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 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2017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 年03 月 29 日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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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 年度 报告 已经 三分 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 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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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利
场内简称
鹏华丰利
基金主代码
160622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3,254,009.3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5 月 24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同时辅之以信用利差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
极投资策略,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
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 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在资
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
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 析,比较未来一定时
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
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间进行
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
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张戈 张燕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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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理 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 标、基金 净值表现 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 和 财务 指标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
22,103,053.28 50,937,650.36 110,561,652.43
本期利润
-10,531,677.40 37,429,682.67 126,583,918.34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109 0.0388 0.1336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1.01%
3.15%
13.03%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1155 0.0950 0.0982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940,358,257.29 603,052,466.76 1,074,208,505.23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0.976 0.986 1.150
注: (1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投 资收 益、 其他 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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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2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 开放 式基 金的 申购 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表中 的“ 期末 ”均 指报 告期 最后 一日 , 即 12 月 31 日 ,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 放日 或交 易所 的交
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2.50 0.09 -0.87 0.09 -1.63 0.00
过去六个月 -2.20 0.09 -0.55 0.07 -1.65 0.02
过去一年 -1.01 0.08 -1.19 0.09 0.18 -0.01
过去三年 -7.61 0.14 8.12 0.11 -15.73 0.03
自基金成立
起至今
24.92 0.18 15.72 0.12 9.20 0.06
-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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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1、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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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过去 三年 基金 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7 年
- - - - -
2016 年
0.4000 38,261,781.14 567,573.01 38,829,354.15 -
2015 年
- - - - -
合计
0.4000 38,261,781.14 567,573.01 38,829,354.1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 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 管理 基金 的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 ,业 务范 围包 括基 金募 集 、基 金销 售、 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 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17 年 12 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4,685.45
亿元,管理 151 只公募基金、10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3 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近 20
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 经理 (或 基 金经 理小 组) 及基 金经 理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太阳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4 月23
日
- 11
刘太 阳先 生 , 国籍 中
国,理学硕士,11
年金融证券从业经
验 。 曾任 中国 农业 银
行金融市场部高级
交易 员 , 从事 债券 投
资交易工作;2011
年 5 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从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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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债 券研 究工 作 , 担
任固定收益部研究
员,2012 年 9 月起
担任鹏华纯债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2
年12 月至2014 年3
月担任鹏华理财 21
天债券基金(2014
年 3 月已转型为鹏
华月月发短期理财
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3 年 4 月起
兼任鹏华丰利分级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5 月起
兼任鹏华实业债纯
债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兼任鹏
华月月发短期理财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3 月起
兼任鹏华丰盛债 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2 月起兼任鹏华
弘盛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8 月
起兼任鹏华丰收债
券 、 鹏华 双债 保利 债
券 、 鹏华 丰安 债券 、
鹏华丰达债券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9
月起兼任鹏华丰恒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兼任鹏
华丰安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6 年 10
月起兼任鹏华丰腾
债券 、 鹏华 丰禄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鹏华
丰盈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起兼任鹏华普泰债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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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 、 鹏华 丰惠 债券 基
金基金经理,2017
年 2 月起兼任鹏华
安益增强混合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3
月起兼任鹏华丰享
债 券、鹏华丰玉债
券 、 鹏华 丰嘉 债券 、
鹏华丰康债券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4
月起兼任鹏华丰瑞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7 年 6 月起
兼任 鹏华 丰玺 、 丰源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现同 时担 任固 定
收益 部副 总经 理 。 刘
太阳先生具备基金
从业 资格 。 本报 告期
内本基金基金经理
未发生变动。
注:1.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期 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 外公 告之 日; 担任 新 成立 基金 基金 经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运作 遵规 守信 情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 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 ,因市场波动等被动原
因存在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要求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
进行了调整,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公 平交 易情 况的 专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度 和 控制 方法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 公司 制定 了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 开 放式基金 、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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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 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
公平 交易 的执 行 、 监督 及审 核流 程 , 严禁 在不 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 送 。 在投 资研 究环 节 :1 、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 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
