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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天天发货币A(000829)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3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 的 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易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八年三月


5 重要提 示 1、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 准予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 场基 金 注册 的 批复》 ( 证监许 可 【2014】959 号) , 以及 《 关于 易方 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 金延 期募集备案的 回函》 (机构部函【2016 】2956 号) 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正式生 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 同和基 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 同是约定 基 金 当 事 人 之间 权 利 、义务 的 法 律 文 件。 基 金 投资人 自 依 基 金 合同 取 得 基金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和 本 基金合 同 的 当 事 人, 其 持 有基金 份 额 的 行 为本 身 即 表明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 有权利、 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 同。 2、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募 说明书》 的内容真 实、 准 确、 完整。 本 《招募说明 书》 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 但 中 国证监 会 对 本 基 金募 集 的 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 本 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 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3、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 金 ,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均 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 合型 基金及债 券型基金, 属证 券 投 资基金 中 的 较 低 风险 收 益 品种 。 投 资 者 购 买本 货 币 市场基 金 并 不 等 于 将 资 金 作 为 存款 存 放 在银行 或 存 款 类 金融 机 构 ,基金 管 理 人 不 保证 基 金 一定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投 资 者 在投资 本 基 金 前 ,应 全 面 了解本 基 金 的 产 品特 性 , 充分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理 性 判 断市场 , 并 承 担 基金 投 资 中出现 的 各 类 风 险, 包 括 : 因整 体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环境 因 素 对证券 市 场 价 格 产生 影 响 的市场 风 险 , 因 金融 市 场 利率的 波 动 而 导 致 证 券 市 场 价 格和 收 益 率变动 的 利 率 风 险, 因 债 券和票 据 发 行 主 体信 用 状 况恶化 而 可 能 产 生 的 到 期 不 能 兑付 的 信 用风险 , 因 基 金 管理 人 在 基金管 理 实 施 过 程中 产 生 的基金 管 理 风 险 , 因 投 资 者 连 续大 量 赎 回基金 份 额 产 生 的流 动 性 风险, 因 本 基 金 管理 现 金 头寸时 有 可 能 存 在 现 金 不 足 的 风险 或 现 金过多 而 带 来 的 机会 成 本 的风险 , 因 发 生 特定 情 况 收取强 制 赎 回 费 用 的风险, 因 收益 分 配 处理的 业 务 规 则 造成 持 有 份额数 较 少 的 投 资者 无 法 获得投 资 收 益 的 风 险 , 因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证券交 易 市 场 数 据传 输 延 迟等因 素 影 响 业 务处 理 流 程造成 赎 回 款 顺 延 划 出 的 风 险 ,因 投 资 人申购 金 额 超 过 基金 管 理 人规定 的 上 限 而 被拒 绝 的 风险 , 因影子定价 确 定 的 基 金 资产 净 值 与摊余 成 本 法 确 定的 基 金 资产净 值 偏离度 达到 一 定 程度而 导 致 暂停申 购 ,或者暂停赎回并 终止 基金合同的风险 等等 。 投资人在 投 资 本 基金 之 前, 请 仔 细 阅 读 本 基金 的 《招募说明书》 和 《基 金 合同 》 等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全 面 认 识本基 金 的 风 险 收益 特 征 和产品 特 性 , 自 主判 断 基 金的投 资 价 值 , 并 6 充 分 考 虑 自 身的 风 险 承受能 力 , 理 性 判断 市 场 ,自主 并 谨 慎 做 出投 资 决 策,自 行 承 担 投 资 风险 。 4、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与 债 券, 基金 投资者有 可能 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 有可 能损失本 金 。 投 资 有 风险 , 投 资者 在 进 行 投 资 决策 前 , 请仔细 阅 读 本 基 金的 《 招 募说明 书 》 及 《 基 金合同》 。 5、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 人依照恪尽职守 、 诚实信 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 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 基金 托管人复核。除非另 有说 明,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 容截止日 为2018 年2 月16 日, 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 年12 月31 日, 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7 年12 月31 日。 (本报告中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 一、基金 管理人 (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1. 基金 管理 人: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路6号105室-42891 ( 集中 办公 区)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30 号广 州银行 大厦40-43 楼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17 日 法定代 表人 :刘 晓艳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 :贺 晋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文号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证监基 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 围: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 基金 销售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2. 股权 结构 :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 1/12 总


