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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保本(000058)

国联安保本: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国 联 安保 本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国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八 年三 月二十 七日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2 页 
§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 复核 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资料 经审 计,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 所为本 基金 出具 了无 保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 请投资 者注 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2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基金主 代码 000058 交易代 码 00005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1,757,701.2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 投资 组合 保险 策略来 控制 本金 损失 的风 险, 力求 在基 金本 金安 全的基 础上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稳定 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 过 CPPI (Constant Proporta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恒定 比例 投资 组合保 险策 略 , 辅 之以 TIPP (Time Invariant PortfolioProtection ) 时间 不变 性投资 组合 保险 策略 , 在 严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 基金管 理人 进行 定量 分 析, 对保 本资 产和 风险 资 产的投 资比 例进 行优 化动 态调整 , 确保 投资 人的 投资本 金的 安全 性。 同时 , 本基金 还将 通过 积极 稳健 的风险 资产 投资 策略 , 在一定 程度 上使 保本 基金 分享股 市整 体性 上涨 的好 处, 力争 使基 金资 产实 现更高 的增 值回 报。 如 在 本 基 金 存 续 期 内 市 场 出 现 新 的 金 融 衍 生 品 且 在 开 放 式 基 金 许 可 的 投 资范围 之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相应 调整 上述 投资 策略。 业绩比 较基 准 税后三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1.2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 金 为保 本混 合型 基金 产品, 属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低风 险收 益品 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2 页 名称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陆康芸 郭明 联系电 话 021-38992806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 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88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gtja-allianz.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中国( 上海 )自 由贸 易试 验区陆 家嘴 环 路 1318 号 9 楼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 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47,670.30 854,487.45 20,080,981.16 本期利 润 482,087.89 -6,767,346.08 18,129,220.56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97 -0.1014 0.196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98% -7.25% 16.9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481 0.1382 0.244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1,829,301.52 56,241,692.87 99,092,019.6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17 0.992 1.253 注: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包含 停牌 股票 按 公允价 值调 整的 影响 ; 2、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例 如, 开放 式基金 的申 购赎 回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2 页 费等,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3、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用期 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利 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现 部分 的孰 低 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26% 0.03% 0.83% 0.01% -0.57% 0.02% 过去六 个月 0.67% 0.03% 1.66% 0.01% -0.99% 0.02% 过去一 年 0.98% 0.05% 3.30% 0.01% -2.32% 0.04% 过去三 年 9.57% 0.28% 11.41% 0.01% -1.84% 0.27% 过去五 年 - - - - 0.00% 0.00%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17.35% 0.29% 20.04% 0.01% -2.69% 0.28% 注: 1 、 本 基金 业绩 比较基 准为税 后三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利 率× 1.2 。 在本 基金 成 立当年 , 上述“ 三 年期定 期存 款利 率” 指《 基 金合同 》生 效当 日中 国人 民银行 公布 并执 行的 三年 期“ 金 融机 构人 民币 存 款基准 利率” 。 其后 的每 个 自然年 ,“ 三年 期定 期存 款 利率” 指当 年第 一个 工作 日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并 执行的 三年 期“ 金融 机构 人 民币存 款基 准利 率” ; 2、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 对比图 (2013 年 4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2 页 注: 1 、 本 基金 业绩 比较基 准为税 后三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利 率× 1.2 。 在本 基金 成 立当年 , 上述“ 三 年期定 期存 款利 率” 指《 基 金合同 》生 效当 日中 国人 民银行 公布 并执 行的 三年 期“ 金 融机 构人 民币 存 款基准 利率” 。 其后 的每 个 自然年 ,“ 三年 期定 期存 款 利率” 指当 年第 一个 工作 日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并 执行的 三年 期“ 金融 机构 人 民币存 款基 准利 率” ;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 生效 ; 3、本 基金 建仓 期为 自基 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 的 6 个月 ,2013 年 10 月 22 日建 仓 期结束 当日 除现 金和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的 投资 比例 被动 低于合 同规 定的 范围 外, 其他各 项资 产配 置符 合 合同约 定 。 