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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汇阳债券A(002701)

东方红汇阳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 月29日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6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 报告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 12 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6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汇阳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5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1,111,584.5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汇阳债券A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东方红汇阳债券 Z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01 002702 00500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总额 414,935,325.90份 202,481,973.15 份 13,694,285.4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投资 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研能力,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对 基金的大类资产进行动态配置,综合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配置等 策略对个券进行精选,力争在严格控制基金风险的基础上,获取长 期稳定超额收益。另外,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估值合 理、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强化基金 的获利能力,提高预期收益水平,以期达到收益强化的效果。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王永民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6 页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66 传真 021-63326981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dfha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年 2016年 5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6年 12月 31 日 东方红汇阳债券 A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东方红汇阳债 券Z 东方红汇阳债券 A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东 方 红 汇 阳 债 券 Z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15,371,424.85 4,568,502.20 -1,712.40 8,130,976.91 3,472,899.36 - 本期 利润 23,599,910.08 5,513,539.89 54,685.85 -4,700,182.56 1,554,571.91 -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0442 0.0330 0.0504 -0.0086 0.0066 - 本期 5.46% 5.01% 0.72% 1.74% 1.49% -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6 页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0.0182 0.0112 0.0188 0.0075 0.0050 -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432,472,402.47 209,604,797.35 14,278,607.36 842,437,233.11 170,301,658.39 -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0423 1.0352 1.0427 1.0075 1.0050 - 注:1、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2017 年 12 月31日;“本期”指 2017年1月1 日-2017年12月31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红汇阳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6 页


过去三个月 -0.38% 0.17% -0.53% 0.09% 0.15% 0.08% 过去六个月 2.43% 0.13% -0.20% 0.07% 2.63% 0.06% 过去一年 5.46% 0.13% -1.08% 0.09% 6.54%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29% 0.13% -1.26% 0.11% 8.55% 0.02%








东方红汇阳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9% 0.17% -0.53% 0.09% 0.04% 0.08% 过去六个月 2.12% 0.14% -0.20% 0.08% 2.32% 0.06% 过去一年 5.01% 0.13% -1.08% 0.09% 6.09%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6.57% 0.13% -1.26% 0.11% 7.83% 0.02% 东方红汇阳债券Z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6% 0.17% -0.53% 0.09% 0.17% 0.0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72% 0.15% -0.39% 0.08% 1.11% 0.07%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 2016年 5月 26日-2017年12月 31日。 2、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 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沪深 300 指数,债 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国债券总指数。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 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10% *[t 日沪深 300指数/( t-1日沪深300 指数)-1] +90%* [t日中国债券总指数 /(t-1日中国债券总指数)-1]; 其中,t=1,2,3, ... 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t =[∏Tt=(1+benchmarkt )]-1 其中,T=2,3,4,. . . ; ∏Tt=(1+benchmarkt )表示t日至T日的(1+benchmarkt )数学连乘。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6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6 页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6 页


注: (1)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6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6 页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6 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6年5月 26日。


2、本图所示时间区间为2016 年5月 26 日至 2016年12 月 31 日及 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 12 月31日,汇阳Z 份额 2017 年8月 29 日(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3、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汇阳债券 A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0.2000 8,054,985.92 154,913.15 8,209,899.07


2016 0.1000 6,790,458.36 73,830.44 6,864,288.80


合计 0.3000 14,845,444.28 228,743.59 15,074,187.87


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0.2000 3,291,572.49 90,715.97 3,382,288.46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6 页


2016 0.1000 3,329,503.40 19,460.28 3,348,963.68


合计 0.3000 6,621,075.89 110,176.25 6,731,252.14


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汇阳债券 Z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0.1000 4,664.99 0.20 4,665.19


2016 - - - -


合计 0.1000 4,664.99 0.20 4,665.19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518 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8 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截至2017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6 页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货 币市场基金三十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孔令超 东方红策 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汇 阳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汇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 2016年8月5 日 - 7 年 硕士,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总部综合研究所策 略研究员、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济研究所策略研 究员,现任东方红策略精选 混合、东方红汇阳债券、东 方红汇利债券基金经理。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 籍。 徐觅 东方红策 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汇 阳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汇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益鑫纯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2017 年 8 月 31日 - 11 年 本科,曾任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事务部基 金会计、交易管理部债券交 易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上 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私募固定收益投资部 投资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 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兼任东方红策略精选混合、 东方红汇阳债券、东方红汇 利债券、东方红益鑫纯债债 券、东方红货币基金经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 籍。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6 页


