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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安盈货币A(002679)

工银安盈货币: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安盈 货 币 市 场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二十七日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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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 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5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安 盈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267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71,003,764.2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安 盈货 币 A 工银安 盈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2679 002680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 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3,764.20 份 771,000,000.00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实现 超过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 资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取利 率策 略、 信用策 略、 相对 价值 策略 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在 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发 掘和利 用市 场失 衡提 供的 投资机 会, 实现 组合 增 值。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七天 通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在所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是风险 相对 较低 的基 金 产品。 在一 般情 况下 , 其 风险与 预期 收益 均低 于一 般债券 型基 金, 也低 于 混合型 基金 与股 票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罗菲菲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58560666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8 传真 010-66583158 010-5856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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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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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现金分 红, 每日 分配 、按 季支付 。 2、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 所 列数字 。


3、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货币市 场基金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4、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5、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4 月26 日。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安 盈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安 盈货 币A 工银安 盈货 币 B 工银安 盈货 币A 工银安 盈货 币B 本期已实现收 益 207.74 3,472,564,633.16 295.89 97,309,621.47 本期利 润 207.74 3,472,564,633.16 295.89 97,309,621.47 本期净值收益 率 4.0018% 4.2469% 1.6867% 1.8527%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3,764.20 771,000,000.00 6,529.46 13,300,000,000.00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51 页


过去三 个月 1.0325% 0.0010% 0.3403% 0.0000% 0.6922% 0.0010% 过去六 个月 2.0557% 0.0007% 0.6805% 0.0000% 1.3752% 0.0007% 过去一 年 4.0018% 0.0007% 1.3500% 0.0000% 2.6518% 0.000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5.7559% 0.0056% 2.2721% 0.0000% 3.4838% 0.0056% 工银安 盈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0969% 0.0010% 0.3403% 0.0000% 0.7566% 0.0010% 过去六 个月 2.1776% 0.0007% 0.6805% 0.0000% 1.4971% 0.0007% 过去一 年 4.2469% 0.0007% 1.3500% 0.0000% 2.8969% 0.000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6.1783% 0.0056% 2.2721% 0.0000% 3.9062% 0.0056%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51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4 月26 日 生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 围及投资 限 制的规定:本 基金主要 投 资于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 工 具,包括现 金;期限 在 1 年以 内( 含 1 年 ) 的银行 存款 、债 券回 购、 中央银 行票 据、 同业 存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397 天) 的债 券 、非金 融企 业债 务融 资工 具、资 产支 持证 券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人 民银 行认 可的 其他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货 币市 场工具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51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51 页


注: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6 年4 月26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 民币 元 工银安 盈货 币 A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12.14 195.60 207.74


2016 - 76.41 219.48 295.89


合计 - 88.55 415.08 503.63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安 盈货 币 B 年度 已按 再 投资 形 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6,802,845.45 3,465,761,787.71 3,472,564,633.16


2016 - - 97,309,621.47 97,309,621.47


合计 - 6,802,845.45 3,563,071,409.18 3,569,874,2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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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6 月 , 是 我国 第 一家由 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 股的合资 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 在 北京、上海、 深圳设有 分 公司,在香 港和上海 设有全 资子 公司 —— 工银 瑞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 公司(含子公 司)拥有 公 募基金、特定 资产管理 、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 基 金境内外投资 管理、基 本 养老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 管 理、保险资产 管理、企 业 年金养老金 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 项业 务资 格。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 公司旗 下管 理工 银 瑞 信核 心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工 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60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金 融地 产行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医 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沪港深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深证 红 利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QDII)等 113 只 公募基 金。 公司始终坚持 “以稳健 的 投资管理,为 客户提供 卓 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 依托强大的股 东 背景、稳健的 经营理念 、 科学的投研体 系、严密 的 风控机制和资 深的管理 团 队,立足市 场化、专 业化、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 稳健 投资、 价值 投 资、 长 期投 资” , 致 力于 为 广大投 资者 提供 一流 的投资 管理 服务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谷衡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6 年 4 月 26 日 - 12 先 后 在 华 夏 银 行 总 行 担 任 交 易 员 , 在 中 信 银 行 总 行 担 任 交易员 ;2012 年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2012 年 11 月 13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瑞信14 天理 财债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51 页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金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瑞 信60 天 理财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9 月30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5 年 7 月 10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财 富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12 月 14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添 福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安 盈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丰 益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 金 经 理 ; 2017 年2 月28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丰 淳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自 2017 年9 月 23 日 起, 变更 为工 银 瑞 信 丰 淳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金经 理;2017 年 6 月 12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丰 实 三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7 年 12 月 26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姚璐伟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7 年 4 月 14 日 - 4 2013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 现 任 固 定 收 益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51 页


