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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鑫丰A(004079)

万家鑫丰: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万 家 鑫 丰 纯债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30 日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1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责任。本 半年度报 告 已经三分之 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并 由董 事 长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于2018 年3 月29 日 复核了 本报 告 中 的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现 、 财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 报告等 内容,保 证复 核内 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者 在做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读 本 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报告期为 2017 年1 月 1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万家鑫 丰纯 债 基金主 代码 00407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1 月18 日 基金管 理人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99,174,939.1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万家鑫 丰纯 债 A 万家鑫 丰纯 债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4079 004080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99,171,039.52 份 3,899.61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谨慎 投资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力 争获 取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基金管 理人 在充 分研 究宏 观市场 形势 以及 微观 市场 主体的 基础 上, 采 取 积 极 主 动地投 资管 理策 略, 通过 定性与 定量 分析 , 对 利率 变化趋 势、 债券 收益 率 曲 线 移动方 向 、 信 用利 差等 影 响债券 价格 的因 素进 行评 估, 对不 同投 资品 种运 用 不 同的投 资策 略, 并充 分利 用市场 的非 有效 性, 把握 各类套 利的 机会 。 在 信 用 风 险可控 的前 提下 , 寻求 组 合流动 性与 收益 的最 佳配 比, 力求 持续 取得 达到 或 超 过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指 数收益 率*90%+ 银行 活期 存 款利率 (税 后)*1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其 长 期 平 均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率 低 于 股 票 型 和 混 合 型 基 金,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兰剑 陆志俊 联系电 话 021-38909626 95559 电子邮 箱 lanj@wjasset.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8 转 6 、4008880800 95559 传真 021-38909627 021-62701216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1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wjasset.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中国 (上 海 ) 自 由贸 易试 验 区浦电 路 360 号8 层 ( 名 义楼 层 9 层 )基 金管 理人 办公场 所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1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1 月1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万家鑫 丰纯 债 A 万家鑫 丰纯 债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7,213,419.32 139.73 本期利 润 12,238,478.81 100.24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61 0.0248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62% 2.46%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62 0.024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12,247,164.49 3,995.4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62 1.0246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 不包 括持有人认 购或交易 基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实 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 所列数 字。 3、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采用 期末资产负 债表中未 分配 利润与未分 配利润中 已实 现部分的孰 低数(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万家鑫 丰纯 债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10% 0.04% -1.03% 0.05% 1.13% -0.01% 过去六 个月 0.90% 0.03% -1.15% 0.04% 2.05% -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62% 0.03% -2.78% 0.06% 5.40% -0.03%








万家鑫 丰纯 债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①-③ ②-④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1 页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 个月 0.05% 0.04% -1.03% 0.05% 1.08% -0.01% 过去六 个月 0.82% 0.03% -1.15% 0.04% 1.97% -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46% 0.03% -2.78% 0.06% 5.24% -0.03%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1 页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7 年 1 月 18 日 ,截 至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未满 一年 ;根 据基 金合同 规定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6 个月 内为 建仓 期, 建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 置比例 符合 法律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要求 。报 告期 末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 法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要求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1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1 页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过去 三年 未分 配利 润。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1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2]44 号文 批准 设立 。 公 司 现股东 为中 泰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新疆 国际实 业股 份 有 限公 司和 山东省 国有 资产 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 住所 : 中 国 (上海 ) 自由 贸易 实验 区 浦电 路 360 号 8 楼 (名 义 楼层 9 层), 办公 地点 : 上 海市浦 东新 区浦 电路 360 号9 楼,注 册资 本1 亿 元人民 币。 目前 管理 五十 二只开 放式 基金 , 分 别为 万家 18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万家 增强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 家 行业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LOF) 、万家 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 万家和谐增长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万 家双引擎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基 金、万家精选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万 家稳健增 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中证红利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 、万家 添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万家中证 创业成长 指 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 金、万家信用 恒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日 日 薪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 、万家强化 收益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家 上证50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 家新利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 双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万家现金宝货 币市场证 券 投资基金、 万家瑞丰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万家瑞 兴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品质生活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瑞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万家新兴 蓝 筹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万家瑞和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万家颐达 保本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 颐和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家 恒瑞18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 家年 年恒 祥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万家鑫安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 璟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 旭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家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万 家瑞盈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万家年年 恒荣定期 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万家 瑞祥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家 鑫通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家 瑞富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家鑫 稳纯 债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万家 瑞隆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家 恒景18 个月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万家鑫丰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 享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现 金增利货 币 市场基金、万 家消费成 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宏观择时 多策略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万 家玖 盛纯 债 9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家 鑫瑞 纯 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天添宝货币 市场基金 、 万家量化睿选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万家安弘纯债 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万家家瑞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万家 臻选混合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1 页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苏谋东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万 家 强 化 收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信 用 恒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颐 和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年 年 恒 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年 年 恒 荣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通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稳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恒 景 18 个 月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2017 年 1 月 18 日 - 9 年 复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CFA ,2008 年 7 月至2013 年2 月 在宝 钢 集 团财 务有 限公 司 从 事 固定 收益 投资 研 究 工 作, 担任 投资 经 理职务 。2013 年 加入 万 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总监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1 页


