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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双佳(162511)

国安双佳: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国联安双 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管理 人: 国 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 中 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 送出 日期 : 二〇 一八 年三 月二 十七 日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3 页 
§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 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 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 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在 作出投 资决 策 前应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3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 场内简称 国安双佳 基金主代码 162511 交易代码 1625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8,351,086.1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通过 积极 主动 地投 资管 理, 力争 获取 高于 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利率策略、 信用策略、 息差策略、 可转债投资策略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在严 格控 制利 率风 险、 信用 风险 以及 流动 性风 险的 基础 上, 主 动管理寻找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 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 合, 以期 获得 最大 化的 债券 收益 ; 并通 过适 当参 与二 级市 场权 益类 品种 投 资,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3 页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陆康芸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21-38992806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 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95 传真 021-50151582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 基 金年 度报 告摘 要 的 管理 人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gtja-allianz.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 3


主要 财务 指标 、 基金 净值 表现 及利 润分 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6 月 5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112,818.20 12,289,189.54 14,195,309.85 本期利润 12,247,495.30 5,405,724.66 16,425,539.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17 0.0421 0.059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82% 3.55% 6.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12 0.2916 0.23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92,105,361.13 78,908,793.73 323,187,795.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7 1.107 1.069 注:1、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例如 , 开放 式基 金的 申购 赎回 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3 页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用 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82% 0.05% -1.15% 0.06% 1.97% -0.01% 过去六个月 2.08% 0.11% -1.30% 0.05% 3.38% 0.06% 过去一年 2.82% 0.11% -3.38% 0.06% 6.20% 0.05% 自基金份额转 换日次日起至 今 13.82% 0.11% -2.32% 0.08% 16.14% 0.03% 注:1、 本基 金份 额转 换日 为 2015 年 6 月 4 日, 在转 换日 日终 , 双佳 A 和双佳 B 以各自的份额 净值 为基 础, 按照 本基 金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NAV ) 转换 为国 联安 双佳 信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的份额; 2、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数字。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6 月 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3 页 注:1、 本基 金份 额转换日为 2015 年 6 月 4 日, 在转 换日 日终 , 双佳 A 和双佳 B 以各自的份额 净值 为基 础, 按照 本基 金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NAV ) 转换 为国 联安 双佳 信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的份额;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3、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6 月 4 日生效。本基金建 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数字。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3 页 注:1、 本基 金份 额转 换日 为 2015 年 6 月 4 日, 在转 换日 日终 , 双佳 A 和双佳 B 以各自的份额 净值 为基 础, 按照 本基 金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NAV ) 转换 为国 联安 双佳 信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的份额; 2、* 基金转型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3、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数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1.110 550,565,425.85 98,211.08 550,663,636.93 - 2016 - - - - - 2015 - - - - - 合计 1.110 550,565,425.85 98,211.08 550,663,636.93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 管理 基金 的经 验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3 页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中国第一家获准筹 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其中方股东为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 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 综合类证券公司之 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 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 末,公司共管理四 十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拥有 国际 化的 基金 管理 团队 ,借 鉴外 方先 进的 公司 治理 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 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 功实践,秉持“ 稳 健、 专业 、卓 越、 信 赖” 的经 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 经理 (或 基 金经 理小 组) 及基 金经 理助 理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冯俊 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德盛安心成 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国联安 鑫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睿 祺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鑫 富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国联安 添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通 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德 盛增利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鑫悦灵活配 2013-07-1 3 2017-01-19 16 年(自 2001 年起) 冯俊 先生 , 复旦 大学 经济 学博 士。 曾 任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交 易主 管, 光大 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资 产配 置 助理 、宏 观和 债 券研 究员 ,长 盛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基 金经 理助 理 ,泰 信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 基 金经 理助 理及 基 金经 理。 2008 年 10 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现 任债 券 组合 管理 部总监,2009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 国 联安 德盛 增利 债 券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兼任国联安信心增益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 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兼任国 联安 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1 月 任国 联 安双 佳信 用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的基 金经 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兼任国联 安信 心 增长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1 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 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兼任国 联安 鑫 安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 至 2017 年 1 月兼任国联安睿祺灵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3 页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国联安 鑫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安 稳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国 联安鑫盈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睿智定 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债 券组合管理部 总监 活配 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 兼任 国 联安 鑫富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1 月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 月 兼任 国 联安 通盈 灵活 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国 联安 德盛 增 利债 券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 兼任 国 联安 鑫悦 灵活 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国联 安 鑫禧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兼 任国 联 安安 稳保 本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 月兼任国联安鑫盈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国联 安睿 智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吕中凡 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新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鑫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兼 任国联安鑫盈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德 盛安心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德 盛增利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睿利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2015-05-2 0 - 6 年(自 2011 年起) 吕中凡,硕士研究生。