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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安弘A(004681)

万家安弘: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万 家 安 弘 纯债 一 年 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30 日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1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责任。本 年度报告 已 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 董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 长 签发。 基金托 管人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于2018 年3 月29 日 复核了 本报 告 中 的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现 、 收益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 报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 容,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读 本 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报告财务资 料已经审 计, 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本 基 金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 审 计报告,请投 资 者注意 阅读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8 月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万家安 弘 基金主 代码 00468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8 月18 日 基金管 理人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31,508,759.73 份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万家安 弘 A 万家安 弘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4681 004682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31,502,588.97 份 6,170.7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谨慎 投资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力 争获 取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封闭期 投资 策略 和开 放期 投资策 略 。 封 闭期 投资 策 略包括 资产 配置 策略 、 利 率 预期策 略 、 期 限结 构配 置 策略 、 债 券品 种选 择策 略 、 信用债 券投 资的 风险 管理 、 资产支 持证 券等 品种 投资 策略和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资策 略。 开 放期 投 资 策 略 为在开 放期 内, 本基 金为 保持较 高的 组合 流动 性, 方便投 资者 安排 投资 , 在 遵 守本基 金有 关投 资限 制与 投资比 例的 前提 下, 将 主 要投资 于高 流动 性的 投 资 品 种。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全价)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预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低于 股票基 金、 混合 基金 , 高 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属于 中低 风险/ 收益 的产 品。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兰剑 方琦 联系电 话 021-38909626 0755-22168073 电子邮 箱 lanj@wjasset.com fangqi275@pingan.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8 转 6 、4008880800 95511 传真 021-38909627 0755-82080387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wjasset.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中国 (上 海 ) 自 由贸 易试 验 区浦电 路 360 号8 层 ( 名 义楼 层 9 层 )基 金管 理人 办公场 所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1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标 2017 年8 月18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2017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 2015 年 万家安 弘A 万家安 弘 C 万家安 弘 A 万家安 弘 C 万家安 弘 A 万家安 弘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611,889.16 65.80 - - - - 本期利 润 1,477,921.09 35.56 - -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 本期利 润 0.0064 0.0058 - -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率 0.64% 0.58% - - - -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 份额利 润 0.0064 0.0058 - -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32,980,510.06 6,206.32 - -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64 1.0058 - - - -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 不包 括持有人认 购或交易 基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实 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 所列数 字。 3、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采用 期末资产负 债表中未 分配 利润与未分 配利润中 已实 现部分的孰 低数(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4、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于2017 年8 月 18 日 ,截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成立 未满 一年。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 率 的比较








万家安 弘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29% 0.03% -1.15% 0.06% 1.44% -0.03% 过去六 个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自基金 合同 0.64% 0.02% -1.29% 0.05% 1.93% -0.03%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1 页


生效起 至今








万家安 弘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25% 0.03% -1.15% 0.06% 1.40% -0.03% 过去六 个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58% 0.02% -1.29% 0.05% 1.87% -0.03%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1 页


注: (1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 ,建仓 期为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起 6 个月 ,截 至 本报告 末, 本基 金尚 处于 建仓期 。报 告期 末各 项资 产配置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要求。 (2 )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期 为 2017 年8 月18 日 ,截 止 2017 年12 月31 日未 满 一年。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1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1 页