金 、 万 家 瑞 盈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市场基 金 、 万 家 安 弘 纯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家 瑞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柳发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万 家 恒 瑞 18 个 月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万 家 鑫 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年 年 恒 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瑞 旭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安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家 享 2017 年 2 月 24 日 - 3 年 柳发超 ,CFA , 上 海财 经大学 硕士 。 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 任国海 富 兰克 林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司 债券 研 究员 、 基 金经 理助 理, 2016 年 加 入 万 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1 页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年 年 恒 荣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通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稳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享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天 添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经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基金 合同、 《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 理 办法 》 等 法律 、 法规 和监 管部门 的相 关规 定, 依照 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 、 安全 高效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金资产, 在 认真 控 制 投资 风 险 的 基 础 上,为 基 金 持有 人 谋 取 最 大 利益, 没 有 损害 基 金 持 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 公 司制定 了 《万 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 易管理 办法 》, 涵盖 了研 究 、 授 权、 投资 决策 和交 易 执行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的各个环节, 严禁直接 或通 过第三方的 交易安排 在不 同投资组合 之间进行 利益 输送,确保公 平对待 不同投 资组 合。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1 页


在投资决策上:(1) 公 司 对不 同 类 别 的 投 资 组 合 分 别设 定 独 立 的 投 资 部 门, 公 募基 金 经 理 和 特 定客户资产管 理投资经 理 不得互相兼任 。(2)公 司投 资管理实行分 层次决策, 投 资决策委员 会下设 的公募基金投 资决策小 组 和专户投资决 策小组分 别 根据公募基金 和专户投 资 组 合 的规模 、风格特 征等因素合 理确定各 投资 组合经理的 投资权限, 投资 组合经理在 授权范围 内自 主决策,超过 投资权 限的操 作需 经过 严格 的逐 级审批 程序 。(3) 公 司接 受 的外部 研究 报告 、 研 究员 撰写的 研究 报告 等均 通过统 一的 投研 管理 平台 发布, 确保 各投 资组 合经 理 在获得 投资 信息 、 投 资建 议 和实施 决策 方面 享 有公平 的机 会。 在交易执行上:(1) 公 司 将投 资 管 理 职 能 和 交 易 执 行 职 能 相 隔 离,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2) 对于 交易公开竞价 交易,所有 指 令必须通过系 统下达, 公 司 执行交易系统 中的公平 交 易程序;(3) 对于债 券一级 市场 申购 、 非 公开 发 行股票 申购 等非 集中竞 价 交易, 各投 资组 合经 理在 交 易前独 立地 确定 各 投资组 合的 交易 价格 和数 量,公 司按 照价 格优 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 进行分 配;(4)对于银 行间交 易, 交易 部按 照时 间 优先、 价格 优先 的原 则公 平公正 的进 行询 价并 完成 交易。 在行为监控上, 公司定期 对 不同投资组合 的同向交 易 价差、反向交 易,场外交 易 对手议价的 价 格公允性及其他异 常交易 情况进行监控及分 析, 基 金经 理 对 异 常 交 易 情况 进 行合 理 性 解 释 并 留存 记录, 并定 期编 制公 平交 易 分析报 告,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 长、 总经 理审 核签 署。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公司定期进行同向交易 价 差分析, 即采集公 司 旗 下管理 的 所 有 组 合, 连 续 四 个季度 期 间 内, 不 同时间 窗下(日 内、3 日内、5 日内) 的同 向交 易样 本, 对两 两组 合之 间的 同向 交 易价差 均值 进行 原 假设 为0,95% 的置 信水 平 下的t 检验, 并对 结论 进行 跟踪分 析, 分析 结果 显示 在 样本数 量大 于30 的 前提下,组 合之 间在 同向 交 易方面 不存 在违 反公 平交 易行为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本 基金 有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 本报告期内无下列情况: 所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经历了几个季 度的超预 期 的增长动能后 ,经济下 行 的压力逐渐增 大。其中 向 下的动力主要 来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1 页


