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银 瑞 信 薪金 货 币 市 场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二十七日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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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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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薪 金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052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977,403,234.2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工银薪 金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528 000716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 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1,720,561,364.45 份 4,256,841,869.84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实现 超过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
资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取利 率策 略、 信用策 略、 相对 价值 策略 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在 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发 掘和利 用市 场失 衡提 供的 投资机 会, 实现 组合 增
值。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七天 通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在所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是风险 相对 较低 的基 金
产品。 在一 般情 况下 , 其 风险与 预期 收益 均低 于一 般债券 基金 , 也 低于 混
合型基 金与 股票 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陆志俊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95559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9
传真 010-66583158 021-627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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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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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 所
列数字 。
3、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货币市 场基金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4、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5、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1 月27 日 。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薪 金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①-③ ②-④
3.1.1 期间 数
据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工银薪 金货
币A
工银薪 金货
币 B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工银薪 金货
币B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工银薪 金货
币B
本 期 已 实 现
收益
228,944,734
.44
209,209,263
.29
146,993,924
.47
1,621,943,6
78.30
410,910,618
.68
451,996,310
.97
本期利 润
228,944,734
.44
209,209,263
.29
146,993,924
.47
1,621,943,6
78.30
410,910,618
.68
451,996,310
.97
本 期 净 值 收
益率
3.4631% 3.7216% 2.4989% 2.8473% 3.6304% 4.1505%
3.1.2 期末 数
据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 末 基 金 资
产净值
11,720,561,
364.45
4,256,841,8
69.84
5,232,465,3
16.94
36,273,132,
348.08
8,043,893,4
58.17
32,660,321,
185.68
期 末 基 金 份
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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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 个月 1.0190% 0.0006% 0.3403% 0.0000% 0.6787% 0.0006%
过去六 个月 2.0174% 0.0008% 0.6805% 0.0000% 1.3369% 0.0008%
过去一 年 3.4631% 0.0020% 1.3500% 0.0000% 2.1131% 0.0020%
过去三 年 9.8985% 0.0028% 4.0500% 0.0000% 5.8485% 0.002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14.3436% 0.0031% 5.3038% 0.0000% 9.0398% 0.0031%
工银薪 金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0824% 0.0006% 0.3403% 0.0000% 0.7421% 0.0006%
过去六 个月 2.1456% 0.0008% 0.6805% 0.0000% 1.4651% 0.0008%
过去一 年 3.7216% 0.0020% 1.3500% 0.0000% 2.3716% 0.0020%
过去三 年 11.1024% 0.0029% 4.0500% 0.0000% 7.0524% 0.002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13.5849% 0.0032% 4.7232% 0.0000% 8.8617% 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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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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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1 月27 日 生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 围及投资 限 制的规定:本 基金主要 投 资于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 工 具,包括现 金;期限
在 1 年以 内( 含 1 年 ) 的银行 存款 、债 券回 购、 中央银 行票 据、 同业 存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397 天) 的债 券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融 资工 具、资 产支 持证 券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人 民银 行认 可的 其他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货 币市 场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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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 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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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4 年1 月 27 日 ,本基 金 自 2014 年7 月 3 日起增 加 B 类基 金
份额类 别。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 民币 元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226,099,720.68 - 2,845,013.76 228,944,734.44
2016 147,042,616.87 - -48,692.40 146,993,924.47
2015 413,307,949.06 - -2,397,330.38 410,910,618.68