究支 持 、 投资 建议 和实 施投 资决 策方 面享 有公 平的 机会 ;2 、 公司 严 格按 照 《股 票库 管理 规定 》 、 《信
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
谨 、 观点 明确 的研 究报 告作 为依 据 ;3、 在公 司股 票库 基础 上, 各涉 及股 票投 资的 资产 组合 根据 各
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 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
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4 、 严格 执行 投资 授权
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 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 序。 在交 易执 行环 节:1、 所有 公
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 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2 、 针对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交 易 , 集中 交易 室应 严格 启用
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 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 , 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 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
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 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 时, 则 交易 系统 自动 按照 “同
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 , 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 ;3 、 银行 间市 场交 易、 交易 所大 宗
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 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
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 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
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 公司按照价格优先 、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
4 、 新股 、 新债 申购 及非 公开 定向 增发 交易 需依 据公 司 《新 股申 购流 程》 、 《固 定收 益投 资管 理流 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 和分 配过 程进 行审 核和 监控 。在
交易 监控 、 分析 与评 估环 节:1、 为加 强对 日常 投资 交易 行为 的监 控和 管理 , 杜绝 利益 输送 、 不公
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 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
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 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
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 价差、关联交易、债券
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 交易等 ;2、 将公 平交 易作 为投
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 况由 投资 监察 员进 行分 析;
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
监控 执行 情况 、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收 益率 差异 分析 和同 向交 易价 差分 析 ;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 况检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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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 执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 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的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间窗的同向交易进行了价差专项分析,未发现存 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
现象。
4.3.3 异常 交易 行为 的 专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 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次数为 1 次, 主要 原因 在 于指 数成 分股 交易 不活
跃导致。
4.4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和业 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 资策 略和 运作 分析
2017 年债券市场大幅下跌。年初至 6 月,受金融监管进一步强化,央行两次上调 OMO 、MLF
和 SLF 利率及 MPA 考核因素影响,货币市场利率中 枢上移,债券收益率震荡上行。6 月至8 月,
受资金面略有改善影响,债券收益率小幅回落。8 月末后资金面逐步趋紧 ,加上大宗商品价格上
涨及经济增长略超市场预期影响,债券收益率再次出现上行。全年来看, 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
其中金融债收益率上行幅度超过 100bp 。考虑票息因素,2017 年信用债和短融总财富指数有所上
涨,国债和金融债总财富指数下跌,其中国债总财富指数下跌幅度最大,跌幅达1.83% 。
2017 年 年初 基于 经 济平 稳运 行及 资 金面 难以 宽松 的 判断 ,我 们对 整 体债 券市 场持 谨 慎态
度 , 组合 久期 维持 中性 较低 水平 。 在 2017 年第 四季 度初 , 我们 预期 经济 可能 出现 小幅 回落 , 债券
市场存在一定交易机会,组合久期维持中性略长水平。后期随着债券收益 率的逐步上行,组合适
当降低组合久期,减持部分中长期利率品种。目前组合久期维持中性略低水平,主要配置 2 至 3
年期品种,其中信用品种以中高评级为主。此外,我们还调整了可转债的配置力度。
4.4.2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 业绩 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 ,基准净值增长率为-1.19% 。
4.5 管理 人对 宏观 经 济、 证券 市场 及行 业走 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8 年 , 虽然 短期 内国 内经 济基 本面 保持 稳定 , 金融 监管 继续 加强 , 债券 市场 难以 大幅
回落。但从中长期来看,全球央行货币政策继续收紧,将削弱全球经济增 长动能;并且随着监管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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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进一步加强,国内影子银行扩张受限,全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有望出 现回落,进而进一步加
大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
此外 , 与其 他金 融资 产相 比 , 目前 债券 收益 率已 处于 历史 较 高水 平 , 具有 较好 的配 置价 值 。
并且随着全球货币政策趋紧,风险类资产价格波动加大,投资机构的风险 偏好将有所下降,也有
利于配置资金转向债券市场,进而推动债券收益率回落。
信用 产品 方面 , 目前 信用 债收 益率 已处 于历 史较 高水 平 , 但从 企业 资 质来 看 , 虽然 部分 行业
盈利稳步回升,但企业内部现金流缺口同比大幅上升,依赖筹资额也大幅 增长,仍具有较大的信
用风 险 。 同时 在 2018 年 , 信用 债到 期量 仍然 保持 较高 规模 , 且低 评级 和非 国有 企业 到期 量及 占比
继续提升。较大的的资金链压力,也进一步增加了信用事件发生的概率。 因此,投资中仍需规避
中低评级信用债。
综合 而言 , 我们 认为 目前 债券 具有 较高 的配 置价 值 , 但市 场拐 点仍 需等 待 。 组合 将根 据市 场
走势适当延长组合久期,品种选择方面,预计仍会以中高评级信用债及利率债为主。
4.6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估 值程 序等 事项 的说 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 经历的描述 (1 )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 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
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 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
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 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
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 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
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 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
值等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 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
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 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
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
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 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 、 政策和方法 。 (2 ) 特殊 业务 估值 流程 根
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17]13 号 《中 国证 监会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 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的 相关 规
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 理、行业研究员、监察
稽核 部 、 金融 工程 师 、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 值的 程度 基金经
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 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
和建 议 , 与估 值小 组成 员共 同商 定估 值原 则和 政策 。 3 、 本公 司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 任
何重大利益冲突。 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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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利 润分 配情 况的 说明
1 、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 , 本基 金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111,276,220.87 元 ,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0.976
元。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3、根据相关法 律法 规及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本
