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银 瑞 信 增强 收 益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二十七日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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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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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4851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7 年 5 月1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81,297,988.6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485105 485005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前端 交易 代码 485105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后端 交易 代码 485205 -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192,086,161.09 份 389,211,827.55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与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 争基 金 资产波 动性 低于 业绩 比 较 基
准,追 求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获得 超过 基金 业绩 比较基 准的 投资 业绩 。
投资策 略 在确定 的利 率策 略和 期限 结构 、 类 属配 置策 略下 , 通过固 定收 益产 品的 投 资 来
获取稳 定的 收益。 同时 适 当参与 新股 发行 申购 及增 发新股 申购 等风 险较 低 的 投
资品种 ,为 基金 持有 人增 加收益 ,实 现资 产的 长期 稳定增 值。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 新综 合指 数( 财富 ) 收益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混合 型基 金 , 高 于 货
币市场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田青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ianqing1.zh@ccb.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2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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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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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B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B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B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36,964,043.
35
9,200,091.
97
125,516,983
.84
47,197,162
.38
284,135,477
.07
151,253,805
.54
本
期
利
润
7,057,660.3
8
-737,839.6
8
37,495,521.
16
14,943,409
.89
156,619,917
.03
91,662,105.
38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0047 -0.0016 0.0164 0.0176 0.0972 0.1048
本
期
基
金
份
0.39% -0.01% 1.79% 1.53% 9.16% 8.74%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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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净
值
增
长
率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0391 0.0335 0.0165 0.0154 0.0445 0.0389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1,317,024,8
76.49
427,931,06
9.70
2,321,959,6
67.97
679,770,62
9.41
2,860,462,1
25.70
1,463,555,1
51.72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1048 1.0995 1.1005 1.0996 1.1616 1.1561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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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4、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07 年5 月11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58% 0.16% -0.43% 0.06% -0.15% 0.10%
过去六 个月 0.58% 0.13% 0.36% 0.05% 0.22% 0.08%
过去一 年 0.39% 0.12% 0.26% 0.06% 0.13% 0.06%
过去三 年 11.55% 0.39% 10.44% 0.08% 1.11% 0.31%
过去五 年 40.45% 0.35% 20.98% 0.09% 19.47% 0.2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109.47% 0.31% 49.01% 0.08% 60.46% 0.23%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9% 0.16% -0.43% 0.06% -0.26% 0.10%
过去六 个月 0.38% 0.13% 0.36% 0.05% 0.02% 0.08%
过去一 年 -0.01% 0.12% 0.26% 0.06% -0.27% 0.06%
过去三 年 10.39% 0.39% 10.44% 0.08% -0.05% 0.31%
过去五 年 37.87% 0.35% 20.98% 0.09% 16.89% 0.2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100.91% 0.31% 49.01% 0.08% 51.90% 0.23%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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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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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2007 年5 月 11 日 生效 。
2、 根据 基金 合同 , 本基 金 建仓期 为3 个月 。 截至 报 告期末 , 本基 金各 项投 资 符合基 金合 同关 于投
资范围及投资 限制的规 定 :本基金投资 于债券类 资 产(含可转换 债券)的 比 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 , 投资 于股 票等 权益 类 证券的 比例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的 20% ,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
债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投 资于 可转 换债 券 的比例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30% , 本基 金股
票资产 投资 只进 行首 次发 行及增 发新 股投 资, 不直 接从二 级市 场买 入股 票。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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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 去五 年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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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 :1 、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为 2007 年5 月11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 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A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840 113,021,306.57 105,673,053.65 218,694,360.22
2015 1.500 165,713,458.10 54,158,578.48 219,872,036.58
合计 2.340 278,734,764.67 159,831,632.13 438,566,396.80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 增强 收 益债 券 B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760 55,627,577.26 25,036,814.16 80,664,391.42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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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1.500 99,817,386.23 47,632,310.09 147,449,696.32
