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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添富纯债债券(003833)

金鹰添富纯债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金 鹰 添富 纯 债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金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八 年三 月二十 八日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7 页 
§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7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3833 交易代 码 00383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基金管 理人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001,360.0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力争 获得 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充分 考虑 基金 资产 的安全 性 、 收 益性 及流 动 性,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下 力争 实现 资产 的稳 定增值 。 在 资产 配置 中, 本基金 以债 券为 主, 通 过密切 关注 债券 市场 变化 ,持续 研究 债券 市场 运行 状况、 研判 市场 风险 , 在确保 资产 稳定 增值 的基 础上 ,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 资 产配置 , 力争 实现 超越 业绩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 全价 )指 数收 益率× 80%+ 一 年期 定期 存 款利率 (税 后)× 2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属 于较 低预 期收 益 、 较 低预 期风 险的 证券 投资基 金品 种 , 其 预期 收 益和预 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 场基金 , 但低 于混 合型 基金、 股票 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李云亮 陆志俊 联系电 话 010-59944986 95559 电子邮 箱 csmail@gefund.com.cn luzj@bankcomm.com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7 页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135888,020-83936180 95559 传真 020-83282856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广州市 天河 区珠 江东 路 28 号越秀 金融 大 厦 30 层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 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11 月 28 日(基金 合 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511,214.41 664,721.72 本期利 润 5,161,036.41 664,721.7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58 0.0033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58% 0.3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41 0.0033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04,826,805.21 200,685,175.3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41 1.0033 注: 本 基金 成立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故上 年度 数据 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无 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数 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7 页 过去三 个月 0.40% 0.03% -0.85% 0.05% 1.25% -0.02% 过去六 个月 1.07% 0.03% -0.89% 0.04% 1.96% -0.01% 过去一 年 2.58% 0.03% -2.42% 0.05% 5.00%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2.92% 0.03% -3.74% 0.07% 6.66% -0.04% 注: 1、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是:中 债综 合( 全 价) 指数 收 益率*80%+ 一 年定 期存 款 利率 (税 后) *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2016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注: 1、本 基金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成 立。 2、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3、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是:中 债综 合( 全 价) 指数 收 益率*80%+ 一 年定 期存 款 利率 (税 后) *20%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7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净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注: (1) 本基 金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成 立。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 总 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7 0.050 1,000,040.97 2.54 1,000,043.51 - 合计 0.050 1,000,040.97 2.54 1,000,043.51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2002]97 号 文批 准,金 鹰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于 2002 年 12 月 25 日成 立, 总部设 在广 州。2011 年 12 月公 司获 得特 定客户 资 产管理 计划 业务 资格 ,2013 年 7 月子 公司 —— 深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7 页 圳前海 金鹰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成 立。 公司 下设 权益 投资部 等 18 个 一级 职能 部 门以及 北京 、 广 州、 上 海、深 圳、 成都 等 5 个分 公司。 “ 以人 为本 、 互 信协 作 ; 创 新谋变 、 挑战 超越 ” 是金 鹰 人的核 心价 值观 , 在新 经 营团队 的带 领下 , 公司回归投资本源,坚持 价值投资为导向,资产规 模结构持续优化,不断为 投资者创造稳健收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公 募基 金规 模 447.64 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黄艳芳 基金经 理 2016-11-28 - 10 黄 艳 芳 女 士 , 清 华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 历 任 天 相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分 析 师 , 中 航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分 公 司 投 资 主 办 , 量 化 投 资 负 责 人 , 广 州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投资 主办 。2015 年 5 月 加入金 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任 指 数 及 量 化 投 资 部 数 量 策 略 研 究 员 , 现 任 金 鹰 量 化 精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LOF ) 、金鹰持久 增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金鹰多 元 策 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鑫 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鑫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添 裕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添 富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添 盈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添 润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科 技 创 新 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黄倩倩 基金经 理助 理 2016-11-29 - 5 黄 倩 倩 女 士 ,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 历 任 广 州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总 部 债 券 交 易员 , 2014 年 11 月加 入金 鹰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债 券 交 易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金 鹰 现 金 增 益 交 易 型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金 鹰 添 益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金 鹰 灵 活 配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7 页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等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助 理。 