方红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经 理。 饶刚


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 经理、兼 任东方红 策略精选 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红汇阳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红汇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红目标优 选三年定 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 2016 年 7 月 28日 - 19 年 硕士,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 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东方 红策略精选混合、东方红汇 阳债券、东方红汇利债券、 东方红目标优选定开混合 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中国国籍。 纪文静 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公募 固定收益 投资部副 总经理、 兼任东方 红领先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稳健 精选混合 2016 年 5 月 26日 2017年 8月 31日 11 年 硕士,曾任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研 究经理、销售交易经理,德 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投资与交易部总经理,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现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 部副总经理兼任东方红领 先精选混合、东方红稳健精 选混合、东方红睿逸定期开 放混合、东方红纯债债券、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东方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6 页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睿 逸定期开 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纯债债 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收 益增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红信用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稳添利 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战略 精选沪港 深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价值 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红益 鑫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东方 红智逸沪 港深定期 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红信用债债券、东方红稳添 利纯债、东方红战略精选混 合、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东方 红智逸沪港深定开混合、东 方红货币基金经理。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6 页


基金、东 方红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经 理。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 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 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 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易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 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日 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 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阀值的交易记录,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 易行为的公平性。对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产品,则持续监控和跟踪其同向交易价差,如价差 显著不为零,则在逐笔分析相关交易记录的基础上,对投资人员进行访谈,要求其进行相关的解 释和说明,以更为审慎地判断其合理性。对于反向交易,除程序化交易外原则上禁止组合内部及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6 页


组合之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资经理提供投资依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本年度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交易行为。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 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债券市场方面,2017 年整体下跌,代表资金价格的指标 SHIBOR 3M 从 3.30%上行至 4.90%, 同期基准的10Y国债收益率从 3.01%上行至3.88%。在经济基本面企稳的背景下,央行延续上年末 提出的调节好货币闸门指导思想,并提出探索建立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这一新的调控 框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与强监管下的宏观审慎政策交相呼应,贯穿全年。 年中市场参与机构对货币政策阶段性放松的期望首先被打破,紧接着国庆后对经济持下滑预期的 观点又被强力扭转,最终导致本轮债券市场面临的调整长于以往。产品在全年的操作上整体以短 久期和低杠杆的配置思路为主,精选个券,提高基础收益,并对我们充分研究的公司面临事件性 冲击时的交易性机会进行了积极参与,进一步增厚组合业绩。 权益市场 2017 年分化较大,全年上证综指上涨 6.56%,深证成指上涨 8.48%,沪深 300 上涨 21.78%,创业板指下跌10.67%。2017年权益市场的结构性行情的特点突出,不同公司之间股价表 现差异较大,一些竞争优势明显、估值合理的优质龙头公司全年实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而相反 一些质地一般、之前估值偏高的公司则出现了持续的回调。本产品在个股选择上以业绩稳健增长 且和估值合理的优质龙头企业为主,包括消费品行业龙头、竞争优势突出的制造业龙头以及一些 受益供给侧收缩的周期性行业龙头等。同时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对仓位和配置方向进行适度调整,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6 页