本 基金 已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 及时 调整 了现金 和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的 投资 比 例; 4、 本 基金 的第 一个 保本 周 期为三 年, 自 2013 年 4 月 23 日 起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止 ; 第一 个保 本周期 的到 期期 间 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 含) 起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 含) 止 ;第一 个保 本周 期到 期期间 结束 后, 第二 个保 本周期 开始 前, 设置 过渡 期,过 渡期 时间 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 含) 起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止 (含 ) ; 本 基金 第二个 保本 周 期为三 年, 自 2016 年 5 月 30 日 起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 止, 如保 本周 期到 期 日为非 工作 日, 则保 本周 期到期 日顺 延至 下一 个工 作日; 5、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2 页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净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注:1 、* 基金合同生 效当 年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的净 值增长 率; 2、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 总 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7 - - - - - 2016 - - - - - 2015 - - - - - 合计 - - - -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2 页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 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 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 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 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 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司共管理四 十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 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 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 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 险管理经 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 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 持“ 稳健、 专业、卓越、信 赖” 的经营 理 念,力 争成 为中 国基 金业 最佳基 金管 理公 司之 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 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吴昊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兼 任国 联 安信心 增益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国 联安 信 心增长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国 联安安 稳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 2015-10-1 5 2017-12-12 8 年( 自 2009 年起 ) 吴昊, 男, 博士 研究 生。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在 齐鲁 证券有 限公司 从事 研究 工作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 在光 大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从 事研 究工 作。2015 年 7 月 起 加 入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兼 任国联 安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 兼 任 国 联 安 信 心 增 益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兼 任国 联安信 心 增 长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 兼 任 国 联 安 安 稳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沈丹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兼 任国 联 安鑫乾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兼 任国联 安鑫 隆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兼 任国 联 安安稳 保本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兼 任国 联 2017-09-2 6 - 7 年( 自 2010 年起 ) 沈丹, 硕士 研究 生。2010 年 8 月 至 2015 年 2 月在 中国 人保 资产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交 易 员 ; 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 在江苏 常 熟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任投资 经理 。2017 年 3 月 加入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基 金经理 助理 。2017 年 8 月 起任国 联 安 鑫 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国 联 安 鑫 隆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国 联 安 鑫 怡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7 年 9 月 起兼 任国 联安 安稳保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2 页 安鑫怡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 国 联 安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王超伟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助理 2016-01-1 3 - 9 年( 自 2008 年起 ) - 注:1 、基 金经 理的 任职 日 期和离 职日 期为 公司 对外 公告之 日; 2、证 券从 业年 限的 统计 标 准为证 券行 业的 工作 经历 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 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 理符合 有关 法律 法规 和基 金合同 的规 定和 约定 ,无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 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 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 》 (以下简称“ 公平交易制度” ) ,用 以规范包括投资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以 及投资 管理 过程 中涉 及的 实施效 果与 业绩 评估 等投 资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 个环 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 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 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 总监、投资组合经 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 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 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 作需要 经过 严格 的审 批程 序。 本基 金管 理人 建立 了统 一的研 究平 台 , 不 同投 资组 合可共 享研 究资 源 。 本基金管理人 建立了严格 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 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 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 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 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 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 互隔离。