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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分红A(370021)

上投分红: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上 投 摩根 分 红添 利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上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八 年三 月二十 九日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共 37 页 
§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7 页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7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370021 交易代 码 37002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6 月 25 日 基金管 理人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2,016,332.3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370021 370022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47,184,692.76 份 4,831,639.63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有效 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 通 过积 极主动 的投 资管 理, 力争为 投资 者创 造稳 定的 当期收 益和 长期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取自 上而 下的 方 法确定 组合久 期, 结合 自 下而上 的个券 选择 方 法构建 债券投 资组 合。 通 过对固 定收益 资产 的投 资 ,获取 稳定的 投资 收 益;在 此基础 上, 适当 参 与新股 发行申 购及 增发 新 股申购 ,在严 格控 制 基金资 产运 作风 险的 基础 上,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增值。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综 合债 券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券 型基 金, 属 于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较 低 风险品 种,预 期风 险 和预期 收益高 于货 币市 场 基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 股票型 基金。 本基 金 风险收 益特 征会 定期 评估 并在公 司网 站发 布, 请投 资者关 注。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7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胡迪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21-387948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services@cifm.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9-4888 95566 传真 021-20628400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cifm.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住所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 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上投摩 根分 红添利 债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利 债券 B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利 债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利 债券 B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利 债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 添利债 券 B 类 本期已 实现收 益 -574,787.83 -88,814.49 7,871,111.99 339,403.46 20,815,960.2 1 1,692,817.05 本期利 润 415,851.08 4,987.62 2,427,043.10 40,769.17 20,604,917.2 2 2,073,822.03 加权平 均基金 份额本 0.0051 0.0007 0.0122 0.0042 0.1094 0.1217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7 页 期利润 本期基 金份额 净值增 长率 0.28% -0.10% 0.71% 0.24% 10.42% 10.14% 3.1.2 期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7 年 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上投摩 根分 红 添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 添利债券 B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 添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 添利债 券 B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 添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期末可 供分配 基金份 额利润 -0.0058 -0.0105 0.0214 0.0200 0.0484 0.0464 期末基 金资产 净值 49,517,694. 26 5,046,398.0 9 148,240,631. 83 8,992,043.34 258,017,874. 02 12,054,699.56 期末基 金份额 净值 1.049 1.044 1.064 1.062 1.122 1.120 注:1.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 利润, 采用 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未 分配 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中 已实 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2.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 式基金 的申 购赎 回 费、红 利再 投资 费、 基金 转换费 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1.上投摩根分红添 利债 券 A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7 页 过去三 个月 -0.66% 0.06% -0.47% 0.05% -0.19% 0.01% 过去六 个月 -0.19% 0.08% 0.16% 0.04% -0.35% 0.04% 过去一 年 0.28% 0.08% 0.28% 0.05% 0.00% 0.03% 过去三 年 11.51% 0.25% 8.64% 0.07% 2.87% 0.18% 过去五 年 35.10% 0.24% 20.98% 0.09% 14.12% 0.15%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37.81% 0.22% 22.53% 0.09% 15.28% 0.13% 2.上投摩根分红添 利债 券 B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6% 0.06% -0.47% 0.05% -0.29% 0.01% 过去六 个月 -0.38% 0.08% 0.16% 0.04% -0.54% 0.04% 过去一 年 -0.10% 0.08% 0.28% 0.05% -0.38% 0.03% 过去三 年 10.30% 0.25% 8.64% 0.07% 1.66% 0.18% 过去五 年 32.41% 0.24% 20.98% 0.09% 11.43% 0.15%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34.67% 0.22% 22.53% 0.09% 12.14% 0.13% 本基金 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将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由 “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 变更为 “ 中 证综 合 债券指 数收 益率 ”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 对比图 (2012 年 6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上投摩根分红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7 页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2 年 6 月 25 日, 图示 时间段 为 2012 年 6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建仓 期自 2012 年 6 月 25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建 仓期 结束 时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 本基金 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将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由 “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 变更为 “ 中 证综 合 债券指 数收 益率 ” 。 2、上投摩根分红添 利债 券 B 类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2 年 6 月 25 日, 图示 时间段 为 2012 年 6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7 页 31 日 。本 基金 建仓 期自 2012 年 6 月 25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建 仓期 结束 时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 本基金 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将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由 “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 变更为 “ 中 证综 合 债券指 数收 益率 ” 。 