合计 2.260 155,444,963.49 72,669,124.25 228,114,087.74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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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6 月 , 是 我国 第 一家由 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 股的合资 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 在 北京、上海、 深圳设有 分 公司,在香 港和上海
设有全 资子 公司 —— 工银 瑞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
公司(含子公 司)拥有 公 募基金、特定 资产管理 、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 基
金境内外投资 管理、基 本 养老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 管 理、保险资产 管理、企 业 年金养老金 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 项业 务资 格。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 公司旗 下管 理工 银 瑞 信核 心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工 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60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金 融地 产行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医 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沪港深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深证 红 利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QDII)等 113 只 公募基 金。
公司始终坚持 “以稳健 的 投资管理,为 客户提供 卓 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 依托强大的股 东
背景、稳健的 经 营理念 、 科学的投研体 系、严密 的 风控机制和资 深的管理 团 队,立足市 场化、专
业化、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 稳健 投资、 价值 投 资、 长 期投 资” , 致 力于 为 广大投 资者 提供 一流
的投资 管理 服务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
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助
理)期 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
任
日
期
杜
海
涛
副总经
理, 本基
金的基
金经理
2007
年 5 月
11 日
- 20
先后在 宝盈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担 任基 金经 理助 理, 招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担任 招商 现金增 值基 金基 金经 理; 2006 年
加入工 银瑞 信 , 现 任副 总经 理, 兼任 工银 瑞信 资产 管理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200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1 年 4 月 21
日,担 任工 银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2010 年 8 月 16 日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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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2 年1 月10 日, 担任 工银双 利债 券型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2 年 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 ,担 任工 银纯 债定
期开放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 , 担 任 工 银 月 月 薪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07 年 5 月 11 日 至 今, 担任工 银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基金基
金经理 ;2011 年 8 月 10 日至今 ,担 任工 银瑞 信添 颐债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1 月7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10 月31 日 至今 , 担任
工银瑞 信添 福债 券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4 年1 月27 日 至今,
担任工 银薪 金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4 月 17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总回 报灵 活配置 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 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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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 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 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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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 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内 控稽核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内 控稽核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 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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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内 控稽核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内 控 稽核部,内 控稽核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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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 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全球经 济 在2017 年 延续 了 2016 年 的回 升势 头, 全 球所有 主要 经济 体 自2010 年以来 首度 实现
同步复苏。虽 然国内外 政 策层面出现了 一些影响 因 素,例如美国 总统大选 中 特朗普胜 出 一度使市
场担心民粹主义情绪升温会带来全球政治经济的动荡,破坏来之不易的经济回升势头,中国自
2016 年 4 季 度起 推行 的金 融防风 险、 加强 监管 政策 继续成 为贯 穿 2017 年全 年 的政策 主线 ,实 体
经济的 表现 展现 出相 当强 的韧性 , 这 表明 中央 自2016 年初 以来 推行 的供 给侧 结构性 改革 以及 实体
经济自 身在 过去 几年 的结 构调整 已经 开始 产生 了积 极的效 果, 宏观 经济 抵御 波 动的能 力 明 显增 强 。
债券市 场方 面,10 年 期国 债收益 率上 行 87BP 至 3.88% ,10 年期 国开 债收 益率 上行 134BP 至
4.82% , 债券 资产 的票 息收 入基本 被净 价波 动侵 蚀完 毕, 中债 新 综 合财 富 (总 值) 指数 全年 仅上 涨
0.26% ;节 奏上 看, 前三 季 度债券 利率 呈区 间波 动态 势,1-5 月 利率 震荡 上行 ,6-9 月利 率震 荡下
行,10 月 开始, 随着 市场 对中国 经济 中长 期前 景的 预期由 悲观 转为 乐观 , 利 率大幅 上行 不断 刷 新
年内高点。股 票市场方 面 ,结构分化特 征贯穿全 年 ,以白马蓝筹 为代表的 大 中市值、低 估值股票
持续上涨,相 当一批优 质 蓝筹股创出历 史新高, 中 小市值 、高估 值股票虽 有 反弹但全年 呈震荡下
跌态势。与股 债市场的 表 现相类似,可 转债在风 格 方面也有相似 的分化规 律 ,债性的可 转债、可
交换债 表现 较差 ,股 性的 与白马 蓝筹 股相 关的 可转 债、可 交换 债表 现较 好。
报告期内本基 金根据宏 观 经济和通胀形 势的变化 , 期间保持较高 的可转债 仓 位,波段操作 利
率债, 继续 积极 减持 低评 级债券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8 页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工银 增强 收益 债券 A 份 额净 值增 长率为 0.39% ,工 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B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为-0.01% ,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为 0.26%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8 年, 全球 经济 复 苏可能 会在 更广 范围 内展 开, 中 国共 产党 第十 九次 全国代 表大 会的
胜利召开,为 中国今后 相 当长一段时间 的发展指 明 了方向,中国 经济有望 进 入新一轮向 上的景气
周期; 美国 税改 法案 的通 过 也可能 对美 国 2018 年经 济 形成提 振。 全球 两大 主要 经 济体的 共振 向上 ,
将对全球经济 形成拉动 。 在全球经济同 步复苏的 进 程中,通胀压 力可能也 会 逐渐显现, 继中美央
行率先 退出 货币 政策 宽松 的轨道 后,2018 年可 能有 越来越 多的 央行 追随 中美 央行踏 上退 出宽 松 的
道路, 这一 过程 中可 能会 对全球 流动 性造 成阶 段性 扰动。
债券方 面 , 从2016 年 4 季度 开始 计 算 , 本轮 债券 下 跌的幅 度之 大 、 历 时之 久 在历次 利率 上行
