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广发恒生中型股指数(LOF)C(004996)

恒生中型: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广 发 港股 通 恒生 综 合中 型 股指 数 证券 投 资基 金(LOF)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八 年三 月二十 七日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共 40 页 
§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共 40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 场内简 称 恒生中 型 基金主 代码 501303 交易代 码 50130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9 月 21 日 基金管 理人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63,003,143.58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A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恒生中 型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01303 004996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123,131,355.32 份 39,871,788.26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 被动 式指 数化 投资策 略 , 通 过严 格的 投 资程序 约束 和数 量化 风 险管理 手段 , 力求 实现 基 金投资 组合 对标 的指 数的 有效跟 踪 , 追 求跟 踪误 差的最 小化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为指 数基 金 , 主 要 采用完 全复 制法 跟踪 标的 指数 , 以 完全 按照 标的 指数的 成份 股组 成及 其权 重构建 基金 股票 投资 组合 为原则 , 进行 被动 式指 数化投 资。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收益率× 95%+ 人 民 币 活 期 存 款 收 益 率 (税后 )× 5%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股 票型 基金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水平高 于混 合型 基金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共 40 页 债券型 基金 及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基 金为 指数 型基 金 , 具 有与 标的 指数 相似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 本基 金 将投资 港股 通标 的股 票 , 需承担 汇率 风险 以及 境 外市场 的风 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段西军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20-83936666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dxj@gf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5105828,020-83936999 95566 传真 020-8989915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广州市 海珠 区琶 洲大 道东 1 号保 利国 际广 场南塔 31-33 楼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 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9 月 21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A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95,628.66 339,750.22 本期利 润 936,251.22 636,872.79 加权平均 基金 份额本 期利 润 0.0056 0.0107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0.57% 1.07%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共 40 页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48% 0.7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A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C 期末可供 分配 基金份 额利 润 0.0033 0.005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23,724,497.86 40,163,286.0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48 1.0073 注:(1)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 至披露 时点 不满 一年 。 (2)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 入费 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3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 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4)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数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恒生中型股 指数(LOF )A :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49% 0.53% 2.53% 0.96% -2.04% -0.43%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0.48% 0.50% 0.89% 1.00% -0.41% -0.50% 2.广发恒生中型股 指数(LOF )C :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6% 0.53% 2.53% 0.96% -1.77% -0.43%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0.73% 0.50% 0.89% 1.00% -0.16% -0.50% 注: (1) 业 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 计价 的恒 生综 合中 型股指 数收 益率× 95%+ 人 民币活 期存 款收 益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共 40 页 率(税 后)× 5% 。 (2) 业绩 比较 基准 是根 据 基金合 同关 于资 产配 置比 例的规 定构 建的 。 3.2.2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 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 较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广发恒生中型股 指数(LOF )A 2、广发恒生中型股 指数(LOF )C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共 40 页 注:(1)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期 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 ,至披 露时 点本 基金 成立 未满一 年。 (2) 本基 金建 仓期 为基 金 合同生 效 后 6 个 月, 至披 露时点 本基 金仍 处于 建仓 期。 3.2.3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净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1、广发恒生中型股 指数(LOF )A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共 40 页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2017 年)按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未按自 然年 度折 算。 2、广发恒生中型股 指数(LOF )C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2017 年)按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未按自 然年 度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自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9 月 21 日 )至 报告 期 末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 管理 人经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基金 字[2003]91 号 文批准 , 于 2003 年 8 月 5 日成立 , 注 册资 本 1.2688 亿 元人 民币 。公 司 的股东 为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烽 火通 信科 技股 份有限 公司 、深 圳市 前 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 司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社保基 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 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 资金投资管理人、保险保 障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投资 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 投资者 境外 证券 投资 管理 (QDII )等业务资 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 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战 略规划委员会 三个专 业委 员会 。 公 司下 设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风险 控制委 员会 和 29 个 部门: 权益投 资一 部、 权益 投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共 40 页 资二部、固定收益管理总 部、指数投资部、量化投 资部、资产配置部、数据 策略投资部、国际业务 部、研究发展部、产品设 计部、营销管理部、机构 理财部、渠道管理总部、 养老金与战略业务部、 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互联网金 融部、中央交易部、基金 会计部、注册登记部、 信息技术部、合规稽核部 、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 、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综合管理 部、北京办事处。此外, 还出资设立了瑞元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广发国际资 产 管理有限公司(香港 子公司 ) , 参股 了证 通股 份 有限公 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161 只 开放式 基金 ,管 理资 产规 模为 2799 亿 元。 同时, 公司 还管 理着 多个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投 资组 合、社 保基 金投 资和 养老 基金投 资组 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耀柱 本基金 的基 金 经理; 广发 海 外多元 配置 (QDII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广发纳 指 100ETF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广发美 国房 地 产指数(QDII) 基金的 基金 经 理;广 发纳 斯 达克 100 指数 (QDII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广发全 球农 业 指数(QDII ) 基金的 基金 经 理;广 发全 球 医疗保 健 (QDII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广发生 物科 技 指数(QDII ) 基金的 基金 经 理;广 发沪 港 2017-09-2 1 - 8 年 李 耀 柱 先 生 , 理 学 硕 士 , 持 有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从 业 证 书 。 