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 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
作出相应安排。
4.8 管理 人对 会计 师 事务 所出 具非 标准 审计 报告 所涉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无。
4.9 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对本 基金 持有 人数 或基 金资 产净 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托管 人遵 规守 信情 况声 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 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 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对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运作 遵规 守信 、净 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金 费用 开支 等问 题上 , 不存 在任 何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 严格 遵守 了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 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管 人对 本年 度 报告 中财 务信 息等 内容 的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注册 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 标准 无 保
留意见 ”的 审计报告。投资者 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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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271,676.79 5,045,024.23
结算备付金
35,816,225.61 38,163,460.74
存出保证金
23,349.37 613.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86,215,171.10 740,534,203.82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86,215,171.10 740,534,203.8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5,361,381.54 24,132,584.3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49,603.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52,687,804.41 807,925,489.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0,900,000.00 203,7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2,042.34 38,333.19
应付赎回款
972.56 882.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59,487.28 459,405.79
应付托管费
159,853.51 131,258.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062.50 4,250.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07,872.90 3,889.66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32,001.83 535,003.32
负债合计
212,329,547.12 204,873,022.8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29,082,036.42 526,428,023.31
未分配利润
111,276,220.87 76,624,44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0,358,257.29 603,052,466.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52,687,804.41 807,925,489.58
注: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基金 份额 净值 0.976 元 , 基金 份额 总额 963,254,009.3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558,957.63 55,906,383.51
1.利息收入
57,149,369.79 74,859,294.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3,765.86 891,245.59
债券利息收入
55,203,624.06 73,559,408.5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1,521,979.87 408,640.7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8,985,656.19 -5,822,345.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8,985,656.19 -5,822,345.41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32,634,730.68 -13,507,967.69
4.汇兑收益( 损失 以 “-” 号填 -
-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列)
5.其他收入( 损失 以 “-” 号填
列)
29,974.71 377,401.66
减: 二、费用
16,090,635.03 18,476,700.84
1.管理人报酬
7.4.8.2.1
6,661,152.26 7,217,377.45
2.托管费
7.4.8.2.2
1,903,186.38 2,062,107.89
3.销售服务费
7.4.8.2.3
- 38,048.38
4.交易费用
12,969.62 9,512.88
5.利息支出
7,020,209.62 8,592,573.34
其中 :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
出
7,020,209.62 8,592,573.34
6.其他费用
493,117.15 557,080.9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10,531,677.40 37,429,682.6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531,677.40 37,429,682.67
7.3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526,428,023.31 76,624,443.45 603,052,466.76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10,531,677.40
-10,531,677.40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02,654,013.11 45,183,454.82 347,837,467.93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436,970,319.44 64,674,821.86 501,645,141.30
2.基金赎
回款
-134,316,306.33 -19,491,367.04 -153,807,673.37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829,082,036.42 111,276,220.87 940,358,257.2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930,428,262.33 143,780,242.90 1,074,208,505.23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 37,429,682.67
37,429,682.67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404,000,239.02 -65,756,127.97 -469,756,366.9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94,239,227.81 50,085,402.03 344,324,629.84
2.基金赎
回款
-698,239,466.83 -115,841,530.00 -814,080,996.83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38,829,354.15 -38,829,354.15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526,428,023.31 76,624,443.45 603,052,466.7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高鹏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丰 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本基金”) 经中 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4 号《关于核准鹏华丰利分级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开募集 。 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17 日期间公开发售,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999,052,076.34 元 , 本基 金设 立募 集期 内认 购资 金产 生的 利息 收入
582,025.10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 第 117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经 向中 国 证监 会备 案 , 《鹏 华 丰利 分级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 同》 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为 2,999,634,101.44 份基金份额,
其中 认购 资 金利 息折 合 582,025.10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2]22 号 《关 于增 设
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 在募 集时 , 使用 发起 资金 认购 的本
基金份额为 20,003,124.00 份,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鹏华
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 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丰
利债 A 基金 份额 (基 金份 额简 称“ 丰利 债 A ”) 和丰 利债B 基金 份额 (基 金份 额简 称“ 丰利 债 B”) 。
除收益分配、基金合同终止时的基金清算财产分配和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时 的基金份额折算外,每
份丰利债 A 和每份丰利债 B 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丰利债A 和丰利债 B 分别募集并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初始配比,所募集的两级基金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其中,丰利债A 根据《基
金合 同》 的规 定获 取约 定收 益 , 并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每 满 6 个月 开放 一次 , 接受 申购 与赎 回,
在丰利债 A 的每次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债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利债 A 的基金份
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债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本基金净
资产优先分配予丰利债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 , 剩余净资产分配予丰利债B 基金 合同 份额 ;
在分级运作期内每次开放时,如本基金净资产等于 或低于丰利债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的
总额,本基金净资产全部分配予丰利债 A 份额后,仍存在额外未弥补的丰利债 A 份额本金及约定