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期 为 2017 年8 月18 日 , 截 止 2017 年12 月 31 日未 满 一年 , 按 实际 存续 期 计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 进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 金2017 年 未分 配利 润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1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2]44 号文 批准 设立 。 公 司 现股东 为中 泰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新疆 国际实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和 山东省 国有 资产 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 住所 : 中 国 (上海 ) 自由 贸易 实验 区 浦电 路 360 号 8 楼 (名 义 楼层 9 层), 办公 地点 : 上 海市浦 东新 区浦 电路 360 号9 楼,注 册资 本1 亿 元人民 币。 目前 管理 五十 二只开 放式 基金 , 分 别为 万家 18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万家 增强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 家 行业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LOF) 、万家 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 万家和谐增长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万 家双引擎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基 金、万家精选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万 家稳健增 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中证红利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 、万家 添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万家中证 创业成长 指 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 金、万家信用 恒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日 日 薪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 、万家强化 收益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家 上证50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 家新利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 双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万家现金宝货 币市场证 券 投资基金、 万家瑞丰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万家瑞 兴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品质生活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瑞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万家新兴 蓝 筹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和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万家颐达 保本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 颐和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家 恒瑞18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 家年 年恒 祥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万家鑫安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 璟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 旭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家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万 家瑞盈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万家年年 恒荣定期 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万家 瑞祥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家 鑫通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家 瑞富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家鑫 稳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万家 瑞隆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家 恒景18 个月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万家鑫丰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 享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现 金增利货 币 市场基金、万 家消费成 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宏观择时 多策略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万 家玖 盛纯 债 9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万家 鑫瑞 纯 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万 家天添宝货币 市场基金 、 万家量化睿选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万家安弘纯债 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万家家瑞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万家 臻选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1 页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苏谋东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万 家 强 化 收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信 用 恒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颐 和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年 年 恒 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年 年 恒 荣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通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稳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恒 景 18 个 月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 万 家 瑞 盈 灵 活 2017 年 8 月 18 日 - 9 年 经济学硕士,CFA , 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在宝钢集团 财 务 有限 公司 从事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研 究 工 作 , 担任 投资 经理 职 务。2013 年 3 月加 入 万 家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 ,现 任固 定收 益 部副总 监。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1 页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鑫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万 家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金经 理 、 万 家 家 瑞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 注:1 、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均 以公 告为 准。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基金 合同、 《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 理 办法 》 等 法律 、 法规 和监 管部门 的相 关规 定, 依照 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 、 安全 高效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金资产, 在 认真 控 制 投资 风 险 的 基 础 上,为 基 金 持有 人 谋 取 最 大 利益, 没 有 损害 基 金 持 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 公 司制定 了 《万 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 易管理 办法 》, 涵盖 了研 究 、 授 权、 投资 决策 和交 易 执行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的各个环节, 严禁直接 或通 过第三方的 交易安排 在不 同投资组合 之间进行 利益 输送,确保公 平对待 不同投 资组 合。 在投资决策上:(1) 公 司 对不 同 类 别 的 投 资 组 合 分 别设 定 独 立 的 投 资 部 门, 公 募基 金 经 理 和 特 定客户资产管 理投资经 理 不得互相兼任 。(2)公 司投 资管理实行分 层次决策, 投 资决策委员 会下设 的公募基金投 资决策小 组 和专户投资决 策小组分 别 根据公募基金 和专户投 资 组 合的规模 、风格特 征等因素合 理确定各 投资 组合经理的 投资权限, 投资 组合经理在 授权范围 内自 主决策,超过 投资权 限的操 作需 经过 严格 的逐 级审批 程序 。(3) 公 司接 受 的外部 研究 报告 、 研 究员 撰写的 研究 报告 等均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1 页


