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银 瑞 信 产业 债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7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八年三 月二十七日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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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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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产 业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04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29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02,295,252.7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产 业债 券 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045 000046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94,688,159.39 份 107,607,093.37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追 求资 产长 期稳 健增值 的基 础上, 通过 对 产业债 券积 极主 动的 投 资 管
理,力 争创 造超 过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依据 经济 周期 与金 融市场 的相 互关 系, 以 固 定收益 类品 种构 筑资 产 组 合
的平稳 收益 , 以积 极的 权 益类资 产投 资追 求资 产组 合的增 强回 报 。 通 过对 股 票
资产与 债券 资产 进行 相对 稳定的 战略 性配 置, 实现 基金的 风险 收益 目标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三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1% 。
上述 “三 年期 定期 存款 利 率” 指基 金合 同生 效当 日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并 执行 的
三年期 “ 金融 机构 人民 币 存款基 准利 率” 。 其 后的 每个自 然年, “ 三年 期 定 期
存款利 率 ” 指 当年 第一 个 工作日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行 的三 年期 “ 金融 机 构
人民币 存款 基准 利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风 险水 平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低于 混合 型 基
金与股 票型 基金 ; 因为 本 基金可 以配 置二 级市 场股 票, 所以 预期 收益 和风 险 水
平高于 投资 范围 不含 二级 市场股 票的 债券 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李修滨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4006800000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lixiubin@citic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58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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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6583158 010-85230024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工银产 业债
券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工银产 业债
券 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工银产 业债
券 A
工银产 业债
券B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12,294,007.
14
3,752,795.3
8
13,085,005.
42
6,017,343.5
4
41,368,895.
75
64,510,259.
58
本
期
利
润
19,689,017.
80
5,437,182.2
3
-787,000.61
-6,077,201.
45
40,934,058.
78
57,947,609.
81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0.0652 0.0530 -0.0021 -0.0296 0.1680 0.1761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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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本
期
利
润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5.43% 4.99% -0.32% -0.67% 15.71% 14.98%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1958 0.1771 0.1551 0.1420 0.2670 0.2490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377,693,054
.43
135,857,662
.84
375,871,098
.27
121,251,197
.92
442,008,046
.34
444,417,020
.10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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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282 1.263 1.216 1.203 1.370 1.351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4、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3 月29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产 业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55% 0.17% 0.95% 0.01% -0.40% 0.16%
过去六 个月 1.91% 0.15% 1.89% 0.01% 0.02% 0.14%
过去一 年 5.43% 0.14% 3.75% 0.01% 1.68% 0.13%
过去三 年 21.60% 0.27% 12.50% 0.01% 9.10% 0.2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43.97% 0.25% 21.75% 0.01% 22.22% 0.24%
工银产 业债 券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48% 0.18% 0.95% 0.01% -0.47% 0.17%
过去六 个月 1.69% 0.14% 1.89% 0.01% -0.20% 0.13%
过去一 年 4.99% 0.14% 3.75% 0.01% 1.24% 0.13%
过去三 年 19.90% 0.28% 12.50% 0.01% 7.40% 0.2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40.88% 0.25% 21.75% 0.01% 19.13% 0.24%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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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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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3 月29 日 生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为 六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 关 于 投 资 范 围 及 投 资 限 制 的 规 定 : 本 基 金 债 券 等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80%;其中产 业债的投 资 比例不低于固 定收益类 资 产的 80%; 股票等权 益类 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
例不超 过20% ; 现金 及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 于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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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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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3 年3 月29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 银产 业债 券 A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1.505 54,820,514.58 3,956,841.43 58,777,356.01
2015 - - - -
合计 1.505 54,820,514.58 3,956,841.43 58,777,356.01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 产业 债 券 B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1.400 18,381,690.30 2,747,102.04 21,128,792.34
20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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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00 18,381,690.30 2,747,102.04 21,128,7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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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6 月 , 是 我国 第 一家由 银行 直接
