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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信用纯债B(485019)

工银信用纯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信用 纯 债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二十七日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7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7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48511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39,606,873.5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485119 485019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608,630,942.41 份 30,975,931.13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 争实 现 超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 资 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的主 要投 资策 略包 括:期 限配 置策 略、 期限 结构策 略、 类属 配置 策 略 、 证券选 择策 略、 短 期和 中 长期的 市场 环境 中的 投资 策略及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 品 种 投资策 略,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发 掘和 利用 市场失 衡提 供的 投资 机 会 , 实现组 合资 产的 增值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企 业债 总全 价指 数收 益率×80%+ 中债 国债 总全 价指数 收益 率 × 2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风 险水 平低 于混 合型基 金、 股票 型基 金 , 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贺倩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99 传真 010-66583158 010-68121816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7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7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A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 B 工银信 用纯 债 债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B 工银信 用纯 债 债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B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10,392,958. 82 457,047.47 59,978,902.8 7 13,167,566. 35 29,590,620.1 9 24,887,497. 11 本 期 利 润 1,078,580.7 0 -290,079.6 4 19,336,602.0 8 6,022,833.6 5 45,101,215.2 7 36,157,180. 09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0015 -0.0059 0.0173 0.0232 0.0994 0.1045 本 期 基 金 份 0.09% -0.27% 1.20% 0.77% 11.44% 10.97%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7 页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1296 0.1092 0.1207 0.1053 0.1085 0.0933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689,494,933 .71 34,464,391 .40 1,028,122,78 2.44 109,010,059 .32 1,349,894,46 6.90 610,559,996 .12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133 1.113 1.132 1.116 1.159 1.143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7 页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4、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2 年11 月 14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9% 0.07% -1.43% 0.05% 0.64% 0.02% 过去六 个月 -0.09% 0.06% -2.96% 0.05% 2.87% 0.01% 过去一 年 0.09% 0.07% -8.89% 0.08% 8.98% -0.01% 过去三 年 12.88% 0.09% -13.07% 0.09% 25.95% 0.00% 过去五 年 16.93% 0.14% -11.08% 0.10% 28.01%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17.39% 0.14% -11.45% 0.10% 28.84% 0.04%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89% 0.07% -1.43% 0.05% 0.54% 0.02% 过去六 个月 -0.27% 0.06% -2.96% 0.05% 2.69% 0.01% 过去一 年 -0.27% 0.07% -8.89% 0.08% 8.62% -0.01% 过去三 年 11.53% 0.09% -13.07% 0.09% 24.60% 0.00% 过去五 年 14.41% 0.14% -11.08% 0.10% 25.49%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14.87% 0.14% -11.45% 0.10% 26.32% 0.04%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7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7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11 月14 日生 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于 投资 范围 及投 资限 制的规 定: 债券 等固 定收 益类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不低 于 80 %; 其中公司债、 企业债、 短 期融资券、商 业银行金 融 债与次级债、 资产支持 证 券、中期票 据等企业 机构发 行的 债券 占基 金固 定收益 类资 产的 比例 不低 于 80 %; 基 金持 有现 金及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 的 政府债 券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不低 于 5%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7 页


3.2.3


过 去五 年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7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2 年11 月 14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 银信 用纯 债债 券 A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410 45,180,427.34 - 45,180,427.34


2015 - - - -


合计 0.410 45,180,427.34 - 45,180,427.34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 信用 纯 债债 券 B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360 6,281,168.51 - 6,281,168.51


20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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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0.360 6,281,168.51 - 6,281,1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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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6 月 , 是 我国 第 一家由 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 股的合资 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 在 北京、上海、 深圳设有 分 公司,在香 港和上海 设有全 资子 公司 —— 工银 瑞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 公司(含子公 司)拥有 公 募基金、特定 资产管理 、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 基 金境内外投资 管理、基 本 养老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 管 理、保险资产 管理、企 业 年金养老金 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 项业 务资 格。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 公司旗 下管 理工 银 瑞 信核 心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工 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60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金 融地 产行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医 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沪港深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深证 红 利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QDII)等 113 只 公募基 金。 公司始终坚持 “以稳健 的 投资管理,为 客户提供 卓 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 依托强大的股 东 背景、稳健的 经营理念 、 科学的投研体 系、严密 的 风控机制和资 深的管理 团 队,立足市 场化、专 业化、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 稳健 投资、 价值 投 资、 长 期投 资” , 致 力于 为 广大投 资者 提供 一流 的投资 管理 服务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何秀红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2 年11 月 14 日 - 11 曾 任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 司债 券研 究员 ; 2009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任 固定 收益 部 副总监 ;2011 年2 月 10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四 季 收益 债券 型基 金 基金经 理 ; 2011 年12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7 页