3.2.3 过去五年 基金每年净 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过去五 年 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柱形 对比图 1、上投摩根分红添 利债 券 A 类 2、上投摩根分红添 利债 券 B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7 页 注:本 基金 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正 式成 立, 图示 的 时间段 为 2012 年 6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将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由 “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 变更为 “ 中 证综 合 债券指 数收 益率 ”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1、上 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A 类: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 总 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7 0.180 1,878,896.07 230,133.01 2,109,029.08 - 2016 0.660 12,534,018.14 1,757,689.85 14,291,707.99 - 2015 1.430 22,192,969.55 2,464,222.45 24,657,192.00 - 合计 2.270 36,605,883.76 4,452,045.31 41,057,929.07 - 2、上 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 总 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7 0.170 86,745.66 51,543.71 138,289.37 - 2016 0.610 407,077.55 223,326.70 630,404.25 - 2015 1.390 1,344,841.52 1,318,953.55 2,663,795.07 -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7 页 合计 2.170 1,838,664.73 1,593,823.96 3,432,488.69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 正式 成立 。 公司由 上海 国际 信托 投资 有限公 司 (2007 年 10 月 8 日更 名为 “上 海国 际信 托有限 公司 ” ) 与 摩根 资 产管理 (英 国) 有限 公司 合资设 立, 注册 资本 为 2.5 亿元人 民币 ,注 册地 上 海。截 至 2017 年 12 月 底,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 六十 只,均为开放式基金 ,分别是:上投摩根中国 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上 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上 投摩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息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投摩根成长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 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亚 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 摩根中小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 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 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上投摩根全球新兴 市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 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健康 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上投摩根全球天 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 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 摩根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轮 动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摩 根智 选 30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 根成长 动力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 上 投摩 根天 颐年 丰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上 投摩根 岁岁 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 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 根双债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上投摩根核心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 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上投摩根现金管 理货币市场基金、上投 摩根纯 债丰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上 投摩 根天 添盈 货币市 场基 金 、 上 投摩 根天 添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 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 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上投摩根安全战 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 整合驱动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 根动态多因子策略灵活配 置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 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科技 前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 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投摩根医疗健康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 摩根文体休闲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 投摩根智慧生活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 投摩根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安鑫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 岁岁丰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7 页 中国世 纪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QDII) 、 上投摩根全 球多 元配 置证 券投 资基金(QDII) 、 上投 摩 根安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上投摩根安泽回 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上投摩根安 瑞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 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 安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上投摩根优选多 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丰瑞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及上投摩根 标普港 股通 低波 红利 指数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唐瑭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 2016-06-0 3 - 10 年 英国爱 丁堡 大学 硕士 ,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 JPMorgan(EMEA) 分 析 师 , 2011 年 3 月加入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 先 后 担 任 研 究 员 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自 2015 年 5 月 起担任 上 投 摩 根 岁 岁 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5 年 12 月 起同 时担 任上 投摩 根强化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上 投 摩 根 轮 动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6 年 5 月起同 时 担 任 上 投 摩 根 双 债 增 利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6 月起同 时担 任上 投摩 根分红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上 投 摩 根 纯 债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6 年 8 月起同 时 担 任 上 投 摩 根 岁 岁 丰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7 年 1 月起 同时 担任 上投摩 根 安 丰 回 报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及 上 投 摩 根 安 泽 回 报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8 年 2 月 起同 时担 任上 投摩根 安 隆 回 报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上 投 摩 根 安 腾 回 报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确定 的聘任 日期 和解 聘日 期。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7 页 2.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 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 责地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 求利 益。 本基 金管 理人遵 守了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上 投摩 根分 红添 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 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 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 的授权 限制 ,基 金投 资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和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订了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 , 规范 了公司 所管 理的 所有 投资 组合的 股票 、 债券 等 投 资品种的投资管理活动, 同时涵盖了授权、研究分 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 活动相 关的 各个 环节 ,以 确保本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均得 到公 平对 待。 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三级 授权体系,依次为投资决 策委员会、投资总监、经 理人,经理人在其 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投 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 均不得干预其授权范围内 的投资活动。