部 高 级 研 究 员 、 基 金经理 。2016 年 9 月 19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 瑞 信 财 富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6 年 9 月 19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添 益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9 月19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现 金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7 年 4 月14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安 盈 货 币 市 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51 页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 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51 页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 ,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 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内 控稽核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51 页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内 控稽核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内 控稽核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内 控 稽核部,内 控稽核部 应 将 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51 页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 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7 年经 济前 高后 低。 上 半年在 棚改 的发 力下 , 三 四线城 市地 产 销 售成 为需 求端超 预期 的 变 量, 另 外16 年四 季度 起出 口回升 的趋 势得 以延 续 , 内外需 均处 于偏 强的 状态 。 到 了下 半年 , 金融 条件收紧、地 产调控趋 严 、环保扰动加 大、地方 债 务整肃等政策 对投资和 生 产造成了一 定影响, 但低库存对地 产投资构 成 支撑,发达国 家经济的 回 暖对出口也构 成支撑, 基 本面仍展现 出较强的 韧性。价格方 面,下半 年 环保督查、采 暖季限产 加 剧了工业品供 给紧张的 局 面,在需求 端韧性较 强的背 景下 ,商 品价 格加 速上涨 ,造 成 PPI 和名义 GDP 超预 期。 全年 来看 ,CPI 在食 品价 格的 拖 累下 从16 年的2%降至 1.6% , PPI 在供 给端 的扰 动下 从-1.4% 回 升至6.3% 。 货 币 政策维 持中 性基 调, 央行削峰填谷 熨平银行 间 总量流动性的 波动,但 金 融去杠杆的背 景下流动 性 分层严重, 中小银行 和非银 机构 在季 末年 末敏 感时点 融资 的难 度上 升。 截止 12 月月 末,7 天 回 购利率 上行 222bp 至 5.42% ,一 年期AAA 短融 收 益率上 涨 69bp 至 5.22% , 一年期 国开 债收 益率 上 涨72bp 至 4.68% 。 回顾2017 年, 本基 金通 过 对客户 需求 以及 对于 宏观 经济和 货币 市场 的判 断, 在充分 考虑 到客 户在月末和季 末的流动 性 要求之后,在 久期上调 整 较为灵活,以 在利率波 动 周期中为客 户获取更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51 页


