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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003341)

工银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瑞盈18 个 月定 期 开 放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二十七日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2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利 润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2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瑞 盈 18 个 月定 开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334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定 期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1 月2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36,201,305.8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在严控风险 的基础 上,合理配置股债 比例、 精选个券,追求基 金资产 的长期 稳定 增值 。 投资策 略 封闭期 内, 本基 金将 考察 市场利 率的 动态 变化 及预 期变化 , 对GDP、 CPI、 PPI、 外汇收支及国际市 场流动 性动态情况等引起 利率变 化的相关因素进行 深入的 研究,分析国际与 国内宏 观经济运行的可能 情景, 并在此基础上判断 包括财 政政策以及国内和 主要发 达国家及地区的货 币政策 、汇率政策在内的 宏观经 济政策 取向 , 对市 场利 率水 平和收 益率 曲线 未来 的变 化趋势 做出 预测 和判 断, 结合债券市场资金 及债券 的供求结构及变化 趋势, 确定固定收益类资 产的久 期配置。在利率预 期分析 及其久期配置范围 确定的 基础上,通过情景 分析和 历史预测相结合的 方法, “自上而下 ” 在债 券一级 市场和二级市场, 银行间 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银行 存 款、信用债、政 府债券 等资产类别之间进 行类属 配置, 进而 确定 具有 最优 风险收 益特 征的 资产 组合 。 开放期内,本基金 为保持 较高的组合流动性 ,方便 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 制与投 资比例的前提下, 将主要 投资于高流动性的 投资品 种,减 小基 金净 值的 波动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财 富( 总值 )指 数收益 率*80%+ 沪深300 指 数收益 率*2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其 长期平均风险和预 期收益 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及混合 型基金 ,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姓名 朱碧艳 朱萍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2 页


人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zhup02@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28 传真 010-66583158 021-63602540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1,741,830.54 150,090.56 本期利 润 42,410,799.45 -3,239,125.55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409 -0.0031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4.10% -0.31%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308 -0.0031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075,372,979.70 1,032,962,180.25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378 0.9969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4、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11 月 2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2 页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59% 0.11% 0.68% 0.16% -0.09% -0.05% 过去六 个月 2.22% 0.09% 2.26% 0.14% -0.04% -0.05% 过去一 年 4.10% 0.07% 4.30% 0.14% -0.20% -0.0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78% 0.07% 2.45% 0.16% 1.33% -0.0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11 月2 日 生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 围及投资 限 制的规定:投 资于债券 资 产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 产 的 80% ,投 资于权 益 类资产的比例 不高于基 金 资产的 20% ,但为开 放期 流动性需要, 保护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在每 次开放期前一 个月、开 放 期及开放期结 束后一个 月 的期间内,基 金投资不 受 上述比例限 制;开放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2 页


期内,每个交 易日日终 在 扣除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 纳 的交易保证金 后,本基 金 所持有现金 及到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合 计 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在 封闭 期内, 每个交 易日 日终 在 扣 除国债 期货 合约 需缴 纳的 交易保 证金 后, 应当 保持 不低于 交易 保证 金一 倍的 现金。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6 年11 月 2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2 页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6 月 , 是 我国 第 一家由 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 股的合资 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 在 北京、上海、 深圳设有 分 公司,在香 港和上海 设有全 资子 公司 —— 工银 瑞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 公司(含子公 司)拥有 公 募基金、特定 资产管理 、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 基 金境内外投资 管理、基 本 养老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 管 理、保险资产 管理、企 业 年金养老金 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 项业 务资 格。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 公司旗 下管 理工 银 瑞 信核 心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工 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60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金 融地 产行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医 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沪港深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深证 红 利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QDII)等 113 只 公募基 金。 公司始终坚持 “以稳健 的 投资管理,为 客户提供 卓 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 依托强大的股 东 背景、稳健的 经 营理念 、 科学的投研体 系、严密 的 风控机制和资 深的管理 团 队,立足市 场化、专 业化、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 稳健 投资、 价值 投 资、 长 期投 资” , 致 力于 为 广大投 资者 提供 一流 的投资 管理 服务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琦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11 月2 日 - 9 北京大 学概 率统 计专 业博 士; 曾 先 后 在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基金经 理助 理、 研 究员, 在 嘉实国 际担任 助理 副总 裁, 在易 方 达基金 担任 基金经理 。2015 年 加入工 银 瑞信, 现任 固定 收益 部基 金经理 。 2015 年 11 月 10 日 至今 , 担任工 银 月 月 薪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 14 日至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新 焦 点 灵 活 配 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瑞信 瑞盈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7 年1 月4 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 年)总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2 页


