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300价值(519671)

300价值: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河沪深 300 价 值 指数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30 日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0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管人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中国建设银 行)根据 本 基金合同规定 ,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 投 资组合 报告 等内 容, 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已 经会 计师事 务所 审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银河沪 深300 价 值指 数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519671 前端交 易代 码 - 后端交 易代 码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 12 月 28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64,603,739.5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 上市日 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通 过 严格 的投 资程 序约 束、 数 学模 型优 化和 跟踪 误差 控 制 模型 等数 量化 风险 管理 手 段, 追求 指数 投资 相对 于业绩 比较 基准 的跟 踪误 差的最 小化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采 用被 动式 指数 投资 策 略, 原则 上采 取以 完全 复 制 为目 标的 指数 跟 踪方法 , 按照 成份 股在 沪深 300 价 值 指 数 中 的 基 准 权 重 构 建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并 原 则 上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 变 动 而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本基 金将 利用 数量 化模 型 ,对 跟踪 误差 及其 相关 指 标 进行 动态 管理 ,根 据结 果 对基 金投 资组 合进 行相 应 调 整; 并将 定期 或不 定期 对 数量 化模 型进 行优 化改 善,力 求减 少跟 踪误 差, 期望改 进指 数跟 踪效 果。 基 金 建仓 期内 ,原 则上 采用 快 速建 仓的 策略 ,但 在具 体运作 中, 根据 市场 情况 ,适度 择时 。 基 金 的日 常运 作过 程中 ,一 定 时间 内的 跟踪 误差 或其 相 关 指标 超过 相应 的控 制目 标 值, 或出 现其 他实 际情 况 导 致本 基金 不能 投资 或无 法 有效 复制 和跟 踪标 的指 数 时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需 要采 用抽 样复 制或 替代 复 制 的策 略, 对投 资组 合管 理 进行 适当 调整 ,以 使跟 踪误差 控制 在限 定的 范围 之内。 在 实 际 的 投 资 过 程 中 由 于 种 种 原 因 可 能 带 来 跟 踪 误 差 , 指数 型基 金股 票投 资策 略 的核 心内 容就 是对 跟踪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0 页


误差的 管理 , 包 括对 跟踪 误差及 其来 源的 识别 、 度 量、 应对和 处理 。 业绩比 较基 准 沪深 300 价 值指 数 收益 率*95% + 银 行 活期 存 款收 益 率(税 后)*5%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股票 型指 数基 金, 属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高风 险 高 收益 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 大于 货币 型基 金、 债券 型基金 、混 合型 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秦长建 田青 联系电 话 021-38568989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qinchangjian@galaxyasset.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0-0860 010-67595096 传真 021-38568769 010-66275853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1、 上海 市世 纪大 道 1568 号中建 大 厦 15 楼 2、 北京 市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1 号院 1 号楼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8,160,291.76 -5,728,902.67 209,920,166.54 本期利 润 63,443,348.25 -6,198,947.73 41,232,432.1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3986 -0.0428 0.1123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34.77% -2.55% 3.75%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046 0.0919 0.1312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62,803,847.11 172,168,973.90 178,266,858.90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597 1.185 1.216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0 页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上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3. 对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采用期 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利 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现 部分 的孰 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数 )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8.34% 0.84% 8.28% 0.86% 0.06% -0.02% 过去六 个月 13.99% 0.72% 11.47% 0.73% 2.52% -0.01% 过去一 年 34.77% 0.66% 30.55% 0.67% 4.22% -0.01% 过去三 年 36.26% 1.57% 31.16% 1.54% 5.10% 0.03% 过去五 年 103.44% 1.49% 86.17% 1.47% 17.27%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9.70% 1.41% 41.21% 1.41% 18.49% 0.00% 注: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 沪 深300 价 值指数 收 益率*95% + 银 行活 期存 款 收益率 ( 税后 )*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0 页