自地产投资回 落及大宗 商 品制造业景气 回落,向 上 的动力主要来 自全球经 济 回暖所带来 的出口回 升。通胀方面 ,cpi 食品 项仍然较为疲 弱,大宗 商 品价格目前处 于高位, 后 续或将呈现弱 势,通 胀暂时压力不 大,但仍 需 关注油价上升 可能带来 的 通胀压力。总 体来看经 济 基本面整体 对债市相 对友好 ,困 扰收 益率 下行 的主要 是去 杠杆 的推 进以 及全球 金融 环境 变化 的扰 动。 货币政策方面 ,央行仍 然 保 持相对稳健 ,但由于 银 行超储率偏低 ,缴税、MPA 考核等季节 性 因素使 得银 行间 资金 面波 动较大 。


2017 年由 于监 管趋 严, 银 行资产 端的 扩张 受到 限制 , 货币 增速 也屡 创新 低, 市场利 率中 枢不 断抬升。四季 度受资管 新 规的影响,长 期利率债 收 益率大幅上行 创下新高 。 而在年底由 于跨年因 素影响 ,短 端利 率中 枢也 有明显 抬升 。 我们保持着相 对较短的 久 期,净值波动 相对较小 。 考虑到债市去 杠杆尚未 完 全结束,保持 短 久期, 票息 为纲 精选 个券 ,积极 参与 利率 债波 段操 作,将 是下 一阶 段的 主要 投资思 路。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万家 鑫丰 纯债 A 基金 份 额 净值 为 1.0262 元, 本 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为 2.62%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万 家鑫丰 纯债 C 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0246 元 ,本 报告 期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 率为2.46%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为-2.78%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8 年债 市整 体机 会大 于 风险。 目前 债市 收益 率整 体已经 处于 较高 水平 , 具 备一定 的安 全边 际。 从2017 年 四季 度开 始 经济增 长以 及社 会融 资均 出现边 际下 降的 趋势 , 而 通胀目 前尚 看不 到很 大的压 力。 若经 济下 行确 认, 则 货币 环境 或将 转向 宽松, 债市 收益 率有 望下 行。2018 年应 对债 市 保持相 对更 乐观 的态 度, 在经济 拐点 确认 的前 提下 ,可以 适当 拉长 组合 久期 。 2018 年最大的风险仍然来 自包括同业监管等一系列限制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的监管措施的 落实力 度。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及 人 员(或 小组)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了估 值委员会, 定 期评价现行估 值政策和 程 序,在发生了影 响估值政 策 和程序有效 性 及适用性的情 况后及时 修 订估值方法。 估值委员 会 由督察长、基 金运营部 负 责人、合规 稽核部负 责人、权益投 资部负责 人 、固定收益部 负责人等 组 成。估值委员 会的成员 均 具备专业胜 任能力和 相关从 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 域的理 论知 识, 熟悉 政策 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1 页


基金经 理可 参与 估值 原则 和方法 的讨 论, 但不 介入 基 金日常 估值 业务 。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重 大利 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与 估值 相关 的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了《中债收 益率曲线 和 中债估值最终 用 户服务 协议 》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行 利润分 配, 符合 法律 法规 及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连续20 个 工作 日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数量 不满200 人或 基金资 产净 值低 于5000 万 的情 况。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1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7 年度 , 基 金托 管人 在 万家鑫 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格遵 守了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尽 职尽责地 履 行了托管人 应尽的义 务,不 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7 年度 , 万 家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在 万家 鑫丰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 运作、 基金 资 产 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 申 购赎回价格的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问 题上,托 管 人未发现损 害基金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进行 收益分 配, 符合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2017 年度, 由万 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编制 并经 托管 人复核 审查 的有 关万 家鑫 丰纯债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的 年度报告 中 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 收 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 告相关内容 、投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1 页


