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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003131)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 寿 安 保 强国 智 造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8 年3 月27 日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8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 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 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7 年01 月0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8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强 国智 造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313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9 月 27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9,711,295.1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通 过挖 掘中 国经 济结 构 转型 和产 业升 级大 背景 下 , 强国 智造 主题 相关 行业 的 投资 机会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的 前提 下, 力争 实现 基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通 过定 量与 定性 相结 合 的方 法分 析宏 观经 济和 证 券 市场 发展 趋势 ,评 估市 场 的系 统性 风险 和各 类资 产 的 预期 收益 与风 险, 据此 合 理制 定和 调整 股票 、债 券 等 各类 资产 的比 例, 在保 持 总体 风险 水平 相对 稳定 的 基 础上 ,力 争投 资组 合的 稳 定增 值。 在大 类资 产配 置 上 ,在 具备 足够 多本 基金 所 定义 的投 资标 的时 ,优 先 考 虑股 票类 资产 的配 置, 剩 余资 产将 配置 于债 券和 现 金 等大 类资 产上 。除 主要 的 股票 及债 券投 资外 ,本 基 金 还可 通过 投资 衍生 工具 等 ,进 一步 为基 金组 合规 避风险 、增 强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60% +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 率 ×4 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混合 型基 金, 其预 期 收益 和预 期风 险高 于货 币 市 场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 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中的 中高 收益/ 风险品 种。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田青 联系电 话 010-50850744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58-258 010-67595096 传真 010-50850776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8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9 月27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955,337.65 5,739,169.95 - 本期利 润 27,397,789.73 -1,864,294.33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059 -0.0042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2.24% -0.58%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67 -0.0058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11,264,515.32 392,386,298.19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159 0.9942 - 注: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 指标不包 括 持有人交易基 金的各项 费 用,计入费用 后投资人 的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6.63% 1.11% 2.77% 0.49% 3.86% 0.62% 过去六 个月 10.78% 0.97% 5.86% 0.42% 4.92% 0.55% 过去一 年 12.24% 0.88% 12.53% 0.39% -0.29% 0.4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1.59% 0.80% 13.65% 0.40% -2.06% 0.40%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8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6 年9 月27 日生 效, 按 照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规定,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关 于投 资范 围和 投资 限制的 有关 约定 。 本 基金建 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置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图示 日期 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8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无。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8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3 〕1308 号 文 核 准 , 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 立,公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 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 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40 只公募基金及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1,833.22 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 1,397.38 亿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张琦 基金经 理 2016 年 9 月 27 日 2017 年 11 月 7 日 12 年 2005 年1 月至2015 年5 月,任职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 职,2015 年 6 月 加入 国 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国寿安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 部总经理、国寿安保智 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寿安保成长优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国寿安保健康科学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李捷 基金经 理 2016 年 9 月 27 日 - 10 年 李捷先生,硕士。曾任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审计师,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分析员,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 公 司 投 资 分 析 师 。2013 年12 月 加入 国寿 安保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研究员 、 基 金经 理助 理。 现任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8 页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 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 安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 注 :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 同 生效日。证券 从业的含 义 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从 业 人员资格管理 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 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 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通过监 察稽核、 盘中监控、 事 后分析和信息披 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 平 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 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 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7 年中国经济整体呈现出较好的韧性, 在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动下, 众多工业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8 页


