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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强债A(240012)

华宝强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华宝 增强 收 益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 更新 ) 
2018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 提示 】 本 基 金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关 于 核 准 华宝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募 集 的 批 复》( 证 监许 可[2008 ]1294 号) 的 核准 ,进 行募 集。 基金合 同 于 2009 年 2 月 17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华宝 增强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以 下简 称“ 招募 说明 书” 或 “本 招募 说明 书”) 的内 容真实 、 准 确、 完整 。 本 招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 本基金 募集 的核 准 , 并 不 表明其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作 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混合 型基 金 和 股票 型基金 , 高于 货币 市场基 金。 在债 券型 基金 产品中 ,其 长期 平均 风险 程度和 预期 收益 率高 于纯 债券基 金。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 金 前, 需充 分了 解本 基金 的 产品特 性 , 并 承担 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 因整 体政 治、 经济 、 社会等 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 性风险 ,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 非系统 性风 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人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基 金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 过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 理 风险。 同时 ,作 为债 券基 金的持 有人 ,投 资者 还要 承担债 券发 行人 出现 违约 引起的 信用 风险 等等 。 投资者 在进 行投 资决 策前 ,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 《 招募说 明书 》 及 《 基金 合 同》 , 并 根据 自身 的投 资目的 、投 资期 限、 投资 经验、 资产 状况 等判 断基 金是否 和投 资人 的风 险 承 受能力 相适 应。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投 资于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本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 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 《基金 合同》 是约 定基 金 当事人 之间 权利、 义务 的 法律文 件。 投 资人 自取 得 依 《基金 合同 》 所发 售 的基金 份额 ,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 《基 金合 同 》 当 事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 额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 对 《基 金合 同》 的承 认和 接受,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 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 金投 资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 本 摘要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8 年 2 月 17 日, 有 关财 务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 止日 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数 据未 经审 计。


2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本基金 自 2009 年 1 月 5 日到 2009 年 2 月 13 日向 个人投 资者 和机 构投 资者 同时发 售, 《基 金 合 同》 于2009 年2 月17 日 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华宝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海 环球 金融 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 上海 环球 金融 中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 孔 祥清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 黄小 薏 ) 成立日 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 本:1.5 亿元


电话:021 -38505888 联系人 :章希 股权结 构: 中方 股东 华宝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持 有 51% 的股 份, 外方 股东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持有 49% 的股 份。 (二) 基金管 理人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孔祥清 先生 , 董 事长 , 硕 士, 高 级会 计师 。 曾 任宝 钢计财 部资 金处 主办 、 主 管、 副 处长 , 宝 钢 集团财 务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现 任华 宝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 华宝 投资 有 限公司 副总 经理 、 法兴 华宝汽 车租 赁 (上 海)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 华 宝信 托 有限责 任公 司董 事 、 华 宝 都鼎 (上 海) 融资 租赁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中 国太 平洋保 险( 集团 )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 HUANG Xiaoyi Helen ( 黄 小薏) 女士 ,董 事, 硕士 。曾任 加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 司金 融分 析 师,Acthop 投 资公 司财 务 总监 。2003 年5 月 加入 华 宝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先 后担任 公司 营 运 总监 、 董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 现任华 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Michael Martin 先生 ,董 事,博 士。 曾任 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 律 师助理 ;第 一 波 士顿银 行董 事总 经理 ;瑞 银证券 董事 总经 理;Brooklyn NY Holdings 总裁 ;现 任美国 华平 投资 集团 全球执 行委 员会 成员 、全 球金融 行业 负责 人、 董事 总经理 ,美 国Financial Engines 董 事、 加拿 大 DBRS 董事 、美 国Mariner Finance 董 事。


3 周朗朗 先生 , 董 事, 本 科 。 曾任 瑞士 信贷 第一波 士 顿 (加 拿大) 分析 师 ; 花 旗银行 (香 港) 投 资银行 部分 析师 ; 现任 美 国华平 集团 中国 金融 行业 负责人 、 董事 总经 理, 华 融资产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 司董事 ,上 海灿 谷投 资管 理咨询 服务 有限 公司 董事 。 胡光先 生 , 独 立董 事, 硕 士。 曾任 美国 俄亥 俄州 舒 士克曼 律师 事务 所律 师 、 飞利浦 电子 中国 集 团法律 顾问 、上 海市 邦信 阳律师 事务 所合 伙人 。现 任上海 胡光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首 席合 伙人 。 尉安宁 先生 , 独立 董事 , 博士 。 曾 任宁 夏广 播电 视 大学讲 师 , 中 国社 会科 学 院经济 研究 所助 理 研究员 , 世界 银行 农业 经 济学家 , 荷兰 合作 银行 东 北亚区 食品 农业 研究 主管 , 新 希望 集团 常务 副总 裁, 比利 时富 通银 行中 国 区 CEO 兼上 海分 行行 长 , 山东亚 太中 慧集 团董 事长 。 现 任上 海谷 旺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陈志宏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硕士 。 曾 任毕 马威 会计 师 事务所 合伙 人 、 普 华永 道 会计师 事务 所合 伙 人,苏 黎世 金融 服务 集团 中 国区董 事长,华 彬国 际投 资 (集团 )有 限公 司高 级顾 问。 2、监 事会 成员 朱莉丽 女士, 监事, 硕士 。 曾就职 于美 林投 资银 行 部、 德意 志银 行投 资银 行 部; 现任 美国 华平 集团执 行董 事。 杨莹女 士, 监事, 本科。 曾在三 九集 团、 中国平 安 保险 (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 司、 永 亨银 行 (中 国)有 限公 司、 中国 民生 银行工 作, 现任 华宝 投资 有限公 司风 控合 规部 总经 理。 贺桂先 先生 , 监事 , 本 科 。 曾 任华 宝信 托投 资有 限 责任公 司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现 任华 宝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营运 副总 监。 王波先 生 , 监 事, 硕士 。 曾任上 海证 券报 记者 ; 现 任华宝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总 监兼 战略 策 划部总 经理 。 3、高 级管 理人 员 孔祥清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女士 ,总 经理 ,简 历同上 。


