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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A(004708)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红 塔 红 土 盛商 一 年 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7 年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红塔红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27 日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8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 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经 审计,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为本 基金 出具了 无保 留意 见的审 计报 告, 请投 资者 注意阅 读。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9 月15 日起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8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470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9 月15 日 基金管 理人 红塔红 土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47,001,457.0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红塔 红土盛商 一年定期 开 放债 券A 红塔 红土盛商一年 定期开 放债 券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4708 004709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93,480,693.16 份 53,520,763.8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严格 的风 险控制 和积 极的 主动 管理 , 在保持 资产 流动 性 的 基 础 上, 投资 于精 选的 优质 债 券和具 备投 资价 值的 优质 个股 , 力 求实 现基 金资 产 的 长期稳 定增 值, 为投 资者 实现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投资策 略 封闭期 内 , 本 基金 的投 资 策略包 括大 类资 产配 置策 略、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投 资 策 略、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股 票投 资策 略、 权 证 投资策 略几 个部 分; 开放 期 内, 本 基金 为保 持较 高的 组合流 动性 , 方 便投 资人 安排投 资, 在遵 守本 基 金 有 关投资 限制 与投 资比 例的 前提下 ,将 主要 投资 于高 流动性 的投 资品 种。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财 富) ×90%+ 沪深 300 指数 ×1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预 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但低 于混 合 型 基金、 股票 型基 金, 属于 中等风 险收 益的 产品 。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 A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 C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红 塔 红 土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凌 郭明 联系电 话 0755-33379079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liling@htamc.com.cn custody@icbc.com.cn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8 页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1-666-916 ( 免 长 途 话 费) 95588 传真 0755-33379007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htamc.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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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7 年 9 月1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7 年12 月 31 日 2016 年 2015 年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A 红塔红 土盛 商 一年定 期开 放 债券C 红塔红 土盛商 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 A 红塔红 土盛商 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 C 红塔红 土盛商 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 A 红塔红 土盛商 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325,591.37 361,280.46 - - - - 本期利 润 -810,890.02 -210,428.94 - -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0028 -0.0039 - -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0.28% -0.39% - -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0028 -0.0039 - -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92,669,803.14 53,310,334.92 - -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972 0.9961 - - - -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7 年9 月15 日 ,截 止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18% 0.05% -0.28% 0.10% 0.10% -0.05%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8 页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28% 0.05% -0.09% 0.10% -0.19% -0.05%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27% 0.05% -0.28% 0.10% 0.01% -0.0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39% 0.05% -0.09% 0.10% -0.30% -0.05%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7 年9 月 15 日 生效 ,截 止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8 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7 年9 月 15 日 生效 ,截 止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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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8 页


注:1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7 年9 月15 日 , 截 至报 告期 末 ,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2、基 金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 际存续 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年 度 进 行折 算。 3.3 其 他指 标 注:无 3.4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末 未进 行利 润 分 配。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8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 为红塔红 土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简 称 “公司” ) ,经中 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批 准, 于2012 年6 月 12 日 正式成 立, 注册 地位 于深 圳前海 , 注 册资 本 4.96 亿 元人民 币。 其中, 红 塔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 59.27% , 北京 市华 远集团 有限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30.24% , 深圳 市 创 新投资 集团 有限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 10.49% 。 公 司业 务 范围包 括基 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资产 管理 及中 国证 监会许 可的 其他 业务 。 作为一家为客 户提供专 业 投资服务的资 产管理机 构 ,公司将坚持 价值投资 理 念,以专业服 务 回馈社会,建 立并不断 完 善投研一体化 平台,坚 持 把基金持有人 利益放在 首 位,努力实 现基金持 有人资产增值 。同时, 重 视投资的风 险 控制,建 立 起一套全面完 善的风险 管 理体系,以 风险预算 为基础,合法 合规运作 为 前提,将风险 控制贯穿 于 整个投资运作 的全过程 , 进而实现专 业组合投 资。截 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有 员工 49 人, 其中 33 人 具有 硕士 或博 士 学位;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管 理9 只 证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罗薇 基金经 理 2017 年 9 月 15 日 - 5 澳 洲 新南 威 尔士 大学 会计 学 硕 士, 北 京大 学理 学学 士,2012 年加 入红 塔红 土 基 金 研究 部 ,现 任职 于公 司 投 资部 , 为公 司投 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赵耀 基金经 理 2017 年 9 月 15 日 - 14 香 港 中文 大 学金 融财 务工 商 管 理硕 士 ,厦 门大 学经 济学学 士 ,CFA (美 国注 册 金融分 析师 ) 。近 14 年证 券 、 基金 从 业经 历, 历任 诺 安 基金 交 易员 、中 国国 际 金 融有 限 公司 交易 员, 具 有 丰富 的 大资 金运 作交 易 经 验。 现 任职 公司 投资 部, 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8 页


