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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指LOF(160924)

恒指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 年 3 月 31 日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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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8月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31日止。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大成恒生指数(QDII) 场内简称 恒指 LOF 基金主代码 160924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8 月10 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1,301,378.1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 年8 月28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股票停牌、流动 性不足)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者因为 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 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 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3 页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赵冰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831833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office@dc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95588 传真 0755-83199588 010-66105798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中文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注册地址 140 Broadway New York,NY 1005 办公地址 140 Broadway New York,NY 1005 邮政编码 NY 1005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d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3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7 年12 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63,641.44 本期利润 12,102,434.2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6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0,924,922.8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4.90% 0.75% 8.15% 0.81% -3.25% -0.06%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今 4.80% 0.62% 7.41% 0.78% -2.61% -0.16%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3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8月 1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还处于建仓期。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3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3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4月 12 日正 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注册 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三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主要业务是公募基金的募集、销售和管理,还具有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管理、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保险保障基金投资管理、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QDII业务资格。 经过十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形成了强大稳固的综合实力。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齐全、风格多 样,构建了涵盖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的完备产品 线。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5 只 ETF 及 1 只 ETF 联接基金,5 只 QDII基 金及 76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冉凌浩先 生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8月 10 日 - 14年 金融学硕士。 2003 年4月至 2004 年 6月就职于国信证 券研究部,任研究员;2004 年 6 月至2005 年 9月就职 于华西证券研究部,任高级 研究员; 2005年 9月加入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金融工程师、境外市场研究 员及基金经理助理。2011 年 8 月26 日起担任大成标 普500等权重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 13日起担任大成纳斯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3 页


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 日起担任大成恒生综合中 小型股指数基金 (QDII-LOF)基金经理。2016 年12月29日起担任大成海 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7 年 8月10 日起担任大 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境外投资顾问。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 。公司旗下投资组合 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 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 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 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 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3 页


4.4.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 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 4 个季度的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 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 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 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但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 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 易存在 4 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 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 5%的情形;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 14 笔同日反向交易, 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 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国际宏观经济状况运行较为平稳。从全球经济来看,美国仍然处于较好的经济增长 周期的进程之中,欧洲、日本及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宏观经济也都有正常的正增长。香港股票市 场走势由基本面及企业盈利推动。由于以中国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占港股七成以上的市值,因此 中国宏观经济对港股走势产生决定性的影响。2017 年,中国的宏观经济在新的平衡区间内实现较 快速度的增长,全年 GDP 增速达到 6.9%,扭转了连续 6年 GDP增速下降的趋势。在中国宏观经济 持续走强的大背景下,以中国业务为主的香港上市公司的企业盈利也在持续两年的下跌之后迎来 新的正增长,这对港股而言是发生了根本性的基本面转变,因此港股走势在 2017 年节节走高。在 利润增长的背景下,港股的估值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升,这使得港股市场出现了戴维斯 双击的良好局面,投资者的信心也得到了加强。2017年,港股与A股的互联互通机制持续深化, 资金持续南下进入港股市场,对港股市场走势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另外,在 2017 年,由于美国等 海外主要股票市场持续创出新高,对港股也有正面提振作用。但是,2017年美元汇率走软,港币 由于联系汇率制的因素,对人民币也随之走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基金的表现。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80%,业绩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3 页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7.41%。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 年,预计中国宏观经济继续稳速增长。消费已经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随着人 均收入的持续提高,预计 2018 年消费也会保持稳定的两位数增长水平。2018 年,投资仍然会是 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当前对 2018 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一致预期是 7.3%,与 2017 年增速相仿。由于国际经济形势较好,预计 2018 年中国净出口仍能够取得正增长,能够有效的支 持经济增长。 在较好的宏观环境下, 2018年港股的上市公司盈利增速也有望保持在两位数的水平。 由于港股仍然处于全球主流市场的最低估值水平,因此,我们预计 2018 年港股还会有较好表现。 同时,由于港股上市公司的利润增长预期不断得到了实际数据的验证,因此市场也提高了对港股 未来的业绩预测。在此环境下,港股市场的戴维斯双击的良好局面有望持续,进一步增强港股的 走势。但是,中国还是有一定的经济风险隐患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整体金融杠杆率较高因素, 同时还有房地产风险因素等等,而这些经济风险可能会造成港股市场的波动。本基金为被动型指 数基金,其投资目标就是要复制指数的收益率。本基金将坚持被动型的指数化投资理念,持续实 施高效的组合管理策略、交易策略及风险控制方法,以期更好地跟踪指数,力争将跟踪误差控制 在较低的水平。 4.7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内部监察稽核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 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了监察稽核。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 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基金合同的遵守情况;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资讯管制 和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员工职业操守规范情况,目的是规范基金财产的运作,防范和控制投资风 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及时制定了相应的公司制度, 并对现有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本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的适时性、全面性和合法合规性。 同时,为保障制度的适时性,避免部分内控制度、业务规则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报告期内本基 金管理人组织各部门对内部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 (二)全面加强风险监控,不断提高基金业务风险管理水平。为督促各部门完善并落实各项 内控措施,公司严格执行风险控制管理员制度,健全内控工作协调机制及监督机制,并进一步加 强投资风险数量化评价能力及事前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相关业务风险。同时,公司严格执行 投资报备制度,建立了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监控信息系统,将投资报备工作纳入常态。 (三)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确保监察稽核的有效性和深入性。本年度,公司继续对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3 页