计 100%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詹余引 先生 , 工商管 理博 士, 董事 长。 曾任 中国 平 安保险 公司 证券 部研 究咨 询室总 经理 助理; 平安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研 究咨询 部副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 国债 部副总 经理( 主持工 作) 、资 产管理 部副 总经理 、总经 理;中 国平安 保险 股份有 限公司 投资管 理部 副总经 理(主 持工作)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理事 会投资 部资产 配置 处处长 、投资 部副主 任、 境外投 资部主 任、 投 资部 主任 、 证 券投 资部主 任。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易方达 国际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刘晓艳 女士 , 经 济学 博士 , 副董 事长 、 总 裁。 曾 任广 发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投资 理财部 副 经理、 基金 经理 , 基 金投 资理财 部副 总经 理、 基金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督 察员、 监察 部总 经 理、 市 场部总 经理、 总裁 助理、 公 司副 总裁、 常务 副总裁。 现任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董事长 、 总 裁; 易方 达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易 方达 国际控 股有 限公 司董 事。


8 秦力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董事。 曾任 广发 证券 投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资金 营运 部总 经理 、 规划 管理 部总 经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副总 经理 , 广 东金 融高 新区 股权 交易中 心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董事 、 常务副 总经 理; 广发 控股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 陈志辉 先生 , 管 理学 硕士 , 董事 。 曾 任美 的集 团税 务总监 、 安 永会 计师 事务 所广州 分所 高级审 计员 。现 任盈 峰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资财 中心总 经理 。 王海先 生, 经 济学、 工商 管理 ( 国际) 硕士, 董事 。 曾任工 商银 行江 西省 分 行法律 顾问 室科员 ; 工商 银行珠 海分 行法律 顾问 室办 事员 、 营 业部计 划信 贷部 信贷 员、 办公室 行长 室 秘 书、 信贷 管理 部业务 主办 、 资 产风 险管 理部经 理助 理兼法 律室 副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副 总 经理兼 法律 室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招商 银行总 行法 律事 务部 行员 ; 工 商银 行珠 海 分行资 产风 险部 总经 理兼 特殊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人、 公司 业 务部 总经 理、 副行 长; 工商 银行 广 东省分 行公司 业务部 副总 经理( 主持工 作) 、 总经理 ;工商 银行韶 关分行 行长 、党委 书记。 现任广 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刘韧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董事。 曾任 湖南 证券 发行 部经理 助理 ; 湘 财证 券投 资银行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财富 证券 投资 银行总 部副 总经 理 ; 五 矿二 十三冶 建设 集团 副总 经理 、 党委委 员; 深圳市 中金 岭南 有色 金属 股份有 限公 司监 事; 新晟 期货有 限公 司副 董事 长;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资本 运营 部部 长。 现任 东江环 保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朱征夫先 生, 法学博 士, 独立董事 。曾 任广东 经济 贸易律师 事 务 所金融 房地 产部主任 ; 广东大 陆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广 东省 国土 厅广 东地 产法律 咨询 服务 中心 副主 任。 现 任广 东东 方昆仑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 忻榕女 士, 工商 行政 管理 博士, 独立 董事 。 曾 任中 科院研 究生 院讲 师; 美国 加州高 温橡 胶公司 市场部 经理; 美国 加州大 学讲师 ;美国 南加 州大学 助理教 授;香 港科 技大学 副教授 ; 中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瑞士洛 桑管 理学 院教 授。 现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谭劲松先 生, 管理学 博士 (会计学 ) ,独 立董事 。曾 任邵阳市 财会 学校教 师; 中山大 学 管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 教授。 现任 中山 大学 管理 学院教 授。 陈国祥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 事 会主 席。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拓 展部 总经理 、总 裁助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李舫金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事 。 曾 任华 南师 范大 学外语 系党 总支 书记 ; 中 国证监 会广 州证管 办处 长; 广州 市广 永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广 州股 权交 易中 心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广 州立 根小 额再 贷款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银行 副董 事长 ; 广 州中 盈 (三 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汽车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现任 广州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 公 司党委 书记及 董事长 ;万 联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董事 长;广 州金控 资本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长 ; 广金期 货有 限公 司董 事; 立根融 资租 赁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广州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9 事;广 州股 权投 资行 业协 会法人 代表 。 廖智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监事。 曾任 广东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力 资源部 副总 经理 、 市 场部 总经理 、 互 联网金 融部 总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广东 粤财互 联网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张优造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常 务副总 裁。曾 任南方证 券交 易中心 业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 东证 券公 司发 行上 市部经 理; 深圳 证券 业务 部总经 理、 基金 部总 经理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副 总裁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常务 副总 裁; 易方 达国际 控股 有 限 公司董 事;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 陈彤先 生 , 经 济学博 士 , 副总裁 。 