城投 ,并将组 合 久期保持在中 性偏短水 平 ,警惕流动性 风险、信 用 风险,实现 风险与收 益的平 衡。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A 类净值 增长 率 为2.91% ,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率为 2.25% ,高 于业 绩 比较基 准 0.66%; 本基金 C 类净值 增长 率为 2.49%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2.25% ,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0.2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 年, 名义GDP 拐 点显现 ,国 内宏 观经 济或 将温和 回落 。具 体分 项来 看,地 产调 控、 财税改革背景 下,政策 收 紧及资金约束 将成为地 产 、基建投资大 幅增长的 桎 梏,对经济 形成一定 拖累 ; 向 上的 因素 来自 于 外需持 续复 苏 、 企 业盈 利 改善 、 报 表修 复带 来的 制 造业投 资及 出口 回升 。 从资金面角度 来看,随 着 外汇占款流出 的显著收 敛 ,财政收支波 动对资金 面 的影响将明显 被 放大,预计央 行仍将通 过 MLF、公开市 场操作等 货币 工具紧密 调控 流动性投 放 ,从而保证总 量均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7 页


衡。价 格方 面, 在年 内预 期美联 储加 息 3 至 4 次的 背景下 ,央 行或 仍将 上调 公开市 场政 策利 率 , 并协同 配合 监管 政策 ,保 证温和 去杠 杆的 目标 。 对于2018 年债 券市 场而 言 , 短期 持谨 慎态 度, 主因 基 本面尚 且平 稳、 金融 监管 政策并 未出 清、 美联储加息扰 动、货币 政 策稳健中性的 基调尚未 根 本逆转。中长 期来看, 随 着政府加强 地方债务 管理、持续推 进国企去 杠 杆、规范居民 贷款发放 、 严控非标融资 等,融资 需 求将一定程 度受到抑 制,债 券可 期待 基本 面转 弱后的 机会 。 未来,本基金 将继续以 持 有中短久期、 高收益的 信 用债为主,以 获得稳定 的 票息收入,实 现 绝对收益。感 谢基金持 有 人对本基金的 信任和支 持 ,我们将本着 勤勉尽责 的 精神,秉承 “诚信是 基、回 报为 金” 的原 则, 力争获 取与 基金 持有 人风 险特征 一致 的稳 健回 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和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 有 关规定,完善 内 部控制 制度 和操 作流 程 ; 在基金 日常 运作 上 , 开 展 定期和 实时 监察 , 强化 内 控体系 和制 度的 落实 ; 在加强对基金 投资运作 和 公司经营管理 的合规性 监 察方面,通过 实时监控 、 定期检查、 专项检查 等方式,及时 发现问题 、 提出改进建议 并跟踪改 进 落 实情况。本 报告期内 重 点开展的监 察稽核工 作包括: (1) 开展对公 司 各项业务的 日常监察 ,对 风险隐患做 到及时发 现、 及时化解, 保证投 资 管理、基金 销售和后 台运 营等业务的 合法合规。 (2 )根据中国 证监会颁 布的 相关法律法 规,进 一 步加强 基金 投资 运作 的监 察力度 , 完善 了基 金投 资 有关控 制制 度。 (3 ) 进 一 步完善 公司 内控 体系 , 完善业务流程 ,在各个 部 门和全体人员 中实行风 险 管理责任制, 并进行持 续 监督,跟踪 检查执行 情况。 (4 ) 注 重加 强对 员 工行为 规范 和职 业素 养的 教育与 监察 , 并通 过开 展 法规学 习活 动等 形式 , 提升员工的诚 信规范和 风 险责任意识。 下一年度 , 本基金管理人 将在不断 提 高内部监察 稽核和风 险控制工作的 科学性和 实 效性的基础上 ,确保基 金 资产的规范运 作,维护 基 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利益, 给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以更多 、更 好的 回报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 证 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 指 导意见》 、 《证券 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 指 引》及相关会 计核算业 务 细则,本管理 人对所管 理 的基金各项资 产进行核 算 ,本报告期 间没有需 要披露 的对 基金 估值 有重 大影响 的估 值程 序调 整等 信息。 现对 本基 金管 理人 估值程 序说 明如 下: 本基金管理人 成立了东 方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估 值委员会(以 下简称“ 估 值委员会” ) , 成 员由分管运营 副总经理 、 分管投研副总 经理、督 察 长以及运营部 、投研部 门 (包括但不 限于权益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7 页


