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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新增益混合(001721)

工银新增益混合: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新增 益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二十七日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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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新 增益 混合 基金主 代码 00172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00,036,488.6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 严 格控 制风 险和 保持 资产 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通 过资 产配置 ,力 求实 现基 金资 产的持 续稳 健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将 由投 资研 究团 队及 时 跟踪 市场 环境 变化 ,根 据 对 国际 及国 内宏 观经 济运 行 态势 、宏 观经 济政 策变 化 、 证券 市场 运行 状况 等因 素 的深 入研 究, 判断 证券 市 场 的发 展趋 势, 结合 行业 状 况、 公司 价值 性和 成长 性 分 析, 综合 评价 各类 资产 的 风险 收益 水平 。在 充分 的 宏 观形 势判 断和 策略 分析 的 基础 上, 通过 “自 上而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6 页


下 ” 的资 产配 置及 动态 调整 策 略, 将基 金资 产在 各类 型 证 券上 进行 配置 。在 市场 上 涨阶 段中 ,增 加权 益类 资 产 配置 比例 ;在 市场 下行 周 期中 ,增 加固 定收 益类 资 产 配置 比例 ,最 终力 求实 现 基金 资产 组合 收益 的最 大 化 ,从 而有 效提 高不 同市 场 状况 下基 金资 产的 整体 收 益 水平 。本 基金 采取 “自 上 而下 ”与 “自 下而 上” 相 结 合的 分析 方法 进行 股票 投 资。 基金 管理 人在 行业 分 析 的基 础上 ,选 择治 理结 构 完善 、经 营稳 健、 业绩 优 良 、具 有可 持续 增长 前景 或 价值 被低 估的 上市 公司 股 票 ,以 合理 价格 买入 并进 行 中长 期投 资。 本基 金股 票投资 具体 包括 行业 分析 与配置 、 公 司财 务状 况评 价、 价值评 估及 股票 选择 与组 合优化 等过 程。 业绩比 较基 准 30%×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 70 %× 中债 综合 财富 指 数 收益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混合 型基 金, 预期 收 益和 风险 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金 ,高 于债 券型 基金 与货币 市场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孟波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83574679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hzq_tggz@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51 ;400-888-8888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568532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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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1,979,673.60 6,529.74 本期利 润 30,027,044.49 6,529.74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606 0.000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6.00% 0.0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439 0.000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30,068,773.22 200,042,443.9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0 1.000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4、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12 月 29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5% 0.22% 1.23% 0.24% -1.98% -0.02% 过去六 个月 1.44% 0.20% 3.21% 0.21% -1.77% -0.01% 过去一 年 6.00% 0.17% 6.38% 0.20% -0.38% -0.0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6.00% 0.17% 6.74% 0.20% -0.74%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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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12 月29 日生 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于 投资 范围 及投 资限 制的规 定: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中股 票资 产投 资比 例为 基金资 产 的 0% —30% ; 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 股 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 合 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 后 ,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的 现金 或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6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6 年12 月 29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无。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6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6 月 , 是 我国 第 一家由 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 股的合资 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 在 北京、上海、 深圳设有 分 公司,在香 港和上海 设有全 资子 公司 —— 工银 瑞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 公司(含子公 司)拥有 公 募基金、特定 资产管理 、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 基 金境内外投资 管理、基 本 养老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 管 理、保险资产 管理、企 业 年金养老金 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 项业 务资 格。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 公司旗 下管 理工 银 瑞 信核 心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工 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60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金 融地 产行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医 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沪港深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深证 红 利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QDII)等 113 只 公募基 金。 公司始终坚持 “以稳健 的 投资管理,为 客户提供 卓 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 依托强大的股 东 背景、稳 健的 经营理念 、 科学的投研体 系、严密 的 风控机制和资 深的管理 团 队,立足市 场化、专 业化、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 稳健 投资、 价值 投 资、 长 期投 资” , 致 力于 为 广大投 资者 提供 一流 的投资 管理 服务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 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助 理)期 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 任 日 期 魏 欣 固定收益 部副总 监,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 - 13 2005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现 任固定 收益 部副 总监 ;2011 年4 月 20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2 年 8 月 22 日 至今 , 担 任工 银 瑞信 7 天理 财债 券型 基金 基金经 理;201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 ,担 任工银 14 天理 财债 券型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2014 年9 月23 日 至今,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6 页