注:1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 期指公 司公 告聘 任或 解聘 日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及其各项实施准 则,严格遵守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产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础 上,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 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 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 为,无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为了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 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根 据《中 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 控制指导意见 》 、 《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 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 》 ,以及公 司内控大纲的要求,制定 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并严格 执行 , 从 组织 架构、 岗位设 置和 业务 流程 、 系 统和制 度建 设、 内控 措施 和信息 披露 等多 方面 , 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 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 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 益 。 本 基金 管理 人通 过投资 交易 系统 公平 交易 功能 , 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进行 公平交 易事 前控 制 。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引入 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定期 或不定期对公司旗下 投资 组合在一定期间内买卖 相同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监控 和分析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和公司内部 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 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 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 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 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 机会。公司通过完善交易 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 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 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 ,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 现。同时通过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执 行交易 ,以 尽可 能确 保公 平对待 各投 资组 合。 报告期 内, 公 司对 连续 四 个季度 期间 内、 不 同 时 间 窗下 (日 内、3 日内、5 日 内)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资 组合 同向 交易 的交 易价差 进行 分析 ,未 发现 违反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异常 行为。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7 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 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出现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 证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有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益 输送 的异 常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以 来, 整体 经济 基 本面向 好 , 国 内经 济筑 底 回升 , 供 给侧 改革 取得 成 效, 企业 利润 明显 改善。投资方面,房地产 投资和基建投资进一步回 落,制造业投资有所好转 ,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和 消费小 幅回 落; 出口 有所 改善, 成为 支撑 全年 经济 的核心 力量 ,全 年 GDP 增速 6.9% ;规 模以 上 工 业增加 值同 比增 长 6.6% 。 通胀方 面,CPI 食品 方面 一直保 持低 位, 非食 品方 面受 PPI 传导 较弱 ,整 体缓步 上行,全年较 为温和;PPI 方 面,主要受环保、去 产能等影响,PPI 总体逐 月回落,但全 年 PPI 同 比上 涨 6.3% 。 债券市 场方 面, 继 续 2016 年的熊 市, 整体 收益 率震 荡上行 。 央 行以 去杠 杆和 防范金 融风 险为 要 务, 货币 政策 保 持 中性 偏 紧, 金融 监管 力度 明显 加 强。2017 年 2 月和 3 月 , 央行陆 续上 调公 开市 场 利率 10bp , 利 率中 枢上 移 , 整 体资 金面偏 紧 , 债 券 利率震 荡上 行。 二季 度伊 始, 银监 会针对 同业 业 务出台了 “ 三三四 ” 等多项治理措施 ,同业业务套利行为受到 抑制,同业存单发行量大 为减少。在 资 金面及强监管政策的推动 下,部分商业银行赎回委 外资金,市场卖盘增加, 债券收益率数次跳升; 低评级债券抛压较大,等 级利差走扩,期限利差收 窄。5 月之后,资金面压 力有所缓解,短久期高 评级债券开始受到青睐, 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逐渐 走扩,市场情绪谨慎。6 月下半月随着财政存款 支出, 资金 面有 所放 松, 监管政 策进 入暂 时平 静期 , 市场 情绪 有所 缓解, 迎 来了 2017 年第 一波 债券 收益率 的大 幅下 行 , 下 行 幅度 约 70bp 左 右 。 三季 度 , 央 行公 开市 场操 作开 始 注重 “ 削峰 填谷 ” , 并重 启 28 天逆 回购 操作, 利率 中枢继 续上 移; 同 时经 济 数据不 断超 预期 加之 大宗 商品的 再次 爆发 式上 涨 引发对 未来 通胀 的担 忧, 市场情 绪转 而谨 慎, 债券 收益率 调头 向上 。 后 续央 行发布 了存 单纳 入 MPA 考核以 及禁 止发 行 1 年 以 上同业 存单 等公 告, 证监 会发布 了《 公开 募集 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流动 性 风险管 理规 定》 , 对公 募基 金流动 性要 求更 为严 格, 谨慎情 绪带 动收 益持 续上 行。 四 季度 , 银监 会 再 次提出 “ 继 续深 入政 治银 行 业市场 乱象 , 积极 稳妥 处 置重点 风险 , 抓紧 补齐 监 管制度 短板 , 牢牢 守住 不发生 系统 性金 融风 险的 底线 ” ;11 月 17 日 ,央 行 、银监 会、 证监 会、 保监 会、外 管局 联合 发布 了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 求意见搞) 》 ,委外 到期赎 回压力剧增,债券收益 率陡峭 化上 行, 等级 利差 有所走 扩。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7 页 本基金本年继续以流动性 管理为主,同时积极发掘 利率债交易性机会,在保 证流动性和本金安 全的情 况下 努力 增加 产品 收益。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基金份 额净 值 为 1.0241 元 , 本 报告 期基 金净 值增 长 率为 2.58% ,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增 长率 为-2.42%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 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8 年, 国 内经 济企 稳回升 , 全 球经 济复 苏背 景下, 外需 或保 持稳 定, 带动出 口持 续平 稳 增长。投资方面,房地产 投资和基建投资受政策影 响或将小幅回落,制造业 投资在工业企业利润改 善作用下或有所好转;同 时经济回暖也会带动消费 继续向好。整体经济趋势 向上。通胀方面仍需谨 慎,受 1 月 雨雪 天气 的影 响叠加 春节 错位 因素 ,蔬 菜水果 价格 明显 上涨 ,CPI 或在一季度 上行 达到 2.5% 以 上。 债券市 场方 面, 受监 管政 策持续 影响 , 预 计 2018 年 货币政 策仍 将维 持中 性偏 紧, 回购利 率中 枢 易上难下。在银行超储率 较低的背景下,资金面受 时点因素扰动较大,尤其 是季末考核时点以及财 政缴款缴 税等时点,非银金融机构 流动性承压较大。不过央 行坚持采用 “ 削峰填谷 ” 的操作手段, 有 望进一步熨平资金面波动 幅度。今年债市收益仍以 震荡趋势为主,信用利差 和期限利差将进一步走 扩;今 年也 是大 部分 信用 债到期 或者 行权 之年 ,信 用风险 需要 谨慎 。 在投资方面,我们将密切 关注债市短期的急速调整 将带来的交易性和配置性 机会以及基本面修 复带来的机会。基于以上 判断,本基金将继续严控 久期,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杠杆比例并抓住市场回 调机会 ,适 时调 整持 仓债 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 的约定,对基金所 持有的 投资 品种 进行 估值 。本基 金托 管人 根据 法律 法规要 求履 行估 值及 净值 计算的 复核 责任 。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 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基金 估值业务分管领导、督察 长、基金事务部负 责人、基金会计、合规风 控部人员及相关投研人员 等组成。在特殊情况下, 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 议, 讨 论和 决策 特殊 估值 事项, 估值 委员 会 集 体决 策, 需 到会 的三 分之 二估 值委员 会成 员表 决通 过。 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 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 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 估值流程。以上所有相 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 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 。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 独立,基金经理、投资 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 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 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 日常估值的执行,一切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7 页 以维护 基金 持有 人利 益为 准则。 本报告 期内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 服务协议,由其按 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 市场债券品 种的估值数据 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流通受限 股票流 动性 折扣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06 月 21 日 本基 金 实行 2017 年度 利润 分配, 共分配 利 润 1,000,043.51 元, 其 中现 金分红 1,000,040.97 元 ,红 利再 投 资 2.54 元。