发起设立并控 股的合资 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 在 北京、上海、 深圳设有 分 公司,在香 港和上海
设有全 资子 公司 —— 工银 瑞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司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
公司(含子公 司)拥有 公 募基金、特定 资产管理 、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 、 全国社会保障 基
金境内外投资 管理、基 本 养老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 管 理、保险资产 管理、企 业 年金养老金 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 项业 务资 格。
截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 公司旗 下管 理工 银 瑞 信核 心价值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工 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60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金 融地 产行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医 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沪港深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深证 红 利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QDII)等 113 只 公募基 金。
公司始终坚持 “以稳健 的 投资管理,为 客户提供 卓 越的理财服务 ”为使命 , 依托强大的股 东
背景、稳健的 经营理念 、 科学的投研体 系、严密 的 风控机制和资 深的管理 团 队,立足市 场化、专
业化、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 稳健 投资、 价值 投 资、 长 期投 资” , 致 力于 为 广大投 资者 提供 一流
的投资 管理 服务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何秀红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3 年 3 月
29 日
- 11
曾 任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 司债 券研 究员 ;
2009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任 固定 收益 部
副总监 ;2011 年2 月
10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四 季 收益 债券 型基 金
基金经 理 ; 2011 年12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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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9 日 , 担 任工 银保
本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11 月 14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信
用 纯 债债 券基 金基 金
经理 ; 2013 年3 月29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产 业债 债券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3 年5 月
22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信 用 纯债 一年 定期 开
放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6 月 24 日起
至 今 ,担 任工 银信 用
纯 债 两年 定期 开放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起至 今 ,
担 任 工银 丰收 回报 灵
活 配 置混 合型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9 月
12 日 起至 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瑞 享纯 债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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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 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 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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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 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 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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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内 控稽核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内 控稽核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 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内 控稽核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内 控 稽核部,内 控稽核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7 页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 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 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海外方 面,2017 年 发达 国 家经济 整体 向好 , 货 币政 策进一 步正 常化 。 美 国方 面, 居 民消 费与
企业投 资温 和改 善, 美联 储全年 加息 三次 共75bp 。 欧洲经 济在 投资 和出 口带 动下持 续改 善, 美元
指数震荡下行 ,带动人 民 币汇率强势升 值,外汇 占 款净流出持续 收窄,9 月 份以来转为 净流入。
国内方 面 , 经 济稳 中微 降 , 地 产投 资与 工业 增加 值 有所下 滑但 幅度 有限 , 而 出口回 升 、 基 建平 稳,
使得经济表现 出一定韧 性 。流动性方面 ,央行货 币 政策维持稳健 中性,但 资 金面实际偏 紧,加剧
资金利 率波 动。 市场 方面 , 受制 于流 动性 偏紧 , 债 市收益 率全 年震 荡上 行,10 年期 国债 收益 率 上
行 87bp 、10 年 期国 开收 益 率上行 114bp ,信 用债 中 高等级 利差 整体 走扩 20-60bp , 低等 级利 差基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7 页
本持平 。可 转债 全 年 震荡 ,并未 享受 到股 票的 慢牛 行情, 源于 对前 期过 高估 值的消 化。
2017 年组 合操 作一 季度 以 减持为 主, 久期 小幅 下降 , 二三 季度 逐步 增持 高等 级信用 债, 组合
久期小 幅回 升, 四季 度初 止损利 率债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工银 产业 债 A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5.43% ,工银 产业 债B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为 4.99% ,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3.7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8 年 , 预 计经 济维 持平稳 , 通胀 中枢 有所 抬 升, 金融 监管 仍将 推进 , 债市或 维持 高位
震荡,不过当 前收益率 普 遍在 90%历 史分位数 上方 ,配置价值已 有突显, 信 用债中高等级 利差有
一定保 护, 低等 级利 差存 在走扩 压力 ,转 债市 场将 迎来大 扩容 ,机 会也 会更 多。
2018 年, 我们 预计 债券 市 场存在 投资 价值 , 但 是通 胀和金 融监 管的 影响 还在 发酵, 等待 一个
较好时 机再 加久 期。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7 页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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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 托管人, 中 信银行严格遵 守了《证 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 关 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 托管 协议 的规 定 , 对工银 产业 债券 基 金2017 年度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 进 行了认 真 、 独 立的 会
计核算和必要 的投资监 督 ,认真履行了 托管人的 义 务,不存在任 何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工银瑞 信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工 银 产业债券基金 的投资运 作 、基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 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 用 开支及利润分 配等问题 上 ,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在 报告期内,严 格遵守了 《 证券投资基金 法》等有 关 法律法规, 在各重要
方面的 运作 严格 按照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进行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工银瑞 信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信 息 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露 管
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 人 所编制和披露 的工银产 业 债券基金年 度报告中
的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收益分 配情 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信 息真实 、 准 确、 完 整,