合计 786,450,286.61 - 398,990.98 786,849,277.59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薪 金货 币 B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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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214,047,322.98 - -4,838,059.69 209,209,263.29
2016 1,619,686,398.71 - 2,257,279.59 1,621,943,678.30
2015 449,395,607.52 - 2,600,703.45 451,996,310.97
合计 2,283,129,329.21 - 19,923.35 2,283,149,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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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6 月 , 是 我国 第 一家由 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 股的合资 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 在 北京、上海、 深圳设有 分 公司,在香 港和上海
设有全 资子 公司 —— 工银 瑞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
公司(含子公 司)拥有 公 募基金、特定 资产管理 、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 基
金境内外投资 管理、基 本 养老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 管 理、保险资产 管理、企 业 年金养老金 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 项业 务资 格。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 公司旗 下管 理工 银 瑞 信核 心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工 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60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金 融地 产行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医 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沪港深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深证 红 利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QDII)等 113 只 公募基 金。
公司始终坚持 “以稳健 的 投资管理,为 客户提供 卓 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 依托强大的股 东
背景、稳健的 经 营理念 、 科学的投研体 系、严密 的 风控机制和资 深的管理 团 队,立足市 场化、专
业化、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 稳健 投资、 价值 投 资、 长 期投 资” , 致 力于 为 广大投 资者 提供 一流
的投资 管理 服务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杜海涛
副总经
理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
- 20
先 后 在 宝 盈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招 商 现 金 增 值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06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现任 副总 经理,
兼 任 工 银 瑞 信 资 产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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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 国 际 ) 有 限
公司董 事;2006 年
9 月21 日至2011 年
4 月 21 日 ,担 任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0 年 8
月16 日至2012 年1
月 10 日, 担任 工银
双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2 年 6
月21 日至2017 年7
月 19 日, 担任 工银
纯 债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8 月14 日至2015 年
11 月 11 日 , 担 任工
银 月 月 薪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07 年 5 月11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1
年 8 月 10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添 颐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1 月 7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10 月 31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添 福 债 券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 薪 金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4 月17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总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金基 金经 理。
王朔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
- 7
2010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 、 宏 观 债
券 策 略 研 究 团 队 负
责人。 2013 年 11 月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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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 薪 金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7 月1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添 益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7 月1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现 金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12 月 23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如 意 货 币 市 场 基
金基金 经理 。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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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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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内 控稽核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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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内 控稽核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内 控稽核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 行专项说 明,提交 内 控 稽核部,内 控稽核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7 页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 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 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7 年经 济前 高 后 低。 上 半年在 棚改 的发 力下 , 三 四线城 市地 产销 售成 为需 求端超 预期 的 变
量, 另 外16 年四 季度 起出 口回升 的趋 势得 以延 续 , 内外需 均处 于偏 强的 状态 。 到 了下 半年 , 金融
条件收紧、地 产调控趋 严 、环保扰动加 大、地方 债 务整肃等政策 对投资和 生 产造成了一 定影响,
但低库存对地 产投资构 成 支撑,发达国 家经济的 回 暖对出口也构 成支撑, 基 本面仍展现 出较强的
韧性。价格方 面,下半 年 环保督查、采 暖季限产 加 剧了工业品供 给紧张的 局 面,在需求 端韧性较
强的背 景下 ,商 品价 格加 速上涨 ,造 成 PPI 和名义 GDP 超预 期。 全年 来看 ,CPI 在食 品价 格的 拖
累下 从16 年的2%降至 1.6% , PPI 在供 给端 的扰 动下 从-1.4% 回 升至6.3% 。 货 币 政策维 持中 性基 调,