基金经 理; 2017 年1 月23 日至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全 球 美 元 债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QDII )基 金经理 。 杜洋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11 月2 日 - 7 2010 年加入工 银瑞信, 现任研 究 部基础 能源 研究 团队 负责 人、 基 金 经理。 2015 年 2 月 16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 战 略 转 型 主 题 股 票 基 金 基金经 理; 2016 年11 月2 日至今 , 担任工 银瑞 信瑞 盈 18 个 月 定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今, 担 任工银 瑞 信 瑞 盈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2 页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 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2 页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 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 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内 控稽核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2 页


解释。 3.3.3 内 控稽核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 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内 控稽核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内 控 稽核部,内 控稽核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 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2 页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 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 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经济方 面,2017 年 , 全球 经济总 体呈 现复 苏态 势, 欧元区 等发 达国 家经 济体 复苏, 不断 超 市 场预期 ,领 先指 数 PMI 等 总体超 预期 ,中 国外 需增 速稳健 ,总 体偏 强。 新兴 市场国 家经 济增 长 稳 健。 全 球通 胀总 体温 和, 相对 2016 年略 有回 升。 中 国经济 内需 强劲 , 通 胀 CPI 温和 , 受 供给 侧改 革影响,PPI 同比偏 高。 企业盈利能力 提升,利 润 增速上升,产 业链库存 偏 低,资本开支 逐步加 大,企业对经 济前景的 信 心逐步加强。 中国货币 信 贷条件总体稳 健,银行 间 资金面紧平 衡,下半 年相对上半年 趋紧,季 末 反季节资金面 紧平衡。 全 社会总体融资 成本抬升 , 然而,企业 盈利 能力 提升相对更快 ,实体经 济 名义利率略有 走低。货 币 政策稳健中性 ,财政政 策 上半年积极 ,下半年 略有收紧。下 半年末财 政 支出乏力,财 政收入增 速 稳健。人民币 相对一揽 子 货币保持稳 健,相对 美元升值明显 。股票市 场 偏强,行业龙 头公司股 价 上 涨明显,债 券收益明 显 上升。债券 操作,本 基金保持短久 期,以信 用 债票息收益为 主,股票 投 资平衡配置, 重点持有 行 业景气度和 估值匹配 的行业 核心 企业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为 4.10% ,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为 4.30% 。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2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 年 , 预 计全 球经 济复苏 持续 , 美欧 日经 济 体依旧 向好 , 新兴 市场 经 济增长 稳健 , 中 国经济增长稳 中有落。 全 球通胀温和, 总体平稳 , 也需关注石油 和农产品 价 格变化。全 球主要货 币政策面临刺 激政策的 停 止,或退出, 央行 总体 资 产负债表扩张 可能走向 尽 头。资产市 场,股票 盈利能力和水 平预计依 旧 将保持偏高水 平,增速 稳 健,债券的相 对优势可 能 将逐步体现 。组合总 体保持 审慎 的投 资理 念, 平衡配 置资 产。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持续加强法律 合规风险 管 理和监察稽核 工作,使 得 法律合规风险 被 及时识 别并 得到 控制 ,保 障公司 各项 业务 的合 法合 规。 合规管理方面 ,一是积 极 跟踪法律法规 的变化和 监 管动态,及时 向业务部 门 解读、传达最 新 法规和监管要 求及其对 公 司业务的影响 ,落实各 项 要求的责任部 门,使得 公 司从业人员 知法、守 法;二是严格 事前的监 督 审查和控制机 制,保障 业 务开展的合法 合规性。 事 前合法合规 审核全面 覆盖公司的新 产品设计 、 基金募集和持 续营销、 宣 传推介、基金 等各受托 资 产的投资交 易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 等业务, 并 利用系统对相 关投资组 合 的投资合规风 险实现事 前 控制。三是 严格的事 中指标监控机 制,保证 投 资过程的合规 性:公司 设 置专人专岗监 控投资指 标 ,利用系统 和人工结 合的方式,实 现重点监 控 环节的刚性控 制,系统 无 法实现控制的 环节进行 人 工审核与复 核。四是 及时的事后风 险管理机 制 ,保证潜在合 规风险得 到 及时解决:通 过系统事 后 监测并提示 各投资组 合的被动超 标 情况,跟 踪 其限期回归到 合规范围 之 内;五是继续 开展合规 培 训,不断增 强公司员 工合规意识, 促进公司 合 规文化的建设 。公司通 过 对新员工的合 规培训、 对 全体人员的 年度合规 培训 、 对 投研 人员 、 销 售 人员等 的专 项培 训等 多种 形式 , 结 合新 出台 的法 律 法规和 行业 风险 事件 , 加深员工对法 律法规和 风 险的理解,从 而使得相 关 法规、政策、 制度在公 司 内部更有效 的得到落 实。 监察稽核方面 ,一是定 期 对本基金投研 交易、销 售 和后台运营等 各项业务 开 展情况、内部 规 章制度执行情 况、合规 控 制和风险控制 情况进行 系 统全面的检查 和评价, 跟 进后续改进 情况,向 监管机构报送 监 察稽核 季 报。同时,按 照年度监 察 稽核计划开展 有针对性 的 专项稽核工 作。二是 持续完善制度 流程和监 控 模型,采用有 效手段, 日 常监控投资管 理人员的 个 人行为,利 用公平交 易、异常交易 监控模型 分 析投资人员的 投资行为 , 防范出现违反 “三条底 线 ”的情形。 三是关注 内部控 制的 健全 性和 有效 性, 全面 梳理 各项 业务 的 工作流 程 , 对 其中 的各 项 风险进 行识 别 、 评 估,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2 页