本基金销售、宣传等方面的材料、协议及其他法律资料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本基金各项投资比 例、投资权限、基金交易、股票投资限制、股票库维护等方面进行实时监察,同时,还专门针对 基金投资交易(包括公平交易、转债投资、投资权限、投资比例、流动性风险、基金重仓股等) 、 基金运营(基金头寸、基金结算、登记清算等) 、网上交易、基金销售等进行专项监察。通过日常 监察,保证了公司监察的全面性、实时性,通过专项监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业务中的潜在风险, 加强了业务部门和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较好地预防了风险的发生。 (四)加强了对投资管理人员通讯工具在交易时间的集中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投资管理 人员的网络即时通讯记录、电话录音等进行抽查,有效的防范了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五)以多种方式加强合规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公司的合规守法意识。及时向全公司传达与 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公司各部门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公司监察稽核部通过解答各业务部 门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对于较为重大疑难法律事项及时咨询公司外部律师或监管部 门,避免了业务发展中的盲目性,及时防范风险,维护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 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 收益总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 营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 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三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大类资 产配置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 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 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 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 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 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 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 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 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3 页


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 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数据。 4.9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 配事项。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3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托管过程中,严 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未 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LOF) 2017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 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3 页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7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 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 读年度报告正文。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3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报告截止日:2017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337,112.3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7,529,169.21 其中:股票投资 197,529,169.2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3,796.4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7,282.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13,887,360.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3 页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3.18 应付赎回款 2,427,370.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1,451.63 应付托管费 36,290.3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74,133.9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43,148.32 负债合计 2,962,437.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1,301,378.17 未分配利润 9,623,544.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924,922.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3,887,360.59 注:1.报告截止日 2017 年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048 元,基金份额总额 201,301,378.17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公告主体: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本报告期:2017 年 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3 页


2017 年8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3,958,870.27 1.利息收入 605,266.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8,087.3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67,178.9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73,286.2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71,884.8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001,401.4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338,792.7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1,524.95 减:二、费用 1,856,436.04 1.管理人报酬 1,032,020.03 2.托管费 206,403.9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428,434.0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89,578.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102,434.23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3 页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02,434.2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本报告期:2017 年 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8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08,898,062.99 - 308,898,062.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12,102,434.23 12,102,434.2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07,596,684.82 -2,478,889.53 -110,075,574.3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79,122.79 64,179.37 3,143,302.16 2.基金赎回款 -110,675,807.61 -2,543,068.90 -113,218,876.5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01,301,378.17 9,623,544.70 210,924,922.8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3 页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罗登攀______














______周立新______














____崔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 2748 号 《关于准予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 批复》及机构部函[2017]第877 号《关于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恒生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 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08,687,590.4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71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大成 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 2017 年8月1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308,898,062.9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10,472.5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7]533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9,557,340.00 份基金份额(截至 2017年8 月21日止)于2017 年 8月 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 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和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此外,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投资于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以及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 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 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 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 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 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3 页


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 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为:恒生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年 3 月 30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年 8月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 12月 31日止期间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8月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 年8 月 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 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3 页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3 页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 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 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 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3 页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 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3 页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 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 税项列示如下: (1)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 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不予征收增值税且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 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 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 投资香港 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目前基金取 得的其他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 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 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3 页


行”)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国 际”)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创新 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合营企业 注: 1.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基金”)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有关 决议,大成基金原股东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大成基金 2%股权以拍卖竞买的方式转让给大 成基金股东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权变更及修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 工商变更手续已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大成基金原股东广东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6 年4月 25日起不再为本基金关联方。 2.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 关联方报酬 7.4.8.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8月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32,020.0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52,957.9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00% / 当年天数。 7.4.8.1.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3 页