以起到降低组合波动、提升夏普比例的组合优化作用。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 年12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1.042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723 元,C 类份额净值为1.0352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652元,本基金Z类份额净值为1.0427元,份额累 计净值为1.052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 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4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1.08%,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8%,Z类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0.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年整体宏观经济呈现平稳回落的格局。房地产和基建投资逐渐下行,而制造业投资受益 于企业盈利回升有所回暖,整体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年逐渐回落。但在欧洲等海外经济体复苏 的带动下,全年的出口表现超出了年初预期,对GDP带来了较多的正面贡献。展望 2018年,经济 环境预计仍将延续 17 年的趋势。 通胀方面, 2017年由于食品价格的疲弱表现, CPI 全年水平较低, 预计2018年会有所回升,而 PPI在高基数影响下将逐渐回落。 债券方面,央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对局部性、阶段性经济波动的容忍度, 预计经济增速即使小幅回落但仍处于合意区间。在双支柱的调控框架下,债券市场较难迎来趋势 性机会,仍以预期差主导的交易性行情为主。产品预计仍将维持短久期的配置思路,自下而上的 精选个券,在维持较低杠杆水平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组合的基础收益率。 权益方面,在盈利增速回落、货币政策维持中性的宏观环境下,预计2018年A股市场整体仍 然呈震荡走势,投资上以把握结构性行情为主。2018 年仍将延续 2017 年偏好价值成长的风格, 但在优质公司的估值水平经历了 2017 年的系统性提升后,2018 年市场将更加重视公司的业绩成 长。我们在保持价值投资理念下,2018年将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投资机会:一是继续配置一 些估值仍在合理区间、基本面稳健的消费类价值股,业绩的稳定增长能给投资者带来稳健的长期 回报;二是金融股估值仍处于较低区间,龙头公司具有一定的底仓配置价值;三是关注受益于供 给侧改革的周期股龙头,在需求走弱、供给收缩的背景下,龙头公司受益于成本端优势和行业集 中度提升,盈利能力有望明显改善;四是逐步开始关注业绩维持高增速、估值已逐渐回落至合理 区间的一些优质新兴产业龙头公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6 页


以及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17年9月5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等相关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 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 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 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基金管理人对 投资品种的估值程序及技术保持一致性原则,为确保估值程序和技术的持续使用性,基金管理人 建立了定期复核和审阅机制。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 人员资格,同时,公司设估值决策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和审议基金估值业务,成员包括:公司总 经理、合规总监(督察长)、交易总监、运营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等。基金经理不参与基金日常估 值业务,对于属于东证资管估值政策范围内的特殊估值变更可参与讨论,但最终决策由估值决策 小组讨论决策并联名审批,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同;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发布《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收 益分配基准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 元;本基金 A 类份额本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4,090,310.81元,红利再投形式75,902.17 元;本基金C类份额共计派发现金红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6 页


利 1,005,227.08元,红利再投形式 28,661.45 元。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发布《东 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17 年 9月20日,每 10 份基金 份额派发红利 0.1 元;本基金 A 类份额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64,675.11 元,红利再投形式 79,010.98元; 本基金 C类份额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86,345.41 元, 红利再投形式 62,054.52元; 本基金Z类份额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64.99元, 红利再投形式 0.20 元。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称“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 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6 页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薛 竞、陈熹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053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 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632,443.39 48,049,790.94 结算备付金 13,731,373.40 15,356,714.94 存出保证金 2,003,564.11 153,770.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4,508,093.62 1,096,466,263.59 其中:股票投资 85,028,447.62 94,034,168.1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99,479,646.00 1,002,432,095.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8,294,915.38 13,886,614.5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23,493.78 1,19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12,593,883.68 1,173,914,345.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6 页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9,000,000.00 111,8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18,931.67 46,159,328.55 应付赎回款 2,505,589.57 1,718,674.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7,303.39 648,703.03 应付托管费 113,515.25 185,343.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75,756.50 72,071.24 应付交易费用 662,059.16 406,711.4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99,919.85 3,577.7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65,001.11 181,043.79 负债合计 156,238,076.50 161,175,453.9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31,111,584.50 1,005,663,533.72 未分配利润 25,244,222.68 7,075,357.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6,355,807.18 1,012,738,891.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2,593,883.68 1,173,914,345.42 注:报告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631,111,584.50 份,其中东方红汇阳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423 元,基金份额 414,935,325.90 份;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352 元,基金份额 202,481,973.15 份;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Z类基金份额净值 1.0427元,基金份额13,694,285.4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6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 31日 一、收入 42,512,065.01 4,569,885.05 1.利息收入 28,946,908.15 16,059,602.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4,134.54 629,204.04 债券利息收入 28,624,741.11 15,305,306.4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032.50 125,091.6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82,268.06 3,187,905.73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6 页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243,237.55 2,623,422.2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6,093,760.64 786,390.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2,327,835.29 -445,200.00 股利收益 1,360,626.44 223,293.4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9,229,921.17 -14,749,486.9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52,967.63 71,864.11 减:二、费用 13,343,929.19 7,715,495.70 1.管理人报酬 5,077,851.41 3,360,627.35 2.托管费 1,450,814.58 960,179.29 3.销售服务费 685,460.57 581,026.75 4.交易费用 775,655.35 708,649.07 5.利息支出 5,038,940.84 1,898,730.7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038,940.84 1,898,730.71 6.其他费用 315,206.44 206,282.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9,168,135.82 -3,145,610.6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9,168,135.82 -3,145,610.6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05,663,533.72 7,075,357.78 1,012,738,891.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29,168,135.82 29,168,135.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374,551,949.22 597,581.80 -373,954,367.42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6 页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52,596,616.40 21,562,180.43 574,158,796.83 2.基金赎回款 -927,148,565.62 -20,964,598.63 -948,113,164.2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11,596,852.72 -11,596,852.7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31,111,584.50 25,244,222.68 656,355,807.1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 月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04,676,770.18 - 404,676,770.1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3,145,610.65 -3,145,610.6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600,986,763.54 20,434,220.91 621,420,984.4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90,027,627.96 31,116,962.70 1,121,144,590.66 2.基金赎回款 -489,040,864.42 -10,682,741.79 -499,723,606.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10,213,252.48 -10,213,252.4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05,663,533.72 7,075,357.78 1,012,738,891.5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潘鑫军______














