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 银 现 金 增利 货 币 市 场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兴银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30 日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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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及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责任。本 年度报告 已 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
董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 长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 , 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 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
者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 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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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兴银现 金增 利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001937
前端交 易代 码 -
后端交 易代 码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1 月 2 日
基金管 理人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58,865,428.3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 保 持较 高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创 造高 于业 绩比较 基准 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深入 研究 国内 外的宏 观经 济走 势、 货币 政 策
变化趋 势、 市场 资金 供求 状况的 基础 上, 分析 和判 断利
率走势 与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趋势, 并综 合考 虑各 类投 资 品
种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和风 险特征 , 对 基金 资产 组合 进行
积极管 理。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长期风 险收 益水 平低 于股 票
型基金 、混 合型 基金 和债 券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余富材 张志永
联系电 话 021-20296222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 箱 yfc@hffunds.cn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00-96326 95561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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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68630069 021-6215921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hffunds.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办 公 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1 月 2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38,705,574.72 266,677,467.32 8,655,409.92
本期利 润 138,705,574.72 266,677,467.32 8,655,409.92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3.6514% 2.5073% 0.3722%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958,865,428.32 8,774,373,174.69 14,007,665,817.08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1.0000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本 基金采用
摊余成 本法 核算 ,因 此,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2、本 基金 无持 有人 认购/ 申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3、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按日 结 转份额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收益 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0538% 0.0009% 0.0881% 0.0000% 0.9657% 0.0009%
过去六 个月 2.0624% 0.0011% 0.1763% 0.0000% 1.8861% 0.0011%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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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 年 3.6514% 0.0022% 0.3500% 0.0000% 3.3014% 0.002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6.6458% 0.0025% 0.7600% 0.0000% 5.8858% 0.0025%
注:1 、本 基金 成立 于2015 年 11 月2 日;
2、 比较 基准= 活期 存款利 率( 税后 ) , 按 “3 6 5 天/ 年” 计算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成立 于2015 年 11 月2 日;
2、 比较 基准= 活期 存款利 率( 税后 ) , 按 “3 6 5 天/ 年” 计算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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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成立 于2015 年 11 月2 日;
2、 比较 基准= 活期 存款利 率( 税后 ) , 按 “3 6 5 天/ 年” 计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138,664,416.11 692,105.87 -650,947.26 138,705,574.72
2016 265,872,277.38 470,620.34 334,569.60 266,677,467.32
2015 7,584,785.26 70.35 1,070,554.31 8,655,409.92
合计 412,121,478.75 1,162,796.56 754,176.65 414,038,451.96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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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 公 司,注册地为 福建省平 潭 综合实验区, 公司主要 办 公场所位于上 海
市浦东新区。 公司经营 范 围包括基金募 集、基金 销 售、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公 司 股东为华福证 券有限责 任 公司与国脉科 技股份有 限 公司。本公 司经证监
会证监 许可 〔2013 〕1289 号文批 准, 于2013 年10 月 25 日成 立。2016 年9 月23 日, 公 司股 东同
比例增 资, 公司 注册 资本 由 10,000 万元 变更为 14,300 万元 。增 资后 股东 出 资比例 维持 不变 ,华
福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 76% ,国 脉科 技股 份有限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 24%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 司法 定名 称由 “华 福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 变更 为 “ 兴银 基金 管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 。
截至报 告期 末 , 本 公司 管 理 18 只开 放式 基金 (兴 银 货币市 场基 金 、 兴 银鼎 新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长 乐 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兴 银丰盈灵 活 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兴银大 健康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兴银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 基 金、兴银瑞 益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兴 银 朝阳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兴银稳健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兴 银长禧半