央行削峰填谷 熨平银行 间 总量流动性的 波动,但 金 融去杠杆的背 景下流动 性 分层严重, 中小银行
和非银 机构 在季 末年 末敏 感时点 融资 的难 度上 升。 截止 12 月月 末,7 天 回 购利率 上行 222bp 至
5.42% ,一 年期AAA 短融 收 益率上 涨 69bp 至 5.22% , 一年期 国开 债收 益率 上 涨72bp 至 4.68% 。
回顾2017 年, 本基 金通 过 对客户 需求 以及 对于 宏观 经济和 货币 市场 的判 断, 在充分 考虑 到客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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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在月末和季 末的流动 性 要求之后,在 久期上调 整 较为灵活,以 在利率波 动 周期中为客 户获取更
多的超额收益 ,并且通 过 对存款和债券 配置的时 点 安排,不断地 增厚组合 收 益率,并维 持了一定
杠杆水 平, 准备 了充 分的 现金流 来应 对各 关键 时点 的资金 波动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工 银薪 金货 币 A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收益 率为 3.4631% , 本报 告期 工银 薪 金货币 B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收益 率 为3.7216% ,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 益率 为1.3500%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8 年, 在控 宏观 杠 杆率的 基调 下 , 债 务扩 张 的速度 将逐 渐向 名 义GDP 收敛 , 高 度依 赖
杠杆的地产和 基建将受 到 抑制,从而带 动内需的 回 落,但地产低 库存、土 地 供应增加等 因素意味
着内需回落的 幅度相对 有 限,同时发达 国家经济 的 恢复仍将对出 口构成支 撑 ,基本面将 继续保持
一定的韧性。 防风险作 为 三大攻坚战之 首,货币 政 策仍将维持中 性,助力 金 融去杠杆, 银行间总
量流动 性能 够得 到保 障, 但中小 银行 和非 银机 构融 资利率 仍会 维持 高波 动的 状态。
本基金 将 在2018 年 维持 中 性久期 水平 , 积极 为客 户 创造超 额收 益 , 并 合理 控 制杠杆 水平 , 以
充分保证组合 的 流动性 , 做好现金流安 排,为各 关 键时点的规模 波动做好 准 备,同时仍 会不断地
积极把 握存 款和 债券 配置 机会, 在确 保组 合流 动性 安全的 前提 下, 力争 不断 提高组 合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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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 、 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之日起 每个 开放 日将 实现 的基金 净收 益 (或 净损 失 ) 分 配给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参 与下一日 基 金收益分配, 并按月结 转 到投资者基金 账户,使 基 金份额净值 始终保持
1.0000 元 。收 益分 配的 方 式约定 为红 利再 投资 。
2 、 本 基 金 A 级 于 本 报 告 期 间 累 计 应 分 配 利 润 228,944,734.44 元 , 累 计 分 配 收 益
228,944,734.44 元。 本基 金 B 级于 本报 告期 间累 计 应分配 利润 209,209,263.29 元, 累计 分配 收
209,209,263.29
元。其 中期 末应 付利 润将 于下一 工作 日结 转至 实收 基金。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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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7 年度 , 托 管人 在工 银 瑞信薪 金货 币市 场基 金的 托管过 程中 , 严 格遵 守了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 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 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托管 人 应尽的义务 ,不存在
任何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7 年度 , 工 银瑞 信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在 工银 瑞信 薪金货 币市 场基 金投 资运 作、 资 产净 值 的
计算、 基金 收益 的计 算、 基金费 用开 支等 问题 上, 托管人 未发 现损 害基 金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 向 A 级 份额持 有人 分配 利润 :228,944,734.44 元 , 向B 级 份 额持有 人分 配
利润:209,209,263.29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2017 年度, 由工 银瑞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编制 并经 托管人 复核 审查 的有 关工 银瑞信 薪金 货 币
市场基金的年 度报告中 财 务指标、收益 表现、收 益 分配情况、财 务会计报 告 相关内容、 投资组合
报告等 内容 真实 、准 确、 完整。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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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8 )审 字 第60802052_A35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薪 金货 币市 场基 金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工银 瑞信 薪金 货币市 场基 金的 财务 报表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负 债表,2017 年度 的利 润表、 所有 者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 及相 关财 务报表 附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工 银瑞 信 薪金货 币市 场基 金的 财务 报表在 所有 重
大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规定 编制 , 公 允反 映了 工 银瑞信 薪金 货
币市场 基 金2017 年12 月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7 年度的 经营 成
果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工 银瑞 信薪 金货 币市 场基金 , 并 履行 了职 业道 德 方面的 其他 责
任。 我 们相 信, 我 们获 取 的审计 证据 是充 分、 适当 的, 为 发表 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其他信 息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 场基 金管理层(以下简称 “管 理层” ) 对其他
信息负 责 。 其 他信 息包 括 年度报 告中 涵盖 的信 息 , 但不包 括财 务报
表和我 们的 审计 报告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7 页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管理层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使其实 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 执行 和维 护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 使 财务报 表不 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 负责评 估工 银瑞 信薪 金货 币市场 基金 的
持续经营能力,披露 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 用) ,并 运用持
续经营 假设 , 除非 计划 进行 清算 、 终 止运 营或 别无 其他 现实的 选择 。
治理层 负责 监督 工银 瑞信 薪金货 币市 场基 金的 财务 报告过 程。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 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 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 计程序,但目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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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 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 理性 。
(4)对管理层使用持 续经 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 。同时,根据
获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能 导 致对工 银瑞 信薪 金货 币市 场基金 持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事 项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得 出 结