通过统 一的 投研 管理 平台 发布, 确保 各投 资组 合经 理 在获得 投资 信息 、 投 资建 议 和实施 决策 方面 享 有公平 的机 会。 在交易执行上:(1) 公 司 将投 资 管 理 职 能 和 交 易 执 行 职 能 相 隔 离,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2) 对于 交易公开竞价 交易,所有 指 令必须通过系 统下达, 公 司 执行交易系统 中的公平 交 易程序;(3) 对于债 券一级 市场 申购 、 非 公开 发 行股票 申购 等非 集 中 竞价 交易, 各投 资组 合经 理在 交 易前独 立地 确定 各 投资组 合的 交易 价格 和数 量,公 司按 照价 格优 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 进行分 配;(4)对于银 行间交 易, 交易 部按 照时 间 优先、 价格 优先 的原 则公 平公正 的进 行询 价并 完成 交易。 在行为监控上, 公司定期 对 不同投资组合 的同向交 易 价差、反向交 易,场外交 易 对手议价的 价 格公允性及其他异 常交易 情况进行监控及分 析, 基 金经 理 对 异 常 交 易 情况 进 行合 理 性 解 释 并 留存 记录, 并定 期编 制公 平交 易 分析报 告,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 长、 总经 理审 核签 署。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公司定期进行同向交易 价 差分析, 即 采 集 公 司 旗 下管理 的 所 有 组 合, 连 续 四 个季度 期 间 内, 不 同时间 窗下(日 内、3 日内、5 日内) 的同 向交 易样 本, 对两 两组 合之 间的 同向 交 易价差 均值 进行 原 假设 为0,95% 的置 信水 平 下的t 检验, 并对 结论 进行 跟踪分 析, 分析 结果 显示 在 样本数 量大 于30 的 前提下,组 合之 间在 同向 交 易方面 不存 在违 反公 平交 易行为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本 基金 有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 本报告期内无下列情况: 所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1. 宏观 经济 分析 2017 年国 内经 济基 本面 体 现出了 较强 的韧 性, 虽呈 现前高 后低 的态 势, 但总 体增速 好于 市场 预期,下滑幅 度小于市 场 预期。其中, 消费增速 稳 中略降;基建 投资增速 仍 处于较高水 平,地产 投资稳中有降 ,供给侧 改 革持续推进, 企业盈利 持 续改善,带动 制造业投 资 企稳;对外 贸易受益 于全球经济复 苏保持较 高 增速。通胀温 和,工业 品 价格上升但增 速放缓。 国 内流动性环 境趋紧, 配合去杠杆防 风险政策 的 落实,金融监 管持续加 强 ,信用面临结 构性收缩 。 海外方面, 美欧经济 保持复苏势头 ,逆全球 化 态势有所加剧 但增长惯 性 总体仍强。海 外主要经 济 体货币 政策 正常化提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1 页


速,资 产 价 格出 现波 动, 存在一 定外 溢效 应。 2. 市场 回顾 2017 年全 年利 率上 行。 一 季度基 本面 走强 收益 率震 荡上行 , 季 末银 监会 集中 发文整 治银 行 业 金融机构经营 乱象,正 式 拉开金融强监 管的序幕 , 货币政策取向 偏紧配合 去 杠杆,悲观 预期迅速 蔓延推动收益 率在之后 的 一个月内快速 上行。二 、 三季度央行强 化了削峰 填 谷的流动性 管理,货 币政策趋于中 性,而监 管 暂时缓和,利 率区间震 荡 。四季度经济 数据再超 预 期,叠加监 管政策落 地预期升温, 利率再度 出 现上行,而交 易盘的止 损 则进一步放大 了收益率 波 动。企业盈 利稳中向 好,但在监管 趋严的背 景 下企业再融资 环境趋紧 , 信用基本面出 现分化; 同 业降杠杆理 财增速放 缓的环 境中 ,过 去两 年中 信用债 的主 要配 置力 量边 际弱化 ,信 用债 收益 率上 行利差 走阔 。 3. 运行 分析 由于基 本面 表现 稳健 、 监 管态度 严厉 且仍 在持 续推 进、 货 币政 策配 合去 杠杆 防风险 难以 放松 , 本基金对全年 行情总体 谨 慎,因此进行 了偏防御 性 的配置,资产 基本与组 合 期限匹配。 考虑到影 响信用环境的 因素趋于 复 杂,本基金进 一步加大 了 信用风险防范 的力度, 持 续提高持仓 信用债的 资质水 平。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万家安 弘 A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1.0064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0.64%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万 家安弘 C 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0058 元, 本报 告期 基金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0.58%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为-1.2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8 年是 中国 经济 高质 量 发展元 年, 增速 诉求 弱化 , 而增 速确 实面 临实 际的 下行压 力。 从内 部来看,去杠 杆防风险 仍 是未来一段时 间内的政 策 主基调,这要 求相关政 策 的制定可以 充分抑制 各类主体进一 步加杠杆 的 冲动和空间。 在房住不 炒 的政策取向和 严控资金 流 入地产领域 、严查消 费贷的政策执 行下,居 民 和地产企业的 杠杆能力 总 体均弱化,地 产对经济 的 拉动作 用将 弱化。在 严查地方政府 违规举债 、 责任追究到个 人的环境 下 ,地方政府通 过各种渠 道 加杠杆的意 愿和能力 均有所弱化, 基建对经 济 托底能力进一 步增强的 可 能性较小。而 企业部门 资 产负债表的 修复仍需 时日, 融资环 境客观上 趋 于紧张也制约 了其加杠 杆 的能力。经济 基本面总 体 面临下行压 力。但债 市走牛仍面临 制约因素 。 其一是货币政 策配合监 管 落地难以明显 放松,其 二 是主要市场 参与主体 面临较大的负 债调整压 力 ,配置能力不 强,其三 是 海外资本市场 波动可能 传 导至国内, 贸易保护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1 页