未发现 有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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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8 )审 字 第60802052_A24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产 业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工银 瑞信 产业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财务报 表, 包括
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资 产 负债表 ,2017 年度 的利 润 表、所 有者 权
益(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以 及相关 财务 报表 附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工 银瑞 信 产业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 , 公 允 反映了 工银 瑞
信产业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7 年12 月 31 日 的 财务状 况以 及
2017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和 净 值变动 情况 。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工 银瑞 信产 业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并 履行 了 职业道 德方 面
的其他 责任 。 我 们相 信, 我们获 取的 审计 证据 是充 分、 适 当的, 为
发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 基础 。
强调事 项 -
其他事 项 -
其他信 息 工银瑞 信产 业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层 (以 下 简称 “管 理层” )
对其他 信息 负责 。 其他 信 息包括 年度 报告 中涵 盖的 信息 , 但 不包 括
财务报 表和 我们 的审 计报 告。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7 页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管理层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使其实 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 执行 和维 护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 使 财务报 表不 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 负责评 估工 银瑞 信产 业债 债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的持 续经 营能 力, 披露与 持续 经营 相关 的事 项(如 适用 ) ,
并运用 持续 经营 假设 , 除 非计划 进行 清算 、 终止 运 营或别 无其 他现
实的选 择。
治理层 负责 监督 工银 瑞信 产业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财 务报 告
过程。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们的 目标 是对 财务 报表 整体是 否不 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误 导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预期 错报 单独 或汇 总起 来可能 影响 财务 报表 使用 者依据 财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 识别 和评 估由 于舞 弊 或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重 大错报 风险 ,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7 页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 了解 与审 计相 关的 内 部控制 ,以 设计 恰当 的审 计程序 ,但 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 评价 管理 层选 用会 计 政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 会计 估计及 相关 披
露的合 理性 。
(4) 对管 理层 使用 持续 经 营假设 的恰 当性 得出 结论 。同时 ,根 据
获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能 导 致对工 银瑞 信产 业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持续 经营 能力 产生 重大 疑虑的 事项 或情 况是 否存 在重大 不确 定
性得出 结论 。 如果 我们 得 出结论 认为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 审 计准 则
要求我 们在 审计 报告 中提 请报表 使用 者注 意财 务报 表中的 相关 披
露; 如 果披露 不充 分, 我 们应当 发表 非无 保留 意见 。 我们 的结论 基
于截至 审计 报告 日可 获得 的信息 。 然而 , 未来 的事 项 或情况 可能 导
致工银 瑞信 产业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不 能持 续经 营。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徐艳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8 年3 月 23 日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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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产业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350,604.75 1,596,905.93
结算备 付金
3,665,442.28 10,075,490.51
存出保 证金
46,908.90 172,761.2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03,280,884.35 592,885,630.08
其中: 股票 投资
76,603,075.40 70,151,400.0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526,677,808.95 522,734,230.0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69,341.21 3,383,544.86
应收利 息
8,252,610.02 10,459,357.2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99,510.36 7,203.4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618,265,301.87 618,580,893.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02,000,000.00 120,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411,915.26 -
应付赎 回款
181,431.14 159,805.5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64,000.53 285,854.13
应付托 管费
88,000.19 95,284.7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46,515.15 50,731.30
应付交 易费 用
58,157.58 307,890.77
应交税 费
-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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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 息
89,366.78 79,113.88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575,197.97 479,916.81
负债合 计
104,714,584.60 121,458,597.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02,295,252.76 409,815,193.53
未分配 利润
111,255,464.51 87,307,102.6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13,550,717.27 497,122,296.1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18,265,301.87 618,580,893.35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3 年3 月29 日。
2、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402,295,252.76 份,其中 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民 币1.282 元, 份额 总额 为 294,688,159.39 份;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 民币 1.263 元, 份额
总额 为107,607,093.37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产业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4,362,569.63 6,417,966.66
1.利息 收入
23,647,193.47 37,811,990.5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20,217.93 373,524.56
债券利 息收 入
23,438,885.84 37,421,156.3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8,089.70 17,309.60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577,001.70 -6,350,910.7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2,478.85 -11,274,747.26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026,475.31 4,088,211.0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1,130,998.16 835,625.46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9,079,397.51 -25,966,551.02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7 页