曾 任 广 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央 交 易部股 票交 易员 、 国 际业 务部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广 发 亚 太 中 高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 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 。 现任 广发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国 际 业 务 部 总 经 理助理 、广 发纳 斯达 克 100 交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 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起任 职) 、 广 发标 普全 球农 业指 数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 任职) 、广 发纳 斯达克 1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 任职) 、 广 发 美 国 房 地 产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任 职) 、 广发 全球 医疗 保健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 任职) 、广发 纳 斯 达 克 生 物 科 技 指 数 型 发 起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 任职) 、广 发沪港 深 新 起 点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共 40 页 深新起 点股 票 基金的 基金 经 理;广 发道 琼 斯石油 指数 (QDII-LOF ) 基金的 基金 经 理;广 发海 外 多元配 置 (QDII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国际业 务部 总 经理助 理 金经理 (自 2016 年 11 月 9 日起 任职) 、 广发 道琼 斯美 国石 油开发 与 生 产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QDII-LOF ) 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3 月 10 日起 任职) 、广 发港股 通 恒 生 综 合 中 型 股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金(LOF) 基金经理 ( 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任 职) 、 广发 海外 多元配 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QDII)基金经 理 (自 2018 年 2 月 8 日起 任职) 。 注:1.“ 任 职日期” 和“ 离 职 日期” 指公 司公 告聘 任或 解 聘日期 。 2.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配套 法规 、 《广 发 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基 础上 ,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 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 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 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实时的行为 监控与 及时 的分 析评 估, 保证公 平交 易原 则的 实现 。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 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 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 备选股票库,重点 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 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 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 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 可以自 主决 策 , 超 过投 资 权限的 操作 需要 经过 严格 的审批 程序 。 在交 易过 程 中, 中央 交易 部按 照“ 时 间优先 、 价格 优先 、 比例 分配 、 综 合平 衡” 的原 则, 公平分 配投 资指 令 。 公 司 原则上 禁止 不同 组合 间 的同日 反向 交易 (指 数型 基金除 外) ; 对 于不 同投 资 组合间 的同 时同 向交 易, 公司可 以启 用公 平交 易 模块, 确保 交易 的公 平。 公司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和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 一级市场申购方案 和分配 过程 进行 审核 和监 控,保 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 交易的 原则 ; 对银 行间 债 券交易 根据 市场 公认 的 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 和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 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 查,并由相关投资组合 经理对 交易 价格 异常 情况 进行合 理性 解释; 公司 开 发了专 门的 系统 对不 同投 资组合 同日 、 3 日 内和 5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共 40 页 日内的 股票同向交易和反 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 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 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查 和核实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 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 公司其余各组合的 同日、3 日内和 5 日内 的 同向交 易价 差进 行专 项分 析,未 发现 本组 合与 其他 组合在 不同 的时 间窗 口 下同向 交易 存在 足够 的样 本量且 差价 率均 值显 著不 趋于 0 的 情况 ,表 明报 告 期内该 组合 未发 生可 能 导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 送的异 常情 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 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 行证 券投资的投资组合 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 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 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 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 向交易 的, 则需 经公 司领 导严格 审批 并留 痕备 查。 本投资组合为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投资组合。本报 告期内,本投资组 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 资组合发生过同日反向交 易的情况,但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不超过该证 券当日 成交 量 的 5% 。 这些 交易不 存在 任何 利益 输送 的嫌疑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自 2017 年 9 月 21 日成 立, 在产品 成立 后 的建仓 期, 仓位每 日逐步提升,同时根据恒 生指数的走势和波动情况 ,控制建仓速度和幅度。 在产品成立伊始,恒生 中性指 数刚 刚经 历 了 9 月 25 日 的大 跌, 我们 判断 市场风 险短 期得 到释 放, 对指数 后续 走势 较为 乐 观, 因 此仓 位提 升较 快。 其中 10 月 份到 11 月底, 恒 指呈现 震荡 上涨 走势 , 我们 按月 均 30% 的速 度增加 仓位 ,在 10 月 20 日仓位 为 27.24% , 在 11 月 20 日 达到 60.62% 。11 月底 ,A 股 的白 马 股行情开始出现调整,前 期涨幅过大的一些大蓝筹 个股开始出现大幅回调 , 我们对恒指未来的走势 也保持谨慎态度,为防控 下行风险,我们暂缓仓位 的提升,将仓位保持在六 成左右,以观市场后期 表现再 提升 仓位 。 自 11 月 22 日到 12 月 7 日 , 恒生中 型股 指数 出现 一波 下跌, 由于 我们 前期 的 预判而暂缓仓位的提升, 在这次回调中,产品跌幅 小于指数。鉴于对港股长 期走势的看好,我们也 利用本 次回 调机 会 , 自 12 月 7 日开 始 , 逢 低加 仓 , 截 止 12 月 29 日, 仓 位为 86% 。 未 来我 们 将根据 市场 走势 , 在控 制风 险的同 时 , 将 仓位 逐步 增加 到合同 要求 的 80% 以 上 。 在建仓 期结 束以 后,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合 同约 定,严格跟踪指数走势, 控制跟踪误差,为投资者 提供一个能紧密跟踪恒 生中型 股指 数的 投资 工具 。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共 40 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 A 类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为 0.48% ,C 类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为 0.73% , 同期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 0.8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展望 2018 年, 我 们认 为港 股的企 业盈 利改 善和 市场 重估仍 将继 续, 其 主要 驱 动因素 是来 自于 全 球经济同步复苏,中国宏 观经济增长后劲可期、企 业盈利强劲的增长,以及 港股市场的低估值仍具 有相当的比较优势。此外 ,海外资金有 望加速回流 以及中国内地资金持续南 下也将是支撑市场继续 重估的 主要 动力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 会 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 下基金投资品种的 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 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 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 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 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 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 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研究 发展部负责人、合规稽 核部负责人、金融工程与 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基金 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 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 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 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 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 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 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 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 ,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 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 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 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 估 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 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 。