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华虹宏力半导 体制 造 有限 公司 (原 宏 力半 导体 制造 有 限公 司) 担任 企 业内 部管 理咨询管理师一职。2009 年 3 月 至 2011 年 3 月在上海远东资信评 估有 限 公司 (原 上海 远 东鼎 信财 务咨 询 有限 公司 )担 任 信用 评估 项目经理。2011 年 5 月加入国联 安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任 信用 研究信用分析员、 债券组合助理、 基金经理助理等职位。2015 年 5 月起任 国联 安新 精选 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5 月起兼任国联安双佳信 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 金经理。2015 年 7 月起兼任国联 安鑫 富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理。2016 年 9 月起兼任国联安 鑫盈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6 年 10 月起兼任国联安德 盛安 心 成长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国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3 页 经理、国联安 鑫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信心增长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 联安 德 盛增 利债 券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起兼任国 联安 睿 利定 期开 放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 兼任 国 联安 鑫怡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起兼 任国联 安信 心增 长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 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 合同 》 及其 他相 关法 律法 规、 法律 文件 的规 定, 本着 诚实 信用 、 勤勉 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益。本基 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 专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度 和 控制 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 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制 度》 (以 下简 称“ 公平 交易 制度” ) ,用 以规 范包 括投 资授 权 、研 究分 析、 投资 决策 、交 易执 行以 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 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 总监、投资组合经 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 合经理在授权范 围内 自主 决策 , 超过 投资 权限 的操 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 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 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 管理系统的权限设 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 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 离。本基金管理人 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 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 守公平交易原则, 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 行指令;对于部分 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 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 经理根据投资需要 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 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 对于银行间交易、 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 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 市场或交易对手询 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 组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资组 合获得公平的交易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3 页 机会。风险管理部对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 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 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 资组合,确保各投 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 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 节严格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 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 满足时,及时执行 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 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 进行定期分析;对 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 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 及异常交易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未 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 的情 况。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日反 向交 易进 行严 格的 控 制, 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 从交易量、交易 价格、交易金 额等方面进行分 析,未发 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 (日内、3 日内、5 日内 )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 易的 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 95% 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 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 析,未发现明显异 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 交易 行为 的 专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 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整个 2017 年,国内经济基本面、资金面、政策面较为利空债市。加之海外经济持续复苏, 多个经济体逐步开启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以及 美国税改法案正式生效可能对风 险偏好的提振,债 券市场的趋势性机会没有出现,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突破了前期新高。 本基金将富余的资金适当的配置在了高流动性 债券,取得了一定的基础性收 益。降低了持仓中 信用资质偏弱的债券比重。 4.4.2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 业绩 表现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3 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 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8 年, 央行 继续 强调 管住 货币 供给 总闸 门, 货币 政策 难有 宽松 空间 。 随着 政策 持续 审慎 , 以防风险为主,资金持续偏紧,利率水平显著攀 升,将对需求形成明显抑制。随 着地方政府债务管 控加 强, 基建 投资 将延 续下 行态 势。 基于 这样 的宏 观形 势, 债券 市 场 2018 年总体预计会呈现收益率 上有顶,但下降空间也不会太大的格局。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 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 估值工作小组由 公司 运营 部、 权益 投资 部、 交易 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 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 分工履行相应的职 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 利益冲突。基金经 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 1/2 以上多数票通过,量化投资部、权益投 资部、投资组合管理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 ,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 生效。对于估值政 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 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 公司和基金托管银 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 披露。会计 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 金估值的政策和流 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 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对本报告期 内利润分配情况如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以截止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 ,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和 2017 年 12 月 19 日实施场外以及场内分红, 向截止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在本基金注册 登记人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 1.11 元派发红利。