曾任 中国经 济开 发信托 投资 公司 成都 营业 部研发 部副 经理、 交易 部经 理、 研发 部经理 、 证 券总 部研 究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基金 科瑞 基金经 理、 市场 部华 东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市场 部总 经理助 理、 南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成都 分公 司总经 理、 上海 分公 司总 经理、 总裁 助理 、 市 场总 监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马骏先生 ,高 级管理 人员 工商管理 硕士 (EMBA ) ,副 总裁。曾 任君 安证券 有限 公司营 业 部职员 ; 深圳 众大投 资有 限公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广发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固定 收益 部总经 理、现 金管理 部总 经理、 固定收 益总部 总经 理、总 裁助理 、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 收益首 席投 资官 、基 金科 讯基金 经理 、易 方达 5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深证 1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裁;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易 方达 资产管 理 ( 香港 ) 有 限公 司董事 、 人 民币 合格境 外投 资者 (RQFII ) 业务负 责人 、 证 券交 易负 责人员 (RO ) 、 就 证券 提供 意见负 责人 员 (RO) 、 提 供资产 管理 负责 人员 (RO) 、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委员 ; 中 债资 信评估 有限 责 任公司 独立 董事 。 吴欣荣 先生 , 工 学硕 士, 副总裁 。 曾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投 资管理 部经 理、 基 金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研究 部副 总经 理、 研究 部总经 理、 基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公募 基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权益 投资 总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权益投 资总 监、 基金 科瑞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科汇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价值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张南女 士, 经济 学博 士, 督察长 。 曾 任广 东省 经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部 副总 经理 、 监 察部 总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 ,工 商管理 硕士(MBA) , 首席产 品官。 曾任 中国工商 银行 深圳分 行国 际业务 部 科员 ; 深 圳证 券登 记结 算公 司办公 室经 理 、 国 际部 经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北京 中心 助理主 任、 上市部 副总 监 、 基金 债券 部副总 监 、 基 金管理 部总 监。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 产 品官;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另 类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10 关秀霞 女士 , 财 务硕 士、 工商管 理硕 士, 首席 国际 业务官 。 曾 任中 国银 行 (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 级 审计师; 美国 道富银 行波 士顿及亚 洲总 部大中 华地 区高级副 总裁、 董事总 经理、 中国 区行 长 、 亚洲 区 (除 日本外 ) 副 总裁、 机 构服 务主 管、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务 风险经 理、 公司 内部 审计 部高级 审计 师。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国际业 务官 。 高松凡先 生, 高级管 理人 员工商管 理硕 士(EMBA ) , 首席养老 金业 务官。 曾任 招商银 行 总行人 事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年金 中心 副主 任, 浦东 发展银 行总 行企 业年 金部 总经理 , 长江 养 老保险 公司 首 席 市场 总监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老 金业 务总 监。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 2 、基 金经 理 石大怿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曾 任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交 易管 理部 交易 员, 易方达 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集 中交 易室 债券交 易员 、 固 定收 益部 基金经 理助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易 方达 月月 利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2 年 11 月 26 日 起任职 ) 、 易 方 达双月 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3 年 1 月 15 日起任 职) 、 易方达 天天 理 财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3 年3 月 4 日起 任 职) 、 易方 达货 币市 场基 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 任职) 、易方 达保 证金 收益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易理 财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10 月 24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 财富快 线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理 ( 自 2014 年6 月 17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天 天 增利货 币市 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 自2014 年6 月 25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 龙宝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4 年9 月12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 ( 自2015 年2 月5 日起 任职 ) 、 易方达 天天 发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7 年 2 月 16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 掌柜季 季盈 理 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自 2017 年6 月 15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新 鑫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的基 金经 理助理 。 3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本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 马 骏先 生、 王 晓晨 女士 、 张 清华 先生、 袁方 女士、 胡剑 先生 。 马骏先 生, 同上 。 