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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基金(161226)

白银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 页,共 34 页 
 
 
 
 
国投 瑞银 白银 期 货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管理 人: 国 投瑞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 送出 日期 : 二〇 一八 年三 月二 十七 日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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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 的法 律责 任。 本年 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4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 ) 场内简称 白银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1226 交易代码 161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8,124,696.5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8 月 17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 金 力求 每日 基金 净值 增长 率 在扣 除相 关费 用前 与上 海期 货 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相当。 相关费用指投资管理运作 中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必要费用或成本, 如管理费、 托管费、 交 易费用等。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白银期货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本基金 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 属于高风险、 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其预 期风 险 和预 期收 益高 于混 合型 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和 货币 市场 基 金。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4 页 2.3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金 年度 报 告摘 要 的 管理 人 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 3 主要 财务 指标 、基 金净 值表 现及 利润 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 和财 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658,963.98 34,346,704.94 -4,999,402.29 本期利润 -20,504,988.49 28,065,678.39 -4,649,710.13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润 -0.0442 0.0988 -0.0492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12.15% 5.09% -7.6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4 页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润 -0.1466 -0.0286 -0.076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3,878,128.14 619,656,236.16 78,433,750.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53 0.971 0.92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 本期 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 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 ④ 过去三个月 -2.63% 0.51% -2.66% 0.50% 0.03% 0.01% 过去六个月 -7.28% 0.70% -6.17% 0.71% -1.11% -0.01% 过去一年 -12.15% 0.70% -10.46% 0.70% -1.69%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4.70% 0.98% 5.82% 1.01% -20.52% -0.03% 注: 本基 金为 商品 期货 基金 , 主要 通过 持有 白银 期货 主力 合约 达成 投资 目标 , 因此 本基金选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 (扣除相关费用) 作为本基金的投 资业绩评价基准。 3.2.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 值增 长率 变动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 基准 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8 月 6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4 页 注: 本基 金建 仓期 为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的六 个月 。 截至 建仓 期结 束, 本基 金各 项 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4 页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6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 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 三年 基金 的利 润分 配情 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 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 基金 经理 情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管 理基 金的 经验 国投 瑞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简称" 公司" ) ,原 中融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经中 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 式成 立, 注册 资本 1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 司 (国 家开 发投 资公 司的 控股 子公 司) 及瑞 士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UBS AG ) 。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 以" 诚信 、 创新 、 包容 、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 68 只基 金, 已建 立起 覆盖 高、 中、 低风 险等 级的 完整 产品 线 ; 在专 户理 财业 务方 面, 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 置型 、 稳健 增利 型等 常规 产品 , 还包 括分 级、 期指 套利 、 商品 期货 、 QDII 等创新品种; 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具 有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 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金 经理 (或 基金 经理 小组 )及 基金 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建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5-08- 06 - 14 中国 籍, 博士 , 具有 基金 从业 资格 。 曾任 职于 上海 博弘 投资 有限 公司 、 上海 数君 投资 有限 公司、上海一维科技有限公 司。2010 年 6 月加入国投瑞 银。现任国投瑞银瑞福深证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4 页 1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国投 瑞 银中 证 下游 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 、 国投 瑞 银金 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国投瑞 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 白 银 期 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基金经理。 邹立虎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7-09- 14 - 7 中国 籍, 硕士 , 特许 金融 分析 师(CFA) 协会 会员 。曾 任华 联 期货研究员、平安期货研究 员、中信期货研究员。2015 年 6 月加 入国 投瑞 银 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 现任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 基金(LOF )基金经理。 注: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 指公 司作 出决 定后 正式 对外 公告 之日 。