多的超额收益 ,并且通 过 对存款和债券 配置的时 点 安排,不断地 增厚组合 收 益率,并维 持了一定 杠杆水 平, 准备 了充 分的 现金流 来应 对各 关键 时点 的资金 波动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工银 安盈 货币 A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4.0018% ,工 银安 盈货 币 B 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为 4.2469% ,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 益率 为 1.3500%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8 年, 在控 宏观 杠 杆率的 基调 下 , 债 务扩 张 的速度 将逐 渐向 名 义GDP 收敛 , 高 度依 赖 杠杆的地产和 基建将受 到 抑制,从而带 动内需的 回 落,但地产低 库存、土 地 供应增加等 因素意味 着内需回落的 幅度相对 有 限,同时发达 国家经济 的 恢复仍将对出 口构成支 撑 ,基本面将 继续保持 一定的韧性。 防风险作 为 三大攻坚战之 首,货币 政 策仍将维持中 性,助力 金 融去杠杆, 银行间总 量流动 性能 够得 到保 障, 但中小 银行 和非 银机 构融 资利率 仍会 维持 高波 动的 状态。 本基金 将 在2018 年 维持 中 性久期 水平 , 积极 为客 户 创造超 额收 益 , 并 合理 控 制杠杆 水平 , 以 充分保证组合 的 流动性 , 做好现金流安 排,为各 关 键时点的规模 波动做好 准 备,同时仍 会不断地 积极把 握存 款和 债券 配置 机会, 在确 保组 合流 动性 安全的 前提 下, 力争 不断 提高组 合收 益。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持续加强法律 合规风险 管 理和监察稽核 工作,使 得 法律合规风险 被 及时识 别并 得到 控制 ,保 障公司 各项 业务 的合 法合 规。 合规管理方面 ,一是积 极 跟踪法律法规 的变化和 监 管动态,及时 向业务部 门 解读、传达最 新 法规和监管要 求及其对 公 司业务的影响 ,落实各 项 要求的责任部 门,使得 公 司从业人员 知法、守 法;二是严格 事前的监 督 审查和控 制机 制,保障 业 务开展的合法 合规性。 事 前合法合规 审核全面 覆盖公司的新 产品设计 、 基金募集和持 续营销、 宣 传推介、基金 等各受托 资 产的投资交 易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 等业务, 并 利用系统对相 关投资组 合 的投资合规风 险实现事 前 控制。三是 严格的事 中指标监控机 制,保证 投 资过程的合规 性:公司 设 置专人专岗监 控投资指 标 ,利用系统 和人工结 合的方式,实 现重点监 控 环节的刚性控 制,系统 无 法实现控制的 环节进行 人 工审核与复 核。四是 及时的事后风 险管理机 制 ,保证潜在合 规风险得 到 及时解决:通 过系统事 后 监测并提示 各投资组 合的被动超标 情况,跟 踪 其限期回归到 合规 范围 之 内;五是继续 开展合规 培 训,不断增 强公司员 工合规意识, 促进公司 合 规文化的建设 。公司通 过 对新员工的合 规培训、 对 全体人员的 年度合规 培训 、 对 投研 人员 、 销 售 人员等 的专 项培 训等 多种 形式 , 结 合新 出台 的法 律 法规和 行业 风险 事件 , 加深员工对法 律法规和 风 险的理解,从 而使得相 关 法规、政策、 制度在公 司 内部更有效 的得到落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51 页


实。 监察稽核方面 ,一是定 期 对本基金投研 交易、销 售 和后台运营等 各项业务 开 展情况、内部 规 章制度执行情 况、合规 控 制和风险控制 情况进行 系 统全面的检查 和评价, 跟 进后续改进 情况,向 监管机构报送 监察稽核 季 报。同时,按 照年度监 察 稽核计划开展 有针对性 的 专项稽核工 作。二是 持续完善制度 流程和监 控 模型,采用有 效手段, 日 常监控投资管 理人员的 个 人行为,利 用公平交 易、异常交易 监控模型 分 析投资人员的 投资行为 , 防范出现违反 “三条底 线 ”的情形。 三是关注 内部控 制的 健全 性和 有效 性, 全面 梳理 各项 业务 的 工作流 程 , 对 其中 的各 项 风险进 行识 别 、 评 估, 并对现有的控 制手段提 出 改进性建议。 同时,结 合 出台的法律法 规和行业 的 新要求,督 促公司及 时制定 、更 新规 章制 度和 完善业 务流 程。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7.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 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7.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7.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7.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7.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7.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 、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基金 收 益情况 , 以 基金 净收 益为 基准, 为投 资人 每日 计算 当日收 益并 分配 , 每季度 集中 支付 。本 基金 收益分 配方 式为 现金 分红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51 页