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兴银 现金收益 货 币市场基金、 兴银收益 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兴银现金 添利货币 市 场基金、兴银 长益半年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兴银长 盈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兴银消费 新趋势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兴银双月 理财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兴 银丰 润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 净值 总规 模超500 亿元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陈博亮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固 定
收益总 监
2015 年11 月
19 日
- 9 年
陈博亮先生,硕士研究
生,拥 有 9 年 银行 、基
金行业工作经验。曾任
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金融
市场部,历任交易员、
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
理。现任兴银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总监, 自 2015 年 11 月
起担任兴银长乐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5
年11 月起 担任 兴银 现金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5 月起
担任兴银长禧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6 年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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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起担 任兴 银收 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兴银长盈半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7 年 3 月起 担任 兴银
长益半年定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1、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 日期均 指公 司作 出决 定后 正式对 外公 告载 明日 期。
洪木妹 女士 为本 基金 的首 任基金 经理 ,任 职日 期为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 3 月 20 日。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 定 及基金合同、 招
募说明书等有 关基金法 律 文件的约定, 本着诚实 信 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 理 和运用基金 资产,在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为基 金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无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制定了公 平 交易管理的制 度,并根 据 法律法规及监 管规定结 合 实践予以修订 完
善。本基金管 理人主要 从 研究的公平、 决策的公 平 、交易的公平 、公平交 易 的监控评估 、公平交
易的报告和信 息披露等 方 面对公平交易 行为进行 规 范,从而达到 保证本基 金 管理人管理 的不同投
资组合 得到 公平 对待 、保 护投资 者合 法权 益的 目的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按照法律法 规关于公 平 交易的相关规 定,严格 执 行公司公平交 易
管理制度,加 强了对所 管 理的不同投资 组合同向 交 易价差的分析 ,确保公 司 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在授权 、研 究分 析 、 投资 决策、 交易 执行 、业 绩评 估等投 资管 理活 动和 环节 得到公 平对 待。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制定了异 常 交易监控管理 的制度, 并 根据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 定 结合实践予以 修
订完善 。本 报告 期内 ,未 发现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益 输送 的异 常交 易情 况。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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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7 年, 国际 经济 持续 复 苏, 货 币政 策逐 步退 出宽 松; 国 内经 济基 本面 韧性 较强, 政策 面严
字当头,多项 细则及征 求 意见稿陆续出 台,明显 冲 击市场情绪; 央行货币 政 策总体中性 ,但资金
面波动 较为 剧烈 , 关键 时 点的回 购利 率居 高不 下 , 以上因 素共 同推 动债 市收 益率上 行 。 报 告期 内,
组合较好平衡 了流动性 和 收益之间的关 系,在较 好 应对若干次市 场波动、 较 大规模申购 赎回对组
合的流 动性 冲击 ,并 给予 了投资 者较 好的 投资 回报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本报告 期份 额净 值收 益率 为 3.6514%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为0.3500%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8 年, 预 计国 际经 济延 续复苏 , 货 币政策 继续 退 出宽松 ; 国 内经济 基本 面 一季度 仍有 韧性 ,
上半年监管落 实政策, 既 细且密的动作 将对市场 情 绪产生较大抑 制;央行 货 币政策总体 中性,边
际上或不会更 紧,资金 面 剧烈程度有望 缓解,回 购 利率稳定性增 加,以上 因 素或使债市 收益率高
位震荡 ; 密切 关注 消化 当 前较多 负面 因素 后 , 债 券 市场走 出寒 冬的 迹象 。 随 着流动 性新 规的 实施 ,
2018 年二 季度 起, 货币 基 金的运 作管 理将 迎来 崭新 的挑战 与机 遇。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坚持一切从 规范运作 、 防范风险、保 护基金持 有 人利益出发, 不
断健全完善内 控机制, 加 强内部风险的 控制与防 范 ,确保各项法 规和管理 制 度的落实, 保证基金
合同得到严格 履行,推 动 公司的合规文 化和内部 风 险控制机制的 完善与优 化 。本基金管 理人主要
监察稽 核工 作如 下:
(1 ) 加 强公 司和 基金 日常 运作的 合规 审核 。 做好 在 新基金 产品 开发 、 新投 资 品种 、 及 其他 创
新业务中法律 、合规及 风 险控制方面的 支持,坚 持 定期对投资、 研究、交 易 、核算、销 售等各项
业务实 施事 前、 事中 、事 后的合 规性 审核 ,确 保基 金运作 的诚 信和 合法 合规 性符合 监管 要求 。
(2 ) 深 入重 点专 项稽 核工 作。 本基 金管 理人 进一 步 梳理业 务模 式 、 主 要监 管 规则 、 潜 在风 险
点等,全面、 深入地对 关 键业务领域进 行专项稽 核 ,内容涵盖相 关业务领 域 的各个重要 环节的内
部控制 与风 险防 范, 促进 制度规 章及 时更 新, 优化 操作流 程, 提升 业务 线合 规管理 及风 控意 识。
(3) 进一 步规 范对 投资 研 究交易 特定 岗位 的通 讯管 理。 对 投资 研究 交易 特定 岗位通 讯工 具在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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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集中 管理,并 定 期或不定期的 对其网络 即 时通讯记录、 电话录音 等 进行抽查, 有效地防
范了各 种形 式的 利益 输送 行为。
(4 ) 强 化法 规学 习 , 开 展 内控培 训 , 促 进合 规文 化 建设 。 本 基金 管理 人及 时 根 据新 颁布 的法
律法规开展合 规宣传培 训 工作,通过专 题培训、 律 师讲座、合规 期刊等多 种 形式进一步 加强内部
合规培训力度 ,深化基 金 从业人员风合 规风险意 识 ,提升职业道 德素养, 营 造良好合规 氛围,促
进公司 稳定 健康 地发 展。
(5) 完成 各种 定期 报告 及 临时公 告的 信息 披露 工作 。 按 照法 规要 求, 做好 旗 下各支 基金 的信
息披露 工作 ,做 到信 息披 露的真 实、 完整 、准 确、 及时。
在今后的工作 中,本基 金 管理人将继续 坚持一贯 的 内部控制理念 ,完善内 控 制度,提高工 作
水平, 努力 防范 和控 制各 种风险 ,保 障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的 合法 权益 。
4.7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本公司为建立 健全有效 的 估值政策和程 序,成立 估 值小组,明确 参
与估值流程各 方的人员 分 工和职责。估 值小组组 长 由分管运营保 障部的公 司 领导担任, 成员由基
金事务 部 、 风 险管 理部 、 监察稽 核部 、 研究 发展 部 、 投 资管 理部 门( 视会 议议 题内容 选择 相关 投资