品的供给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叠加相对稳定 的终端需求和补库存, 工业产品价格出 现持续上涨,极大的改善了中上游企业的 盈利状况。 资本市场方面, 监管思 路进一步明确, 股票市场整体以盈利确定性和估值合理性 为主线。 从全年来看, 股票市场整体表现分化较为显著, 上证 50 指数上涨 25%, 沪深 300 指数上涨21.8%, 创业板指数下跌 15.3%。 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分类, 食品饮料、 家 电等行业相对收益显著。 投资运作方面,国寿安保强国智造基金 2017 年初的建仓期逐步提升权益持仓的 比例, 并在建仓期后, 根据市场和行业的变化, 积极调整并优化组合中行业和个股的 配置。 目前, 基金组合 的配置整体偏向制造业, 并兼顾价值和成长的风格。 在行业配 置上, 配置比例相对较 高 的行业有电子、 化工 、 食品饮料、 电气设备 、 机械设备、 轻 工制造、汽车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组合中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资产净值 比例为93.54%,持有的债券市值比例为 4.87%。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159 元, 累计份额净值为 1.1159 元。 报 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12.2410% ,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 12.5306%。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 2018 年,我们认 为,全球经济有望进一步复苏,国内经济稳中向好趋势也 有望延续, 尽管流动性 担忧和监管强化对于资本市场短期冲击仍需警惕, 但其影响预 计仍会在可控范围之内。 市场走势方面, 我们认为,2018 年A 股市场机遇与风险共存。 随着经济稳中向好 趋势的延续,股票市场核心波动区间有望较 2017 年进一步上台阶,市场的结构性机 会仍会不断涌现,但市场的波动率也可能将有所上升。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基于审慎的原则,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 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 不 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 进 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针对 投资交易业务, 建立了事前、 事中、 事后三层监控体系, 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 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 销售协议、 营销活动 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8 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 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 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 会负责人由公司督察长担任, 委员 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合规管理部负责人和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 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 估 基 金 的 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 在 发 生 了 影 响 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的 有 效 性 及 适 用 性 的情况 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 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 保证其持续适用。 相关 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 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与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服 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8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投 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基金的投资运 作, 进行了认真、 独立 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 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 没 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 资基金法》 等有 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 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年度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8 页


§6 审计报 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 息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审计并 出具了 无保 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 审计报告详细内容, 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8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强国 智造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205,602.27 37,299,494.12 结算备 付金 251,053.18 11,745,421.42 存出保 证金 53,553.92 50,914.29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9,496,479.60 245,672,297.41 其中: 股票 投资 104,073,376.00 208,857,097.41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5,423,103.60 36,815,2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0.00 129,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66,017.39 2,074,827.74 应收利 息 126,820.22 592,709.6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0,469.29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12,019,995.87 426,435,664.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99,254.79 31,000,354.57 应付赎 回款 9,233.61 2,070,087.43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51,802.19 510,126.46 应付托 管费 25,300.35 85,021.0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23,876.57 256,575.85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8 页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46,013.04 127,201.10 负债合 计 755,480.55 34,049,366.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99,711,295.19 394,684,706.70 未分配 利润 11,553,220.13 -2,298,408.51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1,264,515.32 392,386,298.1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12,019,995.87 426,435,664.67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1159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99,711,295.19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强国 智造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9 月 27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33,537,794.06 707,969.78 1. 利息 收入 1,250,814.31 2,418,296.4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7,010.97 141,822.72 债券利 息收 入 499,779.95 84,511.6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74,023.39 2,191,962.0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7,571,705.36 5,510,507.9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4,564,135.16 5,510,507.96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90,389.35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2,817,180.85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24,442,452.08 -7,603,464.28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72,822.31 382,629.66 减: 二、费用 6,140,004.33 2,572,264.11 1.管 理人 报酬 4,002,085.60 1,765,714.07 2.托 管费 667,014.21 294,285.73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8 页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1,103,752.16 356,897.63 5.利 息支 出 2,747.93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747.93 - 6.其 他费 用 364,404.43 155,366.68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27,397,789.73 -1,864,294.33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27,397,789.73 -1,864,294.33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强国 智造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94,684,706.70 -2,298,408.51 392,386,298.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7,397,789.73 27,397,789.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294,973,411.51 -13,546,161.09 -308,519,572.60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1,817,283.21 1,954,899.49 23,772,182.70 2. 基金 赎回 款 -316,790,694.72 -15,501,060.58 -332,291,755.3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99,711,295.19 11,553,220.13 111,264,515.3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9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496,540,695.89 - 496,540,695.89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8 页