§6 审计报 告 本基 金 2017 年 年度 财务 会计报 告已 经立 信会 计师 事务所 审计,注 册会 计师 签 字出具 了 信 会师 报字[2018] 第 ZA30115 号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文 查看 审计 报 告 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鑫丰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592,451.67 结算备 付金 -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51,888,000.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651,888,0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14,212,265.97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667,692,717.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1 页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54,937,567.59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30,384.69 应付托 管费 43,461.5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0.62 应付交 易费 用 13,458.65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71,684.58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45,000.00 负债合 计 155,441,557.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99,174,939.13 未分配 利润 13,076,220.8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12,251,159.9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67,692,717.64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万家 鑫丰 纯债 A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262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 499,171,039.52 份 ; 万 家 鑫丰纯 债 C 基金 份额 净 值1.0246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3,899.61 份。 万家 鑫丰纯 债份 额总 额合 计 为499,174,939.13 份。 2.本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 为 2017 年 1 月 18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无上年 度末 对比 数据 。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鑫丰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7,731,524.10 1.利息 收入 22,709,179.1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67,599.77 债券利 息收 入 22,259,523.6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2,055.72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2,675.00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1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2,675.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4,974,980.00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减: 二、费用 5,492,945.05 1.管 理人 报酬 1,347,401.52 2.托 管费 449,133.89 3.销 售服 务费 6.94 4.交 易费 用 11,456.49 5.利 息支 出 3,319,232.8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319,232.85 6.其 他费 用 365,713.36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 列) 12,238,579.05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12,238,579.05 注: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7 年1 月1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鑫丰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0,014,119.74 - 200,014,119.7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2,238,579.05 12,238,579.0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299,160,819.39 837,641.80 299,998,461.19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1 页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99,161,377.83 837,652.17 299,999,030.00 2. 基金 赎回 款 -558.44 -10.37 -568.8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99,174,939.13 13,076,220.85 512,251,159.98 注: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7 年 1 月 18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方一 天______














______ 经 晓云______














____ 陈广 益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万家鑫 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 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 以 下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监许 可[2016]2491 号 文 《关于 准予 万家 鑫丰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注册的 批复 》的 批准 ,由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作 为基金 管理 人于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 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 募集 期结 束经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验证 并出 具安 永华明 (2017 ) 验字 第60778298_B01 号验 资报 告后 , 向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 金备 案材料 。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 生效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存 续 期限 不定 。设 立时 募集的 扣除 认购 费 后 的实收 基金 ( 本金 ) 为 人 民币 200,005,119.71 元 , 有效认 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内产生 的利 息为 人民 币9,000.03 元 , 以 上实 收 基金 ( 本息 ) 合 计为 人民 币 200,014,119.74 元, 折 合 200,014,119.7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为万 家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注 册登记机 构 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国家债券、地 方 政府债 券、 金融 债券、 次 级债券 、 中 央银 行票 据、 企业债 券、 公司 债券、 证 券公司 短期 公司 债券 、 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 、 超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 业 私募债、资产 支持证券 、 债 券回购、 同业存单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1 页