担任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 担任 工银 添益 快线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5 月 26 日起 至今 ,担 任 工银 新财富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 起至今 , 担任 工 银 双利 债 券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 5 月 29 日 起至 今, 担任 工银 丰 盈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基 金基金 经理;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 ,担 任工银 财富快 线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6 年11 月22 日 至今, 担任工 银瑞 信新 得益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7 日 至今 ,担 任 工银瑞 信新 得润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6 年12 月 29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新 增利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2016 年12 月 29 日至 今,担 任工 银瑞 信新 增益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今 , 担任工 银瑞信 银 和利 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今 , 担 任 工银瑞 信新生 利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2017 年 3 月 23 日至今 , 担任 工银 瑞信 新 得利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李 敏 固定收益 部副总 监,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 - 11 先后在 中国 泛海 控股 集团 担任投 资经 理 , 在 中诚 信 国际信 用评级 有限 责任 公司 担任 高级分 析师 , 在平 安证 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担任 高级 业务 总监 ;2010 年 加入 工银 瑞信 , 现任固 定收益 部副 总监 ;2013 年10 月 10 日 至今 , 担 任工 银 信用 纯债两 年定 期开 放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4 年7 月30 日至2017 年2 月6 日, 担任 工银 保本2 号混合 型发 起式 基金(自2016 年 2 月 19 日 起, 变更 为 工银瑞 信优 质精 选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5 月26 日至2017 年4 月26 日, 担任工 银双 债增 强债 券型 基金(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起, 变更为 工银 瑞信 双债 增 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 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今 ,担 任工 银保 本混 合型基 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10 月 27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恒丰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2016 年11 月 15 日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 年11 月 22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信 新得 益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7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瑞信 新得 润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信新 增利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2016 年12 月 29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信 新 增益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29 日 至今 , 担任工 银瑞 信银 和利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12 月29 日至 今 , 担 任 工银瑞 信新 生利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2017 年 3 月 23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瑞 信新 得利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信 瑞利 两 年封闭 式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6 页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6 页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6 页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内 控稽核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内 控稽核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内 控稽核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6 页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 行专项说 明,提交 内 控 稽核部,内 控稽核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 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6 页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 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7 年房 地产 调控 政策 空 前压力 , 多 个城 市限 购限 售, 金 融条 件收 紧, 消费 贷等居 民短 期贷 款被严控用于 购房,严 厉 的政策打压下 ,房地产 销 售逐步冷却, 投资增速 随 之下降,多 地力推房 地产租赁市场 发展,降 低 房地产的投资 属性、加 强 居住属性,正 成为本轮 房 地产调控政 策的主要 方向。