并对现有的控 制手段提 出 改进性建议。 同时,结 合 出台的法律法 规和行业 的 新要求,督 促公司及 时制定 、更 新规 章制 度和 完善业 务流 程。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4.7.1 参与 估 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7.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7.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7.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7.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7.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9 报 告期内管 理人 对本基金 持有人 数 或基金资 产净值 预 警情形的 说明 本 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2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托管人 ” )在对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格遵 守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不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 全尽职 尽责 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依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 关 法律法规、基 金 合同、 托管 协议 的规 定, 对 工银瑞 信瑞 盈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投资 运作 进行 了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 回 价格的计算以 及基金费 用 开支等方面 进行了认 真的复核,未 发现基金 管 理人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该基 金 本报告期内 未进行利 润分配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工银瑞 信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本 托管人复核的 本报告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 表现、收益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注:财务 会 计报告中的“ 金融工具 风 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 托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准 确、完 整。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8) 第 22174 号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2 页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瑞 盈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全体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工银 瑞信 瑞 盈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 工 银瑞 盈 18 个月定 开债 券基 金”) 的 财 务报表 ,包 括 2017 年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 和2016 年11 月 2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期 间的利 润表 和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 表以 及财 务 报表附 注。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和 在 财务报 表附 注中 所列 示的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 中 国证监 会”)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基 金业 协 会”) 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 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公 允反 映 了工银 瑞 盈18 个 月定开 债 券基 金2017 年12 月31 日和 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 度和2016 年 11 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 况。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我 们相信 ,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 证据是 充分、 适 当的,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基 础。 按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职业 道德守 则, 我们 独立 于工 银瑞 盈 18 个月 定开债 券基 金, 并履 行了 职业道 德方 面的 其他 责任 。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其他信 息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工银瑞 盈 18 个 月定 开债 券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工 银瑞 信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以 下简 称 “ 基金 管 理人”) 管 理层 负责 按照 企 业会计 准则 和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基金 业 协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基 金行 业 实务操 作编 制财 务报 表, 使其实 现公 允反 映, 并 设 计、 执 行和维 护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2 页


