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中海惠裕(163907)

中海惠裕: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海惠 裕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 : 中海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 年3 月29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 托管 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以下 简称 “招商 银行 ”)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1 月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 场内简称 中海惠裕 基金主代码 1639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4,740,085.1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3 月 3 日


2.2 基金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 的 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策略 1、久期配置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 经济指标和宏 观经济政策的 分析, 判断宏观经济所处 的经济周期, 由此预测利率 变动的 方向和趋势。根据 不同大类资产 在宏观经济周 期的属 性,确定债券资产 配置的基本方 向和特征;同 时结合 债券市场资金供求 分析,最终确 定投资组合的 久期配 置。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 ,通过研究收 益率曲线形态 ,对各 期限段的风险收益 情况进行评估 ,对收益率曲 线各个 期限的骑乘收益进 行分析,在子 弹组合、杠铃 组合和 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债 券类别配置/个券 选择 : 主要 依据信用利差分析, 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宏观分析和久期 及期限结构配 置的基础上, 本基金 对不同类型固定收 益品种的信用 风险、市场流 动性、 市场风险等因素进 行分析,同时 兼顾其基本面 分析, 综合分析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 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对价值原则:同 等风险中收益 率较高的品种 ,同等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收益率风险较低的品种。 流动 性原 则: 其它 条件 类似 , 选择 流动 性较 好的 品种 。 (二)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除外) 本基金对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 债和资产支持 证券等 信用品种采取自上而 下和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投资策 略。自上而下投资 策略指本基金 在久期配置策 略与期 限结构配置策略基 础上,对信用 品种的系统性 因素进 行分析,对利差走 势及其收益和 风险进行判断 。自下 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 风险进行判断。自 下而上投资策 略指本基金运 用行业 和公司基本面研究 方法对债券发 行人信用风险 进行分 析和度量,选择风 险与收益相匹 配的更优品种 进行配 置。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 私募债的投资 策略主要基于 信用品 种投资略,在此基 础上重点分析 私募债的信用 风险及 流动性风险。首先 ,确定经济周 期所处阶段, 规避具 有潜在风险的行业; 其次, 对 私募债发行人公司治理、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 力综合分析; 最后,结合私 募债的 票面利率、剩余期 限、担保情况 及发行规模等 因素, 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配置。 (四)其它交易策略 杠杆放大策略:即 以组合现有债 券为基础,利 用回购 等方式融入低成本 资金,并购买 剩余年限相对 较长并 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 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属于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 低风险 的基金品种,其风 险收益预期高 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莉 张燕 联系电话 021-3842980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wangl@zhfun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 、 021-38789788 95555 传真 021-68419525 0755-8319 5201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 基金 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 人互 联网 网 址 www.z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 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 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1 月8 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236,835.96 34,164,043.14 - 本期利润 13,518,123.66 15,750,337.0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56 0.024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4% 2.3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646 0.2250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8,713,777.03 598,919,431.02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8 1.023 - 注 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 项费用(例如,申购、 赎回 费等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 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0% 0.04% -0.69% 0.05% 0.59% -0.01% 过去六个月 0.87% 0.05% -0.14% 0.05% 1.01% 0.00%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过去一年 2.44% 0.06% -0.34% 0.06% 2.78%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80% 0.07% 1.66% 0.08% 3.14% -0.01% 注 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指 2016 年 1 月8 日 (基 金转 型生 效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2.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 基金 每年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 较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注:上图中 2016 年度是指 2016 年 1 月 8 日(转型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数据未按自 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 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合计 - - - - 注:- 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管 理基 金的 经验 基金管理人自 2004 年 3 月 18 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 “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 的原则,严格 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 式、严密科学的风险 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2017 年 12 月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31 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33 只。 4.1.2 基金 经理 (或 基金 经理 小组 )及 基金 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江小震 投资副总 监,本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可转换债 券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中 海惠祥分 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中 海货币市 场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惠利纯债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惠丰 纯债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2013 年1 月7 日 - 19 年 江小 震先 生, 复旦 大学 金融学专业硕士。 历任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经 理、 中维 资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部 门经 理、 天安 人寿 保险 股份 有限 公司 (原 名恒 康 天 安 保 险 有 限 责 任 公司 ) 投资 部经 理、 太 平 洋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公司高级经理。2009 年 11 月进入本公司工 作, 历任 固定 收益 小组 负责 人、 固定 收益 部副 总监 、 固定 收益 部总 经 理, 现任 投研 中心投资 副总监。 