投资部 、固 定收 益部 、量 化投资 部) 、风 险管 理部 负 责人组 成, 估值 委员 会设 立委员 会主 任 1 名, 委员会 副主 任 1-2 名 ,估 值委员 会成 员均 具备 良好 的专业 知识 、专 业胜 任能 力和独 立性 ,熟 悉 基 金投资 品种 及基 金估 值法 律法规 。职 责分 工分 别如 下: 1. 委员 会主 任 负责定 期或 不定 期组 织召 开估值 委员 会工 作会 议, 就 估值参 与各 方提 交的 估值 问题组 织讨 论, 进行决 议并 组织 实施 ; 因 特殊 原 因 , 委 员会 主任 无 法履行 职责 时 , 由 副主 任 代理其 行使 主任 职责 。 2. 运营 部 ①自行 或应 各方 需求 提请 估值委 员会 主任 召开 估值 委员会 会议 。 ②征求 托管 行意 见并 借鉴 行业界 通行 做法 ,提 出估 值模型 和估 值方 法的 修改 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 员会会议 决 定的估值方法 、估值模 型 及参数计算具 体投资品 种 的公允价值并 据 以对基 金等 投资 组合 进行 估值。 ④负责 编制 投资 组合 持有 的投资 品种 变更 估值 方法 的相关 公告 。 3. 投研 部门 当基金 等投 资组 合持 有没 有市价 或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资 品种 (简 称“ 停牌 有价证 券” )时 , 根据估 值委 员会 要求 和运 营部的 估值 方案,负责 评 估 现有估 值政 策和 估值 方法 是否公 允、 适当 , 对 估值方 法有 失公 允性 的 “ 停牌有 价证 券 ” , 建 议或 提 示运营 部提 请估 值委 员会 主任召 开估 值会 议 。 4. 风险 管理 部 在日常监控和 风险管理 过 程中发现估值 政策和估 值 方法有失公允 性时,建 议 或提示运营部 提 请估值 委员 会主 任召 开估 值会议 。 上述参 与估 值流 程的 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的重 大利 益冲突 。 截至本报告期 期末,公 司 已与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中 债 收益率曲线和 中 债估值 最终 用户 服务 协议 》 , 并依 据其 提供 的中 债收 益 率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 旗下基 金持 有的 银 行间固 定收 益品 种进 行估 值 ( 适用 非 货 币基 金 ) 或 影子定 价 (适 用货 币基 金) 。 公 司与 中证 指数 有 限公司 签署 了 《 债券 估值 数据服 务协 议》 , 并 依据 其 提供的 中证 债券 估值 数据 对公司 旗下 基金 持有 的交易 所固 定收 益品 种进 行估值 (适 用非 货币 基金 ) 。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相 关规定,结合 本基金实 际 运作情况,本 基金本报 告 期未进行利润 分 配。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7 页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所涉相关事项 的说明 -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数或基 金资产净值预警情 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 或 基 金资 产 规 模 低 于 5000 万元 的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民生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在本基 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的有 关 规定,依法安 全保管了 基 金财产,不 存在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按照相关 法 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托 管 协议的有关规 定,本托 管 人对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进 行了监督 , 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 用开支等 方面进行了认 真的复核 , 未发现基金管 理人有损 害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在各重 要方面的 运作严 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进 行。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的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财务会计 报告、投 资 组合报告等内 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 告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7 页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信会师 报字[2018] 第 ZB30049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份 额持 有 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东方 永兴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以 下 简称东 方永 兴 18 个 月基 金 ) 财 务报 表 , 包 括2017 年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 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 相关 财务 报表 附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 定编制 , 公 允反 映了 东方 永 兴18 个月 基金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 务状况 以 及2017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东 方永兴 18 个 月基 金 ,并履 行了 职业 道德 方面 的其他 责任 。 我们相 信, 我 们获 取的 审 计证据 是充 分、 适 当的,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供了 基础 。 其他信 息 东 方 永 兴 18 个 月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东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下 简称 基金 管理 人 ) 对其他 信息 负责 。 其他 信 息包括 年度 报告 中涵盖 的信 息, 但不 包括 财务报 表和 我们 的审 计报 告。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使其 实现 公允反 映, 并 设计、 执行 和维护 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使财 务报 表不 存在由 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基金 管理人 负责 评估 东方 永兴 18 个月 基金的 持续经 营能 力 , 披 露与 持续 经营相 关的 事项 , 并运 用持 续经营 假设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7 页


