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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强债A(290007)

泰信强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 月29日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9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7年1 月1日起至12月 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基金主代码 29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 7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497,936.8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90007 29100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4,598,152.30份 4,899,784.5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获取债券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通过股票一级市场申购等手段谋求高于比较基 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和财政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及利益走势、企 业盈利和信用状况、 基金流动性情况等的动态分析, 通过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 确定基金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并跟踪影响资产策略配置的各种因素的 变化,定期对资产策略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80%*上证企业债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低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胡囡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2089909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xxpl@ft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988 95566 传真 021-20899008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ftfund.com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 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泰信债券增 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 强收益C 泰信债券增 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 强收益C 泰信债券增 强收益 A 泰信债券增 强收益C 本期已 实现收 益 336,400.69 164,915.32 930,111.81 497,559.54 2,990,470.87 385,045.64 本期利 润 70,675.95 -49,305.59 373,178.92 -60,141.83 3,787,800.22 428,470.57 加权平 均基金 份额本 期利润 0.0059 -0.0057 0.0102 -0.0026 0.0630 0.0822 本期基 金份额 净值增 长率 0.04% -0.36% 0.28% -0.13% 7.78% 7.39% 3.1.2 期末数 据和指 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 供分配 基金份 额利润 0.0143 0.0063 0.0139 0.0099 0.0111 0.0112 期末基 金资产 净值 14,806,309.98 4,930,764.48 6,015,770.53 12,307,036.38 74,046,578.21 4,075,209.23 期末基 金份额 净值 1.0143 1.0063 1.0139 1.0099 1.0111 1.0112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年7月29 日正式生效。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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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7% 0.05% 0.57% 0.02% -1.14% 0.03% 过去六个月 0.15% 0.05% 1.33% 0.02% -1.18% 0.03% 过去一年 0.04% 0.06% 1.84% 0.02% -1.80% 0.04% 过去三年 8.12% 0.09% 16.35% 0.02% -8.23% 0.07% 过去五年 21.34% 0.15% 30.56% 0.03% -9.22% 0.1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5.35% 0.21% 54.85% 0.04% -19.50% 0.17%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8% 0.05% 0.57% 0.02% -1.25% 0.03% 过去六个月 -0.05% 0.05% 1.33% 0.02% -1.38% 0.03% 过去一年 -0.36% 0.06% 1.84% 0.02% -2.20% 0.04% 过去三年 6.87% 0.09% 16.35% 0.02% -9.48% 0.07% 过去五年 19.10% 0.15% 30.56% 0.03% -11.46% 0.1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1.13% 0.21% 54.85% 0.04% -23.72% 0.1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上证企业债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1、上证企业债指数,是按照科学客观的方法,从国内交易所上市企业债中挑选了满足一定条件的 具有代表性的债券组成样本,按照债券发行量加权计算的指数,科学地反应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 的变化。 2、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3、上证企业债指数与上证国债指数很好地反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具有较高的权威和市 场代表性,投资人可以从上交所行情、中国货币网等处获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9 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年7月29 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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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 - - -


2015 1.2700 13,397,748.07 165,371.36 13,563,119.43


合计 1.2700 13,397,748.07 165,371.36 13,563,119.43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 - - -