措施可 能使 得通 胀走 势面 临不确 定性 。总 体而 言,2018 年 的债 券市 场积 极变 化与制 约因 素并 存, 本基金将持续 密切关注 市 场变动,捕捉 市场机会 , 同时做好流动 性管理和 信 用风险防范 ,为持有 人获取 较好 的投 资回 报。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及 人 员(或 小组)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了估 值委员会, 定 期评价现行估 值政策和 程 序,在发生了影 响估值政 策 和程序有效 性 及适用性的情 况后及时 修 订估值方法。 估值委员 会 由督察长、基 金运营部 负 责人、合规 稽核部负 责人、权益投 资部负责 人 、固定收益部 负责人等 组 成。估值委员 会的成员 均 具备专业胜 任能力和 相关从 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 域 的理 论知 识, 熟悉 政策 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可 参与 估值 原则 和方法 的讨 论, 但不 介入 基 金日常 估值 业务 。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重 大利 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与 估值 相关 的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了《中债收 益率曲线 和 中债估值最终 用 户服务 协议 》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连续20 个 工作 日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数量 不满200 人或 基金资 产净 值低 于5000 万 的情 况。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1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平安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 万家 安弘 纯债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称 “本 基金” ) 的托 管过 程 中,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及 其他 有关 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 托 管协议的有关 规定,不 存 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 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的投 资 运作进行了必 要的监督 , 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 、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以及 基金费用 开 支等方面进行 了认真地 复 核,未发现本 基金管理 人 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该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 期内 , 由 万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编 制本 托管 人复核 的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 财务会 计 报 告 ( 注: 财 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融 工具 风险及 管理 ” 部 分未 在托 管人复 核范 围内 ) 、 投 资组合 报告 等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1 页


§6 审计报 告 本基 金 2017 年 年度 财务 会 计报告 已经 立信 会计 师事 务所审 计, 注册 会计 师签 字出具 了 信 会师 报字[2018] 第 ZA30129 号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文 查看 审计 报 告 全文。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1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安弘 纯债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522,163.32 - 结算备 付金 457,407.87 - 存出保 证金 4,496.24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17,542,41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17,542,41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946,486.87 - 应收利 息 4,934,560.85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27,407,525.1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89,980,74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147,014.36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9,111.50 - 应付托 管费 19,777.89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0.93 - 应付交 易费 用 9,638.65 - 应交税 费 -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1 页