论。 如果 我们 得出 结论 认 为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 审 计准则 要求 我们
在审计 报告 中提 请报 表使 用者注 意财 务报 表中 的相 关披露 ; 如 果披
露不充 分 , 我 们应 当发 表 非无保 留意 见 。 我 们的 结 论基于 截至 审计
报告日 可获 得的 信息 。 然 而, 未来 的事 项或 情况 可 能导致 工银 瑞信
薪金货 币市 场基 金不 能持 续经营 。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徐艳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3 日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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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薪金 货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814,517,831.70 23,351,681,034.75
结算备 付金
9,584,114.19 20,272,257.56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8,517,355,944.26 14,537,145,408.8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8,517,355,944.26 14,537,145,408.8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741,553,852.33 5,823,322,796.49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83,723,442.98 270,332,607.0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553,844,791.4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7,166,735,185.46 44,556,598,896.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175,057,055.00 2,998,395,042.25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56,110.73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713,144.80 13,471,516.58
应付托 管费
714,112.82 28,941,147.2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456,117.90 1,146,162.33
应付交 易费 用
103,737.06 230,265.92
应交税 费
-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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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 息
609,198.76 1,391,576.79
应付利 润
5,103,174.10 7,096,220.03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419,300.00 329,300.00
负债合 计
1,189,331,951.17 3,051,001,231.1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5,977,403,234.29 41,505,597,665.02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5,977,403,234.29 41,505,597,665.0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7,166,735,185.46 44,556,598,896.12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4 年1 月27 日。
2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5,977,403,234.29 份, 其中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为 11,720,561,364.45 份;B 类 基 金 份 额 为
4,256,841,869.84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薪金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32,510,952.04 2,143,583,716.06
1.利息 收入
541,586,885.33 2,124,402,976.0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41,497,133.71 1,471,683,021.99
债券利 息收 入
189,938,206.25 576,289,441.42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10,138,273.04 76,430,512.67
其他利 息收 入
13,272.33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9,111,487.79 19,114,682.2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9,111,487.79 19,114,682.2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7 页
列)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35,554.50 66,057.76
减: 二、费用
94,356,954.31 374,646,113.29
1.管 理人 报酬
42,385,656.58 212,826,629.99
2.托 管费
6,422,069.13 32,246,459.09
3.销 售服 务费
15,801,198.25 20,603,591.31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29,257,428.71 108,439,292.90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9,257,428.71 108,439,292.90
6.其 他费 用
490,601.64 530,140.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438,153,997.73 1,768,937,602.7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438,153,997.73 1,768,937,602.77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1 月27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薪金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41,505,597,665.02 - 41,505,597,665.0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438,153,997.73 438,153,997.73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25,528,194,430.73 - -25,528,194,430.7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74,792,121,010.23 - 74,792,121,010.23
2.基金 赎回 款 -100,320,315,440.96 - -100,320,315,440.9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438,153,997.73 -438,153,997.73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15,977,403,234.29 - 15,977,403,234.29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7 页
金净值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40,704,214,643.85 - 40,704,214,643.8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768,937,602.77 1,768,937,602.7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801,383,021.17 - 801,383,021.1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91,633,317,169.13 - 191,633,317,169.13
2.基金 赎回 款 -190,831,934,147.96 - -190,831,934,147.9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1,768,937,602.77 -1,768,937,602.77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41,505,597,665.02 - 41,505,597,665.0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1 月27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 紫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 信薪 金货 币市 场基 金 ( 以下 简称 “ 本基 金” ) (原 名工 银瑞 信薪 金宝 货 币市场 基金 ) , 系