公司已建 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 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 据,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 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 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 公平交易分配。对于交易 所市场投 资活动,不同投 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 时, 按 照时 间优 先、 比 例分 配的原 则在 各投 资组 合间 公平分 配交 易机 会; 对于 银行间 市场 投资 活动 , 通过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 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 交易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 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 申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 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 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 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 公平分 配。 公司制 订了 《异常 交易 监 控与 报 告制 度》 , 通过 系统 和人工 相结 合的 方式 进行 投资交 易行 为的 监 控分析 ,并 执行 异常 交易 行为监 控分 析记 录工 作机 制,确 保公 平交 易可 稽核 。公司 分别 于每 季度 和 每年度 对公 司管 理的 不同 投资组 合的 收益 率差 异及 不同时 间窗 下同 向交 易的 交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并 留存报 告备 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开展公平交易工作 。通过对不同投资 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 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 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 时机和交易价差等方面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7 页 的监控 分析 ,公 司未 发现 整体公 平交 易执 行出 现异 常的情 况。 其中,在 同向交易的监控 和分析方面,根据法规要 求,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 的同日和临近交易 日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监 控,通过定期抽查前述的 同向交易行为,定性分析 交易时机、对比不同投 资组合长期的交易趋势, 重点关注任何可能导致不 公平交易的情形。对于识 别的异常情况,由相关 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 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同时 ,公司根据法规的要求, 通过系统模块定期对连 续四个 季度 内不 同投 资组 合在不 同时 间窗 内 (日 内 、3 日内 、5 日 内) 的同 向 交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 采 用概率统计方法,主要关 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 交易价差均值为零的显著 性检验,以及同向交易 价格占 优的 交易 次数 占比 分析。 报告期 内, 通过 前述 分析 方法, 未发 现不 同投 资组 合之间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 的情况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 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 等的抽样分析,公司未发 现存在异常交易行 为。 报告期内, 所有投资组合 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 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情 形 : 报告期内, 所有 投资组 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 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 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四次, 均发生在 量化投资 组合与主动管理投资 组 合之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对 于债 券市 场来 说 是较为 惨淡 的一 年。 债市 收益率 持续 走高 的背 后, 有货币 政策 、 宏 观 基本面 的因 素, 也有 严监 管下配 置需 求弱 化的 影响 。 总 体来 看,2017 年, 货 币政策 不再 宽松 , 基 础 货币的 供给 变为 公开 市场 操作的 方式 ,与 此同 时, 央行三 次上 调逆 回购 利率 ,两次 上 调 MLF 利率 。 随着 MPA 考核 体系 的完 善 ,央行 “货 币政 策+ 宏 观审 慎政策 ”双 支柱 调控 框架 逐步建 立。 宏观 基本 方面 ,2017 年 我国 经济 增 速企稳 , 外需 明显 回暖 , 企业利 润也 改善 明显 , 在 增速提 高到 质量 提高 的 转变中,经济表现出较强 的韧性。2017 年,金 融监 管协调加强, “三 会”均出 台针对性的金融监管 措施,随后资管新规出台 ,金融风险的防控是贯穿 全年的主题。在这样的宏 观大背景下,债市收益 率一路走高,尽管二季度 由于监管预期边际改善引 起了债市的小幅反弹,但 仍没有改变债市持续疲 弱的趋 势。 本基 金 在 2017 年对债 市持 谨慎 态度 , 保 持了适 度的 仓位 和较 低的 久期 , 期间 基金 规模 变 化很大 ,基 金在 保证 组合 流动性 的前 提下 ,尽 量维 护了基 金净 值的 稳定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7 页 本报告 期本 基 金 A 类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为 0.28%, 本基 金 B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 率为-0.10% , 同 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0.28%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展望 2018 年, 短期 内, 债 市面临 的宏 观基 本面 仍然 是经济 韧性 较强 、 金 融监 管逐步 深化 和巩 固 等,债市收益率下行的空 间暂时还没有打开。债市 获取收益的渠道仍在精选 信用债的持有收益,以 及长久期品种博弈带来的 交易性机会。中期来看, 作为经济领先指标的货币 增速已经连续数月出现 放缓,对于经济的传导只 是时间的问题。随着金融 去杠杆逐步向经济去杠杆 倾斜,债市将有望具备 配置价 值。 另一 方面, 企业 利润改 善, 龙头 企业 利润 增速都 有明 显的 恢复 , 带 来权益 市场 机会 增多 , 可转债市场的快速扩充也 为债市享受权益市场的收 益提供了良好的投资工具 。基于以上分析,本基 金将在短期继续保持中性 的仓位和久期,精选个券 ,做好流动性和负债管理 ,并择机参与可转债的 投资, 争取 实现 基金 资产 稳健增 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 明 本公司 的基 金估 值和 会计 核算由 基金 会计 部负 责 , 根 据相关 的法 律法 规规 定 、 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 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 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 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 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 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 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 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 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 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 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 长、基金会计、风险管 理等方面的负责人以及相 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 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 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 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 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 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 成 员,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 ,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 术的讨论。估值委员会各 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 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 金实 际运 作情 况, 本基金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 于 2017 年 01 月 18 日实施 收益 分配 ,A 类 份 额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派发 红 利 0.11 元,B 类 份额 每 10 份基金 份额 派发 红利 0.11 元 ,合 计发 放红 利 1,578,573.64 元 ;本 基金以 2017 年 03 月 31 日为 收益 分 配基准 日, 于 2017 年 04 月 19 日 实施 收益 分 配,A 类 份额每 10 份基 金 份额派 发红 利 0.07 元,B 类份额 每 10 份 基金 份 额派发 红 利 0.06 元 ,合 计 发放红 利 668,744.81 元。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7 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内,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 “ 本托管人 ” )在对上 投摩根分红添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称 “ 本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 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 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 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益 分配 情况 、 财务会 计报 告 (注 :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融 工具风 险及 管理 ” 部 分未 在 托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 确和完 整。 § 6


