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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ETF(511220)

城投ETF: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上 证 可质 押 城投 债 交易 型 开放 式 指数 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海富 通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八 年三 月二十 七日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4 页 
§1


重 要提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4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场内简称 城投 ETF 基金主代码 511220 交易代码 5112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558,135.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12 月 16 日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 将紧密 跟踪 标的 指数, 追求跟 踪偏 离度 和跟踪误 差的最 小化, 力争 本基 金的净 值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基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 ,年化跟 踪误差不超过 3% 。 投资策略 本基金 为指数 基金 ,将 采用分 层抽样 复制 法对 业绩比较 基准进 行跟踪 。当 由于 市场流 动性不 足或 因法 规规定等 其他原 因,导 致标 的指 数成份 券及备 选成 份券 无法满足 投资需 求时,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在成份 券及 备选 成份券外 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于债 券型 基金 ,其预 期收益 及预 期风 险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 属于指 数基 金, 采用分 层抽样 复制 策略 ,跟踪上 证可质 押城投 债指 数, 其风险 收益特 征与 标的 指数所表 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征相似。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4 页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奚万荣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38650891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wrxi@hft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40099 95566 传真 021-33830166 010-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 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hf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 财务 指标、 基金 净值 表现及 利润 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7,322,821.05 338,863,579.33 344,081,874.20 本期利润 133,933,310.48 134,889,442.49 661,524,026.4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2.3333 2.1991 10.46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2.44% 2.16% 11.04% 3.1.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5.4480 -1.7715 0.12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62,092,146.59 6,024,171,632.03 6,260,329,839.2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94.552 98.229 102.029 注:1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4 页 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4、本基金已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 100:1 。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0.12% 0.29% -1.55% 0.04% 1.67% 0.25% 过去六个 月 1.19% 0.20% -1.92% 0.04% 3.11% 0.16% 过去一年 2.44% 0.15% -3.83% 0.05% 6.27% 0.10% 过去三年 16.21% 0.11% -2.74% 0.06% 18.95% 0.05%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13.35% 0.12% -3.57% 0.06% 16.92% 0.06%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4 页 注: 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 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二) 投资范围、 (四) 投资限制中 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图中列示的 2014 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 11 月 13 日(基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4 页 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计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 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7 年 60.000 321,528,810.0 0 - 321,528,810.0 0 - 2016 年 60.000 368,013,810.0 0 - 368,013,810.0 0 - 2015 年 60.000 377,193,810.0 0 - 377,193,810.0 0 - 合计 180.000 1,066,736,430. 00 - 1,066,736,430. 00 -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基金管 理人海 富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经中 国证 监会证 监基金 字[2003]48 号文 批准,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 (现更名为 “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 司 ”)于 2003 年 4 月 1 日共同发起设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 52 只公募基金:海 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 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 富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海富通 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 通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 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可质押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4 页 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欣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聚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 海 富 通 集 利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海 富 通 全 球 美 元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海 富 通 沪 港 深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上 证 周 期 产 业 债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欣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富源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 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 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 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轶平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海 富通货币基 金经理;海 富通季季增 利理财债券 基金经理; 海富通稳固 收益债券基 金经理;海 富通一年定 开债券基金 经理;海富 通富祥混合 基金经理; 海富通瑞丰 一年定开债 券基金经 理;海富通 美元债 (QDII )基 金经理;海 富通上证周 2014-11-13 - 8 年 博士,CFA 。持 有基金从业人员 资格证书。历任 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LLC 数 量金融分析师、 瑞银企业管理 (上海)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交易 组合研究支持部 副董事, 2011 年 10 月加入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债券 投资经理,基金 经理、现金管理 部副总监、债券 基金部总监,现 任固定收益投资 部副总监兼债券 基金部总监。 2013 年 8 月起任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4 页 期产业债 ETF 基金经 理;海富通 瑞利债券基 金经理;海 富通富源债 券基金经 理;海富通 瑞合纯债基 金经理;海 富通富睿混 合基金经 理;海富通 欣悦混合基 金经理;海 富通瑞福一 年定开债券 基金经理; 海富通瑞祥 一年定开债 券基金经 理;固定收 益投资部副 总监。 海富通货币基金 经理。2014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通 季季增利理财债 券基金经理。 