注:1 、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准 :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 2、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 有 关法律法规, 以及《 红 塔 红土盛商一年 定期开放 债 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 、 招 募说 明 书等有 关基 金法 律文 件的 规定 , 本 着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 控 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 金 份额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 益 。报告期内 ,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 投资组合、证 券交易行 为 、信息披露等 符合有关 法 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等 规定,未从事 内幕交易 、 操纵市场等违 法、违规 行 为,未开展有 损于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 益的关联 交易, 整体 运作 合法 合规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 易制度指导意 见》及其 他 相关法律法规 , 制定了 《红 塔红 土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在 投资 管理 活动 中 公平对 待不 同投 资组 合,严禁直接 或者通过 与 第三方的交易 安排在不 同 投资组合之间 进行利益 输 送。为确保 交易的公 平执行,公司 交易管理 实 行集中交易制 度,将公 司 所有投资组合 的投资决 策 过程和交易 执行过程 分开,各投资 组合的所 有 证券买卖活动 须通过集 中 交易室集中统 一完成。 该 公平交易管 理方法规 范的范 围涵 盖一 级市 场分 销、 二 级市 场交 易和 公司 内部证 券分 配等 所有 投资 管理活 动; 以及 研究 、 授权、 决 策 和执 行等 投资 管理活 动的 各个 环节 。 公司建立研究 管理平台 向 所有投资部门 人员开放 , 确保各投资组 合公平获 得 研究资源,通 过 建立科学、制 衡的投资 决 策体系,加强 交易分配 环 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 实 时的行为监 控与及时 的分析评估, 保证公平 交 易原则的实现 。公司制 度 规定投资组合 投资的股 票 必须来源于 备选股票 库,重点投资 的股票必 须 来源于核心股 票库。在 公 司备选股票库 的基础上 , 各投资组合 应根据不 同投资组合的 投资目标 、 投资风格和投 资范围, 建 立不同投资组 合的备选 股 票库。公司 建立了严 格的投资授权 制度,投 资 组合经理在授 权范围内 独 立、自主、审 慎决 策, 超 过投资权限 的操作需 要经过严格的 逐级审批 程 序。基金经理 不得兼任 投 资经理,且各 投资组合 的 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投资系统权限 要严格分 离 。针对公司旗 下所有投 资 组合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 交 易,由集中 交易室通 过投资 交易 系统 中的 公平 交易模 块, 按照 “ 价格 优 先、 时 间优 先、 比 例分 配 、 综合 平衡” 的原 则,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8 页


对于不同投资 组合同日 同 向买卖同一证 券的指令 自 动进行比例分 配。针对 以 公司名义开 展的场外 网下交 易 , 严 格按 照价 格 优先 、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在 各投资 组合 间进 行分 配 。 对于银 行间 市场 交易 、 交易所大宗交 易、非公 开 发行股票申购 、债券一 级 市场申购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涉及到 两个或以 上投资组合参 与同一证 券 交易的情况, 各投资组 合 经理在交易前 独立确定 各 投资组合的 交易价格 和数量,集中 交易室按 照 价格优先、比 例分配的 原 则对交易结果 进行分配 。 监察稽核部 通过投资 交易系统对投 资交易过 程 进行实时监控 及预警, 对 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 以 公司名义进 行的债券 一级市场申购 的申购方 案 和分配过程进 行审核和 监 控,保证分配 结果符合 公 平交易的原 则,定期 针对旗下所有 投资组合 在 交易所公开竞 价交易中 的 同日同向、临 近交易日 同 向、反向交 易记录, 进行交 易时 机和 交易 价差 的专项 统计 分析 ,以 排查 异常交 易。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 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 、 《红 塔 红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公 平交易管理办 法》的规 定 ,通过制度、 流程和系 统 等在研究分 析、投资 决策、 交易 执行 等各 业务 环节严 格控 制, 公平 对待 旗下所 有投 资组 合。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各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 益率、分投资 类别(股 票 、债券)的收 益 率以及不同时 间窗内( 同 日内、3 日内 、5 日内 ) 同向交易的交 易价格未 发 现异常差异 ,各投资 组合间 不存 在违 背公 平交 易原则 的行 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建 立了 《红 塔红土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异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 法》 , 除完全 按照 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 券 投资的投资组 合外,同 一 投资组合禁止 同日反向 交 易,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严格限制同 日反向交 易 。确因投资组 合的投资 策 略或流动性等 需要而发 生 的同日反向 交易,需 经严格 审批 并留 痕备 查。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与 基金 管 理人管 理的 其他 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中,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均 未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本基 金未 发生 可能 导致不 公平 交易 和 利 益输送 的异 常交 易行 为。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7 年中国经济在上半年 在海外经济复苏带动和国内库存周期的双重影响下呈现小幅反弹 走势, 下半 年库 存周 期进 入被动 补库 存阶 段, 但经 济仍然 表现 平稳 ,全 年 6.9 的 GDP 增速 高于 政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8 页