合规稽核部负责定期对 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 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 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 。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 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 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 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 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 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 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 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 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 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 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 益为准 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 服务协议,由其按 合同约 定提 供相 关债 券品 种的估 值 数 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根 据本基 金合 同中“ 基金 收益 与分配” 之“ 基金收 益分配 原则” 的 相关规 定,本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符合 合同 规定。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内,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 本托管人” )在对广 发港股通恒生综合 中型股指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共 40 页 数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 )的托管过 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 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 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 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益 分配 情况 、 财务会 计报 告 (注 :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金融 工具风 险及 管理” 部 分未 在 托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 确和完 整。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 期的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经 德勤 华永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审计 , 注册 会计 师


洪 锐明


江 丽雅 签字 出具 了 德师报( 审) 字(18) 第 P01390 号标 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报 告正 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文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港股 通恒 生综合 中型 股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LOF) 报告截 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银行存 款 31,596,369.52 结算备 付金 677,272.73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13,006,663.51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共 40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113,006,663.51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9,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246.33 应收股 利 63,523.69 应收申 购款 10,378.97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82,028.17 资产总计 174,435,990.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8,960,835.62 应付赎 回款 1,318,419.8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0,595.72 应付托 管费 14,119.1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0,691.37 应付交 易费 用 69,872.82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共 40 页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93,671.87 负债合计 10,548,206.36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 金 163,003,143.58 未分配 利润 884,640.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3,887,783.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174,435,990.26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广 发恒 生中型 股指 数(LOF )A 基金份 额净 值人 民 币 1.0048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123,131,355.32 份 ;广 发恒生 中型 股指 数(LOF )C 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 1.0073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39,871,788.26 份 ;总 份 额总 额 163,003,143.58 份。 (2) 本会 计期 间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港股 通恒 生综合 中型 股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LOF) 本报告 期:2017 年 9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9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464,990.24 1.利息 收入 982,606.5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28,111.05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554,495.50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填 列) 190,177.3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5,027.50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共 40 页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64.21 股利收 益 255,269.10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 列) 637,745.1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 填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号 填列) 654,461.17 减:二、费用 891,866.23 1.管 理人 报酬 316,882.68 2.托 管费 63,376.53 3.销 售服 务费 101,239.86 4.交 易费 用 278,192.62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132,174.54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1,573,124.01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1,573,124.0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港股 通恒 生综合 中型 股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LOF) 本报告 期:2017 年 9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9 月 21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314,285,926.84 - 314,285,926.84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共 40 页 金净值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1,573,124.01 1,573,124.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51,282,783.26 -688,483.69 -151,971,266.95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041,501.67 3,925.42 3,045,427.09 2.基金 赎回 款 -154,324,284.93 -692,409.11 -155,016,694.0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63,003,143.58 884,640.32 163,887,783.90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孙树 明,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窦刚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张晓 章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 港股通恒生 综合中型股指 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 本基金”) 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中 国证监 会”) 证监 许可 〔2017 〕 1236 号 《关 于准 予广 发 港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LOF) 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 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 同》(“ 基金 合同”) 发 起, 于 2017 年 8 月 7 日 向 社会公 开发 行募 集并 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 正式 成立。