2 、 本 基金A 级 于本 报告 期 间累计 应分 配利 润 207.74 元, 累 计分 配收 益207.74 元。 本 基 金B 级于本 报告 期间 累计 应分 配利 润 3,472,564,633.16 元,累 计分 配收 益 3,472,564,633.16 元。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51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民生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在本基 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的有 关 规定,依法安 全保管了 基 金财产,不 存在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按照相关 法 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托 管 协议的有关规 定,本托 管 人对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进 行了监督 , 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 用开支等 方面进行了认 真的复核 , 未发现基金管 理人有损 害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在各重 要方面的 运作严 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进 行。 报告 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 3,472,564,840.90 元, 其 中工 银安 盈货 币 A 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207.74 元 ,工银 安盈 货 币 B 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 3,472,564,633.16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的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财务会计 报告、投 资 组合报告等内 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51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8) 第 22217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安 盈货 币市 场基 金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计了工银瑞信 安盈 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 称 “ 工银安盈货币 基金”) 的 财务 报表 , 包 括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 负债表 ,2017 年度的 利润 表和 所有 者权 益(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报 表附 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和 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 示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 会”)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基 金业 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编 制,公允反映 了工银 安盈 货币 基 金2017 年12 月31 日 的财 务状 况 以及2017 年度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况 。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我 们相信 ,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 证据是 充分、 适 当的,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基 础。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我 们 独 立 于 工 银 安 盈 货 币 基 金,并 履行 了职 业道 德方 面的其 他责 任。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其他信 息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工银安盈货币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51 页


责任 简称 “ 基 金 管 理 人 ”) 管 理 层 负 责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 的 有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务 操作 编 制财务 报表, 使其 实现 公 允反映 , 并设 计、 执 行和 维护必 要的 内部 控制, 以使 财务 报表 不存 在由于 舞弊 或错 误导 致的 重大错 报。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基金 管 理人管 理层 负责 评估 工银 安盈货 币基 金 的持续 经营 能力 , 披露 与 持续经 营相 关的 事项(如适用) , 并 运用持 续经营 假设 ,除 非基 金管 理人管 理层 计划 清算 工银 安盈货 币基 金、 终止运 营或 别无 其他 现实 的选择 。 基金管 理人 治理 层负 责监 督工银 安盈 货币 基金 的财 务报告 过程 。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 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 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 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 关披 露的 合理 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 理层 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恰当 性得出结论。 同时 , 根 据获 取的 审计 证 据, 就可 能导 致对 工银 安 盈货币 基金 持续 经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得 出 结论 。 如 果我 们得 出结 论 认为存 在重 大不 确定 性 , 审计准 则要 求我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51 页


们在审 计报 告中 提请 报表 使用者 注意 财务 报表 中的 相关披 露; 如果 披露不 充分 , 我们 应当 发 表非无 保留 意见 。 我们 的 结论基 于截 至审 计报告 日可 获得 的信 息 。 然而 , 未 来的 事项 或情 况 可能导 致工 银安 盈货币 基金 不能 持续 经营 。 (五) 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 露),并评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基金 管理 人治 理层 就计划 的审 计范 围、 时间 安 排和重 大审 计 发现等 事项 进行 沟通 , 包 括 沟通我 们在 审计 中识 别 出 的值得 关注 的 内部控 制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单峰


朱宏宇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 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 场二座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3 日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51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安盈 货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44,203,243.64 1,442,847,338.44 结算备 付金


- 41,878,671.23 存出保 证金


27,172.84 47,367.0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52,343,281.19 7,235,443,605.34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652,343,281.19 7,235,443,605.3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8,460,587.69 4,638,650,095.47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899,298.76 32,702,719.1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896,933,584.12 13,391,569,796.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22,999,738.50 80,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4,398.89 应付赎 回款


- 1.00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34,434.73 851,230.86 应付托 管费


111,478.25 283,743.7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2,296.53 56,750.97 应付交 易费 用