和银行存款以 及法律法 规 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 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 须 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 关规定 ) 。 本 基金 不投 资于 股票、 权证, 也不 投资 于 可转换 债券 、 可 交换 债券 。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 其 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 履 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 其 纳入投资范 围。基金 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 本基 金对债券的 投资比例 不低 于基金资产 的 80%; 本基 金持有现金 或者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 资 产净值 的 5% 。 本基 金的 业 绩比较 基准 为: 中债 综合全 价( 总值 )指 数收 益率 × 90%+ 银行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 × 10%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系 按照 财政 部 2006 年2 月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基 本准 则》 以 及其 后颁 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 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 其 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 则 ”)编 制,同时,对 于在具体 会 计核算和信息 披露方面 , 也参考了中国 证券投资 基 金业协会修 订的《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中 国证 监会 制定 的 《关于 进一 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半 年度 报告>》 及其 他 中国证 监会 、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发 布 的 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基 金行 业 实 务操 作。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7 年1 月18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 净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7 年1 月1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记账 本位 币和 编制 本财务 报表 所采 用的 货币 均为人 民币 。 除 有特 别说 明 外,均 以人 民币 元为单 位表 示。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1 页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时 分类 为: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 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 融 资产及持有至 到期投资 。 金融资产的分 类取决于 本 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 有意图 和持 有能 力。 本基 金现无 金融 资产 分类 为可 供出售 金融 资产 及持 有至 到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 资 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资 产。除衍 生 工具所产生的 金融资产 在 资产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 融 资产列示外 ,以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公 允价 值变 动计入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表 中以 交易 性金 融资产 列示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负 债 和其他金融负 债。本基 金 目前暂无金融 负债分类 为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负债。 本基 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负 债包 括其 他各 类应 付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 付的 价款 中包 含的 债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 至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单独 确 认为应 收项 目。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 关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 资产 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 止; (2) 该金 融资 产已 转 移, 且本 基金 将金 融资 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 (3 )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然 本基 金既 没有 转 移也没 有保 留金 融资 产所 有权上 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 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金 融工 具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1 页


(1)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按照 估值 日能 够取 得的相 同资 产或 负债 在活 跃市场 上未 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 公允价值 ; 估值日无报价 且最近交 易 日后未发生影 响公允价 值 计量的重大 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 易日的报 价 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 证 据表明估值日 或最近交 易 日的报价不 能真实反 映公允 价值 的, 应对 报价 进行调 整, 确定 公允 价值 。 与上述投资品 种相同, 但 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 相 同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 值 为基础,并 在估值技 术中考虑不同 特征因素 的 影响。特征是 指对资产 出 售或使用的限 制等,如 果 该限制是针 对资产持 有者的,那么 在估值技 术 中不应将该限 制作为特 征 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 人 不应考虑因 大量持有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 溢价或 折价 。 (2)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 融工具 , 应 采用 在当 前情 况下适 用并 且有 足够 可利 用数据 和其 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采用 估值技术 确 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 使 用可观察输 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 相关资产 或 负债可观察输 入值或取 得 不切实 可行的 情况下, 才 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 入值。 (3) 如经 济环 境发 生重 大 变化或 证券 发行 人发 生影 响金融 工具 价格 的重 大事 件, 应 对估 值进 行调整 并确 定公 允价 值。 (4) 如有 新增 事项 ,按 国 家最新 规定 估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交易双 方准备按 净 额结算时, 金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 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 金 申购确 认日 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认 列 , 并 于期 末全 额 转入未 分配 利润/ (累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1 页


计亏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 息收入按 债券 票面价值与票 面利率或 内 含票面利率计 算的金额 扣 除应由债券发 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按证 券票 面价 值与 票面 利率计 算的 金额 , 扣 除应 由资产 支持 证 券 发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证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4) 买入返 售金融资 产收 入,按买入返 售金融资 产 的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率 ( 当实际利率与 合 同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合 同利 率) ,在 回购 期 内逐日 计提 ; (5) 股 票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出 股票 成交 日确 认, 并 按卖出 股票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的 差额 入 账;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总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总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7) 资 产支 持 证 券投 资收 益/ (损 失 ) 于 成交 日确 认 , 并 按成 交总 额与 其成 本 、 应 收利 息的 差 额入账 ; (8) 衍 生工 具收 益/( 损失) 于卖出 权证 成交 日确 认, 并 按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的 差额 入 账; (9)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并 按上 市公 司宣 告的 分红派 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应 由上 市 公 司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入 账; (10) 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损失)系本基金 持有的采 用 公允价值模式 计量的交 易 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1) 其他 收入 在主 要风 险 和报酬 已经 转移 给对 方,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0.30%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0.10%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3) 基金的 A 类基金 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本 基 金的 C 类基金 份额销售 服 务费按前一 日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1 页


C 类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20% 的年 费率 逐日 计提 ; (4) 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支 出,按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的摊余成本及 实际利率 ( 当实际利率与 合 同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合 同利 率) 在回 购期 内逐日 计提 ; (5) 其他费 用系根据 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 按 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 期 基金费用。如 果 影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四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提 的方 法。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若 《基 金合 同》 生效 不满 3 个 月可 不进 行收 益 分配; (2) 本基金 收益分配 方式 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 利 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 现 金红利或将现 金 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 进 行再投资;若 投资者不 选 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 分 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红利再 投资 的份 额免 收申 购费;