方向部 门) 部门 负责 人或 其 指定人 员组 成。 估值 小组 成 员具备 应有 的经 验、 专业 胜 任能力 和独 立性 ,
分工明确,在 上市公司 研 究和估值、基 金投资、 投 资品种所属行 业的专业 研 究、估值政 策、 估值
流程和程序 、 基金的风 险 控制与绩效评 估、会计 政 策与基金核算 以及相关 事 项的合法合 规性审核
和监督等各个 方面具备 专 业能力。估值 小组严格 按 照工作流程诚 实守信、 勤 勉尽责地讨 论和决策
估值事项。日 常估值项 目 由基金事务部 严格按照 新 会计准则、证 监会相关 规 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的约定执行 。当经济 环 境和证券市场 发生重大 变 化时,针对特 殊估值工 作 ,按照以下 工作流程
进行:由公司 估值小组 依 据行业协会提 供的估值 模 型和行业做法 选定与当 时 市场经济环 境相适应
的估值方法并 征求托管 行 、会计师事务 所的相关 意 见,由基金事 务部做出 提 示,对其潜 在估值调
整对前 一估 值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的影 响是 否 在0.25 %以上 进行 测算 , 并 对确 认产生 影响 的品 种根
据前述估值模 型、估值 流 程计算,提供 相关投资 品 种的公允价值 以进行估 值 处理,待清 算人员复
核后,将估值 结果反馈 基 金经理,并提 交公司估 值 小组。其他特 殊情形, 可 由基金经理 主动做出
提示, 并由 研究 员提 供研 究报告 ,交 估值 小组 审议 ,同时 按流 程对 外公 布。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参 与对 估值 问题 的讨论 ,对 估值 结果 提出 反馈意 见, 但不 介入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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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 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间 没有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 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等 信息
无。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 同及招募 说 明书(更新) 等有关约 定 ,本基金的收 益分配采 用 “每日分配、 按
日支付 ”的 方式 ,即 为投 资者每 日计 算当 日收 益并 分配, 每日 支付 。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所涉相关事项 的说明
无。
4.10 报告 期内管理 人对本基 金持有 人 数或基金 资产净 值 预警情形 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 金未出现 连 续二十个工作 日基金份 额 持有人数量不 满二百人 或 者基金资产净 值
低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形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严 格 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诚信、尽责 地履行了 基 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 损 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基金管理人 在
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收 益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方面进行 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 审查,未 发 现其存在任何 损害本基 金 份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为 ; 基金管理人 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 了《证券 投 资基金法》等 有关法律 法 规,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 作 严格按照基 金合同的
规定进 行。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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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 人认 真复 核了 本半 年度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认 为其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天健审 〔2018 〕7-105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兴银现 金增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全体 持有 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兴银 现金 增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以下 简称 兴银现 金增 利)
财务报 表 , 包 括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负 债表 ,2017 年 度的 利
润表、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以及 相关 财务报 表附 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
定编制 ,公 允反 映了 兴银 现金增 利2017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
以及2017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 和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兴 银现 金增 利 , 并 履行 了职业 道德 方面 的其 他责 任。 我们 相信,
我们获 取的 审计 证据 是充 分、 适当 的,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提供 了基 础 。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其他信 息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兴银现 金增 利管 理人 ( 以 下简称 管理 层 ) 负 责按 照 企业会 计准 则的
规定编 制财 务报 表, 使 其 实现公 允反 映, 并 设计、 执行和 维护 必要
的内部 控制 ,以 使财 务报 表不存 在由 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的 重大 错
报。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负责 评估 兴银 现金 增利 的持续 经营 能
力, 披 露与持 续经 营相 关 的事项 (如适 用) , 并运 用 持续经 营假 设,
除非计 划进 行清 算、 终止 运营或 别无 其他 现实 的选 择。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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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层 负责 监督 兴银 现金 增利的 财务 报告 过程 。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们的 目标 是对 财务 报表 整体是 否不 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误 导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预期 错报 单独 或汇 总起 来可能 影响 财务 报表 使用 者依据 财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一) 识别 和评 估由 于舞 弊 或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重 大错报 风险 ,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二) 了解 与审 计相 关的 内 部控制 ,以 设计 恰当 的审 计程序 ,但 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三) 评价 管理 层选 用会 计 政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 会计 估计及 相关 披
露的合 理性 。
(四) 对管 理层 使用 持续 经 营假设 的恰 当性 得出 结论 。同时 ,根 据
获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能 导 致对兴 银现 金增 利持 续经 营能力 产生 重
大疑虑 的事 项 或 情况 是否 存在重 大不 确定 性得 出结 论。 如 果我 们得
出结论 认为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审计 准则 要求 我们 在 审计报 告中 提
请报表 使用 者注 意财 务报 表中的 相关 披露 ; 如果 披 露不充 分 , 我 们
应当发 表非 无保 留意 见。 我 们的结 论基 于截 至审 计报 告日可 获得 的
信息 。 然 而 , 未 来的 事项 或 情况可 能导 致兴 银现 金增 利不能 持续 经
营。
(五) 评价 财务 报表 的总 体 列报、 结构和 内容 ( 包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天健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谭炼