2014 年 11 月起 兼任海富通上证 可质押城投债 ETF 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起 兼任海富通稳固 收益债券基金经 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9 月兼任海富通稳 进 增 利 债 券 (LOF )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4 月 起兼任海富通一 年定开债券基金 经理。2016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通 富祥混合基金经 理。 2016 年 8 月 起兼任海富通瑞 丰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兼任海 富通瑞益债券基 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海 富 通 美 元 债 (QDII ) 基金经 理。 2017 年 1 月 起兼任海富通上 证周期产业债 ETF 基金经理。 2017 年 2 月起兼 任海富通瑞利债 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起兼 任海富通富源债 券和海富通瑞合 纯债基金经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4 页 2017 年 5 月起兼 任海富通富睿混 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起兼 任海富通欣悦混 合、海富通瑞福 一年定开债券、 海富通瑞祥一年 定开债券基金经 理。 陆丛凡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 理;海富通 聚利债券基 金经理助 理;海富通 美元债 (QDII )基 金经理助 理;海富通 上证周期产 业债 ETF 基 金经理助 理;海富通 富睿混合基 金经理助 理。 2015-06-17 - 5 年 硕士,持有基金 从业人员资格证 书。曾任瑞银企 业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定量分析师, 2015 年 4 月加入 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起任海富 通上证可质押城 投债 ETF 的基金 经理助理。2016 年 9 月起任海富 通聚利债券的基 金经理助理。 2017 年 2 月起任 海富通美元债 (QDII ) 和海富 通上证周期产业 债 ETF 的基金经 理助理。 2017 年 5 月起任海富通 富睿混合的基金 经理助理。 注: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 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基金 合 同的 规 定 , 本 着 诚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职 的 原则 管 理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4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公司根据证监会 2011 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具体要求, 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 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 内上市股票、 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涵盖了授权、 研究 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同时, 公司投 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 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 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同时, 公司建 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 控制度, 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 投资部、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 各部门各司其职, 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 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 保证公平交易制 度的执行和实现。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 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 同投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 得到公平对待。 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 保证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 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 收 益 率 差 异 进行 了 分析 , 并 采 集 了 连续 四 个季 度 期 间 内 、 不同 时 间窗 下 ( 如 日 内 、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 95% 置信区间, 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 结合该时间窗下组合互相之间的模拟输送金额、 贡献度、 交易占优比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 结果表明, 报告期 内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未 发 生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7 年的债券市场延续跌势。 宏观层面看, 全 年经济增长平稳显韧性, 供给侧改革、 棚改货币化推动固定资产投资维持较高增速, 出口得益于全球经济复苏成为拉动国内经 济的主要动力; 通胀全年维持低位, 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 货币政策主要目标在于去杠 杆和去泡沫, 因此延续了中性偏紧的基调。 同时金融监管全面收紧, 抑制同业链条, 引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4 页 导资金 脱虚向实。 在这种情况下, 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全年呈现波浪式上升的态势, 利率 于一季度、二季度和四季度经历三次快速上行,并在四季度达到 4% 的水平,创下近几 年新高。具体来看,1 月下旬央行公告上调 MLF 利率为近几年来 首次提高政策利率, 随 后 央 行 又 多 次上 调 公开 市 场 各 期 限 逆回 购 及其 他 货 币 工 具 利率 , 资金 利 率 中 枢 抬 升 , 长端利率先上后下整体上行。4 月金融监管全面趋严,银监会连续出台包括 6 号文、46 号文、 53 号文在内的多个文件, 以限制同业、 理财业务的套利和资金空转行为, 证监会、 保监会也相继出台政策加强对券商资管资金池产品以及险资通道 业务的监管。 监管政策 的密集出台使得市场悲观情绪再起,抛压严重,利率再次大幅走高。6 月为应对半年末 的流动性和稳定经济需要, 央行积极呵护资金面, 高层也多发声注重监管协调, 利率迎 来一波修复,并在整个三季度保持平稳。然而进入 10 月,公布的月 度经济数据大幅好 于预期, 叠加周小川行长关于 “ 中国经济 GDP 增速下半年有望实现 7%” 的发言, 引发市 场对经济增长韧性与通胀预期回升的担忧。 十九大后维稳期效应消失, 资管新规和商业 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征求意见稿相继公布, 加上存单利率的持续上升, 美国税改和加息 的稳步推进亦对国内债市构成压力。 在多重利空因素的作用下, 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出现 年内第三次大幅上行,并触及 4% 的新高。随后各种利空预期有所消化,年底利率略有 回落。 纵观全年表现, 利率债全线收跌, 一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 114BP , 十年期国债收 益率上行 87BP ,曲线 变平。信用债走 势和利 率债类似,但阶 段性表 现分化,总体看全 年信用利差小幅走扩但依然处于低位, 评级间利差小幅压缩, 中低评级信用债表现相对 抗跌。 作为指数基金, 在操作上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应用指数复制策略和数量化手段 提高组合与指数的拟合度,降低跟踪误差。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内, 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基 金净值增长率为 2.44% ,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为-3.83%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从经济基本面看,2018 年经济或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全年 GDP 增速预计在 6.6%-6.8% 。一季度由于受采暖季限产扰动和 地产短周期下行影响, 经济阶段性承压, 但二季度以后经济内生动能可能有所修复,GDP 或小幅回升。分项 来看,18 年制造业 投资可能出现结构性修复, 出口继续保持较高增速, 基建投资仍能有效托底, 此三项或 是 2018 年经济的支持 项,而地产投资和汽车消费或形成拖累,但下滑幅度预计较为温 和。 总体看 18 年经济依然保持较强韧性。 通胀方面,PPI 受需求放 缓和高基数影响大概 率将出现回落, 而 CPI 可能会取代 PPI 成为 18 年的通胀主线, 预计 CPI 中枢较 17 年将 出现显著抬升, 但整体通胀压力仍较为可控, 原油价格是最大的不确定因素。 政策方面, 18 年金融防风险和实体去杠杆仍将持续推进,货币政策短期继续保持中性偏紧的基调, 且不排除会进一步上调政策利率, 但如果下半年出现实体融资利率过高, 通胀增速回落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4 页 的情况, 货币政策也有边际转松的可能; 金融强监管仍 将延续, 资管新规等制度细则将 陆续落地, 银行理财、 券商资管等规模趋于回落, 对债券市场的影响深远, 有待进一步 观察。此外,18 年诸多海外因素也不容忽视,美国税改的效果、美股可能出现的泡沫、 地缘政治局势等都会对汇率及全球资本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值得关注。 总体看, 我们认 为 18 年的债市环境仍 未转暖,中外货币收紧、通胀预期抬升、资金供需缺口等因素使 得利率仍会维持高位且不排除有进一步上行可能, 但幅度已相对有限, 同时结构性机会 增多,利率债波段交易的空间和胜算都会比 17 年要大;信用债受资管收缩影响信用利 差和期限利差都面临走扩压力 ,但票息价值依然较高。 未来, 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 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 提高组合与 指数的拟合度。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 引 》 、 基 金 合同 以 及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提 供 的相 关 估 值 指 引 对基 金 所持 有 的 投 资 品 种 进 行估值。 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分别独立完成。