收益 总额 的差 额 , 则不 再进 行弥 补 。 丰利 债B 在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封 闭运 作 , 封闭 期为3 年。 本
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的两级基金份额将按约定的收益分配规则进 行净值计算,并以各自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的份 额 , 并办 理基 金的 申购 、 赎回 业务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3]284 号文审核同意,丰利债 B 基金份额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 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 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
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及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鹏华
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 本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3 年 4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6 年4 月 24 日止。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起,鹏华丰
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并更 名为 鹏华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 ”) 。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丰利 A 和丰利 B 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
份额实施转换。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丰利 A、丰 利 B 按照各自的基金
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 份额。丰利 A 、丰 利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鹏华丰利债券
基金(LOF) 场外份额,丰利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 场内份额。转换后,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 条款外,继续适
用于转换后的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 。 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6]211 号《 终止 上市 同意 书》 ,
原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根据深交所
深证上[2016]315 号文审核同意,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27,657,952.00 份额 2016 年5 月 24 日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
赎回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资产支持证
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 金不 直接 买入 股票 、 权证 等权 益类 金融 工
具,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 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
市交易后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
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现金 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投 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整体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 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准则 》 、 各项 具体 会计 准则 及相 关规 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 引》 、 《鹏 华丰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金 合同 》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注 中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会 、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 则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的声 明
本基金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等说明 、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起 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明
7.4.4.1 会计 政策 变更 的 说明
无。
7.4.4.2 会计 估计 变更 的 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 《关 于发 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
引( 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 》 ,对 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 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
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 , 本基金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
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 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
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该估值技术变更对本基金无影响。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 包括买卖股票 、 债券的差价收入 , 股票的股息 、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 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 息 、 红利 收入 继续 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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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 度可 比期 间的 关联 方交 易
7.4.8.1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 单元 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 无。
7.4.8.1.2 债券交易
注: 无。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 无。
7.4.8.1.4 权证交易
注: 无。
7.4.8.1.5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 佣金
注: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661,152.26 7,217,377.4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6,225.40
171,100.67
注:1. 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70% , 逐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日管 理
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当年天数。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2.根据 《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费用 管理 规定 》 , 基金 管理 人依 据销 售机 构销 售基 金的 保有 量提
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 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
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903,186.38 2,062,107.89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0% ,逐 日计 提 ,按 月支 付。 日托 管费 =前 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20%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丰利
鹏华基金公司 -
国信证券 -
合计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丰利
鹏华基金公司 4,677.47
国信证券 7.02
合计
4,684.49
注: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 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23 日止。封闭期结束后,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起,本基金的运作
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本 基金 转型 前, 支付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35% ,逐日计提,按月支付,B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销售服务费,日销售服务费=前一
日 A 类基金资产净值×0.35% ÷当年天数。本基金转 型后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7.4.8.3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注: 无。
7.4.8.4 各关 联方 投资 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4.1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3
年4 月23 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27,709,213.96 -
期初持有的
基金份额
- 25,385,791.02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 450,333.91
期间因拆分
变动份额
- 1,873,089.03
减: 期间 赎回
/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
27,709,213.96 27,709,213.96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2.8766%
4.5321%
注: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4.8.4.2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注: 无。
7.4.8.5 由关 联方 保管 的 银行 存款 余额 及当 期产 生的 利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期间
2016 年1月1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5,271,676.79
95,305.13
5,045,024.23
165,109.04
7.4.8.6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 (单位:
张
)
总金额
国信证券 110032 三一转债 网下申购 35,050 3,505,000.00
注: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注: 无。
7.4.9.2 期末 持有 的暂 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注: 无。
7.4.9.3 期末 债券 正回 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注: 无。