策目标,使得 全年经济 政 策主要以去杠 杆调结构 为 主。在这样的 背景下, 经 济基本面向 好,企业 盈利改 善, 而政 策面 偏紧 , 股票 市场 估值 压缩, 债 券市场 收益 率上 行。 整个2017 年 , 股 票市 场的 走势波 动不 大但 分化 非常 明显, 上 证 50 指 数上 涨 25.08% ,沪 深 300 指数 上 涨 21.78% ,创 业板 指 数下 跌10.67% 。债 券市 场 方面, 市场 利率 整体 持续 振荡向 上,10 年国 债利率全 年上 行 87 个bp。 红塔红 土盛 商基 金 在 9 月 成立以 来, 先以 中短 久期 高评级 债券 建立 了基 本仓 位,而 后在 四 季 度市场资金面 较为紧张 , 短端市场利率 较高时增 加 杠杆做套息操 作,与此 同 时利用股票 市场调整 的机会,选择 低估值的 优 质价值股建立 了股票仓 位 ,我们相信通 过坚持价 值 投资和稳健 的投资策 略可以 给我 们的 投资 人带 来较好 的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止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 A 级基金 份额 净值 0.9972 元,C 级基 金份 额净值 0.9961 元。本 报告 期 A 级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0.28%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为-0.09% ;C 级 基金 份额 净值增 长率为-0.39% ,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0.0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8 年的 中国 经济 , 结合近 两年 的中 国经 济走 势, 我 们可 以很 高兴 的看 到中国 经济 已经 探底启 稳成 功, 目前 处 于 L 型的 底部 。但 启稳 成功 并不意 味着 经济 增速 会马 上反弹 ,由 于人 口等 因素,中国经 济长期潜 在 的增长速度是 在下降的 , 因此从长期来 看,未来 经 济增速肯定 还是会下 行的,但启稳 成功意味 着 我们的经济不 会出现失 速 的断崖式下跌 ,而期间 受 库存周期和 海外经济 波动影响还会 呈现小幅 反 弹振荡,也就 是说经济 已 经具备了一定 的短 周期 弹 性。并且我 们的经济 启稳是在不断 的金融去 杠 杆的背景下实 现的,也 就 是说在这样的 一个中高 增 速经济情况 下,我们 经济的 结构性 问题是在 改 善的,因此我 们看到了 更 多蓝天白云和 清山绿水 , 也看到了企 业盈利质 量的改 善, 整个 经济 发生 系统性 风险 的概 率在 下降 ,应对 外围 经济 冲击 的能 力也在 增强 。 对于2018 年的 股票 市场 我 们是谨 慎乐 观, 指数 可能 是小幅 正增 长, 但个 股方 面仍然 会有 较大 的分化,因为 我们仍然 处 于金融去杠杆 和全球货 币 政策收紧的大 背景下, 市 场的整体估 值仍然处 于收缩期,不 具备大牛 市 的土壤,市场 继续向业 绩 和价值回归, 部份高估 值 的个股 仍然 会面临估 值收缩 的压 力 , 而 部份 估值 合理 , 业 绩有 保证 有增 长的 个股可 以赚 到企 业盈 利的 收益 。 因 此在 2018 年我们对于 股 票市场要 有 合理的收益预 期,要寻 找 业绩与估值相 匹配,并 且 在基本面上 有改善的 个股, 赚企 业业 绩的 钱。 债券市场也同 样遵循慢 既 是快的规律, 在金融去 杠 杆和全球货币 政策收紧 的 大环境下,债 券 市场也是个小 年,可以 获 得较好的票息 ,却较难 获 得资本利得, 因此通过 短 久期高评级 的防守策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8 页


略是当前情况 下较好的 稳 健策略。而货 币市场基 金 全年因该都有 较好的收 益 ,仍然是非 常好的现 金替代 产品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及人 员的 职责 分工 、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 作经 历的描 述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金 核 算及帐务处理 ;每日按 时 接收成交数据 及权益数 据 ,进行基金估 值。基金 会 计核算采用 基金管理 公司与托管银 行双人同 步 独立核算、相 互核对的 方 式,每日就基 金的 会计 核 算、基金估 值等与托 管银行进行核 对;每日 估 值结果必须与 托管行核 对 一致后才能对 外公告。 基 金会计除设 有专职基 金会计核算岗 外,还设 有 基金会计复核 岗位,负 责 基金会计核算 的日常事 后 复核工作, 确保基金 净值核 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 规 定,本公司针 对停牌股 票 、债券不活跃 市场报价 等 投资品种启用 特 殊估值 流程 ,由 基金 估值 小组确 定相 应证 券的 估值 方法。 估值小 组成 员包 括公 司领 导、运 营部 门、 法律 、监 察稽 核 部、 研究 部等 相关 人员。 (2) 基金 经 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的 程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公司启用 特 殊估值的流程 ,发表相 关 意见和建议, 与运营部 门 、公司领导、 研 究部相 关人 员共 同商 定估 值原则 和政 策。 (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 间存在 的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 的任何 定价 服务 的性 质与 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服务协议, 由其提供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利 润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8 页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相 关情 形。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8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红塔 红土盛商 一 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定, 不存在任 何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完全 尽职 尽责 地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 红塔 红土 盛 商一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管 理人—— 红 塔红 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在 《 红塔红土盛商 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 基金》的投 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计算 、 基金费用开支 等问题上 , 不存在任何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 在各重 要方 面的 运作 严格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 本 报告 期内, 《 红塔 红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 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红塔红 土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和 披露的《红塔 红土盛商 一 年定期开放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2017 年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进行 了核查 ,以 上内 容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8 页