2015 1.1500 818,936.72 136,430.45 955,367.17


合计 1.1500 818,936.72 136,430.45 955,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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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 层 成立日期:2003年5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葛航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姚慧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 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 2002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 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 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 三大营销中心) 、理财顾问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 研究部、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 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截至 2017 年 12 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 102 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7年12月 31 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 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混合、泰信债 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混合、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 泰信行业精选混合、泰信中证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 券、泰信国策驱动混合、泰信鑫选混合、泰信互联网+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泰信鑫利混合共 20 只开放式基金及19个资产管理计划。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何俊春 女士 基金投资 部固定收 益投资总 监、本基 金基金经 理兼泰信 天天收益 货币基 金、泰信 双息双利 基金、泰 信债券周 期回报基 金、泰信 鑫益定期 开放债 券、泰信 鑫利混合 基金经理 2009 年 7 月 29日 - 21 年 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曾任职于上海鸿安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齐鲁证券上海 斜土路营业部。2002 年 12 月 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泰信天天收益基金交 易员、交易主管,泰信天天收 益基金经理。自 2008 年 10 月 10日起担任泰信双息双利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担任泰信债券周期 回报基金经理; 自2013年7月 17日起担任泰信鑫益定期开放 债券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0 月 11 日起担任泰信天天收益 货币基金经理; 自2017年5月 25 日任泰信鑫利混合基金经 理。现同时担任基金投资部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公告为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 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18号) ,公司 制定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 2、建立全公司投资对象备选库和各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3、投委会作为公司受托资产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所管理的受托资产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总监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超出投资组合经理权限的投资计划。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权 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4、投资组合经理同时管理多个投资组合时,必须公平公正的对待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除申 购赎回、个股投资比例超标等客观因素之外,同一交易日投资同一交易品种时,应尽可能使他们 获得相同或相近的交易价格。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 日反向交易。 5、集中交易室负责所有投资指令的执行,必须确保所有同向指令的公平公正,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组合。发现异常指令或者涉嫌利益输送的指令,交易室应立即停止执行指令,并向投资总监 和风险管理部报告。对非竞争竞价指令,不同投资组合也必须公平对待,主要采取成交结果按比 例分配和轮侯方式处理。 6、风险管理部通过交易系统监控指标设置,实时监控交易指令,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内部的同 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 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7、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强制公平委托参数,强制交易系统对符合要求的同一交易品种的同 向指令执行公平委托。 8、风险管理部定期与不定期对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和交易委托的公平性进行分析,对强制公平 委托的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检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 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完成定期分析报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 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公司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投资经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独立 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集中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投资交易 监控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监控与价差分析未发现基金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整 体执行情况良好。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未出现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国内宏观经济整体维持良好表现。受到供给侧改革带来的结构性改善和需求端韧性的 主要支撑,全年GDP增速 6.9%,增速超出市场年初的预期,处于小幅缓慢下行的状态。具体看, 在金融去杠杆和货币环境收缩的情况下,金融行业 GDP 贡献率有所下滑,地产业也受限购措施影 响贡献率下行,工业贡献率则有所抬升,工业企业利润不断改善。海外经济体的复苏对出口和国 内制造业形成有效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今年以来整体仍下行,但是幅度好于预期,基建和地 产投资仍有支撑,制造业与去年整体一致。需求方面虽然地产相关消费走弱,但居民消费升级带 来持续拉动。2017 年央行进一步发展完善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框架的双支柱政策框架,取得有效 进展,在维持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加强流动性总闸门的管理,通过公开市场操作量价齐控,维 持市场流动性的整体平衡,全年 M1、M2指标增速下行,社融规模继续抬升,信贷占比进一步提高。 2017年国内资产市场涨跌互现。人民币汇率全年先跌后上、震荡微升;商品市场在供给侧改 革的持续带动下波动上行。国内股票市场走势分化,上证50指数全年上涨25.08%至2850.44,而 中小盘指数、创业板指数录得下跌。债券市场也走势分化,利率债调整,信用债整体稳定。截至 年末, 中债总财富 (总值) 指数下跌 1.22%, 中债信用债总值指数上涨 2.28%, 中证转债下跌 0.16%。 回顾 2017年的债券市场表现,我们可以看到宏观基本面和通胀整体好于年初的悲观预期,但是对 于市场利率的定价影响减弱,2017年金融去杠杆、监管调控趋严是市场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虽 然央行全年公开市场操作“削峰填谷”维系市场流动性平衡,但在“总阀门”的控制之下,银行 超储率下行,资金波动加大,收益率曲线平坦化加剧。年内针对银行、公募等资管行业出台的多 项新政为市场长期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整体去杠杆背景下负债稳定成为市场关注的问题。