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中海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中 海 中 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1 年 3 月至今 任 中 海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3 年 1 月至今 任 中 海 惠 裕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基 金经 理, 2014 年 3 月至今任中 海 可 转 换 债 券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 8 月至今任 中 海 惠 祥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4 月至今任 中 海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合嘉增强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年4 月至今任中海纯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6 年 4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惠 利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4 月至今任中海惠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7 月至今任中 海 稳 健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 海 合 嘉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 信情况的 说明 基金 管理 人在 报告 期内 严格 遵守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 法规 、 《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 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公司 制定 了 《中 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从投研决策内部控制、 交易执行内部控制、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 监察稽核 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股票、债券、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 等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全 程公平交易管理。 投研决策内部控制方面: (1)公司研究平台共享,基金经理和专户投资 经理通过研究平台平 等获取研究信息。 (2 )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 及保 密制 度, 除 分管 投资 副总 及投 资总 监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 息相互隔离。 交易执行内部控制方面: (1)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研究报告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在获 配额度确定后,根据公 司制度规定应遵循公平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 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相同 , 则根 据该 价位 各投 资组 合的 申购 数量 进行 比例 分配 , 如有 特殊 情况 , 制度 规定 需书 面留 痕。 (2 ) 投资 交易 指令 统一 通过 交易 室下 达, 通过 启用 公平 交易 模 块, 力求 保证 时间 优先 、 价格 优先 、 比例分配、综合平衡交易原则得以落实。 (3)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 止公司 组合之间(除指 数被动投资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 (4)债券场外交易,交易部在银行 间市场上公平公正地进 行询价,并由风控稽核部对询价收益率偏离、交易对手及交易方式进行事前 审核。 (5)在特殊情 况下,投资组合因合规性或应对大额赎回等原因需要进行特定交易时,由 投资组合经理发起暂停 投资风控阀值的流程,在获得相关审批后,由风控稽核部暂时关闭投资风 控系统的特定阀值。完 成该交易后,风控稽核部立即启动暂停的投资风控阀值。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 (1 ) 公司 每季 度和 每年 度对 所有 投资 组合 进行 同向 交易 价差 分析 、 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 (2 ) 公司 对所 有组 合本 报告 期内 日内 、3 日、5 日同向交易数据进行了采集, 并进行两两比对,对于相关采集样本进行了 95% 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 检验 。 (3 ) 对于不同时间期间的同组合反向交易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 公司根据交易价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交易时机等进行综合分析。 4.3.2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遵循《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相 关要求,整体上贯彻 执行制度约定, 加强了对投资组合公平交易的事后分析, (1 ) 对于 两两 组合 的同 向交 易, 我们 从日 内、3 日、5 日三个时间区间进行假设价差为零,T 分布的检验,对于未通过假设检验的情况,公司结合比较两两组合间的交 易占优比、采集的样本 数量是否达到一定水平从而具有统计学意义、模拟利益输送金额的绝对值 、模拟利益输送金额占 组合资产平均净值的比例、模拟利益的贡献率占组合收益率的比例、两两 组合的持仓相似度及两 两组合收益率差的比较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2 ) 对于 两两 组合 的反 向交 易, 公司 采集 同一 组合 对同 一投 资品 种 3 日内 反向 交易 ; 两两 组 合对同一投资 品种 3 日内反向交易;并结合市场该投资品种的总成交量进行综合分析。 (3 )对于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相关组合经理均根据制度要求提交审批单并书面留痕。 综合而言,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 ,执行了公平交易制 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发现组合存在有可能导 致重大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 交易 行为 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 况, 对于 一级 市场 证券 申购 、 二级 市场 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 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 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 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 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和运 作分 析 2017 年, 随着 供给 侧改 革的 深入 和经 济结 构的 优化 , 我国 经济 运行 平稳 向好 , 全年 GDP 增长 6.9% ,高于政府工作报告中 6.5% 的目标,也是七年来增速首次反弹 ,显示出我国经济的韧性。全 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 1.6% , 涨幅 比上 年回 落 0.4 个百 分点 ; 固定 资产 投资 同比 增长 7.2% , 比上 年 回落 0.9 个 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6.6% ,比 上年 增 加 0.6 个百分点,增速向好。 金融 数据 方面 , 社会 融资 规模 增量 为 19.44 万亿 元 , 比上 年多 1.6 万亿 元; 流通 中货 币(M0) 同 比增长 3.4% , 全年 净投 放现 金 2341 亿元 ; 狭义 货币(M1) 同比增长 11.8% , 比上 年末 低 9.6 个百分 点;广义货币(M2) 同比增长 8.2% ,比上年末低 3.1 个百分点。 2017 年,在经济基本面平稳、通胀担忧 、金融监管、货币政策收紧以及全球因素的多重影响 下,债券市场大幅调整,国债及信用债收益率曲线整体上移,其中 10 年 期国 债收 益率 从年 初的 3.01%上行至年末的 3.88% ,3 年期中短期票据收益率 (AAA ) 从年 初的 3.91% 上行至年末的 5.29% 。 2017 年, 在金 融去 杠杆 的背 景下 , 货币 市场 量缩 价升 , 银行 间 7 天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较上 年上升约 80 个基点。 本基金在 2017 年进行持仓调整, 降低信用债持仓比例 , 降低债券组合久期。 在操作上, 各类 资产比例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没有出现流动性风险。 4.4.2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业 绩表 现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 1.048 元(累计净值 1.338 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 值增长率为 2.44% ,高于业绩比较 基准 2.78 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 、证券市 场及行业 走势的简 要展望 展望 2018 年,海外环境方面,美国经济内生动力强,税改落地或将在短期进一步提振需求, 欧元区复苏持续性存疑,英国退欧谈判仍是干扰因素,短期看全球经济复 苏仍可延续,但需关注 全球货币政策收紧对海外需求的影响。国内经济方面,供给侧改革将继续 深化,经济结构将持续 高质量发展,海外需求或进一步拉动经济,预计我国经济短期内仍可保持 稳定,但欧美对华贸易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政策 的变 化、 全球 货币 政策 趋紧 对需 求的 影响 , 或增 加经 济持 续增 长的 不确 定性 。 货币 政策 方面 , 央行将保持 “ 稳健中性 ” ,以监管为代表的宏观审慎政策则将继续防止金 融风险,着力防控资产 泡沫 。债券市场方面,在经历一年多的调整后,各类型各期限债券收益率 均已处于较高水平,且 预计在 2018 年继续上行的空间有限,已具备配置价值。 4.6 管理人内 部有关本 基金的监 察稽核工 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出发,由监 察稽核部门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常规稽核、专项检查和系 统监控等方法对公司经 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 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 管理 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管理人各项业务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制度、管理人内 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各 项业务规范流程,运行符合合法性、合规性的要求,主要内控制度基本有效。