本基金管理人 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 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令 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 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 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 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 则执行指令;对于部分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 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 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 独立申 报价 格和 数量 , 交易 室根据 事前 申报 的满 足价 格条件 的数 量进 行比 例分 配; 对于 银行 间交 易 、 固定收 益平台、交易所大 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 ,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 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 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 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 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 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 机会。 风险 管理 部对 银行 间、固 定收 益平 台和 大宗 平台的 交易 进行 交易 价格 的核对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2 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 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 资组合,确保各投 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 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 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 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 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 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 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 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 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 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 投资流 程独 立稽 核等 。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 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 及异常交易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 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 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 发现有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5% 的情 况 。 本 基金 管 理人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同日 反向交 易进 行严 格的 控 制, 对 不同 投资 组合邻 近交 易日 的反 向交易 从交 易量 、交 易价 格、交 易金 额等 方面 进行 分析,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 本基金 管理 人对 本报 告期 内不同 时间 窗下 (日 内、3 日内、5 日 内) 的 不同 投资 组合同 向交 易 的 交易价 差进 行了 分析 , 执 行了 95% 置 信区 间、 假设 溢价率 为 0 的 T 分 布检 验 ,同 时进 一步 对不 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 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 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 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 常。 公平交 易制 度总 体执 行情 况良好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存 在可 能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 输送的 无法 解释 的异 常交 易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经 济稳 中有 升, 韧 性强于 预期 。 全年 GDP 为 82.7 万 亿元 , 增 速 6.9% ,1 至 4 季度 GDP 当季同 比增 速分 别为 6.9% 、6.9% 、6.8% 和 6.8% , 增 长稳中 有升 ,结 构持 续优 化。2017 年 财政 收支 增速加 快 , 财 政收 入增 长 7.4%,较 2016 年提 高 2.9% 。 预 计 2018 年财 政收 入增 速回落 , 政策 仍将 保 持积极 。2017 年 全年 ,规 模以上 工业 增加 值比 上年 增长 6.6% ,增 速比 上年 加 快 0.6% 。2017 年 二季 度开始 ,大 量去 金融 杠杆 的政策 频频 出台 ,年 末, 监管成 效显 现, 全市 场金 融杠杆 率得 到控 制。 2017 年全 年货 币政 策总 体 依旧保 持“ 紧平 衡” 格 局, 但在此 基础 上, 央行 开发 出更多 的货 币工 具 用以灵 活调 节市 场流 动性 。 具 体来 看 :1 )9 月 30 日, 央行 宣布 2018 年 1 月 起针对 小微 企业 和三 农 实施定 向降 准政 策, 预计 释放 5000 亿 左右 流动 性;2)10 月 中旬 ,央 行首 次 推出 63 天公 开市 场操 作(OMO ) 逆回 购期 限, 以弥补 当前 公开 市场 操作 和中期 借贷 便利 (MLF ) 之间的 期限 真空 , 削 峰 填谷;3)12 月 29 日 , 央行公 告称 ,决 定建 立“ 临 时准备 金动 用安 排” (CRA ) 。即 ,在 现金 投放 中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2 页 占比较高的全国性商业银 行在春节期间存在临时流 动性缺口时,可临时使用 不超过两个百分点的法 定存款 准备 金, 使用 期限 为 30 天。 2017 年初, 因对 经济 走势 的判断 偏中 性, 对货 币政 策的判 断偏 谨慎 , 同 时结 合保本 基金 风险 偏 好低、 要求 稳健 收益 的特 性,本 基金 全年 保持 短久 期策略 。结 合 2017 年 的市 场情况 , 在 2017 年 5 月和 9 月 市场 情绪 较好 、 信用债 需求 旺盛 的时 点, 适当卖 出产 业类 、城 投类 信用债 ,以 提升 账户 的 整体流 动性 。 最 终, 在 2017 年全 年债 券市 场维 持熊 市, 收 益率 震荡 上行 的大 环境下 , 为 投资 人创 造 了较为 稳定 的投 资回 报。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份 额净值 增长 率 为 0.98% ,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3.30%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 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 简要 展望 2018 年, 一 、 二 季度 CPI 大概率 会保 持前 期小 幅上 涨态势 , 全球 经济 复苏 在 经历了 去年 的稳 步 上升之后,今年将会是高波动的一年,PPI 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起伏。政策方面,过去一年, 经 济去杠杆取得相当成效, 今年去杠杆的重点可能会 从金融机构进一 步转向实 体企业部门,因此消费 和投资 对增 长的 贡献 可能 出现下 滑。 同时, 房地 产调 控政策 持续 , 基 建投 资继 续面临 下行 压力 , 2018 年经济 增长 下行 风险 仍存 , 基 本面大 方向 的确 定有 待时间 验证 。 进 入 2018 年 之后 , 美股 波动 幅度 加 剧,但经济复苏的大趋势 未变。日欧经济也显示出 强劲的增长势头。因此, 仍需密切关注全年美联 储加息 节奏 。总 体来 看, 外围市 场对 国内 债市 的影 响略偏 悲观 。 综上所 述,2018 年通 胀稳 步上行 概率 较大 , 经 济震 荡中寻 找方 向, 货币 政策 保持稳 健中 性的 大 前提基本确定。预计一季 度债券市场利率将继续保 持小幅震荡行情,短端收 益率随 着货币政策的短 期放松,会有更大幅度下 行。