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广 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募集 期间 为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2017 年 9 月 12 日, 为 上市 契约 型开 放式基 金, 存续期 限 不定 , 募集 资金 总额 为人 民币 314,285,926.84 元, 有 效 认购 户数 为 5,318 户。 其 中广发 恒生 中型 股指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共 40 页 数(LOF )A 类基金(“A 类 基金”) 扣 除认 购费 用后 的 募集资 金净 额为 人民 币 221,789,585.64 元 ,认 购 资金在 募集 期间 的利 息为 人民 币 90,907.11 元; 广发 恒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C 类 基金(“C 类基 金”) 扣除认 购费 用后 的募 集资 金净额 92,395,350.68 元 ,认购 资金 在募 集期 间的 利息为 人民 币 10,575.61 元,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 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验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基金合同 等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融 工具 , 包 括标 的指 数成份 股、 备选 成份 股、 依法发 行上 市的 其他 股票 (包括 港股 通标 的和 中国 证监会 核准 发行 上市 的股 票) 、 国 债、 金融 债、 企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 (包括银行定期存款、 协议存 款、 通知 存款 等) 、 股指期 货、 权证 及法 律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 金 融工 具 ( 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人民币计价的恒生 综合中型股指数收益率 × 95%+ 人 民币 活期 存款 收 益率( 税后 )× 5% 。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 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已 经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批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颁 布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以下 简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和中 国证 监会 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 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 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发布 的若干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的有关规 定的要 求,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7 年 9 月 21 日 (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为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会 计 期间 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账本位币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共 40 页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 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 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 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 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 支持证券和衍生工具投资 等,其中股票投资、债 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在 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 金融资产列报,衍生工具 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 为衍生 金融 资产 列报 。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 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 确定的 非衍 生金 融资 产分 类为贷 款及 应收 款项 。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 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 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 认时全部划分为其 他金融 负债 。 其他金 融负 债包 括各 类应 付款项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等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 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 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 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 已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 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 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单 独确 认为 应收 项目 。应收 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认 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采 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满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金融 资产 , 予以 终止 确认 : (1 )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 流量 的合同 权利 终止 ; (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将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转移 给转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 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 分。 1.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1) 股票 投资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共 40 页 买入股 票于 交易 日按 股票 的公允 价值 入账 ,相 关交 易费用 直接 计入 当期 损益 。 股票持 有期 间获 得的 股票 股利 ( 包括 送红股 和公 积 金转增 股本 ) , 于 除息 日按 股权登 记日 持有 的 股数及 送股 或转 增比 例, 计算确 定增 加的 股票 数量 。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2) 债券 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按债券 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公允价值不 包含债 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至 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作为应 收利 息单 独核 算) 。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于实际 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 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的认购 成本 进行 分摊 ,确 定应归 属于 债券 部分 的成 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期 限推算 内含 利率 后, 逐日 确认债 券利 息收 入。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3) 权证 投资 买入权 证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值入 账, 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获赠的 权证 ( 包括 配股 权证 ) , 在 除权 日按 照持 有的 股 数及获 赠比 例 , 计 算确 定增 加的权 证数 量, 成本为 零。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而取得的 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 估值方法对分离交 易可转 换债 券的 认购 成本 进行分 摊, 确定 应归 属于 权证部 分的 成本 。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权 证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4) 期货 投资


期货投资于相关合同签署 日以 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 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因期 货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确 认的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与相关的期货暂 收暂付 款之 间按 抵销 后的 净额在 资产 负债 表内 列示 。 (5) 资产 支持 证券 买入资 产支 持证 券于 交易 日按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公允 价值入 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直 接计入 当期 损益 , 上述公 允价 值不 包含 资产 支持证 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至 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作 为应收 利息 单独 核 算 ) 。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于交易 日确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卖出资产支持证券 按移动加权平均法 结转成 本。 2. 贷 款及 应收 款项 买入返 售 金 融资 产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共 40 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 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 等金融资产所融出 的资金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 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于 返售日 按账 面余 额结 转。 3. 