(3) 基金收 益分配后 基金 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 , 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 减 去每单 位 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 每 一同 类基 金份 额享 有同等 分配 权; 由于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 销 售服务 费,C 类 基金份 额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各基 金份 额类 别对 应的 可分配 收益 将有 所不 同;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 需 说明 的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 需 说明 的 会计 估计 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1 页


7.4.6 税项 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 起 , 调整 证券 ( 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 调 整由 出让 方 按证券 (股 票) 交易 印花 税税率 缴纳 印花 税, 受让 方不再 征收 ,税 率不 变;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 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 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 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3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 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1 页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 中国 证监 会财 税[2012]85 号 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 关 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 券投资基金 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 市场取得 的上 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其股息 红利所 得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 的 , 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 暂减 按 25%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 上 述所 得 统一适 用 20% 的 税率 计征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 红利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 券 投资基金从 公开发 行和转 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股 票,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 ,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收 个人 所得 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兴业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泰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新疆国 际实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1 页


山东省 国有 资产 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万家共 赢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天津万 家财 富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上海万 家朴 智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有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的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7.4.8.1.2 债 券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回购 交易。 7.4.8.1.4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应支 付关联 方的 佣金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347,401.5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30% ÷ 当 年天 数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1 页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提, 按月 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 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 日 起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日,支 付日 期顺 延。 本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合同 生效的 基金 ,无 上年 度末 对比数 据。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49,133.89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 每日计提, 按月 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 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 日 起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托管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日,支 付日 期顺 延。 本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合同 生效的 基金 ,无 上年 度末 对比数 据。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万家鑫 丰纯 债A 万家鑫 丰纯 债 C 合计 万家基 金 - 6.94 6.94 合计 - 6.94 6.94 注:1 、 销 售服 务费 可用 于 本基金 市场 推广 、 销售 以 及 C 类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服 务等各 项费 用 。 本 基 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 , 适用不同的销 售服务费 率 。其中,A 类 不收取销 售 服务费,C 类销售服 务费年 费率 为0.20% 。C 类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计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1 页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 人于次 月首 日 起 3 个 工作 日内向 基金 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销售 费划 付指 令,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 3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资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注册登 记机构,由注 册登记机 构 支付给基金销 售机构。 销 售服务费每日 计提,按 月 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托 管费划 付指 令,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 日 起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人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支付 日期 顺延 。 2、本 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合 同生效 的基 金, 无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数 据。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与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管 理人 投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交通银 行 1,592,451.67 45,224.52 注:(1) 本 基 金 的 证 券 交 易 结 算 资 金 通 过 托 管 银 行 备 付 金 账 户 转 存 于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2017 年 度获 得的 利息 收入为 人民 币 5,197.50 元,2017 年末 结算 备付 金余 额为人 民 币 0.00 元。 (2) 本 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合 同生效 的基 金, 无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数 据。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年 度内 未在 承销 期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所承 销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需 作说明 的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1 页


7.4.9 期 末(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报告 期未 持有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通 受 限制的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154,937,567.59 元,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质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70205 17 国开05 2018 年1 月 2 日 98.10 1,100,000 107,910,000.00 170209 17 国开09 2018 年1 月 2 日 98.40 481,000 47,330,400.00 合计





1,581,000 155,240,400.00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 末, 本基 金 无因从事交易 所市场债 券 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 回 购金融资产款 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 一)公 允价 值 1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2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1 页


(1) 各层 次金 融工 具公 允 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中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651,888,000.00 元 ,无 属 于第一 层次 和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2)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 本 报 告期 内持 有的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 具的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未 发生重 大变 动。 (3)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持有 的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工 具 未以第三层次 公 允价值 计量 。 3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非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资产 。 4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 二)除 公允 价值 外 , 截至 资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1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651,888,000.00 97.63 其中: 债券 651,888,000.00 97.6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592,451.67 0.24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4,212,265.97 2.13 9 合计 667,692,717.64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沪 港通投 资股 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9,070,000.00 5.67 2 央行票 据 -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1 页