105,348.08 45,511.77 应交税 费


-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51 页


应付利 息


81,072.84 1,600.15 应付利 润


1,846,150.99 10,130,729.83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429,300.00 189,300.00 负债合 计


125,929,819.92 91,563,267.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71,003,764.20 13,300,006,529.46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771,003,764.20 13,300,006,529.4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896,933,584.12 13,391,569,796.64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6 年4 月26 日。 2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771,003,764.20 份, 其中A 类基 金份 额为3,764.20 份;B 类基 金份 额为771,000,000.00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安盈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4 月 26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697,942,761.48 114,571,709.33 1.利息 收入


3,698,808,695.48 115,262,785.2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455,076,357.77 36,776,561.82 债券利 息收 入


1,029,856,310.30 59,466,661.4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13,876,027.41 19,019,561.96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865,934.00 -691,075.9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865,934.00 -691,075.9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51 页


列)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减: 二、费用


225,377,920.58 17,261,791.97 1.管 理人 报酬


126,608,428.76 5,210,264.71 2.托 管费


42,202,809.61 1,736,755.00 3.销 售服 务费


8,440,573.91 347,382.04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47,578,199.35 9,698,380.2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7,578,199.35 9,698,380.22 6.其 他费 用


547,908.95 269,010.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3,472,564,840.90 97,309,917.3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3,472,564,840.90 97,309,917.3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4 月26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安盈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3,300,006,529.46 - 13,300,006,529.4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3,472,564,840.90 3,472,564,840.9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12,529,002,765.26 - -12,529,002,765.26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37,041,000,000.00 - 137,041,000,000.00 2.基金 赎回 款 -149,570,002,765.26 - -149,570,002,765.2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3,472,564,840.90 -3,472,564,840.90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771,003,764.20 - 771,003,764.20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51 页


金净值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4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200,030,130.69 - 200,030,130.6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97,309,917.36 97,309,917.3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13,099,976,398.77 - 13,099,976,398.7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3,100,002,000.00 - 13,100,002,000.00 2.基金 赎回 款 -25,601.23 - -25,601.2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97,309,917.36 -97,309,917.36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3,300,006,529.46 - 13,300,006,529.4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4 月26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 紫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 银 瑞 信 安 盈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本基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许 可[2016]747 号 《 关于 准予 工 银瑞信 安盈 货币 市场 基金 注册的 批复 》 核 准, 由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 《 工银瑞信安 盈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 同》负责 公 开募集。本基 金为契约 型 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 , 首次设立募 集不包括 认购资 金利 息共 募 集200,030,130.69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普 华永 道中天 验字(2016) 第505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工 银 瑞信安 盈货 币市 场 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2016 年4 月26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200,030,130.69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51 页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募 集 期间有效认购 参与款项 未 产生需要折算 为基金份 额 的利息。本 基金的基 金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 为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民 生银行 ”) 。 根据《工银瑞 信安盈货 币 市场基金基金 合同》和 《 工银瑞信安盈 货币市场 基 金招募说明书 》 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本 基金根据销售 服务费收 取 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 额 分为不同的 类别。从 基金资 产中 按 照 0.25% 年 费率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的一 类基金 份额 类别称为 A 类 基金份 额; 从基 金资 产中按 照 0.01% 年 费率 计 提销售 服务 费的 一类 基金 份额类 别称 为 B 类基 金份 额。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某类 基 金份额基金资 产净值除 以 计算日该类基 金份额总 数 。本基金通 过每日计 算基金 收益 并分 配的 方式 ,使 A 类和 B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保持 在人 民币 1.0000 元。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工 银 瑞信安盈货币 市场基金 基 金合同》的有 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为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工具 ,包括 现金 ;期 限在 1 年 以内(含 1 年)的银行 存款、 债券 回购 、中 央银 行票 据 、同 业存 单; 剩余 期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 的 债券 、非 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资 产 支持证券及法 律法规或 中 国证监会、中 国人民银 行 认可的其他 具有良好 流动性 的货 币市 场工 具。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 120 天, 平 均 剩余存 续期 不得 超 过 240 天。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机 构发行 的债 券、 非金 融企 业债务 融资 工具 及 其 作为原 始权 益人 的资 产支 持证券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合 计不 得超 过10% , 国 债、 中 央银 行票 据、 政策性金融债 券除外。 本 基金投资组合 中的现金 、 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 政 策性金融债 券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低于 5% ; 现金 、 国 债、 中 央银 行 票据 、 政 策性 金融 债券以 及五 个交 易 日 内到期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占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低 于 10% ; 到期 日在10 个交 易日 以上 的逆 回购、银行定 期存款等 流 动性受限资产 投资占基 金 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 得 超过 30%; 除发生 巨 额赎回 、 连 续3 个交 易日 累计赎 回 20% 以 上或 者连 续5 个 交易 日累 计赎 回 30% 以上 的情 形外 , 债 券 正回购的资金 余额占基 金 资产净值的比 例不得超 过 20% 。本基金 持有一家 公司 发行的证券, 其市 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10%;本 基金管理 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 持有一家 公 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 10 %。 本基金 在全国 银行 间同 业 市 场的 债券回 购最 长期 限 为1 年 , 债券 回购 到期 后 不 得展期。本基 金投资于 有 固定期限银行 存款的比 例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30% ,但 投资于 有 存款期限,根 据协议可 提 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不受 上 述比例限制。 存放在具 有 基金托管资 格的同一 商业银行的银 行存款、 同 业存单,合计 不得超过 基 金资产净值 的 20%; 存放 在不具有基金 托管资 格的同 一商 业银 行的 银行 存款、 同业 存单 , 合 计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指同 一信 用级 别)资 产支 持证券 的比 例, 不得 超过 该资产 支持 证券 规模 的 10 %; 本 基金 持有 的全 部资产 支持 证券 , 其 市值 不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本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始权 益人 的各 类资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51 页