注:1. 本基 金合 同 于2009 年12 月28 日生 效。


2. 按基金 合同规定 ,基 金管理人应当 自基金合 同 生效之日起六 个月内使 基 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本 基 金跟踪标的指 数的股票 投 资组合资产( 包括标的 指 数成份股和 备选成份 股)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90% ,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 权证以 及其 他金 融工 具的 投资比 例符 合法 律法 规和 中国证 监会 的规 定。 截止 至2010 年6 月28 日, 建仓期 已满 。建 仓期 结束 时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约 定。 3.2.3 过 去五 年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0 页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注: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2009 年 12 月 28 日) 至报告 期末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成立 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 是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会 按照 市 场化机 制批 准成 立的 第一 家基金 管理 公司 ( 俗称 :" 好人举 手第 一家") , 是 中 央汇金 公司 旗下 专业 资产管 理机 构。


银 河基 金公 司的 经营 范 围包括 发起 设立 、 管理 基 金等 , 注 册资 本2 亿元 人 民币 , 注 册地 中 国上海 。 银河 基金 公司 的 股东分 别为 : 中国 银河 金 融控股 有限 责任 公司 ( 控 股股东 ) 、 中 国石 油天 然气集 团公 司、 首都 机场 集团公 司、 上海 城投 (集 团)有 限公 司、 湖南 电广 传媒股 份有 限公 司。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0 页








截至 2017 年末, 银河 基金公 司旗 下共 管理 47 只 公募基 金产 品: 银河 研究 精 选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金、银 河银联系 列 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银 泰 理财分红证券 投资基金 、 银河银富货 币市场基 金、银河银信 添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竞 争 优势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银河 行业优 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 河沪 深 300 价值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河 蓝筹 精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河创新成长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银 河强化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 河消费驱动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银河通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 、银河主题策 略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银河领 先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河沪 深 300 成 长增 强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 河增利 债券 型发 起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银河 岁岁 回报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河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河定 投宝 中证 腾安 价 值 100 指 数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河美 丽优 萃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河润利保本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银 河康乐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河 丰 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银河 现代服务 主 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银河 鑫利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银河转型 增长主题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银河鸿利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河智联主题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 河 大国智造 主题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河旺利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 尚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银河 君荣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银河君信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河 君 耀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银河君盛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银河君怡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银河 君润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银 河睿利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银河君欣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河 君 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银河 犇利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银 河君 辉 3 个月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河量 化优 选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银河钱包货币 市场基金 、 银河嘉祥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量 化 价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罗博 基 金 经 理 2009 年 12 月 28 日 - 12 中共党 员, 博士 研究 生 学历, 12 年 证券 从业 经 历。曾就职于华夏银 行, 中 信万 通证 券有 限 公司, 期间 从事 企业 金 融、 投 资银 行业 务及 上 市公司购并等工作。 2006 年 2 月加 入银 河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0 页


任产品 设计 经理 、 衍 生 品数量 化投 资研 究员 、 行业研 究员 等职 务, 现 担 任 基 金 经 理 。2009 年 12 月起 担任 银河 沪 深300 价值 指数 证券 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起 担任 银 河沪 深300 成长 增强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 年3 月担任银河定投宝中 证腾讯济安价值 100A 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12 月起 担任 银 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 2017 年 9 月起 担任银河嘉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注:1. 上表 中任 职日 期为 该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年 限按 其从 事 证券相 关行 业的 从业 经历 累计年 限计 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证 券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各 项管理 办法 、 《基 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 实 信用、勤奋律 己、创新 图 强”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在合法合 规 的前提下谋求 基金资产 的 保值和增值, 努力实现 基 金持有人的 利益,无 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基金投资 范围、投 资 比例及投资组 合符合有 关 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 定。 随业务的发展 和规模的 扩 大,本基金管 理人将继 续 秉承“诚信稳 健、勤奋 律 己、创新图强 ” 的理念,严 格遵守《 证券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法 》 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进一 步加强风险 管理和 完 善内部 控制 体系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长期 稳健 的风险 回报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0 页