§6 审计报 告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及 其经 办注 册 会计师 昌华 、乌 爱莉 于 2018 年 3 月 25 日 出具 了 安 永华 明(2018) 审字 第 61014670_H08 号 “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投资 者可 以通 过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全 文。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8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盛商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636,237.67 - 结算备 付金 230,994.41 - 存出保 证金 17,871.36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06,305,343.45 - 其中: 股票 投资 30,563,843.45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75,741,5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52,459.14 - 应收利 息 8,293,670.20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22,036,576.2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75,547,917.07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90,467.83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76,063.44 - 应付托 管费 58,687.83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8,088.49 - 应付交 易费 用 32,017.45 - 应交税 费 -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8 页


应付利 息 43,196.06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90,000.00 - 负债合 计 176,056,438.17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47,001,457.02 - 未分配 利润 -1,021,318.96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45,980,138.06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22,036,576.23 -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A 类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 0.9972 元,A 类基 金份 额293,480,693.16 份;C 类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0.9961 元,C 类 基金 份额53,520,763.86 份 , 基 金份额 总额 合计 为347,001,457.02 份。 2、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 生效 。本 基金 本 期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系 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止 。 因此, 无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财务报 表数 据。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盛商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9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87,719.07 - 1.利息 收入 4,121,089.12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85,698.85 - 债券利 息收 入 3,279,192.80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56,197.47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5,179.26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5,179.26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8 页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708,190.79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减: 二、费用 1,409,038.03 - 1.管 理人 报酬 609,126.34 - 2.托 管费 203,042.12 - 3.销 售服 务费 62,602.84 - 4.交 易费 用 35,277.17 - 5.利 息支 出 405,152.77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05,152.77 - 6.其 他费 用 93,836.79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021,318.96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021,318.96 -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 生效 ,本 基 金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系自 2017 年 9 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因此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财务 报表 数据 。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盛商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9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9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47,001,457.02 - 347,001,457.0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021,318.96 -1,021,318.96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8 页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47,001,457.02 -1,021,318.96 345,980,138.0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 -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 生效 ,本 基 金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系自 2017 年 9 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因此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财务 报表 数据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刘辉______