产支持 证券 的比 例,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 ;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 部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得 超过 其各 类资 产支持 证券 合计 规模 的 10 %; 本 基金 应投 资于 信用级 别评 级 为 AAA 以上(含 AAA)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基金 持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如果 其信 用等 级下降 、不 再符 合投 资标 准,应 在评 级报 告发 布之 日起 3 个月 内予 以全 部卖 出。本 基金 的基 金 总 资产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140%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为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的 七 天 通知 存 款 税后利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工银 瑞信 安盈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合同 》和 在财 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会、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发 布的有 关规 定及 允 许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 本财务 报表 以持 续经 营为 基础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51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 值 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 步明确 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 点金融 业有 关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 金融机 构同 业往 来等 增值 税政策 的补 充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财税 法规 和实 务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于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免征 营业 税。 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 , 金 融业 由缴纳 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对国债 、地 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增 值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包括 买卖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 及其他 收入 ,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51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4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26,608,428.76 5,210,264.71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1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4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2,202,809.61 1,736,755.00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0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0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51 页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安 盈货 币A 工银安 盈货 币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7.18 8,440,566.73 8,440,573.91 合计 7.18 8,440,566.73 8,440,573.9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安 盈货 币A 工银安 盈货 币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31.25 347,350.79 347,382.04 合计 31.25 347,350.79 347,382.04 注:本基金各 级基金份 额 按照不同的费 率计提销 售 服务费。各级 基金份额 的 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 算方法 如下 : H=E×R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R 为该 级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费 年费 率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的 各 关 联 方 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 - 248,174,779 2,009,000,000 24,050,638 10,252,050,000 833,724.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51 页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9 .00 .90 .00 24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4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的 各 关 联 方 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8,280,348 .91 -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51 页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安 盈货 币 A 工银安 盈货 币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6 年4 月26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1,800,000,000.00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600,000,000.00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1,800,000,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600,000,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77.82%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安 盈货 币 A 工银安 盈货 币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6 年4 月26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1,800,000,000.00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1,800,000,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13.53% 注:1 、 基金 管理 人持 有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场 公开 的交 易费 率计 算并支 付 。 对 于分 级 基金, 下属 各级 份额 占比 的分母 采用 各级 的份 额; 2、期 间申 购/买 入总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 转换 入份 额;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工 银安 盈 货币 B









