向辉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硕 士。 曾在 武汉 长江 金融 审 计事务 所任 副所 长 、 在 长 盛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市场 部任 职 。2002 年 加 入华宝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参与公 司的 筹建 工作 , 先 后担任 公司 清算 登记 部 总经理 、营 运副 总监 、营 运总监,现 任华 宝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欧江洪 先生, 副总 经理, 本科。 曾 任宝 钢集 团财 务 部主办、 宝钢 集团 成本 管 理处主 管 、 宝 钢集 团 办公室( 董事会办 公室) 主管/ 高级秘书 、宝钢集团 办公厅秘 书室主任 、华宝投 资有限公 司总 经 理助理 兼行 政人 事部 总经 理、 党委 组织 部部 长, 党 委办公 室主 任 、 董 事会 秘 书等职 务 。 现 任华 宝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4 刘月华 先生 , 督察 长, 硕 士。 曾在 冶金 工业 部、 国 家冶金 工业 局 、 中 国证 券 业协会 等单 位工 作。 现任华 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督察 长。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李栋梁 先生 , 硕士 , 拥 有 CFA 资 格。 曾在 国联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 华宝 信托 有 限责任 公司 和太 平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从事 固定收 益的 研究 和投 资 ,2010 年9 月 加入 华宝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历 任债 券分析 师 、 基 金经 理助 理 ,2011 年6 月 起担 任华宝 宝康债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10 月起 兼 任华宝 增强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10 月起 兼任 华宝 新机 遇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和 华宝 新价值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4 月 起兼 任华宝 宝鑫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5 月起 任固 定 收益部 副总 经理 ,2016 年6 月 起兼 任华宝 可 转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9 月 起兼 任 华宝新 活力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起兼 任 华宝 新 起点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2017 年1 月起 兼任 华宝 新动 力一 年定 期开 放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2017 年2 月兼任 华宝 新飞 跃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7 年 3 月兼 任 华宝新 回报 一年 定期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华宝 新 优 选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7 年6 月 兼任 华宝 新优 享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本基金 的历 任基 金经 理如 下: 牟旭东 先生 ,其 任职 期间 为 2009 年2 月至 2011 年2 月; 曾丽琼 女士 ,其 任职 期间 为 2009 年2 月至 2010 年6 月。 华志贵 先生, 其 任职 期间 为 2010 年6 月至 2013 年4 月。 王瑞海 先生 ,任 职期 间 为2013 年4 月至2014 年 10 月。 5、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成员 刘自强 先生,投资总监 、 华宝 动 力组合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华宝 高端制 造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华宝 国策导向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 华宝未来 主导产业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陈昕先 生,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 华宝现金宝货币 市场基金 、 华宝现金添益 交易型货 币市场基 金基金 经理 。 李栋梁 先生,固定收益 部副总经 理、 华宝宝康债 券投资基 金、 华宝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华宝 新 价值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宝 新机遇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华宝 宝鑫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华宝 可转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华 宝新 活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华宝新起点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 华宝 新动 力 5 一年 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华宝新飞 跃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华宝 新 回报一 年定 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华宝 新优 选一年 定期 开放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宝 新 优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郭 明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 ,中 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 员工 218 人, 平均 年龄 30 岁,95% 以 上员 工拥有 大学 本科 以上 学历 ,高管 人员 均拥 有研 究生 以上学 历或 高级 技术 职称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 自 1998 年在 国内 首家 提供 托 管服务 以来 ,秉 承“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宗 旨, 依靠 严密 科学 的风险 管理 和内 部控 制体 系、规 范的 管理 模 式 、 先进的 营运 系统 和专 业的 服务团 队 , 严 格履 行资 产 托管人 职责 , 为境 内外 广 大投资 者 、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构 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高效 、 专 业的 托管 服 务, 展现 优异 的市 场形象 和影响 力 。 建 立了 国内 托管银 行中 最丰 富 、 最 成 熟的产 品线 。 拥有 包括 证 券投资 基金 、 信托 资产 、 保险资 产 、 社 会保 障基 金、基 本养 老保 险、 企业 年金基 金、QFII 资 产、QDII 资 产、 股权 投资 基金 、 证券公 司集 合资 产管 理计划 、 证 券公 司定 向资 产 管理计 划、 商业 银行 信贷 资 产证券 化、 基金 公司 特定 客 户资产 管理 、 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 门类 齐全的托管 产品体 系,同 时在国内 率先开展 绩效评 估、风险 管理等增 值 服务, 可以 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性 化的 托管 服务 。截 至 2017 年 6 月, 中国 工商 银行共 托管 证券 投 资 基金745 只 。 自2003 年 以来, 本行 连续 十四 年获 得香港 《亚 洲货 币》 、 英 国 《全 球托 管人 》 、 香 港 《 财资 》 、 美 国 《环 球 金融 》 、 内 地 《 证券 时报 》 、 《 上海 证券 报 》 等 境 内外权 威财 经媒 体评 选 的 54 项 最佳 托管 银行 大奖 ;是获 得奖 项最 多的 国内 托管银 行, 优良 的服 务品 质获得 国内 外金 融 领 6 域的持 续认 可和 广泛 好评 。 (四 ) 基金 托管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项 业务 飞 速发展 , 始终 保持 在资 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 地 位。这 些成 绩的 取得 ,是 与资产 托管 部“ 一手 抓业 务拓展 ,一 手抓 内控 建设 ”的做 法是 分不 开 的 。 资产托 管部 非常 重视 改进 和加强 内部 风险 管理 工作 , 在 积极 拓展 各项 托管 业 务的同 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的力 度 , 精 心 培育内 控文 化 , 完 善风 险 控制机 制 , 强 化业 务项 目 全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 要工作 来做 。 继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年八 次 顺利通 过评 估组 织内 部控制 和安 全措 施是 否充 分的最 权威 的SAS70 ( 审 计标准 第 70 号) 审阅 后,2015 年、2016 年 中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均通 过 ISAE3402 (原 SAS70 ) 审阅 , 迄 今已 第十 次获 得 无保留 意见 的控 制及 有 效性报 告 , 表 明独 立第 三 方对我 行托 管服 务在 风险 管理 、 内 部控 制方 面的 健 全性和 有效 性的 全面 认 可, 也证明 中国工 商银行 托 管服务的 风险控 制能力已 经与国际 大型托 管银行接 轨,达到 国际先 进水 平。目 前,ISAE3402 审 阅 已经成 为年 度化 、常 规化 的内控 工作 手段 。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 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化 和建 立守 法 经营 、 规 范运 作的 经营思 想和 经营 风格 , 形 成一个 运作 规范 化 、 管理 科学化 、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系 ; 防范 和化 解 经 营风险 , 保 证托 管资 产的 安全完 整; 维护 持有 人的 权益; 保障 资产 托管 业务 安全、 有效 、 稳 健 运 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 托管业 务内部风险控制组 织结构 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 部门(内控合 规 部、 内部 审计 局) 、 资 产托 管部内 设风 险控 制处 及资 产托管 部各 业务 处室 共同 组成 。 总 行稽 核监 察 部门负 责制 定全 行风 险管 理政策 , 对各 业务 部门 风 险控制 工作 进行 指导 、 监 督。 资产 托管 部内 部设 置专门 负责 稽核 监察 工作 的内部 风险 控制 处 , 配 备 专职稽 核监 察人 员 , 在 总 经理的 直接 领导 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业 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室 在各 自 职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 的 风险控 制措 施。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法 性原则。 内控制 度应当符 合国家法 律法规 及监管机 构的监管 要求, 并贯穿于 托管 业 务经营 管理 活动 的始 终。 (2)完整 性原则。 托管业 务的各项 经营管理 活动都 必须有相 应的规范 程序和 监督制约 ;监 督 制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 全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 覆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 人员。 (3)及时 性原则。 托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须在 发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记录 ;按照 “内控优 先” 的 原则, 新设 机构 或新 增业 务品种 时, 必须 做到 已建 立相关 的规 章制 度。