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 员 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 会” ) 证监许可[2014]95 号文《关于核 准工银
瑞信薪 金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 的 注册 , 由 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于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基金合 同于2014 年 1 月 27 日正 式生 效, 首次 设立 募集规 模为10,919,977,694.76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 ,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 的 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注册 登 记机构均为 工银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人 为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根据 《货 币市 场基 金管 理 暂行规 定 》 和 《 工银 瑞信 薪金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合 同》 的有 关规 定,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7 页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工具 ,包 括现 金;期 限在 1 年 以内 (含 1 年)的 银行 存款 、
债券回 购、 中央 银行 票据 、同业 存单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 ) 的债券 、非 金融 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 持 证券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 证 监会、中国人 民银行认 可 的其他具有 良好流动
性的货币市场 工具。法 律 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 许 基金投资的其 他品种, 基 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 投 资范围,其投 资比例遵 循 届时有效法律 法规或相 关 规定。本基 金的业绩
比较基 准为 :中 国人 民银 行公布 的七 天通 知存 款税 后利率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编报 规则 》 第 5 号 《货币 市场 基金 信息 披露 特别规 定》 、 《证 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国 证券 投资 基
金业协 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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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 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 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运营 资 管产品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 运营业务 ” ) ,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 , 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 增值 税,资管产 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 资管产品 运 营业务和其他 业务的销 售 额和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 除 外。资管产 品管理人
可选择 分别 或汇 总核 算资 管产品 运营 业务 销售 额和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 行为 ,未缴纳 增 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 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
额从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以后 月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 抵减;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 文 《关 于租入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额 抵扣等 增值 税 政
策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运营 资管 产品 提供 的贷款 服务 、 发生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7 页
的部分 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 按 照以 下规 定确 定销 售 额: 提供 贷款 服务 , 以2018 年 1 月1 日起 产生
的利息 及利 息性 质的 收入 为销售 额; 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 得的 股票 ( 不包括 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 可以选 择按 照实 际买 入价 计算销 售额 , 或者 以2017 年最后 一个 交易 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处 于停牌期 间 的股票,为停 牌前最后 一 个交易日收盘 价) 、
债券估 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 中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公 司提 供的 债券 估值 ) 、 基 金份 额净 值、 非
货物期 货结 算价 格作 为买 入价计 算销 售额 。
7.4.6.2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7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2,385,656.58 212,826,629.99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12,266,403.73 15,152,498.43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33%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33%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6,422,069.13 32,246,459.09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05%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0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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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薪 金货 币A 工银薪 金货 币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3,625.82 - 13,625.82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5,787,559.64 - 15,787,559.64
合计 15,801,185.46 - 15,801,185.46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薪 金货 币A 工银薪 金货 币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787.90 - 20,787.9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0,582,803.41 - 20,582,803.41
合计 20,603,591.31 - 20,603,591.31
注: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B 类 基 金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2016 年 5 月 10 日前 ,A
类基金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A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50%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2016 年5 月10 日 起,
A 类基 金的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A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销 售服 务费 计提 的
计算公 式具 体如 下:
H=E× 年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率/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
金额
利息
收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7 页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353,230.77 887,094,205.43 - - 1,680,700,000.00 99,836.87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工银薪 金货 币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4