除非计 划进 行清 算、 终止 运营或 别无 其他 现实 的选 择。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 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这 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 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评价基金管理人 选用 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 的合 理性 。 (4)对基金管理人使 用持 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 结论。同时, 根据获 取的 审计 证据 ,就 可能导 致对 东方 永兴 18 个 月基金 持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得 出 结 论。 如果 我们 得出 结论 认 为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 审 计准则 要求 我们 在审计 报告 中提 请报 表使 用者注 意财 务报 表中 的相 关披露 ; 如 果披 露不充 分 , 我 们应 当发 表 非无保 留意 见 。 我 们的 结 论基于 截至 审计 报告日 可获 得的 信息 。 然 而, 未来 的事 项或 情况 可 能导致 东方 永兴 18 个 月基 金不 能持 续经 营 。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基金 管理 人就 计划 的审计 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 大审计 发现 等 事项进 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 们在审 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的 内部 控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7 页


制缺陷 。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立信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朱锦梅


赵立卿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海淀 区西 四环 中 路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8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永 兴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841,211.52 2,004,949.24 结算备 付金 2,927,901.25 3,769,387.75 存出保 证金 10,361.91 18,147.54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870,697,500.00 294,472,400.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870,697,500.00 294,472,4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279,650,409.48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8,983,638.99 5,840,732.7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893,460,613.67 585,756,026.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7 页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13,992,125.51 22,996,845.5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28,254.47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43,804.32 333,477.70 应付托 管费 98,229.80 95,279.3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8,666.56 27,900.64 应付交 易费 用 40,580.97 7,275.71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210,053.32 11,429.28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65,000.00 15,000.00 负债合 计 315,206,714.95 23,487,208.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63,773,376.16 563,773,376.16 未分配 利润 14,480,522.56 -1,504,557.5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78,253,898.72 562,268,818.6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893,460,613.67 585,756,026.79


注 : ① 报告 截止 日2017 年12 月31 日, 东 方永 兴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A 基 金份额 净 值1.0264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 481,195,435.46 份; 东方 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C 基 金份额 净 值 1.0216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82,577,940.7 份 。 东 方 永 兴 1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份 额 总 额 合 计 为 563,773,376.16 份。 ②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6 年11 月2 日生 效, 上年 度 为不完 整会 计年 度, 下同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永 兴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24,491,417.65 -568,970.81 1.利息 收入 39,810,054.23 4,150,475.3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3,356.23 708,879.54 债券利 息收 入 37,199,623.76 2,193,236.3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567,074.24 1,248,359.4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9,107,521.47 -734,055.93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7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9,107,521.47 -734,055.9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6,211,115.11 -3,985,390.22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8,506,337.54 935,586.74 1.管 理人 报酬 3,996,770.51 635,430.69 2.托 管费 1,141,934.40 181,551.63 3.销 售服 务费 333,770.62 53,170.69 4.交 易费 用 21,297.42 2,655.73 5.利 息支 出 2,716,668.50 30,584.5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716,668.50 30,584.55 6.其 他费 用 295,896.09 32,193.45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5,985,080.11 -1,504,557.5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15,985,080.11 -1,504,557.5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永 兴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563,773,376.16 -1,504,557.55 562,268,818.61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 15,985,080.11 15,985,080.11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7 页


利润)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563,773,376.16 14,480,522.56 578,253,898.7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563,773,376.16 - 563,773,376.16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1,504,557.55 -1,504,557.55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563,773,376.16 -1,504,557.55 562,268,818.61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刘鸿 鹏______