2017 年 8月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06,403.9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 当年天数。 7.4.8.2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3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3.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3.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8 月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6,337,112.30 221,068.5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5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6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3 页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3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97,529,169.21 92.35 其中:普通股 197,529,169.21 92.35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337,112.30 7.64 8 其他各项资产 21,079.08 0.01 9 合计 213,887,360.59 100.00 注:本基金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197,529,169.21 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为 93.65%。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3 页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列(%) 中国香港 197,529,169.21 93.65 合计 197,529,169.21 93.65 注:1.股票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8.3.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列(%) 能源 11,615,613.09 5.51 基础材料 - 0.00 工业 9,561,623.41 4.53 消费者非必需品 8,602,266.21 4.08 消费者常用品 5,659,265.35 2.68 医疗保健 - 0.00 金融 97,464,293.18 46.21 信息技术 23,229,136.42 11.01 电信服务 12,053,558.89 5.71 公用事业 9,780,916.03 4.64 房地产 19,562,496.63 9.27 合计 197,529,169.21 93.65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 8.3.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注:无。 8.4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公司 名称 证券代 码 所在 证券 所属 国家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3 页


(中 文) 市场 (地 区) 产净 值比 列(%) 1 HSBC HOLDINGS PLC 汇丰 控股





00005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312,800 20,904,738.21 9.91 2 CHINA CONSTRUCTION BANK-H 建设 银行





00939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3,458,000 20,812,152.82 9.87 3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 控股





00700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57,400 19,480,381.00 9.24 4 AIA GROUP LTD 友邦 保险





01299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310,400 17,293,439.83 8.20 5 BANK OF CHINA LTD-H 中国 银行





03988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3,288,000 10,554,132.79 5.00 6 CHINA MOBILE LTD 中国 移动





00941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158,500 10,499,970.00 4.98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H 中国 平安





02318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134,500 9,146,171.96 4.34 8 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 香港 交易 所





00388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30,500 6,113,762.15 2.90 9 CK HUTCHISON HOLDINGS LTD 长和








00001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70,000 5,740,193.97 2.72 10 CNOOC LTD 中国 海洋 石油


00883 HKCS 深港 通 中国 香港 464,000 4,351,814.33 2.0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http://www.dc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3 页


8.4.1 积极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益投资明细 注:无。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TENCENT HOLDINGS LTD 00700 HKCS 21,083,127.62 10.00 2 HSBC HOLDINGS PLC 00005 HKCS 20,684,800.78 9.81 3 CHINA CONSTRUCTION BANK-H 00939 HKCS 19,773,582.50 9.37 4 AIA GROUP LTD 01299 HKCS 16,785,611.79 7.96 5 CHINA MOBILE LTD 00941 HKCS 12,036,892.67 5.71 6 BANK OF CHINA LTD-H 03988 HKCS 11,263,701.22 5.34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H 02318 HKCS 7,459,270.30 3.54 8 CK HUTCHISON HOLDINGS LTD 00001 HKCS 6,347,882.79 3.01 9 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 00388 HKCS 5,834,816.26 2.77 10 CHINA LIFE INSURANCE CO-H 02628 HKCS 4,200,753.52 1.99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3 页


11 CHEUNG KONG PROPERTY HOLDING 01113 HKCS 4,065,023.53 1.93 12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00016 HKCS 3,869,617.63 1.83 13 CNOOC LTD 00883 HKCS 3,821,465.33 1.81 14 CLP HOLDINGS LTD 00002 HKCS 3,593,894.17 1.70 1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H 00386 HKCS 3,485,180.22 1.65 16 BOC HONG KONG HOLDINGS LTD 02388 HKCS 3,345,192.43 1.59 17 HANG SENG BANK LTD 00011 HKCS 3,175,638.69 1.51 18 CHINA RESOURCES LAND LTD 01109 HKCS 2,972,395.24 1.41 19 HONG KONG & CHINA GAS 00003 HKCS 2,885,122.99 1.37 20 GALAXY ENTERTAINMENT GROUP L 00027 HKCS 2,732,508.11 1.30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指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TENCENT HOLDINGS LTD 00700 HKCS 5,974,736.48 2.83 2 CHINA RESOURCES LAND LTD 01109 HKCS 1,265,594.91 0.60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3 页