必要的 内部 控制 , 以 使财 务 报表不 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 误导致 的重 大 错报。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基金 管理人 管理 层负 责评 估工 银瑞 盈 18 个月 定开债 券基 金的 持续 经营 能力, 披露 与持 续经 营相 关的事 项( 如适 用), 并运 用持 续经 营假 设 ,除非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层 计划清 算工 银 瑞盈 18 个 月定 开债 券基 金 、终止 运营 或别 无其 他现 实的选 择。 基金管 理人 治理 层负 责监 督工银 瑞 盈18 个月 定开 债 券基金 的财 务 报告过 程。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们的 目标 是对 财务 报表 整体是 否不 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误 导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合 理预期 错报 单独 或汇 总起 来可能 影响 财务 报表 使用 者依据 财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一) 识别 和评 估由 于舞 弊 或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重 大错报 风险 ;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二) 了解 与审 计相 关的 内 部控制 ,以 设计 恰当 的审 计程序 ,但 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三) 评价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层选用 会计 政策 的恰 当性 和作出 会计 估 计及相 关披 露的 合理 性。 (四) 对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层 使用持 续经 营假 设的 恰当 性得出 结论 。 同时, 根据 获取 的审 计证 据,就 可能 导致 对工 银瑞 盈 18 个月 定开 债券基 金持 续经 营能 力产 生重大 疑虑 的事 项或 情况 是否存 在重 大 不确定 性得 出结 论 。 如 果 我们得 出结 论认 为存 在重 大不确 定性 , 审 计准则 要求 我们 在审 计报 告中提 请报 表使 用者 注意 财务报 表中 的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2 页


相关披 露; 如 果披 露不 充 分, 我 们应当 发表 非无 保 留意见 。 我们 的 结论基 于截 至审 计报 告日 可获得 的信 息 。 然 而 , 未 来 的事项 或情 况 可能导 致工 银瑞 盈 18 个 月 定开债 券基 金不 能持 续经 营。 (五) 评价 财务 报表 的总 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括 披 露),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基金 管理 人治 理层 就计划 的审 计范 围、 时间 安 排和重 大审 计 发现等 事项 进行 沟通 , 包 括 沟通我 们在 审计 中识 别出 的值得 关注 的 内部控 制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单峰


朱宏宇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上 海市 黄浦 区湖 滨 路202 号 领展 企业 广场 二座 普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瑞 盈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565,160.88 134,686,419.13 结算备 付金


2,669,342.48 59,763,659.66 存出保 证金


32,532.39 1,302.4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65,910,382.33 802,634,311.00 其中: 股票 投资


82,020,801.13 17,686,731.3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983,889,581.20 784,947,579.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33,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2,790,614.77 -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2 页


应收利 息


21,599,582.06 6,592,334.5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107,567,614.91 1,036,678,026.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5,0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6,046,431.00 2,991,625.00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37,596.57 612,155.57 应付托 管费


91,085.23 87,450.8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25,222.41 21,515.14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94,300.00 3,100.00 负债合 计


32,194,635.21 3,715,846.5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036,201,305.80 1,036,201,305.80 未分配 利润


39,171,673.90 -3,239,125.5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075,372,979.70 1,032,962,180.2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107,567,614.91 1,036,678,026.76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6 年11 月 2 日。 2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378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036,201,305.8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瑞 盈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基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2 页


2017 年12 月31 日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5,273,410.86 -1,691,343.03 1.利息 收入


41,447,558.19 4,515,991.5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013,697.69 839,755.97 债券利 息收 入


38,107,429.28 2,085,063.3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26,431.22 1,591,172.2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3,156,883.76 -2,818,118.4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4,001,268.14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497,702.54 -2,818,118.4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653,318.16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0,668,968.91 -3,389,216.11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减: 二、费用