份 额单 位: 份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51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中国工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 10,700,000,000.00 80.45% 工银瑞 信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90,000,000.00 11.67% - - 注:1 、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持 有本 基金 基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 场公开 的交 易费 率 计 算并支 付。 对于 分级 基金 ,下属 各级 份额 占比 的分 母采用 各级 的份 额; 2、期 间申 购/买 入总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 转换 入份 额;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4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民 生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44,203,243.64 156,464,631.04 1,442,847,338.44 1,809,016.81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51 页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122,999,738.50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 作 为质押 :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11721148 17 渤 海银 行CD148 2018 年 1 月 2 日 99.04 300,000 29,711,745.32 111713096 17 浙 商银 行CD096 2018 年 1 月 2 日 97.87 500,000 48,936,526.38 111711528 17 平 安银 行CD528 2018 年 1 月 2 日 97.83 500,000 48,915,943.73 合计





1,300,000 127,564,215.43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交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方 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7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无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51 页


属于第 一层 次的 余额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 652,343,281.19 元 ,无 属于 第 三层次 的余 额(2016 年12 月31 日: 无第 一层 次,第 二层 次 7,235,443,605.34 元 ,无 第三 层次) 。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 上年度可 比 期间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 值 所属层次未发 生 重大变 动。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于 2017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 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颁 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 明确金 融 房 地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 定, 资 管产 品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 增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于 2017 年6 月30 日颁 布的财 税[2017]56 号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 值 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 规 定,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 营 资管产品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 税行 为,暂适 用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收 率缴 纳增 值税 。对 资管产 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 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 纳 ;已缴纳增值 税的,已 纳 税额从资管 产品管理 人以后 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 税额中 抵减 。 此外,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90 号 《关于 租入 固定 资产进 行税 额抵 扣等 增值 税政策 的通 知》 对资 管产 品 管理人 自 2018 年1 月1 日 起运营 资管 产品 提 供的贷 款服 务、 发生 的部 分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的销 售额确 定做 出规 定。 上述税 收政 策对 本基 金截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51 页


(3) 除 公允 价值 和增 值税 外,截 至资 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无 需要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项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51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652,343,281.19 72.73 其中: 债券 652,343,281.19 72.7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8,460,587.69 10.9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44,203,243.64 16.08 4 其他各项 资产 1,926,471.60 0.21 5 合计 896,933,584.12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2.9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1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22,999,738.50 15.9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融资 余 额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 例 为报告期内每 个交易日 融 资余额占资 产余额比 例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报 告期内 本基 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未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20% 。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51 页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0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6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无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超 过120 天情 况。


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5.48 15.95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83.8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20 天( 含) —397 天 (含 ) 26.7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16.09 15.95