应付利 息 62,025.44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22,500.00 - 负债合 计 94,420,808.77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31,508,759.73 - 未分配 利润 1,477,956.65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32,986,716.38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27,407,525.15 - 注:1 、本 基金 为本 报告 期 内合同 生效 的基 金,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2、 报 告截 止 日2017 年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 值1.0064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231,508,759.73 份, 其中万 家安 弘 A 类 基金 份 额净值 1.0064 元 ,份 额总 额 231,502,588.97 份 ;万 家安弘 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1.0058 元, 份额 总 额 6,170.7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安弘 纯债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8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 8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696,745.27 - 1.利息 收入 4,202,333.58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23,801.27 - 债券利 息收 入 3,580,840.09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97,692.22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371,59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71,59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133,998.31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1 页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减: 二、费用 1,218,788.62 - 1.管 理人 报酬 343,890.97 - 2.托 管费 85,972.74 - 3.销 售服 务费 4.05 - 4.交 易费 用 7,819.52 - 5.利 息支 出 617,051.34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17,051.34 - 6.其 他费 用 164,050.00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477,956.65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477,956.65 - 注:1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 编制期 间 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本 基金 未本 报告 期内 合 同生效 的基 金, 无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数 据。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万家 安弘 纯债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8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8 月 1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31,508,759.73 - 231,508,759.73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477,956.65 1,477,956.6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1 页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31,508,759.73 1,477,956.65 232,986,716.3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 -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注:1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 编制期 间 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本 基金 未本 报告 期内 合 同生效 的基 金, 无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数 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方一 天______














______ 经 晓云______














____ 陈广 益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1 页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万家安弘纯债 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 基金” ) ,系 经中国证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证 监会 ” ) 证监 许可[2016]2728 号文 《关 于准 予万家 安弘 纯债 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注册的批 复》的批 准 ,由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作为基金 管理人于 2017 年5 月16 日至2017 年8 月15 日向 社会 公开 募 集, 募 集期 结束 经安 永华 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 特 殊普通 合伙 ) 验证 并出 具 安永华 明 (2017 ) 验 字第60778298_B17 号 验资 报告 后, 向中 国证 监会 报 送基金 备案 材料 。基 金合 同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生 效,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定 期开放 式, 存续 期 限 不定 。 设 立时 募集 的扣 除 认购费 后的 实收 基金 ( 本 金) 为人 民 币231,505,959.29 元 , 有效 认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内 产 生 的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2,800.44 元 , 以 上 实 收 基 金 ( 本 息 ) 合 计 为 人 民 币 231,508,759.73 元 ,折 合 231,508,759.73 份 基 金份额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与 注册 登记 机构 均 为万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平安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国家债券、地 方 政府债 券、 金融 债券 、 次 级债券 、 中 央银 行票 据、 企业债 券、 公司 债券 、 中 期票据 、 短 期融 资券 、 超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 业 私募债、可分 离交易债 券 的纯债部分、 资产支持 证 券、债券回 购、 同业 存单和银行存 款等资产 以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 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 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 证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 金不投 资于 股票 、 权证 等 资产 , 也 不投 资于 可转 换 债券 (可 分离 交易 可 转债的 纯债 部分 除外 ) 、 可 交换债 券 。 如 法律 法规 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 资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 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 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 本基金投资 于债券资 产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 产 的 80%;但 因开放期 流 动 性需要,为保 护基金份 额 持有人利益, 在每个 开放期 前 1 个月 、开 放期 及开放 期结 束后 1 个 月的 期间不 受上 述比 例的 限制 ;在开 放期 ,本 基 金 持有的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 在封闭 期内 , 本 基金 不受上 述 5% 的 限制 。 如法 律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变更 上述投 资品 种的 比例 限制 , 以变 更后 的比 例 为 准,本 基金 的投 资比 例会 做相应 调整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较 基准 为: 中债 综合 指数收 益率 (全 价 )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系 按照 财政 部 2006 年2 月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基 本准 则》 以 及其 后颁 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 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 其 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 则 ”)编 制,同时,对 于在具体 会 计核算和信息 披露方面 , 也参考了中国 证券 投资 基 金业协会修 订的《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 引 》 、 中 国 证 监会 制 定 的《 关 于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估 值业 务 的 指 导 意 见》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1 页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 会、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 的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实 务操 作。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7 年8 月18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 净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7 年8 月1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公 允价值变 动 计入损益的金 融 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 出 售金融资产及 持有至到 期 投资。金融资 产的分类 取 决于本基金 对金融资 产的持 有意 图和 持有 能力 。本基 金现 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可 供出 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至 到期 投资 。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 资 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 计入损益的金 融资产。 除 衍生工具所产 生的金融 资 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以衍 生 金融资产列 示外,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公允 价 值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 资 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 其 公允价 值变动 计入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列示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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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公 允价值变 动 计入损益的金 融 负债和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前暂无 金融负债 分 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的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持 有的其 他金 融负 债包 括其 他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公 允 价值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 融 资产,取得时 发生的相 关 交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 益; 对 于支 付的 价款 中包 含的债 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至 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单独确 认为 应收 项目 。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金 额。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损益 的 金融资产,按 照公允价 值 进行后续计量 ; 对于应 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采 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 止; (2) 该金 融资 产已 转 移, 且本 基金 将金 融资 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 (3 )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然 本基 金既 没有 转 移也没 有保 留金 融资 产所 有权上 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金 融工 具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1)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按照 估值 日能 够取 得的相 同资 产或 负债 在活 跃市场 上未 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 公允价值 ; 估值日无报价 且最近交 易 日后未发生影 响公允价 值 计量的重大 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 易日的报 价 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 证 据表明估值日 或最近交 易 日的报价不 能真实反 映公允 价值 的, 应对 报价 进行调 整, 确定 公允 价值 。 与上述投资品 种相同, 但 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 相 同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 值 为基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 , 如果该限制 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 值 技术 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此 外,基金 管 理人不应考 虑因大量 持有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 融工具 , 应 采用 在当 前情 况下适 用并 且有 足够 可利 用数据 和其 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采用 估值技术 确 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 使 用可观察输 入值,只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1 页