周期中是比较 罕见的, 从 纵向比较来看 ,当前债 券 利率已经处于 历史较高 分 位数水平, 具备较高
的配置价值; 但另一方 面 ,经济上行和 政策紧缩 仍 然没有见到逆 转的迹象 , 因而债券利 率迅速拐
头并明显向下 的概率也 是 较小的,故债 券资产不 宜 保持太高的进 攻性,总 体 还是等待收 益率超调
时带来 的配 置机 会 。 转 债 方面 , 供 给潮 压力 的 驱动 下, 估值 水平 有所 承压 , 但也为 精挑 优质 转债
个券带来了机 会,并且 在 经济上行的大 背景下, 转 债资产的上行 空间也大 于 下行风险, 性价比较
好。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8 页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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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符合 相关 法规 及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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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8 )审 字 第60802052_A05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工银 瑞信 增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财务 报表 , 包
括2017 年12 月 31 日的 资 产负债 表 ,2017 年 度的 利 润表 、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 以及相 关财 务报 表附 注。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工 银瑞 信 增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财务 报
表在所 有重 大方 面按 照企 业会计 准则 的规 定编 制, 公 允反映 了工 银
瑞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
以及2017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工 银瑞 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并履 行 了职业 道德 方
面的其 他责 任。 我们 相信 ,我们 获取 的 审 计证 据是 充分、 适当 的,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供 了基 础。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其他信 息 工银瑞 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层 (以 下简称 “管 理
层” ) 对其 他信 息负 责。 其 他信息 包括 年度 报告 中涵 盖的信 息, 但
不包括 财务 报表 和我 们的 审计报 告。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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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管理层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使其实 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 执行 和维 护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 使 财务报 表不 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 负责评 估工 银瑞 信增 强收 益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持续 经营 能力 , 披 露与 持续 经营 相关 的 事项 (如 适用) ,
并运用 持续 经营 假设 , 除 非计划 进行 清算 、 终止 运 营或别 无其 他现
实的选 择。
治理层 负责 监督 工银 瑞信 增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财务 报
告过程 。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们的 目标 是对 财务 报表 整体是 否不 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误 导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预期 错报 单独 或汇 总起 来可能 影响 财务 报表 使用 者依据 财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 识别 和评 估由 于舞 弊 或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重 大错报 风险 ,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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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 了解 与审 计相 关的 内 部控制 ,以 设计 恰当 的审 计程序 ,但 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 评价 管理 层选 用会 计 政策 的 恰当 性和 作出 会计 估计及 相关 披
露的合 理性 。
(4) 对管 理层 使用 持续 经 营假设 的恰 当性 得出 结论 。同时 ,根 据
获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能 导 致对工 银瑞 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持 续经 营能 力产 生重 大疑虑 的事 项或 情况 是否 存在重 大不 确
定性得 出结 论 。 如 果我 们 得出结 论认 为存 在重 大不 确定性 , 审计 准
则要求 我们 在审 计报 告中 提请报 表使 用者 注意 财务 报表中 的相 关
披露; 如果披 露不 充分, 我们应 当发 表非 无保 留意 见。 我 们的结 论
基于截 至审 计报 告日 可获 得的信 息 。 然 而 , 未 来的 事 项或情 况可 能
导致工 银瑞 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不 能持 续经营 。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徐艳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3 日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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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增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58,304,545.85 93,191,936.94
结算备 付金
12,920,702.25 3,702,129.08
存出保 证金
13,794.44 25,303.66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244,311,814.64 3,195,913,019.80
其中: 股票 投资
97,747,406.40 21,273,260.0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146,564,408.24 3,174,639,759.8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7,691,426.74 139,970,667.19
应收利 息
37,737,974.50 57,010,667.51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6,797.44 104,025.5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2,371,007,055.86 3,489,917,749.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609,887,655.17 340,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6,220,624.09 -
应付赎 回款
1,086,081.93 138,622,543.5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895,495.86 1,738,403.78
应付托 管费
298,498.66 579,467.9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47,285.30 239,112.13
应付交 易费 用
5,275.63 14,055.11
应交税 费
-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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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 息
631,636.13 91,688.73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6,878,556.90 6,902,181.15
负债合 计
626,051,109.67 488,187,452.3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581,297,988.64 2,728,152,216.57
未分配 利润
163,657,957.55 273,578,080.81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744,955,946.19 3,001,730,297.3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371,007,055.86 3,489,917,749.76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07 年5 月11 日。
2、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1,581,297,988.64 份, 其中 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为人 民 币1.1048 元, 份 额总额 为 1,192,086,161.09 份; 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人民 币 1.0995 元,
份额总 额 为389,211,827.55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增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1,440,908.38 98,322,169.20