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在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遵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其 系列 法规 和 《国 投瑞 银白 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 尽职 的原 则,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利 益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在报 告期 内, 基金 的投 资 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内 公平 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要求, 制定 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 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 《交易管理办 法》 、 《异常交易 管理规定》 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 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4 页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 、研究支持、交 易管理的制度和 流程,提高投资 管理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 盖所有投资品种 ,以及一级市场 申购、二级市场 交易和公司 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 管理活动,同时 涵盖研究分析、授 权、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 管理业务之间以 及各类资产管理 业务内部的组织 结构,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 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 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 、 建立 科学 的投 资决 策体 系, 加强 交易 分配 的内 部控 制, 通过 严格 的制 度、 流程 、 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监察稽核, 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 优先措施。公司 通过不断完善投 资决策、研究支 持、交易执 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 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 在 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 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 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 采取 警告 、 强制 禁止 等控 制措 施或 对特 定业 务自 动执 行必 要的 后续 流程 。 如: 符合 交易 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 内 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控制阀值的 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 决策为控制的辅 助手段。对于无 法通过系统进行 强制控制的 业务 活动 , 通过 建立 明确 的业 务规 则和 流程 , 在关 键控 制点 采取 双人 复核 或集 体决 策等 控制 机制 , 通过 分别 对控 制事 项签 署意 见并 顺序 流转 的要 求, 实现 对关 键业 务风 险的 管 理。 如: 以公 司名 义进 行的 一级 市场 申购 结果 分配 , 需要 经过 严格 的公 平性 审核 , 由交 易部 负责 人、 运营 部负 责人 、 监察 稽核 部负 责人 以及 投资 组合 经理 共同 确认 对分 配结 果 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 手段。公司交易 部、监察稽核部 、运营部设置专 门岗位,分 别在交易过程中、 日中、 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 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并按既定的 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 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如: 交易部对相同 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4 页 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 定期公平交易分 析为完善措施。 内部审计专员负 责不定期对 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 发现控制薄弱 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 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 受外部监督。公 司在各投资组合 的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定期接受外 部审 计的 检查 , 公平 交易 管理 一直 是外 部审 计的 重点 之一 。 基金 评价 机构 在开 展基 金评 价业 务时 , 将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完善 程度 、 执行 情况 及信 息披 露作 为评 价内 容之 一。 公司 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 并对 特定 资产 管理 业务 与证 券投 资基 金之 间的 业绩 比较 、 异常 交易 行为 做专 项说 明。 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 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 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 告中做专项说明 。证监会通过现场 检查和非现场监 管等方式,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 内, 管理 人通 过制 度、 流程 和技 术手 段保 证了 公平 交易 原则 的实 现, 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形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 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体收 益率差异、 分投 资类 别 (股 票、 债券 ) 的收 益率 差异 进行 分析 , 对连 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 不同 时间 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 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 四个季度内同向 交易相同证券的 交易价差的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4 页 溢价率进行分析, 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 T 检验, 检验在 95% 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 四个季度内同向 交易相同证券的 交易价差优 劣进 行比 较, 区分 买优 、 卖优 、 买次 、 卖次 等情 况分 别分 析两 两组 合在 期间 内交 易时 是 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 、 管理人对所有投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 四个季度内同向 交易相同证券的 交易价差区 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 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 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 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 交易 行为 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 管 理人 管 理的 所 有投 资组 合 在本 报 告期 内未 出 现参 与交 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和运 作分 析 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日 常持 有的 白银 期货 合约 价值 基本 维持 在 100% 左右,符合证监会 一号指引(价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10% )的要求。 报告期内,本基金白银基金净值增长率-12.15% ,业绩基准涨幅-10.46% ,跑输 1.69% , 基金净值增长率略低于业绩基准收益率, 主要受到合约展期、 大额申赎、 扣减费率等综 合因素影响,总体来看基金表现较好地跟随了基金基准。 4.4.2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业 绩表 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3 元, 本报 告期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15%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46% 。 4.5 管理 人对 宏观 经济 、证 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 望 展望 2018 年,我们预计在受经济强劲带动产出缺口进一步收窄、原油价格上涨等 因素 刺激 下, 全球 通胀 水平 将会 逐步 走强 , 甚至 不排 除某 个时 段通 胀涨 幅过 快以 至于 引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4 页 起央行货币政策过快收缩导致金融市场波动加大, 总体来看, 通胀的回升有利于白银价 格的 表现 ; 此外 , 川普 政府 重新 调整 中东 政策 导致 地缘 政治 风险 加大 , 原油 已经 在定 价 这一 点, 潜在 的地 缘政 治不 稳定 也有 利于 白银 作为 避险 资产 的表 现; 从整 个大 宗商 品表 现来看, 以原 油、 铜、 煤炭 为核 心的 大宗 资产 自 2015 年底起涨幅都较大, 最少也有 70% 涨幅 , 而同 期 COMEX 白银目前离底部涨幅不到 30% , 远低 于其 他大 宗的 涨幅 , 历史 经 验来 看, 白银 也从 属于 大宗 牛市 , 我们 认为 随着 经济 复苏 进入 中后 期及 联储 加息 进入 中 后期 , 通胀 快速 上升 , 白银 价格 未来 有望 跑赢 其他 大宗 资产 , 我们 看好 未来 中长 期白 银 价格表现,同时也认为金银比值有望高位回落,贵金属里面白银性价比更高。 4.6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内 基金 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 运营部及相关部 门。 本基 金 的日 常 估值 程 序通 常由 运 营部 估 值核 算岗 执 行并 由业 务 复核 岗 复核 估值 结 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本基 金 的特 别 估值 程 序由 估值 委 员会 秘 书部 门运 营 部在 收到 启 动特 殊 估值 程序 的 请求 后, 应通 过估 值核 算人 员及 时与 基金 托管 人沟 通协 商, 必要 时征 求会 计师 事务 所的 专业 意见 , 并将 有关 信息 及材 料一 并报 送全 体估 值委 员会 成员 ; 估值 委员 会应 综合 考虑 投资 部门 、 研究 部和 运营 部等 各方 面的 意见 和建 议, 并按 照有 关议 事规 则讨 论审 议, 决 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 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 调整意见执行估 值程 序, 准备 特殊 估值 调整 事项 的临 时公 告, 并发 起信 息披 露审 批流 程; 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 截止 报告 期末 , 本基 金管 理人 已与 中债 金融 估值 中心 有限 公司 、 中证 指数 有限 公司 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内 基金 利润 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20,658,963.98 元,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为-64,246,568.42 元。