______ 刘 鸿鹏______














____ 肖向 辉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7 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称 “本 基金 ”) 根据2016 年5 月26 日中国 证监 会《 关于 准予 东东方 永 兴 18 个月 定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注 册的批 复》 (证 监许 可[2016]1120 号) 和 《关 于东方 永 兴 18 个月 定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备 案确认 的函 》 ( 证券 基金机 构监 管部 部函[2016]2663 号) 的核 准, 由基 金 发起人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依 照 《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和 《东 方永 兴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 开募 集 设立。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首 次设 立募集 不包 括认 购资 金利 息共募 集 563,634,008.41 元人民 币, 业经 瑞华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瑞华验 字[2016] 第 01300037 号”验资报 告验证。经向中 国证监会 备案, 《东方永 兴 18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的 基金份 额总 额为 563,773,376.16 份基 金单 位, 其中 认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139,367.75 份 基金 单位 。 本基金 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民 生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东 方 永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的 有关 规定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债 、 地方 政府 债、 中央银行票据 、金融债 、 企业债、公司 债、中小 企 业私募债券、 中期票据 、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 融资券、次级 债券、资 产 支持证券、可 分离交易 可 转债的纯债部 分、债券 回 购、银行存 款、同业 存单、货 币市 场工具、 国 债期货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可以 将 其纳入 投资 范围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会 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 则、其后 颁 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 指 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 以 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 下合称 “企 业会计准 则 ” ) 、中国证券 业协会制 定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执行< 企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 计价 有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 则第 2 号— 年度 报 告 的内容 与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告 》 、 《 证券 投资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7 页