王晓晨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集中 交易 室债 券交 易员 、 债 券 交易主 管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易方达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保证 金收 益 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理 、 易 方达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 方达 投资 级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达中 债新 综合债 券指 数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保 本一号混 合型 11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中 债 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中债 7-10 年 期国 开行债 券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达恒 益定 期开放 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兼 易方达 资产 管理 (香港 ) 有限 公司 基金 经 理、 就证 券提 供意 见负 责 人员 (RO ) 、 提供 资产 管理 负责人 员 (RO), 固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张清华 先生 , 物 理学 硕士 。 曾 任 晨星 资讯 (深 圳) 有限公 司数 量分 析师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易 方达 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 收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利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新 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新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易 方达 瑞景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易方 达瑞 选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瑞通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瑞弘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程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易方达 安心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裕丰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 易 方达 安心 回馈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裕 祥回 报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裕鑫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丰 和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安盈 回报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瑞 信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易 方达 瑞和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袁方女 士, 工学 硕士 。 曾 任中慧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资 产评 估师 ,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投 资经 理 , 泰康 人寿 保险公 司投 资经 理,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固定 收益 总 监, 泰康 资产 管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年金 投资 部高 级投 资经理 、 执行 总监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益 投资部 总经 理助理 、固定 收益总 部总 经理助 理、固 定收益 机构 投资部 总经理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理 、投 资经 理。 胡剑先 生 , 经 济学硕 士 。 曾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部 债券 研究 员、 基金 经 理助理 兼债 券研 究员 、 固 定收益 研究 部负 责人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中债 新 综 合债券 指 数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纯债 1 年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永旭添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裕 景添 利 6 个 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研 究部 总经 理、 易方 达稳 健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12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信 用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裕 惠回 报定 期开放 式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瑞 财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高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 达丰惠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易 方达瑞 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瑞 兴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瑞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瑞祺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4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基金 托管人 名称: 广发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广州 市越 秀区 东风 东路 713 号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越 秀区 东风东 路 713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明生 成立时 间:1988 年7 月8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154 亿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 中 国证 监会 、 中 国银 监 会 《 关于 核准 广东发 展银 行证券 投资 基金托 管资 格的 批复 》 , 证 监许可[2009]363 号 联系人 :周 小磊 联系电 话: (010 )65169562 三、相关 服务机 构 (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 路 6 号 105 室-42891 (集 中办 公区 )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13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1)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2)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1703 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 蕾 (3)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 楠 (4)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 、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1)中 国银 行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四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网址:www.boc.cn ( 二) 、基 金登 记机 构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华 路 6 号 105 室-42891 (集 中办 公区 )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 贤高 (三) 、律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 律师