其 他金 融负 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 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 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 证券等金融资产所 融入的 资金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 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 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回购 日按 账面 余额 结转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 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 ,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市价,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 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 值;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 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 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时股票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 售期的股票等,按照中 国证监 会或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业 协会 的有 关规 定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对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 资 品种 , 如估 值日 无市 价, 且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化 或 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 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 响在 0.25% 以上或 基金管 理人估值委 员会认为 必要 时,应参考 类似投资 品种 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 化 等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3 、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在 0.25% 以 上或 基金 管理 人估 值委员 会认 为必 要时 , 应采 用市场 参与 者普 遍认 同且 被以往 市场 实际 交 易 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 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参照 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 金流量折现法和市价折扣 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 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可观察 输入值 或取 得不 切实 可行 的情况 下, 才使 用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4、 对 于交 易所 市场 和银 行 间市场 交易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券 和私 募债 券 除外) ,采 用第 三方 估值 机 构所提 供的 估值 确定 公允 价值,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具体投 资品 种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共 40 页 (1) 股票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对于长 期停 牌的 股票 , 若 其潜在 估值 调整 对前 一估 值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影 响在 0.25% 以上 的, 经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 同意,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 因素(如指数收益法 ) ,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价 值。 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开 发售份、通过大宗交易取 得的带限售期股票 等流通受限股票,考虑估 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 以及该流通受限股票剩 余限售 期对 应的 流动 性折 扣的影 响, 采用 市价 折扣 法确定 公允 价值 。 首次 公开 发行 但未 上市 的 股票按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 的公允 价值 估值 , 在估 值技 术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价 值的 情况 下按 成本 计量。 (2) 债券 投资 银行间 和交 易所 市场 上市 交易的 债券 (可 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持 证券 和私 募债 券除外 ) , 采用 第 三 方估值 机构 (中 央国 债登 记结算 公司 或中 证指 数有 限公司 )提 供的 估值 净价 确定公 允价 值。 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 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 减去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 收利息后的净价作 为公允 价值 。 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 券、以及在交易所市场挂 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 私募债券按成本估 值。 (3) 权证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 的权证在上市交易前,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如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 量, 则以 成本 计量 。 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 换债券所获得的权证自实 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 交易前,采用估值 技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如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则 按成本 计量 。 因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股 权,以 及停 止交 易但 未行 权的权 证,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 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交易性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确定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价格 。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 融 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 有重大意义的最低 层次的 输入 值确 定公 允价 值计量 层次 。公 允价 值计 量层次 可分 为: 第一层 次输 入值 是在 计量 日能够 取得 的相 同资 产或 负债在 活跃 市场 上未 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 次输 入值 是除 第一 层次输 入值 外相 关资 产或 负债直 接或 间接 可观 察的 输入值 。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共 40 页 第三层 次输 入值 是相 关资 产或负 债的 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 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 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 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 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 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 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 、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 资等引起的实收基 金的变 动分 别于 上述 各交 易确认 日认 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 、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 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 动时, 相关款项中 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 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 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 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 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 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 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并 于期末 全额 转入 利润 分配 (未分 配利 润)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利 息收 入 (1) 存款 利息 收入 按存 款的本 金与 适用 利率 逐日 计提。 (2) 除 贴息 债外 的债 券利 息收入 在持 有债 券期 内, 按债券 的票 面价 值和 票面 利率计 算的 利息 扣 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 券利 息收入。贴息债视 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 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 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 券利息 收入 。 (3)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 入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在 返售 期内 以实 际利率 法逐 日计 提 , 若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 异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4)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按证 券票 面价 值与 票面 利率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 由资产 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2. 投 资收 益 (1) 股票 投资 收益 于交 易 日按卖 出股 票交 易日 的成 交总额 扣除 应结 转的 股票 投资成 本 的 差额 确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共 40 页 认。 (2) 债券 投资 收益 于交 易 日按卖 出债 券交 易日 的成 交总额 扣除 应结 转的 债券 投资成 本与 应收 利 息(若 有) 后的 差额 确认 。 (3)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 益于交 易日 按卖 出资 产支 持证券 交易 日的 成交 总额 扣除应 结转 的资 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成 本与 应收 利息( 若有 )后 的差 额确 认。 (4) 衍生 工具 投资 收益 于 交易日 按交 易日 的成 交总 额扣除 应结 转的 衍生 工具 投资成 本后 的差 额 确认。 (5) 股利 收入 于除 息日 按 上市公 司宣 告的 分红 派息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由上 市公司 代扣 代缴 的 个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 3.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于 估 值 日 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值变 动形 成的 利得 或损 失确认 ,并 于相 关金 融资 产/ 负债 卖出 或到 期时 转出 计入投 资收 益。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1.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报 酬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5%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2.本基 金的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1%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3.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 C 类 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C 类基 金份 额资产 净值 的 0.60% 年费 率计提 。 4.本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据与 指数许 可方 签订 的指 数许 可使用 协议 , 从基 金财 产 中计提 指数 使用 费 。 5. 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的交 易费 用发 生时 按照确 定的 金额 计入 交 易费用 。 6.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按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款 的摊 余成 本在 回购 期内以 实际 利率 法逐 日计 提, 若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 异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确 定利 息支 出。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 为 6 次 , 每 份基金 份额 每 次收益 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每份 基金 份额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10% ,若《 基金 合同 》生 效 不满 3 个 月可 不进 行收 益 分配;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 登记 在注 册登 记系 统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 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者将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 现金红利按除息日该类 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共 40 页 的收益 分配 方式 是现 金分 红; 登记 在证 券登 记结 算系 统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上 海证 券账户 下的 基金 份额 , 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 ,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 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的 相关 规定 。 3、 基金 收益 分配 后基 金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 单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 由 于本 基 金 A 类基 金 份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 而 C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销 售 服务费 , 各基 金份 额类别 对应 的可 分配 收益 将有所 不同 ,本 基金 同一 类别的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有 同等分 配权 ; 5、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 易按 交易 发生 日的 即期汇 率将 外币 金额 折算 为人民 币入 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 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为人民币,折算后 记账本 位币 金额 与原 记账 本位币 金额 的差 额作 为公 允价值 变动 处理 ,直 接计 入当期 损益 。 7.4.4.13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 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 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 报告分部,且向管 理层报 告时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及计 量基 础与 编制 财务 报表时 的会 计政 策及 计量 基础一 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证监会 公告[2017]13 号) 和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发布 的 《 证券 投资 基 金投资 流通 受限 股票 估值 指引 (试 行) 》 (中 基协 发[2017]6 号) 的相 关规 定, 本基金 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对所持有的流通 受限股票的估值技术进行 变更。新的估值技术为市 价折扣法,考虑了估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以 及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 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 的影响,其中剩余限售期 对应的流动性折扣为关键 输入值,流动性折扣 越高 ,对应流通受限股票的 公允价值越低。上述流通 受限股票是指在发行时明 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 ,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开发售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 限售期股票等,不包括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共 40 页 停牌、 新发 行未 上市 、回 购交易 中的 质押 券等 流通 受限股 票。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 关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财税[2008]1 号 《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策 的通 知》 、2008 年 9 月 18 日 《上 海、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关于 做好 证券 交易印 花税 征收 方式 调整 工作的 通知 》 、 财税[2012]85 号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 司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4]81 号 文 《 财政 部国家 税务 总局 证监 会关于 沪港 股票 市场交 易 互联互 通机 制试 点有关 税 收政策 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开 营业 税改 征增 值税试 点的 通知 》 、 财 税[2016]140 号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地产 开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增值 税政 策的 通知》、 财税[2017]56 号 《 关于 资 管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 税[2017]90 号 《 关于租 入固 定资 产进 项 税额抵 扣等 增值 税政 策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税 务法 规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项 列示如 下: 1、 证券 投资 基金 ( 封闭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开 放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管理 人运 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 债 券免征 营业 税或 增值 税;2018 年 1 月 1 日 起, 公 开 募集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其他 增值 税 应税行 为, 以基 金管 理人 为增值 税纳 税人 ,暂 适用 简易计 税方 法, 按 照 3% 的 征收率 缴纳 增值 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 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 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缴纳 企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股 票股 息 、 红 利收入 , 由上市 公司 在收到 相关 扣收 税款 当月 的法定 申报 期内 向 主管税 务机 关申 报缴 纳, 从公开 发行 和转 让市 场取 得的上 市公 司股 票, 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 含 1 个月 ) 的,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 的 , 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上述 所 得统一 适 用 20% 的税 率计 征个人 所得 税。 4、对 基金 通过 沪港 通投 资 香港联 交所 上 市 H 股 取得 的 股息 红利 , 由 H 股 公司 按照 20% 的 税率 代扣个 人所 得税 ; 基金 通 过沪港 通投 资香 港联 交所 上市的 非 H 股取 得的股 息 红利 , 由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按 照 20% 的税 率代 扣个 人所 得税 。 5、 对 基金 取得 的债 券利 息 收入 , 由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代 缴 20%的个 人所得 税, 暂不 缴纳 企业 所得税 。 6、 对于 基金 从事 A 股买 卖 , 出 让方 按 0.10% 的 税率 缴纳证 券 (股 票 ) 交 易印 花税 , 对 受让 方不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共 40 页 再缴纳 印花 税。 7、基 金通 过沪 港通 买卖 联 交所上 市股 票, 按照 香港 特别行 政区 现行 税法 规定 缴纳印 花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发 起人 、 基金 管理 人 、 注 册登 记与 过户机 构、 直销 机构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母公 司、 代销 机构 深圳市 前海 香江 金融 控股 集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烽火通 信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康美药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广州科 技金 融创 新投 资控 股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G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广发 国 际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全资 子公 司 瑞元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控股 子公 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不存 在控制 关系 或者 其他 重大 利害关 系的 关联 方关 系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9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107,271,962.26 94.89%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权 证交易 。