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 ) 根据 基金 监管 法律 法规 的不 断更 新与 完善 , 推动 各部 门加 强内 部制 度建 设, 确保 制度 对 各项业务和管理环节的全覆盖、提高制度和流程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 开展 基金 法律 法规 和管 理人 内部 各项 基本 制度 的培 训学 习工 作, 树立 员工 规范 意识 、 合 规意识和 风险意识,形成员工主动、自觉进行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文化, 构建主动进行管理人内 部风险控制和自觉接受监察稽核的平台。 (3 ) 全面 开展 基金 运作 监察 稽核 工作 , 确保 基金 销售 、 投资 的合 法合 规。 通过 电脑 监控 、 现 场检查、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法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 风险 意识 ,保 证了 基金 的合 法合规运作。 (4 ) 按照 中国 证监 会的 要求 , 在管 理内 部严 格推 行风 险控 制自 我评 估制 度。 通过 各部 门的 参 与和自我评估,明确了各部门的风险点,对控制不足的风险点,制订了进一步的控制措施。 (5 ) 根据 监管 部门 的要 求, 完成 与基 金投 资业 务相 关的 定期 监察 报告 , 报送 中国 证监 会和 董 事会。


管理人自成立以来, 各项业务运作正常, 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2018 年我们将继续紧紧抓住风险控制和合规 性两条主线,构建一个制度修订规范化、风险责任岗 位化、风险检测细致 化、风险评估科学化的 长效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基金合法合规运作。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 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 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 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分管运营副总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 委员,其他委员有风 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基金会计负责人、相关基金经理等。估值 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 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 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 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 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 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 委员 会会 议, 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 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服务协议,由 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 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不 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 规守信、 净值计算 、利润分 配 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金 费用 开支 等问 题上 , 不存 在任 何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严格 遵守 了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 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5.3 托管人对 本年 度报 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 完整发表 意 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 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8 )审字第 61372718_B14 号