12,862,611.41 1,547,782.52 1.管 理人 报酬 7.4.9.2.1 7,364,965.03 1,167,402.87 2.托 管费 7.4.9.2.2 1,052,137.95 166,771.83 3.销 售服 务费 7.4.9.2.3 - - 4.交 易费 用


171,728.98 21,384.33 5.利 息支 出


3,837,798.05 185,193.4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837,798.05 185,193.49 6.其 他费 用


435,981.40 7,03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42,410,799.45 -3,239,125.5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42,410,799.45 -3,239,125.55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11 月2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瑞 盈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2 页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36,201,305.80 -3,239,125.55 1,032,962,180.2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42,410,799.45 42,410,799.4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36,201,305.80 39,171,673.90 1,075,372,979.7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1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36,201,305.80 - 1,036,201,305.8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3,239,125.55 -3,239,125.5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36,201,305.80 -3,239,125.55 1,032,962,180.25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11 月2 日。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2 页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 紫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工银瑞信瑞 盈 18 个 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以 下简 称 “ 中 国证监 会”) 证 监许 可[2016]1937 号 《关 于准 予工 银 瑞信瑞 盈 18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注册的批 复》核准 , 由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和 《 工银 瑞信 瑞盈18 个 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 负 责 公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 约 型定期开放式 ,存续期 限 不定,首次设 立募集不 包 括认购资金 利息共募 集 1,035,870,099.44 元 , 业 经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验 字 (2016) 第1390 号验 资报 告 予以验 证。 经向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 《 工银 瑞信 瑞盈 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 正式生 效,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的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1,036,201,305.80 份基 金 份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 331,206.36 份基 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为工银瑞信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 以 下 简称 “浦发 银行 ”) 。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工 银 瑞信瑞 盈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的 有关 规 定,本基金 的 投资范围 为 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 债 、地方政府 债、企业 债、公司债、 短期融资 券 、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 票 据、次级债、 政府支持 机 构债券、证 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 、可转换 债券( 含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 、可 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 、银行存款 、同业 存单 、 债 券回 购等 固定 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 股 票(包 括 中小板 、 创业 板以 及其 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股票)、 权证 等权 益 类投资 品种 、 国 债期 货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1) 投资 于债 券 资产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的 80% , 投资 于权 益类资产的 比 例不高于 基 金资产 的 20% ,但为 开放 期流动性需要 ,保护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在 每次开 放期 前一 个月 、 开 放期及 开放 期结 束后 一个 月的期 间内 , 基金 投资 不 受上述 比例 限制 ;(2) 开放期内,每 个交易日 日 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 需 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 本 基金持有现 金或者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投资 比例 合计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 在封闭 期内, 每个 交易 日 日 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 需 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 应 当保持不低于 交易保证 金 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债 综合财 富( 总值) 指数 收益 率 ×80 %+沪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 × 20% 。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2 页


7.4.2 会 计报 表 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工银 瑞信 瑞盈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和 在财 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会、 中国 基金 业 协 会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 本财务 报表 以 持 续经 营为 基础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 金 2017 年度 和 2016 年 11 月 2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 财务 报表符 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真实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基 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度 和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情 况等 有关 信息 。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为 2017 年度 和2016 年11 月2 日(基 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 资 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2 页


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公允价值 变 动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 在 资产负债表 中以交易 性金融 资产 列示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 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予以 终止 确认: (1) 收 取该金 融资 产 现 金流 量的 合同权 利终 止; (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金 将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转移给 转入 方; 或者 (3)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 然本基 金既 没有 转移 也没 有保留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 几乎所 有的 风险 和 报 酬,但 是放 弃了 对 该 金融 资产控 制。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和 债券投 资按 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价 值并 进行 估值 :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 无交易 且最 近 交易日 后未 发生 影响 公允 价值计 量的 的重 大事 件的 , 按最近 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有充足证据表 明估值日 或 最近交易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 值 的,应对市 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 价 值。与上述投 资品种相 同 ,但具有不同 特征的, 应 以相同资产 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 用的限制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2 页