基金信 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 制及披 露》 及中 国证 监会 颁布的 其他 相关 规定 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 财务报表 符 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 有 关规定要求, 真实、完 整 地反映了本基 金 2017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以 及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的 经 营成果 和基 金净 值 变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为 公历 每年 1 月1 日至 12 月31 日。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为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核算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位 币。 记账 单位 为人 民币元 。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 具, 是指 形成 本基 金的金 融资 产, 并形 成其 他单位 的金 融负 债或 权益 工具的 合同 。 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下 四类: (1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 (2 )持有至 到 期投资; (3 ) 贷款和应 收 款项; (4)可 供出售金 融 资产。金融 资产的 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 对金 融资 产的持 有意 图和 持有 能力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 股 票投资、债券 投 资、 同 业存 单 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为权 证投 资)。 除衍 生工具 所产 生的 金融 资产 在资产 负债 表中 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 示外,其 他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公 允 价值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 融 资产在资产 负债表中 以交易 性金 融资 产列 示。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资 产包括 银行 存款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本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资产 分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下 两类: (1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 金融负 债; (2) 其他 金融 负债。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负 债包括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和各 类应 付款 项等 。 本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负债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7 页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 本 基金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 的 一方时,于交 易日按取 得 时的公允价值 作 为初始 确认 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的股票、债券 、同业存 单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等 , 取得时发生的 相关交易 费 用计入当期损 益;支付 的 价款中包含 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 债 券起息日或上 次除息日 至 购买日止的利 息,单独 确 认为应收项 目。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 关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 计 量,期间取得 的 利息或现金股 利,应当 确 认为当期收益 。应收款 项 和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 际 利率法,以 成本进行 后续计 量, 在摊 销时 产生 的利得 或损 失, 应当 确认 为当期 收益 。 当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 金 流量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 或 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 酬已转移时, 终止确认 该 金融资产;金 融负债的 现 时义务全部或 部分已经 解 除的,终止 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处 置 该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时 ,其公允价值 与初始入 账 金额之间的 差额应确 认为投 资收 益, 同时 调整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票 投资 股票投 资成 本按 交易 日股 票的公 允价 值入 账, 相关 交易费 用直 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因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得 的 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现 金 对价,于股权 分置实施 复 牌日冲减股票 投 资成本;股 票持有期 间获 得的股票股 利(包括送 红股 和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 及因 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 得的股 票, 于除 息日 按股 权登记 日持 有的 股数 及送 股或转 增比 例, 计算 确定 增加的 股票 数量 。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2) 债券 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 易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债券的公允 价值入账 , 相关交易费用 直 接计入 当期 损益 , 上 述公 允 价值不 包含 债券 起息 日或 上次除 息日 至购 买日 止的 利息( 作为 应收 利息 单独核 算) 。 配售及认购新 发行的分 离 交易可转债, 于实际取 得 日按照估值方 法对分离 交 易可转债的认 购 成本进 行分 摊, 确认 应归 属于债 券部 分的 成本 。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还本付息的 附息债券 ,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 和 发行期限推算 内 含报酬 率后 ,逐 日确 认债 券利息 收入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7 页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3) 权证 投资 权证投 资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值入 账, 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获赠的权证(包 括配股权 证),在除权日按 照持有的 股 数及获赠比例 ,计算确 定 增加的权证 数 量,成 本为 零。 配 售及认购新 发行的分 离 交易可转债而 取得的权 证 ,于实际取得 日按照估 值 方法对分离交 易 可转债 的认 购成 本进 行分 摊,确 认应 归属 于权 证部 分的成 本。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权 证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4)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 (3)中 相关 原 则 进行 计算 。 (5)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为本 基 金按照返售协 议约定先 买 入再按固定价 格返售证 券 等金融资产所 融 出的资 金。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按 交易 日应支 付或 实际 支付 的全 部价款 入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初 始成 本。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于 返售 到期日 按账 面余 额结 转。 (6)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为 本 基金按照回购 协议先卖 出 再按固定价格 买入票据 、 证券等金融资 产 所融入 的资 金。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交 易日按 照应 收或 实际 收到 的金额 入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初 始成 本。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回 购到期 日按 账面 余额 结转 。 (7) 同业 存单 同业存单视同 到期一次 还 本付息的附息 债券,根 据 其发行价、到 期价和发 行 期限推算内含 报 酬率后 ,逐 日确 认债 券利 息收入 。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7 页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有充足理由表 明按以上 估 值原则仍不能 客观反映 相 关投资品种的 公允价值 的 ,基金管理公 司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托管 银行 进行商 定, 按最 能恰 当反 映公允 价值 的价 格估 值。 国家有 最新 规定 的, 按其 规定进 行估 值。 具体投 资品 种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 股票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对于 长期 停牌 股票 ,根据 2017 年 9 月 5 日 中国证 监会 发布 的【2017 】13 号 文《 中国 证监会关于证 券投资基 金 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 内 容:如经济环 境发生重 大 变化或证券 发行人发 生影响 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 件, 使 潜在 估值 调整 对前 一估值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影响 在 0.25 %以 上 的,应 对估 值进 行调 整并 确定公 允价 ,如 指数 收益 法。 由于上市公司 送股、转 增 股、配股和公 开增发新 股 等形成的流通 暂时受限 制 的股票投资, 按 估值日 在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票 的收 盘价 估值 。 首次公开发行 但未上市 的 股票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 以 可靠计量公允 价 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 值 。首次公开发 行有明确 锁 定期的股票, 于同一股 票 上市后按交 易所上市 的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 易收 盘价作 为公 允价 值。 非公开 发行 有明 确锁 定期 的股票 ,按 监管 机构 或行 业协会 有关 规定 确定 公允 价值。 (2) 债券 投资 ①证券交易所 上市 实行 净 价交易的债券 按第三方 估 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 当 日的估值净价 估 值。 ②证券交易所 上市未实 行 净价交易的债 券按估值 日 收盘价减去债 券收盘价 中 所含的债券应 收 利息( 自债 券计 息起 始日 或 上一起 息日 至估 值当 日的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 进 行估 值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7 页


③发行 未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按成 本估 值。 ④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 个或 两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 债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 估值 。 ⑤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 场 交易的债券, 采用估值 技 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 值 技术难以可靠 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 成本计 量。 (3) 权证 投资 ①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流 通的 权证以 其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上 市的 收盘 价估 值。 ②首次发行但 尚未上市 的 权证在上市交 易前,采 用 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 在估值技术难 以 可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按 成本 计量 。 ③因持 有股 票而 享有 的配 股权, 以及 停止 交易 但未 行权的 权证 ,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定 公允 价 值 。 ④因认购或获 配新发行 的 分离交易可转 债而取得 的 债券和权证, 上市日前 , 分别按照中国 证 券业协会公布 的债券报 价 和权证报价确 定当日债 券 和权证的估值 ;自上市 日 起,上市流 通的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相 关原 则进行 估值 。 (4)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其 他 有价证 券按 国家 有 关 规定 进行估 值。 (5) 同业 存单 根据 其交 易 场所 , 采 用相 应的 估值 技 术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 技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 成本计 量。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单位总额所 对应的 金 额 。由于申购、 赎回、转 换 以及分红再投 资 引起的 实收 基金 的变 动分 别于基 金相 关活 动确 认日 认列。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 申购、赎 回 、转入、转出 及红利再 投 资等事项导致 基金份额 变 动时,相关款 项 中包含的未 分配利润 。根 据交易申请 日利润分 配(未 分配利润)已 实现与未 实现 部分各自占 基金净 值的比例,损 益平准金 分 为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和 未 实现损益平准 金。损益 平 准金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并于 月末 全额 转入 利润 分配( 未分 配利 润)。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7 页