年1 月27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2,897,775,710.16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2,297,775,710.16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600,000,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14.09%
注:1 、 基金 管理 人持 有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场 公开 的交 易费 率计 算并支 付 。 对 于分 级
基金, 下属 各级 份额 占比 的分母 采用 各级 的份 额;
2、期 间申 购/买 入总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 转换 入份 额;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无。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交通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1,414,517,831.70 6,914,369.88 821,681,034.75 19,776,743.96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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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1,029,998,055.00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 作为质 押: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70204 17 国开04
2018 年 1 月 5
日
99.88 1,000,000 99,881,642.73
111713147
17 浙 商银
行CD147
2018 年 1 月 5
日
97.89 2,000,000 195,779,746.59
111789157
17 中 原银
行CD338
2018 年 1 月 5
日
98.13 2,200,000 215,886,554.60
150207 15 国开07
2018 年 1 月 5
日
100.09 300,000 30,027,615.55
170408 17 农发08
2018 年 1 月 5
日
99.89 2,800,000 279,698,818.08
170203 17 国开03
2018 年 1 月 5
日
99.96 400,000 39,984,925.69
111786622
17 东 莞银
行CD094
2018 年 1 月 5
日
98.65 300,000 29,593,763.55
111780299
17 长 沙银
行CD063
2018 年 1 月 5
日
98.91 2,000,000 197,815,604.16
合计
11,000,000 1,088,668,670.95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7 页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145,059,000.00 元, 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到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 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 入质押 库的 债券 , 按 证券 交 易所规 定的 比例 折
算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4.1 公允 价值
本基金 非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 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民 币 8,517,355,944.26 元, 属于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为人 民币 0.00 元
(上年 度末 : 第一 层次 人 民币 0.00 元, 第二 层次 人 民币 14,537,145,408.80 元, 第三 层次 人民 币
0.00 元)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在第 一层次和 第 二层次之间 无重大转
换( 上年 度: 无) 。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未 发
生转入 或转 出第 三层 次公 允价值 的情 况( 上年 度: 无) 。
7.4.14.2 承诺 事项
无。
7.4.14.3 其他 事项
无。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7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8,517,355,944.26 49.62
其中: 债券 8,517,355,944.26 49.6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741,553,852.33 10.1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824,101,945.89 39.75
4 其他各项 资产 83,723,442.98 0.49
5 合计 17,166,735,185.46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6.6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4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175,057,055.00 7.3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融资 余 额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 例 为报告期内每 个交易日 融 资余额占资 产余额比
例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债 券正 回购 资金余 额无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20% 的 情况 发生 。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7 页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1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2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48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无超 过 120 天 的情 况发 生。
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11.18 7.36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7.1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38.2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10.5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20 天( 含) —397 天 (含 ) 39.7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06.92 7.36
8.4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存续 期限 未超 过 240 天。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7 页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879,312,987.19 5.5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879,312,987.19 5.5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29,738,665.58 6.44
6 中期票 据 20,038,163.24 0.13
7 同业存 单 6,588,266,128.25 41.23
8 其他 - -
9 合计 8,517,355,944.26 53.31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6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1713052 17 浙 商银
行 CD052
5,000,000 494,931,881.45 3.10
2 111770366 17 宁 波银
行 CD233
3,000,000 297,381,803.93 1.86
3 170408 17 农发 08 2,800,000 279,698,818.08 1.75
4 111789157 17 中 原银
行 CD338
2,500,000 245,325,630.23 1.54
5 108601 国开 1703 2,000,000 199,759,089.27 1.25
6 111787030 17 成 都农
商银行
CD058
2,000,000 199,441,111.72 1.25
7 111716269 17 上 海银
行 CD269
2,000,000 198,427,034.89 1.24
8 111716272 17 上 海银
行 CD272
2,000,000 198,293,636.36 1.24
9 111780299 17 长 沙银
行 CD063
2,000,000 197,815,604.16 1.24
10 111713147 17 浙 商银