吴志辉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西 湖区 西溪 路 128 号 9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0 日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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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兴银 现金 增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316,546,925.27 2,811,357,880.60
结算备 付金
227,272.73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515,047,841.36 4,475,878,709.83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515,047,841.36 4,439,318,709.8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36,560,000.00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19,420,499.13 1,469,302,422.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9,079,924.04 23,487,006.2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000.00 1,000.0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960,332,462.53 8,780,027,018.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12,222.73 1,855,893.27
应付托 管费
104,074.25 371,178.6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24,889.07 1,855,893.27
应付交 易费 用
42,371.51 36,454.87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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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754,176.65 1,405,123.91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29,300.00 129,300.00
负债合 计
1,467,034.21 5,653,844.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958,865,428.32 8,774,373,174.69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958,865,428.32 8,774,373,174.6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960,332,462.53 8,780,027,018.70
报 告 截 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兴 银 现 金 增 利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958865428.32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兴银 现金 增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157,816,981.58 335,398,771.76
1.利息 收入
161,481,124.86 334,009,865.1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6,835,571.31 107,467,568.25
债券利 息收 入
59,168,043.98 200,584,997.5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615,484.96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4,862,024.61 25,957,299.3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3,664,143.28 1,388,906.6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664,143.28 1,388,906.6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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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二、费用
19,111,406.86 68,721,304.44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9,185,334.48 27,081,537.11
2.托 管费 7.4.8.2.2 2,027,939.17 5,416,307.52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5,719,188.47 27,081,537.11
4.交 易费 用
1,184.18 340.09
5.利 息支 出
1,951,519.72 8,929,608.4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951,519.72 8,929,608.49
6.其 他费 用
226,240.84 211,974.12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38,705,574.72 266,677,467.3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138,705,574.72 266,677,467.3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兴银 现金 增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8,774,373,174.69 - 8,774,373,174.69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138,705,574.72 138,705,574.7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6,815,507,746.37 - -6,815,507,746.3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7,807,534,295.91 - 7,807,534,295.91
2. 基金 赎回 款 -14,623,042,042.28 - -14,623,042,042.28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138,705,574.72 -138,705,574.72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958,865,428.32 - 1,958,865,428.32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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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4,007,665,817.08 - 14,007,665,817.08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266,677,467.32 266,677,467.3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5,233,292,642.39 - -5,233,292,642.3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68,240,855.30 - 268,240,855.30
2. 基金 赎回 款 -5,501,533,497.69 - -5,501,533,497.69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266,677,467.32 -266,677,467.32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8,774,373,174.69 - 8,774,373,174.6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3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张力______
______ 刘建 新______
____ 沈 阿娜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华福现 金增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以 下简 称“ 本基 金” )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2015 年 9 月
2 日证 监许 可 〔2015 〕2061 号注 册募 集。 本基 金首 次募集 资金 总额 为人 民币 200,961,002.21 元。
《华福 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5 年11 月 02 日 正式 生效 。 本 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存续期 限不定。 本 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华 福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为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 理 办法》相关规 定