3 AIA GROUP LTD 01299 HKCS 1,138,618.75 0.54 4 WH GROUP LTD 00288 HKCS 901,203.46 0.43 5 CHINA MOBILE LTD 00941 HKCS 679,475.27 0.32 6 HSBC HOLDINGS PLC 00005 HKCS 664,306.22 0.31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H 02318 HKCS 586,070.45 0.28 8 KUNLUN ENERGY CO LTD 00135 HKCS 525,060.64 0.25 9 CK HUTCHISON HOLDINGS LTD 00001 HKCS 363,845.21 0.17 10 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 00388 HKCS 325,607.48 0.15 11 CHINA MERCHANTS PORT HOLDING 00144 HKCS 283,143.17 0.13 12 CNOOC LTD 00883 HKCS 246,935.74 0.12 13 CHINA LIFE INSURANCE CO-H 02628 HKCS 222,944.54 0.11 14 CHEUNG KONG PROPERTY HOLDING 01113 HKCS 222,182.93 0.11 15 CATHAY PACIFIC AIRWAYS 00293 HKCS 221,249.29 0.10 16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00016 HKCS 211,562.50 0.10 17 BOC HONG KONG HOLDINGS LTD 02388 HKCS 180,124.28 0.09 18 BANK OF CHINA 03988 HKCS 168,192.19 0.08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3 页


LTD-H 19 CLP HOLDINGS LTD 00002 HKCS 166,499.68 0.08 20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H 00386 HKCS 157,385.58 0.07 注:本项中“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成本(成交)总额 202,745,944.47 卖出收入(成交)总额 16,174,525.52 注:本项中“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3 页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96.42 5 应收申购款 17,282.6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079.08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指数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3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745 115,358.96 - 0.00% 201,301,378.17 100.00% 注:持有人户数为有效户数,即存量份额大于零的账户。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田秀英 543,009.00 50.61% 2 王斌 70,001.00 6.52% 3 叶菁菁 43,303.00 4.04% 4 杜永红 41,004.00 3.82% 5 潘金和 40,001.00 3.73% 6 张欣 40,000.00 3.73% 7 王磊 40,000.00 3.73% 8 曹月娟 20,004.00 1.86% 9 王丽春 20,003.00 1.86% 10 付秀玲 20,002.00 1.8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95,392.53 0.097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3 页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3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8 月10 日)基金份额总额 308,898,062.9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3,079,122.79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10,675,807.6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1,301,378.17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3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 )审议通 过,杜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同时决议,同意在公司新督察长任职前,由公司总经 理罗登攀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2、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陈翔凯先生、谭晓 冈先生和姚余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2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任职公告》 ,经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赵冰女士自 2017年 8月 11日担任 公司督察长,总经理罗登攀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为 6万元整。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3 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 ) 《关 于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责令公司在三个月内对货币基 金单一持有人持有比例过高的情况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截止目前,公 司已经制定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向深圳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2、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1 217,667,542.65 100.00% 174,133.94 100.00% - 中信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 金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境内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 (一)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为; (二)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能满足各投资组合运作的保密性要求; (三)研究实力较强,能提供包括研究报告、路演服务、协助进行上市公司调研等研究服务; (四)具备各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满足各投 资组合证券交易需要; (五)能提供投资组合运作、管理所需的其他券商服务; (六)相关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 表》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交易单元。 2、公司作为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各投资组合证券买卖的境外券商,具体选择标准如下: (一)具备该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监管机构核发的营业执照、业务许可证明文件; (二)资历雄厚,信誉良好; (三)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3 页


(四)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平交易制度及保密制度),能 满足各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五)证券研究或市场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 地为各投资组合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个股分析、市场研究等各方面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 服务,并能根据各投资组合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六)具备各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交易执行能力。能够准确、及时、高质量完成各投资组合下达 的交易指令。 (七)具备各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后台清算执行能力。能及时、高效处理交易清算、证券交收等 后台清算业务。 (八)能提供各投资组合运作、管理所需的其他服务。 (九)相关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管理部在每半年15个交易日内,汇总上半年境外券商综合服务评价结果,作为当次境外券商 交易量分配依据。并依此制作交易量分配计划,报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交易量分配计划获批后,作为选择交易券商的依据,供交易员在交易时进行券商选择。 券商服务出现重大失误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公司监察稽核部及相关领导。可暂停与该券商 的合作,并对其失误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3、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所有席位均为本报告期内新增。本报告期内退租交易单元:无。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 期债 券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 金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1,510,000,000.00 100.00% - - - -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3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无。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无。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