目前,本基金持仓债 券表现较为平稳,在控制 信用风险的前提下,计 划未来 择时 调整 账户 持仓 ,适量 参与 过剩 产能 龙头 企业相 关债 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 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 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 工作小组由公司运营部、 权益投资部、交易 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 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 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 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 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 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 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 理不直 接参 与估 值决 策 , 估值决 策由 估值 工作 小组 成员 1/2 以上 多数 票通 过, 量化投 资部 、 研究 部、 权益投资部对估值决策必 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 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 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 ,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 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2 页 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 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 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 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 与合理 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 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 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符合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的相 关规 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2017 年 7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基金 资产 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 。 本基金 保本 周期 到期 后将 转型为 国联 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在对国联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联安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 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在国联安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 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 定进 行。 本报 告期 内,国 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国 联 安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7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 查,以 上内 容真 实、 准确 和完整 。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 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 、张楠签字 出具了 毕马 威华 振审 字第 1800171 号 标准无 保留 意 见的审 计报 告。 投资 者可 通过年 度报 告正 文查 看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2 页 审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 款 90,320.22 963,735.13 结算备 付金 40,456.19 200,096.87 存出保 证金 596.04 6,791.96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8,921,019.10 54,283,959.20 其中: 股票 投资 - 2,002,220.0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8,921,019.10 52,281,739.2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000,000.00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98,149.75 - 应收利 息 774,776.06 1,259,156.1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6,938.56 198.02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计 44,032,255.92 56,713,937.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2 页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7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60,441.07 3,700.8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4,055.58 57,931.70 应付托 管费 7,342.59 9,655.2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 - 应交税 费 185,900.00 185,900.00 应付利 息 -250.31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05,465.47 215,056.64 负债合计 2,202,954.40 472,244.4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 金 35,643,443.45 48,402,399.94 未分配 利润 6,185,858.07 7,839,292.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829,301.52 56,241,692.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44,032,255.92 56,713,937.34 注: 报 告截 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17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41,757,701.2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2 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425,975.72 -5,259,596.14 1.利息 收入 2,310,412.30 2,884,323.4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8,950.71 119,925.38 债券利 息收 入 2,239,288.08 2,689,426.7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2,173.51 74,971.32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填 列) -799,621.85 -652,938.6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40,892.97 -6,625,386.0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840,514.82 5,972,447.3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号填 列) -165,582.41 -7,621,833.5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号 填列) 80,767.68 130,852.58 减:二、费用 943,887.83 1,507,749.94 1.管 理人 报酬 593,643.66 792,324.82 2.托 管费 98,940.59 132,054.10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3,953.31 107,308.65 5.利 息支 出 5,002.27 221,659.3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002.27 221,659.35 6.其 他费 用 242,348.00 254,403.02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2 页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482,087.89 -6,767,346.0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482,087.89 -6,767,346.0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48,402,399.94 7,839,292.93 56,241,692.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482,087.89 482,087.8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2,758,956.49 -2,135,522.75 -14,894,479.2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180,932.93 362,237.31 2,543,170.24 2.基金 赎回 款 -14,939,889.42 -2,497,760.06 -17,437,649.