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国 泰睿信 平衡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表决 结果暨决议 生效 的公告 依据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公 开募 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国 泰睿信 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 有关 规定, 现将 国泰 睿信 平衡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决议及 相关 事项 公告 如下 。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会议情况 本基金 以通 讯方 式召 开了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大会 投票 表决 起止 时间 为 自 2018 年 2 月 26 日起 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 17 :00 止。2018 年 3 月 28 日 , 在本 基金 的基 金托管 人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授 权代 表的监 督下 , 本 基金 管理 人对本 次大 会表 决进 行了 计票, 上海 市通 力律师 事务 所 对 计票 过程 进行了 见证 ,上 海市 东方 公证处 对计 票过 程及 结果 进行了 公证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 国泰 睿 信 平 衡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及代 理人 可参加 本次 持有 人大 会并 参与表 决。 经统 计, 参 加本 次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大 会投 票表 决的 本基 金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及 代理 人所持 基金 份额 共 计 9,328,325.00 份 , 占 本基金 权益 登记 日基 金总 份额 12,416,948.02 份的 75.13% , 达到 法定 开会 条件 , 符合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和 《 国泰睿 信平 衡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 于终 止国泰睿信平衡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 金 合 同有 关事 项 的 议 案 》 , 并 由 参 加 大 会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及 代 理 人 对 本 次 会 议 议 案 进 行 表 决 , 表 决 结 果 为 : 9,328,325.00 份 基金 份额 同 意, 0 份基 金份 额反 对, 0 份基金 份额 弃权 。 同 意本 次会议 议案 的 基金份 额占 参加 本次 会议 表决的 持有 人及 代理 人所 持表决 权 的 100% , 达三 分 之二以 上 , 符 合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和 《 国 泰睿 信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合同 》的 有关 规定 ,本次 会议 议案 获得 通过 。 根据《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 国 泰睿信 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 有关 规定 , 经 本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确认, 本次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大会 费用由 基金 资产 列支 ,本 次会议 费用 如下 表: 项目 金额( 单位 :元 )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2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决议 生效情况 依据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公 开募 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的有 关规定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决 定的 事项 自表 决通 过之日 起生 效。 本次 会议 议案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表决 通过 ,自 该 日起本 次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生效。 决议 内容 如下 : “ 根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 公开 募集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和 《 国泰 睿信 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有 关规定 , 同 意终 止 国 泰睿 信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为 实施终 止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方案 , 同 意授 权基 金管 理人办 理本 次终 止基金 合同 的有 关具 体事 宜, 包括 但不 限于 根据 市场 情况确 定清 算程 序及 基金 合同终 止的 具 体时间 , 并根 据 《 关于 终 止 国泰 睿信 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有关 事项的 说明 》 的 相关内 容对 本基 金实 施清 算并终 止基 金合 同”。 基金管 理人 将于 表决 通过 之日 起 5 日 内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决议 事项实施情况 (一) 决议 生效 后相 关业 务办理 情况 本次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生 效日 即 2018 年 3 月 28 日为 本基 金最 后运 作 日, 自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生效 公告之 日 即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 本基 金将 进入 基金 财 产清算 程序 , 进入基 金财产 清算程 序后 ,本基 金不再 办理赎 回、 转换转 出等业 务,不 再收 取基金 管理费 、 托管费 。 (二) 基金 财产 的清 算 1 、基 金财 产清 算小 组 (1)基 金管理 人组织 基金 财产清算 小组 并在中 国证 监会的监 督下 进行基 金清 算。基 金 财产清 算小组 成员由 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具 有从事 证券相 关业务 资格 的注册 会计师 、 律师以 及中 国证 监会 指定 的人员 组成 。基 金财 产清 算小组 可以 聘用 必要 的工 作人员 。 (2)基 金财产 清算小 组负 责基金财 产的 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 和分配 。基 金财产 清 算小组 可以 依法 进行 必要 的民事 活动 。 2 、基 金财 产清 算程 序 (1) 《 基金 合同 》终 止情 形出现 时, 由基 金财 产清 算小组 统一 接管 基金 ; (2) 对基 金财 产和 债权 债 务进行 清理 和确 认; (3) 对基 金财 产进 行估 值 和变现 ; 3 (4) 制作 清算 报告 ; (5)聘 请会计 师事务 所对 清算报告 进行 外部审 计, 聘请律师 事务 所对清 算报 告出具 法 律意见 书; (6) 将清 算报 告报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并 公告 ; (7) 对基 金剩 余财 产进 行 分配。 3 、基 金财 产清 算剩 余资 产 的分配 依据基 金财 产清 算的 分配 方案 , 将 基金 财产 清算 后的 全部剩 余资 产扣 除基 金财 产清算 费 用、交 纳所 欠税 款并 清偿 基金债 务后 ,按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比 例进行 分配 。 4 、基 金财 产清 算的 公告 清算过 程中 的有 关重 大事 项须及 时公 告 ; 基 金财 产清 算报告 经会 计师 事务 所审 计并由 律 师事务 所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后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并公 告。 5 、基 金财 产清 算账 册及 文 件的保 存 基金财 产清 算账 册及 有关 文件由 基金 托管 人保 存 15 年以上 ,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的从 其 规定 。 6 、清 算费 用 清算费 用是 指基 金财 产清 算小组 在进 行基 金清 算过 程中发 生的 所有 合理 费用 , 清算费 用 由基金 财产 清算 小组 优先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考虑到 本基 金清 算的 实际 情况, 从保 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角度 出发 , 本 基金的 清算 费用将 由基 金管 理人 代为 支付。 此外, 基金 管理 人将 以自有 资金 垫付 清算 期间 产生的 应收 利 息等。 四、备查文件 1 、 《 关于 以通 讯方 式召 开 国 泰睿信 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公 告 》 2 、 《 关于 以通 讯方 式召 开 国 泰睿信 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第一 次提示 性 公 告》 3 、 《 关于 以通 讯方 式召 开 国 泰睿信 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第二 次提示 性 公 告》 4 、上 海市 东方 公证 处出 具 的公证 书 5 、上 海市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出具的 法律 意见 书 特此公 告 。 4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