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9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共 40 页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 总额 的比例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653,400,000.00 100.00% 7.4.8.1.4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9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07,272.09 95.87% 66,983.66 95.87% 注: 1 、 股票 交易 佣金 的计 提标准 : 支 付佣 金= 股票 成 交金额× 佣金 比例- 相关费 用 (包 括证 管费 、 经手费 、结 算风 险金 等) ; 2、本 基金 与关 联方 交易 均 在正常 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条 款订 立; 3、 本基 金对 该类 交易 的佣 金的计 算方 式是 按合 同约 定的佣 金率 计算。 该类 佣 金协议 的服 务范 围 还包括 佣金 收取 方为 本基 金提供 的证 券投 资研 究成 果和市 场信 息服 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9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316,882.6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9,441.33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5% 年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0.5%÷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管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共 40 页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9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63,376.53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1%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1%÷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托管费 划款 指令 ,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9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 A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 C 合计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67,660.05 67,660.05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282.01 282.01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3,507.63 3,507.63 合计 - 71,449.69 71,449.69 注: 本 基金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 C 类 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C 类 基金 份额资 产净 值的0.6% 年费 率计提 。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6%÷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 基金 份额 每日 应计 提的销 售服 务费 E 为C 类 基金 份额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共 40 页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前5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取,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 ,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 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 销售机构。若遇法 定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与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A 本报告 期末 无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C 本报告 期末 无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9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31,596,369.52 251,042.87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率 或约 定利 率 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1 页共 40 页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 基金 无因 认购新 发/ 增 发证 券而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 券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 盘单 价 数量 (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03886 康健国 际医疗 2017-11 -27 重大事 项停牌 0.58 - - 246,000.00 159,210.06 141,887.36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 无抵 押债 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从 事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 无抵 押债 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公 允价 值 (1) 不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 金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 账面价值接近于公 允价值 。 (2)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i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方 法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 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 有重大意义的最低 层级的 输入 值确 定公 允价 值计量 层级 。公 允价 值计 量层级 参见 附 注 7.4.4.5 。 (ii )各层 级金 融工 具公 允 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112,864,776.15 元, 属于 第 二层级 的余 额 为 141,887.36 元, 无属 于第 三层 级的 金额。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2 页共 40 页 (i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级 间的重 大变 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 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 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分别于停牌 日至交 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 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 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 入第二 层级 或第 三层 级, 上述事 项解 除时 将相 关证 券的公 允价 值列 入第 一层 级。 2、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13,006,663.51 64.78 其中: 股票 113,006,663.51 64.78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9,000,000.00 16.6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32,273,642.25 18.50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55,684.50 0.09 9 合计 174,435,990.26 100.00 注:权 益投 资中 通过 港股 通机制 投资 的港 股公 允价 值为113,006,663.51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68.95%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境内股 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港股通 投资股票 投资 组合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3 页共 40 页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电信业 务 1,826,806.07 1.11 房地产 15,462,389.82 9.43 非日常 生活 消费 品 17,554,271.33 10.71 工业 20,367,653.51 12.43 公用事 业 4,055,780.74 2.47 金融 15,953,464.40 9.73 能源 2,391,404.77 1.46 日常消 费品 3,328,175.69 2.03 信息技 术 14,750,877.45 9.00 医疗保 健 7,631,498.88 4.66 原材料 9,684,340.85 5.91 合计 113,006,663.51 68.95 注: (1 )以 上分 类采 用全 球行业 分类 标准 (GICS)。 (2)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 市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 尾差。