审计报告 上投摩 根分 红添利 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度财 务会 计 报告已 由 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审 计、 注册 会计 师薛竞 、沈 兆杰 签字 出具 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 编号 : 普 华永 道 中天审 字(2018) 第 21924 号)。 投资者 可通 过登 载于 本基 金管理 人网 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7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分红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 款 7.4.7.1 1,311,867.84 2,266,789.87 结算备 付金


521,099.56 1,709,723.66 存出保 证金


5,440.61 7,127.5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46,112,266.60 174,757,491.7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6,112,266.60 174,757,491.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7,300,000.00 10,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4.7.5 829,837.63 4,224,962.0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943.30 51,364.6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计


56,081,455.54 193,017,459.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7 页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33,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100,000.00 2,122,236.92 应付赎 回款


81,509.74 182,543.9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3,323.59 98,066.88 应付托 管费


9,521.04 28,019.1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757.99 3,132.13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12,489.78 51,110.98 应交税 费


188,747.60 188,747.60 应付利 息


- 849.07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90,013.45 110,077.63 负债合计


1,517,363.19 35,784,784.28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 金 7.4.7.9 52,016,332.39 147,853,867.63 未分配 利润 7.4.7.10 2,547,759.96 9,378,80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564,092.35 157,232,675.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56,081,455.54 193,017,459.45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52,016,332.39 份 ,其 中 A 类基金 份额 的份 额总额 为 47,184,692.76 份 , 份额 净值 1.049 元; B 类 基金份 额的 份额 总额 为 4,831,639.63 份, 份 额净 值 1.044 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分红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7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641,006.71 5,920,036.91 1.利息 收入


4,622,554.90 12,733,415.6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32,709.10 86,465.40 债券利 息收 入


4,418,159.13 12,614,500.4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71,686.67 32,449.7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4,075,727.85 -1,108,585.0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 -137,867.33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4,075,727.85 -970,357.7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 股利收 益 7.4.7.15 - -360.00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 填列) 7.4.7.16 1,084,441.02 -5,742,703.18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7.4.7.17 9,738.64 37,909.52 减:二、费用