______ 许艺 然______














____ 李 志朋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红塔红土盛商 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 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国 证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8 页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 会 ”) 证监 许 可[2017]519 号文《关 于 准予红塔红土 盛商 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 批 复》的核准, 由基金管 理 人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红 塔 红土基 金公 司”) 自2017 年7 月26 日至2017 年9 月8 日 止期 间向 社会 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 结 束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 出具安永华明(2017) 验字 第 61014670_H02 号验 资报告 后, 向中 国证 监会 报送基 金 备 案材 料。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 生效 。 本 基 金 为契 约 型、 定期 开放 式 、 发 起式 , 存 续期 限不 定 。 本 基金 设立时 募集 的有 效认 购资金(本金)为人 民币 346,853,962.62 元, 在首次 募集期间有效认 购资金产 生的利息为人民 币 147,494.40 元 , 以 上实收 基金( 本息) 合计 为人 民 币347,001,457.02 元, 折 合347,001,457.02 份 基金份额。本 基金的基 金 管理人为红塔 红土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 机 构为红塔红 土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工 商银 行 ”)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品 种,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交 易的 国债、 央行 票据 、 金融债 、 企业 债 、 公 司债 、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 地方 政 府债 、 中 期票 据 、 短 期融 资 券、 可转 换债 券( 含 分离交易可 转债)、可 交换 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 、次 级债、债券 回购、银 行存 款( 包含但不 限于协 议存款 、 通知 存款 、 定 期 存款) 、 货 币市 场工 具以 及 法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 证监 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 金还 可以参与投 资股票、 权证 等金融工具 。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 允 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品种 ,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 程 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 投资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 债券的比 例 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 ; 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资 产 的比例不超过 基 金资产 的 20% , 其中 ,本 基金持 有的 全部 权证 的市 值不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3%;开 放期 内, 本基 金应当 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5% 的 现金 或者 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封 闭期 内, 本基 金不受 该比 例的 限制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国 债券 总指 数( 财富)x90%+沪深 300 指数 x10% 。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 于 2018 年3 月27 日已 经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批准报 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应用 指南、解 释 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 合 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编制 ,同时,对 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8 页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自2017 年9 月 15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净 值变动 情况 。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 自2017 年9 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融 资产 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 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及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 股 票、债券、基 金 和衍生 工具 等投 资。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 产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 (2) 金融 负债 分类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8 页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金持有的 金融负债 均 划分为其他金 融负债, 主 要包括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和各类应付 款 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初始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 金融工具 合 同的一方时确 认一项金 融 资产或金融负 债,按照 取 得时的公允价 值 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划 分 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 变 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 产取得时发 生的相关 交易费 用计 入当 期损 益; 应收款 项及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金 额。 后续计 量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采用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 计 量。在持有该 类 金融资产期间 取得的利 息 或现金股利, 应当确认 为 当期收益。每 日,本基 金 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的公 允 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及 其他金融 负债采用实际 利率法, 按 照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 量 ,其摊销或减 值产生的 利 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 期损益 。 终止确 认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金融资 产转 移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8 页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 有利市场 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场) 是本基金在 计量日能 够进 入的交易市 场。本 基金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在对 该资产 或负 债定 价时 为实 现其经 济利 益最 大化 所使 用的假 设。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 债券 、基金 和衍 生工 具等 投资 按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 价值 并进行 估值 :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 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调整的 报价作为公允 价值;估 值 日无报价且最 近交易日 后 未发生影响公 允价值计 量 的重大事件 的,应采 用最近交易日 的报价确 定 公允价值。有 充足证据 表 明估值日或最 近交易日 的 报价不能真 实反映公 允价值 的 , 应对 报价 进行 调整,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与 上述 投资 品种 相同 , 但具有 不同 特征 的 , 应 以 相同资 产或 负债 的公 允价 值为基 础 , 并 在 估值技术中考 虑不同特 征 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 对 资产出售或使 用的限制 等 ,如果该限 制是针对 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 估 值技术中不应 将该限制 作 为特征考虑。 此外,基 金 管理人不应 考虑因大 量持有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所 产生的 溢价 或 折 价。 (3) 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应采 用在 当前 情况 下 适用并 且有 足够 可利 用数 据和其 他信 息 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 价值。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使 用 可观察输入 值,只有 在无法 取得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可观 察输 入值 或取 得不 切实可 行的 情况 下, 才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4)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其 公允 价值 的,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方法 估值 ; (5)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同时 满足下列 条 件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 负 债以相互抵销 后的净额 在 资产负债表内 列 示: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 额 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 定 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 计 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 时变现 该金 融资 产和 清偿 该金融 负债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8 页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回 款 项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 的已实 现收 益/( 损失)占 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 的 金额。未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 未实现利 得/(损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 计算的 金 额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 赎回确 认日 确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计 亏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 失 )于卖出股票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股 票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6) 债券投资 收益/(损失) 于卖出债券成 交日 确认 , 并按卖出债券 成交总额 与 其成本、应收 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7) 衍生工具 收益/(损 失 )于卖出衍生 工具成交 日 确认,并按卖 出衍生工 具 成交金额与其 成 本的差 额入 账; (8)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采用 公 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交易 性 金融资产、 交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8 页