以及《华福现 金增利货 币 市场基金基金 合同》等 法 律文件约定, 本基金的 投 资范围包括 现金,通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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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存款 , 短 期融 资券 , 一 年以内 (含 一年 ) 的 银行 定期存 款,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 ( 含 397 天)
的债券 、 剩 余期 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中 期票据 、 剩 余 期 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资产支持证 券,期限 在 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 债 券回购,期限 在一年以 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
行票据,以及 中国证监 会 、中国人民银 行认可的 其 他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货 币 市场工具。 本基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 人民 币 活期存 款利 率 (税 后) 。 根 据2017 年3 月30 日 《 兴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关 于旗 下基 金 更 名事 宜的公 告》 ,华 福现 金增 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自 2017 年 4 月 5 日 起更 名为 兴
银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 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政 部颁 布的 《 企业 会 计准则 -基 本准 则》 、 具 体 会计准 则 、 应 用
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 释 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 合 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中 国证监会基 金部发
布的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 第3 号< 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 资基 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 、 《 兴银现金增 利货币市 场基 金基金合同 》和中 国
证监会 允许 的如 财务 报表 附注所 列示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的有 关规 定编 制。
若年 度报告中 会计报 表的编制未遵 守基本会计 假设,此处应 对不符合基 本会计假设的 事
项及原 因作 出说 明。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声明: 本基金编 制 的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 计 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 整 地反映了本基 金
2017 年12 月31 日 的财 务状况 及 2017 年度 经营 成果和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
信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报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需说 明的重 大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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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需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 税[2004]78 号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及 其他相 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2 、基 金买 卖债 券的 差价 收 入暂免 征营 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3 、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由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在 向基 金派 发利 息时 代扣代 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国脉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兴 瀚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子 公司
兴银成 长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华 福证 券全资 子公 司
兴银投 资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华 福证 券全资 子公 司
注: 本基 金与 关联 方的 所 有交易 均是 在正 常业 务中 按照一 般商 业条 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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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 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华福证券 16,980,000,000.00 100.00% - -
本基金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回 购交 易。
7.4.8.1.4 权 证交 易
金额 单位 : 人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 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
额的比 例
华福证券 - - - -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 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
额的比 例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无 应支 付关 联方 佣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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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9,185,334.48 27,081,537.11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988.52 260.85
本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该 级基金 资产 净 值0.15%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1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027,939.17 5,416,307.52
本基金 的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0.05%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0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331.55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5,718,093.95
合计 5,718,425.50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593.59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27,080,460.00
合计 27,081,053.59
本基金 原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该 级基 金资 产净 值0.25% 的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 服 务费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25 %÷ 当年 天数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自2017 年5 月8 日 起本 基 金年销 售服 务费 率调 整 为0.06% ,调 整后 的销 售服 务 费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06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与关 联方 未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债 券( 含回购 )的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1 月2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871,411,990.63 95.54% 8,773,443,049.48 99.99%