本基金管理人 通过制定 严 格的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 、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权 限 管理制度、投 资 备选库管理制 度和集中 交 易制度等一系 列制度, 从 授权管理、研 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 易执行、 行为监 控和 分析 评估 等各 个环节 予以 落实 ,确 保公 平对待 不同 投资 组合 ,切 实防范 利益 输送 。 在投资 决策 环节 , 公 司实 行统一 研究 平台 和统 一的 授权管 理 , 所 有投 资组 合 经理在 获取 研究 成果及投资建 议等方面 享 有均等机会。 公司分不 同 投资组合类别 分别建立 了 投资备选库 ,不同投 资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 交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 资信 息相互 隔离 。 在交易 执行 方面 , 本 基金 管理人 旗下 管理 的所 有投 资组合 指令 均执 行集 中交 易制度 , 遵 循 “ 时 间优先、价格 优先”的 原 则,在满足系 统公平交 易 的条件时自动 进入公平 交 易程序,最 大程度上 确保公平对待 各投资组 合 。在同日反向 交易方面 , 除法规规定的 特殊情况 外 ,公司原则 上禁止不 同投资 组合 (完 全按 照有 关指数 的构 成比 例进 行投 资的组 合除 外) 之间 的同 日反向 交易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公 司旗 下管 理的所 有投 资组 合严 格执 行相关 法律 法规 及公 司制 度, 在 授权 管理 、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行为 监控等方 面 对公平交易制 度予以落 实 ,确保公平 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同 时,公司 针 对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 益率差异以及 分投资类 别 (股票、债 券)的收 益率差 异进 行了 分析 。 针对同向交易 部分,本 报 告期内,公司 对旗下管 理 的所有投资组 合(完全 复 制的指数基金 除 外) , 连续 四个 季度 期间 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公 开竞 价 交易的 证券 进行 了 价差分析,并 针对溢价 金 额、占优比情 况及显著 性 检验结果进行 了梳理和 分 析,未 发现 重大异常 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 部分,公 司 对旗下不同投 资组合临 近 日的反向交易 (包括股 票 和债券)的交 易 时间、 交易 价格 进行 了梳 理和分 析, 未发 现重 大异 常情况 。 对于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一 级市场申购等 交易,各 投 资组合经理均 严格按照 制 度规定,事前 确 定好申 购价 格和 数量 ,按 照价格 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对 获配 额度 进行 分配 。 由于本基金采 用被动式 指 数投资策略, 原则上采 取 以完全复制为 目标的指 数 跟踪方法,按 照 成份股在沪 深 300 价值指 数中的基准权 重构建股 票 投资组合,并原 则上根据 标 的指数成份股 的变 化或其权重的 变动而进 行 相应调整,本 报告期未发现重大异常情 况,不存 在 所有投资组 合参与的 交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成交 量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5% 的情 况 (完 全 复 制的指 数基 金除 外)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0 页


本报告期内, 未发现本 基 金与其它投资 组合之间 有 可能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 利 益输送的异常 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 内, 严格 以跟 踪误 差最小 化为 控制 目标 ,遵 循指数 样本 股权 重配 置股 票。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1.597 元; 本报 告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34.77% , 业 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30.55%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从宏观 的角 度 一季度,通胀 无忧,出 口 、消费和基建 投资将发 挥 主要的经济拉 动作用, 宏 观经济短期虽 有 下行波动,但 看不到大 的 风险因素,支 持龙头企 业 利润的改善和 市场的震 荡 上行。风险 因素在于 美国加 息。 从量化 投资 的角 度 通过以上的分 析,我们 可 以看到,短期 来看市场 的 上涨可以用动 量的因素 来 解释,利润的 增 长和企业经营 能力的提 升 对强势品种的 上涨,不 足 以提供充分的 解释。一 季 度会逐渐面 临估 值切 换和一季报的 预期,业 绩 的因素会逐渐 增强,风 险 因素在于美国 持续的加 息 ,对实体经 济构成压 力。 本基金 的市 场组 合, 采用 基本面 分析 选股 的策 略, 主要关 注以 下投 资机 会: 关注价 值投 资的 主线 ,以 及龙头 企业 持续 的竞 争优 势。 关注消 费升 级带 来的 各行 业持续 性的 业绩 增长 。 中国经济走到 今天,人 口 红利已经释放 完毕,接 下 来促进中国经 济增长的 红 利是智力红利 , 体现在创新和 劳动生产 率 的提升。包括 一些技术 创 新性公司和智 能制造类 的 公司,以及 企业级服 务的公 司具 有持 续的 投资 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按照 新 准则、中国证 监会、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 布 的相关规定及 基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0 页