共 发放红利 550,663,636.93 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 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3 页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 况声明 本报 告期 内,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在国 联安 双佳 信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以 下 称“ 本基金” )托 管过 程中 ,严 格遵 守了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等的规定, 依法安全保管了基 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 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 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 告,没有发生任何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 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及其 他法 律法 规、 基金 合同 、托 管协 议 等的 规定 ,对 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 、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 资运作、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 据基金合同及实际 运 作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进 行 了 利 润 分 配 , 分 配 金 额 为 550,663,636.93 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 光 大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 依法 对基 金 管理 人编 制的 《 国联 安双 佳信 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2017 年年 度报 告》 进行 了复 核, 认为 报告 中相 关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 、 财务 会计 报告 (注 :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 黄小熠 、张楠签字 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80017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 审计报告全文。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3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165,979,964.90 4,733,519.37 结算备付金 322,370.60 752,503.94 存出保证金 18,149.25 12,929.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989,480,325.31 63,190,041.45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89,480,325.31 63,190,041.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7,496,276.25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5,541,846.53 应收利息 25,018,933.03 1,060,768.5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328,316,019.34 95,291,609.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3 页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1,565,599.58 - 应付赎回款 213,018.7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76,192.09 54,641.73 应付托管费 707,483.46 15,611.9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2,070.45 510.00 应交税费 996,213.94 996,213.94 应付利息 - 10,837.8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10,079.92 305,000.00 负债合计 36,210,658.21 16,382,815.44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026,390,663.61 58,119,667.36 未分配利润 265,714,697.52 20,789,126.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2,105,361.13 78,908,793.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1,328,316,019.34 95,291,609.17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27 元,基金份额总额 1,258,351,086.1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3 页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7,927,737.25 8,173,968.87 1. 利息收入 32,473,008.34 8,995,130.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83,434.73 133,471.01 债券利息收入 31,063,431.34 8,861,659.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26,142.27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5,693,595.33 5,769,068.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3,597.0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5,807,192.37 5,769,068.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 价值 变 动收 益( 损失 以“-” 号填 列) 134,677.10 -6,883,464.88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1,013,647.14 293,234.18 减:二、费用 5,680,241.95 2,768,244.21 1.管理人报酬 4,107,111.44 996,153.18 2.托管费 1,173,460.42 284,615.13 3.销 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51,428.74 6,171.78 5.利息支出 71,501.51 1,139,104.1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1,501.51 1,139,104.12 6.其他费用 276,739.84 342,200.00 三、 利润 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 号填列) 12,247,495.30 5,405,724.66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3 页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 损以 “- ” 号填 列 ) 12,247,495.30 5,405,724.6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58,119,667.36 20,789,126.37 78,908,793.73 二 、 本 期 经营 活 动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 动 数( 本 期利润) - 12,247,495.30 12,247,495.30 三 、 本 期 基金 份 额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净 值 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968,270,996.25 783,341,712.78 1,751,612,709.03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4,011,183,912.10 1,569,745,637.48 5,580,929,549.58 2. 基金赎回款 -3,042,912,915.85 -786,403,924.70 -3,829,316,840.55 四 、 本 期 向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润 产 生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 值减 少 以“-” 号填列) - -550,663,636.93 -550,663,636.93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1,026,390,663.61 265,714,697.52 1,292,105,361.1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3 页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246,387,026.51 76,800,769.28 323,187,795.79 二 、 本 期 经营 活 动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 动 数( 本 期利润) - 5,405,724.66 5,405,724.66 三 、 本 期 基金 份 额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净 值 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88,267,359.15 -61,417,367.57 -249,684,726.72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37,671,024.12 13,025,472.68 50,696,496.80 2. 基金赎回款 -225,938,383.27 -74,442,840.25 -300,381,223.52 四 、 本 期 向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润 产 生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 值减 少 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58,119,667.36 20,789,126.37 78,908,793.7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孟朝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 安双 佳信 用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由国联安双佳信用 分级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转 型而 成。 国 联安 双佳 信 用分 级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 于核 准国 联安 双佳 信用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 证监许 可 [2012] 101 号文) 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相关法规和《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6 月 4 日生效。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3 页 根据《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及《 国联 安双 佳 信用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日等事项的公告》 ,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6 月 4 日三年分级运作期届满,自 2015 年 6 月 5 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 金名 称 变更 为“ 国联 安 双佳 信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于 基金 分 级运 作期 届满 日 2015 年 6 月 4 日日 终, 国联 安双 佳信 用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之双 佳 A 份额 、 国联 安双 佳信 用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 B 份额的基金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为基准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的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为 上市 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续 期限 不定 , 基金 转型 后首 日规模为 621,251,633.7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规则 、 《国 联安 双佳 信用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国 联安 双佳 信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的有 关规 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 债券、次级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 公 司债 券、 短期 融 资券 、资 产支 持证 券、 可转 换债 券 ( 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 和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固定收益 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 ,其中信用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 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本基 金定 期报 告在 公开 披露 的第 二个 工作 日, 报中 国 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 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以下简称“ 财政部”) 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以及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 则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的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12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3 页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 的会 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不 一致。