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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双债(164814)

工银双债: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 信双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 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八 年三月二 十七日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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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 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双债增 强债券(LOF ) 场内简称 工银双债 基金主代码 164814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857,886.8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9 月 26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锁定投资组合下 方风险的基础 上,通过积极 主动的 可转债、信用债投 资管理,追求 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 增值 。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资产配 置策略的基础 上,通过构建 债券组 合以获取相对稳定 的基础收益, 同时,通过重 点投资 可转债和信用债以 及灵活把握权 益类资产的投 资机会 来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天相可转债指数收 益率×40%+ 中债 企业 债总 全 价指 数 收益率 ×6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预期收益 和风险水平低 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 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另 外,由 于本基金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债券) 和信用 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 可转 债 (含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 于 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 30% 。 而可 转债 和信 用债 的预 期收 益和 风 险水平通常高于普 通债券,所以 本基金的预期 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普通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594896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4 页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 基金 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 人互 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4 页


§3 主要财务指 标、基金 净值表现 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 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9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668,878.43 4,916,663.65 本期利润 -1,010,336.69 -4,000,643.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利润 -0.0083 -0.016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 -1.23% -1.9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 利润 -0.0127 0.017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2,796,883.40 167,394,976.8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7 1.017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9 月 26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0% 0.35% -2.79% 0.18% 1.79% 0.17% 过去六个月 -1.50% 0.30% -2.79% 0.19% 1.29% 0.11% 过去一年 -1.23% 0.29% -6.49% 0.18% 5.26% 0.11% 自基金转型 以来 -3.15% 0.29% -10.55% 0.21% 7.40% 0.08%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4 页


3.2.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 2016 年9 月 26 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建 仓期 为6 个月 。 截至 报告 期末 , 本基 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 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 其中 , 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 80%,其中 信用债是指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 银行金融债、次级债、资 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 等企业机构发行的非国家信用债券;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 30%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本基金在 3 年封闭 期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基金 持有 现金 及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4 页


3.2.3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 基金 每年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9 月 25 日,于 2016 年9 月 26 日转型。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 三年 基金 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0.177 2,575,134.81 68,638.08 2,643,772.89


2016 0.170 4,205,804.91 37,233.01 4,243,037.92


合计 0.347 6,780,939.72 105,871.09 6,886,8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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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 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 管理 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5 年6 月, 是我 国第 一家 由银 行直 接 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 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 设有全资子公司 ——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 理、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 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旗下 管理 工银 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货 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 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金融 地产 行业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医疗 保 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 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等 113 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 命,依托强大的股东 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 团队,立足市场化、专 业化 、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稳 健投 资、 价值 投资 、 长期 投资 ” , 致力 于为 广大 投资 者提 供一 流 的投资管理服务。 4.1.2 基金 经理 (或 基 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洋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 26 日 - 5 宾 夕 法 尼 亚大 学 电子 工 程 专 业 博 士, 沃 顿商 学 院统计学硕士;2012 年 加 入 工 银 瑞信 , 现任 固 定 收 益 部 高级 研 究员 、 基金经理, 2015 年8 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 双 债 增 强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基金(自 2016 年 9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4 页


月 26 日起 , 变更 为工 银 瑞 信 双 债 增强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基 金经理;2015 年 8 月 17 日 至 今 , 担任 工 银瑞 信 保本 3 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今,担 任 工 银 瑞 信新 得 益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 理;2016 年 12 月 14 日 至 今 , 担 任工 银 瑞信 可 转 债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新 增 利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信 瑞 盈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敏 固定收益 部副总 监 , 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9 月 26 日 2017 年 4 月 26 日 11 先 后 在 中 国泛 海 控股 集 团 担 任 投 资经 理 ,在 中 诚 信 国 际 信用 评 级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任 高 级分 析 师 , 在 平 安证 券 有限 责 任 公 司 担 任高 级 业务 总 监;2010 年加入工银瑞 信 , 现 任 固定 收 益部 副 总监;2013 年 10 月 10 日 至 今 , 担任 工 银信 用 纯 债 两 年 定期 开 放基 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7 月 30 日至2017 年2 月6 日, 担任工银保本 2 号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 自 2016 年 2 月 19 日起 , 变更 为 工 银 瑞 信 优质 精 选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5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 担 任 工 银 双债 增 强债 券 型基金(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起,变更为工银瑞 信双债 增 强债 券 型证 券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4 页