除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外,报 告期 末无 其他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6,546,925.27 16,309,976.01 1,181,357,880.60 21,632,340.24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 位: 份) 总金额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 单位 : 份 ) 总金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其他 需要 说明 的关 联交 易事项 。
7.4.9 期 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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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7.4.10.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7.4.10.1.3 受限 证券 类别 : 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 单位 :份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合计
-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银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交易 所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 允价 值
(a)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b)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中 无属 于第 一层次 的余 额,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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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 1515047841.36 元, 无 属于第 三层 次的 余额(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无属于 第一 层次 的余 额, 第二层 次为 人民 币4475878709.83 元 ,无 属于 第三 层次的 余额)。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本基金投 资的证券 , 若出现重大事 项停牌、 交 易不活跃(包括 涨跌停时 的 交易不活跃) 、
或属于非公开 发行等情 况 ,本基金分别 于停牌日 至 交易恢复活跃 日期间、 交 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
期间根据估值 调整中采 用 的不 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 公 允价值的影响 程度,确 定 相关证券公 允价值应
属第二 层次 或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515,047,841.36 77.29
其中: 债券 1,515,047,841.36 77.2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19,420,499.13 6.0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16,774,198.00 16.16
4 其他各项 资产 9,089,924.04 0.46
5 合计 1,960,332,462.53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7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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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对 货币市 场基 金, 只要 其投 资的市 场 ( 如银 行间 市场 ) 可交 易, 即 可视 为
交易日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原因 调整期
在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 基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超 过资 产净 值 的20%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0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5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期 限 ( 天数) 原因 调整期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未超 过 120 天。
8.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16.6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7.6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58.2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2.5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含) —397 天 (含 ) 14.5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61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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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报 告 期内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情 况说 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存 续期 原因 调整期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未 发生 超 过240 天的情 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19,816,750.92 11.2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19,816,750.92 11.22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1,295,231,090.44 66.12
8 其他 - -
9 合计 1,515,047,841.36 77.34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1705082 17 建 设银
行 CD082
2,000,000 198,292,763.08 10.12
2 111710635 17 兴 业银
行 CD635
2,000,000 198,265,893.37 10.12
3 111719295 17 恒 丰银
行 CD295
2,000,000 198,204,763.74 10.12
4 111719291 17 恒 丰银
行 CD291
1,300,000 128,889,675.91 6.58
5 111784656 17 哈 尔滨
银行 CD179
1,000,000 99,102,381.83 5.06
6 111709366 17 浦 发银
行 CD366
1,000,000 99,082,740.56 5.06
7 111709484 17 浦 发银 1,000,000 97,911,830.16 5.00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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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CD484
8 111721156 17 渤 海银
行 CD156
800,000 77,376,176.48 3.95
9 170410 17 农发 10 600,000 59,884,636.90 3.06
10 150309 15 进出 09 500,000 49,983,595.65 2.55
8.7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31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347%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403%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说 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未 有达 到0.25% 的情况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未 有达 到0.5% 的 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估值采 用摊余成 本 法计价,即估 值对象以 买 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 率 或商定利率并 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平 均摊 销。
8.9.2
报告期内,未 发现本基 金 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的发 行 主体本期出现 被监管部 门 立案调查,或 在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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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8.9.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9,079,924.04