等,如果该限 制是针对 资 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 值 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 此外,基 金管理 人不 应考 虑因 大量 持有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在当 前情 况下 适 用并且 有足 够可 利用 数据 和其他 信息 支 持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采用估值 技术时, 优 先使用可观察 输入值, 只 有在无法取 得相关资 产或负 债可 观察 输入 值或 取得不 切实 可行 的情 况下 ,才可 以使 用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3) 如 经济 环境 发生 重大 变 化或证 券发 行人 发生 影响 金融工 具价 格的 重大 事件 , 应对估 值进 行 调整并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本 基金1)具 有抵销 已确 认 金 额的法 定权 利且 该种 法定 权利现 在是 可执 行的 ; 且2) 交易 双方 准备 按净 额结 算 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 融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 资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 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 回引 起的 实收 基金 变动分 别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及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2 页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 分 配权。本基金 收益以现 金 形式分配,但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可选择现 金 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分 红 除权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自 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 投 资。若期末 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包括基金经 营活动产 生 的未实现损益 以及基金 份 额交易产生 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 期末可供 分 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 分 配利润中的已 实现部分 ; 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 负数,则 期 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 为 期末未分配利 润,即已 实 现部分相抵 未实现部 分后的 余额 。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经营 分部 是指 本基 金内同 时满 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部 分:(1) 该组 成 部分能 够在 日常 活动 中产 生收入 、 发 生费 用;(2)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能 够定 期评价 该组 成部 分 的 经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其 配 置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基金 能够 取得 该组 成部 分的财 务状 况 、 经 营 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 会 计信息。如果 两个或多 个 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经 济 特征,并且 满足一定 条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 营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7.4.4.13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证券 交易所上 市的 股票,若出现 重大事项 停 牌或交易不活 跃(包括涨 跌 停时的交易 不 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 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见 》 , 根据 具体 情 况采用 《 关于 发布 中基 协(AMAC) 基金 行业 股票 估值 指 数的通 知 》 提 供的 指数收 益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值 。 (2)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前,对 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开发 行股 票, 根据 中国 证监会 证监 会 计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2 页


字[2007]21 号 《 关 于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 之附 件 《 非公 开发 行 有明确 锁定 期股 票的 公允 价值的 确定 方法 》 , 若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 易收盘价 低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投资成本,按 估值日证 券 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交易 收盘价估 值 ;若在证券交 易所挂牌 的 同一股票的市 场交易收 盘 价高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投资 成本,按 锁 定期内已经过 交易天数 占 锁定期内总交 易天数的 比 例将两者之 间差价的 一部分 确 认 为估 值增 值 。 自 2017 年12 月20 日起 , 对于在 锁 定 期内 的非 公开 发行股 票 、 首 次公 开 发行股票时公 司股东公 开 发售股份、通 过大宗交 易 取得的带限售 期的股票 等 流通受限股 票,根据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中 基 协 发[2017]6 号《关于发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投 资 流 通 受 限 股 票 估 值 指 引( 试 行)> 的通知 》之附件 《证 券投资基金 投资流通 受限 股票估值指 引(试行)》( 以 下简称 “指引 ”) , 按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公 允 价值扣除中证 指数有限 公 司根据指引 所独立提 供的该 流通 受限 股票 剩余 限售期 对应 的流 动性 折扣 后的价 值进 行估 值。 (3) 对于在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或挂牌转让的 固定收益 品 种(可转换债券 、资 产支 持 证券和私募 债 券除外)及在银 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的固定 收益品种 , 根据中国证监 会公告[2017]13 号《中 国证监 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 值 业务的指导意 见》及《 中 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估 值核算工作 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 种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持有 的证 券交 易所上市或 挂牌转让 的固 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 券、 资产支持证 券和私募 债券 除外),按照 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所 独立提供 的 估值结果确定 公允价值 。 本基金持有的 银行间同 业 市场固定收 益品种按 照中央 国债 登 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所 独立 提供 的估 值结果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根据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中基 协发[2017]6 号 《关 于发 布<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 限股票 估值 指 引( 试行)>的 通知》之 附件 《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流通 受限股票估 值指引(试行)》 ,对于在锁 定期内 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首 次 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司股 东 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 宗 交易取得的 带限售期 的股票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本 基金 自 2017 年12 月 20 日 起改为 按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上 市交 易的 同 一股票的公允 价值扣除 中 证指数有限公 司根据指 引 所独立提供的 该流通受 限 股票剩余限 售期对应 的流动 性折 扣后 的价 值进 行估值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2 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关 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于进 一 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 试 点金融业有关 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 机 构同业 往 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 法规和 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于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 入免征 增值 税, 对国 债、 地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 同业 往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 增值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限超 过1 年的 ,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 对 基金 持 有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按照上 述规定计 算 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 日 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2 页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无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7,364,965.03 1,167,402.87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342,534.37 508,093.40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7% 年费率 计提 。 管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7%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52,137.95 166,771.83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1%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1%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2 页