(1) 利息 收入 存款利 息收 入按 存 款 的本 金与适 用利 率逐 日计 提。 债券利息收入 在持有债 券 期内,按债券 的票面价 值 和票面利率计 算的利息 扣 除适用情况下 由 债券发行企业 代扣代缴 的 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 逐 日确认债券利 息收入。 贴 息债及同业 存单视同 到期一次性还 本付息的 附 息债,根据其 发行价、 到 期价和发行期 限推算内 含 票面利率后 ,逐日确 认债券 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收入 按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摊 余 成本在返售期 内以实际 利 率法逐日计提 , 若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 异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2) 投资 收益 股票投 资收 益为 卖出 股票 交易日 的成 交总 额扣 除应 结转的 股票 投 资 成本 的差 额确认 。 债券投资收益 于交易日 按 卖出债券交易 日的成交 总 额扣除应结转 的债券投 资 成本与应收利 息 (若有) 后的 差额 确认 。 同业存单投资 收益于交 易 日按卖出同业 存单交易 日 的成交总额扣 除应结转 的 债券投资成本 与 应收利 息( 若有) 后的 差额 确认。 衍生工 具投 资收 益为 交易 日的成 交总 额扣 除应 结转 的衍生 工具 投资 成本 后的 差额确 认。 股利收入于除 息日按上 市 公司宣告的分 红派息比 例 计算的金额扣 除由上市 公 司代扣代缴的 个 人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系本 基 金持有的采用 公允价值 模 式计量的交易 性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 负 债等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 的 应计入当期损 益的利得 或 损失,并于相 关金融资 产 或金融负债 卖出或到 期时转 出计 入投 资收 益。 (4) 其他 收入 其他收入在主 要风险和 报 酬已经转移给 对方,经 济 利益很可能流 入且金额 可 以可靠计量时 确 认。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0%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并 确认 。 (2)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并 确认 。 (3)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 一日东 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 C 类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0.40% 年 费率计 提并 确认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7 页


(4)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利息支出,按 卖出回购 金 融资产的摊余 成本及实 际 利率(当实际 利 率与合 同利 率差 异较 小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 回购期 内逐 日计 提并 确认 。 (5) 交易 费用 进行股票、债 券、同业 存 单及权证等交 易过程中 产 生的交易费用 ,在发生 时 按照确定的金 额 计入交 易费 用。 (6) 其他 费用 其他费用系根 据有关法 规 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实 际 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基 金 费用。如果影 响 基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 四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 提的方 法。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1 、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本基 金每 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 为6 次 , 每 份基 金份 额 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 低 于收益分配基 准日每份 基 金份额该次可 供分配利 润 的 10% ,若 《基金 合 同》生 效不 满3 个月 可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 现金分 红;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同 一类 别的 每一 基金 份 额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5 、 分 红权 益登 记日 申请 申 购的基 金份 额不 享受 当次 分红, 分红 权益 登记 日申 请赎回 的基 金份 额享受 当次 分红 ; 6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无其 他需 要披露 的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估计 变更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7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2004]78 号 《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 [2005]103 号《 关于 股权 分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 收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企 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12]85 号《关 于 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 差 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15]101 号 《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政 策有 关问 题 的通知 》 、 财 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 征增值 税试 点的 通知 》 、 财 税[2016]46 号 《 关 于进一步明确 全面推开 营 改增试点金融 业 有关政 策 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 机构同 业往来 等增 值税 政策 的补 充通知 》 、 财税[2016]140 号 《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于 明确 金融 、 房 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 务 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 及 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 务 操作,主要 税项列示 如下: 1、于 2016 年5 月1 日 前 ,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 的转 让收 入免征增值 税 ,对国债 、 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 业 往来利息收入 亦免征增 值 税,存款利 息收入不 征收增 值税 。