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所涉 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 期, 会计 师事 务所 未对本 基金 出具 非标 准审 计报告 。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无应 当说 明的 预警事 项。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7 年度, 基金 托管 人在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格遵 守了 《证 券 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不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2017 年度, 金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在 金鹰 添富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 运作、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 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进 行 了 1 次收 益分 配, 分配 金额 为 1,000,043.51 元, 符合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2017 年度 , 由 金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编制 并经 托管 人复核 审查 的有 关金 鹰添 富纯债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 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 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7 页 告等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 整。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 期的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经 中审 众环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审计 , 注册 会计 师


王 兵


赵 会娜 签字 出具 了众 环审字 (2018 )050171 号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 报告正 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金鹰 添富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 款 6,518,256.07 16,168,325.29 结算备 付金 - 863,636.36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96,868,90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0.00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96,868,9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183,500,238.5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851,170.94 221,087.53 应收股 利 - -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7 页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计 205,238,327.01 200,753,287.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01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2,140.57 50,905.38 应付托 管费 17,380.22 16,968.4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 238.50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42,000.00 - 负债合计 411,521.80 68,112.34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 金 200,001,360.01 200,020,453.62 未分配 利润 4,825,445.20 664,721.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826,805.21 200,685,175.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205,238,327.01 200,753,287.68 注: 报告 截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241 元 , 基金 份额 总额 200,001,360.01 份。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7 页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金鹰 添富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基 金 合 同生效 日 )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6,347,142.19 737,592.61 1.利息 收入 6,650,314.81 737,592.6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81,603.92 19,812.38 债券利 息收 入 4,928,634.52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640,076.37 717,780.2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47,00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47,0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350,178.00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5.38 - 减:二、费用 1,186,105.78 72,870.89 1.管 理人 报酬 609,024.99 54,184.42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7 页 2.托 管费 203,008.29 18,061.47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1,222.50 -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372,850.00 625.00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5,161,036.41 664,721.7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5,161,036.41 664,721.72 注:本 基金 成立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故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金鹰 添富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00,020,453.62 664,721.72 200,685,175.3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5,161,036.41 5,161,036.4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19,093.61 -269.42 -19,363.0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1,211.14 109.27 11,320.41 2.基金 赎回 款 -30,304.75 -378.69 -30,683.44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7 页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1,000,043.51 -1,000,043.51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00,001,360.01 4,825,445.20 204,826,805.2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00,020,453.62 - 200,020,453.6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664,721.72 664,721.7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00,020,453.62 664,721.72 200,685,175.34 注: 本 基金 成立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故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数 据 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7 页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刘岩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曾长兴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谢文 君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添 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 中国证 监 会" ) 机 构部 函[2016]2997 号文 《关 于金 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备 案确 认的函 》 批准 ,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募集 成立 。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续 期限不 定 , 首 次设 立募 集规 模为 200,020,453.62 份基金 份额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金 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基金 托管 人为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 公 司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并 于 2014 年 7 月修 改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基本 准则 》 和 41 项具 体 会计准 则及 其应 用指 南、 解 释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 称 “ 企 业会 计准 则 ”),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 颁布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发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 和中 国证 监会 发 布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的 有关规 定而 编制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证券 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 要求,真实、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7 年度 的 经营 成果 和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 有关信 息。