6.2 审计报告 的基本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财 务报 表,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 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 认为 , 后附 的中 海惠 裕纯 债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 映了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 审计 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一 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 立于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并履 行了 职 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管 理层 (以 下简 称 “管理层 ”) 对其 他信 息负 责。 其他 信息 包括 年度 报告 中涵 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 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 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 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 程中 ,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财 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 了解 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 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 , 并设 计、 执行 和维 护必 要的 内部 控制 , 以使 财务 报表 不存 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管理层负责评 估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 (如 适用 ) ,并 运用 持续 经营 假设 ,除 非计 划进 行清 算、 终止 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 ) 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 的目 标是 对 财务 报 表整 体是 否不 存 在由 于 舞弊 或 错误 导 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 合 理预 期错 报单 独 或汇 总 起来 可能 影响 财 务报 表 使用 者 依据 财 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适当 的审 计证 据, 作为 发表 审计 意见 的基 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 伪造 、 故 意遗 漏、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于 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现 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LOF )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得 出结 论 。如 果我 们得 出 结论 认 为存 在 重大 不 确定 性, 审计 准则 要求 我们 在审 计报 告中 提请 报表 使用 者注 意财 务报 表 中的 相关 披露 ; 如果 披露 不充 分, 我们 应当 发表 非无 保留 意见 。 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致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不 能持续经营。 (5) 评价 财务 报表 的总 体列 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披 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 沟通 ,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审 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 部控 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艳


朱昀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8 年 3 月 23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3,392.58 129,604.38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结算备付金


126,634.81 3,881,428.56 存出保证金


5,856.32 10,556.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434,633,914.40 758,519,884.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34,633,914.40 758,519,88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155,576.2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2,104.11 600,000.00 应收利息


15,134,965.46 25,654,808.8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 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19,242,443.92 788,796,282.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88,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66,087.80 945,362.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0,362.04 365,493.36 应付托管费


88,674.88 104,426.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492.56 3,998.0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132,346.2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0,049.61 325,224.36 负债合计


528,666.89 189,876,851.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7,719,638.71 458,749,232.12 未分配利润


130,994,138.32 140,170,198.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8,713,777.03 598,919,431.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9,242,443.92 788,796,282.09 注: 报告 截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48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494,740,085.14 份。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 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8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1,178,673.96 27,101,366.11 1. 利息收入


33,156,668.61 46,151,930.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8,110.22 163,299.77 债券利息收入


31,930,933.03 45,987,411.5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07,625.36 1,219.43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283,535.05 -714,844.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283,535.05 -714,844.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7,718,712.30 -18,413,706.14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24,252.70 77,986.44 减: 二、费用


7,660,550.30 11,351,029.11 1.管理人报酬 7.4.8.2.1 3,840,840.10 4,589,524.07 2.托管费 7.4.8.2.2 1,097,382.85 1,311,292.49 3.销售服务费 7.4.8.2.3 - 0.00 4.交易费用


14,260.71 25,662.32 5.利息支出


2,256,913.21 4,944,751.5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256,913.21 4,944,751.56 6.其他费用


451,153.43 479,798.67 三、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 号填列)


13,518,123.66 15,750,337.0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3,518,123.66 15,750,337.00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 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458,749,232.12 140,170,198.90 598,919,431.02 二、 本期 经 营活 动 产生 的 基金 净值 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13,518,123.66 13,518,123.66 三、 本期 基 金份 额 交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71,029,593.41 -22,694,184.24 -93,723,777.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376,476.76 7,025,977.46 28,402,454.22 2.基金赎回款 -92,406,070.17 -29,720,161.70 -122,126,231.87 四、 本期 向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分 配利 润 产生 的 基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387,719,638.71 130,994,138.32 518,713,777.0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 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533,840,781.50 147,170,186.84 681,010,968.34 二、 本期 经 营活 动 产生 的 基金 净值 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15,750,337.00 15,750,337.00 三、 本期 基 金份 额 交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75,091,549.38 -22,750,324.94 -97,841,874.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8,473,159.72 113,051,479.14 501,524,638.86 2.基金赎回款 -463,564,709.10 -135,801,804.08 -599,366,513.18 四、 本期 向 基金 份 额持 有 - -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人分 配利 润 产生 的 基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五、 期末 所 有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458,749,232.12 140,170,198.90 598,919,431.0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杨皓鹏______