列)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58,976.95 923,437.88
减: 二、费用
9,236,369.60 13,282,168.72
1.管 理人 报酬
3,025,275.28 4,626,980.82
2.托 管费
1,008,425.01 1,542,327.02
3.销 售服 务费
505,801.47 1,087,576.05
4.交 易费 用
396,312.85 1,622,655.36
5.利 息支 出
3,877,185.67 3,955,549.7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877,185.67 3,955,549.79
6.其 他费 用
423,369.32 447,079.68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25,126,200.03 -6,864,202.0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25,126,200.03 -6,864,202.0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3 月29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产业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09,815,193.53 87,307,102.66 497,122,296.19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25,126,200.03 25,126,200.03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7,519,940.77 -1,177,838.18 -8,697,778.9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80,080,219.60 19,369,265.28 99,449,484.88
2. 基金 赎回 款 -87,600,160.37 -20,547,103.46 -108,147,263.8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7 页
“- ” 号填 列)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02,295,252.76 111,255,464.51 513,550,717.2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651,492,309.08 234,932,757.36 886,425,066.4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6,864,202.06 -6,864,202.06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241,677,115.55 -60,855,304.29 -302,532,419.8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00,394,052.00 168,427,584.87 668,821,636.87
2. 基金 赎回 款 -742,071,167.55 -229,282,889.16 -971,354,056.7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79,906,148.35 -79,906,148.35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09,815,193.53 87,307,102.66 497,122,296.1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3 月29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赵 紫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信产业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系经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监 许可[2013]117 号 文 《关 于核 准工 银瑞 信产 业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募 集的 批复 》 的 核准 , 由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基金合 同 于 2013 年3
月29 日正 式生 效, 首次 设 立募集 规模 为 5,081,808,535.27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7 页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 的 基金管理人和 注册登记 机 构均为工银瑞 信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具有 良 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 括企业债、公 司债、短 期 融资券、商业 银
行金融 债与 次级 债 、 混 合 资本债 、 可转 债 、 可 分离 交易的 可转 换债 券的 纯债 部分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债券回购、国 债、中央 银 行票据、中期 票据、政 策 性金融债、银 行存款等 固 定收益类资 产以及股
票(包括创业 板股票、 中 小板股票以及 其他经中 国 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 ) 等权益类资 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 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 具。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 构 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 将 其纳入投资范 围。产业 债 具体包括公 司债、企
业债、短期融 资券、中 期 票据、商业银 行金融债 与 次级债、混合 资本债、 可 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债
券的纯 债部 分等 除国 债、 中央银 行票 据及 政策 性金 融债之 外、 非国 家信 用的 固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
但不包括城投 债。本基 金 投资组合资产 配置比例 : 债券等固定收 益类资产 占 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
于80% ; 其 中产 业债 的投 资 比例不 低于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的 80% ; 股票 等权 益类 资 产占基 金资 产的 比
例不超 过 20% , 现金 及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 于 5% 。本 基金 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三 年期 定期存 款利 率+1.00%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 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7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7 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 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7 页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 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运营 资 管产品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 运营业务 ” ) ,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 , 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 增值 税,资管产 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 资管产品 运 营业务和其他 业务的销 售 额和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 除 外。资管产 品管理人
可选择 分别 或汇 总核 算资 管产品 运营 业务 销售 额和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 增 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 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
额从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以后 月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 抵减;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 文 《关 于租入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额 抵扣等 增值 税 政
策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运营 资管 产品 提供 的贷款 服务 、 发生
的部分 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 按 照以 下规 定确 定销 售 额: 提供 贷款 服务 , 以2018 年 1 月1 日起 产生
的利息 及利 息性 质的 收入 为销售 额; 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 得的 股票 ( 不包括 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 可以选 择按 照实 际买 入价 计算销 售额 , 或者 以2017 年最后 一个 交易 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处 于停牌期 间 的股票,为停 牌前最后 一 个交易日收盘 价) 、
债券估 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 中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公 司提 供的 债券 估值 ) 、 基 金份 额净 值、 非
货物期 货结 算价 格作 为买 入价计 算销 售额 。