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 估计 变更 以及 差错 更正 的说 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基协发 [2017] 6 号《关于发布 <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股票估值指引 ( 试行) > 的 通知》 ( 以下简称“ 估值指引”) 的处 理标 准, 本基 金自 2017 年 12 月 22 日起 , 对本 基金 持有 的非 公开 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 限售期的股票的估 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值指引进行估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 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 [2004] 78 号文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 [2012] 85 号文 《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局 、证 监会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 股息 红利 差 别化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 税 [2015] 101 号 《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局 、 证监 会关 于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 税 [2005] 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 上证交字 [2008] 16 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 布的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关于 做好 证券 交易 印花 税征 收方 式调 整工 作的 通知 》 、 财税 [2008] 1 号文 《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 [2016] 36 号文 《财 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 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增 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 财税 [2017] 2 号文 《关 于资 管产 品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 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3 页 (a)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 (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 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 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 缴纳营业税改为缴 纳增值税。 2018 年 1 月 1 日 ( 含) 以后 ,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 (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 为, 以管 理人 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暂适 用简 易计 税方 法, 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 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 入免征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 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 对所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收 入根 据持 股期 限差 别化 计算 个人 所得 税 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 股权登 记日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5 年 9 月 7 日期 间的 ,暂 减 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 权登记日在 2015 年 9 月 8 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 (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应交税费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 996,213.94 元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 996,213.94 元 该项 是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 未代扣代缴的利息税部分。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德安联”)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 基金托管人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3 页 7.4.8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 度可 比期 间的 关联 方交 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均无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均无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均无债券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 佣金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支付给关联方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107,111.44 996,153.1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81,831.25 113,795.8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年 费率 计提 ,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 计算 公式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理 费= 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0.7%÷ 当年天数。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3 页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73,460.42 284,615.13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光 大银 行的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2% 年费 率计 提, 基金 托 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0.2%÷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6,961,492.00 36,961,492.00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16,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961,492.00 36,961,492.00 期 末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占 基 金 总 份额比例 1.67% 51.84%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率结构。 7.4.8.4.2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3 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 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65,979,964.90 1,079,202.40 4,733,519.37 65,292.49 注: 本基 金的 银行 存款 由基 金托 管人 光大 银行 保管 ,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算。 本基 金通 过“ 光大银 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322,370.60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752,503.94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 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持有 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 债券 7.4.9.3.1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 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0 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 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3 页 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89,480,325.31 74.49 其中:债券 989,480,325.31 74.4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7,496,276.25 11.1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6,302,335.50 12.52 8 其他各项资产 25,037,082.28 1.88 9 合计 1,328,316,019.34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2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 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3 页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额 超 出 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 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002241 歌尔股份 3,000,959.62 3.80 2 002510 天汽模 1,474,344.96 1.87 8.4.2 累计 卖出 金额 超 出 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 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002241 歌尔股份 2,967,959.86 3.76 2 002510 天汽模 1,620,941.76 2.05 8.4.3 买入 股票 的成 本 总额 及卖 出股 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4,475,304.58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588,901.62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2,281,165.00 0.18 2 央行票据 - -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3 页 3 金融债券 79,967,000.00 6.