月 19 日 , 担 任工 银保 本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11 月 14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信 用 纯 债债 券基 金基 金 经理 ; 2013 年3 月29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产 业债 债券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3 年5 月 22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信 用 纯债 一年 定期 开 放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6 月 24 日起 至 今 ,担 任工 银信 用 纯 债 两年 定期 开放 基 金基金 经理;2015 年 10 月 27 日 起至 今 , 担 任 工银 丰收 回报 灵 活 配 置混 合型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9 月 12 日 起至 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瑞 享纯 债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7 页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 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7 页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 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 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7 页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内 控稽核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内 控稽核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 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内 控稽核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内 控 稽核部,内 控稽核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 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7 页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 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 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海外方 面,2017 年 发达 国 家经济 整体 向好 , 货 币政 策进一 步正 常化 。 美 国方 面, 居 民消 费与 企业投 资温 和改 善, 美联 储全年 加息 三次 共 75bp 。 欧洲经 济在 投资 和出 口带 动下持 续改 善, 美元 指数震荡下行 ,带动人 民 币汇率强势升 值,外汇 占 款净流出持续 收窄,9 月 份以来转为 净流入。 国内方 面 , 经 济稳 中微 降 , 地 产投 资与 工业 增加 值 有所下 滑但 幅度 有限 , 而 出口回 升 、 基 建平 稳, 使得经济表现 出一定韧 性 。流动性方面 ,央行货 币 政策维持稳健 中性,但 资 金面实际偏 紧,加剧 资金利 率波 动。 市场 方面 , 受制 于流 动性 偏紧 , 债 市收益 率全 年震 荡上 行,10 年期 国债 收益 率 上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7 页


行 87bp 、10 年 期国 开收 益 率上行 114bp ,信 用债 中 高等级 利差 整体 走扩 20-60bp , 低等 级利 差基 本持平 。可 转债 全年 震荡 ,并未 享受 到股 票的 慢牛 行情, 源于 对前 期过 高估 值的消 化。 2017 年组 合操 作一 季度 以 减持为 主, 久期 小幅 下降 , 二三 季度 逐步 增持 高等 级信用 债, 组合 久期小 幅回 升, 四季 度初 止损利 率债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 银信用纯 债 A 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 0.09% ,工银信用纯 债 B 份额 净值增长率 为 -0.27%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为-8.8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8 年 , 预 计经 济维 持平稳 , 通胀 中枢 有所 抬 升, 金融 监管 仍将 推进 , 债市或 维持 高位 震荡,不过当 前收益率 普 遍在 90%历 史分位数 上方 ,配置价值已 有突显, 信 用债中高等级 利差有 一定保 护, 低等 级利 差存 在走扩 压力 ,转 债市 场将 迎来大 扩容 ,机 会也 会更 多。 2018 年, 我们 认为 债券 市 场存在 投资 价值 , 但 是通 胀和金 融监 管的 影响 还在 发酵, 等待 一个 较好时 机再 加久 期。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7 页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7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 的过程中 , 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的约定,对本 基金基金 管 理人 —工银 瑞信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进行 了认真 、独 立的 会计 核算和必要的 投资监督 , 认真履行了托 管人的义 务 ,没有从事任 何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工银瑞 信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本 基 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 产 净值的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及利 润 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 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 报告期内 ,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 严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工银瑞 信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信 息 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露 管 理办法 》 及 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基 金管 理人 所编制 和披 露的 本基 金年 度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表现、收 益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信息 真实、准 确 、完整,未 发现有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7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8 )审 字 第60802052_A20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信 用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财务 报表 , 包 括2017 年12 月 31 日的 资 产负债 表 ,2017 年 度的 利 润表 、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 以及相 关财 务报 表附 注。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工 银瑞 信 信用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财务 报 表在所 有重 大方 面按 照企 业会计 准则 的规 定编 制, 公 允反映 了工 银 瑞信信 用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 以及2017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工 银瑞 信信 用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并履 行 了职业 道德 方 面的其 他责 任。 我们 相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证 据是 充分、 适当 的,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供 了基 础。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其他信 息 工银瑞 信信 用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层 (以 下简称 “管 理 层” ) 对其 他信 息负 责。 其 他信息 包括 年度 报告 中涵 盖的信 息, 但 不包括 财务 报表 和我 们的 审计报 告。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7 页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管理层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使其实 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 执行 和维 护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 使 财务报 表不 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 负责评 估工 银瑞 信信 用纯 债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持续 经营 能力 , 披 露与 持续 经营 相关 的 事项 (如 适用) , 并运用 持续 经营 假设 , 除 非计划 进行 清算 、 终止 运 营或别 无其 他现 实的选 择。 治理层 负责 监督 工银 瑞信 信用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财务 报 告过程 。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们的 目标 是对 财务 报表 整体是 否不 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误 导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预期 错报 单独 或汇 总起 来可能 影响 财务 报表 使用 者依据 财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 识别 和评 估由 于舞 弊 或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重 大错报 风险 ,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7 页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 了解 与审 计相 关的 内 部控制 ,以 设计 恰当 的审 计程序 ,但 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 评价 管理 层选 用会 计 政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 会计 估计及 相关 披 露的合 理性 。 (4) 对管 理层 使用 持续 经 营假设 的恰 当性 得出 结论 。同时 ,根 据 获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能 导 致对工 银瑞 信信 用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持 续经 营能 力产 生重 大疑虑 的事 项或 情况 是否 存在重 大不 确 定性得 出结 论 。 如 果我 们 得出结 论认 为存 在重 大不 确定性 , 审计 准 则要求 我们 在审 计报 告中 提请报 表使 用者 注意 财务 报表中 的相 关 披露; 如果披 露不 充分, 我们应 当发 表非 无保 留意 见。 我 们的结 论 基于截 至审 计报 告日 可获 得的信 息 。 然 而 , 未 来的 事 项或情 况可 能 导致工 银瑞 信信 用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不 能持 续经营 。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徐艳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3 日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7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71,455.91 17,503,394.82 结算备 付金