7.4.6.3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7 页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 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7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025,275.28 4,626,980.8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04,195.54 414,616.31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6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6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08,425.01 1,542,327.02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7 页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产 业债 券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270,598.75 270,598.75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176,160.68 176,160.68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52,592.38 52,592.38
合计 - 499,351.81 499,351.8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产 业债 券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763,892.81 763,892.81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239,421.56 239,421.56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73,927.01 73,927.01
合计 - 1,077,241.38 1,077,241.38
注: 本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B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40% 。 本基 金
销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 基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服 务。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B 类 基金 资 产
净值 的0.40%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下: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B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B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无。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无。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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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
2,350,604.75 45,974.07 1,596,905.93 96,668.21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2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28029
太阳
转债
2017 年
12 月 25
日
2018
年1 月
16 日
新债流
通受限
100.00 100.00 694 69,400.00 69,4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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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7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102,000,000.00 元, 于 2018 年 1 月 2 日,1 月3 日,1 月5 日,1 月9 日,1 月 15 日 先后
到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 在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 券交 易所交 易的 债券 和/ 或在 新 质押式 回购 下转 入
质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本基金 非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2,628,531.05 元 ,属 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500,652,353.30 元 ,属 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为
人民 币0.00 元 ( 上年 度末 : 第一 层次 人民 币 80,202,840.60 元, 第二 层次 人民 币 512,682,789.48
元,第 三层 次人 民 币0.00 元)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可转换债 券等证券 , 若出现重大事 项停牌、 交 易不活跃、或 属
于非公开发行 等情况, 本 基金分别于停 牌 日至交 易 恢复活跃日期 间、交易 不 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证券 的公允价 值 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 估 值调整中采用 的对公允 价 值计量整体 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 入值所属 的 最低层次,确 定相关证 券 公允价值应属 第二层次 或 第三层次。 本基金政
策为以报告期 初作为确 定 金融工具公允 价值层次 之 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 持 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
的金融 工具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本 期未 发生 变动 (上 年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无。
7.4.10.3 其他 事项
无。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7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76,603,075.40 12.39
其中: 股票 76,603,075.40 12.39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26,677,808.95 85.19
其中: 债券 526,677,808.95 85.1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016,047.03 0.9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8,968,370.49 1.45
8 合计 618,265,301.87 100.00
注: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1,409,970.40 0.27
B 采矿业 1,390,200.00 0.27
C 制造业 34,970,705.00 6.81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2,556,800.00 0.5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3,232,800.00 0.63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070,300.00 0.21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24,433,300.00 4.76
K 房地产 业 3,926,200.00 0.76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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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1,408,000.00 0.27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136,500.00 0.22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1,068,300.00 0.21
S 综合 - -
合计 76,603,075.40 14.92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95,000 6,648,100.00 1.29
2 000651 格力电 器 90,000 3,933,000.00 0.77
3 601166 兴业银 行 220,000 3,737,800.00 0.73
4 601601 中国太 保 90,000 3,727,800.00 0.73
5 000858 五 粮 液 45,000 3,594,600.00 0.70
6 000963 华东医 药 60,000 3,232,800.00 0.63
7 600887 伊利股 份 100,000 3,219,000.00 0.63
8 600036 招商银 行 90,000 2,611,800.00 0.51
9 002311 海大集 团 110,000 2,574,000.00 0.50
10 600340 华夏幸 福 80,000 2,511,200.00 0.49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 文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3885 吉祥航 空 4,160,921.40 0.84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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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01668 中国建 筑 3,924,174.00 0.79
3 601988 中国银 行 3,737,000.00 0.75
4 601288 农业银 行 3,680,000.00 0.74
5 002074 国轩高 科 3,653,238.49 0.73
6 601009 南京银 行 3,429,424.40 0.69
7 601628 中国人 寿 3,361,308.00 0.68
8 600183 生益科 技 3,330,106.95 0.67
9 600340 华夏幸 福 3,197,068.04 0.64
10 600643 爱建集 团 3,161,248.98 0.64
11 601939 建设银 行 3,151,533.25 0.63
12 000915 山大华 特 2,652,192.70 0.53
13 002456 欧菲科 技 2,591,674.00 0.52
14 000001 平安银 行 2,578,878.00 0.52
15 601336 新华保 险 2,568,578.60 0.52
16 600563 法拉电 子 2,487,935.00 0.50
17 300207 欣旺达 2,436,319.00 0.49
18 601601 中国太 保 2,424,011.00 0.49