有在无法取得 相关资产 或 负债可观察输 入值或取 得 不切实可行的 情况下, 才 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 入值。 (3) 如经 济环 境发 生重 大 变化或 证券 发行 人发 生影 响金融 工具 价格 的重 大事 件, 应 对估 值进 行调整 并确 定公 允价 值。 (4) 如有 新增 事项 ,按 国 家最新 规定 估值 。 7.4.4.6 金 融资 产 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交易双 方准备按 净 额结算时, 金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 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 金 申购确 认日 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认 列 , 并 于期 末全 额 转入未 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1 页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 交日确认 , 并按卖出股票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总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7) 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 收益/(损失)于成 交日确认 , 并按成交总额 与其成本 、 应收利息的 差 额入账 ; (8) 衍生工具 收益/(损失) 于卖出权证成 交日确认 , 并按 卖出权证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9)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10)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损失) 系本 基金 持有 的采 用 公允价 值模 式计 量的 交易 性金融 资产 、 交 易性金 融负 债等 公允 价值 变动形 成的 应计 入当 期损 益的利 得或 损失 ; (11)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4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1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本 基金 的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 金的 C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服 务费按 前一 日 C 类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 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 实 际利 率 与 合 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也 可以 用 合同利 率)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5)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实 际 支出金 额, 列入 当期 基金 费 用。 如 果影 响 基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 第 四位的,则 采用 待摊 或预 提 的方法 。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若 《基 金合 同》 生效 不 满 3 个 月可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资 (红 利再 投资 不受 封闭期 限制 ) , 且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可 对 A 类、C 类基金 份额 分别 选择 不同 的分红 方式 ; 若 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方 式是 现金 分 红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各类 基 金份额 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基 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各类 基金 份额 净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1 页