易性金 融负 债等 公允 价值 变动形 成的 应计 入当 期损 益的利 得或 损失 ;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6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 本 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 的 销售服 务费 按 前一 日C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0% 年 费率 逐日 计提 ; (4) 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支出 ,按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的 摊余成本及实 际利率(当 实 际利率与合 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在 回购 期内 逐 日计提 ; (5)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应遵 循下 列原则 : 1 、由 于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而 C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销 售 服务费 ,各 基金 份额类 别对 应的 可供 分配 利润将 有所 不同 ,本 基金 同一类 别的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 基 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 投 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 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 金分红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任一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 基金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任 一类 基金 份额净 值减 去每 单位 该类 基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低 于 面 值; 4 、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本基 金每 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 为6 次 , 每 次收 益分 配 比例不 得低 于该 次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20% ; 5 、基 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月可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6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 部报 告 截至本报告期 末,本基 金 仅在中国大陆 境内从事 证 券投资单一业 务,因此 , 无需作披露的 分 部报告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8 页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 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研究决定 , 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 税 税率为 1‰ ,由 出让方 缴纳 。 股权分置改革 过程中因 非 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对价而发 生的股权 转 让,暂免征收 印 花税。 (2) 营业 税、 增值 税、 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闭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免 征营 业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 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 围 , 由 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 对 证券 投资 基金( 封闭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人 运 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 转让收 入免 征增 值税 ; 国 债、 地方 政府 债利 息 收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 利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 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8 页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 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运 营资 管产品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以 下简 称“ 资管产品 运营业务 ”) ,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 , 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 增值 税,资管产品 管理 人未分别 核算 资管产品 运 营业务和其他 业务的销 售 额和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 除 外。资管产 品管理人 可选择 分别 或汇 总核 算资 管产品 运营 业务 销售 额和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 增 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 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 额从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以后 月份 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 抵减。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 文 《关 于租入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额 抵扣等 增值 税 政 策的通 知》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资 管产 品管 理 人运营 资管 产品 提供 贷款 服务,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产生 的利 息及 利 息性质 的收 入 为 销售 额; 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取得的 股票(不 包括 限售股)、 债券 、基 金、 非 货物期 货, 可以 选择 按照 实际买 入价 计算 销售 额, 或者 以 2017 年 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 价(2017 年最 后一个交 易日处 于停牌期间的 股票,为 停 牌前最后一个 交易 日收盘 价) 、 债 券估 值(中 债金融 估值 中心 有 限 公司 或中证 指数 有限 公司 提供 的债券 估值) 、 基金 份 额净值 、非 货物 期货 结算 价格作 为买 入价 计算 销售 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 自 2008 年10 月9 日 起暂免 征收 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 计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8 页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限 超 过1 年 的, 暂减 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上述所 得统 一适 用 20% 的 税率计 征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 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红塔红 土基 金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 注 册登记 机 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发 起 人 工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红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红塔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深圳市 创新 投资 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北京市 华远 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红塔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9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红塔证 券 4,466,426.00 14.76% - -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8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9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红塔证 券 90,771,172.19 40.71% -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9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红塔证 券 147,000,000.00 4.14% - -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权证 交易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9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红塔证 券 4,159.57 14.76% 3,232.90 12.58%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8 页


项目 本期 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609,126.34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96,581.47 - 注: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60% 年 费率 计提 。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6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03,042.12 -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2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9 月1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 定期开 放债 券A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 定期开 放债 券 C 合计 红塔红 土基 金公 司 - 277.60 277.60 红塔证 券 - 11,411.04 11,411.04 中国工 商银 行 - 45,752.62 45,752.62 合计 - 57,441.26 57,441.26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8 页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红 塔 红 土 盛 商 一 年 定期开 放债 券A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 定期开 放债 券 C 合计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可 用 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 销 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 服 务等各项费 用。本基 金分为 不同 的类 别 , 适 用 不同的 销售 服务 费率 。 其 中,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务 费 ,C 类基 金 份额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 为 0.40%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每 日计提 ,按 月支 付。 本基 金 C 类 基金 份额 销 售服务 费计 提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 债券 A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 C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7 年9 月15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10,000,450.05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450.05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2.8800% -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 债券A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 债券 C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7 年 9 月 15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8 页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注:1) 基金 管理 人持 有本 基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 场公开 的市 场费 率计 算并 支付; 2)根据《红塔 红土盛商 一 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 》的规定, 发起资金 认购本 基金 的金 额不 少于 人民币 1,000 万 元, 且发 起资金 认购 的基 金份 额持 有期限 不少 于 3 年。 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红 塔红 土基 金 公司运 用固 有资 金作 为发 起资金 认购 的本 基 金份额 为10,000,450.05 份,占 本基 金发 起时 份额 总量 的2.88%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北 京 市 华 远 集 团有限 公司 9,999,450.00 2.8800% - - 注:其 他关 联方 持有 本基 金份额 的交 易费 用按 市场 公开的 交易 费率 计算 并支 付;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期 末未 持有本 基 金C 类 基金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9 月1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工商银 行 6,636,237.67 68,367.22 - - 注:本 基金 本期 的活 期银 行存款 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 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率 计息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未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8 页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注:无。 7.4.9 期 末(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23006 东财 转债 2017 年 12 月 25 日 2018 年1 月 29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40 4,000.00 4,000.00 - 123005 万信 转债 2017 年 12 月 22 日 2018 年1 月 30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 1,000.00 - 123004 铁汉 转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2018 年1 月 26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 1,000.00 - 128024 宁行 转债 2017 年 12 月8 日 2018 年1 月 12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 1,000.00 - 128030 天康 转债 2017 年 12 月 27 日 2018 年1 月 29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 1,000.00 1,0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为 人民 币81,947,917.07 元 ,是 以如 下债券 作为 质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8 页


1280352 12 湘 高速 债 2018 年1 月 4 日 101.67 100,000 10,167,000.00 101555023 15 赣 高速 MTN004 2018 年1 月 2 日 99.28 96,000 9,530,880.00 041761012 17 九 州通 CP001 2018 年1 月 2 日 99.68 100,000 9,968,000.00 111721156 17 渤 海银 行CD156 2018 年1 月 2 日 95.02 149,000 14,157,980.00 041753038 17 杉杉 CP003 2018 年1 月 2 日 99.67 200,000 19,934,000.00 011758074 17 人福 SCP003 2018 年1 月 2 日 100.05 200,000 20,010,000.00 合计