在房地 产拉动力 下 降的同时,经 济基本面 显 示出较强的韧 性,下半 年 增长数据大 体保持稳 定。海外主要 经济体复 苏 态势明显,带 动中国进 出 口数据转好, 外贸对经 济 增长的贡献 明显。另 一方面,国内 经济结构 逐 步调整,消费 升级对基 本 面增长稳定的 贡献也日 渐 显现。供给 侧改革继 续深入,钢铁 煤炭等去 产 能政策 持续推 进,环保 、 安全监察严格 ,对生产 的 抑制对供给 和需求两 端都构成了明 显的影响 , 导致主要工业 品供给弹 性 减弱、价格居 高不下, 也 在一定程度 上压低了 今年的生产端 数据。政 策 层面淡化增长 速度、强 调 发展质量,在 基本面稳 定 的情况下, 环保、扶 贫、防风险成 为近期政 策 三大重点。货 币政策保 持 中性,一方面 通过加强 金 融监管、调 控资金面 来抬升金融加 杠杆的成 本 ,倒逼金融领 域去泡沫 , 推动金融服务 实体经济 , 另一方面也 维护金融 市场稳定,强 调监管协 调 。融资数据显 示,居民 加 杠杆积极,而 企业在盈 利 恢复的推动 下融资需 求旺盛,尽管 资本市场 利 率上升逐步向 企 业融资 成 本传导,但融 资数据仍 多 次超预期。 中性的货 币政策对基本 面影响尚 不 显著,全年债 券收益率 震 荡上行;信用 风险和信 用 违约事件时 有爆发, 信用利差小幅 扩大,信 用 债票息仍有优 势。本基 金 在报告期内持 仓中高等 级 信用债,中 低久期, 并持续关注信 用债一二 级 市场,在信用 风险可控 的 前提下调整持 仓。权益 资 产主要分布 在低估值 板块上 , 与全 年A 股大 小 盘分化 的行 情背 景相 契合 , 并 择机 适当 参与 “ 雄安 概念 ” 等 主题 性机 会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为 6.00% ,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为 6.38%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8 年, 股票 资产 配 置在风 格上 ,我 们重 点关 注业绩 增长 较为 确定 的低 估值蓝 筹白 马, 并适当 关注 新能 源、 半导 体、5G 通 信等 新兴 行业 机 会。 债 券策 略上 , 目 前债 券资产 虽然 初具 配置 价值, 但是 在监 管政 策落 地前市 场距 离出 清可 能仍 有一段 距离 , 市 场转 折点 尚难以 预测 ,2018 年 开年债券组合 保持较短 久 期,并适当减 持长久期 利 率债,择机置 换成中高 等 级信用债。 同时控制 组合杠 杆, 保持 流动 性, 以等待 战略 性拉 长久 期的 机会。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6 页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 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6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河 证 券股份有限公 司在本基 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 基 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不 存 在任何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 人利益的行 为,完全 尽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按 照《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的 有 关规定,对本 基金的基 金 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 用 开支等方面进 行了认真 的 复核,对本 基金的投 资运作 方面 进行 了监 督, 未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复核工银 瑞 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编 制 和披露的工银 瑞信新增 益 混合型证券投 资 基金2017 年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标 、 净值 表现 、 利润 分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 容,以 上内 容真 实、 准确 和完整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6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8) 第 22190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新 增益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计了工银瑞信 新增 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以 下简称 “工银 新增益 混合 基金 ”) 的财 务 报表,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 负债 表,2017 年度 和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的 利润 表 和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 及财 务报表 附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和 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 示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 会”)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基 金业 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 作编 制,公允反映 了工银 新增 益混 合基 金2017 年12 月31 日和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状 况以及 2017 年度和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情 况。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我 们相信 ,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 证据是 充分、 适 当的,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基 础。 按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职业 道德守 则, 我们 独立 于工 银 新增益 混合 基 金,并 履行 了职 业道 德方 面的其 他责 任。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6 页