14 律师事 务所 :北 京德 恒律 师事务 所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B 座 12 层 负责人 :王 丽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 师: 徐建 军、 刘焕 志 联系人 :徐 建军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本基金 的法 定验 资机 构为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Tony Mao 毛鞍 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赵 雅、 李明明 联系人 :赵 雅 本基金 的年 度财 务报 表及 其他规 定事 项的 审计 机构 为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 普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普华 永道 中 心11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首席合 伙人 :李 丹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竞 、 周祎 联系人 :周 祎 四、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 天天 发货 币市 场基 金


15 五、 基金 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货 币市 场基 金 六、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在有效 控制 投资 风险 和保 持高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 力争 获得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回 报 。 七、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 括现金 , 期限 在一 年以 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 存款、 债券 回购、 中央银 行票 据、 同 业存 单 , 剩余期 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 债券、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融 资工具 、 资 产支 持证 券,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 中 国人 民银 行认可 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以后 对货币 市场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与限 制进 行调 整的 , 本基 金可随 之 调整。 八、基金 的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对 基金 资产 组合 进行积 极管 理, 在深 入研 究国内 外的 宏观 经济 走势 、 货币 政策 变化趋 势 、 市 场资金 供求 状况的 基础 上 , 综合 考虑 各类投 资品 种的 收益 性、 流动性 和风 险 特 征,力 争获 得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回 报。 1 、银 行存 款及 同业 存单 投 资策略 银行存 款及 同业 存单 是本 基金重 要的 投资 对象 。 对 于银行 存款 及同 业存 单的 投资, 本基 金根据 宏观 经济 指标 分析 债券类 资产 和银 行存 款的 预期收 益率 水平 , 制定 和调 整银行 存款 及 同业存 单投 资比 例、 存款 期限等 。 2 、利 率品 种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对利 率品 种的 投资 , 是 在对 国内 、 国 外经 济 趋势进 行分 析和 预测 基础 上, 结合 利 率期限 结构 变化 趋势 和债 券市场 供求 关系 变化 , 据 此确定 组合 的平 均久 期。 在确定 组合 平均 久期后 , 本基 金对债 券的 期限结 构进 行 分 析, 选择 合适的 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 在 合理 控制 风 险的前 提下 ,综 合考 虑组 合的流 动性 ,决 定投 资品 种。 3 、信 用品 种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根 据基 金管理 人的 “内部信 用评 级体系” ,从 市场上公 开发 行的信 用债 券中筛 选 16 投资备 选券 , 形成信 用债 券投资 备选 库 。 从信 用债 券投资 备选 库中 , 本 基金 管理人 结合 本 基 金的投 资与 配置 需要 , 通 过分析 比较 到期 收益 率、 剩余期 限、 流动 性等 特征 , 挑选 适当 的信 用债券 进行 投资 。 4 、债 券回 购投 资策 略 在组合 进行 债券 回购 投资 操作时 , 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究资金 面走 势等 因素 , 选 择回购 的品 种和期 限。 5 、基 金投 资策 略 在组合 进行 货币 市场 基金 、 理 财债 券基 金投资 操作 时, 在可 投资 的基金 中 , 基金管 理人 优先挑 选由 具备 较强 流动 性管理 能力 、 有较 丰富 应对 规模波 动经 验的 投资 团队 管理的 基金 进 行投资 。 6 、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密 切跟 踪衍 生产 品等其 他金 融工 具的 动向 。 当监管 机构 允许 基金 参与 其他金 融 工具的 投资 , 本基金 将按 照届时 生效 的法 律法 规, 根据对 该金 融工 具的 研究 , 制 定符 合本 基 金投资 目标 的投 资策 略, 在充分 考虑 该投 资品 种风 险和收 益特 征的 前提 下, 谨慎投 资。 九、基金 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七天 通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 十、基金 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金 和债 券型 基金 。 十一、基 金投资 组合报告 (未经 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的 托管 人广发 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本 基金 合同的规 定, 复核了 本报 告的内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有关 数据 的期间 为 2017 年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1 、报 告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7 1 固定收 益投 资 5,261,357,372.18 24.05 其中: 债券 5,261,357,372.18 24.0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8,282,984,655.56 37.86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3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合计 8,260,723,471.23 37.76 4 其他资 产 73,966,027.31 0.34 5 合计 21,879,031,526.28 100.00 2 、报 告期 债券 回购 融资 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6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99,984,130.02 2.3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上表 中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资 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为 报告 期内 每个 交易日 融 资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 基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超 过资 产净 值 的20% 。 3 、基 金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 期限 (1)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 限基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53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最 高 值 83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最 低 44