______任莉______














____詹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38 号《关于准予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6 页


复》准予注册,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 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404,476,787.7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64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 5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 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04,676,770.18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99,982.46 份基金 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45,612,959.20 份,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20,934.59 份,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59,063,810.98,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9,047.87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和登记机构的不同,分别设置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 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并 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计提销售服务费并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根据《关于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和更改后的《东 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自2017年 8月 29 日起本基金增加Z 类基金份额,单 独设置基金代码,单独公布基金净值,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并登记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 产支持证券、 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 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 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6 页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收益率*9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6 页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 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 资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东证期货”) 受东方证券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6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方证券 409,041,881.34 72.38% 457,530,496.17 81.15%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方证券 1,234,901,985.94 88.16% 318,670,694.99 99.68%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方证券 27,646,800,000.00 100.00% 16,191,200,000.00 96.59%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6 页


东方证券 299,132.19 72.93% 633,725.03 95.83%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 东方证券 334,592.84 81.57% 334,592.84 83.42%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077,851.41 3,360,627.3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196,299.83 774,235.81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450,814.58 960,179.29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6 页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 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 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方红汇阳债券 A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东方红汇阳债券 Z 合计 东证资管 - 180,189.96 - 180,189.96 中国银行 - 3,690.92 - 3,690.92 东方证券 - 48,906.30 - 48,906.30 合计 - 232,787.18 - 232,787.18 获得销售服 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 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5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方红汇阳债券 A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东方红汇阳债券 Z 合计 东证资管 - 159,158.69 - 159,158.69 中国银行 - 3,015.78 - 3,015.78 东方证券 - 181,371.13 - 181,371.13 合计 - 343,545.60 - 343,545.60 注: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的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6 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2017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3,632,443.39 50,870.03 48,049,790.94 106,301.8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支付给东证期货的国债期货交易手续费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 商确定,以包括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收取的上交手续费的全额列示。于2017年 12月 31日,本基 金无应付交易手续费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于 2017 年度,本基金当期交易手续费支出 1,963.50元(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 31 日止期间:312.00元)。 本基金用于期货交易结算的资金分别存放于东证期货的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中,结算备付 金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存出保证金不计息。于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2,785,966.93 元,存出保证金余额为 1,956,675.00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结算备付金 4,556,946.82元, 无存出保证金余额)。于 2017年度, 本基金当期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2,492.74 元(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12 月 31 日止期间:3,369.87 元)。 7.4.9 期末( 2017 年 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0.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128029 太阳 2017/12/22 2018/01/16 新债未 100.00 100.00 6,258 625,800.00 625,800.00 -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6 页