1,220,168.01 3,452,224.64 1.管 理人 报酬


663,666.79 1,604,597.01 2.托 管费


189,619.06 458,456.29 3.销 售服 务费


28,961.01 42,777.50 4.交 易费 用 7.4.7.18 96,845.69 143,434.80 5.利 息支 出


103,770.94 1,039,762.4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03,770.94 1,039,762.46 6.其 他费 用 7.4.7.19 137,304.52 163,196.58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7 页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420,838.70 2,467,812.2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420,838.70 2,467,812.2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分红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47,853,867.63 9,378,807.54 157,232,675.1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420,838.70 420,838.7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95,837,535.24 -5,004,567.83 -100,842,103.0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6,914,743.14 359,236.00 7,273,979.14 2.基金 赎回 款 -102,752,278.38 -5,363,803.83 -108,116,082.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2,247,318.45 -2,247,318.45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2,016,332.39 2,547,759.96 54,564,092.3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7 页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40,637,131.36 29,435,442.22 270,072,573.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2,467,812.27 2,467,812.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92,783,263.73 -7,602,334.71 -100,385,598.4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56,799,172.71 5,314,210.34 62,113,383.05 2.基金 赎回 款 -149,582,436.44 -12,916,545.05 -162,498,981.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14,922,112.24 -14,922,112.24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47,853,867.63 9,378,807.54 157,232,675.1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章硕 麟,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胡志 强,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张 璐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 根分红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许可[2012] 第 441 号 《关 于核 准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核准,由上投摩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上投摩根 分红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 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存续期限不定,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7 页 首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利 息共 募 集 2,235,699,845.49 元 , 业 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普 华永 道中 天验 字(2012) 第 230 号 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经向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 上投 摩根 分红 添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 正式 生效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2,236,266,287.91 份, 其 中认购 资金 利息 折 合 566,442.42 份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 上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根据 《上投 摩根 分红 添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 , 本基 金根 据认 购 、 申 购费用 收取 方 式的不 同, 将基 金份额 分 为不同 的类 别。 在投资 者 认购、 申购 时收 取认购 、 申购费 用的 , 称 为 A 类 基金份 额; 不收 取认 购、 申购费 用, 而是 从本 类别 基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的, 称 为 B 类基 金 份 额。 本基 金 A 类、B 类两 种种收 费模 式并 存 , 由 于 基金费 用的 不同 ,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和 B 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 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 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 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 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 相转 换。 根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和 《上 投摩 根分红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司 债、 短期融 资券 、 可 转债( 含分 离交易 可转 债) 、 中期 票据 、 资产 支持 证券 、 债 券 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 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 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 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 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 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 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或股票增发,并可持有 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 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 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 生的权 证。 本基 金的 投资 组合比 例为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的 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的 80% ,股 票 、 权证等 权益 类资 产的 投资 比例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的 20% , 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5% 的 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本基金 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将基 金业 绩比 较 基准由 “ 中 信标 普全 债指 数” 变 更为 “ 中证 综合 债券 指数 ”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批 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本 准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7 页 则》 、 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 业 会计准则 ”) 、中国 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 信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 基 金 业协会 ”) 颁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 会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上 投摩根 分红添 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合同 》 和 在财务 报表 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 会、 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发 布 的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 基 金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 本财务 报表 以持 续经 营为 基础编 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 金 2017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7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 信息 。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7.4.4.1 本报告期所采用 的 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 年度 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与 最近 一期 年度 报告相 一致 。 7.4.4.2 本报告期所采用 的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 年度 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根据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中基 协发[2017]6 号 《关 于发 布< 证 券投 资基 金投 资流 通受 限股票 估值 指引 ( 试行)> 的通 知》 之附 件 《 证券投 资基 金投 资流 通受 限股票 估值 指引( 试行) 》 , 对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 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 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 流通受 限股 票 , 本 基金 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 改为 按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的同 一股 票的 公 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 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 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 后的价 值进 行估 值。 该估 值技术 变更 对本 基金 无影 响。 除以上 会计 估计 变更 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其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根据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中基 协发[2017]6 号 《关 于发 布< 证 券投 资基 金投 资流 通受 限股票 估值 指引 ( 试行)> 的通 知》 之附 件 《 证券投 资基 金投 资流 通受 限股票 估值 指引( 试行) 》 , 对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7 页 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 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 流通受 限股 票 , 本 基金 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 改为 按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的同 一股 票的 公 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 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 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 后的价 值进 行估 值。 该估 值技术 变更 对本 基金 无影 响。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政 部、国 家税 务总局 关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 策的通 知》 、 财 税[2008]1 号 《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 优惠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2]85 号 《 关于 实施 上 市公司 股息 红利 差别化 个 人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题 的 通知》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 上市 公司 股息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6]36 号 《 关于 全面 推开 营业税 改征 增值 税试 点 的 通 知 》 、 财 税[2016]46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全 面 推 开 营 改 增 试 点 金 融 业 有 关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 [2016]70 号《 关于 金融机 构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 的补充 通知 》及 其他相 关 财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主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 金 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 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 征增值 税, 对国 债、 地方 政府债 以及 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收 入亦 免征 增值 税。 (2)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 ,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 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 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 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 , 其 股 息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 免征 收个 人 所得税 。对 基金 持有 的上 市公司 限售 股, 解禁 后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继 续暂 减 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述 所得统 一适 用 20% 的 税率 计征个 人所 得税 。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7 页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上海信 托”)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摩根资 产管 理(英国) 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浦发银 行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 的控 股股 东、基 金销 售机 构 尚腾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上投摩 根资 产管 理(香港) 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上信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 控制 的公 司 上海国 利货 币经 纪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 控制 的公 司 J.P. Morgan 8CS Investments (GP) Limited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摩 根资 产管理( 英国) 有限 公司 控 制的公 司 注:1. 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 正常业 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款 订立 。 2. 根 据浦 发银 行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发 布的 《上 海 浦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关于 发行 股份 购 买资产 暨关 联交 易之 标的 资产过 户完 成的 公告 》, 浦发银 行发 行股 份购 买资 产暨关 联交 易事 项已 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5]2677 号《 关于 核准 上海 浦 东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向上海 国际 集团 有限 公司等 发行 股份 购买 资产 的批复 》核 准。 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 上海 信托 已 完成了 相关 工商 变更 登 记手续 ,成 为浦 发银 行的 控股子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12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7 页 月31 日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663,666.79 1,604,597.0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61,776.04 505,692.77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上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0.70% 的 年费率 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0% / 当 年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89,619.06 458,456.29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 0.20% 的 年费 率计提 ,逐 日累 计 至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0% / 当 年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合计 中国银 行