金合同 的约 定, 制定 了健 全、有 效的 估值 政策 和程 序,对 基金 所持 有的 投资 品种进 行估 值。 为确保估值的 合规、公 允 ,本基金管理 人设立了 估 值工作决策、 监督、审 查 的专门部门, 组 成人员包括投 资研究部 门 、监察稽核部 门及会计 核 算部门的工作 负责人或 资 深业务人员 ,其多数 拥有十年以上 的证券、 风 控、估值经验 ,根据基 金 管理公司制定 的相关制 度 ,估值政策 决策机构 中不包 括基 金经 理, 但对 于非活 跃投 资品 种, 基金 经理可 以提 供估 值建 议。 同时不断建立 起一套完 整 、有效的估值 工作管理 规 定及程序,对 估值相关 的 各个环节均配 有 专门的 人员 实施 、把 控, 并保证 环节 的各 方不 存在 重大利 益冲 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基 金合 同》 于2009 年 12 月 28 日 生效, 根据 《基金 合同》 有关 约定, “本基 金收 益 每年至多分配 六次;全 年 分配比例不低 于可分配 收 益的 50%。 基金收益 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 值减去 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配 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 截止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基 金可 供分 配利润 为33,670,777.94 元,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4.8 报 告期内管 理人 对本基金 持有人 数 或基金资 产净值 预 警情形的 说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0 页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 由 安 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 殊 普通合伙)出具 无保留意 见 的审计报告 , 投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 文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沪 深300 价值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6,283,560.26 10,627,999.54 结算备 付金


27,075.35 48,131.53 存出保 证金


17,163.47 6,734.8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47,344,176.23 161,689,195.22 其中: 股票 投资


247,030,376.23 161,689,195.22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13,8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4,504.56 2,432.4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533,829.59 720,041.9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0 页


资产总 计


264,210,309.46 173,094,535.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878,189.44 353,225.47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14,615.39 74,300.88 应付托 管费


34,384.62 22,290.2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6,738.66 54,883.31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02,534.24 420,861.74 负债合 计


1,406,462.35 925,561.6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64,603,739.56 145,254,797.65 未分配 利润


98,200,107.55 26,914,176.2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62,803,847.11 172,168,973.90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64,210,309.46 173,094,535.58 注:报 告截 止 日2017 年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1.597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164,603,739.5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沪 深300 价值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65,768,031.23 -4,415,754.60 1.利息 收入


106,876.86 70,507.4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06,721.25 70,507.49 债券利 息收 入


155.61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0 页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0,256,439.92 -4,080,848.6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4,623,411.30 -8,928,570.4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9,875.83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5,603,152.79 4,847,721.82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45,283,056.49 -470,045.06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21,657.96 64,631.59 减: 二、费用


2,324,682.98 1,783,193.13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1,107,417.02 802,026.60 2.托 管费 7.4.8.2.2 332,225.14 240,607.95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 - 4.交 易费 用


312,664.40 162,452.78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572,376.42 578,105.8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63,443,348.25 -6,198,947.73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63,443,348.25 -6,198,947.7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沪 深300 价值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益(基 金净值 ) 145,254,797.65 26,914,176.25 172,168,973.90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 - 63,443,348.25 63,443,348.25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0 页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净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19,348,941.91 7,842,583.05 27,191,524.9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23,025,816.54 53,510,728.59 176,536,545.13 2. 基金 赎回 款 -103,676,874.63 -45,668,145.54 -149,345,020.17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 金净值 ) 164,603,739.56 98,200,107.55 262,803,847.1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益(基 金净值 ) 146,585,542.80 31,681,316.10 178,266,858.90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净 利润) - -6,198,947.73 -6,198,947.73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1,330,745.15 1,431,807.88 101,062.73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4,399,675.70 7,487,999.88 61,887,675.58 2. 基金 赎回 款 -55,730,420.85 -6,056,192.00 -61,786,612.85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 金净值 ) 145,254,797.65 26,914,176.25 172,168,973.90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刘立 达______