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 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1) 金融 资产 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 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 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 公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7 页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 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包 括股 票投资 、 债 券投 资和 衍生 工具投 资( 主 要为 权证 投资) 等, 其 中股 票投 资和 债 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 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衍生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 表中作为衍生金融资产 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 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 确定的 非衍 生金 融资 产分 类为贷 款及 应收 款项 。 (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 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 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 认时全部划分为其 他金融 负债。 其他金 融负 债包 括各 类应 付款项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等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 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 认金额。划分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 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 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 融负债 ,相 关交 易费 用在 发生时 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 现金股利,应当确 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 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 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 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 认为投资收益,其 中包括 同时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 止确认 条件 的, 金融 资产 将终止 确认 。


金融负 债的 现时 义务 全部 或部分 已经 解除 的, 终止 确认该 金融 负债 或其 一部 分。


金融资 产转 移 , 是 指本 基金 将金融 资产 让与 或交 付给 该金融 资产 发行 方以 外的 另一方 ( 转入 方) 。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 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的 , 分 别下列 情况 处理 :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的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7 页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 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 资产 ,并 相应 确认 有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 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 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 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 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后的股票复牌 日,冲 减股 票投 资成 本。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出 售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券投 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 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 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 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其 中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 利息 单独核 算, 不构 成债 券投 资成本 。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本,按成 交总额 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其中 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 利息单 独核 算, 不构 成债 券投资 成本 。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 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 和发行期限计算应 收利息 ,按 上述 会计 处理 方法核 算。 卖出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于成 交日 确认 债券 投资 收益。 卖出未 上市 债券 和银 行间 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 于成 交日确 认债 券投 资收 益。 卖出债 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均 法结 转。 (3) 权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 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 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出 售权 证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成 交日 结转 。 (4)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 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 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 可转债全部公允价 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 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 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 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 定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关 原则 进行 计算 。 (5) 回购协 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 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7 页 小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 计提利 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 目前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负债 的估 值原 则和 方法 如下: 1、股 票估 值原 则和 方法 (1) 上市 流通 股票 的估 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 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 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未 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 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 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 交易日后发生了影响公 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 允价 格。 (2) 未上 市股 票的 估值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 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 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 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 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 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 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 最近交易日后发生了影响 公允价 值计量的重大事件 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因素,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格 。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的情况下,按 成本估 值。 (3) 长期 停牌 股票 的估 值 已停牌股票,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 ,使 潜在 估值 调整 对前一 估值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 在 0.25 %以 上 的,本 基金 根据 中国 证 监会公 告[2017]13 号 《中 国证监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依据具 体情 况采 用 《 关 于发布 中基 协(AMAC) 基金 行业股 票估 值指 数的 通知 》 提供 的指 数收 益法 、 市 盈 率法等 估值 技术 进行 估值。 (4) 流通 受限 股票 的估 值 流通受限股票,指在发行 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 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首次 公开发行有明确锁 定期的股票,非公开发行 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 限售期的股票,按监管 机构或 行业 协会 的有 关规 定确定 公允 价值 。 2、固 定收 益证 券的 估值 原 则和方 法 (1)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 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 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选 取第三方估值机 构提供 的相 应品 种当 日的 估值净 价进 行估 值。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7 页 (2) 交 易所 市场 上市 交易 的可转 换债 券、 可交 换 债 券, 实 行全 价交 易的, 按 估值日 收盘 价减 去 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 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 价进行估值;实行净价交 易的,按估值日收盘价 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 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未 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 重大事件的,实行全价 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 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 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 到的净价;实行净价交 易的,按估值日收盘价进 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 发生了影响公允价值计量 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易 市价 ,确 定公 允价 格。 (3) 交易 所市 场挂 牌转 让 的资产 支持 证券 和私 募债 券, 采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值 , 在 估值 技 术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 的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4) 交易 所市 场发 行未 上 市或未 挂牌 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种 ,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 在 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5) 对 银行 间市 场上 不含 权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按 照 第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相 应品种 当日 的估 值 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 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 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 估值。对于含投资者回售 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 登记截止日(含当日) 后未行 使回 售权 的按 照长 待偿期 所对 应的 价格 进行 估值 。 (6) 对银 行间 市场 未上 市 , 且 第三方 估值 机构 未提 供估值 价格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在发行 利率 与 二级市 场利 率不 存在 明显 差异, 未上 市期 间市 场利 率没有 发生 大的 变动 的情 况下, 按成 本估 值。 (7) 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 个 或两个 以上 市场 交易 的, 按债券 所处 的市 场分 别估 值。 3、权 证估 值原 则和 方法 认沽/ 认 购权 证的 估值 , 从 持有确 认日 起到 卖出 日或 行权日 止, 上市 交易 的认 沽/ 认购 权证 按估 值 日的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 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发 生了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的 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 似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变 化因 素, 调 整最 近 交易市 价, 确定公 允价 格 。 未上 市交 易的认 沽/ 认 购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 成本估值;停止交易、 但未行 权的 权证 ,采 用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4、股 指期 货估 值原 则和 方 法 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 值当日股指期货的结算价 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 算价的,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 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 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当日结算价及结算规 则以《 中国 金融 期货 交易 所结算 细则 》为 准。 如法 律法规 今后 另有 规定 的 , 从其规 定。 5、 如有 确凿 证据 表明 按上 述方法 不能 客观 反映 交易 性金融 工具 的公 允价 值, 基金管 理人 将根 据 具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确 定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方 法。 6、国 家有 最新 规定 的, 按 其规定 进行 估值 。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7 页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 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 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 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 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 实收基金份额变动 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 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 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 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 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的 按累计 未实 现损 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计 算 的 金额 。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或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确 认。 未实 现平 准金与 已实 现平准 金均 在" 损益 平准金" 科 目中 核算 ,并 于 期末全 额转 入未 分配 利润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 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 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 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 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 认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 利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 减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 额列示 。 2、 债 券利 息收 入按 债券 票 面价值 与票 面利 率或 内含 票面利 率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债 券发 行企 业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 持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在 证券 实 际持有 期内 逐日 计 提。 4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按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当 实际 利率 与合 同利 率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利 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 日计提 。 5、 股票 投资 收益 于卖 出股 票成交 日确 认, 并 按卖 出 股票成 交总 额与 其成 本和 相关费 用的 差额 入 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于 卖出 债 券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卖出 债券成 交金 额与 其成 本、 应收利 息的 差额 入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7 页 账。 7、衍 生工 具投 资收 益于 卖 出权证 成 交 日确 认, 并按 卖出权 证成 交总 额与 其成 本的差 额入 账。 8、 股利 收益 于除 息日 确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宣 告的 分 红派息 比例 计算 的金 额扣 除应由 上市 公司 代 扣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入 账。 