根据规 定, 基金 产品 运营 过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以基 金产 品管 理人 为增值 税纳 税 人 。 2 、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收 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股 票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 对 基金 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 持 股期 限 在1 个 月 以内 ( 含 1 个 月 ) 的 ,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 入 应纳税 所 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限超 过1 年的 ,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 对 基金 持 有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按照上 述规定计 算 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 日 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5 、 基 金作 为流 通股 股东 在 股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收到 由非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现 金等 对价 暂免征 收印 花 税 、企 业 所 得税和 个人 所得 税。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7 页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东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销售 机构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 注册 登记 机构、 直销 机构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托管 人、 销售 机构 渤海国 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河北省 国有 资产 控股 运营 有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东方汇 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下 属子 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1月2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602,006,607.63 100.00% 224,100,416.16 100.00%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1月2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 2016 年12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7 页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840,300,000.00 100.00% 1,209,300,000.00 100.00%


7.4.8.1.4 权 证交 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未发 生与关 联方 的佣 金费 用, 期末无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996,770.51 635,430.6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227,268.61 195,165.00


注:①计 提标准: 本 基金的管理费 每日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7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7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方式与 支付方式 :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 管 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 管 人复核后于次 月前五个 工 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假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141,934.40 181,551.63


注:①计 提标准: 本 基金的托管费 每日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7 页


费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方式与 支付方式 :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 托 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 管 人复核后于次 月前五个 工 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 一次性 支取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东方永 兴18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 券A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放 债 券C 合计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 524.77 524.77 民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192,293.50 192,293.50 合计 - 192,818.27 192,818.2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东方永 兴18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 券A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放 债 券C 合计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 83.62 83.62 民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30,635.20 30,635.20 合计 - 30,718.82 30,718.82


注 :① 计提 标准 :本 基金仅 对 C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每 日按前 一 日C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0%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40 %÷ 当年 天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方式与 支付方式 :C 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 费 每日计提,逐 日累计至 每 月月末,按 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 管 人发送基金销 售服务费 划 款指令,基金 托管人复 核 后于次月前 五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 性 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由 基 金管理人代付 给销售机 构 。若遇法定 节假日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7 页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 本 基金 均未 与关 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基 金管 理人 未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 报告 期末 及上 年 度末,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均 未投 资本 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841,211.52 42,741.82 2,004,949.24 166,355.84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未 在承 销期 内参与 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 7.4.9 期 末(2017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于期 末流 通受 限的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因 暂时 停牌 而于 期末 流通受 限的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209,392,125.51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 质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7 页


日 1180003 11 合川城投 债 2018 年1 月2 日 40.57 500,000 20,285,000.00 1280248 12 随州债 2018 年1 月2 日 40.75 240,000 9,780,000.00 1280315 12 玉环交投 债 2018 年1 月2 日 40.63 250,000 10,157,500.00 1080088 10 嘉建投债 2018 年1 月4 日 100.37 400,000 40,148,000.00 1280298 12 奉化债 2018 年1 月4 日 40.73 400,000 16,292,000.00 1280330 12 常德德源 债 2018 年1 月4 日 25.23 500,000 12,615,000.00 1280349 12 靖江新城 债 2018 年1 月4 日 25.22 400,000 10,088,000.00 1280470 12 黄岩国资 债 2018 年1 月4 日 25.17 500,000 12,585,000.00 1280478 12 巢湖城投 债 2018 年1 月4 日 40.42 230,000 9,296,600.00 041756019 17 重庆旅投 CP001 2018 年1 月5 日 99.45 27,000 2,685,150.00 041761010 17 吉安井开 CP001 2018 年1 月5 日 100.10 380,000 38,038,000.00 041778001 17 宿迁经发 CP001 2018 年1 月5 日 99.76 300,000 29,928,000.00 合计