1.利息 收入
106,605,968.12 169,292,277.5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628,551.22 1,362,516.75
债券利 息收 入
101,977,416.90 167,403,545.8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526,214.9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5,524,310.00 46,523,857.7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2,559,694.57 9,990.00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3,354,615.43 46,023,867.7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390,000.00 490,000.00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9,844,314.62 -120,275,215.17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8 页
列)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203,564.88 2,781,249.10
减: 二、费用
35,121,087.68 45,883,238.15
1.管 理人 报酬
12,933,454.38 22,096,647.82
2.托 管费
4,311,151.43 7,365,549.19
3.销 售服 务费
2,022,705.26 3,975,650.74
4.交 易费 用
37,179.43 44,500.34
5.利 息支 出
15,366,177.36 11,916,628.6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5,366,177.36 11,916,628.65
6.其 他费 用
450,419.82 484,261.41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6,319,820.70 52,438,931.0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6,319,820.70 52,438,931.05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7 年5 月11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增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728,152,216.57 273,578,080.81 3,001,730,297.38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6,319,820.70 6,319,820.70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146,854,227.93 -116,239,943.96 -1,263,094,171.8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73,806,817.63 17,550,275.60 191,357,093.23
2. 基金 赎回 款 -1,320,661,045.56 -133,790,219.56 -1,454,451,265.1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8 页
“-” 号填 列)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581,297,988.64 163,657,957.55 1,744,955,946.1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728,342,614.63 595,674,662.79 4,324,017,277.4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52,438,931.05 52,438,931.0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000,190,398.06 -75,176,761.39 -1,075,367,159.4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340,363,309.23 432,802,600.63 2,773,165,909.86
2. 基金 赎回 款 -3,340,553,707.29 -507,979,362.02 -3,848,533,069.3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299,358,751.64 -299,358,751.64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728,152,216.57 273,578,080.81 3,001,730,297.38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7 年5 月11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 紫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信增强 收益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系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
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 会” ) 证监 基金 字[2007]117 号文 《关 于同 意工 银瑞 信增强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的批准 , 由 基金 管理 人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向社会 公开 发行 募集 ,
基金合 同 于2007 年5 月11 日正 式生 效, 首次 设立 募 集规模 为 3,680,907,503.42 份 基金 份额。 本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8 页
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存 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和注 册登记机 构 均为工银瑞 信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包括 债 券、中央银行 票据、资 产 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 股 票以及中国证 监
会批准的允许 基金投资 的 其他固定收益 类金融工 具 。本基 金投资 于债券类 资 产(含可转 换债券)
的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80%, 投资 于股 票等 权益 类 证券的 比例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的 20% , 现金 或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 基金 股票 资产 投资 只进行 首次 发行 及增
发新股 投资 ,不 直接 从二 级市场 买入 股票 。本 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债- 新综合 指数 (财 富)
收益率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 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8 页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策 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 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8 页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运营 资 管产品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 运营业务 ” ) ,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 , 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 增值 税,资管产 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 资管产品 运 营业务和其他 业务的销 售 额和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 除 外。资管产 品管理人
可选择 分别 或汇 总核 算资 管产品 运营 业务 销售 额和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 增 值税的,不再 缴纳 ;已 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
额从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以后 月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 抵减;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 文 《关 于租入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额 抵扣等 增值 税 政
策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运营 资管 产品 提供 的贷款 服务 、 发生
的部分 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 按 照以 下规 定确 定销 售 额: 提供 贷款 服务 , 以2018 年 1 月1 日起 产生
的利息 及利 息性 质的 收入 为销售 额; 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 得的 股票 ( 不包括 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 可以选 择按 照实 际买 入价 计算销 售额 , 或者 以2017 年最后 一个 交 易 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处 于停牌期 间 的股票,为停 牌前最后 一 个交易日收盘 价) 、
债券估 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 中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公 司提 供的 债券 估值 ) 、 基 金份 额净 值、 非
货物期 货结 算价 格作 为买 入价计 算销 售额 。