其他信 息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工银新增益混合基金 的基 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 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 管 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 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 会、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 的 有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务 操作 编 制财务 报表, 使其 实现 公 允反映 , 并设 计、 执 行和 维护必 要的 内部 控制, 以使 财务 报表 不存 在由于 舞弊 或错 误导 致的 重大错 报。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基金 管 理人管 理层 负责 评估 工银 新增益 混合 基 金的持 续经 营能 力 , 披 露 与持续 经营 相关 的事 项( 如 适用) , 并运用 持续经 营假 设, 除非 基金 管 理人管 理层 计划 清算 工银 新增益 混合 基 金、终 止运 营或 别无 其他 现实的 选择 。 基金管 理人 治理 层负 责监 督工银 新增 益混 合基 金的 财务报 告过 程 。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 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 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 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 关披 露的 合理 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 理层 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恰当 性得出结论。 同时 , 根 据获 取的 审计 证 据, 就可 能导 致对 工银 新 增益混 合基 金持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6 页


续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得 出结论 。 如果 我们 得出 结 论认为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 审 计准 则要 求 我们在 审计 报告 中提 请报 表使用 者注 意财 务报 表中 的相关 披露 ; 如 果披露 不充 分 , 我 们应 当 发表非 无保 留意 见 。 我 们 的结论 基于 截至 审计报 告日 可获 得的 信息 。 然 而 , 未 来的 事项 或情 况 可能导 致工 银 新增益 混合 基金 不能 持续 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 露),并评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基金 管理 人治 理层 就计划 的审 计范 围、 时间 安 排和重 大审 计 发现等 事项 进行 沟通 , 包 括 沟通我 们在 审计 中 识 别出 的值得 关注 的 内部控 制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单峰


朱宏宇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 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 场二座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3 日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6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新增 益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220,255.29 200,035,914.23 结算备 付金


6,805,549.02 - 存出保 证金


114,819.25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39,955,630.33 - 其中: 股票 投资


127,221,538.43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12,734,091.9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100,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8,993,610.96 - 应收利 息


7,547,935.49 18,007.61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74,637,800.34 300,053,921.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43,599,750.2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00,000,000.00 应付赎 回款


10.43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03,995.49 9,838.18 应付托 管费


67,332.59 1,639.6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05,611.32 - 应交税 费


-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6 页


应付利 息


5,027.07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87,300.02 - 负债合 计


44,569,027.12 100,011,477.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00,036,488.62 200,035,914.23 未分配 利润


30,032,284.60 6,529.7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30,068,773.22 200,042,443.9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74,637,800.34 300,053,921.84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6 年12 月 29 日。 2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6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500,036,488.62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新增 益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2 月29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37,972,865.54 18,007.61 1.利息 收入


16,690,173.37 18,007.6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954,913.82 16,002.88 债券利 息收 入


14,080,661.38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654,598.17 2,004.7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13,234,986.26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6,666,112.64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5,170,929.49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1,739,803.11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8,047,370.89 -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6 页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35.02 - 减: 二、费用


7,945,821.05 11,477.87 1.管 理人 报酬


4,632,219.90 9,838.18 2.托 管费


772,036.74 1,639.69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578,379.39 - 5.利 息支 出


1,553,785.02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553,785.02 - 6.其 他费 用


409,400.00 -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30,027,044.49 6,529.74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30,027,044.49 6,529.74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12 月 29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新增 益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200,035,914.23 6,529.74 200,042,443.9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0,027,044.49 30,027,044.4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300,000,574.39 -1,289.63 299,999,284.7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00,078,804.27 1,435.32 300,080,239.59 2. 基金 赎回 款 -78,229.88 -2,724.95 -80,954.8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500,036,488.62 30,032,284.60 530,068,773.22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6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2 月29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200,035,914.23 - 200,035,914.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6,529.74 6,529.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200,035,914.23 6,529.74 200,042,443.97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12 月 29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 紫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以 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 监许可[2015]1536 号 《关 于准予工银瑞 信新增 益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册的 批复》 核准, 由工 银 瑞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依 照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和 《工 银瑞信新增益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负 责 公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 约 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定,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包 括认购 资金 利息 共 募 200,019,913.49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普 华永 道中天 验字(2016) 第 1691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工银 瑞信 新增 益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6 年12 月 29 日正 式 生效, 基金 合同 生效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6 页