845,000 83,767,86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 人民 币93,600,000.00 元 , 于2018 年1 月 2 日 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基 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的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 下转入 质押 库的 债券 , 按 证 券交易 所规 定的 比 例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2) 其他 事项


(a) 公允 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 已经评估 了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其他应收 款 项类投资以及 其 他金融 负债 ,因 剩余 期限 不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 值相若 。 (i) 各层 次金 融工 具公 允 价值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划 分 为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0,563,843.45 元 , 划 分 为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75,741,500.00 元 ,无 划 分为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 (ii) 公允 价值 所 属 层次 间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或交易 不活跃等 情 况,本基金不 会 于停牌日至交 易恢复活 跃 日期间及交易 不活跃期 间 将相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 允 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8 页


并根据估值调 整中采用 的 不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 价值的影响程 度,确定 相 关股票和债 券公允价 值应属 第二 层次 或第 三层 次。 (iii )第 三层 次公 允价 值 本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初未 持 有公允价值划 分为第三 层 次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 本 报告期未发生 第 三层次 公允 价值 转入 转出 情况。 (b) 除公 允价 值外 ,截 至 资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 需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8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30,563,843.45 5.85 其中: 股票 30,563,843.45 5.85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75,741,500.00 91.13 其中: 债券 475,741,500.00 91.1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867,232.08 1.3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8,864,000.70 1.70 8 合计 522,036,576.23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390,200.00 0.40 C 制造业 12,924,643.45 3.74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1,722,000.00 0.5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7,916,000.00 2.29 K 房地产 业 6,611,000.00 1.91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8 页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0,563,843.45 8.83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沪 港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288 农业银 行 900,000 3,447,000.00 1.00 2 601328 交通银 行 400,000 2,484,000.00 0.72 3 600048 保利地 产 170,000 2,405,500.00 0.70 4 600019 宝钢股 份 240,000 2,073,600.00 0.60 5 601988 中国银 行 500,000 1,985,000.00 0.57 6 002236 大华股 份 80,000 1,847,200.00 0.53 7 600466 蓝光发 展 180,000 1,683,000.00 0.49 8 600600 青岛啤 酒 40,000 1,573,200.00 0.45 9 600340 华夏幸 福 50,000 1,569,500.00 0.45 10 300340 科恒股 份 25,500 1,480,530.00 0.43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 应阅 读登 载于www.htamc.com.cn 网 站的 年度 报告正 文。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288 农业银 行 3,378,000.00 0.98 2 601328 交通银 行 2,525,500.00 0.73 3 600019 宝钢股 份 2,014,300.00 0.58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8 页


4 600048 保利地 产 2,003,660.00 0.58 5 601988 中国银 行 1,956,000.00 0.57 6 002236 大华股 份 1,828,044.00 0.53 7 600340 华夏幸 福 1,670,000.00 0.48 8 300340 科恒股 份 1,643,382.00 0.47 9 600466 蓝光发 展 1,596,644.00 0.46 10 600600 青岛啤 酒 1,449,785.00 0.42 11 601088 中国神 华 1,370,275.00 0.40 12 600104 上汽集 团 1,255,390.00 0.36 13 603799 华友钴 业 1,232,732.00 0.36 14 002146 荣盛发 展 995,000.00 0.29 15 600522 中天科 技 986,205.00 0.29 16 601668 中国建 筑 968,000.00 0.28 17 600068 葛洲坝 943,000.00 0.27 18 600176 中国巨 石 814,700.00 0.24 19 600487 亨通光 电 734,540.00 0.21 20 601233 桐昆股 份 681,634.95 0.20 注: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卖出股 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0,262,391.95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8 页