______ 刘 立达______














____ 秦长 建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0 页


银河沪 深300 价 值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 监许 可[2009]1025 号文 《 关于 核准 银河 沪深300 价 值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的 核 准,由基金管 理人银河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向社会 公 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 同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正 式生效 ,首 次设 立募 集规 模为 871,170,063.66 份基 金份额 。本 基金 为 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 限 不定。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注册登 记机构为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 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具有 良 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 括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 的 股票、债券、 央 行票据、现金 等,以及 法 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允 许 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 具 。股票投资 包括沪深 300 价值指 数成份股 和备 选成份股、新 股(首次 发 行或增发)等 。如有法 律 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 种 ( 包括股 指期 货 、 股 指期 权 等金融 衍生 产品 ) , 基金 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可 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并 依法 进行 投资 管理 。 本基金跟踪标 的指数的 股 票投资组合资 产(包括 标 的指数成份股 和备选成 份 股)不低于基 金 资产 的 90% ,现 金或 者到 期日在 一年 以 内 的政 府债 券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权 证以 及其 他金 融工具 的投 资比 例符 合法 律法规 和中 国证 监会 的规 定。 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价值指数 收益 率 ×95%+ 银行活期存 款收 益率(税后 ) ×5%。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0 页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7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估 计 的 变更 在 7.4.5.2 会计 估计 变更 的说 明中 披露,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与 最近 一期 年度 报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根据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中 基协 发[2017]6 号 《 关于发 布<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 资流通 受限 股 票估值 指引 (试 行)>的 通 知》 ( 以下 简称 “ 估 值业 务 指引 ” ) , 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 起, 本基 金 持有的流通受 限股票参 考 估值业务指引 进行估值 。 该会计估计变 更对本基 金 本期末的基 金资产 净 值及本 期损 益均 无影 响。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0 页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 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运营 资 管产品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 运营业务 ” ) ,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 , 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 增值 税,资管产 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 资管产品 运 营业务和其他 业务的销 售 额和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 除 外。资管产 品管理人 可选择 分别 或汇 总核 算资 管产品 运营 业务 销售 额和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 纳 增 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 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 额从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以后 月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 抵减;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 文 《关 于租入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额 抵扣等 增值 税 政 策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运营 资管 产品 提供 的贷款 服务 、 发生 的部分 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 按 照以 下规 定确 定销 售 额: 提供 贷款 服务 , 以2018 年 1 月1 日起 产生 的利息 及利 息性 质的 收入 为销售 额; 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 得的 股票 ( 不包括 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 可以选 择按 照实 际买 入价 计算销 售额 , 或者 以2017 年最后 一个 交易 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处 于 停牌期 间 的股票,为停 牌前最后 一 个交易日收盘 价) 、 债券估 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 中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公 司提 供的 债券 估值 ) 、 基 金份 额净 值、 非 货物期 货结 算价 格作 为买 入价计 算销 售额 。 7.4.6.3 企 业所 得税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0 页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 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 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0 页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国银 河金 融控 股有 限责 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第 一大 股东 中国石 油天 然气 集团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首都机 场集 团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城 投( 集团 )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湖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同受基 金管 理人 第一 大股 东控制 、基 金代 销机 构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以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185,987,463.63 86.95% 67,414,306.04 62.52%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564,994.30 100.00% -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回 购交 易。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0 页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银河证券 172,574.87 87.15% 51,300.21 66.85%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银河证券 62,365.30 62.36% 54,883.31 100.00% 注: 上 述佣 金按 市场 佣金 率计算 , 扣 除由 证券 公司 需承担 的费 用 ( 包括 但不 限于买 (卖) 经手 费、 证券结 算风 险基 金和 买 ( 卖) 证管 费等 ) 。 管 理人 因 此从关 联方 获取 的其 他服 务主要 包括 : 为本 基 金提供 的证 券投 资研 究成 果和市 场信 息服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107,417.02 802,026.6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35,910.66 264,704.99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5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基金 管理 费年 费率/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 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 假 日、休 息日 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法 按时 支付 的, 支付 日期顺 延。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0 页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32,225.14 240,607.95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基金 托管 费年 费率/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 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若遇 法定 节 假 日、休 息日 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法 按时 支付 的, 支付 日期顺 延。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及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 交 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09 年 12 月 28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350.03 10,000,350.03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10,000,350.03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10,000,350.03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6.8847% 注: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含红利 再投 、转 换入 份额 。期间 赎回/卖 出总 份额 含 转换出 份额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0 页