转债 上市 注: 1、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此外,本基金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受让的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所受让的股份。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 票 名 称 停牌日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601600 中 国 铝 业 2017/09/12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8.09 未知 未知 150,000 901,875.00 1,213,500.00 - 002470 金 正 大 2017/10/25 重 大 事 项 8.52 2018/02/0 9 8.24 500,000 3,676,065.83 4,260,000.00 注: 本基金截至2017年 12 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 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 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49,000,000.00 元,于 2018 年1 月3 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 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6 页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84,540,797.62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699,967,296.00 元,无属于第 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 12 月31日: 第一层次 89,179,099.79 元, 第二层次1,007,287,163.80元, 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12月 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 《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6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85,028,447.62 10.46 其中:股票 85,028,447.62 10.46 2 固定收益投资 699,479,646.00 86.08 其中:债券 699,479,646.00 86.0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363,816.79 2.14 7 其他各项资产 10,721,973.27 1.32 8 合计 812,593,883.68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6 页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3,869,827.00 8.2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3,887,013.62 0.59 E 建筑业 2,706,000.00 0.4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3,491,007.00 0.53 J 金融业 21,074,600.00 3.2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5,028,447.62 12.95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 -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 - C 消费者常用品 - - D 能源 - - E 金融 - - F 医疗保健 - - G 工业 - - H 信息技术 - - I 电信服务 - - J 公用事业 - -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6 页


K 房地产 - - 合计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078 太阳纸业 1,350,000 12,528,000.00 1.91 2 601166 兴业银行 500,000 8,495,000.00 1.29 3 600036 招商银行 200,000 5,804,000.00 0.88 4 600426 华鲁恒升 350,000 5,572,000.00 0.85 5 600887 伊利股份 170,000 5,472,300.00 0.83 6 601939 建设银行 700,000 5,376,000.00 0.82 7 600486 扬农化工 98,300 4,884,527.00 0.74 8 300408 三环集团 240,000 4,838,400.00 0.74 9 600066 宇通客车 200,000 4,814,000.00 0.73 10 002470 金正大 500,000 4,260,000.00 0.65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668 中国建筑 15,574,234.00 1.54 2 002078 太阳纸业 11,898,315.00 1.17 3 601166 兴业银行 11,243,464.00 1.11 4 600426 华鲁恒升 9,679,807.56 0.96 5 601600 中国铝业 9,574,500.00 0.95 6 600011 华能国际 9,357,971.24 0.92 7 300166 东方国信 8,270,640.96 0.82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6 页


8 600585 海螺水泥 7,904,545.97 0.78 9 600115 东方航空 7,878,103.00 0.78 10 600029 南方航空 7,693,000.00 0.76 11 601939 建设银行 7,413,766.85 0.73 12 600027 华电国际 6,705,000.00 0.66 13 600028 中国石化 6,021,214.00 0.59 14 600566 济川药业 5,610,172.00 0.55 15 600886 国投电力 5,588,821.00 0.55 16 600036 招商银行 5,274,600.00 0.52 17 300408 三环集团 5,192,907.53 0.51 18 601688 华泰证券 5,114,402.00 0.51 19 601318 中国平安 5,100,291.04 0.50 20 600887 伊利股份 4,772,746.00 0.47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012 隆基股份 13,544,141.79 1.34 2 601668 中国建筑 13,429,460.00 1.33 3 601600 中国铝业 13,022,927.00 1.29 4 600426 华鲁恒升 12,879,741.10 1.27 5 002415 海康威视 10,729,617.98 1.06 6 002466 天齐锂业 8,964,758.97 0.89 7 600887 伊利股份 7,914,244.71 0.78 8 600029 南方航空 7,800,625.93 0.77 9 600115 东方航空 7,630,711.00 0.75 10 002041 登海种业 6,856,560.56 0.68 11 600585 海螺水泥 6,636,695.88 0.66 12 601318 中国平安 6,544,909.00 0.65 13 600027 华电国际 6,533,082.00 0.65 14 300166 东方国信 6,522,762.16 0.64 15 002202 金风科技 6,427,189.00 0.63 16 600875 东方电气 6,384,627.96 0.63 17 600028 中国石化 6,336,000.00 0.63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6 页