投资基金(LOF ))基金 经理; 2015 年5 月 26 日 至 今 , 担 任工 银 保本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10 月 27 日至今, 担 任 工 银 瑞信 恒 丰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 恒 泰 纯 债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11 月 22 日至今, 担 任 工 银 瑞信 新 得益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7 日 至 今 , 担 任工 银 瑞信 新 得 润 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新 增 利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12 月 29 日至今, 担任工银 瑞信 新 增益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 今 , 担任 工 银瑞 信 银 和 利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今 , 担任 工 银 瑞 信 新 生利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 经理 ; 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信 新 得利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 经理; 2017 年5 月 24 日 至 今 , 担 任工 银 瑞信 瑞 利 两 年 封 闭式 债 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或本 基金 管理 人对 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职 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4 页


4.2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运作 遵规 守信 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 金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公 平交 易情 况的 专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度 和 控制 方法 1、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公司所 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 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包括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以及社保组合、 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其他受托资产。基金经理,指管理公 募基金基金经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投资经理,指管理其他受托资产的投资经理,如 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 3、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3.1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 3.1.1 在公司股票池的基础上,研究部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 投资风格、投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参考公司 《股票池管理办法》 , 建立股票池, 各基金基金经 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3.1.2 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参照《投资授 权管理办法》执行, 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 3.1.3 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 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 格分离。 3.1.4 对于涉及到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3.2 在交易执行环节: 3.2.1 交易人员、投资交易系统权限的适当分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 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产组合配备专门的交易员,未经授权 ,其他交易员不得参与社保 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 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4 页


3.2.2 公平交易执行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 ,保证交易在不同基 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 3.2.3 公平交易执行方法: 3.2.3.1 交易员必须严格按照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 的交 易执 行原 则 ,及 时、 迅速 、准 确 地执行。 3.2.3.2 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 “ 公平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同一证 券品种的交易执行, 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 公平交易 模块执行原理如下: 1) 同向交易指令: a) 限价 指令 : 交易 员采 用投 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 统, 按照 各组 合委 托数 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b) 市价 指令 : 对于 市价 同向 交易 指令 , 交易 员首 先应 该按 照 “ 时间优先 ” 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并在接到后到达指令后按 照先到指令剩余数量和新 到指令数量采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对于同时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 平委托模块,按照各基 金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 按比例具体执行;c) 部分限价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 对于不同基金经 理下达的不同类型的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该 按照 “ 价格优先 ”的原 则 执行 交易 指令 ,在 市场 价格未达到限价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 2)反向交易指令 a) 交易员不得接受可能导致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对敲的同一证券品种的指令, 并由风险中台在投资系统中设置严禁所有产品在证券交易时对敲。b) 根 据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相关条款,公司规定 同一公募基金、年金、 专户、社保组合或前述组合之间不允许同日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d) 确因投资组合要求 的投 资策 略 或流 动性 等需 求而 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要填写反向交易申请表,并要求相 关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 据,并保留记录备查。e) 以上反向交易要求完全按照指数的构成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3.2.4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债券一 级市 场申 购等 非 集中 竞价 交易 ,涉 及 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 各基金/ 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 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参 照 《集 中交 易管 理办 法》 ,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买 卖和 回购 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银 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 相关 基金 经理/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审批,并由交易员双人复核后 方可执行。公司对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 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4 页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 填写 《大宗交易申请表》 , 经公司内部审批 后执 行。 债券 一级 市场 交易 , 填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表 》 及 《债 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 3.2.5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各基金/ 投资经理在申购前参照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流 程》 ,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3.2.6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中央交易 室填写《公平交易审 批单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 行。 3.2.7 公平交易争议处理 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或出现基金/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报 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公司 主管 领导 与相 关基 金/投资 经理 、 交易 主管 就争 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3.3 公平交易的检查和价格监控 3.3.1 内控稽核部可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于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稽 核,并定期向督察长 报告。如发现有疑问的交易情况,就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 易理由等提出疑问,由 基金/投资经理作出合理解释。 3.3.2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于投资组合与交易对 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理应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 解释。 3.3.3 内控稽核部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 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 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应向基金/ 投资经理提出,相关基金/ 投资 经理 应对 异常 交易 情况 进行 合理 性解释。风险管理部和内控稽核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 监控 ,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 不同 投资 组合 买卖 该异 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 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4 评估和分析 3.4.1 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 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日内、3 日内、5 日内 )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 易的 交易 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 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4 页


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进行专项说明,提交内控 稽核部,内控稽核部 应将此说明载入监察稽 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3.4.2 中央交易室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风 险管理部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专项说明, 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各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除上述内 容外,还应披露公平交 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 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4. 报 告 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管 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 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 执行 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 交易、利益输送等违 法违 规行 为, 公司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基 金管 理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 ,拟定了《公平交易管 理办 法》 、 《异 常交 易管 理办 法》 , 对公 司管 理的 各类 资产 的公 平对 待做 了明 确具 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 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 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 投资 组合 之间 未发 生法 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公司 于每 季度 和年 度对 公司 管理 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进行 了 同向 交易 价差 分析 ,采 用了 日 内、3 日内、5 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 T 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 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 析。经分析,本报告期 未出现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 异常 交易 行为 的 专项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 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有 3 次。 投资 组 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4 页