9、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系本 基金持 有的 采用 公允 价值 模式计 量的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交 易性 金融 负 债等公 允价 值变 动形 成的 应计入 当期 损益 的利 得或 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 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 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1、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基 金 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1%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 出回 购证 券支 出, 按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摊余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计 提; 4、 其他 费用 系根 据有 关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 入当 期基 金费用 。 如 果影 响 基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 五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 提的方 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策 1、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12 次 ,每次 收益 分配 比例不 得低 于该 次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20% ,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 3 个 月可 不进行 收益 分配 ;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 自动转 为基 金份 额进 行再 投资; 若投 资者 不选 择, 本基金 默认 的收 益分 配方 式是现 金分 红; 3、 基金 收益 分配 后基 金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 单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分部 报告。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7 页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无需 说明 的重要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为确保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 的合理 性和 公允 性, 根据 中国证 监会 证 监会 公告[2017]13 号 《 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 [2017]6 号 《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流 通受 限股 票估 值指 引 ( 试行 ) 》 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 起, 对所 持有 的流 通 受限股 票的 估值 技术 进行 变更 。 新的 估值 技术 为市 价折扣 法, 考虑 了估 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以 及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 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 的影响,其中剩余限售期 对应的流动性折扣为关键 输入值,流动性折扣越高 ,对应流通受限股票的 公允价值越低。上述流通 受限股票是指在发行时明 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 ,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开发售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 限售期股票等,不包括 停牌、 新发 行未 上市 、回 购交易 中的 质押 券等 流通 受限股 票。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说明 的重大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1、印 花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7]84 号文 《 关于调 整证 券 ( 股票 ) 交 易 印花税 率的 通知 》 的规定 , 自 2007 年 5 月 30 日起 ,调 整证 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税 率, 由原 先的 1‰ 调 整为 3‰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 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 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 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 免征收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根据 财政 部 、 国 家税 务总局 《 关于 调 整证券 ( 股票 ) 交 易印 花 税率的 通知 》 的 规 定,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 起,调 整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花 税税 率, 由原 先 的 3‰调 整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 家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证券 ( 股票 ) 交易 印花 税调整 为单 边征 税, 由出 让 方按证 券(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受 让方 不 再征收, 税 率不 变; 2、营 业税 、增 值税 、企 业 所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 证券 投 资基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买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7 页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 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 通知》 的规 定, 股 权分 置改 革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 过对 价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等 收入 , 暂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 应缴 纳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 《 财政 部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企业 所得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通 知》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从证 券市 场中 取得 的收 入,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 股 权的 股 息、红 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入 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缴纳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 关于 全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证 券 投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免 征增 值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 关 于明确 金融 房 地产 开发 教育辅 助服 务等 增 值税政 策的 通知 》 , 资 管产 品运营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 以资 管产 品管 理人为 增值 税纳 税 人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财 政部 税务 总局 关于 资管 产 品增值 税有 关问 题 的通知 》 ,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 运营资 管产 品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暂适 用简易 计 税 方法 , 按 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 增值 税。 对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未 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 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 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 额中抵 减。 3、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 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问 题的 通 知》 , 对 基金 取得 的股 票的 股息 、 红 利收 入 、 债 券的 利息收 入及 储蓄 利息 收入 , 由 上市 公司 、 债券 发 行企业 及金 融机 构在 向基 金派发 股息 、红 利收 入、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储 蓄利 息收入 时代 扣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 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 问题 的 通知》 的规 定, 股 权分 置改 革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 过对 价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等 收入 , 暂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 应缴 纳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 【2012 】85 号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 息 红利差 别化 个人 所 得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以及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证监 会财 税字[2015]101 号 文 《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从 公开 发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司 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 