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5,643,443.45 6,185,858.07 41,829,301.5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2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79,098,707.26 19,993,312.35 99,092,019.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6,767,346.08 -6,767,346.0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30,696,307.32 -5,386,673.34 -36,082,980.66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0,337,632.05 3,481,074.44 23,818,706.49 2.基金 赎回 款 -51,033,939.37 -8,867,747.78 -59,901,687.1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48,402,399.94 7,839,292.93 56,241,692.8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孟朝 霞,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李柯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仲晓 峰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 联 安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 中国 证监 会”) 《关 于核 准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证监 许可 [2012] 1464 文) 批 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发售 ,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 生 效。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 放式, 存续 期限 不定 ,首 次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243,508,859.34 份 基金 份额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国 联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工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2 页 本基金 的保 本周 期每 三年 为一个 周 期 。本 基金 第一 个保本 周期 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 届满 ,并 根 据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 进行 了份 额折 算, 折算后 基金 份额 净值 由人 民币 1.172 元 调整 为人 民币 1.000 元,基 金份 额 增加 10,139,259.05 份 。在 符合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保本 基金存 续的 条件 下, 本 基金 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 转入下 一保 本周 期。 第二 个保本 周期 的保 本义 务人 为本基 金管 理人 国联 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 人为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 限公司。保本周期届满时 ,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 条件, 本基 金继续 存续 ; 否则, 本基 金变更 为非 保 本的混 合基 金, 基 金名 称 相应变 更为“国联 安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如 果本 基金 不符 合法 律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对基 金存 续的要 求 , 则 本基 金将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终止 。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规则、 《国 联安 保本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合同》和《国联安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 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 好流 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括国 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 债券、 股票 ( 含中小板、 创业板 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 会 核准上市 的股票) 、权证 、股指期 货、货币 市场工 具及法律 、法规或 中国证 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 的 其他金 融工 具 ( 但须 符合 中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的投 资对 象主 要分 为两类 : 保 本资 产和 风 险资产 。 保 本资 产主 要包 括国债 、 金 融债 、 央行票 据、 企业债 、 公司 债、 中 期票据 、 可 转换 债券 ( 含 分 离交易可 转债) 、短期融 资券、资 产支持证 券、债 券回购、 银行存款 等固定 收益品种 。风险资 产 主要包括股票、权证以及 股指期货等权益类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为:保本资产 占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 60% , 风险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的比 例不 高 于 40% ,其 中基金 持有 的全 部权 证 的 市值不超 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3% ,现 金或者到 期日 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券不 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的 5%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为 :税 后三 年期 银行 定期存 款利 率× 1.2 。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 管协议 的公 告》 , 自 2017 年 7 月 24 日 起, 本基 金的 基金份 额净 值精 度由 保留 到小数 点后 第 3位( 0.001 元)提 高至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第 4 位(0.0001 元 ) 。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 法》 , 本 基金 定 期报告 在公 开披 露的 第二 个工作 日, 报中 国 证监会 和基 金管 理人 主要 办公场 所所 在地 中国 证监 会派出 机构 备案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以持 续经 营为 基础 。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财政 部 ( 以下 简称“ 财政部”) 颁 布的 企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同 时亦按 照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以及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 颁布的 《证 券投 资基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2 页 金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编 制财务 报表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发 布的 有关 基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的 规定 的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2017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 不 一致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年度 未发 生重 大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根据中 基协 发 [2017] 6 号 《关于 发布<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流 通受 限股 票估 值指 引 (试行) > 的通 知》( 以下 简称“ 估 值指 引”) 的处 理标 准, 本 基金 自 2017 年 12 月 22 日起, 对本 基金持 有的 非公 开发 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 带限售期的股票的估值 方法进 行调 整, 参考 估值 指引进 行估 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年度 未发 生重 大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1) 主要税 项说 明 根据财 税 [2004] 78 号 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 [2012] 85 号文 《财 政部 、 国家税务 总 局 、 证 监 会 关于 实 施 上 市 公 司 股 息 红 利差 别 化 个 人 所 得 税 政 策 有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税 [2015] 101 号 《财 政部、 国 家税务 总局 、 证 监会 关于 上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税 [2005] 103 号文 《 关于 股 权分 置试 点 改 革有 关 税收 政 策问题 的 通 知 》 、 上证 交字 [2008] 16 号《 关于 做好 调 整证券 交易 印花 税税 率相 关工作 的通 知》 及深 圳证 券交易 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 布的 《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关于 做好 证券 交易 印花税 征收 方式 调整 工作 的通知 》 、 财 税 [2008] 1 号文 《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关于 企业 所 得 税若 干优 惠政策 的通 知》 、 财税 [2016] 36 号 文 《财 政部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2 页 国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全 面推 开营业 税改 征增 值税 试点 的通知 》 、 财税 [2016] 140 号文《 关于 明确 金融 、 房地产 开发 、 教 育辅 助服 务等增 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 财税 [2017] 2 号文 《关 于 资管产 品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题 的补 充通 知》 、财 税 [2017] 56 号 《关 于资 管产 品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税 务法 规和实 务操 作, 本基 金适 用的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a)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暂 免征 收营 业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b)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 在全国 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改 征增 值税 ( 以 下称 营改增) 试 点, 建 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 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 纳增值 税。 2018 年 1 月 1 日 ( 含) 以 后,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 ( 以 下 称管理 人) 运营 基金 过程 中发生 的增 值税 应 税行为 , 以 管理 人为 增值 税纳税 人, 暂适 用简 易计 税方法 , 按 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增 值税 。 对 基金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 运营 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未 缴纳 增值 税的, 不 再缴纳 ; 已 缴纳 增值 税 的,已 纳税 额从 管理 人以 后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 税额 中抵减 。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 理人 运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收入 免征增 值税 。 (c) 基金作为流 通股股 东在 股权分置 改革过 程中收到 由非流通 股股东 支付的股 份、现金 对价, 暂 免征收 印花 税、 企业 所得 税和个 人所 得税 。 (d) 对基金 取得 的股 票的 股 息、 红 利收 入, 由 上市 公 司在向 基金 支付 上述 收入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所取 得的 股 息红利 收入 根据 持股 期限 差别化 计算 个人 所得 税 的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 ( 含 1 个月) 的 ,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 ( 含 1 年) 的 , 暂 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限 超 过 1 年 的, 股权登 记日 为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15 年 9 月 7 日期间 的, 暂减 按 25%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股 权登记 日 在 2015 年 9 月 8 日及以 后的 ,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e) 基金卖 出股 票按 0.1% 的 税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买入 股票 不征 收股 票交 易印花 税。 (f) 对投资 者 ( 包 括个 人和 机构投 资者) 从 基金 分配 中取得 的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2) 应交 税费 债券利 息收 入所 得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85,900.00 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85,900.00 元 该项是 基金 收到 的债 券发 行人在 支付 债券 利息 时未 代扣代 缴的 利息 税部 分。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2 页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工商 银行”) 基金托 管人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泰 君安”)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联集 团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德安 联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中德 安联”)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控 制的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根据 正常 的商业 交易 条件 进行 ,并 以一般 交易 价格 为定 价基 础。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国泰君 安 - - 9,976,056.00 15.32% 7.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 期内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本基 金与 关联 方无 权证交 易。 7.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国泰君 安 5,446,856.43 17.24% 93,644,182.14 68.37%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2 页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国泰君 安 75,800,000.00 29.44% 871,100,000.00 72.79%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泰君 安 - - - -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泰君 安 9,290.84 15.61% - - 注:上 述佣 金参 考市 场价 格经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与对方 协商 确定 ,以 扣除 由中国 证券 登记 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收取 的证 管费和 经手 费的 净额 列示 。