注: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末 及上 年度 末均 未投 资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 16,283,560.26 99,845.44 10,627,999.54 69,569.81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投资 于 基金管理人股 东中国石 油 天然气集团公 司控制的 中 国石油天然气 股 份有限 公司 发行 的股 票—— 中国 石油 ( 代 码601857 )0 股 , 期 末公 允价 值为 人 民币 0.00 元 , 占 本 基金期 末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为 0.0000% 。


本基金上年度 末投资于 基 金管理人股东 中国石油 天 然气集团公司 控制的中 国 石油天然气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的 股 票 —— 中 国 石 油 ( 代 码 601857 )153,193 股 ,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1,217,884.35 元, 占本 基 金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为 0.7074%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投资 于 基金管理人股 东上海城 投 (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 的 上海环境集团 股 份有限 公司 发行 的股 票—— 上海 环境 (代 码601200 ) 10,738 股, 期末 公允 价值 为人民 币267,805.72 元,占 本基 金期 末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为0.1019% 。 本基金上年度 末投资于 基 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城投 ( 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的 上 海环境集团股 份 有限公 司发 行的 股票 —— 上海环 境 (代 码601200 )0 股 , 期 末公 允价 值为 人民 币 0.00 元 , 占本 基 金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为 0.0000%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投资 于 基金管理人股 东上海城 投 (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 的 上海城投控股 股 份有限 公司 发行 的股 票—— 城投 控股 ( 代 码600649 )0 股 , 期 末公 允价 值为 人 民币 0.00 元 , 占 本 基金期 末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为 0.0000% 。 本基金上年度 末投资于 基 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城投 ( 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的 上 海城投控股股 份 有限公 司发 行的 股票 —— 城投控 股 ( 代码600649 ) 49,400 股, 期 末公 允价 值为 人民 币1,004,796.00 元,占 本基 金期 末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为0.5836%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0 页


7.4.9 期 末(2017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300664 鹏鹞 环保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1 月 5 日 认购新 发证券 8.88 8.88 3,640 32,323.20 32,323.20 - 603161 科华 控股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1 月 5 日 认购新 发证券 16.75 16.75 1,239 20,753.25 20,753.25 - 002923 润都 股份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1 月 5 日 认购新 发证券 17.01 17.01 954 16,227.54 16,227.54 - 603080 新疆 火炬 2017 年 12 月 25 日 2018 年 1 月 3 日 认购新 发证券 13.60 13.60 1,187 16,143.20 16,143.20 - 7.4.9.1.2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28024 宁行 转债 2017 年 12 月5 日 2018 年 1 月 12 日 认购新 发证券 100.00 100.00 3,138 313,800.00 313,8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600309 万华 化学 2017 年12 月 5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37.94 - - 56,459 1,093,482.96 2,142,054.46 - 000540 中天 金融 2017 年 8 月 21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7.35 - - 123,600 847,034.51 908,460.00 - 002919 名臣 健康 2017 年12 重大 事项 35.26 2018 年 1 月 38.79 821 10,311.76 28,948.46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0 页


月28 日 停牌 2 日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购 金融 资产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购 金融 资产 款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7.4.10.1.1 不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和应收款项以 及其他金 融 负债,其因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7.4.10.1.2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7.4.10.1.2.1 各层 次金 融 工具公 允价 值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243,865,466.12 元,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3,478,710.11 元, 属于第 三层 次余 额 为 人民 币 0.00 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中 属于 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人 民 币160,684,399.22 元, 属于 第二 层次 的余额 为人 民 币1,004,796.00 元, 属于 第三 层次 余 额为人 民 币0.00 元) 。 7.4.10.1.2.2 公允 价值 所 属层次 间 的 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可转换债 券,若出 现 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 活 跃、或属于非 公 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 分 别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 活 跃日期间、交 易不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 间不将相 关股票和可转 换债券的 公 允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 根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 不 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价值 的影 响程 度, 确定 相关股 票和 可转 换债 券公 允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或第 三层次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0 页