行 CD147
2,000,000 195,779,746.59 1.23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7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507%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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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764%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673%
注:上 表中 “偏 离情 况” 根据报 告期 内各 工作 日数 据计算 。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负偏 离度的 绝对 值未 达 到0.25%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正偏 离度的 绝对 值未 达 到0.5% 。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9.1 本 基金 采用固 定份 额净值 ,基 金账面 份额 净值始 终保 持为人 民币 1.00 元。 本
基 金估 值采用 摊余 成本法 , 即 估值 对象以 买入成 本列 示, 按票面 利率或 商定 利率并 考
虑 其买 入时的 溢价 与折价 , 在 其剩 余期限 内按实 际利 率法进 行摊 销, 每 日计 提收益 或
损 失。
8.9.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未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告
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9.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83,723,442.98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83,723,442.98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7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
额
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
银
薪
金
货
币
A
213,464 54,906.50 284,469,569.07 2.43% 11,436,091,795.38 97.57%
工
银
薪
金
货
币
B
62 68,658,739.84 4,256,841,869.84 100.00% 0.00 0.00%
合
计
213,526 74,826.50 4,541,311,438.91 28.42% 11,436,091,795.38 71.58%
9.2 期 末货 币市场 基金 前十名 份额 持有人 情况
序号 持有人 类别 持有份 额( 份) 占总份 额比 例
1 其他机 构 600,574,548.42 3.76
2 基金类 机构 600,000,000.00 3.76
3 券商类 机构 400,000,000.00 2.50
4 券商类 机构 300,000,000.00 1.88
5 银行类 机构 300,000,000.00 1.88
6 信托类 机构 200,095,309.55 1.25
7 银行类 机构 199,491,818.25 1.25
8 券商类 机构 189,046,421.66 1.18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7 页
9 个人 170,000,000.00 1.06
10 个人 131,545,794.86 0.82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薪 金货
币A
7,347,310.93 0.06%
工银薪 金货
币B
0.00 0.00%
合计 7,347,310.93 0.05%
9.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薪 金货 币A >=100
工银薪 金货 币B 0
合计 >=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工银薪 金货 币A 0
工银薪 金货 币B 0
合计 0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7 页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工银薪 金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10,919,977,694.76 -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232,465,316.94 36,273,132,348.08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0,060,687,116.06 34,731,433,894.17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3,572,591,068.55 66,747,724,372.41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720,561,364.45 4,256,841,869.84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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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 2 月8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基 金
管理人 第六 十一 次股 东会 和第四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六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沈立 强 先生辞 去公 司董 事 长
职务, 董事 长变 更为 尚军 先生。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 生 自2017 年4 月1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 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审 计费用 壹拾壹 万元整,该 审计
机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47 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信证 券 2 - - - - -
东兴证 券 1 - - - - -
华泰证 券 2 - - - - -
海通证 券 2 - - - - -
新时代 证券 2 - - - - -
安信证 券 2 - - - - -
中泰证 券 4 - - - - -
长城证 券 1 - - - - -
中信证 券 1 - - - - -
西藏东 方财
富证券
2 - - - - -
国海证 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47 页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 议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 存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 机关留 存报 备。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 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 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国信证 券 - - 9,860,205,000.00 100.00% - -
东兴证 券 - - - - - -
华泰证 券 - - - - - -
海通证 券 - - - - - -
新时代 证券 - - - - - -
安信证 券 - - - - - -
中泰证 券 - - - - - -
长城证 券 - - - - - -
中信证 券 - - - - - -
西藏东 方财
富证券
- - - - - -
国海证 券 - - - - - -
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无。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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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
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到 或者
超过 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
额
占
比
机
构
1
20170301-2017
0424
0.00
2,135,000,00
0.00
1,535,000,000
.00
600,000,00
0.00
3.7
6%
2
20170101-2017
0115
12,110,207,07
5.82
0.00
12,110,207,07
5.8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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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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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有 风险
本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较 为 集中 , 存在 基 金规 模大 幅 波动 的 风险 , 以及 由此 导致基 金 收益 较 大波 动
的风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