金净值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864,294.33 -1,864,294.3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101,855,989.19 -434,114.18 -102,290,103.3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778,220.47 3,486.18 781,706.65 2. 基金 赎回 款 -102,634,209.66 -437,600.36 -103,071,810.0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394,684,706.70 -2,298,408.51 392,386,298.1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本基金” ) , 系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1582 号文《关于准予国寿 安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简称 “国 寿安保 ”)于 2016 年8 月29 日至2016 年9 月 23 日向社会公 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出具安永华 明(2016) 验字第 61090605_A05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 金合同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正式生 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96,540,695.89 份基金 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 册登记机构 为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建设银行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股指期货等权 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 次级债券、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 资券、 政府支持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8 页


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 债券、 可交换债券、 债 券回购、 银行存款、 同 业 存单等) 以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0%-95% ; 本 基 金 不 低 于 80% 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强国智造相关证券;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 述投 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 本基金将及 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 露》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 年度 【或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 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止。 】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8 页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 基 金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股 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 债 券等, 以及 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 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 持 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 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8 页


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 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 债 全 部 公 允 价 值 的 比 例 将 购 买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实 际 支 付 全 部 价 款 的 一 部 分 确 认 为 权 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8 页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 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 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 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 场) 是本基金在计量日 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 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 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 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报价进行调整 ,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 但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 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 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 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 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 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 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8 页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 可 执 行 的 , 同 时 本 基 金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 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 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 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 取 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 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 际 收 到 的 利 息 收 入 与 账 面 已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的 差 额 确 认 利 息 损 失 , 列 入 利 息 收 入 减 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或 内 含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8 页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 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 ( 损 失 ) 于 卖 出 股 票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卖 出 股 票 成 交 金 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 ( 损 失 )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成 交 总 额 与 其 成 本 、 应 收 利 息 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 ( 损 失 ) 于 卖 出 权 证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卖 出 权 证 成 交 金 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 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 他 收 入 在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经 转 移 给 对 方 ,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金 额 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和 托 管 费 等 在 费 用 涵 盖 期 间 按 基 金 合 同 或 相 关 公 告 约 定 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 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可 供 分 配 利 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 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8 页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 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即基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 部报 告 无。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无。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 24 日起, 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9 月 19 日起, 调整 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 围内 全面推开营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8 页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 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 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 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 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 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 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 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 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 纳税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 (一) 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 年1 月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二) 转让2017 年12 月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 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 、基金 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8 页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券 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 9 日起, 对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 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票, 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 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8 页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 国寿 安保 基金 ”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直 销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简 称 “ 建设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销 售机 构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公 司(简 称 “ 集团 公司 ”) 国寿安 保的 最终 控制 人 中国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简 称" 中国 人寿" ) 与基金 管理 人同 受集 团公 司控制 的公 司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国寿 资产 ”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保资 本投 资有 限公 司( 简称“ 安保 资本 ”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国寿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简称“ 国寿 财富 ” )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09 月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期间均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09 月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期间均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9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002,085.60 1,765,714.07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85,141.64 347,271.30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本基金合 同 生效日管理费 按前一日 的 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0% 的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 费计算 方法 如下 : H=E×1 .5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9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8 页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667,014.21 294,285.73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本基金合 同 生效日托管费 按前一日 的 基金资产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 计提 ;托 管 费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R 为基 金托 管费 年费 率 7.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09 月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 方名 称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 金份额 占基金 总 份额的 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中国 人寿 18,194,141.19 18.2500% -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9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8 页


建设银 行 1,205,602.27 49,486.51 37,299,494.12 100,124.18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09 月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利 润分 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0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10.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603161 科华 控股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1 月 5 日 IPO 未 上市 16.75 16.75 1,239 20,753.25 20,753.25 - 603080 新疆 火炬 2017 年 12 月 25 日 2018 年1 月 3 日 IPO 未 上市 13.60 13.60 1,187 16,143.20 16,143.20 - 7.4.10.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 注 600328 兰太 实业 2017 年7 月 18 日 公告 重大 事项 12.59 2018-01-09 13.79 220,000 2,881,111.36 2,769,800.00 - 002739 万达 院线 2017 年7 月 4 日 公告 重大 事项 52.04 - - 45,000 2,599,702.80 2,341,800.00 - 300730 科创 信息 2017 年 12 月 25 日 公告 重大 事项 41.55 2018-01-02 45.71 821 6,863.56 34,112.55 -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8 页