7 (4 )审 慎性原则 。各项 业务经营 活动必须 防范风 险,审慎 经营,保 证基金 资产和其 他委 托 资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5)有效 性原则。 内控制 度应根据 国家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 适时修 改完善, 并保 证 得到全 面落 实执 行, 不得 有任何 空间 、时 限及 人员 的例外 。 (6)独立 性原则。 设立专 门履行托 管人职责 的管理 部门;直 接操作人 员和控 制人员必 须相 对 独立, 适当 分离 ;内 控制 度的检 查、 评价 部门 必须 独 立于 内控 制度 的制 定和 执行部 门。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严格 的隔离制 度。资 产托管业 务与传统 业务实 行严格分 离,建立 了明确 的岗位职 责、 科 学的业 务流 程 、 详 细的 操 作手册 、 严格 的人 员行 为 规范等 一系 列规 章制 度 , 并采取 了良 好的 防火 墙 隔离制 度, 能够 确保 资产 独立、 环境 独立 、人 员独 立、业 务制 度和 管理 独立 、网络 独立 。 (2)高层 检查。主 管行领 导与部门 高级管理 层作为 工行托管 业务政策 和策略 的制定者 和管 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 报 告经营 管理 情况 和特 别情 况, 以检 查资 产托 管部 在 实现内 部控 制目 标方 面 的进展 ,并 根据 检查 情况 提出内 部控 制措 施 , 督促 职能管 理部 门改 进。 (3)人事 控制。资 产托管 部严格落 实岗位责 任制, 建立“自 控防线” 、“互 控防线” 、“ 监 控防线 ” 三道控 制防 线 , 健全绩 效考 核和 激励 机制 , 树 立 “ 以人 为本 ” 的 内 控文化 , 增强员 工的 责 任心和 荣誉 感 , 培 育团队 精神和 核心 竞争 力 。 并通 过进行 定期 、 定向 的业务 与职业 道德 培训 、 签 订 承诺书 ,使 员工 树立 风险 防范与 控制 理念 。 (4)经营 控制。资 产托管 部通过制 定计划、 编制预 算等方法 开展各种 业务营 销活动、 处理 各 项事务 ,从 而有 效地 控制 和配置 组织 资源 ,达 到资 源利用 和效 益最 大化 目的 。 (5)内部 风险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 过稽核监 察、风 险评估等 方式加强 内部风 险管理, 定期 或 不定期 地对 业务 运作 状况 进行检 查 、 监 控, 指导 业 务部门 进行 风险 识别 、 评 估, 制定 并实 施风 险控 制措施 ,排 查风 险隐 患。 (6)数据 安全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 操作区相 对独立 、数据和 传真加密 、数据 传输线路 的冗 余 备份、 监控 设施 的运 用和 保障等 措施 来保 障数 据安 全。 (7)应急 准备与响 应。资 产托管业 务建立专 门的灾 难恢复中 心,制定 了基于 数据、应 用、 操 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难 恢复 方案 , 并组织 员工定 期演 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接 近实 战 , 资 产 托 管部不 断提 高演 练标 准, 从最初 的按 照预 订时 间演 练发展 到现 在的 “随 机演 练”。 从演 练结 果 看 , 资产托 管部 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灾 难的 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恢 复业 务。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产 托管部内 部设置 专职稽核 监察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 监察人员 ,在总 经理的直 接领 导 8 下,依 照有 关法 律规 章, 全面贯 彻落 实全 程监 控思 想,确 保资 产托 管业 务健 康、稳 定地 发展 。 (2)完善 组织结构 ,实施 全员风险 管理。完 善的风 险管理体 系需要从 上至下 每个员工 的共 同 参与 , 只 有这 样, 风险 控 制制度 和措 施才 会全 面 、 有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 全 员风险 管理 , 将风 险控 制责任 落实 到具 体业 务部 门和业 务岗 位 , 每 位员 工 对自己 岗位 职责 范围 内的 风险负 责 ,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人 制、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部 组织 结构 ,形 成不 同部门 、不 同岗 位相 互制 衡的组 织结 构。 (3)建立 健全规章 制度。 资产托管 部十分重 视内控 制度的建 设,一贯 坚持把 风险防范 和控 制 的理念 和方 法融 入岗 位职 责、 制度 建设 和工 作流 程 中。 经过 多年 努力 , 资 产 托管部 已经 建立 了一 整 套内部 风 险 控制 制度 , 包 括: 岗位 职责 、 业 务操 作 流程 、 稽 核监察 制度 、 信 息披露 制度 等, 覆盖 所 有部门 和岗 位, 渗透 各项 业务过 程, 形成 各个 业务 环节之 间的 相互 制约 机制 。 (4)内部 风险控制 始终是 托管部工 作重点之 一,保 持与业务 发展同等 地位。 资产托管 业务 是 商业银 行新 兴的 中间 业务 ,资产 托管 部从 成立 之日 起就特 别强 调规 范运 作, 一直将 建立 一个 系 统 、 高效的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体 系作为 工作 重点 。随 着市 场环境 的变 化和 托管 业务 的快速 发展 ,新 问 题 、 新情况 不断 出现 , 资产 托 管部始 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务 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 置, 视风 险防 范和 控制 为托管 业务 生存 和发 展的 生 命线 。 (五 )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根据 《基 金法 》 、 基 金合 同、 托管 协议 和有 关基 金 法规的 规定 , 基金 托管 人 对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和投资 对象 、 基金 投融资 比例 、 基 金投 资禁 止行为 、 基 金参 与银 行间 债券市 场、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计 算、 基 金份 额净 值计 算、 应 收资金 到账 、 基 金费 用开 支及收 入确 定、 基金 收益 分配、 相关 信息 披露 、 基金宣 传推 介材 料中 登载 基金业 绩表 现数 据等 进行 监督和 核查 , 其中 对基 金的 投资比 例的 监督 和 核 查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后六 个月开 始。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违反 《 基金 法》 、 基 金合 同、 基金 托管 协议 或有关 基 金法 律法 规 规 定的行 为 , 应 及时 以书 面 形式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 通 知后应 及时 核对 , 并以 书面形 式对 基金 托管 人发 出回函 确认 。 在限 期内 , 基金托 管人 有权 随时 对通 知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促 基金管 理人 改正 。 基金 管 理人对 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事 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 基 金托 管人 应报 告中国 证监 会。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 应 立 即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 同 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限 期纠正 。 四、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 构


