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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东财大数据混合(519132)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混合:《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查看PDF公告

1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
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流动性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前言 
 
 新增: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
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释义


新增: 2 13、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 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 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3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制 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 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 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 管理人应当将赎回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纳入 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应当将赎 回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纳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 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新增: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4 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形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申请。 新增: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 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 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 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5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情形 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新增: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 金总份额 30%的赎回申请(简称“大额赎回申请人” )情形 下,基金管理人应当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 下,优先确认其他赎回申请人(简称“小额赎回申请人” ) 的赎回申请:若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予以全 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 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请人 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 申请在当日未予全部确认,则对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 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6 回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适用本条规定的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规则;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 期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 0%~3%。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2)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 (2)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7 …… …… 新增: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8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上述第(2) 、 (18) 、 (22) 、 (2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新增: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 公平性。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 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 法》 、 《信息披露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信 息披露办法》 、 《流动性规定》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 9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新增: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 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 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新增: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赎回等重大事项;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10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 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 〈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 式〉 》 、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流动性规定》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 、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11 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 督权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 0%~3%。其中,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 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 0%~95%,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其中, 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 督权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2)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2)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12 …… 新增: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 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 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 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 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 2) 、18) 、22) 、23)项外,由于证券、期货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 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 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 督权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 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 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 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 (2)此处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 一致,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 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 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 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会计核算 2、估值方法 2、估值方法 新增: 14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平性。 十、信息披露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 露的情形 新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暂停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