19 002343 慈文传 媒 2,173,545.96 0.44
20 002573 清新环 境 2,158,851.90 0.43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340 华夏幸 福 4,465,144.00 0.90
2 601988 中国银 行 3,857,000.00 0.78
3 601288 农业银 行 3,710,000.00 0.75
4 002236 大华股 份 3,672,000.00 0.74
5 300207 欣旺达 3,433,821.48 0.69
6 600028 中国石 化 3,359,573.00 0.68
7 601628 中国人 寿 3,322,871.00 0.67
8 600183 生益科 技 3,320,459.00 0.67
9 603885 吉祥航 空 3,122,701.40 0.63
10 600519 贵州茅 台 2,776,078.00 0.56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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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002241 歌尔股 份 2,688,590.00 0.54
12 002739 万达电 影 2,655,987.46 0.53
13 601668 中国建 筑 2,653,200.00 0.53
14 002155 湖南黄 金 2,625,881.00 0.53
15 601336 新华保 险 2,589,779.00 0.52
16 300070 碧水源 2,573,330.00 0.52
17 000858 五 粮 液 2,534,183.66 0.51
18 000915 山大华 特 2,527,806.50 0.51
19 600323 瀚蓝环 境 2,469,138.47 0.50
20 002074 国轩高 科 2,457,040.95 0.49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33,883,254.34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54,234,580.86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7,217,000.00 9.1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7,217,000.00 9.19
4 企业债 券 294,247,953.30 57.3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59,118,000.00 30.98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26,094,855.65 5.08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26,677,808.95 102.56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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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36053 15 南航 01 350,500 34,569,815.00 6.73
2 136270 16 南网 01 350,000 32,921,000.00 6.41
3 101782001
17 河 钢 集
MTN007
300,000 29,892,000.00 5.82
4 122770 11 国网 01 300,000 29,841,000.00 5.81
5 101474010
14 北 控 集
MTN003
200,000 20,140,000.00 3.92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期没 有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期没 有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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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6,908.9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69,341.2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252,610.02
5 应收申 购款 99,510.3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968,370.49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32006 16 皖新 EB 3,034,384.00 0.59
2 132004 15 国盛 EB 2,741,700.00 0.53
3 110032 三一转 债 2,426,400.00 0.47
4 113011 光大转 债 2,194,901.10 0.43
5 132002 15 天集 EB 2,056,000.00 0.40
6 132007 16 凤凰 EB 1,803,620.00 0.35
7 113008 电气转 债 987,800.00 0.19
8 123001 蓝标转 债 965,700.00 0.19
注:上 表包 含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和可交 换债 券明 细。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无。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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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产业
债券A
2,595 113,559.98 246,222,775.47 83.55% 48,465,383.92 16.45%
工银
产业
债券B
1,787 60,216.62 62,859,075.69 58.42% 44,748,017.68 41.58%
合计 4,382 91,806.31 309,081,851.16 76.83% 93,213,401.60 23.17%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产 业
债券 A
29,650.32 0.01%
工银产 业
债券 B
0.00 0.00%
合计 29,650.32 0.01%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产 业债 券A 0
工银产 业债 券B 0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工银产 业债 券A 0
工银产 业债 券B 0
合计 0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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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产 业债 券 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3 月 29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054,871,620.52 4,026,936,914.7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09,029,653.77 100,785,539.76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6,783,856.55 63,296,363.05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1,125,350.93 56,474,809.44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94,688,159.39 107,607,093.37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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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 2 月8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变 更公告 》 , 经基 金
管理人 第六 十一 次股 东会 和第四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六 次会议 审议 通过, 沈立 强 先生辞 去公 司董 事 长
职务, 董事 长变 更为 尚军 先生。
基金管 理人 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 生 自2017 年4 月1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陆 万伍 仟元整 , 该 审 计
机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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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安信证 券 2 288,117,835.20 100.00% 208,079.44 100.00%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 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 议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 存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 机关留 存报 备。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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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若券商 提供的综 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求 ,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托 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租 用
其交易 席位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安信证 券 238,329,330.21 100.00% 10,447,500,000.00 100.00% -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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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1231 126,151,617.90 0.00 0.00 126,151,617.90 31.36%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份 额持有 人较为 集 中, 存 在基金规 模大幅 波 动的风险 , 以及 由此导 致 基金收益 较大波 动的
风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