8,436,509.28 8,337,902.98 存出保 证金


19,655.58 52,547.6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807,464,691.94 1,334,374,418.44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807,464,691.94 1,334,374,418.4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3,000,000.00 - 应收利 息


12,834,727.65 22,567,812.24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3,827.54 18,985.0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842,050,867.90 1,382,855,061.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06,000,000.00 228,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0,016,220.29 15,043,744.17 应付赎 回款


303,423.80 665,919.70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51,928.96 601,351.26 应付托 管费


117,309.64 200,450.4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2,039.17 40,601.71 应付交 易费 用


4,781.37 2,875.00 应交税 费


-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7 页


应付利 息


153,088.25 124,290.12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132,751.31 1,042,987.04 负债合 计


118,091,542.79 245,722,219.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639,606,873.54 1,006,074,321.72 未分配 利润


84,352,451.57 131,058,520.0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723,959,325.11 1,137,132,841.7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842,050,867.90 1,382,855,061.18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2 年11 月 14 日。 2、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639,606,873.54 份,其中 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民 币1.133 元, 份额 总额 为 608,630,942.41 份;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 民币 1.113 元, 份额 总额 为30,975,931.13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7,313,737.00 45,535,992.01 1.利息 收入


48,006,577.07 78,056,307.27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18,010.79 514,906.85 债券利 息收 入


47,600,302.52 77,524,182.8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88,263.76 17,217.5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0,754,938.38 14,749,985.7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0,754,938.38 14,749,985.7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0,061,505.23 -47,787,033.49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7 页


列)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23,603.54 516,732.51 减: 二、费用


16,525,235.94 20,176,556.28 1.管 理人 报酬


5,305,337.28 9,608,819.64 2.托 管费


1,768,445.79 3,202,939.87 3.销 售服 务费


224,431.30 1,209,262.65 4.交 易费 用


12,870.52 19,677.93 5.利 息支 出


8,773,893.87 5,666,622.2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8,773,893.87 5,666,622.29 6.其 他费 用