4 企业债 券 298,754,500.00 86.3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89,823,000.00 25.96 6 中期票 据 49,154,000.00 14.21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8,000.00 0.00 8 同业存 单 38,002,000.00 10.98 9 其他 - - 10 合计 475,741,500.00 137.51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3185 17 湘财 01 300,000 29,556,000.00 8.54 2 122402 15 城建 01 300,000 29,094,000.00 8.41 3 112499 17 欧菲 01 250,000 24,840,000.00 7.18 4 112312 16 徐工 01 250,000 24,555,000.00 7.10 5 112203 14 北 农债 200,000 20,420,000.00 5.90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债 期货 交易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未持 有国债 期货 投资 ,也 无期 间损益 。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债 期货 交易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8 页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 资 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 体 没有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 查 ,或在本报告 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况 。 8.11.2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均 属于基 金合 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之 内的 股票 。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7,871.3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52,459.1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293,670.20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864,000.70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所 持可转 换债 券均 不处 于转 股期。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情 况。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8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红塔红土盛 商一年定期 开放债 券 A 1,765 166,278.01 92,498,340.05 31.52% 200,982,353.11 68.48% 红塔红土盛 商一年定期 开放债 券 C 759 70,514.84 0.00 0.00% 53,520,763.86 100.00% 合计 2,524 137,480.77 92,498,340.05 26.66% 254,503,116.97 73.34% 注:1 、分级 基金机构/ 个 人投资者持 有份额占 总份 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 下属 分级基金, 比例的 分 母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 , 对合计数,比 例的分母 采 用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的 合 计数(即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 ; 2、户 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合 计=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期 末持有 人户 数合 计。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理 人所有 从 业 人员 持有 本 基金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 A 13,038.19 0.0044%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 C 198,500.73 0.3709% 合计 211,538.92 0.0610% 注:分级基金 管理人的 从 业人员持有基 金占基金 总 份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 下 属分级基金 ,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 级别的份 额 ,对合计数, 比例的分 母 采用下属分级 基金份额 的 合计数(即 期末基金 份额总 额)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A 0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48 页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C 10~50 合计 10~5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A 0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C 0~10 合计 0~10


9.4 发 起式 基金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金 10,000,450.05 2.88 10,000,450.05 2.88 3 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理人 员 100,022.50 0.03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97,074.39 0.03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9,999,450.00 2.88 - - - 其他 14,442.03 0.00 - - - 合计 20,211,438.97 5.82 10,000,450.05 2.88 3 年 注:1 、上 述份 额总 数为 扣 除认购 费用 并包 含利 息结 转份额 后的 总份 额数 ; 2、 本 基金 发起 式资 金提 供 方仅为 基金 管理 人 , 基 金 管理人 基金 经理 、 基金 管 理人股 东和 其他 从业 人员认 购的 基金 份额 不属 于发起 份额 。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48 页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A 红塔红 土盛 商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9 月 15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93,480,693.16 53,520,763.8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 -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 回份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93,480,693.16 53,520,7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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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如下 : 2017 年10 月 29 日 ,徐 骥 任公司 董事 ,原 董事 施安 平不再 任公 司董 事。 2017 年10 月 29 日 ,刘 珍 任公司 监事 ,原 监事 徐骥 不再任 公司 监事 。 基金托 管人 的专 门托 管部 门无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 初次 聘请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为本 基金 提 供 审计服 务。 报告 期内 应支 付给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的审 计费用 为 40,000.00 元。该 审计 机构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的 期间 为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2017 年 9 月 15 日) 起到 本报告 期末 ,不 满一 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48 页


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华创证 券 1 25,795,965.95 85.24% 24,023.83 85.24% - 红塔证 券 1 4,466,426.00 14.76% 4,159.57 14.76% - 注:1 、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租 用证券 机构 交易 单元 上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证 券经营机构的 注册资本 、 研究水平、财 务状况、 经 营状况、经营 行为以及 通 讯交易条件 作为基金 专用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 准 ,由研究部、 投资部及 交 易部对券商进 行考评并 提 出交易单元 租用及更 换方案 。 2、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合同 生 效,上 述租 用交 易单 元均 为本期 新增 租用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华创证 券 132,185,911.11 59.29% 3,400,600,000.00 95.86% - - 红塔证 券 90,771,172.19 40.71% 147,000,000.00 4.14% - - 注:1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未发生 交易 所权 证交 易。 2、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交易 所基 金交 易。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48 页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注:报 告期 内单 一投 资者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不 存在 达到或 超 过20% 的情 况。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根据2016 年 12 月 25 日 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联合 下发的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地产 开发 、 教育辅 助服 务等 增值 税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 〔2016〕140 号 ) 、2017 年1 月10 日财政 部、 国家 税 务总局 联合 下发 的《 关于 资管产 品增 值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补充 通知 》 ( 财税 〔2017 〕2 号 )及 财 政部2017 年 6 月 30 日发 布的 《 关于 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7]56 号) 的 通 知,现 明确 自2018 年 1 月 1 日 起, 基金 管理 人运 营公募 基金 及资 管产 品( 以下简 称 “ 产品 ” ) 过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暂适 用简 易计 税方 法,按 照 3% 的征 收 率缴 纳 增值税 。 自2018 年1 月1 日 (含 ) 起,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对 旗 下存续 及新 增产 品发 生的 增值税 应税 行 为 按照相关 规定以 及税务机 关的要求 计算和 缴纳增值 税税款及 附加税 费。前述 税款及附 加税费 是 产品管理 、运作 和处分过 程中发生 的,将 由产品资 产承担, 从产品 资产中提 取缴纳, 可能对 产品收 益水 平有 所影 响, 敬请广 大投 资者 知悉 。





红 塔红 土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