日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200,035,914.23 份 基金 份额, 其 中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16,000.74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 河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银 河证 券”) 。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工 银 瑞信新 增益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行 上市 的股 票( 包 括中小 板、 创 业板 及其 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股票)、 权 证、 股 指期 货 、 国债期 货、 债 券( 包 括但不限于国 债、地方 政 府债、金融债 、企业债 、 公司债、次级 债、可转 换 债券、可交 换债券、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 央 行票 据、 中 期票 据、 短 期融 资 券、 超 短期 融资 券等)、 资 产支持 证券 、 债 券回 购、 银 行存 款以 及现 金,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基 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 金投资 组合 中股 票资 产投 资比例 为基 金资 产的 0%—30% ;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 在扣除 股指 期货 合约 、 国 债期货 合约 需缴 纳的 交易 保证金 后 , 应 当保 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 政 府 债 券 。 本 基金 的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30%× 沪深300 指数 收益 率 + 70% × 中 债综 合指 数收 益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工银 瑞信 新增益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和 在财 务报表 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基金 业协会 发布 的有 关 规 定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编 制。 本财务 报表 以持 续经 营为 基础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2017 年 度和2016 年12 月29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止期 间的 财务 报表符 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真实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基 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7 年度 和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6 页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为 2017 年度 和2016 年12 月29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 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 资 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公允价值 变 动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 在 资产负债表 中以交易 性金融 资产 列示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 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予以 终止 确认: (1) 收 取该金 融资 产 现 金流 量的 合同权 利终 止;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6 页


(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金 将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转移给 转入 方; 或者 (3)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 然本基 金既 没有 转移 也没 有保留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 几乎所 有的 风险 和 报 酬,但 是放 弃了 对该 金融 资产控 制。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和 债券投 资按 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价 值并 进行 估值 :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 无交易 且最 近 交易日 后未 发生 影响 公允 价值计 量的 的重 大事 件的 , 按最近 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有充足证据表 明估值日 或 最近交易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 值 的,应对市 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 价 值。与上述投 资品种相 同 ,但具有不同 特征的, 应 以相同资产 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 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 制是针对 资 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 值 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 此外,基 金管理 人不 应考 虑因 大量 持有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在当 前情 况下 适 用并且 有足 够可 利用 数据 和其他 信息 支 持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采用估值 技术时, 优 先使用可观察 输入值, 只 有在无法取 得相关资 产或负 债可 观察 输入 值或 取得不 切实 可行 的情 况下 ,才可 以使 用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3) 如 经济 环境 发生 重大 变 化或证 券发 行人 发生 影响 金融工 具价 格的 重大 事件 , 应对估 值进 行 调整并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本 基金1)具 有抵销 已确 认 金 额的法 定权 利且 该种 法定 权利现 在是 可执 行的 ; 且2) 交易 双方 准备 按净 额结 算 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 融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 资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6 页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 分 配权。本基金 收益以现 金 形式分配,但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可选择现 金 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分 红 除权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自 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 投 资。若期末 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包括基金经 营活动产 生 的未实现损益 以及基金 份 额交易产生 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 期末可供 分 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 分 配利润中的已 实现部分 ; 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 负数,则 期 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 为 期末未分配利 润 ,即已 实 现部分相抵 未实现部 分后的 余额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6 页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经营 分部 是指 本基 金内同 时满 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部 分:(1) 该组 成 部分能 够在 日常 活动 中产 生收入 、 发 生费 用;(2)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能 够定 期评价 该组 成部 分 的 经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其 配 置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基金 能够 取得 该组 成部 分的财 务状 况 、 经 营 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 会 计信息。如果 两个或多 个 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 经 济 特征,并且 满足一定 条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 营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证券 交易所上 市的 股票,若出现 重大事项 停 牌或交易不活 跃(包括涨 跌 停时的交易 不 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 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见 》 , 根据 具体 情 况采用 《 关于 发布 中基 协(AMAC) 基金 行业 股票 估值 指 数的通 知 》 提 供的 指数收 益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值 。 (2)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前,对 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开发 行股 票, 根据 中国 证监会 证监 会 计 字[2007]21 号 《 关 于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 之附 件 《 非公 开发 行 有明确 锁定 期股 票的 公允 价值的 确定 方法 》 , 若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 易收盘价 低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投资成本,按 估值日证 券 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交易 收盘价估 值 ;若在证券交 易所挂牌 的 同一股票的市 场交易收 盘 价高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投资 成本,按 锁 定期内已经过 交易天数 占 锁定期内总交 易天数的 比 例将两者之 间差价的 一部分 确认 为估 值增 值 。 自 2017 年12 月20 日起 , 对于在 锁 定 期内 的非 公开 发行股 票 、 首 次公 开 发行股票时公 司股东公 开 发售股份、通 过大宗交 易 取得的带限售 期的股票 等 流通受限股 票,根据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中 基 协 发[2017]6 号《关于发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投 资 流 通 受 限 股 票 估 值 指 引( 试 行)> 的通知 》之附件 《证 券投资基金 投资流通 受限 股票估值指 引(试行)》( 以 下简称 “指引 ”) , 按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公 允 价值扣除中证 指数有限 公 司根据指引 所独立提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6 页