______ 宋宇______














____ 周琳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名为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是由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 债券 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转型 而 来。 根据 《中 海惠 裕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原中 海惠 裕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48 号 《关于核准中海惠裕 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至2012 年 12 月 24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发行募集的实收基金为人民币 1,730,345,790.27 元,有效认购金额 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490,410.86 元,共计人民币 1,730,836,201.13 元,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苏公W[2012]B13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基金合同于2013 年1 月7 日生效, 该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730,836,201.13 份。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 存续 期限 不定 , 基金 管 理人为中 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5]560 号) ,原中 海惠 裕纯 债分 级债 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份额于 2016 年 1 月 6 日进行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6 年 1 月 7 日( 基金转换日) 终止上市。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 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 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3 年 期届 满, 无需 召开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自动 转换 为上 市开 放 式基 金 (LOF) ,自 2016 年 1 月 8 日起 ,基 金名 称变 更为 “中海 惠 裕纯 债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本 基金转换基准日为 2016 年1 月7 日, 在转 换基 准日 日终 , 原中 海惠 裕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之 惠裕A 份额( 以 下简称 “ 惠裕 A”)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份额(以下简称 “ 惠 裕 B”) 的基 金份 额将 以各 自的 基金 份 额 净值 为 基准 转换 为 中海 惠裕 纯债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 资 基金(LOF) 的基 金份 额。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转换 成上 市开 放式 基金(LOF)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于 2016 年1 月7 日(转换基准日)日终 , 惠裕 A 转换前份额数 为 25,131,255.60 份, 转换 比例 为 1.017220319 , 惠裕B 转换前份额数为 519,205,629.88 份, 转 换比例为 1.262403385 ,转换后本基金份额数为 681,010,968.43 份。 本基 金 152,771,251.00 份 基金份额于 2016 年3 月3 日在深交 所挂 牌交 易。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将 其跨 系统 转托 管至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本基金于 2016 年2 月 29 日开通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 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 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 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 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 则、 应用 指南 、 解释 以及 其他 相关 规定 (以 下统 称 “企 业会 计准 则” ) 编制 , 同时 ,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 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 见》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则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估 计 本 基金 财务 报 表所 载财 务信 息根 据 下列 依照 企业 会计 准 则、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 业务 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估 计变 更以 及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 政策 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 估计 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 更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 定,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 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 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6]46 号文 《关 于进 一步 明确 全面 推 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 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6]70 号文 《关 于金 融机 构同 业往 来等 增值 税政 策的 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 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 税 行为 ,以 资管 产品 管理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7]56 号文 《关 于资 管产 品增 值税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运 营资 管产 品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以 下简 称“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 ) ,暂 适用 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 增值 税,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 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对资管产品在2018 年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 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 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7]90 号文 《关 于租 入固 定资 产进 项税 额抵 扣等 增值 税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运 营资 管产 品提 供的 贷款 服务 、 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 提供贷款服务,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可以 选择 按照 实际 买入 价 计算 销售 额, 或者 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 ,为 停牌 前最 后 一个 交易 日收 盘价 ) 、 债券 估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中 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 公司 提供 的债 券估 值) 、 基金 份额 净值 、 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2 企业所得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 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基金 ” )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中海信托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 尔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法国洛希尔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海 恒信 资 产管 理 (上 海) 有限 公 司( 以 下简称 “中海恒信 ” )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的关 联方 交易 7.4.8.1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的 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3,840,840.10 4,589,524.07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的管理费 其中 :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费 82,649.13 167,777.41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097,382.85 1,311,292.49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 交易 。 7.4.8.4 各关 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8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12,634,260.34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12,634,260.34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12,634,260.3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 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7.4.8.4.2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 联方 保管 的银 行存 款余 额及 当期 产生 的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8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83,392.58 32,879.86 129,604.38 66,415.84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 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8,496.76 元(2016 年 1 月 8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人民币 72,195.37 元),2017 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人民币 126,634.81 元(2016 年末 :人 民 币 3,881,428.56 元)。 7.4.8.6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 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 持有 的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7.4.9.3.1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无 因 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9.3.2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无 因从 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 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 于理 解和 分析 会计 报表 需要 说明 的其 他事 项 7.4.14.1 公允价值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款 项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 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34,633,914.40 元,无属于第一层 次及 第三 层 次的 余额 。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属于 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758,519,884.00 元, 无属 于第 一层 次及 第三 层次 的 余额 ) 。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 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 生变动。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7.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8 年3 月 23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34,633,914.40 83.71 其中:债券 434,633,914.40 83.7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155,576.24 13.1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0,027.39 0.06 8 其他各项资产 16,142,925.89 3.11 9 合计 519,242,443.92 100.00