全 年利率债 3 波较大下跌,分别出现在 2 月央行跟随美联储加息节奏,调增公开市场操作利率,货 币政策悲观预期加剧;4月一行三会多项监管政策出台带来的严监管预期;10月底以来经济弱稳、 交易拥挤、流动性波动等因素叠加带来的收益率上行。年末 10 年期国债及国开债分别收于 3.88% 及4.82%,较年初上行 87 和114个基点。信用债全年受到监管冲击影响收益率也逐步上行,但由 于机构持仓整体稳定,中低等级信用债表现好于高等级品种。截至年末,3年期 AA+及 AA-企业债 分别收于 5.54%和 6.79%,较年初上行 130 和 94 个基点。年内宏观盈利改善推动整体评级调整正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面,但民企违约不断。转债市场前 3季度在正股带动下表现良好,但10月以后,由于转债新券开 启放量上市,权益市场亦情绪转变,转债较高估值受到压力,指数也出现调整。 2017年,增强收益基金主要加强了产品流动性管理,降低了产品组合久期,下半年整体维持 3年左右组合久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A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43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0.04%;截至本报告期末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6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0.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我们认为宏观经济仍将维持“L”型底部走势,供给侧改革延续。12月份召开 的政治局会议指出此经济发展的重点在于结构的调整和质量的提升,对于量的要求弱化。这就意 味着未来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应该更加关注经济效益指标,而非总量指标。2017年金融去杠 杆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然任重道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2020年之前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根据 政治局会议的表述,其目的是“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因 此, “L”型走势的经济不至于引发货币政策放松空间, 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结构性和边际调整, “流 动性总闸门”的管控仍在,央行对于价格工具的使用更值得关注。在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的需求 下,社融增速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不会减弱。 “中性货币+强监管” 政策组合可能是主动去杠杆的选择。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框架的双支柱也会进一步发挥作用。海 外方面看,全球主要经济体仍在复苏进程中,通胀压力有所升温,美联储渐进式加息仍将延续, 进而带来全球资本扰动。 2018年是各项监管细则出台、落地实施相对密集的一年,对于整个金融生态的影响以及机构 行为的转变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认为因为只有当监管真正落地之后,机构行为被严格限制, 市场出清之后才会有更大的投资机会。各项压力没有缓解之前,债券市场维持震荡的走势,主要 的风险来自于通胀的上行和监管政策的负面冲击,而机会则取决于金融周期的演变、监管落地后 对货币政策制约减弱所带来的流动性缓解。目前看来,利率债的绝对收益已上到历史中枢以上, 资管新规落地后银行表外投资转回表内有望对利率债投资需求形成一定的改善,相较银行信贷资 产而言,长期配置价值良好。信用债方面看,监管对低等级信用债的影响或仍未完全消化,地产 等行业融资压力仍存,2018 年信用债到期量仍大,伴随的刚兑的有序破除,个券信用风险也将进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一步暴露。作为防风险的环节之一,2018年针对地府政府融资的管理也将继续推进,我们认为未 来城投平台同样面临去杠杆的压力,虽然违约风险总体可控,但价值重估和信用风险的结构性上 升带来的地方债务问题也同样值得关注。在众多银行转债供给压力之下,2018年转债市场估值调 整压力较大,待估值逐步进入合理区间,转债“进可攻、退可守”的属性方能进一步加强。转债 新发速度已明显加快,未来对于个券投资机会的把握将更为重要。 2018年,本基金将继续做好流动性管理,适度拉长债券组合久期,进一步加强持仓债券的信 用跟踪,同时积极把握可转债品种的波段操作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工作本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以 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为主体,对基金销售、投资运作、后台保障等主要 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较好地保证了基金运作的合规性。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构建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补充及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对业务 流程进一步梳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风险控制评估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确保风险控制及 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2、进一步规范基金投资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基金投资风险控制。 (1)加强基金的日常投资交易进行监控,及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基金日常 投资行为的监控,并与相关基金经理沟通,提示相关风险。同时根据投委会的投资决议、政策法 规规定对风险指标设置进行调整,不定期检查风险监控指标设置,并根据新的需求对风险监控指 标进行测试和更新。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在 2017 年 10 月后加强了对旗下公募基金的流动性管控。另外注意对监管机构处罚信息与市场负面 信息搜集,提示投研部门注意潜在风险。 (2)规范投资交易行为,防范交易环节的操作风险。公司禁止基金内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 控制旗下管理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基金间同日同向交易、所有投资组合对单只股票成 交量占其市场总成交异常等指标进行预警监控。对于日常的投资监控,公司实行的是事前控制、 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方法,在公平交易的各环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实行各部门责任人、分管 领导责任人负责制,以最大限度地监控并处置可能造成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行为。 3、针对基金投资运作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相结合,保证了内部监察稽核的全面性、实时 性,通过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强化了风险控制流程,提高了投资管理及运营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水平,从而较好地预防风险,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4、做好投研交易等人员的合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公司组织投研人员开展内幕交易案例合 规培训,就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内幕交易案例作了分类汇报,并对目前市场上的疑似内幕交易、有 争议的内幕交易案例进行了说明,要求投研人员遵守投资纪律,规范决策流程,从源头避免内幕 交易事件的发生,加强了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5、公司采用技术手段对网站、交易、行情等进行屏蔽,对其他非受控方式上网及即时通讯做 出进一步规范。加强投研人员的资讯管理,本年度公司购买了手机保管箱,在保管箱上方安装了 探头,对基金经理、交易人员在交易时间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实行集中管理, 规范了手机上交异常记录表,不定期抽查;对基金经理集中区域进行录像监控,对于证券公司的 网站、网页委托进行了屏蔽,对投研人员的办公电脑安装截屏软件进行留痕处理,并对安装软件 的权限进行严格限制。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等各环节基本符合规定的要求,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 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现象。今后公司将继续夯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保证基金运作的 合规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委员会主席 韩波先生,本科学历。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 张敬燕女士,硕士。2017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 蔡海成先生,硕士。2013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清算会计部总监。 