18 值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 过 120 天情 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未超 过 120 天。 (2) 报告 期末 投资 组合 平 均剩余 期限 分布 比例 序 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 期 限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比例 (% ) 各 期 限 负 债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44.43 2.34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 —60 天 15.48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 —90 天 33.00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 —120 天 0.70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 ( 含) —397 天 (含 ) 8.41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2.01 2.34 4 、报 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240 天情 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存续 期未超 过 240 天。 5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19 3 金融债 券 1,079,311,942.53 5.0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79,311,942.53 5.05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4,182,045,429.65 19.57 8 其他 - - 9 合计 5,261,357,372.18 24.62 10 剩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券 - - 6 、报 告期 末按 摊余 成本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111714191 17 江 苏银 行 CD191 10,000,000 989,170,581.66 4.63 2 111708425 17 中 信银 行 CD425 6,000,000 595,259,906.02 2.78 3 111784884 17 宁 波银 行 CD177 5,000,000 495,659,306.98 2.32 4 111714278 17 江 苏银 行 CD278 5,000,000 494,860,432.62 2.32 5 111714273 17 江 苏银 行 CD273 5,000,000 489,389,720.58 2.29 6 111713075 17 浙 商银 行 CD075 3,500,000 340,605,201.64 1.59 7 111712293 17 北 京银 行 CD293 3,000,000 285,712,956.80 1.34 8 170204 17 国开 04 2,300,000 229,823,102.08 1.08 9 111710600 17 兴 业银 行 2,000,000 196,030,422.45 0.92


20 CD600 10 170207 17 国开 07 1,800,000 179,718,748.58 0.84 7 、“ 影子 定价 ”与 “摊 余 成本法 ” 确 定的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0 次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32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409%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201% 报告期 内负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不 存在 负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25% 的 情况 。 报告期 内正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不 存在 正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5% 的情 况。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9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基金 计价 方法 说明 本基金 目前 投资 工具 的估 值方法 如下 : 1 )基金 持有的 债券( 包括 票据)购 买时 采用实 际支 付价款( 包含 交易费 用) 确定初 始 成本, 按实 际利 率计 算其 摊余成 本及 各期 利息 收入 ,每日 计提 收益 ; 2 )基金 持有的 回购以 成本 列示,按 实际 利率在 实际 持有期间 内逐 日计提 利息 ;合同 利 率与实 际利 率差 异较 小的 ,也可 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 确定利 息收 入; 3 )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存款 以 本金列 示, 按实 际 协 议利 率逐日 计提 利息 。 如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述 方法进 行估 值不 能客 观反 映其公 允价 值的 , 基金 管理 人可根 据 具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方 法估 值。 如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最 新规定 估值 。 (2) 17 北京 银行 CD293 (代 码 :111712293 ) 为易 方达 天 天发货 币市 场基 金的 前十 大持仓 证 券。2017 年 8 月 8 日 ,北 京银监 局针 对北 京银 行未 经核准 提前 授权 部分 人员 实际履 行高 管 人员职 责, 责令 北京 银行 改正, 并对 其给 予100 万 元罚款 的行 政处 罚。 17 宁波 银行 CD177 (代 码 :111784884 ) 为易 方达 天 天发货 币市 场基 金的 前十 大持仓 证 券。 2017 年1 月23 日、 2017 年 2 月 20 日, 宁波 银监 局针对 宁波 银行 关联 交易 管理不 到位 、 票据同 业业 务未 能持 续实 行同业 专营 制管 理、 监管 政策未 严格 执行 、 监 管意 见执行 不力 等行 为,处 以人 民 币 350 万 元 的行政 处罚 。2017 年 10 月 10 日 ,宁 波银 监局 针对 宁波银 行以 贷 21 转存等 ,处 以人 民 币50 万 元的行 政处 罚。 本基金 投 资 17 北 京银 行 CD293 、17 宁波 银 行 CD177 的投资 决策 程序 符合 公司 投资制 度 的规定 。 除 17 北 京银 行 CD293 、17 宁波银 行CD177 外 ,本 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 期没有 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3)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十二、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7 年2 月16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 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的投资 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1 、易 方达 天天 发货 币 A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比 较表 阶段 净值收 益率 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基金合 同生 效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3.6090% 0.0010% 1.2034% 0.0000% 2.4056% 0.0010% 2 、易 方达 天天 发货 币 B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比 较表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71,529.90 3 应收利 息 68,124,230.84 4 应收申 购款 5,770,266.57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73,966,027.31