8.2 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 组合 8.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 大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额 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计 卖出 金额 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3 买入 股票 的成 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 的收 入总 额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940,000.00 5.7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940,000.00 5.77 4 企业债券 394,607,914.40 76.0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086,000.00 1.94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34,633,914.40 83.79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大小排 序 的前五名 债券投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36597 16 石大 01 399,980 39,170,041.40 7.55 2 1680094 16 启国投债 400,000 38,160,000.00 7.36 3 124240 PR 合工投 600,970 36,520,946.90 7.04 4 124131 PR 安国资 600,000 36,252,000.00 6.99 5 124159 PR 绍城改 500,000 30,210,000.00 5.82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大小排 序 的前十名 资产支持 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 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 五名贵金 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大小排 序 的前五名 权证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1.3 本 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8.12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12.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856.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02,104.1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134,965.4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142,925.89


8.12.4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中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12.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 信息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53 1,092,141.47 478,338,531.71 96.68% 16,401,553.43 3.32%


9.2 期末上市 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太平洋资管-建设银行-太平 洋卓越十九号固定收益型产 品 205,951,041.21 41.63% 2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126,278,841.80 25.52% 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 98,715,695.95 19.95% 4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25,251,349.95 5.10% 5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级-集团自有资金 -012G-ZY001 6,217,710.00 1.26% 6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665,401.71 1.15% 7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 3,527,833.20 0.71% 8 喻智丽 2,520,448.93 0.51% 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54,940.00 0.42% 10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89,910.64 0.38%


9.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 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60,392.98 0.0122%


9.4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份额总量 区间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5 发起式基金发 起资金持 有份额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 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 金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0.00 0.00 0.00 0.00 -


§10 开放式基金 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81,010,968.4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份额总额 585,365,716.8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7,282,872.48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7,908,504.2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4,740,085.14


§11 重大事件揭 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11.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的专门 基金托管 部门的 重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免去黄鹏先生总经理职务、聘任杨皓鹏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莉女士督 察长职务、聘任杨皓鹏先生担任代理督察长职务。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 人、基金 财产、基 金托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 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 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改聘了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变 更为安永华明 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本 报告期内已预提审计费 6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暂未支付,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 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1 年。





11.6 管理人、托管 人及其高 级管理人 员受稽查 或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 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投资 及佣 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 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1 - - - -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兴业证券 1 - - 9,889.67 100.00% - 注 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 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 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 、数据提供等;服务支 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联合调研和各类投资研讨会。根据我公司及基 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 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 租 用交 易单 元的 所属 券商 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 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 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控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 注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 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更。 注 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 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注 4:以上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1.7.2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 进行 其他 证券 投资 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99,914,660.66 100.00% 3,210,5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 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 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 或超过 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 期内 持有 基 金份 额 变化 情 况 报告 期末 持有 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 基金 份 额比 例达 到 或者超 过20% 的时 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1-1 至 2017-12-31 198,215,064.42 7,735,976.79 0.00 205,951,041.21 41.63% 2 2017-1-1 至 126,278,841.80 0.00 0.00 126,278,841.80 25.52%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2017-12-31 产品 特有 风险





1 、持 有 人大 会 投票 权 集中 的 风险





当基 金份 额 集中 度 较高 时 , 少 数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 所 持有 的 基金 份 额占 比 较 高 , 其在 召开 持 有 人大 会并 对 审议 事 项进 行 投票 表 决时 可 能拥 有 较大 话语 权。





2 、巨 额 赎回 的 风险


持 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较 高的 投资 者大 量赎 回时 , 更容 易触 发巨 额赎 回条 款,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将 可能 无法 及时 赎 回所 持 有的 全 部基 金 份额 。





3 、基 金 规模 较 小导 致 的风 险


持 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较 高的 投资 者集 中赎 回后 , 可能 导致 基金 规模 较小 ,基 金持 续稳 定运 作 可 能面 临一 定困 难 。本 基 金管 理 人将 继 续勤 勉 尽责 , 执行 相 关 投资 策 略, 力 争实 现 投资 目 标。





4 、 基金 净 值大 幅 波动 的 风险


持 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较 高的 投资 者大 额赎 回时 , 基金 管理 人进 行基 金财 产变 现可 能会 对基 金 资 产净 值造 成较 大 波动 。





5 、 提前 终 止基 金 合同 的 风险


持有 基金 份额 比例 较高 的投 资者 集 中赎 回后 ,可 能导 致在 其赎 回后 本基 金资 产规 模长 期低 于 5000 万 元, 进 而可 能 导致 本 基金 终 止、 转 换运 作 方式 或与 其他 基 金合 并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