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918 融创中 国 109,000 2,947,544.05 1.80 2 00914 安徽海 螺水 泥股 份 70,500 2,165,738.32 1.32 3 02202 万科企 业 79,600 2,075,999.20 1.27 4 01336 新华保 险 45,200 2,017,619.25 1.23 5 01099 国药控 股 69,600 1,966,461.56 1.20 6 01211 比亚迪 股份 33,000 1,878,540.54 1.15 7 02238 广汽集 团 116,000 1,795,802.17 1.10 8 00981 中芯国 际 152,500 1,723,479.24 1.05 9 01766 中国中 车 245,000 1,712,110.86 1.04 10 06030 中信证 券 119,500 1,610,246.87 0.9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4 页共 40 页 (%) 1 01918 融创中 国 3,462,253.74 2.11 2 01211 比亚迪 股份 2,077,603.03 1.27 3 01099 国药控 股 2,058,745.12 1.26 4 00914 安徽海 螺水 泥股 份 1,937,691.01 1.18 5 02238 广汽集 团 1,893,579.41 1.16 6 02202 万科企 业 1,825,281.18 1.11 7 06030 中信证 券 1,810,163.17 1.10 8 01336 新华保 险 1,801,752.53 1.10 9 00522 ASM PACIFIC 1,610,821.87 0.98 10 02333 长城汽 车 1,555,451.60 0.95 11 01766 中国中 车 1,481,260.15 0.90 12 02689 玖龙纸 业 1,457,590.34 0.89 13 06886 HTSC 1,445,165.31 0.88 14 02600 中国铝 业 1,362,180.57 0.83 15 00148 建滔化 工 1,351,374.41 0.82 16 00586 海螺创 业 1,340,188.91 0.82 17 00489 东风集 团股 份 1,332,548.60 0.81 18 01339 中国人 民保 险集 团 1,291,345.05 0.79 19 00390 中国中 铁 1,274,871.09 0.78 20 00981 中芯国 际 1,237,550.63 0.76 注:本 项及 下项8.4.2 、8.4.3 的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市 场 上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 股、债 转股 、换 股及行 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卖出主 要指 二级 市场 上主 动的卖 出、 换股 、要 约收 购、发 行人 回购 及行 权 等减少 的股 票 , 此 外, “ 买入金 额” (或“ 买 入股 票 成本”)、 “ 卖出 金额” (或“ 卖出股 票收 入” ) 均 按买 卖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交 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关 交易 费用 。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02380 中国电 力 356,293.69 0.22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112,689,565.02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356,293.69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5 页共 40 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股 指期 货交 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国 债期 货交 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根据公开市场信 息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 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也未出 现在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12.2 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未 出现 超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库 的情 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6 页共 40 页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63,523.69 4 应收利 息 -246.33 5 应收申 购款 10,378.9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82,028.17 8 其他 - 9 合计 155,684.5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LOF )A 2,120 58,080.83 101,012.00 0.08% 123,030,343.32 99.92%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LOF )C 1,295 30,789.03 - 0.00% 39,871,788.26 100.00 % 合计 3,415 47,731.52 101,012.00 0.06% 162,902,131.58 99.94%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7 页共 40 页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 有人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王昭 1,491,188.00 3.43% 2 陈丹 994,755.00 2.29% 3 张劲松 994,215.00 2.29% 4 杨清光 994,080.00 2.28% 5 温广行 994,080.00 2.28% 6 赵昱 792,583.00 1.82% 7 何迎洲 720,049.00 1.65% 8 黄世平 591,384.00 1.36% 9 王丽娟 544,826.00 1.25% 10 熊建设 495,409.00 1.1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本基 金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A 1,000.95 0.0008%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C 1,000.08 0.0025% 合计 2,001.03 0.001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A 0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A 0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C 0 合计 0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8 页共 40 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 A 广发恒 生中 型股 指数 (LOF )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9 月 21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221,880,000.55 92,405,926.2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21,880,000.55 92,405,926.29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总 申购 份额 1,030,725.76 2,010,775.91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期 末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99,779,370.99 54,544,913.94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131,355.32 39,871,788.26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间 成立,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7 年 8 月, 陈 四清 先生 担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董 事会战 略发 展委 员 会主席 及委 员等 职务 。上 述人事 变动 已按 相关 规定 备案、 公告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无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吴明芳诉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义乌福田小微企业 专营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 纷一案,我公司系 本案第三人。原告认为银 行未尽适当推介义务导致 投资损失,请求银行赔偿 。该案经浙江省义乌市 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判 决原告败诉,驳回其诉讼 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 ,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 上诉 ,二 审法 院现 已审理 终结 ,驳 回原 告上 诉,维 持原 判。 除上述 事项 外, 本报 告期 内无其 他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事 项。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9 页共 40 页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聘 请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未 发生 变更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到任 何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中信证 券 2 5,773,896.45 5.11% 4,619.10 4.13% 新增 2 个 广发证 券 3 107,271,962.26 94.89% 107,272.09 95.87% 新增 3 个 华创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安信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恒泰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银河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招商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方正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大同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联讯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天风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海通证 券 2 - - - - 新增 2 个 东莞证 券 1 - - - - 新增 1 个 注:1 、交 易席 位选 择标 准 : (1) 财务 状况 良好 ,在 最 近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2) 经营 行为 规范 ,内 控 制度健 全, 在业 内有 良好 的声誉 ; (3) 具备 投资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合 规的 席位 资源, 满 足投 资组 合进 行证 券 交易 的需 要; (4)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和行 业分析 能力, 能及 时、 全 面、 准确 地向 公司 提供 关 于宏观、 行业、 市 场及个 股的 高质 量报 告, 并能根 据基 金投 资的 特殊 要求, 提供 专门 的研 究报 告; (5) 能积 极为 公司 投资 业 务的开 展, 提供 良好 的信 息交流 和客 户服 务; (6) 能提 供其 他基 金运 作 和管理 所需 的服 务。 广发港 股通 恒生 综合 中型 股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7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0 页共 40 页 2、交 易席 位选 择流 程: (1) 对 交易 单元 候选 券商 的研究 服务 进行 评估。 本 基金管 理人 组织 相关 人员 依据交 易单 元选 择 标准对 交易 单元 候选 券商 的服务 质量 和研 究实 力进 行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券 商。 (2) 协议 签署 及通 知托 管 人。 本基金 管理 人与 被选 择的券 商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并 通知 基 金托管 人。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广发证 券 - - 653,400,0 00.00 100.00%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