3 金融债 券 423,226,000.00 82.6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23,226,000.00 82.62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199,592,000.00 38.96 9 其他 - - 10 合计 651,888,000.00 127.26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70205 17 国开 05 1,100,000 107,910,000.00 21.07 2 130305 13 进出 05 1,000,000 99,850,000.00 19.49 3 111783518 17 包商银行 CD111 1,000,000 94,990,000.00 18.54 4 170209 17 国开 09 500,000 49,200,000.00 9.60 5 111719297 17 恒丰银行 CD297 500,000 47,535,000.00 9.28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根据基 金合 同, 本基 金暂 不 可投资 于国 债期 货。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在报告编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1 页


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 在受 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情况 。 8.11.2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 有股 票。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4,212,265.9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212,265.97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本基金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1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万家 鑫丰 纯债A 54 9,243,908.14 499,169,348.22 100.00% 1,691.30 0.00% 万家 鑫丰 纯债C 170 22.94 0.00 0.00% 3,899.61 100.00% 合计 222 2,248,535.76 499,169,348.22 100.00% 5,590.91 0.00% 注:本 基金 存在 同时 持 有A 级和C 级 的客 户。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万家鑫 丰 纯债 A 1,234.06 0.0002% 万家鑫 丰 纯债 C 1,379.79 35.3828% 合计 2,613.85 0.0005%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万家鑫 丰纯 债A 0~10 万家鑫 丰纯 债C 0~10 合计 0~1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万家鑫 丰纯 债A 0~10 万家鑫 丰纯 债C 0~10 合计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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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万家鑫 丰纯 债 A 万家鑫 丰纯 债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1 月 18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00,009,949.74 4,170.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299,161,348.22 29.61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 回份额 258.44 3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99,171,039.52 3,8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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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基金管 理人 : 万家鑫 丰纯 债债 券型 基金 :2017 年 2 月 24 日, 公 司增聘 柳发 超为 万家 鑫丰 纯债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与 基金经 理苏 谋东 共同 管理 该基金 。 基金托 管人 : 本报告 期内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 的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2017 年10 月 10 日至 10 月16 日, 以通 讯形 式召 开 第三次 临时 股东 会 , 会 议 审议通 过 《关 于 聘任公 司2017 年度 审计 机 构的议 案》 , 聘任 立信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为我司 审计 机构 。 本基金 需支 付立 信会 计师 事务所 审计 费45,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况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万家鑫丰纯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1 页


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 券 2 - - - - - 注:1 、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1) 经 营行 为稳 健规 范,内 控制度 健全,在 业内 有良 好 的声誉; (2)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交 易 设施满 足基 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需 要; (3) 具有较 强的全方 位金融 服务能力和 水平,包括 但不 限于:有较好 的研究能 力和 行业分析能 力,能 及时、全面地 向公司提 供 高质量的关于 宏观、行 业 及市场走向、 个股分析 的 报告及丰富 全面的信 息服务; 能 根 据 公司 所 管 理基 金 的 特 定 要 求,提 供 专 门研 究 报 告, 具 有 开发 量 化 投资 组 合 模 型 的能 力; 能积极为 公司投资 业务 的开展,投资 信息的交 流以 及其他方面 业务的 开 展提 供良好的服 务和支 持。 2、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1)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2) 基 金管 理人 和被 选中 的 证券经 营机 构签 订席 位租 用协议 。 3、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的 变 更情况: 无。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 券 - - 594,000,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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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达到 或者超过20%的 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 购 份 额 赎 回 份 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1/18-2017/12/31 499,169,348.22 - - 499,169,348.22 100.00% 产品特有 风险 报告期内 本基金 出现了 单 一投资者 份额占 比达到 或 超过 20% 的情况 。 未来本基 金如果 出现巨 额 赎回甚至 集中赎 回, 基 金 管理人可 能无法 及时变 现 基金资产 , 可能 对基 金份额净 值产生 一定的 影 响; 极 端情况下 可能引 发 基金的流 动性风 险, 发 生 暂停赎回 或延缓 支付 赎回款项 ; 若 个别投 资者 巨额赎回 后本基 金出现 连 续六十个 工作日 基金资 产 净值低于5000 万 元, 还可能面 临转换 运作方 式 、与其他 基金合 并或者 终 止基金合 同等情 形。


万 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