根据 《证 券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本基 金管 理 人在租 用国 泰君 安证 券交 易专用 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债券 、权 证及 回购 交易 的同时 ,还 从国 泰君 安 获得证 券研 究综 合服 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593,643.66 792,324.82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2 页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96,592.01 423,206.29 注: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国 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基 金管理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1.2% 的年 费 率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计 算公 式为: 日基金 管理 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1.2%/ 当年 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98,940.59 132,054.10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工 商 银行的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 0.2% 的年 费率计 提 , 逐 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计算 公式 为: 日基金 托管 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0.2%/ 当年 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报告 期内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本基 金均 未与 关联 方 通过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内 ,基 金管 理人 未投 资本基 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末,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方 均未 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工商银 行 90,320.22 7,157.45 963,735.13 108,573.48 注:本 基金 通过“ 中 国工 商 银行基 金托 管结 算资 金专 用存款 账户” 转 存于 中国 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2 页 责任公 司的 结算 备付 金 ,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相 关余额 为人 民 币 40,456.19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 币 200,096.87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本基 金未 在承 销期 内购入 过由 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本基 金无 其他 关联 交易事 项。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 增发 而流 通受 限的证 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额 为 0 元, 因此 没有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 券款余 额 为 1,700,000.00 元, 于 2018 年 1 月 2 日 ( 先后 ) 到 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基 金在 回购 期内 持 有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 算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2 页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38,921,019.10 88.39 其中: 债券 38,921,019.10 88.3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000,000.00 9.08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30,776.41 0.30 8 其他各 项资 产 980,460.41 2.23 9 合计 44,032,255.92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 可能 存在尾 差。 8.2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 港股通 投资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股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买入 股票。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2 页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300072 三聚环 保 370,651.10 0.66 2 002511 中顺洁 柔 266,264.24 0.47 3 002572 索菲亚 264,255.70 0.47 4 002508 老板电 器 261,918.00 0.47 5 002456 欧菲科 技 256,491.38 0.46 6 300296 利亚德 254,160.00 0.45 7 300145 中金环 境 244,874.05 0.44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1,918,614.47 注: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2,446,570.00 5.85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12,400.00 2.4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12,400.00 2.42 4 企业债 券 34,691,420.50 82.94 5 企业短 期融 资 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770,628.60 1.84 8 同业存 单 - -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2 页 9 其他 - - 10 合计 38,921,019.10 93.05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 可能 存在尾 差。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22394 15 中 银债 40,000 3,970,400.00 9.49 2 136039 15 石化 01 40,000 3,934,800.00 9.41 3 136133 16 国电 01 40,140 3,934,522.80 9.41 4 136544 16 联通 03 40,000 3,874,800.00 9.26 5 112196 13 苏 宁债 33,000 3,316,500.00 7.9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 期 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没有 相关 投资 政策。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没有 相关 投资 政策。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2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没有 相关 投资 评价。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 ,经查 询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 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中除 13 中信 01 外, 没 有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的, 或在 报告 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13 中信 01 (122259 ) 的 发 行主体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 发布公 告称 , 其 收到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违规向客户提供融资融 券服务予以责令改正,警 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罚款的 《行 政处 罚事 先告 知书》 。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 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 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 资决策 程序 ,不 存在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8.12.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中, 没有 投资 于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股 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96.0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98,149.7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74,776.06 5 应收申 购款 6,938.5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80,460.4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2 页 比例(%) 1 123001 蓝标转 债 770,628.60 1.84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893 46,761.14 1,025,073.44 2.45% 40,732,627.82 97.5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9.91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区间 均 为 0; 本基 金基 金经理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总 量的数 量区 间 为 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243,508,859.3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6,704,827.01 本报告 期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555,256.13 减: 本 报告 期 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17,502,381.88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2 页 本报告 期 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1,757,701.26 注:总 申购 份额 包含 本报 告期内 发生 的转 换入 和红 利再投 资份 额; 总赎 回份 额包含 本报 告期 内 发生的 转换 出份 额。