9 1、直 销机 构: (1) 直销 柜台 本公司 在上 海开 设直 销柜 台。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海 环球 金融 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世纪 大 道 100 号 上海 环球 金融 中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 孔 祥清 直销柜 台电 话:021-38505731 、38505732 、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 台传 真:021-50499663 、50988055 网 址:www.fsfund.com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直销 e 网金 系 统办 理本基 金的 认/ 申购 、赎 回 、转换 等业 务, 具体交 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 司网站 公告 。网 上交 易网 址:www.fsfund.com 。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客户电 话:95588 公司网 址:www.icbc.com.cn (2)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客户电 话:95599 公司网 址: www.95599.cn (3)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中 国银 行总行 办公 大楼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客户电 话:95566 公司网 址:www.boc.cn (4)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10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客户电 话:95533 公司网 址:www.ccb.com (5)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联系人 :曹 榕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电 话:95559 公司网 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联系人 :邓 炯鹏 客户电 话:95555 公司网 址:www.cmbchina.com (7)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客户电 话:95561 或 拨打 各城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公司网 址:http://www.cib.com.cn (8)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西绒线 胡 同 28 号天 安国 际 办公楼 法定代 表人 :洪 崎 联系人 :王 志刚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电 话:95568 公司网 址:www.cmbc.com.cn (9)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东区 海河东 路 218 号 渤海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伏安


11 联系人 :王 星 客户电 话:95541 公司网 址:www.cbhb.com.cn (10) 广发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农林下 路 83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若虹 客户电 话:800-830-8003 ;400-830-8003 公司网 址:www.gdb.com.cn (11 )华 夏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客户电 话:95577 公司网 址:www.hxb.com.cn (12)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洪 武北 路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志伟 客户电 话:96098 ,40086-96098 公司网 址:www.jsbchina.cn (13)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客户电 话:95511-3 公司网 址:bank.pingan.com (14)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市 中 山东一 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周 志杰 传真:021 -63604196 客户电 话:95528 公司网 址:www.spdb.com.cn


12 (15)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9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庆萍 联系人 :王 晓琳 客户电 话:95558 公司网 址:bank.ecitic.com (16)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2008 号中 国凤 凰 大厦 1 号楼 9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连志 联系人 :杨 天枝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17)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南 开区 云际道 立达 公 寓 F 座渤海 证券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王 星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电 话:4006515988 公司网 址:http://www.ewww.com.cn (18) 长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 圳市 福田 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益 联系人 :金 夏 客户电 话: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 址:www.cgws.com (19)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崔 少华 联系人 :奚 博宇


13 传真:27-85481900 客户电 话:95579 或 4008-888-999


公司网 址:www.95579.com (20) 德邦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福 山 路 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姚 文平 联系人 :刘 熠 传真:862168767981 客户电 话:400-8888-128 公司网 址:www.tebon.com.cn (21)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生 态大 街 666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福春 联系人 :安 岩岩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电 话:95360 公司网 址:www.nesc.cn (22)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东 方国 际金 融广 场 2 号楼 21-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联系人 :黄 静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电 话:95503 公司网 址:www.dfzq.com.cn (23)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赵 俊 联系人 :王 一彦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电 话:95531 ;400-8888-588


14 公司网 址:www.longone.com.cn (24)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 街 5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力 联系人 :郭 晶晶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电 话:95330 公司网 址:www.dwzq.com.cn (25)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 表人 :魏 庆华 联系人 :夏 锐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电 话:400-8888-993 、95309 公司网 址:www.dxzq.net.cn (26)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高 利 客户电 话:95571 公司网 址:www.foundersc.com (27)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3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姚 巍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电 话:95525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28)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15 联系人 :黄 岚 客户电 话:95575 或 致电 各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址:www.gf.com.cn (29) 国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东城 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联系人 :李 弢 客户电 话:400-818-8118 公司网 址:www.guodu.com (30)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联系人 :吕 卓 联系电 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电 话:400-910-1166 公司网 址:www.cicc.com (31)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钟 伟镇 联系电 话:021-38032284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电 话:95521 公司网 址:www.gtja.com (32)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广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杰 联系人 :李 楠 客户电 话:95553 、400 -8888 -001 或拨 打各 城市 营 业网点 咨询 电话


16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33)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 111 号 邮编:010010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王 旭华


客户电 话:400-196-6188 公司网 址:www.cnht.com.cn (34)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邮编:830002 法定代 表人 :韩 志谦 联系人 :王 怀春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电 话:400-800-0562 公司网 址:www.hysec.com (35)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0327 室 法定代 表人 :章 宏韬 传真:0551-65161600 客户电 话:95318 公司网 址:www.hazq.com (36)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楼 邮编:200120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传真:021-68777822 客户电 话:400-820-9898 ,021-38929908 公司网 址:www.cnhbstock.com (37)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17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户电 话:96326 ( 福建 省 外请加 拨 0591 )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38)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 228 号 华泰 证券 广场 法定代 表人 :周 易 联系人 :马 艺卿 客户电 话:95597 公司网 址: www.htsc.com.cn (39)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名扬 联系人 :周 俊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电 话:400-666-2288 公司网 址:www.jhzq.com.cn (40) 民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余 政 联系人 :韩 秀萍 传真:010-85127917 客户电 话:400-619-8888 公司网 址:www.mszq.com (41) 中国 民族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北四环 中 路 27 号盘 古大 观 A 座 40F-43F 法定代 表人 :何 亚刚 客户电 话:4008895618 公司网 址:www.e5618.com (42) 平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18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周 一涵 传真:0755-82435367 客户电 话:95511-8 公司网 址:www.stock.pingan.com (43)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法定代 表人 :侯 巍 联系人 :韩 笑 传真:0351 -8686619 客户电 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 址:www.i618.com.cn (44)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久事 商务 大厦 7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俊杰 联系人 :邵 珍珍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客户电 话:021-962518 公司网 址:www.962518.com (45)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世 纪商 贸广 场 45 楼 邮编:200031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黄 莹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电 话:95523 、4008895523 公司网 址: www.swhysc.com (46)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 9 号院 1 号 楼信达 金融 中心


19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联系人 :付 婷 传真:010-63081344 客户电 话:95321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47)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长柳 路 36 号 兴业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乔 琳雪 客户电 话:95562 公司网 址:www.xyzq.com.cn (48)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中国 北京 西城 区金融 大 街 35 号国 际企 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辛 国政 客户电 话:95551 、400-8888-888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49)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9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黄 婵君 传真:0755-82943227 客户电 话:4008895565 或 95565 公司网 址:www.newone.com.cn (50)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宜四 联系人 :孙 超 传真:0791-86789414 客户电 话:95335