4,127,000 211,898,250.00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104,600,000.00 元, 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到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 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 入质押 库的 债券 , 按 证券 交 易所规 定的 比例 折 算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本年度报 告报出日 , 本基金无需要 披露的有 助 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 需 要说明的其他 事 项。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7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870,697,500.00 97.45 其中: 债券 870,697,500.00 97.4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769,112.77 0.42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8,994,000.90 2.13 9 合计 893,460,613.6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持 有股票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持 有股票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7 页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持 有股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持 有股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573,951,700.00 99.2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27,873,800.00 39.41 6 中期票 据 68,872,000.00 11.91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70,697,500.00 150.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080088 10 嘉 建投 债 400,000 40,152,000.00 6.94 2 041761010 17 吉 安井 开 CP001 380,000 38,041,800.00 6.58 3 1180196 11 六 安债 300,000 30,648,000.00 5.30 4 101360014 13 钱 江水 利 MTN002 300,000 30,171,000.00 5.22 5 011762045 17 西江SCP004 300,000 30,069,000.00 5.20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7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权 证。 8.10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未 发现存在被监 管部门立 案 调查,或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8.11.3 期 末 其他 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0,361.9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8,983,638.99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7 页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994,000.90


8.11.4 期 末 持有 的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可 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 前十 名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东方 永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A 2,443 196,969.07 199,999,000.00 41.56% 281,196,435.46 58.44% 东方 永兴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C 966 85,484.41 - - 82,577,940.70 100.00% 合计 3,409 165,377.93 199,999,000.00 35.48% 363,774,376.16 64.52%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7 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放 债 券A 0.00 0.0000%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放 债 券C 2.00 0.0000% 合计 2.00 0.0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放 债 券A 0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放 债 券C 0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放 债 券A 0 东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开放 债 券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东方永 兴 18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 A 东方永 兴18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11 月2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481,195,435.46 82,577,940.7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81,195,435.46 82,577,940.7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7 页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81,195,435.46 82,577,940.70


注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包含基 金转 换入 份额 ,基 金总赎 回份 额包 含基 金转 换出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更换 会计师 事务 所 , 本 年度 应 支付给 立信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报酬 为50,000.00 元 ;截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该 审计机 构已 向本 基金 提 供1 年的 审计 服务 。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到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47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注: (1) 此处的佣 金 指本基金通 过券商的 交易 单元进行股 票、权证 等交 易而合计支 付该券 商 的佣金 合计,不 单指 股票 交 易佣金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47 页


(2 )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 和程序 券商选 择标 准: ①资 力雄 厚,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 ② 财务状 况良 好, 各 项 财务指标显示 公司经营 状 况稳定; ③ 经 营行为规 范 ,最近两年未 因重大违 规 行为而受到 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处罚 ; ④内部管理规 范、严格 , 具备健全的内 控制度, 并 能满足基金 运作高度 保密的要求; ⑤具备基 金 运作所需的高 效、安全 的 通讯条件,交 易设施符 合 代理基金进 行证券交 易的需要,并 能为基金 提 供全面的信息 服务;⑥ 研 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 研 究机构和专 门研究人 员,能及时为 基金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个股 分析报 告及 其他 专门 报告 , 并 能根 据基 金投 资的 特 定要求 , 提供 专 门 研究 报 告; ⑦收 取的 佣金 率。 券商选择程序 :①对符 合 选择标准的券 商的服务 进 行评价;②拟 定租用对 象 :由投研部 门根据以 上评价结果拟 定备选的 券 商;③签约: 拟定备选 的 券商后,按公 司签约程 序 与备选券商 签约。签 约时, 要明 确签 定协 议双 方的公 司名 称、 委托 代理 期限、 佣金 率、 双方 的权 利义务 等。 (3 )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新 增租 用3 个 交易 单元 , 分 别为英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新增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单元 各 1 个, 兴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新 增上 海证券 交易 所交 易 单 元1 个。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602,006,607.63 100.00% 2,840,300,000.00 100.00%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47 页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到 或者 超过 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1-1 至 2017-12-31 199,999,000.00 - - 199,999,000.00 35.48%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基金管理 人对本 基金拥 有 完全自主 投资决 策权。 (1)当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投资者较大比例赎回且基金的 现金头寸不足时,可 能会导致 本基金 的流动 性 风险及相 关冲击 成本, 可 能造成基 金净值 的波动 。 (2)当上述投资者赎回 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 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约 定进行相 应处理 ,可能 会 影响投资 者赎回 。 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47 页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