22 阶段 净值收 益率 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基金合 同生 效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3.8246% 0.0010% 1.2034% 0.0000% 2.6212% 0.0010% 十 三、费用 概览 (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诉讼 费和 仲裁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 0.15%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0.15%÷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顺 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23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05%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 下 : H =E×0.05%÷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 3.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年 销售服 务费 率为 0.25% , B 类基 金份 额的 年销 售服 务费率 为 0.01% 。两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 售服务 费计 提的 计算 公式 相同, 具体 如下 :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该 类基 金份 额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送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 月首 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代收 , 基金管 理人 收到后 支付 给基 金销 售机 构, 专门 用于 本 基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服 务。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法 按时 支付 的,支 付日 期顺 延至 最近 可支付 日支 付 。 销售服 务费 可用 于本 基金 市场推 广、 销售 以及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4-10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申 购费 、赎 回费


24 (1) 本基 金申 购费 、赎 回 费均为 零。 (2) 强制 赎回 费用 发生本 基金 持有 的现 金、 国债 、 中 央银 行票据 、 政 策性金 融债 券以 及 5 个交 易日内 到期 的其他金 融工 具占基 金资 产净值的 比例 合计低 于 5% 且偏离度 为负 的情形 时, 对当日单 个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申 请赎 回基 金份额 超过 基金 总份 额 1% 以上的 赎回 申请 (指 超过 基金总 份额 1% 以上的部 分) 征收 1% 的强 制赎回费 用, 并将上 述赎 回费用全 额计 入基金 财产 。基金管 理人 与基金 托管 人协 商确 认上 述做法 无益 于基 金利 益最 大化的 情形 除外 。 2 、基 金转 换费 用 基金转 换费 由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承 担, 由转 出基 金赎 回费用 及基 金申 购补 差费 用构成 , 其 中赎回 费用 按照 各基 金 的 基金合 同 、 更 新的 招募 说明 书及最 新的 相关 公告 约定 的比例 归入 基 金财产 , 其 余部 分用 于支 付注册 登记 费等 相关 手续 费, 具 体实 施办 法和 转换 费率详 见相 关公 告。转 换费 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位 ,计 算结 果按 照四 舍五入 方法 ,保 留小 数点 后两位 。 3 、 投 资者 通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www.efunds.com.cn ) 进行 申购 、 赎 回和 转换的 交 易费率 ,请 具体 参照 我公 司网站 上的 相关 说明 。 4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基金 合同规定 的范 围内调 整上 述费率或 变更 收费方 式, 调整后 的 费率或 变更的 收费方 式在 更新的 《招募 说明书 》中 列示。 上述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如发 生变更 , 基金 管 理人 最迟 应于 新的 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 前依 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 介上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 违背 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 合同 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 况制定基 金促销 计划 , 针对基 金投 资者定 期和 不定 期地 开展 基金促 销活 动 。 在基 金促 销活动 期间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 当调 低基 金销售 费率 , 或 针对 特定 渠道、 特定 投资 群体 开展 有差别 的费 率优 惠活动 。 ( 五)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基 金合同 约定 ,调 整基 金管 理费率 、基 金托 管费 率或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率等 相关 费率。 十四、对 招募说 明书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 法》等 有关法 律法规 及《 易方达 天天发 货币市 场基 金基金 合同》 , 结合 本基金 管理人 对本基 金实施 的投 资管 理活 动, 对 2017 年9 月30 日 刊登 的本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新 , 主 要更 25 新的内 容如 下: 1. 在“三 、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 2. 在“四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根 据最 新资 料进 行了 更新。 3. 在 “五 、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份 额销 售机构 信息 、 基 金登 记机 构信息 和经办 注册 会计 师信息 。 4. 在“十 、基 金转 换和 定期 定额投 资计 划” 部分 ,更 新了部 分内 容。 5. 在“十 二、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补充 了本 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 投资 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6. 在“十 三、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的投 资业 绩数 据。 7. 在“二 十三 、基 金托 管协 议摘要 ”部 分, 更新 了托 管协议 当事 人信 息 。 8. 在“二 十四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根 据相 关公 告的内 容进 行了 补充 。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8 年 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