002919 名臣 健康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公告 重大 事项 35.26 2018-01-02 38.79 821 10,311.76 28,948.46 - 7.4.10.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04,073,376.00 92.91 其中: 股票 104,073,376.00 92.9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423,103.60 4.84 其中: 债券 5,423,103.60 4.8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0.00 0.4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456,655.45 1.3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66,860.82 0.51 8 合计 112,019,995.87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4,092,800.00 3.68 C 制造业 93,128,262.31 83.70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6,143.20 0.01 E 建筑业 2,045,300.00 1.84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8 页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7,957.94 0.02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34,112.55 0.03 J 金融业 2,397,000.00 2.15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2,341,800.00 2.10 S 综合 - - 合计 104,073,376.00 93.54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组合。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投资明 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网站 的年 度报 告正文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887 伊利股 份 160,000 5,150,400.00 4.63 2 600031 三一重 工 550,000 4,988,500.00 4.48 3 600176 中国巨 石 300,000 4,887,000.00 4.39 4 600703 三安光 电 190,000 4,824,100.00 4.34 5 600741 华域汽 车 140,000 4,156,600.00 3.74 6 601877 正泰电 器 150,000 3,922,500.00 3.53 7 002415 海康威 视 90,000 3,510,000.00 3.15 8 002456 欧菲科 技 170,000 3,500,300.00 3.15 9 600498 烽火通 信 110,000 3,171,300.00 2.85 10 000725 京东方 A 520,000 3,010,800.00 2.71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8 页


1 002831 裕同科 技 5,903,657.00 1.50 2 601369 陕鼓动 力 5,586,165.00 1.42 3 600966 博汇纸 业 5,543,256.00 1.41 4 600060 海信电 器 4,577,280.00 1.17 5 300231 银信科 技 4,555,350.00 1.16 6 600703 三安光 电 4,539,083.00 1.16 7 600031 三一重 工 4,473,588.50 1.14 8 002002 鸿达兴 业 4,470,000.00 1.14 9 600887 伊利股 份 4,431,440.00 1.13 10 600297 广汇汽 车 4,313,489.00 1.10 11 002081 金 螳 螂 4,011,235.00 1.02 12 002250 联化科 技 4,000,788.00 1.02 13 000425 徐工机 械 3,924,438.91 1.00 14 600170 上海建 工 3,922,000.00 1.00 15 603816 顾家家 居 3,903,154.97 0.99 16 601636 旗滨集 团 3,899,700.00 0.99 17 000895 双汇发 展 3,848,551.00 0.98 18 600741 华域汽 车 3,829,820.00 0.98 19 600176 中国巨 石 3,746,859.00 0.95 20 002236 大华股 份 3,733,150.00 0.95 注:本项的“ 买入金额 ” 均按买入成交 金额(成 交 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 列 ,不考虑相关 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521 美菱电 器 16,824,354.80 4.29 2 000157 中联重 科 9,753,584.40 2.49 3 600966 博汇纸 业 8,563,671.22 2.18 4 600984 建设机 械 8,484,645.00 2.16 5 002465 海格通 信 8,410,533.00 2.14 6 600970 中材国 际 8,021,963.00 2.04 7 600315 上海家 化 7,803,134.69 1.99 8 000425 徐工机 械 7,248,808.49 1.85 9 600160 巨化股 份 7,230,280.00 1.84 10 600320 振华重 工 6,576,882.70 1.68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8 页