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 估值委员会, 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基金运营的公司领导、 投资管理 负责人、 合规负责人、 风险管理负责人及基金会计工作负责人等, 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 风控、 证券研究、 合规、 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 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 更新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估值委员会下设估值工作小组, 估值工作小组对经济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估, 充分听取相关 部门的建议, 并和托管人充分协商后, 向估值委员会提交估值建议报告, 以便估值委员 会决策。基金会计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 配 4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报告期内进行过四次利润分配,分别以截止 2017 年 3 月 3 日,2017 年 6 月 2 日,2017 年 9 月 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1 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 四次分红分 别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2017 年 6 月 16 日,2017 年 9 月 15 日和 2017 年 12 月 15 日完 成权益登记,单位分红金额都为 1.5 元,合计 利润分配金额 321,528,810.00 元。符合基 金合同规定。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4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 本托管人” ) 在上证可 质押城投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 “ 本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 4 次收益分配,合计利润分配金额 321,528,810.00 元,符 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审 计报告 普华永道 中天 会计师 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为 本基金出 具了标 准无 保 留意见的 审 计 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 财务报 表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4 页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419,674.32 15,095,860.44 结算备付金 3,004,545.45 849,484.78 存出保证金 57,931.67 15,982.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58,357,742.70 5,745,978,033.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158,357,742.70 5,745,978,033.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044,606.32 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09,144.32 19,569,857.85 应收利息 127,016,881.52 225,464,256.3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364,010,526.30 6,026,973,475.18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4 页 应付管理人报酬 952,434.25 1,547,822.97 应付托管费 317,478.07 515,940.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039.16 6,773.2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3,428.23 731,306.01 负债合计 1,918,379.71 2,801,843.15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3,555,813,528.16 6,132,813,527.12 未分配利润 -193,721,381.57 -108,641,895.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62,092,146.59 6,024,171,632.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64,010,526.30 6,026,973,475.18 注: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94.552 元, 基金份额总额 35,558,135.00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 、收 入 158,879,171.12 162,820,598.51 1.利息收入 356,235,911.45 385,000,125.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67,918.82 400,063.72 债券利息收入 347,745,687.56 381,755,760.5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422,305.07 2,844,300.91 其他利息收入 - -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4 页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163,967,340.97 -18,207,213.0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63,967,340.97 -18,207,213.0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33,389,510.57 -203,974,136.84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列) 111.21 1,823.29 减 :二 、费用 24,945,860.64 27,931,156.02 1.管理人报酬 16,734,994.44 18,753,619.45 2.托管费 5,578,331.51 6,251,206.4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3,944.48 22,862.2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618,590.21 2,903,467.87 三 、 利润 总额 ( 亏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133,933,310.48 134,889,442.4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损以 “- ”号填 列) 133,933,310.48 134,889,442.49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6,132,813,527.12 -108,641,895.09 6,024,171,632.03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4 页 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本期利润) - 133,933,310.48 133,933,310.48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2,576,999,998.96 102,516,013.04 -2,474,483,985.92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9,000,000.02 -279,205.19 8,720,794.83 2.基金赎回款 -2,585,999,998.98 102,795,218.23 -2,483,204,780.75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321,528,810.00 -321,528,810.00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3,555,813,528.16 -193,721,381.57 3,362,092,146.59 项目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6,135,813,527.13 124,516,312.16 6,260,329,839.29 二、本期经营活动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本期利润) - 134,889,442.49 134,889,442.49 三、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3,000,000.01 -33,839.74 -3,033,839.75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3,000,000.02 70,876.51 3,070,876.53 2.基金赎回款 -6,000,000.03 -104,716.25 -6,104,716.28 四、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368,013,810.00 -368,013,810.00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4 页 五、期末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6,132,813,527.12 -108,641,895.09 6,024,171,632.0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任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陶网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 胡正万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上 证 可 质押 城 投债 交 易型 开 放 式指 数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 金 ”)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4]932 号 《关 于准予上证可质押城 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687,472,613.00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 第 671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 向 中 国 证 监 会备 案 , 《 上 证 可 质 押 城投 债 交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30.00 份 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40,917.0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上证可质 押 城 投 债 交 易 型开 放 式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 书 》 的 有 关规 定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根据 2014 年 11 月 28 日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 对 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折 算 。 