440,257.18 469,233.9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788,501.06 25,359,435.73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788,501.06 25,359,435.73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2 年11 月 14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006,074,321.72 131,058,520.04 1,137,132,841.76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788,501.06 788,501.06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366,467,448.18 -47,494,569.53 -413,962,017.7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01,707,842.31 39,321,645.17 341,029,487.48 2. 基金 赎回 款 -668,175,290.49 -86,816,214.70 -754,991,505.19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7 页


“-” 号填 列)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639,606,873.54 84,352,451.57 723,959,325.1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699,296,425.75 261,158,037.27 1,960,454,463.0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25,359,435.73 25,359,435.73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693,222,104.03 -103,997,357.11 -797,219,461.1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273,743,787.73 197,844,229.97 1,471,588,017.70 2. 基金 赎回 款 -1,966,965,891.76 -301,841,587.08 -2,268,807,478.84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51,461,595.85 -51,461,595.85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006,074,321.72 131,058,520.04 1,137,132,841.7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2 年11 月 14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 紫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信信用 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系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 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 会” ) 证监许可[2012]1220 号文《关于 核准工银瑞 信信用纯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的 批准 , 由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向 社会 公开 募集 , 基金合 同 于2012 年11 月14 日正 式生 效, 首 次设立 规模 为 3,899,787,480.33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7 页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 的 基金管理人和 注册登记 机 构均为工银瑞 信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国 内依 法发 行 上市 的企 业债 券 、 公司债 券 、 国 债 、 央 行票 据、 地方 政府 债、 商业银行金融 债与次级 债 、政策性金融 债、中期 票 据、资产支持 证券、可 分 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 部分、短期融 资券、债 券 回购和银行存 款等固定 收 益类资产,以 及法律法 规 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 本基金不直接 在二级市 场 买入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 资产,也不 参与一级 市场新股申购 和新股增 发 。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 品 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 其 纳入投资范围 ,其投资 比 例遵循届时有 效法律法 规 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 投资组 合资 产配 置比 例: 债券等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占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 于80% ; 其 中公 司债 、 企业债、短期 融资券、 商 业银行金融债 与次级债 、 资产支持证券 、中期票 据 等企业机构 发行的债 券占基金固定 收益类资 产 的比例不低 于 80%; 基金 持有现金及到 期日在一 年 以内的政府债 券占基 金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不 低 于5%。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企业 债总 全价 指数收 益率 ×80 %+ 中 债国债 总全 价指 数收 益率 ×20%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7 页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 计估 计变 更以 及差错 更正 的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 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 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运营 资 管产品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 运营业务 ” ) ,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 , 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 增值 税,资管产 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 资管产品 运 营业务和其他 业务的销 售 额和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 除 外。资管产 品管理人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7 页


可选择 分别 或汇 总核 算资 管产品 运营 业务 销售 额和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 行为 ,未缴纳 增 值税的,不再 缴纳 ;已 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 额从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以后 月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 抵减;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 文 《关 于租入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额 抵扣等 增值 税 政 策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运营 资管 产品 提供 的贷款 服务 、 发生 的部分 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 按 照以 下规 定确 定销 售 额: 提供 贷款 服务 , 以2018 年 1 月1 日起 产生 的利息 及利 息性 质的 收入 为销售 额; 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 得的 股票 ( 不包括 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 可以选 择按 照实 际买 入价 计算销 售额 , 或者 以2017 年最后 一个 交 易 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处 于停牌期 间 的股票,为停 牌前最后 一 个交易日收盘 价) 、 债券估 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 中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公 司提 供的 债券 估值 ) 、 基 金份 额净 值、 非 货物期 货结 算价 格作 为买 入价计 算销 售额 。 7.4.6.2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7 页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5,305,337.28 9,608,819.6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40,987.93 1,447,410.33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6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6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768,445.79 3,202,939.87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7 页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100,368.19 100,368.19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103,841.47 103,841.47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4,785.76 4,785.76 合计 - 208,995.42 208,995.42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 银 信 用 纯 债 债 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974,006.87 974,006.87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180,249.65 180,249.65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9,638.36 9,638.36 合计 - 1,163,894.88 1,163,894.88 注:1 、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B 类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率 为 0.40%。本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基 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服 务。 销售 服务 费按前 一 日 B 类基金 资产净 值 的0.40%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下: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B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B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2、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7 页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21,928,941.64 50,902,838.52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无。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无。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271,455.91 63,110.14 17,503,394.82 152,249.44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39403 17 西 高01 2017 年 12 月 - 新债 流通 99.97 99.97 100,000 9,997,317.26 9,997,317.26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7 页