的,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限 在 1 个月 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7 页 暂减 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上述 所得 统一 适 用 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广州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广州白 云山 医药 集团 股份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美的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东亚联 丰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发 起人 、管 理人 、销 售机构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深圳前 海金 鹰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 本年 度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未通 过关 联方 进行 股票交 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年 度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未通 过关 联方 进行 权证交 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 本年 度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未通 过关 联方 进行 债券交 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年 度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未通 过关 联方 进行 债券回 购交 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1、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2、 上 述佣 金按 市场 佣金 率 计算 , 以扣 除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公司 收取 的证 管费 、 经 手费和 适用 期 间内由 券商 承担 的证 券结 算风险 基金 后的 净额 列示 。债券 及权 证交 易不 计佣 金。 该类佣 金协 议的 服务 范围 还包括 佣金 收取 方为 本基 金提供 的证 券投 资研 究成 果和市 场信 息服 务 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7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8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609,024.99 54,184.4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4.99 2.97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资 产净 值 0. 30%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0.30 %÷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于次 月 前 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假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8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03,008.29 18,061.47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1% 计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0.1%÷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于次 月 前 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 一次性 支取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7.4.8.3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3.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管理人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7 页 7.4.8.3.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 其他 关联方 未投 资本 基金 。 7.4.8.4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8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交通银 行 6,518,256.07 73,639.11 16,168,325.29 18,685.48 注:本 基金 用于 证券 交易 结算的 资金 通过" 交 通银 行 基金托 管结 算资 金专 用存 款账户" 转 存于 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 结 算备付 金" 科目 中单 独列 示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结 算备 付 金 2017 年 末 余额 0 元, 当期 结算 备付 金利息 收 入 7,964.81 元; 结算备 付 金 2016 年末 余额 为 863,363.36 元,当 期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为 1,126.90 元。 7.4.8.5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 无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的 情况 。 7.4.8.6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的说明 7.4.8.6.1 其他关联交易 事项的说明 无。 7.4.8.6.2 当期交易及持 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 理人 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 生的 费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投资 基金 。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金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 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 输入值所属的最低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7 页 层次决 定: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的 股 票,若 出现 重大 事项停 牌 、交易 不活 跃( 包括 涨跌 停 时的交 易不 活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 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 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 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 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 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 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 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 的不含 权固 定收 益品 种( 可 转换债 券 、 资产 支持 证券 和 私募债 券除 外) , 采用 中证 指数有 限公 司根 据 《 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算 工作 小组 关 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处 理标 准 》 所 独立 提供的 估值 结果 确定 公允 价值, 相关 债券 的公 允价 值属第 二层 次。 除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 负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96,868,900.00 95.92 其中: 债券 196,868,900.00 95.9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6,518,256.07 3.18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851,170.94 0.90 9 合计 205,238,327.01 100.00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7 页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8.2.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 港股 通 投 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 港股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96,868,900.00 96.1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96,868,900.00 96.11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 券 - - 6 中期票 据 - -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7 页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6,868,900.00 96.1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50317 15 进出 17 1,000,000.00 98,650,000.00 48.16 2 130408 13 农发 08 500,000.00 49,900,000.00 24.36 3 150223 15 国开 23 490,000.00 48,318,900.00 23.59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仅 持有三 只债 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 况 8.12.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 明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7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基金。 8.1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基金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基金。