7.4.6.3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8 页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无。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8 页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2,933,454.38 22,096,647.8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304,524.20 1,632,978.28
注:1 、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60% 的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 法如下 :
H=E×0 .6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311,151.43 7,365,549.19
注:1 、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 法如下 :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114,500.28 114,500.28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1,387,447.03 1,387,447.03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226,412.42 226,412.42
合计 - 1,728,359.73 1,728,359.73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8 页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 银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1,554,006.56 1,554,006.56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1,712,164.90 1,712,164.90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275,835.81 275,835.81
合计 - 3,542,007.27 3,542,007.27
注:1 、 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B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4% 。 本基 金
销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 基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服 务。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B 类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4% 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4% ÷ 当 年天 数
H 为B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B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2、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07
年5 月11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6,407,696.13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6,407,696.13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3.89%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8 页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B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07 年
5 月 11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6,407,696.13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6,407,696.13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2.20% -
注:1 、 基金 管理 人持 有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场 公开 的交 易费 率计 算并支 付 。 对 于分 级
基金, 下属 各级 份额 占比 的分母 采用 各级 的份 额;
2、期 间申 购/买 入总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 转换 入份 额;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无。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58,304,545.85 214,942.19 93,191,936.94 1,034,405.38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 认购 期末估 数量 期末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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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受限
类型
价格 值单价 (单位 :
张)
成本总 额
139403
17
西高
01
2017 年
12 月
28 日
-
新债
流通
受限
99.97 99.97 250,000 24,993,293.15 24,993,293.15 -
127740
17
宿迁
02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1
月12
日
新债
流通
受限
99.96 99.96 50,000 4,997,882.74 4,997,882.74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69,887,655.17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70309 17 进出09
2018 年1 月
4 日
97.03 728,000 70,637,840.00
合计
728,000 70,637,84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540,000,000.00 元, 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到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 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 入质押 库的 债券 , 按 证券 交 易所规 定的 比例 折
算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本基金 非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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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080,367.28 元 ,属 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1,772,231,447.36 元, 属 于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为 人 民 币 0.00 元 ( 上 年 度 末 : 第 一 层 次 人 民 币 713,312,209.05 元 , 第 二 层 次 人 民 币
2,482,600,810.75 元, 第 三层次 人民 币 0.00 元)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可转换债 券等证券 , 若出现重大事 项停牌、 交 易不活跃、或 属
于非公开发行 等情况, 本 基金分别于停 牌日至交 易 恢复活 跃日期 间、交易 不 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证券 的公允价 值 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 估 值调整中采用 的对公允 价 值计量整体 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 入值所属 的 最低层次,确 定相关证 券 公允价值应属 第二层次 或 第三层次。 本基金政
策为以报告期 初作为确 定 金融工具公允 价值层次 之 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 持 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
的金融 工具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本 期未 发生 变动 (上 年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无。
7.4.10.3 其他 事项
无。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97,747,406.40 4.12
其中: 股票 97,747,406.40 4.12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146,564,408.24 90.53
其中: 债券 2,146,564,408.24 90.5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1,225,248.10 3.0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5,469,993.12 2.34
8 合计 2,371,007,055.86 100.00
注: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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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7,995,000.00 0.46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7,560,000.00 0.43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82,192,406.40 4.71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7,747,406.40 5.6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336 新华保 险 1,170,832 82,192,406.40 4.71