4 、本 基金 同一 类别 的每 一 基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 配权 ; 5 、 在 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 益无实 质不 利影 响的 前提 下, 与托 管人 协商 一致 后 , 基 金管 理人 可 调整基 金收 益的 分配 原则 和支付 方式 ,不 需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审 议; 6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说明 的会计 政策 变更 事项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说明 的会计 估计 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 起 , 调整 证券 ( 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 调 整由 出让 方 按证券 (股 票) 交易 印花 税税率 缴纳 印花 税, 受让 方不再 征收 ,税 率不 变;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1 页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 人 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 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3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 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1 页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 中国 证监 会财 税[2012]85 号 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 关 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 券投资基金 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 市场取得 的上 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其股息 红利所 得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 的 , 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 暂减 按 25%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 上 述所 得 统一适 用 20% 的 税率 计征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 券 投资基金从 公 开发 行和转 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股 票,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 ,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收 个人 所得 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泰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新疆国 际实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山东省 国有 资产 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万家共 赢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天津万 家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上海万 家朴 智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7.4.8.1.2 债 券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 易。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回购 交易。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1 页


7.4.8.1.4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8 月 18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43,890.97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040.00 - 注:1 、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4% 的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4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 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本 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合 同生效 的基 金, 无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对 比数 据。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8 月 18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85,972.74 - 注:1 、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 的年 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1%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 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1 页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本 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合 同生效 的基 金, 无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对 比数 据。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8 月1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万家安 弘A 万家安 弘C 合计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4.05 4.05 合计 - 4.05 4.05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万家安 弘A 万家安 弘C 合计 注:1 、 本 基金A 类 基金 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2% 。 本 基 金销售服务费 将专门用 于 本基金的销售 与基金份 额 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 人 将在基金年 度报告中 对该项 费用 的列 支情 况作 专项说 明。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 年 费率 计提 。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2%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于次月 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内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 销售服 务费 划付 指令 ,经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 内 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 付 给基金管理人 ,经基金 管 理人代付给各 个基金销 售 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 日、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2、本 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合 同生效 的基 金, 无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对 比数 据。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1 页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8 月1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522,163.32 23,488.59 - - 注:本基金的证券 交易结 算资金通过托管银 行备付 金账户转存于中国 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自 2017 年8 月18 日 (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止 期间 获得 的利 息收 入为人 民币576.41 元,2017 年 末结 算备 付金 余额为 人民 币 457,407.87 元。 本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合同 生效的 基金 ,无 上年 度可 比数据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年 度未 在承 销期 内直接 购入 关联 方所 承销 的证券 。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需 作说明 的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7.4.9 期 末(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而 流通 受 限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1 页


购证券 款余 额39,999,740.00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11785281 17 大 连银 行CD181 2018 年1 月 2 日 94.97 200,000 18,994,000.00 111785256 17 桂 林银 行CD127 2018 年1 月 2 日 94.91 200,000 18,982,000.00 111781479 17 龙 江银 行CD168 2018 年1 月 2 日 96.35 25,000 2,408,750.00 合计