本 基 金 折 算 前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6,687,813,530.00 份, 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4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00 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99.422 元。经上海 证 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 交所 ”) 上证基字[2014] 第 671 号文审核同意, 本基金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上证可质 押城投债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 该部分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 且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 资产 的 80% 。本基金 还可 以投资 于 国内依法 发行上 市的 其 他债券资 产( 国债、 金 融 债 、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次 级 债 、 央 行 票 据 、 中 期 票 据 、 短 期 融 资 券 等) 、 资 产 支 持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4 页 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 但须 符 合中国证 监会的 相关规 定) 。 在正常 市场情 况 下,本基 金的风 险控 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3% 。本基 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批 准报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 称 “ 中国 基金 业 协会 ”)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 计核 算业 务 指 引》 、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 2017 年度财务 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4 页 基金税收 政 策 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 政策的通 知》 、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 上市公 司股息 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税 政策有 关 问题的 通知》 、财 税[2015]101 号 《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 一步明 确全面 推开营 改 增试点 金融业 有关政 策 的通知 》 、财 税[2016]70 号《 关于金 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 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 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 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 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 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 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 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 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 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 交易 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 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海富通”)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BNP Paribas Asset Management BE Holding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4 页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 券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893,946,329.64 100.00% 1,729,941,802.75 100.00% 7.4.8.1.4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海通证券 6,322,900,000.00 100.00% 1,162,200,000.00 100.00%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6,734,994.44 18,753,619.45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292,535.25 307,138.28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4 页 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 当年天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578,331.51 6,251,206.46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 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 当年 天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海通证券 4,106,252.00 11.55% 5,018,361.00 8.18%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银 行存 款余额 及当 期产生 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4 页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8,419,674.32 255,195.22 15,095,860.44 385,422.1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证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项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 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停 牌等 流通受 限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交 易中 作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4 页 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3,158,357,742.7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 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层次 5,745,978,033.00 元, 无属于第一 层次以及第三层次 的余额)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债 券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 交 易 不 活 跃( 包 括 涨 跌 停 时 的 交易不活跃) , 本 基 金 不 会 于 停 牌 日 至 交 易 恢 复 活 跃 日 期 间 、 交 易 不 活 跃 期 间 及 限 售 期 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 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 号 《关于明 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 产品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颁布的财税[2017]56 号 《关于资管 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 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 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 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 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 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8 投资 组合报 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4 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3,158,357,742.70 93.89 其中: 债券 3,158,357,742.70 93.8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4,044,606.32 1.9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11,424,219.77 0.34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30,183,957.51 3.87 9 合计 3,364,010,526.30 100.00 8.2 报告 期 末按 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8.2.1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类 的境 内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4 页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47,000.00 0.3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47,000.00 0.30 4 企业债券 3,148,410,742.70 93.64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158,357,742.70 93.94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122854 11 中汇债 568,850 56,902,065.5 0 1.69 2 122819 11 常城建 567,610 56,806,408.8 0 1.69 3 124575 PR 汕投资 455,390 43,225,618.8 0 1.29 4 122719 12 龙交投 373,580 41,575,718.2 0 1.24 5 124357 13 津房开 401,350 40,476,147.5 0 1.20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4 页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 13 津房开 (124357 ) 的发行人因其未于规定时间之前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于 2017 年 6 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书面警示函。