供的该 流通 受限 股票 剩余 限售期 对应 的流 动性 折扣 后的价 值进 行估 值。 (3) 对于在证 券交易所 上市 或挂牌转让的 固定收益 品 种(可转换债券 、资 产支 持 证券和私募 债 券除外)及在银 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的固定 收益品种 , 根据中国证监 会公告[2017]13 号《中 国证监 会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估 值 业务的指导意 见》及《 中 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估 值核算工作 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 种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持有 的证 券交 易所上市或 挂牌转让 的固 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 券、 资产支持证 券和私募 债券 除外),按照 中证指 数有限 公司所 独立提供 的 估值结果确定 公允价值 。 本基金持有的 银行间同 业 市场固定收 益品种按 照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所 独立 提供 的估 值结果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根据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中基 协发[2017]6 号 《关 于发 布<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 限股票 估值 指 引( 试行)>的 通知》之 附件 《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 流通 受限股票估 值指引(试行)》 ,对于在锁 定期内 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首 次 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司股 东 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 宗 交易取得的 带限售期 的股票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本 基金 自 2017 年12 月 20 日 起改为 按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上 市交 易的 同 一股票的公允 价值扣除 中 证指数有限公 司根据指 引 所独立提供的 该流通受 限 股票剩余限 售期对应 的流动 性折 扣后 的价 值进 行估值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关 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于进 一 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 试 点金融业有关 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 机 构同业 往 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6 页


法规和 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于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 入免征 增值 税, 对国 债、 地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 同业 往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 增值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 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限超 过1 年的 ,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 对 基金 持 有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按照上 述规定计 算 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 日 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2月29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 12月31 日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6 页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银河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512,155,770.16 100.00% - -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2月29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银河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84,862,802.17 100.00% -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2月29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银河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5,619,300,000.00 100.00% 100,000,000.00 100.00%


7.4.8.1.4 权 证交 易 无。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6 页


银河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313,080.15 100.00% 104,007.17 100.00%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2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632,219.90 9,838.1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86 0.02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9% 年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0.9%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2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772,036.74 1,639.69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15% 的年 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1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无。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6 页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无。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无。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2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银 河 证 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1,220,255.29 182,825.48 200,035,914.23 16,002.88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603161 科华 控股 2017 年 12 月28 日 2018 年1 月 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6.75 16.75 1,239 20,753.25 20,753.25 - 603080 新疆 火炬 2017 年 12 月25 日 2018 年1 月 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3.60 13.60 1,187 16,143.20 16,143.20 - 300713 英可 瑞 2017 年 10 月23 日 2018 年 11 月1 日 老股转 让流通 受限 40.29 74.87 7,008 282,352.32 524,688.96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6 页


