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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高端A(001599)

天弘高端: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高端装备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弘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 天 弘中 证高 端装 备指 数型 发起 式 证
券 投资 基金 修订 基金 合同 部分 条款 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 简称“ 《规定》 ”) 要求, 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旗下天弘中证高端装备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 内容敬请 投资者详
见附件。 
本次修 订主 要涉及 基金 合同 中 释义 、基金 的投资 、申 购与 赎回、 资产 估值、
信息 披露等部分内容 。 同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 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
容,对 本基金托管协议 相应做出了调整。 
 
重要提示: 
1、本 次系 根据 《 规定 》 要求 修订 本基金 的基 金合同 及 托 管协议 ,并 按照 相
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 相应程序。 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
理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包括且不限于: 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1.5%的赎回费; 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
进行限 制、临 时拒 绝或 暂停申 购/赎 回申 请、 对部分 赎回申 请进 行延 期办理 等,
由此可 能导致 投资 者的 申购/ 赎回申 请无 法全 部及时 处理, 从而 可能 影响投 资者
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 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根据 法定时间要求,进行更新及披露。 
2、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 投资者 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 (www.thfund.com.cn ) 或拨打我公司客户 
 
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 三月三十日 
 
附件: 《天弘中证高端装备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修订对照
表 



附件 : 《 天弘 中证高 端 装 备 制造 指数型 发起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 合 同 》 修订 对 照表 所 在部 分 修 改前 内容 修 改后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 据和原则 ……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 “ 《合同法》 ”)、 《中 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 “ 《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据和原则 ……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流 动性管理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 …… 13、 《流动性管理规定》 :指中国 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 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新增)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 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 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 重大不利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 其用途 …… 6、本基金 A 类和 C 类 基金份额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 该 类 基 金 份 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取。 ……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 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 上限或基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 、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 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 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基金管理 人 基于投资 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 要 ,可采取 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 予 以控制。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新增, 以 下序号顺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格 、费用及 其用途 …… 6、 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赎 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 金 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 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 收取。 其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 收 取 不 低 于 1.5% 的 赎 回 费 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9、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 情形时,本基金管理 人 可以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采用 摆 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 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操作 规 范遵循相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2 、 发 生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暂 停 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7 项 暂 停 申 购 情 形 之 一 且 基 金 管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 基金管理 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 门、自律 规则的规定。 (新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金 管理人可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 申请。 当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 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 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 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 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 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基 金申购申 请。 ……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单 一投资者 (发起资金提供方除 外 )持有基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50% 集中度的 情形。法律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 (新增 , 以下序号 顺延) ……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 金 管 理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 管 理 人 人 应 当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在 指 定 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 , 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 理 人 应 及 时 恢 复 申 购 业 务 的 办 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 2 、 发 生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暂 停 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 可 暂 停 接 受 投 资 人 的 赎 回 申 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指 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 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 部 分 拒 绝 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 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 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 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 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金 管理人可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 申请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 估 值 日 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 上的 资 产 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 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 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 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 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或 延 缓 支 付赎回款项。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3)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 回申请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10% 的 情形下,基金管理人 认 为支付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 部 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 基 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而 进行的财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 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 理人可以 对 该 单 个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超 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资 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 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 具体参照上述 (2)方 式处理。延期的赎回 申 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 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 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 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 止。而对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 10% 以内 (含 10% ) 的 赎 回 申 请与 其 他 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 (1) 、 (2) 方式处理, 具体见相关公告。 (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 住所: 天 津 市 河 马 区 马 场 道 59 号 天 津 国 际 经 济 贸 易 中 心 A 座 一、基金管理人 …… 注册地址: 天 津 自 贸区( 中 心 商 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6 层 …… 二、基金托管人 ……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 注册资本: 陆拾壹亿元人民币 …… 联系人: 段国强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1704-241 号 办公地址:天 津 市 河西区 马 场 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 座 16 层(新增) 邮政编码:300203(新增) ……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从事特定 客 户资产管 理业务、中国证监会 许 可的其他 业务。(新增) …… 二、基金托管人 …… 住所:中 国 ( 上 海 )自由 贸 易 试 验区商城路618 号 …… 注册资本:87.139338 亿元人民 币 …… 联系人:丛艳 联系电话:021-38677336 第十二部 分 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 投 资 于 股 票 的 资 产 比 例 不 低 于 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中证高 端装备制造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备 选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为 :本基金 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 例 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90% ,投资于 中证高端 装备制造指 数 成 份 股和备 选 成 份 成 份 股 的 资 产 比 例 不 低 于 非现 金基金 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的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债券 。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2 )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 的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的政府债券; …… 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非现 金 基 金 资产的 80% ; 本 基 金 每个 交 易 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 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 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 现 金 或 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 债券 , 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 金、存出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 的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 不 包 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 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 (18 ) 本 基 金 主 动 投资于 流 动 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 得超过该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 证 券 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 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 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 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 动新增流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 上市公 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基金管理 人 之 外 的 因 素 致 使 基 金 投 资 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新增) (19 ) 本 基 金 与 私 募类证 券 资 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 的其他主 体 为 交 易 对 手 开 展 逆 回 购 交 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 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 的 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新增, 以下 顺序顺延 ) …… 除上述(2)、( 10)、( 18)、( 19) 情形之外, 因 证 券 、期货 市 场 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 金规模变 动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 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 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 外。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 分 基金资 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三、估值方法 …… 7、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 情形时,本基金管理 人 可以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采用 摆 动定价机 制 , 以 确 保 基 金 估 值 的 公 平 性 。 (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3 、 当 前 一 估 值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 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 不确定性 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暂 停 估 值 ; (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 第十八部 分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 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金季度报告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基金定期报告 , 包括基金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度 报告和基 金季度报告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 投 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 权益,基金管理人至 少 应当在定 期报告“ 影 响 投 资 者决策 的 其 他 重要信息” 项 下 披 露该投 资 者 的 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 化 情况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 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 金 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基 金组合资 产 情 况 及 其 流 动 性 风 险 分 析 等 。 (新增)


(七)临时报告 …… (七)临时报告 …… 26 、发生涉及基金申 购 、赎回事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 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时; (新增) 27 、基金管理人采用 摆 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 (新增, 以 下 序号顺 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