11 002158 汉钟精 机 6,528,210.17 1.66 12 300011 鼎汉技 术 6,363,551.00 1.62 13 600031 三一重 工 6,001,835.00 1.53 14 600582 天地科 技 5,866,457.47 1.50 15 601369 陕鼓动 力 5,583,925.00 1.42 16 600894 广日股 份 5,550,756.00 1.41 17 002002 鸿达兴 业 5,195,036.03 1.32 18 600060 海信电 器 4,840,975.55 1.23 19 002415 海康威 视 4,706,950.00 1.20 20 600418 江淮汽 车 4,554,532.88 1.16 注:本项的“ 卖出金额 ” 均按卖出成交 金额(成 交 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 列 ,不考虑相关 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32,450,896.56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466,227,780.65 注: 本 项的 “ 买入 股票 成 本” 、 “ 卖出 股票 收入” 均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5,423,103.60 4.87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423,103.60 4.87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9563 17 国债 09 29,300 2,925,605.00 2.63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8 页


2 019557 17 国债 03 25,010 2,497,498.60 2.24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报告 期内 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没 有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8.12.2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票 中, 没有投 资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备 选股 票库之 外 的 股票 。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3,553.9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66,017.39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26,820.22 5 应收申 购款 20,469.2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6,860.82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8 页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8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58 278,523.17 84,127,013.23 84.37% 15,584,281.96 15.63%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876,616.48 0.8792%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6 年 9 月 27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496,540,695.8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94,684,706.7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1,817,283.21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16,790,694.72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9,711,295.19 注:报 告期 内基 金总 申购 份额含 转换 入份 额, 总赎 回份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38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2017 年 9 月 1 日发布公告 ,聘任纪伟 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 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江证 券 1 390,267,766.35 49.40% 285,404.71 50.31% - 方正证 券 1 294,775,669.37 37.31% 215,568.86 38.00% - 华泰证 券 1 105,035,260.92 13.29% 66,306.63 11.69% - 申万宏 源 2 - - - - -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38 页


中银国 际 2 - - - - - 中信建 投 1 - - - - - 银河证 券 1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 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 基字[2007]48 号 ) 的有关 规定 要求 , 我 公司 在比较 了多 家证 券经 营机 构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 向多 家券商 租用 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 1、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如下 : (1) 综 合实 力较 强、 市场 信 誉良好 ; (2) 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状 况稳健 ; (3) 经 营行 为规 范, 具备 健 全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4) 研 究实 力较 强, 并能 够 第一时 间提 供丰 富的 高质 量研究 咨询 报告 , 并 能根 据特定 要求 提供 定制 研究报 告; 能够 积极 同我 公司进 行业 务交 流, 定期 来我公 司进 行观 点交 流和 路演; (5) 具 有丰 富的 投行 资源 和 大宗交 易信 息, 愿意 积极 为我公 司提 供相 关投 资机 会, 能 够对 公司 业务 发展形 成支 持; (6) 具 有费 率优 势, 具 备支 持交易 的安 全、 稳定、 便 捷、 高 效的 通讯 条件 和交 易环境 , 能 提供 全面 的交易 信息 服务 ; (7) 从 制度 上和 技术 上保 证 我公司 租用 交易 单元 的交 易信息 严格 保密 。 2、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 (1 )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确 定选用 交易 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 (2 ) 公司 和被 选中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长江证 券 - - - - - - 方正证 券 20,412,638.80 56.77% 1,527,700,000.00 86.37% - - 华泰证 券 15,541,190.00 43.23% 241,000,000.00 13.63% - -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混合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38 页


申万宏 源 - - - - - - 中银国 际 - - - - - - 中信建 投 - - - - - - 银河证 券 - - - -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 购 份 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1213 130,004,850.00 - 130,004,850.00 - - 2 20170717-20171231 50,008,000.00 - - 50,008,000.00 50.15% 3 20171120-20171207 30,000,350.00 - 30,000,350.00 - -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在 报告期 内出现 单 一投资者 持有基 金份额 达 到或超过20%的 情形, 可 能存在大 额赎回 的风险, 并导致基 金净值 波动 。 此 外, 机 构投资 者赎回 后, 可能导致 基金规 模大幅 减 小, 不 利于基 金的正 常运 作。 基金管理 人承诺 以诚实 信 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管 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 , 并将 采 取有效措 施保证 中小投 资者的合 法权益 。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





国 寿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