7.4.9.1.2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28024 宁行 转债 2017 年 12 月6 日 2018 年1 月 12 日 新债流 通受限 100.00 100.00 4,874 487,400.00 487,400.00 -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持 有的 因认购 新发/增 发流 通受 限 的股票 中包 含本 基金 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开 始按中基协发 (2017 )6 号估值业务指 引确定公 允 价值的股票, 该会计估 计 变更对本基金 本期末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及本 期利 润的影 响金 额为 人民 币-70,290.24 元。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002739 万达 电影 2017 年7 月 4 日 重大 事项 45.93 - - 44,500 2,366,424.00 2,043,885.00 指数 法估 值 300730 科创 信息 2017 年12 月25 日 重大 事项 41.55 2018 年 1 月 2 日 45.71 821 6,863.56 34,112.55 - 002919 名臣 健康 2017 年12 月28 日 重大 事项 35.26 2018 年 1 月 2 日 38.79 821 10,311.76 28,948.46 - 注:本基金因 重大事项 停 牌的股票中包 含按指数 收 益法确定公允 价值的长 期 停牌股票, 该类股票 估值采 用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基金估 值小 组提 供的 估值 方法, 并于2017 年 12 月31 日对 资产 净值 和本 期净利 润的 影响 均为 人民 币-271,895.00 元。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19,599,750.20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01754103 17 欧 菲光 2018 年 1 月 98.71 100,000 9,871,000.00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6 页


MTN001 2 日 170401 17 农发01 2018 年 1 月 2 日 99.98 100,000 9,998,000.00 合计





200,000 19,869,0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24,000,000.00 元, 于 2018 年1 月5 日 到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在回 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 质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 所规定 的比 例折 算 为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方 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 129,528,165.21 元, 属于 第二 层次的 余额 为 410,427,465.12 元 ,无 属于 第 三层次 的余 额。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 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额和 本 期 变动 金额 无。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6 页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颁 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 明确金 融 房 地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 定, 资 管产 品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于 2017 年6 月30 日颁 布的财 税[2017]56 号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 值 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 规 定,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 营 资管产品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 为, 暂适 用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收 率缴 纳增 值税 。对 资管产 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 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 纳 ;已缴纳增值 税的,已 纳 税额从资管 产品管理 人以后 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 税额中 抵减 。 此外,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90 号 《关于 租入 固定 资产进 行税 额抵 扣等 增值 税政策 的通 知》 对资 管产 品 管理人 自 2018 年1 月1 日 起运营 资管 产品 提 供的贷 款服 务、 发生 的部 分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的销 售额确 定做 出规 定。 上述税 收政 策对 本基 金截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3) 除公 允价 值和 增值 税 外,截 至资 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无 需要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项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6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27,221,538.43 22.14 其中: 股票 127,221,538.43 22.1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12,734,091.90 71.83 其中: 债券 412,734,091.90 71.8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025,804.31 1.4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6,656,365.70 4.64 8 合计 574,637,800.34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2,102,687.16 0.4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4,102,421.60 10.21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6,143.20 0.00 E 建筑业 2,164,800.00 0.41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7,957.94 0.00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34,112.55 0.01 J 金融业 54,012,556.98 10.19 K 房地产 业 5,246,432.00 0.99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6 页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7,480,542.00 1.41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2,043,885.00 0.39 S 综合 - - 合计 127,221,538.43 24.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001 平安银 行 1,125,220 14,965,426.00 2.82 2 000651 格力电 器 298,100 13,026,970.00 2.46 3 601601 中国太 保 287,069 11,890,397.98 2.24 4 601166 兴业银 行 324,600 5,514,954.00 1.04 5 002573 清新环 境 240,000 5,455,200.00 1.03 6 601318 中国平 安 76,900 5,381,462.00 1.02 7 600388 龙净环 保 300,834 5,204,428.20 0.98 8 000915 山大华 特 171,800 5,178,052.00 0.98 9 002142 宁波银 行 247,100 4,400,851.00 0.83 10 600801 华新水 泥 299,500 4,231,935.00 0.80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 文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001 平安银 行 26,812,013.00 13.40 2 601939 建设银 行 15,304,781.55 7.65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6 页