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4 页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托 管人 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 告期 内,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称 “ 本托管人 ” ) 在对 国投 瑞银 白银 期货 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以 下称 “ 本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对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 计算 、利 润分 配等 情况 的说 明 本报 告期 内, 本托 管人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基金 合同 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 必要 的监 督, 对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计 算、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价格 的计 算以 及基 金费 用开 支等 方面 进行 了认 真地 复核 , 未发 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 人对 本年 度报 告中 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 确和 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薛竞 、陈逦迤签字出具 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 第 20601 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4 页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26,634,380.74 85,825,423.72 结算备付金 65,866,049.28 47,577,359.44 存出保证金 27,208,597.50 49,602,972.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9,185,000.00 217,308,330.4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49,185,000.00 217,308,330.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27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501,285.27 3,253,359.5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45,386.41 17,888,26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95,040,699.20 691,455,711.15 负债 和所 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000,000.00 69,950,275.01 应付赎回款 609,298.26 1,028,491.18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4 页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8,918.74 463,110.92 应付托管费 61,783.75 92,622.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75.00 1,100.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2,295.31 263,875.69 负债合计 21,162,571.06 71,799,474.99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438,124,696.56 637,927,161.97 未分配利润 -64,246,568.42 -18,270,925.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3,878,128.14 619,656,236.16 负债 和所 有者 权 益总 计 395,040,699.20 691,455,711.15 注: 报告 截止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 0.853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438,124,696.5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4,734,658.51 32,128,567.75 1.利息收入 12,413,434.65 6,433,459.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87,914.38 438,060.41 债券利息收入 7,167,770.17 3,771,921.1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4 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457,750.10 2,223,478.4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29,977,590.89 28,850,334.3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72,926.27 -76,513.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29,104,664.62 28,926,847.68 股利收益 - - 3.公允 价 值变 动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153,975.49 -6,281,026.55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2,675,522.24 3,125,800.02 减:二、费用 5,770,329.98 4,062,889.36 1.管理人报酬 4,281,138.52 2,868,679.07 2.托管费 856,227.76 573,735.9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62,668.29 276,647.57 5.利息支出 - 1,772.1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772.10 6.其他费用 370,295.41 342,054.69 三、 利润 总额 (亏 损总 额 以 “- ” 号 填列) -20,504,988.49 28,065,678.3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利 润 (净 亏损 以 “- ”号填列) -20,504,988.49 28,065,678.39 7.3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4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值) 637,927,161.97 -18,270,925.81 619,656,236.16 二、 本期 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数 (本期利润) - -20,504,988.49 -20,504,988.49 三、 本期 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199,802,465.41 -25,470,654.12 -225,273,119.5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77,699,574.67 -162,746,256.79 1,914,953,317.88 2.基金赎回款 -2,277,502,040.08 137,275,602.67 -2,140,226,437.41 四、 本期 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产生 的基 金净 值 变动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值) 438,124,696.56 -64,246,568.42 373,878,128.1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值) 84,880,872.95 -6,447,122.03 78,433,750.92 二、 本期 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数 (本期利润) - 28,065,678.39 28,065,678.39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4 页 三、 本期 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553,046,289.02 -39,889,482.17 513,156,806.8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57,838,054.43 155,809,096.68 3,013,647,151.11 2.基金赎回款 -2,304,791,765.41 -195,698,578.85 -2,500,490,344.26 四、 本期 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产生 的基 金净 值 变动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值) 637,927,161.97 -18,270,925.81 619,656,236.1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 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 许可[2015]979 号文 《关 于准 予国 投瑞 银白 银期 货证 券 投资基金(LOF )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6 日正式生效,首次 设立募集规模为 346,606,657.1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注册 登记 机构 为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白银期货合 约、 债券 、 货币 市场 工具 、 权证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它 金融 工具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 (扣除相关费用)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4 页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 准则 》 、 各项 具体 会计 准则 及相 关规 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 证监 