2 600023 浙能电 力 1,500,000 7,995,000.00 0.46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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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00798 宁波海 运 1,500,000 7,560,000.00 0.43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36 新华保 险 69,954,676.64 2.33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67 冠城大 通 4,467,085.06 0.15
2 603816 顾家家 居 45,310.00 0.00
3 601229 上海银 行 23,770.00 0.00
4 600977 中国电 影 21,380.00 0.00
5 600909 华安证 券 10,800.00 0.00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69,954,676.64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4,568,345.06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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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22,760,159.14 41.4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617,220,159.14 35.37
4 企业债 券 505,897,288.22 28.9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447,026,000.00 25.62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74,332,960.88 21.45
8 同业存 单 - -
9 地方政 府债 96,548,000.00 5.53
10 其他 - -
11 合计 2,146,564,408.24 123.02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70412 17 农发 12 1,900,000 185,079,000.00 10.61
2 170206 17 国开 06 1,300,000 126,087,000.00 7.23
3 170309 17 进出 09 1,100,000 106,733,000.00 6.12
4 1116001 11 深 发展 01 1,000,000 105,540,000.00 6.05
5 132007 16 凤凰 EB 1,030,000 93,730,000.00 5.37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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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 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3,794.4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7,691,426.7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7,737,974.50
5 应收申 购款 26,797.4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469,993.12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32007 16 凤凰 EB 93,730,000.00 5.37
2 132005 15 国资 EB 74,273,704.00 4.26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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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32004 15 国盛 EB 45,680,377.60 2.62
4 132002 15 天集 EB 38,068,896.00 2.18
5 110032 三一转 债 35,014,165.20 2.01
6 113008 电气转 债 22,285,755.80 1.28
7 120001 16 以岭 EB 20,415,617.88 1.17
8 113011 光大转 债 19,830,300.00 1.14
9 132006 16 皖新 EB 9,760,000.00 0.56
10 132003 15 清控 EB 6,277,075.20 0.36
注:上 表包 含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和可交 换债 券明 细。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无。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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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增强
收益
债券A
29,265 40,734.19 818,656,597.00 68.67% 373,429,564.09 31.33%
工银
增强
收益
债券B
11,673 33,342.91 13,868,091.56 3.56% 375,343,735.99 96.44%
合计 40,938 38,626.65 832,524,688.56 52.65% 748,773,300.08 47.35%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增 强
收益债 券
A
217,089.09 0.02%
工银增 强
收益债 券
B
0.00 0.00%
合计 217,089.09 0.01%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A 0~10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B 0
合计 0~1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A 0~10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B 0
合计 0~10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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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A
工银增 强收 益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7 年5 月 11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289,410,176.86 2,391,497,326.5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109,978,932.70 618,173,283.87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40,227,486.97 33,579,330.66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058,120,258.58 262,540,786.98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92,086,161.09 389,211,827.55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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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 2 月8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基 金
管理人 第六 十一 次股 东会 和第四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六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沈立 强 先生辞 去公 司董 事 长
职务, 董事 长变 更为 尚军 先生。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 生 自2017 年4 月1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2017 年9 月1 日, 中国 建 设银行 发布 公告 , 聘任纪 伟 为中国 建设 银行 资产 托管 业务部 总经 理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捌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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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江证 券 1 4,568,345.06 100.00% 4,163.11 100.00% -
中信建 投 1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 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 佣金 率、 双方 的权 利义务 等, 经签 章有 效。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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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长江证 券 719,222,184.63 83.03% 28,776,000,000.00 93.93% - -
中信建 投 147,034,866.81 16.97% 1,860,953,000.00 6.07% -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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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1231 925,096,983.45 0.00 450,000,000.00 475,096,983.45 30.04%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较 为集中 ,存 在基 金规 模大 幅波动 的风 险, 以及 由此 导致基 金收 益较 大波 动的 风
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