无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无。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无。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1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4,565,160.88 246,882.16 4,686,419.13 288,851.17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无。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2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10041 蒙电 转债 2017 年 12 月26 日 2018 年 1 月 9 日 新债流 通受限 100.00 100.00 2,660 266,000.00 266,000.00 -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2 页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15,000,000.00 元, 于 2018 年1 月2 日 到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在回 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 质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 所规定 的比 例折 算 为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方 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 为101,090,382.33 元 , 属 于第 二 层次的 余额 为964,820,000.00 元, 无属 于第 三层次 的余 额(2016 年 12 月31 日: 第一 层次37,642,111.00 元, 第二 层次764,992,200.00 元, 无第三 层次)。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2 页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于 2017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颁 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 明确金 融 房 地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 定, 资 管产 品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于 2017 年6 月30 日颁 布的财 税[2017]56 号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 值 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 规 定,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 营 资管产品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 为,暂适 用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收 率缴 纳增 值税 。对 资管产 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 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 纳 ;已缴纳增值 税的,已 纳 税额从资管 产品管理 人以后 月份 的增 值 税 应纳 税额中 抵减 。 此外,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90 号 《关于 租入 固定 资产进 行税 额抵 扣等 增值 税政策 的通 知》 对资 管产 品 管理人 自 2018 年1 月1 日 起运营 资管 产品 提 供的贷 款服 务、 发生 的部 分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的销 售额确 定做 出规 定。 上述税 收政 策对 本基 金截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3) 除公 允价 值和 增值 税 外,截 至资 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无 需要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2 页


1 权益投 资 82,020,801.13 7.41 其中: 股票 82,020,801.13 7.4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983,889,581.20 88.83 其中: 债券 983,889,581.20 88.8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234,503.36 0.65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4,422,729.22 3.11 8 合计 1,107,567,614.91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报 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1,679,856.88 5.74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7,604,322.00 0.7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8,491,479.30 0.79 K 房地产 业 4,245,142.95 0.39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2 页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2,020,801.13 7.63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2.2 报 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 港股 通 投 资股票 投资 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222 林洋能 源 2,263,323 22,950,095.22 2.13 2 300003 乐普医 疗 591,534 14,291,461.44 1.33 3 002640 跨境通 397,300 7,604,322.00 0.71 4 000408 藏格控 股 373,748 6,615,339.60 0.62 5 601009 南京银 行 554,945 4,295,274.30 0.40 6 600622 光大嘉 宝 236,235 4,245,142.95 0.39 7 601818 光大银 行 1,036,100 4,196,205.00 0.39 8 300395 菲利华 230,448 3,913,007.04 0.36 9 300274 阳光电 源 187,354 3,516,634.58 0.33 10 300285 国瓷材 料 174,140 3,482,800.00 0.32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管 理 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222 林洋能 源 20,394,533.86 1.97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2 页