4 应收申 购款 10,000.0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9,089,924.04
8.9.4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 舍五入原 因 ,投资组合报 告中市值 占 总资产或净资 产比例的 分 项之和与合计 可
能存在 尾差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360 5,441,292.86 1,958,002,983.37 99.96% 862,444.95 0.04%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上 市交 易。
9.3 期 末 货币 市场 基金前 十名 份额持 有人 情况
序号 持有人 类别 持有份 额( 份) 占总份 额比 例
1 银行类 机构 1,871,411,990.63 95.54%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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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机 构 30,224,880.36 1.54%
3 其他机 构 20,465,053.00 1.04%
4 其他机 构 15,130,736.20 0.77%
5 银行类 机构 10,471,585.05 0.53%
6 其他机 构 10,298,635.11 0.53%
7 个人 303,501.83 0.02%
8 个人 222,018.92 0.01%
9 个人 139,517.80 0.01%
10 个人 121,143.14 0.0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0.03 0.00%
9.5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期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未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1 月2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
200,961,002.21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8,774,373,174.6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7,807,534,295.91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4,623,042,042.2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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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58,865,428.32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 以通 讯方 式召 开了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大 会投票 表决 起止 时间 为 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 17:00 止。2017 年 9 月 22 日,在 本基 金的 基金 托管 人兴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授权 代表的 监督下 ,本基金管 理人对 本次大 会表决进行 了计票 ,上海 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 对
计票过 程进 行了 见证 ,上 海市东 方公 证处 对计 票过 程及结 果进 行了 公证 。
本次会 议通 过的 表决 事项 为基金 管理 人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 《上 海证 券报 》 刊登的 《兴 银
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 兴银现 金增利货币 市场基 金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大会的 公
告》之 附件 《 关 于兴 银现 金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调整 管理费 率及 基金 合同 修改 有关事 项的 议案 》 。
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 通过之 日起生效, 即兴银 现金增 利货币市场 基金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 表决 通过 了本次 会议 议案 ,本 次大 会决议 自 2017 年 9
月22 日起 生效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基 金 管理人 人事 变动 如下 :
2017 年 2 月 14 日, 基金 管理人 发布 了高 级管 理人 员变更 公告 ,副 总经 理郑 泽星、 副总 经 理
卢银英 于2017 年2 月13 日离任。
(2) 报告 期内 托管 人的 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策 略未 改变。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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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改聘 为基金 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报告年 度应 支付 给聘 任会 计师事 务所 的报 酬为 人民 币 60,000.00 元。
目前的 审计 机构 已提 供审 计服务 的连 续年 限: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至今 。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 的托管 业务部 门及其相关 高级管 理人员 未受到监管 部门
的稽查 或处 罚。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华福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新增
中泰证券 2 - - - - 新增
中投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川财证券 2 - - - - 新增
中信建投证券 2 - - - - -
注:基 金租 用证 券公 司交 易单元 的选 择标 准是 :
(1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谨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2 ) 研 究实 力较 强 , 有 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 能 够针 对基 金业 务 需要 , 提 供高 质量 的
研究报 告和 较为 全面 的服 务;
(3 ) 能够 积极 推动 多边 业 务合作 ,最 大限 度地 调动 资源, 协助 基金 投资 ;
(4 ) 其他 有利 于基 金持 有 人利益 的商 业合 作考 虑。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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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程序:本 基金管理 人 组织相关人员 依据交易 单 元选择标准对 交易单元 候 选证券公司 的服务质
量和研 究实 力进 行评 估, 确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 证券 公司。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华福证券 - - 16,980,000,000.00 100.00% - -
方正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 - - - - -
11.8 偏 离度绝对值超 过 0.5% 的情况
项目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法定披 露报 刊 法定披 露日 期
无。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达到或 者超过
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523-20170
611 、
20170629-20171
0.00
4,829,761,4
01.44
4,829,761,4
01.44
0.00
0.00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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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2
20170101-20171
231
8,773,443,0
49.48
97,968,941.
15
7,000,000,0
00.00
1,871,411,9
90.63
95.5
4%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1)赎回 申请延 缓支付 的风险
上 述 高占 比 投资 者大 额 赎回 时 易构 成 本基 金巨 额 赎回 , 中小 投 资者 可能 面临小 额 赎回 申 请也 需
要与该等 投资者 按同比 例 延缓支付 的风险 。
(2)基金 净值大 幅波动 的风险
上 述 高占 比 投资 者大 额 赎回 时 ,基 金 管理 人进 行 基金 财 产变 现 可能 会对 基金资 产 净值 造 成较 大
波动。
(3)基金 规模过 小导致 的风险
上 述 高占 比 投资 者赎 回 后, 可 能导 致 基金 规模 过 小。 基 金可 能 面临 投资 银行间 债 券、 交 易所 债
券时交易 困难的 情形, 实 现基金投 资目标 存在一 定 的不确定 性。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