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该投资为跟踪指数被动投资。 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 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其 余 九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本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 投 资 于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之 外 的 股 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4 页 1 存出保证金 57,931.6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09,144.3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7,016,881.5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0,183,957.51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103 32,237.66 34,272,485.00 96.38% 1,285,650.00 3.62% 9.2 期 末上 市基 金前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4,106,252.00 11.55%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00,120.00 5.62% 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700,000.00 4.78%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4 页 4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理 事会 1,300,000.00 3.66%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174,515.00 3.30% 6 平安资管-中国银行 -如意 6 号资产管理产 品 1,000,060.00 2.81% 7 华夏基金-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000,060.00 2.81% 8 平安资管-工商银行 -如意 7 号保险资产管 理产品 1,000,060.00 2.81% 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999,990.00 2.81%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897,701.00 2.52%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9.4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 式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6,687,813,53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328,135.00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90,000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4 页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5,860,000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558,135.00 §11 重大 事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 、2017 年 2 月 4 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刘颂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张文 伟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2 、 2017 年 9 月 13 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任志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时公司董事长张文伟先生 不再代行总经理职务。 基金托管人:


2017 年 8 月, 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 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未 改 聘 为 其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本 年 度 应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是 110,000.00 元。目前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是 4 年。 11.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未 受 监 管 部 门 的 稽 查 或 处 罚 。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4 页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海通证券 1 - - - - - 注:1 、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 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 三个部分进行打分, 进行主观性评议, 独立的评分, 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 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投资部业务 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形成重点评估的证券公司备 选池, 从中进行甄选。 原 则上, 备选池中的证券公司个数不得少于最后选择个数的 200%。 <2> 甄选。由投资部全 体业务人员遵照《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评估系统》 的规定, 进行主观性评议, 独立的评分, 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并报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核准。 <3> 核准。在完成对证 券公司的初步评估、甄选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办公 会议核准。 11.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893,946,32 9.64 100.00% 6,322,90 0,000.00 100.00% - -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4 页 §12 影响 投资者 决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12.1 报 告期内 单一 投资 者持 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 到或 超过20%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 影 响投资 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 金管理公司。 从 2003 年 8 月开始, 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 56 只公募基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过 507.14 亿元人民币。 2004 年末开始,海富通及子公司为 QFII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 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超 过 41 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为近 80 家企业超过 376 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 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管理 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超过 417 亿元。2010 年 12 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1 年 12 月,海富通全资子 公司—— 海富通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获 得证监会核准批复 RQFII (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业务 资 格,能够在香港筹集 人 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 券 市场。2012 年 2 月,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募集发行了首只 RQFII 产 品。2012 年 9 月, 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 2014 年 8 月, 海富通 全 资 子 公 司 上 海富 诚 海富 通 资 产 管 理 公司 正 式开 业 , 获 准 开 展特 定 客户 资 产 管 理 服 务 。 2016 年 12 月,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16 年 3 月,国内权 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固 定收益投资金牛基金公司 ” 。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共 34 页 海 富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二 〇一 八年三 月二 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