8.4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存续 期限 未超 过 240 天。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51 页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9,923,367.77 5.1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9,923,367.77 5.18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01,006.93 1.30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602,418,906.49 78.13 8 其他 - - 9 合计 652,343,281.19 84.61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6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1709480 17 浦 发银 行 CD480 1,000,000 99,137,836.61 12.86 2 111710635 17 兴 业银 行 CD635 1,000,000 99,132,816.09 12.86 3 111770366 17 宁 波银 行 CD233 1,000,000 99,127,267.97 12.86 4 111717290 17 光 大银 行 CD290 1,000,000 98,160,170.95 12.73 5 111711517 17 平 安银 行 CD517 700,000 69,392,684.34 9.00 6 111713096 17 浙 商银 行 CD096 500,000 48,936,526.38 6.35 7 111711528 17 平 安银 行 CD528 500,000 48,915,943.73 6.34 8 170204 17 国开 04 400,000 39,923,367.77 5.18 9 111721148 17 渤 海银 行 CD148 400,000 39,615,660.42 5.14 10 041759028 17 桑德 CP002 100,000 10,001,006.93 1.30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7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126%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51 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905%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131% 注:上 表中 “偏 离情 况” 根据报 告期 内各 交易 日数 据计算 。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负偏 离度的 绝对 值未 达 到0.25%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正偏 离度的 绝对 值未 达 到0.5% 。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9.1 本 基金 采用固 定份 额净值 , 基 金账 面份额 净值始 终保 持为人 民币 1.0000 元。 本 基 金估 值采用 摊余 成本法 , 即 估值 对象以 买入成 本列 示, 按票面 利率或 商定 利率并 考 虑 其买 入时的 溢价 与折价 , 在 其剩 余期限 内按实 际利 率法进 行摊 销, 每 日计 提收益 或 损 失。 8.9.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未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告 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9.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7,172.8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899,298.76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926,471.60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51 页


8.9.4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无。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51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工银 安盈 货币 A 134 28.09 0.00 0.00% 3,764.20 100.00% 工银 安盈 货币 B 4 192,750,000.00 771,000,000.00 100.00% 0.00 0.00% 合计 138 5,586,983.80 771,000,000.00 100.00% 3,764.20 0.00%


9.2 期 末货 币市场 基金 前十名 份额 持有人 情况 序号 持有人 类别 持有份 额( 份) 占总份 额比 例 1 基金类 机构 601,307,541.66 77.99 2 基金类 机构 90,147,618.94 11.69 3 银行类 机构 46,013,938.75 5.97 4 其他机 构 35,076,273.26 4.55 5 个人 1,002.08 - 6 个人 200.47 - 7 个人 120.31 - 8 个人 100.28 - 9 个人 100.28 - 10 个人 100.28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51 页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安 盈货 币A 2,774.15 73.70% 工银安 盈货 币B - - 合计 2,774.15 0.00%


9.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安 盈货 币A 0 工银安 盈货 币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工银安 盈货 币A 0 工银安 盈货 币B 0 合计 0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51 页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工银安 盈货 币 A 工银安 盈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30,130.69 200,000,000.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6,529.46 13,300,000,000.0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137,041,000,000.00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2,765.26 149,570,000,000.0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764.20 771,000,000.00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51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 2 月8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基 金 管理人 第六 十一 次股 东会 和第四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六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沈立 强 先生辞 去公 司董 事 长 职务, 董事 长变 更为 尚军 先生。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 生 自2017 年4 月1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 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 )审计 费用壹 拾贰万元整 ,该 审计机 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向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 51 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申万宏 源 2 - - - - - 太平洋 证券 2 - - - - - 中泰证 券 2 - - - - - 国元证 券 2 - - - - - 东方证 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 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 佣金 率、 双方 的权 利义务 等, 经签 章有 效。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 51 页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申万宏 源 692,708,756.36 100.00% 58,557,800,000.00 100.00% - - 太平洋 证券 - - - - - - 中泰证 券 - - - - - - 国元证 券 - - - - - - 东方证 券 - - - - - -


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无。 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 51 页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 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到 或者 超过20% 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1211-201 71231 606,224,970. 90 0.00 4,917,429.24 601,307,54 1.66 77.9 9% 2 20170101-201 71211 10,700,000,0 00.00 136,000,000,0 00.00 146,700,000,0 00.00 0.00 0.00 %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较 为 集中 , 存在 基 金规 模大 幅 波动 的 风险 , 以及 由此 导致基 金 收益 较 大波 动 的风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根据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 披露 的《 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增 聘基 金经 理的公 告》 , 自2017 年4 月14 日起 , 姚璐 伟先 生开 始担任 工银 瑞信 安盈 货币 市场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