18 600886 国投电力 6,247,500.00 0.62 19 600486 扬农化工 6,010,774.07 0.59 20 600547 山东黄金 5,901,448.00 0.58 注: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62,831,092.7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02,364,056.80 注: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8,326,000.00 30.2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8,585,000.00 10.45 4 企业债券 378,591,236.40 57.6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0,028,000.00 3.0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2,534,409.60 15.6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99,479,646.00 106.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0204 17 国开 04 400,000 39,920,000.00 6.08 2 143081 17 长电 01 400,000 39,164,000.00 5.97 3 143223 17 南水 03 300,000 29,364,000.00 4.47 4 136501 16 天风 01 300,000 29,007,000.00 4.42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6 页


5 136830 16 中信 G1 300,000 28,938,000.00 4.4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主要目的。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 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获取超额收 益。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指标说明 0T1803 10年期国债 期货 70 65,222,500.00 492,635.29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492,635.29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2,327,835.29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492,635.29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国债期货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利率波动的风险,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6 页


投资目标。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持有的 16 中信 G1(代码:136830)发行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2017 年 05 月 25 日公告,因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融券 服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7 第 57 号) ,拟决定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5,849.78元, 并处以人民币 308,279,248.90 元罚款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会对 上述证券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003,564.1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294,915.38 5 应收申购款 423,493.7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721,973.2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2006 16 皖新 EB 23,424,000.00 3.57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6 页


2 132004 15 国盛 EB 5,940,350.00 0.91 3 132007 16 凤凰 EB 2,805,530.00 0.43 4 120001 16 以岭 EB 312,275.60 0.05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470 金正大 4,260,000.00 0.65 重大事项停牌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东方红汇 阳债券A 1,215 341,510.56 250,786,006.12 60.44% 164,149,319.78 39.56% 东方红汇 阳债券C 772 262,282.35 67,769,639.37 33.47% 134,712,333.78 66.53% 东方红汇 阳债券Z 4,509 3,037.10 - 0.00% 13,694,285.45 100.00% 合计 6,496 97,153.88 318,555,645.49 51.59% 312,555,939.01 50.62%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6 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东方红汇阳债券A 119,286.35 0.0287% 东方红汇阳债券C 79,546.20 0.0393% 东方红汇阳债券Z 29.91 0.0002% 合计 198,862.46 0.0322% 注: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 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东方红汇阳债券A 0~10 东方红汇阳债券C 0 东方红汇阳债券Z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东方红汇阳债券A 0~10 东方红汇阳债券C 0 东方红汇阳债券Z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东方红汇阳债券 A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东方红汇阳债券 Z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5 月 2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45,612,959.20 159,063,810.98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36,203,485.51 169,460,048.21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3,111,606.74 325,444,367.46 14,040,642.2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34,379,766.35 292,422,442.52 346,356.7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 以"-"填列)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4,935,325.90 202,481,973.15 13,694,2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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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披露日前,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发布公告,同意陈光明同志自 2018 年 3 月7日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潘鑫军同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7年8月,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告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该变 更事项已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签订审计 业务约定书,同时已在指定媒介公告该变更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备 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7 年度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事务所审计报酬为 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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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2016 年 8 月,上海证监局对公司 2014 年 以来的业务开展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局于本报告期内对公司采取 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监管要求已在2017 年5 月 22 日向上海局提交了有关落实整改 工作的书面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2 409,041,881.34 72.38% 299,132.19 72.93% - 广发证券 1 117,347,237.59 20.76% 83,468.94 20.35% - 国信证券 1 38,780,250.61 6.86% 27,584.13 6.72% -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如有)而合计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行;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佣 金收费合理。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 交易单元。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 的资格;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 交易单元租用事宜。 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新增券商交易单元。 东方红汇阳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46 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234,901,985.94 88.16% 27,646,800,000.00 100.00% - - 广发证券 121,073,832.79 8.64% - - - - 国信证券 44,730,187.94 3.19% - - -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