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 中国 基金 业 协会") 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 核算 业务 指 引》 、 《国 投瑞 银白 银期 货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基金 合同 》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注 7.4.4 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则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7.4.4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 政策 、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估 计变 更以 及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 政策 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 估计 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 更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 税项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1998]55 号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 财 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 开营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4 页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 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 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及 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 金融 业由 缴纳 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转 让收 入免 征增 值税 , 对国 债、 地方 政府 债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 人所 得税 。 对基 金从 上市 公司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 。 对基 金持 有的 上市 公司 限售 股, 解禁 后取 得的 股息 、 红利 收入 , 按照 上述 规定 计 算纳 税, 持股 时间 自解 禁日 起计 算; 解禁 前取 得的 股息 、 红利 收入 继续 暂减 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 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 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6)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 , 暂适 用简 易计 税方 法, 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 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 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 定。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4 页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 ” )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 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的关 联方 交易 7.4.8.1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的 交易 7.4.8.1.1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月1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月1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 1,125,000,000.00 7.86% - - 注: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为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新增 的关 联方 , 不涉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 间数据。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月1日 至2017 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月1日至2016 年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4 页 12 月31 日 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281,138.52 2,868,679.07 其 中 :支 付销 售 机构 的客 户维 护 费 1,183,039.12 717,539.05 注: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1.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月1日 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月1日至2016 年 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56,227.76 573,735.93 注: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的 基金 财产 净值 的 0.2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 年1月1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19,951,940.00 - - - - -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4 页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月1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 - - - - - - 7.4.8.4 各关 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 联方 保管 的银 行存 款余 额及 当期 产生 的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月1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6,634,380.74 117,928.31 85,825,423.72 147,405.14 7.4.8.6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项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 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 持有 的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4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1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 于理 解和 分析 会计 报表 需要 说明 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除根据无负债结算制度进行结算的商品期货投资外,本基 金持 有的 其他 以公 允 价值 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 资产 中 属于 第二 层 次的 余 额为 249,185,000.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第二 层次 217,308,330.4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 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 金 本期 及 上年 度 可比 期间 持 有的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工 具的 公 允价 值所 属 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4 页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49,185,000.00 63.08 其中:债券 249,185,000.00 63.0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5.06 其中 :买 断式 回 购的 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 存款 和结 算 备付 金 合计 92,500,430.02 23.42 8 其他各项资产 33,355,269.18 8.44 9 合计 395,040,699.20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的 股票 投资 组合 8.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4 页 8.4 报告 期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的重 大变 动 8.4.1 累计 卖出 金额 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股票投资。 8.5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9,185,000.00 66.6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49,185,000.00 66.6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49,185,000.00 66.65 8.6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70203 17 国开 03 1,000,000 99,930,000.00 26.73 2 170207 17 国开 07 1,000,000 99,520,000.00 26.62 3 170410 17 农发 10 500,000 49,735,000.00 13.30 8.7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4 页 8.8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 动 风险说明 AG1806 沪白银 1806 合约 6,670 388,694,250. 00 -5,378,508.90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5,378,508. 