28 日 受限 127740 17 宿 迁02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1 月12 日 新债 流通 受限 99.96 99.96 100,000 9,995,765.48 9,995,765.48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106,000,000.00 元, 于 2018 年1 月3 日,1 月5 日,1 月9 日 先后 到 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 本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 质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 为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本基金 非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 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民 币 807,464,691.94 元,属 于三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币 0.00 元 (上 年度末 : 第 一层 次人 民 币0.00 元, 第二 层次 人民 币1,334,374,418.44 元, 第 三层次 人民 币 0.00 元)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在第 一层次和 第 二层次之间 无重大转 换 ( 上年 度: 无) 。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未 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7 页


生转入 或转 出第 三层 次公 允价值 的情 况( 上年 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无。 7.4.10.3 其他 事项











无。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7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807,464,691.94 95.89 其中: 债券 807,464,691.94 95.8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707,965.19 1.0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5,878,210.77 3.07 8 合计 842,050,867.90 100.00 注: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股 票明细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7 页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卖 出股 票明细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卖 出股票 交易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 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63,772,800.00 8.8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63,772,800.00 8.81 4 企业债 券 609,531,891.94 84.1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34,160,000.00 18.53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07,464,691.94 111.53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01553036 15 北 控 集 MTN001 500,000 47,840,000.00 6.61 2 124015 12 筑 工投 399,990 40,534,986.60 5.60 3 170311 17 进出 11 300,000 29,784,000.00 4.11 4 122358 15 际华 03 300,000 29,109,000.00 4.02 5 127214 15 建 发债 300,000 29,016,000.00 4.01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7 页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期没 有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期没 有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9,655.5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3,000,000.0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2,834,727.65 5 应收申 购款 23,827.5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878,210.77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7 页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无。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7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信用 纯债 债券A 6,282 96,884.90 526,799,995.72 86.55% 81,830,946.69 13.45% 工银 信用 纯债 债券B 442 70,081.29 12,827,788.64 41.41% 18,148,142.49 58.59% 合计 6,724 95,122.97 539,627,784.36 84.37% 99,979,089.18 15.63%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信 用 纯债债 券 A 57,408.38 0.01% 工银信 用 纯债债 券 B 0.00 0.00% 合计 57,408.38 0.01%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A 0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B 0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A 0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B 0 合计 0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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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A 工银信 用纯 债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11 月 14 日 )基 金 份额总 额 754,844,650.94 3,144,942,829.3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908,428,685.63 97,645,636.0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00,191,779.61 1,516,062.70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599,989,522.83 68,185,767.66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08,630,942.41 30,975,931.13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47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 2 月8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基 金 管理人 第六 十一 次股 东会 和第四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六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沈立 强 先生辞 去公 司董 事 长 职务, 董事 长变 更为 尚军 先生。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 生 自2017 年4 月1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本基金 托管 人于2016 年8 月29 日任 命史 静欣 女士 为 中国农 业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托管 业务 部 /养老 金管 理中 心副 总经 理 ,负 责 管理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业 务。 因工 作需 要, 余晓晨 先生 于 2017 年3 月8 日 不再 担任 中国 农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托 管业务 部/ 养老 金管 理中 心 副总经 理职 务。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捌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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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安信证 券 2 - - - -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 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 议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 存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 机关留 存报 备。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47 页


(3 ) 若券商 提供的综 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 求 ,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托 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租 用 其交易 席位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安信证 券 442,430,682.79 100.00% 23,713,100,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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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0403-20170425 172,710,708.12 0.00 0.00 172,710,708.12 27.00% 2 20170502-20170619 172,710,708.12 0.00 0.00 172,710,708.12 27.00% 3 20170701-20171231 172,710,708.12 0.00 0.00 172,710,708.12 27.00% 4 20170101-20171215 222,269,155.72 0.00 43,238.46 222,225,917.26 34.74% 5 20171221-20171231 222,225,917.26 0.00 0.00 222,225,917.26 34.74%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份 额持有 人较为 集 中, 存 在基金规 模大幅 波 动的风险 , 以及 由此导 致 基金收益 较大波 动的 风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