3 601988 中国银 行 14,400,232.00 7.20 4 000651 格力电 器 12,389,503.00 6.19 5 601328 交通银 行 10,790,244.00 5.39 6 601288 农业银 行 10,000,976.00 5.00 7 601601 中国太 保 9,714,791.75 4.86 8 002573 清新环 境 6,734,753.00 3.37 9 601688 华泰证 券 6,359,662.00 3.18 10 601166 兴业银 行 5,777,675.00 2.89 11 601318 中国平 安 5,341,715.00 2.67 12 000915 山大华 特 5,315,782.00 2.66 13 600388 龙净环 保 5,198,269.00 2.60 14 000333 美的集 团 4,794,597.00 2.40 15 601009 南京银 行 4,364,363.00 2.18 16 002078 太阳纸 业 4,335,050.00 2.17 17 002051 中工国 际 4,289,675.80 2.14 18 600801 华新水 泥 4,250,589.00 2.12 19 600048 保利地 产 4,219,131.00 2.11 20 600079 人福医 药 4,195,155.00 2.10 21 300070 碧水源 4,132,368.00 2.07 22 600872 中炬高 新 4,058,533.50 2.03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988 中国银 行 15,341,307.00 7.67 2 601939 建设银 行 14,844,492.00 7.42 3 000001 平安银 行 13,681,194.00 6.84 4 601328 交通银 行 11,516,578.00 5.76 5 601288 农业银 行 9,459,248.00 4.73 6 601688 华泰证 券 5,923,777.00 2.96 7 000333 美的集 团 5,754,840.34 2.88 8 600872 中炬高 新 5,547,668.30 2.77 9 002078 太阳纸 业 5,294,859.86 2.65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6 页


10 600048 保利地 产 5,038,513.84 2.52 11 600079 人福医 药 4,074,848.18 2.04 12 000539 粤电力 A 3,913,056.46 1.96 13 002051 中工国 际 3,850,466.00 1.92 14 600977 中国电 影 3,170,396.00 1.58 15 600138 中青旅 3,153,865.10 1.58 16 002271 东方雨 虹 3,025,754.00 1.51 17 603898 好莱客 2,997,146.00 1.50 18 600563 法拉电 子 2,928,792.00 1.46 19 002343 慈文传 媒 2,901,748.00 1.45 20 600466 蓝光发 展 2,823,649.50 1.41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07,720,619.30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210,428,269.00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8,662,000.00 9.1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8,662,000.00 9.18 4 企业债 券 309,261,533.70 58.3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979,000.00 1.88 6 中期票 据 39,369,000.00 7.43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5,462,558.20 1.03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12,734,091.90 77.86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6 页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70401 17 农发 01 300,000 29,994,000.00 5.66 2 143307 17 福投 02 200,000 19,760,000.00 3.73 3 170210 17 国开 10 200,000 18,668,000.00 3.52 4 136650 16 普天 01 158,000 15,247,000.00 2.88 5 143304 17 江铜 01 150,000 14,671,500.00 2.77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股指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6 页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 在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12.2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股 票未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14,819.2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8,993,610.96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547,935.4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656,365.70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11 光大转 债 2,504,880.00 0.47 2 113012 骆驼转 债 75,302.80 0.01 注:上 表包 含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和可交 换债 券明 细。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无。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6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89 1,730,230.06 500,014,000.00 100.00% 22,488.62 0.00%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16,207.95 0.00%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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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6 年 12 月29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200,035,914.2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035,914.2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00,078,804.27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78,229.8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00,036,488.62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 2 月8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基 金 管理人 第六 十一 次股 东会 和第四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六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沈立 强 先生辞 去公 司董 事 长 职务, 董事 长变 更为 尚军 先生。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 生 自2017 年4 月1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46 页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 审 计费 用柒 万捌仟 元整 , 该 审计机 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向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 券 2 512,155,770.16 100.00% 313,080.15 100.00%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46 页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 佣金 率、 双方 的权 利义务 等, 经签 章有 效。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银河证 券 184,862,802.17 100.00% 15,619,3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1231 200,015,000.00 299,999,000.00 0.00 500,014,000.00 100.00% 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46 页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份 额持有 人较为 集 中, 存在基 金规模 大幅波 动的风险, 以及由 此导致 基金收益 较大波 动的风 险 。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