20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51)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花园 石桥 路 66 号 东亚 银 行金融 大 厦 18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许 曼华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电 话:95538 公司网 址:www.zts.com.cn (52)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益田 路与福中 路交界处 荣超商 务中 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高 涛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电 话:95532 或 400 600 8008 公司网 址:www.china-invs.cn (53)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许 梦园 客户电 话:400-8888-108 、95587 公司网 址:www.csc108.com (54)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皓 联系人 :刘 宏莹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电 话:400-990-8826 公司网 址:www.citicsf.com (55)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21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联系人 :马 静懿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s.ecitic.com


(56)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市 南区 东海西 路 28 号 龙翔 广场 东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陈 平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57) 中银 国际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31 楼 法定代 表人 :宁 敏 联系人 :李 鹏 传真:021-50372474 客户电 话:400-620-8888 公司网 址:www.bocichina.com (58)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联系电 话:400-700-9665 客户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址:www.ehowbuy.com (59)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联系电 话:400-920-0022 客户电 话:400-920-0022 公司网 址:www.licaike.com (60) 上海 华夏 财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22 客户电 话:400-817-5666 (61) 上海 基煜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488 号太 平金 融大 厦 1503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翔 客户电 话:400-820-5369 公司网 址:www.jiyufund.com.cn (62)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A 座 7 层 客户电 话:400-166-1188 公司网 址:http://8.jrj.com.cn (63) 北京 肯特 瑞财 富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海淀东 三 街 2 号 4 层 401-15 客户电 话:4000988511 公司网 址:http://kenterui.jd.com (64) 上海 联泰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福泉北 路 518 号 8 座 3 层 客户电 话:4000-466-788 公司网 址:www.66zichan.com (65)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客户电 话:4008219031 公司网 址:www.lufunds.com (66)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杨浦 区秦 皇岛 路 32 号 C 栋 2 楼 联系电 话:400-820-0025 客户电 话:400 -821 -5399 公司网 址:www.noah-fund.com (67)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万塘 路 18 号 黄龙 时 代广 场 B 座 6F


联系电 话:4000-776-123


23 客户电 话:4000-776-123 公司网 址:http://www.fund123.cn/ (68) 南京 苏宁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客户电 话:95177 公司网 址:www.snjijin.com (69)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联系电 话:400-1818-188 客户电 话:400-1818-188 公司网 址:www.1234567.com.cn (70)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联系人 :张 丽琼 联系电 话:4008-773-772 客户电 话:4008-773-772 公司网 址:www.5ifund.com (71) 上海 挖财 金融 信息 服务有 限公 司 客户电 话:021-50810673 公司网 址: www.wacaijijin.com (72) 上海 万得 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客户电 话:400-821-0203 (73) 北京 新浪 仓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旺 西路 中关 村软 件园 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 部科 研楼 5 层 518 室 客户电 话:010-62675369 公司网 址:www.xincai.com (74) 宜信 普泽 投资 顾问 (北京 )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联系电 话:400-6099-200


24 客户电 话:400-6099-200 公司网 址:www.yixinfund.com (75) 奕丰 金融 服务 (深 圳)有 限公 司 客户电 话:400-684-0500 公司网 址:www.ifastps.com.cn (76) 中经 北证 (北 京)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联系电 话:400-600-0030 客户电 话:400-600-0030 公司网 址:www.bzfunds.com


(77)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股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 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客户电 话:400-678-8887 公司网 址:www.zlfund.cn


(78) 珠海 盈米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客户电 话:020-89629099 公司网 址:www.yingmi.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选 择其 他机 构代理 销售 基金 ,并 及时 公告。


(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 华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同上)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联系电 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吕 红、 黎 明 (四) 会 计师 事务 所和 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25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6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黄 浦区湖 滨 路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 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张 勇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张勇 五、 基金简介


基金 名称 :华宝 增 强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类型 : 契 约型 开放 式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


( 一) 本基 金投 资目 标 、范围 、策 略、 业绩 比较 基准和 风险 收益 特征 1、 投 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前提 下 , 追 求较 高 的当期 收益 和总 回报 , 争取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 长期稳 健增 值 。 2、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公 司债 券 、 企 业债 券 、 可 转换 债券 、 短 期融资 券、 金融 债、 资 产 支持证 券、 国债、 央行 票 据、 债 券回 购、 股 票、 权 证 , 以 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金 融工 具。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 等 固定 收益 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的 80% ; 投资 于 股票等 权益 类资产 的比例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 的20% ;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基金 可通 过投 资首 次发 行股票 、 增发 新股 、 可 转换 债券转 股票 以及 权证 行权 等方式 获得 股票 , 也可 直 接从 二级 市场 买入 股票 。 本 基金 可通 过参 与 可分离 转债 申购 而获 得权 证, 也可 直接 从二 级市 场买入 权证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以 将 其 纳入投 资范 围。


26 3、投 资策 略 (1) 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采取 积极 的资 产配 置策略 , 通 过宏 观策 略研 究, 对 相关 资产 类别 ( 包括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 权益类 资产 和货 币资 产等 ) 的预 期收 益进 行动 态跟 踪,决 定 其 配置 比例 。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中 , 本 基 金将主 要通 过 大 类 资 产配 置、 分类 资产 配置 自上 而 下进行 债券 投资 管 理,以 达到 稳定 收益 和充 分流动 性的 投资 目标 。 大 类资 产配 置主 要是 通过 对宏观 经济 趋势、 金融 货 币政策 和利 率趋 势的 判断 对债券 类资 产进 行 选择配 置, 同时 也在 银行 间市场 、交 易所 债券 市场 进行选 择配 置。 分类资 产配 置主 要通 过分 析债券 市场 变化 、 投资 人 行为 、 品 种间 相对 价值 变 化、 债券 供求 关系 变化和 信用 分析 进行 分类 品种配 置。 可 选择 配置 的 品种范 围有 国债、 金融 债 、 企业债 、 央票 、 短期 融资券 等等 。 (2) 债券 投资 策略 (不 含 可转换 债券 ) 本基金 采取 自上 而下 的方 法确定 投资 组合 久期, 结 合自下 而上 的个 券选 择方 法构建 债券 投资 组 合。 首先 , 本 基金 将密 切关 注 国内外 宏观 经济 走势 与我 国财政 、 货币 政策 动向 , 预测未 来利 率变 动 走势, 自上 而下 地确 定投 资组合 的久 期。 其次, 债券 投资 组合 的构 建与调 整是 一个 自下 而上 的过程 ,需 综合 评价 各券 收益率 、波 动性 、 到期期 限、 票息 、赋 税条 件、流 动性 、信 用等 级以 及债券 持有 人结 构等 决定 债券价 值的 影响 因素 。 同时 , 本 基金 将运 用系 统 化的定 量分 析技 术和 严格 的投资 管理 制度 等方 法管 理风险 , 通过 久期 、 平 均信用 等级 、 个券 集中 度 等指标 , 将组 合的 风险 控 制在合 理的 水平 。 在此 基 础上 , 通 过各 种积 极投 资策略 的实 施, 追求 组合 较高的 回报 。主 要运 用的 策略有 : 1) 利 率预 期策 略 基于 对 宏观 经济 环境 的深 入研究 , 预期 未来 市场 利率 的变化 趋势 , 结合 基金 未来 现金流 的分 析, 确定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如果 预测 未来 利率 将 上升 , 则 可以 通过 缩短 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 的办 法 规避利 率风 险 , 相 反, 如 果预测 未来 利率 下降 , 则 延长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 赚取利 率下 降带 来的 超 额回报 。 2)估 值策略