朱志权先生,学士。2008年6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部总监兼投资总 监,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金、泰信智选成长混合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硕士。2004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兼研究副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本基金估值。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两种。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分红资金按除权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若投资人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 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为12次。 (5)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 益可不分配。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有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对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181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增 强收益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17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 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管理层负责评估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持续 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 层负责监督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一定会 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泰信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 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许康玮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 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113,854.96 2,883,684.95 结算备付金 - 89,138.49 存出保证金 164.24 5,700.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197,259.40 16,157,937.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197,259.40 16,157,937.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71,213.89 371,112.4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54.18 11,497.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783,846.67 19,519,070.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897.89 3,049.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96.80 12,119.91 应付托管费 3,365.60 4,039.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89.34 6,055.43 应付交易费用 - 275.00 应交税费 940,722.13 940,722.13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0,000.45 230,002.18 负债合计 1,046,772.21 1,196,263.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9,497,936.81 18,119,347.04 未分配利润 239,137.65 203,459.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37,074.46 18,322,806.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783,846.67 19,519,070.6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 12 月 31 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1.0143 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63元, 基金份额总额19,497,936.81份, 其中A类基金份额14,598,152.3份, C类基金份额4,899.784.5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项 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 日至2016 年 12月 31 日 一、收入 377,548.05 1,295,920.03 1.利息收入 690,054.36 1,888,584.1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336.29 60,609.52 债券利息收入 666,718.07 1,821,841.4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6,133.1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7,470.61 486,441.6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57,470.61 486,44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479,945.65 -1,114,634.2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968.73 35,528.55 减:二、费用 356,177.69 982,882.94 1.管理人报酬 124,907.73 365,949.07 2.托管费 41,636.05 121,983.10 3.销售服务费 35,027.48 93,688.53 4.交易费用 438.13 10,722.09 5.利息支出 24,771.53 133,334.9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4,771.53 133,334.98 6.其他费用 129,396.77 257,205.17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1,370.36 313,037.0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370.36 313,037.0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1 月 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8,119,347.04 203,459.87 18,322,806.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21,370.36 21,370.3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378,589.77 14,307.42 1,392,897.1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5,407,202.82 497,565.46 45,904,768.28 2.基金赎回款 -44,028,613.05 -483,258.04 -44,511,871.0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9,497,936.81 239,137.65 19,737,074.4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 月 1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7,260,679.84 861,107.60 78,121,787.4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313,037.09 313,037.0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59,141,332.80 -970,684.82 -60,112,017.6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5,354,880.77 1,909,700.34 107,264,581.11 2.基金赎回款 -164,496,213.57 -2,880,385.16 -167,376,598.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8,119,347.04 203,459.87 18,322,8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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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葛航______