9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29,104,664 .62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328,620.38 8.10.2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的 投资 政策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白银期货 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 在条件 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8.12.1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的,在 报告 编 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8.12.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4 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7,208,597.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501,285.27 5 应收申购款 645,386.4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355,269.18 8.12.4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2.5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中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2.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户 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4 页 25,208 17,380.38 51,034,016.47 11.65% 387,090,680.09 88.35% 9.2 期末 上市 基金 前十 名持 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上海平安阖鼎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阖鼎-全天 候私募菁英 10,280,061.00 4.18% 2 李爱民 7,428,100.00 3.02% 3 未来 泽时 (上 海) 资 产管 理中 心 (有 限合 伙) -华 夏未 来添 时 三号私 4,382,563.00 1.78% 4 张欣慰 4,241,660.00 1.73% 5 深圳博普科技有限 公司-博普指数增 强 1 号 4,002,479.00 1.63% 6 翟琳 3,772,100.00 1.54% 7 张国成 3,727,600.00 1.52% 8 李和兰 3,626,360.00 1.48% 9 向正伟 3,626,360.00 1.48% 10 华夏未来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华夏未 来润时量化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 3,626,360.00 1.48% 11 上海展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展弘稳 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3,626,360.00 1.48%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从业 人员 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20,259.66 0.00% 9.4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从业 人员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份额 总量 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 0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4 页 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注: 本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于 本报 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 10


开放 式基 金 份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346,606,657.1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37,927,161.97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2,077,699,574.67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2,277,502,040.08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8,124,696.56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7 年 8 月, 陈四 清先 生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执行 董事 、 董事 会战 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 司运营管理及基 金运作产生重大 影响的,与本基 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相关的诉讼,且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4 页 11.5 本报 告期 持有 的基 金发 生的 重大 影响 事件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基金。 11.6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 计服务 3 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 80,000.00 元。 11.7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 托管 人的 托管 业务 部门 及其 相关 高级 管理 人员 无受 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11.8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11.8.1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投资 及 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东北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爱建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首创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广州证券 1 - - - - -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4 页 广发证券 1 - - - - - 联讯证券 1 - - - - - 西藏东方财 富 1 - - - - - 申万宏源证 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11.8.2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 进行 其他 证券 投 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 :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 - 3,021,00 0,000.00 21.10% - - 中信建投 - - 2,849,50 0,000.00 19.91% - - 银河证券 - - 2,379,00 0,000.00 16.62% - - 中信证券 - - 1,606,00 0,000.00 11.22% - - 安信证券 - - 1,125,00 0,000.00 7.86% - - 兴业证券 - - 893,000, 000.00 6.24% - - 中金公司 - - 880,000, 000.00 6.15% - - 平安证券 - - 718,000, 000.00 5.02% - - 第一创业 - - 656,000, 000.00 4.58% - - 招商证券 - - 187,000, 000.00 1.31%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共 34 页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 会 批 准 。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债券和交易所权证交易。 3 、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新 增租 用天 风证 券、 中信 建投 、 兴业 证券 和太 平洋 证券 各1个交 易单元。 § 1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 信息 12.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资 者持 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达 到或 超过 20% 的情况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 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 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 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 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 情形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向 中国 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 减而导致 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 的情况。 12.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 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 布的 《公 开募 集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流动 性风 险管 理规 定》 (以 下简 称 “ 《流动性风险规定》 ” ) ,经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 ,基 金管 理 人对本基金 的基 金合 同有 关条 款进 行修 订 。本 次基 金合 同的 修订 内容 包括 前 言、 释义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共 34 页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 具体修订内 容详见本基金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国投 瑞银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 一八 年三 月 二十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