425,000 40,384,75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 49,981,000.00 元,其 中 31,000,000.00 元于 2018 年 1 月 2 日 到 期,1,000,000.00 元于 2018 年 1 月 4 日 到 期,14,000,000.00 元于 2018 年 1 月 5 日 到期 ,981,000.00 元于 2018 年1 月9 日 到期 ,3,000,000.00 元于2018 年1 月 15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 基金在 回购 期内 持 有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购 下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 交易所 规定 的比 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 一)公 允价 值 1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2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1) 各层 次金 融工 具公 允 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中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317,542,410.00 元 ,无 属 于第一 层次 和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2)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1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持 有的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 具的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未 发生重 大变 动。 (3)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持有 的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工 具 未以第三层次 公 允价值 计量 。 3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非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资产 。 4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 二)除 公允 价值 外 , 截至 资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1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317,542,410.00 96.99 其中: 债券 317,542,410.00 96.9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979,571.19 0.91 8 其他各 项资 产 6,885,543.96 2.10 9 合计 327,407,525.15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持 有沪 港通投 资股 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根据基 金合 同, 本基 金暂 不可投 资于 股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1 页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75,608,410.00 32.4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9,922,000.00 25.72 6 中期票 据 20,018,000.00 8.59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161,994,000.00 69.53 9 其他 - - 10 合计 317,542,410.00 136.29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719305 17 恒丰银行 CD305 300,000 28,908,000.00 12.41 2 111785192 17 河北银行 CD087 200,000 18,996,000.00 8.15 3 111785281 17 大连银行 CD181 200,000 18,994,000.00 8.15 4 111785256 17 桂林银行 CD127 200,000 18,982,000.00 8.15 5 111785339 17 洛阳银行 CD041 200,000 18,980,000.00 8.15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根据基 金合 同, 本基 金暂 不 可投资 于国 债期 货。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1 页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不 存在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 查 的,在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也不 存在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况。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不 存在 投资 于超 出基 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496.2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946,486.8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934,560.8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85,543.96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投 资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1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万家 安弘A 42 5,511,966.40 231,492,350.13 100.00% 10,238.84 0.00% 万家 安弘C 217 28.44 0.00 0.00% 6,170.76 100.00% 合计 254 911,451.81 231,492,350.13 99.99% 16,409.60 0.01%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万家安 弘 A 10,099.68 0.0044% 万家安 弘 C 3,130.33 50.7284% 合计 13,230.01 0.0057%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万家安 弘A 0~10 万家安 弘C 0~10 合计 0~1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万家安 弘A 0~10 万家安 弘C 0 合计 0~10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1 页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万家安 弘 A 万家安 弘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8 月 18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31,502,588.97 6,170.7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 -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 回份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31,502,588.97 6,170.76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1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基金管 理人 :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 基金托 管人 : 本报告 期内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 的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2017 年10 月 10 日至 10 月16 日, 以通 讯形 式召 开 第三次 临时 股东 会 , 会 议 审议通 过 《关 于 聘任公 司2017 年度 审计 机 构的议 案》 , 聘任 立信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为我司 审计 机构 。 本基 金2017 年 度需 支付 立 信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费22,5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况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1 页


例 中银国 际 2 - - - - - 注:1 、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1) 经 营行 为稳 健规 范,内 控制度 健全,在 业内 有良 好 的声誉; (2)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交 易 设施满 足基 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需 要; (3) 具有较 强的全方 位金融 服务能力和 水平,包括 但不 限于:有较好 的研究能 力和 行业分析能 力,能 及时、全面地 向公司提 供 高质量的关于 宏观、行 业 及市场走向、 个股分析 的 报告及丰富 全面的信 息服务; 能 根 据 公司 所 管 理基 金 的 特 定 要 求,提 供 专 门研 究 报 告, 具 有 开发 量 化 投资 组 合 模 型 的能 力; 能积极为 公司投资 业务 的开展,投资 信息的交 流以 及其他方面 业务的 开 展提 供良好的服 务和支 持。 2、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1)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2) 基 金管 理人 和被 选中 的 证券经 营机 构签 订席 位租 用协议 。 3、基 金专 用交 易席 位的 变 更情况: 本基金 为本 报告 期内 成立 的基金 ,上 述席 位均 为新 增席位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银国 际 76,025,982.64 100.00% 464,270,000.00 100.00% - - 万家安弘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1 页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达到 或者超过20% 的 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构 1 2017/08/16-2017/12/31 49,999,000.00 0.00 0.00 49,999,000.00 22% 2 2017/08/16-2017/12/31 60,000,200.00 0.00 0.00 60,000,200.00 26% 产品特有 风险 报告期内 本基金 出现了 单 一投资者 份额占 比达到 或 超过 20% 的情况 。 未来本基 金如果 出现巨 额 赎回甚至 集中赎 回, 基 金 管理人可 能无法 及时变 现 基金资产 , 可能 对基 金份额净 值产生 一定的 影 响; 极 端情况下 可能引 发 基金的流 动性风 险, 发 生 暂停赎回 或延缓 支付 赎回款项 ; 若 个别投 资者 巨额赎回 后本基 金出现 连 续六十个 工作日 基金资 产 净值低于5000 万 元, 还可能面 临转换 运作方 式 、与其他 基金合 并或者 终 止基金合 同等情 形。 万 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