8,810.55 8,810.55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8,419.14 8,419.14 浦发银 行


1,204.90 1,204.90 合计 - 18,434.59 18,434.59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B 类 合计 中国银 行 - 13,839.86 13,839.86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7 页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12,877.12 12,877.12 浦发银 行 - 1,205.64 1,205.64 合计 - 27,922.62 27,922.62 注:1. 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 的 B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服 务 费按前 一 日 B 类基 金份 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0.4% 的 年费 率计 提,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人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与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银 行核 对一 致后 ,由 中国银 行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再由 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计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 销售 机构。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 取销售 服务 费。 其计 算 公式为 :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 B 类基金 份额 基金 资产 净值 X 0.4% / 当 年天 数。 2. 上 述支 付浦 发银 行的 销 售服务 费仅 涵盖 浦发 银行 作为关 联方 期间 的相 关费 用。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 行 - -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 行 - 10,632,619.02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7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 行 1,311,867.84 17,823.15 2,266,789.87 61,662.25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或 约定 利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 值 (a) 金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 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 决定: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7 页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i) 各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中 属于 第 一层次 的余 额 为 248,640.40 元 , 属 于第 二层 次的 余 额为 46,112,266.60 元, 无属于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层 次 5,622,829.20 元 , 第二层 次 169,134,662.50 元,无 第三 层次) 。 (ii) 公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 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 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 动。 (iii) 第三层 次公 允价 值余 额和 本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未持 有非 持续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同) 。 (d)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 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 差很小 。 (2) 增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 颁布的 财税[2016]140 号 《 关于明 确金 融房 地产 开 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 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 管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颁 布的财 税[2017]56 号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 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 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 , 按 照 3% 的 征收 率 缴纳增 值税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 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 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 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中抵 减。 此外,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90 号 《关于 租入 固定 资产 进 行税额 抵扣 等增 值税 政策 的通知 》对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 运营资 管产 品提 供的 贷 款服务 、发 生 的 部分 金融 商品转 让业 务的 销售 额确 定做出 规定 。 上述税 收政 策对 本基 金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的财务 状况 和经 营成 果无 影响。 (3) 除公允 价值 和增 值税 外,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要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7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6,112,266.60 82.22 其中: 债券 46,112,266.60 82.2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300,000.00 13.02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832,967.40 3.2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836,221.54 1.49 8 合计 56,081,455.54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买 入股 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7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卖出 股 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 买 入卖 出 股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3,095,660.00 5.67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41,768,766.20 76.5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99,200.00 1.83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248,640.40 0.46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6,112,266.60 84.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22366 14 武 钢债 35,000 3,480,050.00 6.38 2 122318 14 中炬 01 31,000 3,153,630.00 5.78 3 019557 17 国债 03 31,000 3,095,660.00 5.67 4 122348 14 北辰 01 30,000 2,994,600.00 5.49 5 112224 14 兴蓉 01 26,000 2,608,840.00 4.78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7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 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12.2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在 基金合 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的 股票 。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 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440.6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29,837.63 5 应收申 购款 943.3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共 37 页 8 其他 - 9 合计 836,221.5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1 128012 辉丰转 债 89,019.20 0.16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无 流通 受限 情况 。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 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A 类 973 48,494.03 87,236.44 0.18% 47,097,456.32 99.82%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431