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 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13.2 本基 金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 超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851,170.94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51,170.94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票。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7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199 1,005,031.96 199,999,000.00 100.00% 2,360.01 0.0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 有人 本基金 非上 市交 易型 基金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276.22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 有份额情况 本基金 非发 起式 基金 ,本 公司未 持有 基金 份额 。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6 年 11 月 28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020,453.62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020,453.62 本报告 期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1,211.14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4 页共 37 页 减: 本 报告 期 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0,304.75 本报告 期 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001,360.01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增聘 陈瀚先 生为 公司 副总 经理 ,该事 项已 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 在《 证券 时 报》等 媒体 进行 了披 露。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免去 苏文锋先生督察长职务, 免去李云亮先生副总经理 职务,聘请李云亮 先生担 任公 司督 察长 ,该 事项已 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 证券 时报 》等 媒体 进行了 披露 。 本报告 期内 ,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没有 改变 基金投 资策 略。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 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持 有基 金。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 金审 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为 中审 众环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 本报告 期内 实际 应支 付会 计师事 务所 的审 计费 为 42000 元。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管理人 、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 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 部门稽查或处罚的 情况。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5 页共 37 页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中投证 券 1 - - - - - 英大证 券 1 - - - - - 中银国 际证 券 1 - - - - - 广州证 券 2 - - - - - 日信证 券 2 - - - - - 国信证 券 1 - - - - - 安信证 券 1 - - - - - 华林证 券 1 - - - - - 光大证 券 1 - - - - - 海通证 券 2 - - - - - 中信证 券 2 - - - - - 国都证 券 1 - - - - - 东莞证 券 1 - - - - - 银河证 券 2 - - - - - 信达证 券 1 - - - - - 中金公 司 1 - - - - - 华创证 券 2 - - - - - 华泰证 券 2 - - - - - 爱建证 券 1 - - - - - 财达证 券 1 - - - - - 财通证 券 2 - - - - - 东兴证 券 1 - - - - - 国海证 券 1 - - - - - 国联证 券 2 - - - - - 国盛证 券 1 - - - - - 国泰君 安证 券 1 - - - - - 江南证 券 2 - - - - - 金元证 券 1 - - - - - 开源证 券 2 - - - - - 齐鲁证 券 1 - - - - - 山西证 券 1 - - - - - 湘财证 券 3 - - - - - 兴安证 券 1 - - - - - 中信建 投证 券 1 - - - - -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6 页共 37 页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海通证 券 - - 200,450,0 00.00 17.93% - - 财通证 券 - - 917,600,0 00.00 82.07%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 超过 20% 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 内持 有基 金份 额变 化情况 报告期 末持 有基 金情 况 序号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达 到或者 超过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份 额 申购份 额 赎回份 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99,999,000 .00 - - 199,999,000. 00 100.00 % 产品特 有风 险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 存在 报告期 间单 一投 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达 到或 超过20% 的情形 ,可 能会 存在 以下 风 险: 1) 基金 净值 大幅 波动 的风 险:当 持有 基金 份额 占比 较高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量赎回 本基 金时 ,基 金为 支 付赎回 款项 而卖 出所 持有 的证券 , 可 能造 成证 券价 格波动 , 导 致本 基金 的收 益水平 发生 波动 。 同 时 , 因 巨额赎 回、 份额 净值 小数 保留位 数与 方式 、 管 理费 及托管 费等 费用 计提 等原 因, 可 能会 导致 基金 份 额 净 值出现 大幅 波动 ; 2 )巨 额赎 回的 风险 :当 持 有基金 份额 占比 较高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量赎 回本 基金时 ,可 能触 发本 基金 巨额赎 回条 款,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将可 能无 法及 时赎 回所持 有的 全部 基金 份额 ; 3 )流 动性 风险 :当 持有 基 金份额 占 比 较高 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量赎 回本 基金 时,可 能导 致本 基金 的流 动性风 险; 4 )基 金提 前终 止的 风险 : 当持有 基金 份额 占比 较高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量赎 回本基 金时 ,可 能导 致在 其赎回 后本 基金 出现 连续 六十个 工作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低于5000 万元 , 可 能导 致本基 金提 前终 止基 金 合 同 的风险 。 5 )基 金规 模过 小导 致的 风 险:当 持有 基金 份额 占比 较高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量赎回 本基 金时 ,可 能导 致基金 规模 过小 。基 金可 能会面 临投 资银 行间 债券 、交易 所债 券时 交易 困难 的情形 。 6 )份 额占 比较 高的 投资 者 申购申 请被 拒绝 的风 险: 当某一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达到 或超 过本基 金总 份额 的50%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不 再接 受该持 有人 对本 基金 基金 份额提 出的 申购 及转 换转 入 申请。 在其 他基 金份 额持 有人赎 回基 金份 额导 致某 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持有 的基金 份额 达到 或超 过 本 基 金总份 额50% 的 情况 下, 该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将 面临 所提出 的对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的申 购及 转换 转入 申请 被 拒绝的 风险 。 如 果投 资人 某笔申 购或 转换 转入 申请 导致其 持有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达到 或超 过本 基金 规 模 的金鹰添 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7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7 页共 37 页 50% , 该笔 申购 或转 换转 入申请 可能 被确 认失 败。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经基金管理人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凌富华先生董事长职 务,聘请李兆廷先 生担任 公司 董事 长, 该事 项已 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 在证监 会指 定媒 体披 露。 经基金 管理 人 2016 年第 三 次临时 股东 会审 议通 过, 并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复核 准 (证 监许可[2017]2135 ) ,公司 原股东 美的 集团 股份有 限 公司、 东亚 联丰 投资管 理 有限公 司分 别将 其持有 的本公 司 20 %和 11% 股 权 转让给 东旭 集团 有限 公司 。 公 司股 东东 旭集 团有 限 公司向 本公 司增 资人 民 币 260,200,000 元。 本次 股权转 让及 增资 后, 公司 股权结 构变 更为 :东 旭集 团有限 公司 66.19% ,广 州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24.01% ,广 州白 云山 医药 集团 股份有 限公 司 9.80% , 本 公司注 册资 本由 人民 币 250,000,000 元 增加 至人 民 币 510,200,000 元。 公司 《公司 章程 》的 有关 条款 已根据 本次 股权 变更 情 况进行 了相 应修 改。 本 公 司已完 成注 册资 本及 股权 变更事 项的 工商 变更 登记 。 上述 事项 已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 在证 监会 指定 媒 体披露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