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9,967,000.00 6.19 4 企业债券 90,495,950.21 7.00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663,417,000.00 51.34 6 中期票据 151,755,000.00 11.74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1,564,210.10 0.1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89,480,325.31 76.58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11763006 17 首钢 SCP003 1,000,000 100,680,000.00 7.79 2 011764063 17 京能源 SCP002 1,000,000 100,400,000.00 7.77 3 011760096 17 大唐新 能 SCP004 1,000,000 100,340,000.00 7.77 4 011751029 17 宁沪高 SCP001 900,000 90,522,000.00 7.01 5 1282565 12 川高速 MTN2 600,000 60,786,000.00 4.7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3 页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 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股 指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 期货 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8.11.1 本期 国 债期 货投 资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1.2 报告 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 国 债期 货投 资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 露平台,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 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149.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018,933.0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3 页 9 合计 25,037,082.28 8.12.4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 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323 3,895,823.80 1,243,701,140.07 98.84% 14,649,946.09 1.1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 基金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3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 责人 持有 本 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间均为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10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6 月 5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21,251,633.7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1,292,898.88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4,917,134,331.18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3 页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3,730,076,143.90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8,351,086.16 注: 国联 安双 佳信 用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由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转换而来。 转换前, 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份额数为 14,910,940.92 份,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数为 491,974,952.87 份;转换后,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起始份额数为 621,251,633.71 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 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1.2017 年 9 月 5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 告》 。 孟朝 霞女 士担 任国 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谭晓 雨女 士不 再担 任国 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总经理。 2.2017 年 1 月 19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变 更公 告》 。冯 俊先 生不 再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3.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 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本基金报告年度 支付给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 6 万元 人民 币, 目前 该事 务所 已向 本基 金提 供连 续 6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 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对 本基金管理人进 行了现场检查 ,并就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 《关于对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对此, 我司高 度重视,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 性的制定了整改执行方案,逐条 落实,彻底排查了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3 页 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并就整改情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 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 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4,588,901.62 100.00% 4,181.88 100.00%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 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 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 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 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 研究 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提 供周 到的 咨询 服务 。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 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 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3 页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 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 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 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 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 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 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 基金 租 用证 券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其 他证 券投 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744,087,891. 96 77.85% 274,900,0 00.00 93.93%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11,745,166. 75 22.15% 17,780,00 0.00 6.07% - - 1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 的其 他重 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 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 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 额 申购份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2017 年12 月 0.00 440,52 7,753. - 440,527,753 .30 35.01%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3 页 31 日 30 2 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0.00 264,31 6,299. 56 - 264,316,299 .56 21.00% 3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2017 年11 月 10 日 36,961 ,492.0 0 0.00 16,000,0 00.00 20,961,492. 00 1.67% 4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2017 年11 月 10 日 0.00 17,620 ,264.3 2 0.00 17,620,264. 32 1.40% 5 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2017 年12 月 25 日 2,538, 829.17 528,63 3,480. 18 531,172, 309.35 0.00 0.00% 6 2017 年 12 月 16 日至2017 年12 月 20 日 0.00 881,05 6,387. 67 881,056, 387.67 0.00 0.00% 7 2017 年 11 月 11 日至2017 年11 月 14 日 0.00 43,170 ,925.1 1 43,170,9 25.11 0.00 0.00% 8 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2017 年11 月 17 日 0.00 704,84 3,171. 80 704,843, 171.80 0.00 0.00% 9 2017 年 11 月 11 日至2017 年11 月 14 日 0.00 66,078 ,414.1 0 66,078,4 14.10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1)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使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连 续巨 额赎 回, 中小 投资 者可 能面 临赎 回申 请需 要与 高比 例投 资者 按同 比例 部分 延期 办理 的风 险, 赎 回款项延期获得。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若 高比例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 相应的赎回费用按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可 能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高比 例投资者赎回后, 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 从而使得基金投资及运作管理的难度增加。 本基金 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 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