11,210.30


- 0.00% 4,831,639.63 100.00 % 合计


1,404


37,048.67


87,236.44 0.17% 51,929,095.95 99.83%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共 37 页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本基 金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A 类 0.00 0.0000%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A 类 0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A 类 0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0 合计 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A 类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 B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6 月 25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1,379,756,512.82 856,509,775.0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39,386,424.77 8,467,442.86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6,536,098.24 378,644.9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98,737,830.25 4,014,448.1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7,184,692.76 4,831,639.63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共 37 页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 理人 : 1、 本公司 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发布 公告 : 因个 人原 因, 穆矢先 生 自 2017 年 7 月 13 日起 不 再担任 本公 司董 事长 。 2、 本公司 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发布 公告 : 章硕 麟先 生 自 2017 年 7 月 28 日 起代 任本公 司董 事长。 3、 本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发布 公告 : 因个 人原 因, 刘万方 先生 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 不再担 任本 公司 督察 长; 邹树波 先生 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 担任 本公 司督 察 长。 4、 本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发布 公告 :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起 ,陈 兵先 生担 任本公 司 董事长 ,章 硕麟 先生 不再 代任本 公司 董事 长。 基金托 管人 : 2017 年8 月, 陈 四清 先生 担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董 事会战 略发 展委 员 会主席 及委 员等 职务 。上 述人事 变动 已按 相关 规定 备案、 公告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 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报告年度应 支付给聘任普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的 报酬 为 60,000 元, 目前该 审计 机构 已 提 供审 计服务 的连 续年 限为 6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 人未受稽查或处罚,亦未 发现管理人、托管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罚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共 37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高华证 券 1 0.00 - 15,274.62 16.81% - 上海证 券 1 0.00 - 75,606.94 83.19% - 申万宏 源 1 0.00 - - - - 注:1. 上述 佣金 按市 场佣金 率 计算 ,以 扣除 由中 国证 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收 取的 证管 费、 经手费 和适 用期 间内 由券 商承担 的证 券结 算风 险基 金后的 净额 列示 。 2.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 1)资 本金 雄厚, 信誉 良好 。 2)财 务状 况良 好,经 营行 为规范 。 3)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4)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交 易 设施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5)研 究实 力较 强,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定 期、 全面 地 为本基 金提 供宏 观 经济、 行业 情况 、市 场走 向、个 股分 析的 研究 报告 及周到 的信 息服 务。 3.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程序 : 1) 本基 金管 理人 定期 召开 会议, 组织 相关部 门依 据 交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对交 易单元 候选 券商 进 行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券 商。 2)本 基金 管理 人与 券商 签 订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 4. 2017 年 度本 基金 无新 增 席位, 无注 销席 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高华证 券 88,296,730.7 0 19.01% 0.00 0.00% 0.00 0.00% 上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7 页共 37 页 上海证 券 376,208,459. 91 80.99% 1,305,600, 000.00 100.00% 0.00 0.00% 申万宏 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 超过 20% 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 况 序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217-20170406 27,446,47 7.58 0 27,446,477. 58 0 0.00%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的 集中度 风险主 要 体现在有 单一投 资者持 有 基金份额 比例达 到或者 超 过 20% , 如果 投资者 发生大额 赎回, 可能 出现 基金可变 现资产 无法满 足 投资者赎 回需要 以及因 为 资产变现 成本过 高导 致投资者 的利益 受到损 害 的风险。 注:红 利再投 资计入 申购 份额。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