7.4.10.1.2.3 第三 层次 公 允价值 余额 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层次 公 允价值本期未 发 生变动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47,030,376.23 93.50 其中: 股票 247,030,376.23 93.5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13,800.00 0.12 其中: 债券 313,800.00 0.1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310,635.61 6.1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55,497.62 0.21 8 合计 264,210,309.4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 指 数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6,847,232.76 2.61 C 制造业 61,069,693.68 23.24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9,407,639.25 3.58 E 建筑业 15,102,758.20 5.75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0 页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227,028.54 0.85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9,213,437.69 3.51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120,070,126.44 45.69 K 房地产 业 20,753,117.79 7.90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429,120.00 0.16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131,063.27 0.43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6,251,217.62 93.70


8.2.2 期末 积 极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44,928.55 0.17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6,143.20 0.01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7,957.94 0.01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0 页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300,128.92 0.11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79,158.61 0.30


8.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8.3.1 指 数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422,296 29,552,274.08 11.24 2 600036 招商银 行 401,985 11,665,604.70 4.44 3 000001 平安银 行 735,966 9,788,347.80 3.72 4 000333 美的集 团 175,106 9,706,125.58 3.69 5 601166 兴业银 行 492,767 8,372,111.33 3.19 6 000651 格力电 器 189,142 8,265,505.40 3.15 7 600016 民生银 行 928,944 7,793,840.16 2.97 8 600887 伊利股 份 231,600 7,455,204.00 2.84 9 601328 交通银 行 1,082,255 6,720,803.55 2.56 10 000002 万科 A 192,043 5,964,855.58 2.27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管 理 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 文。 8.3.2 积 极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200 上海环 境 10,738 267,805.72 0.10 2 002920 德赛西 威 4,569 178,784.97 0.07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0 页


3 300735 光弘科 技 3,764 54,163.96 0.02 4 603890 春秋电 子 1,126 47,438.38 0.02 5 603477 振静股 份 1,955 37,027.70 0.01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管 理 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9,132,736.00 5.30 2 000001 平安银 行 7,042,059.60 4.09 3 002142 宁波银 行 4,767,818.20 2.77 4 600036 招商银 行 3,881,259.66 2.25 5 600016 民生银 行 3,416,402.00 1.98 6 601166 兴业银 行 3,041,368.00 1.77 7 000333 美的集 团 2,866,999.00 1.67 8 000651 格力电 器 2,810,798.00 1.63 9 601328 交通银 行 2,806,072.00 1.63 10 600000 浦发银 行 2,722,587.89 1.58 11 601169 北京银 行 2,494,658.00 1.45 12 601668 中国建 筑 2,461,030.00 1.43 13 000002 万科A 2,450,470.80 1.42 14 600919 江苏银 行 2,437,409.00 1.42 15 601288 农业银 行 2,002,570.00 1.16 16 600887 伊利股 份 1,893,560.00 1.10 17 601601 中国太 保 1,864,954.70 1.08 18 600104 上汽集 团 1,857,461.40 1.08 19 600019 宝钢股 份 1,730,601.00 1.01 20 601766 中国中 车 1,710,554.00 0.99 注: 本 项及 下项8.4.2 , 8.4.3 的“ 买入 金额 ” (或 “ 买入 股票 成本 ”)、 “ 卖出金 额 ” (或 “卖 出股票 收入 ”) 均按 买卖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0 页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519 贵州茅 台 7,742,898.72 4.50 2 000858 五粮液 6,041,652.45 3.51 3 601766 中国中 车 5,125,494.80 2.98 4 601211 国泰君 安 4,215,793.88 2.45 5 000002 万科 A 3,567,204.00 2.07 6 601318 中国平 安 3,099,266.00 1.80 7 600050 中国联 通 2,524,398.86 1.47 8 000776 广发证 券 2,444,467.00 1.42 9 600036 招商银 行 2,131,636.00 1.24 10 000568 泸州老 窖 2,015,722.15 1.17 11 600196 复星医 药 1,966,110.00 1.14 12 600016 民生银 行 1,860,899.64 1.08 13 601166 兴业银 行 1,730,682.00 1.01 14 000333 美的集 团 1,638,230.00 0.95 15 000063 中兴通 讯 1,627,078.80 0.95 16 601169 北京银 行 1,622,597.52 0.94 17 601328 交通银 行 1,431,726.00 0.83 18 000651 格力电 器 1,397,987.88 0.81 19 000001 平安银 行 1,358,331.00 0.79 20 600887 伊利股 份 1,346,285.00 0.78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21,216,349.12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95,894,018.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0 页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13,800.00 0.12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13,800.00 0.1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8024 宁行转 债 3,138 313,800.00 0.1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权 证。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0 页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 告期 内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券 中 的 发 行主 体 没 有出 现 被监 管 部 门 立案 调 查 ,或 在 报告 编 制日 前一年内 受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情形 。 8.12.2