通过比 较债 券的 内在 价值 和市场 价格 而做 出投 资决 策。 当内 在价 值高 于市 场价 格时 , 买 入债 券; 当内在 价值 低于 市场 价格 时,卖 出债 券。


27 3) 利 差策 略


基于不 同债 券市 场板 块间 利差而 在组 合中 分配 资 产 的方法 。 收益 率利 差包 括 信用利 差 、 可 提前 赎回和 不可 提前 赎回 证券 之间的 利差 等表 现形 式 。 信用利 差存 在于 不同 债券 市场 , 如 国债 和企 业债 利差 、 国 债与 金融 债利 差 、 金 融债 和企 业债 利差 等 ; 可 提前 赎回 和不 可提 前 赎回证 券之 间的 利差 形 成的原 因是 基于 利率 预期 的变动 。 4)互 换策略


为加强 对投 资组 合的 管理 , 在 卖出 组合 中部 分债 券 的同时 买入 相似 债券 。 该 策略可 以用 来达 到 提高当 期收 益率 或到 期收 益率、 提高 组合 质量 、减 少税收 等目 的。 5)信 用分 析策 略 根据 宏观经 济运行 周期阶段,分析 债券发 行人所处 行业 发展前景 、发展 状况、市 场地位、 财务 状况 、管理水 平和债务 水平等 因素, 评价债券 发行人的信 用风险,并根据 特定债券的 发行契约,评价 债券的 信用 级别,确 定债 券 的信用 风险 。 (3) 可转 换债 券投 资策 略 可转换 债券 同时 具有 债券 、 股 票和 期权 的相 关特 性 , 结 合了 股票 的长 期增 长 潜力和 债券 的相 对 安全 、 收 益固 定的 优势 , 并有利 于从 资产 整体 配置 上分散 利率 风险 并提 高收 益水平 。 本基 金将 重点 从可转 换债 券的 内在 债券 价值 (如 票面 利息 、 利 息 补偿及 无条 件回 售价 格) 、 保护条 款的 适用 范围 、 期权价 值的 大小 、 基础 股 票的质 地和 成长 性 、 基 础 股票的 流通 性等 方面 进行 研究 , 在 公司 自行 开发 的可转 债定 价分 析系 统的 支持下 , 充分 发掘 投资 价 值, 并积 极寻 找各 种套 利 机会 , 以 获取 更高 的投 资收益 。 (4)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 略 深入分 析支 持资 产的 构成 及质量 、发 行条 款等 ,进 行积极 投资 。 (5) 新股 申购 投资 策略 鉴于新 股投 资是 目前 国内 低风险 、 高收 益的 投资 品 种之一 , 本基 金将 积极 参 与新股 申购 , 增强 收益 。 本 基金 将依 靠公司 投研系 统 , 对 新股 进行深 入分析 , 确定 股票 内在价 值, 结合 市场 估值 水平 , 来预测 上市 价格 , 同 时考 虑市场 利率 水平 及股 票中 签率, 综合 评估 新股 的投 资价值 , 把 握获 利机 会 。 (6) 个 股精 选策 略 采取定 量与 定性 相结 合的 个股精 选策 略, 使用 成长、 价值、 盈利 等方 面的 指标 对股票 进行 排序 , 并对排 名靠 前的 股票 进行 案头研 究和 实地 调研 , 深 入研究 企业 的基 本面 和长 期发展 前景 , 挑选 出预 期表现 将超 过大 盘的 个股 ,构建 核心 组合 。 (7) 权证 投资 策略


28 对权证 标的 证券 的基 本面 进行研 究, 结 合期 权定 价 模型和 我国 证券 市场 的交 易制度 估计 权证 价 值, 主要 考虑 运用 的策 略 包括 : 杠 杆策 略、 价值 挖 掘策略 、 获利 保护 策略 、 价差策 略 、 双 向权 证策 略、卖 空有 保护 的认 购权 证策略 、买 入保 护性 的认 沽权证 策略 等。 4、 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是 中 国债券 总指 数收 益率 ×100% 。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由中 央债 券登记 结算 中心 于 2003 年 1 月 1 日编 制发 布, 样 本涵盖 交易 所、 银 行 间市场记 帐式国债 (固定 、浮动利 率) 、 金融债。 中 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 限公司将 中国债券 总指 数 情况于 中国 债券 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 ) 上 公开发 布。 从投资 范围 看 , 本 基金 主 要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 而 中国 债券 总指 数 是目前 涵盖 范围 最 广的公 开指 数 , 涵 盖了 中 国债券 市场 整体 价格 和投 资回报 情况 ; 且指 数样 本 是采集 市场 上真 正在 交 易品种 所制 定出 来的 , 有 利于基 金管 理人 以此 总指 数为基 准进 行投 资组 合的 配置 。 因 此, 本基 金选 择中国 债券 总指 数 作 为业 绩比较 基准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更 能为市 场普 遍接 受的 业绩 比较基 准推 出 , 或 者是市 场上 出现 更加 适合 用于本 基金 的业 绩基 准的 股票指 数时, 本基 金可 以 在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后 变更业 绩比 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5、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混合 型基 金 和 股票 型基金 , 高于 货币 市场基 金。 在债 券型 基金 产品中 ,其 长期 平均 风险 程度和 预期 收益 率高 于纯 债券基 金。 (二) 投资 程序 1 、 研 究部 负责 投资 研究 和 分析 宏观研 究人 员通 过研 究经 济形势 、经 济政 策( 货币 政策、 财政 政策 、区 域政 策、产 业政 策等 ) 等,撰 写宏 观研 究报 告, 就基金 的 资 产配 置 提 出建 议。 债券研 究人 员在 预测 未来 利率走 势的 基础 上 , 研 究 债券的 收益 率 、 风 险特 征 和久期 , 对债 券品 种的类 别配 置及 个券 投资 提出具 体建 议。 行业研 究人 员根 据数 量化 模型及 对股票 基 本面 的考 察,确 定对 股票 的投 资建 议。 2 、 量 化投 资部 负责 跟踪 数 量分析 模型 量化投 资部 实时 跟踪 数量 分析模 型 , 定 期将 对债 券 和股票 的分 析结 果提 交给 研究部 、 基金 经理 和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3 、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投 资决策