______韩波______














____蔡海成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480 号 《关于核准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 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175,877,200.51 元,折合为 1,175,877,200.51 份 基金份额(其中 A 类份额 723,971,941.85 份,C 类份额 451,905,258.66 份),业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09)第 12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7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175,986,774.7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09,574.21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份额 69,303.32 份,C 类份额 40,270.89 份)。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的,称为 A 类;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本基金 A 类、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 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 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本基金也可投资于一级市场 新股、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和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 证等。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基金资产的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绩比较基准为:80%×上证企业债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年 3月 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 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 日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年5月 1日起,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 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佣金余额。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24,907.73 365,949.07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9,931.25 49,122.6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0%的年费率 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6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41,636.05 121,983.10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合计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5.71 105.71 中国银行 - 16,283.06 16,283.06 合计 - 16,388.77 16,388.7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合计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6.44 216.44 中国银行 - 29,441.85 29,441.85 合计 - 29,658.29 29,658.29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 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4%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A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年12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 日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11,901,408.45 61.0400% - - 份额单位:份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C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年12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113,854.96 22,605.74 2,883,684.95 59,746.2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 年12 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8,197,259.4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 年 12 月31日: 第二层次16,157,937.1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 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12月 21 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 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 2017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8,197,259.40 87.55 其中:债券 18,197,259.40 87.5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13,854.96 10.17 8 其他各项资产 472,732.31 2.27 9 合计 20,783,846.6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5,954,900.00 30.1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241,750.00 62.0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241,750.00 62.02 4 企业债券 609.40 0.0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197,259.40 92.2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50412 15 农发 12 100,000 9,746,000.00 49.38 2 019512 15 国债 12 50,000 4,972,000.00 25.19 3 018005 国开1701 15,000 1,483,350.00 7.52 4 018002 国开1302 10,000 1,012,400.00 5.13 5 019537 16 国债 09 10,000 982,900.00 4.9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贵金属。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4.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1,213.89 5 应收申购款 1,354.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2,732.3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8.12.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 计。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泰信 债券 增强 收益A 359 40,663.38 12,399,130.89 84.94% 2,199,021.41 15.06% 泰信 债券 增强 收益C 267 18,351.25 0.00 0.00% 4,899,784.51 100.00% 合计 626 31,146.86 12,399,130.89 63.59% 7,098,805.92 36.4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0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0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0 合计 0 注: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0 至 10 万份(含) 、10 万份至 50 万份(含) 、50 万份至 100 万份(含) 、100万份以上。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泰信债券增强收 泰信债券增强收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9 页


益A 益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7 月 29 日)基金份 额总额 724,041,245.17 451,945,529.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933,150.29 12,186,196.7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922,965.66 23,484,237.1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257,963.65 30,770,649.4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598,152.30 4,899,784.51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7年1月23日起,公司董事总经理葛航先生代理公司董事长职务,王小林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自2017 年7月 17 日起,万众先生担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发布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万众先生。上述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2017 年 8 月,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公司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就泰信价值 1号诉讼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于2017年7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委会撤回起诉并结案。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为人民币6 万元。该审计 机构从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7月29日)开始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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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 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 2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广州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信泰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华宝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3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华泰联合证券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9 页


中航证券 1 - - - - - 财富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南京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华金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安信证券 3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中国建银投资 证券 2 - - - - - 万联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7】 48号)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 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 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租用交易单元时,注重所选证券公 司的综合实力、市场声誉。对证券公司的研究能力,由公司研究人员对其提供的研究报告、研究 成果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将根据内部评估报告,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决定 是否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调整。 2、本报告期新增交易单元:中银国际,上海 37925;川财证券,深圳003701;退租交易单元:中 投证券,深圳392094。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 - - - - - - 华安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广州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9 页


国金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信泰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华宝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第一创业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华泰联合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财富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南京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华金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中国建银投资 证券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26,145,969.40 100.00% 27,500,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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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 初 份 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417-20171231 - 11,901,408.45 - 11,901,408.45 61.04% 个 人 1 20170116-20170116 - 9,848,320.69 9,848,320.69 - - 2 20170111-20170115 - 19,790,223.63 19,790,223.63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 已经采取措施,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防控产品流动性风险并公平对待投资者。本基金 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集中导致的产品流动性风险、 大额赎回风险以 及净值波动风险等特有风险。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