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7 年 9 月 5 日 ,基 金 管理人 发布 《国 联安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基 金行 业高 级管理 人员 变更 公 告》 。 孟 朝霞 女士 担任 国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谭 晓雨 女士不 再担 任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总经 理。 2.2017 年 9 月 26 日, 基金 管理人 发布 《国 联安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变 更公 告》 。 沈丹女 士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3.2017 年 12 月 12 日, 基 金管理 人发 布《 国联 安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变更 公告 》 。 吴昊先 生不 再担 任本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4.本报 告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无 重大 人事变 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 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 末支付给毕马威华 振会计 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 的报酬 为 5.5 万 元人 民币 ,目前 该事 务所 已向 本基 金提供 连 续 5 年 的审 计 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1. 本 报告期 内, 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上海 监管局 对本 基金 管理 人进 行了现 场检 查, 并就 检 查中发 现的 问题 下发 了 《 关于对 国联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采取 责令 改正 措施 的决定 》 。 对此 , 我 司 高 度重视,对相关制度流程 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性 的制定了整改执行方案, 逐 条落实,彻底排查了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2 页 业务中 存在 的风 险, 并就 整改情 况向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上海 监管 局提 交了整 改报 告。 2.本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及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 有受 监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的情 形发生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兴业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 - - - - - 国泰君 安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 - - - - - 中国国 际金 融 股份有 限公 司 1 1,918,614.47 100.00% 1,748.41 100.00% - 华泰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 - - - -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1)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选择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证券 经营机 构 , 选 用其 专用 交易 单元供 本基 金买 卖证 券专 用, 选用 标 准 为 : A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好 ,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B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 经 营行 为规 范, 近一 年 未发生 重大 违规 行为 而受 到证监 会处 罚。 D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并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 E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易 设备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要求 ,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F 研究实力较 强, 有 固定 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 能 及时 为本 基金 提供 周 到的咨 询服 务 。 (2)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程序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上述 标准 考察证 券经 营机 构后 ,与 被选中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签 订交易 单元 使用 协 议,通 知基 金托 管人 协同 办理相 关 交 易单 元租 用手 续。之 后, 基金 管理 人将 根据各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 研究报 告、 信息 服务 质量 等情况 ,根 据如 下选 择标 准细化 的评 价体 系进 行评 比排名 : A 提供 的研 究报 告质量 和 数量; B 研 究报 告被 基金 采纳 的 情况; 国联安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2 页 C 因 采纳 其报 告而 为基 金 运作带 来的 直接 效益 和间 接效益 ; D 因采 纳其 报告 而为基 金 运作避 免或 减少 的损 失; E 由 基金 管理 人提 出课 题 ,证券 经营 机构 提供 的研 究论文 质量 ; F 证券经营机 构协 助我 公 司研究 员调 研情 况; G 与证 券经 营机 构研究 员 交流和 共享 研究 资料 情况 ; H 其他 可评 价的 量化标 准 。 基金管 理人 不但 对已 使用 交易单 元 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进行排 名, 同时 亦关 注并 接受其 他证 券经 营 机构的 研究 报告 和信 息资 讯。对 于达 到有 关标 准的 证券经 营机 构将 继续 保留 ,并对 排名 靠前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在 交易 量的 分配 上采取 适当 的倾 斜政 策。 对于不 能达 到有 关标 准的 证券经 营机 构则 将退 出 基金管 理人 的选 择名 单, 基金管 理人 将重 新选 择其 它经营 稳健 、研 究能 力强 、信息 服务 质量 高的 证 券经营 机构 ,租 用其 交易 单元。 若证 券经 营机 构所 提供的 研究 报告 及其 他信 息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基 金管理 人有 权提 前中 止租 用其交 易单 元。 2、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报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 司交 易单元 无变 更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兴业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 - - - - - 国泰君 安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5,446,856.43 17.24% 75,800,00 0.00 29.44% - - 中国国 际金 融 股份有 限公 司 4,991,795.54 15.80% 29,490,00 0.00 11.45% - - 华泰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21,152,520.5 2 66.96% 152,200,0 00.00 59.11% -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