报告期内 本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未 超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股 票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7,163.4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504.56 5 应收申 购款 533,829.5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0 页


9 合计 555,497.62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8.12.5.1 期 末指 数投 资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指 数投资 前十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 。 8.12.5.2 期 末积 极投 资前 五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积 极投资 前五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 。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0,599 15,530.12 34,964,503.87 21.24% 129,639,235.69 78.7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61,030.52 0.037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0 页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12 月 28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871,170,063.6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45,254,797.6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23,025,816.54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03,676,874.6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64,603,739.56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一、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发生以 下重 大人 事变 动: 1 、 2017 年 9 月 28 日 在 法定报 刊上 刊登 了《 银河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高 级管理 人员 变 更 的公告 》 , 由银 河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第 四届 董事 会审 议通过,秦 长建 先生 担任 公 司的督 察长 , 董伯 儒先生 不再 担任 公司 督察 长。 2 、2017 年12 月9 日在 法 定报刊 上刊 登了 《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高级 管理人 员变 更的 公告》 , 由银 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第四 届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刘立 达先 生调 任公 司 董事长, 许 国平 先 生不再 担任 公司 董事 长。 3 、2017 年 12 月 19 日 在 法定报 刊上 刊登 了《 银河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 于高 级管理 人员 变 更 的公告 》 , 由银 河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第 四届 董事 会审 议通过,范 永武 先生 担任 公 司总经 理。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0 页





二、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发生如 下重 大变 动: 2017 年9 月1 日, 中国 建 设银行 发布 公告 , 聘任纪 伟 为中国 建设 银行 资产 托管 业务部 总经 理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无 涉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 内基 金未 改聘 会计 师事务 所 , 报 告期 内基 金 未改聘 会计 师事 务所 , 本 基金本 报告 期应 支付给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的 酬金 为 50,000.00 元人 民 币。 目前 该会 计师 事 务所已 向本 基金 提 供8 年 的审计 服务 。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管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况。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 185,987,463.63 86.95% 172,574.47 87.15% - 中银国际 1 27,914,509.96 13.05% 25,438.45 12.85%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0 页


浙商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华信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3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网信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3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注:本 基金 本期 新增 中金 证券 1 个交 易单 元、 光大 证券 1 个交 易单 元; 退租 中投证 券 1 个交 易单 元。 选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的 标准 (1 ) 实力 雄厚 ; (2 ) 信誉 良好 ,经 营行 为 规范; (3 ) 具有 健全 的内 部控 制 制度, 内部 管理 规范 ,能 满足本 基金 安全 运作 的要 求;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0 页


(4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效 、 安 全 、 便 捷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 施符 合代 理 本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 之需要 ,并 能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5 ) 研究 实力 强 ,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职的 高素 质研究 人员 , 能及 时提 供 高质量 的研 究支 持和 咨询服务,包 括宏观经 济 报告、行业分 析报告、 市 场分析报告、 证券分 析 报 告及其他报 告等,并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提 供专 题研 究报 告; (6 ) 本基 金管 理人 要求 的 其他条 件。


选 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 的程序:


(1 )资 格考 察;


(2 )初 步确 定;


(3 )签 订协 议。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564,994.30 100.00% - - - - 中银国际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宏源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华信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渤海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0 页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网信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1018-20171231 0.00 34,245,890.41 0.00 34,245,890.41 20.81%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在 报告期 内存在 单 一投资者 持有基 金份额 比 例达到或 者超过 基金总 份 额 20% 的 情形, 在市 场 流 动性 不 足的 情况 下 ,如 遇 投资 者 巨额 赎回 或 集中 赎 回, 基 金管 理人 可能无 法 以合 理 的价 格 及时变现 基金资 产,有 可 能对基金 净值产 生一定 的 影响,甚 至可能 引发基 金 的流动性 风险。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0 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