29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定期 和不 定期 召 开会 议, 根据 研究 部、 量 化投 资部 和投 资管 理部提 交的 报告 , 就基金 重大 战略 ,包 括组 合 资产 配置 、债 券组 合久 期、债 券类 别配 置等 做 出 决策。 4 、 基 金经 理负 责投 资执 行 基金经 理在 公司 研究 团队 和风险 评估 小组 的协 助与 支持下 ,向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提交 投资 计划 , 并在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确定 的范围 内, 构建 和调 整投 资组合 ,向 交易 部下 达投 资指令 。 5 、 绩 效评 估 绩效评 估 人 员利 用相 关工 具对基 金的 投资 风格 、 投 资风险 进行 评估 , 测算 经 风险调 整后 的投 资 绩效, 并对 业绩 贡献 进行 分析。 6 、 内 部控 制 内部控 制委 员会 、 督察 长 、 副 总经 理、 内控 审计 风 险管理 部负 责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 并 检查 执行 情况。 (三) 投资 限制 与禁 止行 为 1、组 合限 制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将 遵循 以下限 制: (1) 本基金 持有 一家 上市 公 司的股 票, 其市 值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共同 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得超过该证券 的10% ; (3) 本基 金进 入全 国银 行间 同业市 场进 行债 券回 购的 资金余 额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40% ; (4)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买 入权证 的总 金额 , 不 超过 上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5% , 基 金持 有的全 部权 证的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 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 基金 持有同 一权 证的 比例 不 超过该 权证 的10% 。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另 有规 定的, 遵从 其规 定 ; (5) 现金 和 到 期日 不超 过 1 年的政 府债 券不 低 于 5% ; (6)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产 支持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 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 模的 10% ;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 规模 的 10% ; (9)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 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所申报的股票数 量不得 超过 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次 发行 股票 的总 量 ; (10) 本基 金不 得违 反《 基 金合同 》关 于投 资 范 围、 投资策 略和 投资 比例 的约 定 ;


30 (11) 相关 法律 法规 以及 监 管部门 规定 的其 它投 资限 制 。


《基 金法 》 及其 他有 关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 的 , 履行 适当 程 序后 , 基 金不 受上 述限 制。如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 取消 上述 限制 性规 定,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本 基金 不受上 述规 定的 限 制 。 由于 证 券市 场波 动、 上 市 公司合 并 或 基金 规模 变动 等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原因 导致的 投资 组合 不 符合 上 述约 定的 比例 不在 限制之 内, 但基 金管 理人 应在 10 个交 易日 内进 行 调整, 以达 到标 准 。 其 中因交 易品 种存 在锁 定期 的原因 ,当 股票 等权 益类 资产合 计超 过基 金净 值的 20%, 基金 管理 人将 在 相关交 易品 种锁 定期 满 后10 个 交易 日内 调整 ,以 达 到标准 。 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的从 其规 定。 2、禁 止行 为 本基金 禁止 从事 下列 行为 : (1) 承销 证券 ; (2) 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 担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5 )向 其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出 资或者 买卖其基 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发 行的股票 或者 债券; (6 )买 卖与其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 人有控 股关系的 股东或者 与其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 有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7) 从事内 幕交 易、 操纵 证券 交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 证券交 易活 动; (8)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 七、 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25,164,503.70 87.43 其中: 债券


125,164,503.70 87.4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2,700,000.00 8.87


31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 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591,314.88 1.11 8 其他资 产


3,708,795.32 2.59 9 合计





143,164,613.90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 港股 通 投 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股通 投资 股票 。 3、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故无 股票 投资 明细。 4、 报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1,865,520.00 29.4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2,255,520.00 22.71 4 企业债 券 83,298,983.70 58.6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5,164,503.70 88.12 5、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2819 11 常 城建 130,000 13,020,800.00 9.17 2 122355 14 齐 鲁债 128,000 12,779,520.00 9.00 3 018003 国开1401 112,000 12,203,520.00 8.59 4 122049 10 营 口港 118,520 11,846,074.00 8.34 5 112025 11 珠 海债 110,000 11,143,000.00 7.85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32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10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基金 管理 人没 有发 现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在报 告期 内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也 没有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无证 券投 资决 策程 序需特 别说 明。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88,742.6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618,958.84 5 应收申 购款 1,093.8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708,795.32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八、 基金的业绩 本基 金业 绩 数 据为 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的 数据 ,本报 告中 所列 数据 未经 审计。 (一 ) 本 报告 期基 金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1、华宝 增 强收 益债 券 A : 阶段 净值增 净值增 长 业绩比 较 业绩比 较 ①-③ ②-④


33 长率 ① 率标准 差 ② 基准收 益 率 ③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2009/02/17 —2009/12/31 5.80% 0.19% -2.54% 0.06% 8.34% 0.13% 2010/01/01 —2010/12/31 0.51% 0.28% -0.87% 0.10% 1.38% 0.18% 2011/01/01 —2011/12/31 -4.71% 0.29% 2.52% 0.11% -7.23% 0.18% 2012/01/01 —2012/12/31 7.73% 0.18% -0.67% 0.07% 8.40% 0.11% 2013/01/01 —2013/12/31 2.27% 0.26% -5.28% 0.11% 7.55% 0.15% 2014/01/01 —2014/12/31 16.24% 0.26% 7.48% 0.15% 8.76% 0.11% 2015/01/01 —2015/12/31 12.68% 0.17% 4.51% 0.12% 8.17% 0.05% 2016/01/01 —2016/12/31 1.10% 0.08% -1.80% 0.13% 2.90% -0.05% 2017/01/01 —2017/12/31 0.16% 0.10% -4.26% 0.09% 4.42% 0.01% 2009/02/17 —2017/12/31 48.07% 0.21% -1.60% 0.11% 49.67% 0.10% 2、华宝 增 强收 益债 券 B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9/02/17 —2009/12/31 5.43% 0.19% -2.54% 0.06% 7.97% 0.13% 2010/01/01 —2010/12/31 0.11% 0.28% -0.87% 0.10% 0.98% 0.18% 2011/01/01 —2011/12/31 -5.09% 0.29% 2.52% 0.11% -7.61% 0.18% 2012/01/01 —2012/12/31 7.32% 0.18% -0.67% 0.07% 7.99% 0.11% 2013/01/01 —2013/12/31 1.85% 0.26% -5.28% 0.11% 7.13% 0.15% 2014/01/01 —2014/12/31 15.78% 0.26% 7.48% 0.15% 8.30% 0.11% 2015/01/01 —2015/12/31 12.21% 0.17% 4.51% 0.12% 7.70% 0.05% 2016/01/01 —2016/12/31 0.69% 0.08% -1.80% 0.13% 2.49% -0.05% 2017/01/01 —2017/12/31 -0.14% 0.10% -4.26% 0.09% 4.12% 0.01% 2009/02/17 —2017/12/31 43.01% 0.21% -1.60% 0.11% 44.61% 0.10% (二)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变 动的 比较 华宝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累计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2009 年2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华宝 增 强收 益债 券 A :