2 300003 乐普医 疗 13,743,144.95 1.33 3 002640 跨境通 7,478,560.00 0.72 4 000408 藏格控 股 6,411,462.53 0.62 5 300274 阳光电 源 6,214,980.69 0.60 6 601818 光大银 行 5,275,712.00 0.51 7 300395 菲利华 5,180,343.88 0.50 8 600622 光大嘉 宝 4,143,054.71 0.40 9 300285 国瓷材 料 4,141,635.40 0.40 10 300196 长海股 份 3,898,955.00 0.38 11 601311 骆驼股 份 3,208,861.00 0.31 12 600011 华能国 际 3,127,132.00 0.30 13 300450 先导智 能 3,107,652.00 0.30 14 300429 强力新 材 2,080,286.00 0.20 15 600211 西藏药 业 2,070,665.00 0.20 16 600183 生益科 技 2,069,717.67 0.20 17 002174 游族网 络 1,885,067.36 0.18 18 300443 金雷风 电 1,069,684.00 0.10 19 300569 天能重 工 1,068,568.00 0.10 20 603228 景旺电 子 1,038,115.00 0.10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274 阳光电 源 7,144,777.09 0.69 2 601009 南京银 行 6,542,700.20 0.63 3 000732 泰禾集 团 4,578,823.47 0.44 4 300450 先导智 能 4,453,917.00 0.43 5 601222 林洋能 源 3,927,223.00 0.38 6 600011 华能国 际 2,865,772.00 0.28 7 300196 长海股 份 2,729,407.00 0.26 8 600183 生益科 技 2,325,908.69 0.23 9 603126 中材节 能 1,857,503.00 0.18 10 600211 西藏药 业 1,836,246.50 0.18 11 300395 菲利华 1,809,391.50 0.18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2 页


12 002174 游族网 络 1,730,956.25 0.17 13 603228 景旺电 子 1,182,833.00 0.11 14 300285 国瓷材 料 993,244.00 0.10 15 300003 乐普医 疗 984,605.00 0.10 16 600622 嘉宝集 团 853,839.00 0.08 17 601818 光大银 行 849,141.00 0.08 18 000930 中粮生 化 483,762.00 0.05 19 300429 强力新 材 291,336.00 0.03 20 600150 中国船 舶 287,550.00 0.03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97,608,131.05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47,728,935.70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7,476,300.00 0.70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35,986,000.00 12.6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25,981,000.00 11.72 4 企业债 券 60,801,700.00 5.6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601,215,000.00 55.91 6 中期票 据 159,075,000.00 14.79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9,335,581.20 1.80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83,889,581.20 91.49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2 页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70206 17 国开 06 1,100,000 106,689,000.00 9.92 2 131751001 17 国 网节 能GN001 500,000 49,795,000.00 4.63 3 011754098 17 鞍钢 SCP001 400,000 40,132,000.00 3.73 4 041762008 17 万宝 CP001 300,000 30,123,000.00 2.80 5 041762017 17 威高 CP001 300,000 30,123,000.00 2.8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投资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0.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损 益。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42 页


8.10.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 基 金投 资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期 未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11.2 本 基 金投 资的前十 名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8.11.3 期 末 其他 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2,532.3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2,790,614.7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1,599,582.0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422,729.22


8.11.4 期 末 持有 的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0001 16 以岭 EB 913,850.00 0.08 2 110033 国贸转 债 509,487.30 0.05 注:上 表包 含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和可交 换债 券明 细。 8.11.5 期 末 前十 名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无。 8.11.6 投 资 组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42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7,240 143,121.73 100,830,513.34 9.73% 935,370,792.46 90.2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998.49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6 年 11 月2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1,036,201,305.8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036,201,305.8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36,201,305.80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2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 2 月8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基 金 管理人 第六 十一 次股 东会 和第四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六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沈立 强 先生辞 去公 司董 事 长 职务, 董事 长变 更为 尚军 先生。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 生 自2017 年4 月1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 审 计费 用捌 万伍仟 元整 , 该 审计机 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向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1 页 共 42 页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兴业证券 2 81,480,559.12 56.06% 57,957.41 59.76% - 国信证券 2 63,856,507.63 43.94% 39,033.68 40.24% - 安信证券 2 - - - - - 华信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 佣金 率、 双方 的权 利义务 等, 经签 章有 效。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2 页 共 42 页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兴业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87,007,832.61 100.00% 4,834,900,000.00 100.00% - - 安信证券 - - - - - - 华信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无。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