7.4.9.3.2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购证券款余额 210,900,000.00 元,于 2018 年1 月 2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86,215,171.10 94.23
其中:债券
1,086,215,171.10 94.2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087,902.40 3.56
8
其他各项资产
25,384,730.91 2.20
9
合计
1,152,687,804.41 100.00
8.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股 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境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
注: 无。
8.2.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投资 组合
注: 无。
8.3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注: 无。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8.4 报告 期内 股票 投 资组 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额 超 出期 初基 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 细
注: 无。
8.4.2 累计 卖出 金额 超 出期 初基 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 细
注: 无。
8.4.3 买入 股票 的成 本 总额 及卖 出股 票的 收入 总额
注: 无。
8.5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 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0,895,251.40 4.3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2,667,500.00 15.1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3,856,500.00 14.23
4
企业债券
759,324,695.00 80.7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995,500.00 0.53
6
中期票据
14,964,000.00 1.5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8,278,224.70 3.01
8
同业存单
95,090,000.00 10.11
9
其他
- -
10
合计
1,086,215,171.10 115.51
8.6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70215 17 国开 15 1,300,000 124,215,000.00 13.21
2 111719306
17 恒丰银行
CD306
1,000,000 95,090,000.00 10.11
3 124314 13 筑铁路 499,900 48,950,208.00 5.21
4 124164 PR 建城投 501,210 30,428,459.10 3.24
5 124167 PR 滇投债 499,630 30,377,504.00 3.23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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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 无。
8.8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注: 无。
8.9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注: 无。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8.10.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 资政 策
本基 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 资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8.11.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3,349.3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361,381.54
5
应收申购款
-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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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384,730.91
8.11.4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3011 光大转债 9,420,436.20 1.00
8.11.5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注: 无。
8.11.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 注的 其他 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户数 及持 有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
400 2,408,135.02 951,423,640.23 98.77
11,830,369.08 1.23
9.2 期末 上市 基金 前 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11,627,682.00 91.76
2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三
组合
326,770.00 2.58
3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
有限公司-中金人民
226,600.00 1.79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币固定收益基金
4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中国工商银
行
168,587.00 1.33
5 黄贤民 77,095.00 0.61
6 金挺 51,783.00 0.41
7 石军祥 33,717.00 0.27
8 陈利娜 24,464.00 0.19
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
23,253.00 0.18
10 陈绍杰 19,417.00 0.15
注: 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 份额 总数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10 0.0000
注: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 本基 金管 理人 从业 人员 投资 、 持有 本基 金符 合相 关法 律法 规 、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注: 无。
§10 开放式基金 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999,634,101.4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1,525,014.9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07,733,412.4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6,004,418.0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
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3,254,009.31
注: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11 重大事件揭 示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韩亚庆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韩亚庆先生任职日期自 2017 年 3 月 22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无。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 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72,000.00 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5 年。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稽 查或 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投 资及 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本报告
期新增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东北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证
券
1
-
-
-
-
本报告
期新增
东方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本报告
期新增
天风证券
1
-
-
-
-
本报告
期新增
西南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本报告
期新增
中泰证券
2
-
-
-
-
本报告
期新增
1 个
川财证券
1
-
-
-
-
-
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
(3 )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易 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 需要 ,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 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 研究 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提 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 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
易单元。
11.7.2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其 他证 券投 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
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东方财富证
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447,292,077.20 94.38%
46,675,100,000.00 99.94%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26,646,940.42 5.62%
28,800,000.00 0.06%
- -
中信建投 - -
- -
- -
鹏华丰利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12 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 资者 持有 基金 份额 比例 达到 或超 过20% 的情况
投资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构
1
20170101~20170328,
20171129~20171231
209,307,07
4.53
-
-
209,307,
074.53
21.73
2
20170329~20171231
-
506,071,
862.35
-
506,071,
862.35
52.54
3
20170101~20170328,
20171129~20171231
207,590,16
3.39
-
-
207,590,
163.39
21.55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起基金净
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 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 基金转换入份额、 场内买入份额、 指数分级基金合并份额和红
利再投份额;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场内卖 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拆分份额。
12.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 的其 他重 要信 息
无。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2018 年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