34 2、华宝 增 强收 益债 券 B : 注: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自基 金成 立日 期 的 6 个 月内达 到规 定的 资产 组合 ,截 至 2009 年 8 月 16 日, 本基 金已 达 到合同 规定 的资 产配 置比 例。


九、 基金费用 (一) 与基 金运 作 有 关的 费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销售 服务 费;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和诉 讼费 ;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35 (8)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9)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财产 总值 中扣 除。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6%年 费 率计提 。 管 理费 的 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0.6%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管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托 管 人 复核 后 于 次月 前2 个 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 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 的 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0.2%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托管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 托 管人 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取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 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3) 基金 的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费 , 本 基金B 类 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4% , 本 基金 销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 基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服 务, 基 金管 理人 将 在基金 年度 报告 中对 该 项费用 的列 支情 况作 专项 说明。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 B 类 份额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4% ÷当 年天 数 H 为基 金每 日应 计提 的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B 类 份额 的 基 金资产 净值 基金 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 于 次 月前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 若 36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 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 上述一 、基 金费 用 的 种类 中第 4-9 项 费用 ,根 据 有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费 用实 际支 出 金额列 入当 期费 用 , 由基 金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务 导致 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的 损 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基 金合 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包括 但不 限 于验资 费、 会 计师 和律 师 费、 信息 披露 费用 等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4、 费 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根 据基 金发 展情况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 基金托 管费 率、 基金销 售费 率等 相关 费率 。 调高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管费 率或 基金 销售 费率 等费率 ,须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审议 ; 调低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管费 率或 基金 销售 费率 等费率 ,无 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最迟 于新 的费率 实施 日 前2 日 在至 少一种 指定 媒体 和基 金管 理人网 站上 公 告 。 (二) 与基 金销 售 有 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和赎 回费 (1) 申购 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采 用 前端收 费模 式收 取基 金 申 购费用 。 投资 者可 以多 次 申购本 基金,申购 费率按 每笔 申购 申请 单独 计算。 本基 金 B 类 基金 份 额不收 取申 购费 。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 申 购费率 表如 下: 申购金 额 申购费 率 500 万 (含 )以 上 每笔 1000 元 大于等 于 200 万 ,小 于 500 万 0.2% 大于等 于 100 万 ,小 于 200 万 0.4% 大于等 于 50 万 ,小 于100 万 0.6% 50 万 以下 0.8%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申购 人承担 , 主要 用于 市场 推 广、 销售 、 注 册登 记等 各 项费用 , 不列 入基 37 金财产 。 (2) 赎回 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的 最 高 赎回 费率 不超 过 5 %, 赎 回费随 基金 持有 时间 的增 加而递 减。 本基 金 B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 赎回 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 赎 回费率 表如 下: 持有时 间 费率 两年以 内 0.3% 两年以上 ( 含两 年) 0%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 赎 回费用 由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承担 , 其 中 25% 的部 分归 入 基金财 产, 其余 部分用 于支 付注 册登 记费 等相关 手续 费。 (3 )基 金管理 人可以在 法律 法规和基 金合同 规定范围 内调整申 购费率 和赎回费 率。费率 如发 生变更 ,基 金管 理人 应在 调整实 施 2 个工 作日 前在 至少一 种中 国证 监会 指定 媒体上 刊登 公告 。 (4 )基 金管理 人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定 及基金合 同约定的 情形下 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 基金 促销计 划 , 也 可针 对以 特 定交易 方式(如 网上 交易 、 电话交 易等)等 进行 基金 交 易的投 资人 定期 或不 定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 按相关 监管 部门 要求 履行 必要手 续后 ,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适当 调低 基金 申购 费率和 基金 赎回 费率 。 2、 申 购份 额与 赎回 金额 的 计算方 式 (1)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式 1)A 类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份 额计算 方式 净申购 金额 =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申购费 用 = 申购 金额 - 净 申购金 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申 购当 日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费用、 净 申 购 金额 的 计算 按 四舍 五入 方法 , 保 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 由 此 误差产 生的 收益 或 损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 申 购份额 的计 算结 果 保 留小 数点后 两位 , 两位 以后 舍 去, 舍去 部分 所代 表的 资产归 基金 财产 所有 。 2)B 类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份 额计算 方式 申购份 额= 申购 金额/ 申购 当日 B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申购份 额的 计算 结果 保留 小数点 后两 位 , 两 位以 后 舍去 , 舍 去部 分所 代表 的 资产归 基金 财产 所 有。


38 (2)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方 式 1)A 类基 金份 额的 赎回 金 额 计算 方式 赎回总 额= 赎 回份 额× 赎回 当日 A 类基 金份 额净值 赎回费 用= 赎 回总 额× 赎回 费率 净赎回 金额=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用 各计算 结果 均按 照四 舍五 入方法 ,保 留小 数点 后两 位,由 此误 差产 生的 损失 由基金 财产 承担 , 产生的 收益 归基 金财 产所 有。 2)B 类基 金份 额的 赎回 金 额 计算 方式 赎回金 额= 赎 回份 数× 赎回 当日 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金 额 的 计算 结果 按照 四舍五 入方 法 , 保 留小 数 点后两 位 , 由 此误 差产 生 的损失 由基 金财 产 承担, 产生 的收 益归 基金 财产所 有。 (3)T 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在当天 收市 后计 算, 并 在 T+1 日 公告 。 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A 类 基 金份额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发 售在外 的 A 类基 金份额 总 数 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B 类 基 金份额 的基 金 资 产净 值/ 发 售在外 的 B 类 基金 份额 总 数 遇特殊 情况 ,可 以适 当延 迟计算 或公 告, 并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 (4 )本 基金份 额净值的 计算 ,保留到 小数点 后四位, 小数点后 第五位 四舍五入 ,由此产 生的 误差在 基金 财产 中列 支 。 十一 、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 集 证 券投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以 下简 称 《 运作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以下 简称 《 销售 办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 露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华宝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对 《华宝 增 强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 作如 下更 新: 1 、


基 金名称 修改 为“华宝 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公司 名称修改为“ 华宝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 2、 “ 三、 基金 管理 人” 更新了 基金 管理 人的 相关 信息 。 3、 “ 四、 基金 托管 人 ” 更新了 基金 托管 人的 相关 信息 。 4、 “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更新 了代 销机 构的 相关 信息 。 5、 “ 十、 基金 的投 资” 更新了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 的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报 告。 6、 “ 十一 、基 金的 业绩 ”更新 了截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的 基金 业绩 数据 。


39 7、 “ 二十 四、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对 本报 告期 内的 相关公 告作 了信 息披 露。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后面 所载之 详细 资料 一并 阅读 。 华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