4.4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和业 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 资策 略和 运作 分析 2017 年国内经济在供应侧改革、 消费增长、 外需复苏等因素拉动下稳中有进。 海外经济复苏 延续,多国经济数据及信心指数创出新高,美联储继续加息,欧央行考虑 退出量化宽松,全球货 币政策趋向于收紧。在此宏观背景下,全年国内债券收益率震荡走高,股 票市场稳中有升,市场 情绪有所提升。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根据对于市场变化的判断积极调 整股 票 仓位 及债 券久 期, 同时 参与新发可转债申购。 4.4.2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 业绩 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2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49% 。 4.5 管理 人对 宏观 经 济、 证券 市场 及行 业走 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8 年, 整体 宏观 经济 形势 向好 , 国际 经济 总体 态势 也在 复苏 , 但须 注意 在全 球货 币政 策收紧中流动性收缩带来资本市场波动加剧。债券市场方面,在收益率上 行中配置价值增强,但 经济结构转型中实体企业偿债能力仍将明显分化,需要甄别信用资质并规 避高风险个券。权益市 场在经济基本面企稳回升的基础下具备投资机会,但须注意在点位 攀升 波 动加 剧情 况下 控制 仓位 做好波段止盈。 4.6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估 值程 序等 事项 的说 明 4.6.1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换, 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 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 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4 页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 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 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 4.7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利 润分 配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本基 金本期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发布分红公告, 每 10 份派发红利 0.105 元,共计派发红利 1,671,281.45 元,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1 月 16 日; 本基金本期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发布分红公告, 每 10 份派发红利 0.072 元,共计派发红利 972,491.44 元,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 本基金本报告期共计派发红利 2,643,772.89 元。


4.8 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对本 基金 持有 人数 或基 金资 产净 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8 月8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条件。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4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托管 人遵 规守 信情 况声 明 本报 告期 内,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称 “本 托管 人” ) 在对 工银 瑞信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 (以 下称 “ 本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 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对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运作 遵规 守信 、净 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 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 人对 本年 度 报告 中财 务信 息等 内容 的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4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 报告 基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编号 安永华明(2018 )审字第 60802052_A29 号


6.2 审计 报告 的基 本 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 体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财务 报表 ,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7 年度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 映了工银 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一 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 立于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并履 行了 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 理层 ( 以下 简称 “ 管理层 ” ) 对其 他信 息负 责。 其他 信息 包括 年度 报告 中涵 盖的 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4 页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 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 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 程中 ,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财 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 了解 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 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 , 并设 计、 执行 和维 护必 要的 内部 控制 , 以使 财务 报表 不存 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管理层负责评估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的持 续经 营能 力, 披露 与持 续经 营相 关的 事项 (如 适用 ) ,并 运用 持续 经营 假设 ,除 非计 划进 行清 算、 终止 运营 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 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 的目 标是 对 财务 报 表整 体是 否不 存 在由 于 舞弊 或 错误 导 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 理预 期错 报单 独 或汇 总 起来 可能 影响 财 务报 表 使用 者 依据 财 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 充分 、 适当 的审 计证 据, 作为 发表 审计 意见 的基 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 伪造 、 故 意遗 漏、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于 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现 由于 舞弊 导致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4 页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 准则 要求 我 们在 审 计报 告中 提请 报 表使 用 者注 意 财务 报 表中 的相 关披 露; 如果 披露 不充 分, 我们 应当 发表 非无 保留 意见 。 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 况可能导致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不能持 续经营。 (5) 评价 财务 报表 的总 体列 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披 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 沟通 ,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审 计中 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艳


贺耀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 年 3 月 23 日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4 页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60,186.12 1,120,777.62 结算备付金


468,878.02 645,112.28 存出保证金


15,897.83 60,858.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86,715,507.90 165,003,262.49 其中:股票投资


15,539,744.20 20,012,659.1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1,175,763.70 144,990,603.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 证券清算款


259,208.09 - 应收利息


254,308.73 1,595,170.1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305.59 199.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8,276,292.28 168,425,380.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96,995.53 399,924.20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043.97 129,366.93 应付托管费


14,411.71 34,497.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6,080.44 202,314.59 应交税费


- -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4 页


应付利息


-1,425.20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9,302.43 264,300.00 负债合计


5,479,408.88 1,030,403.5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3,857,886.87 164,528,268.59 未分配利润


-1,061,003.47 2,866,708.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796,883.40 167,394,976.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276,292.28 168,425,380.45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9 月 26 日。 2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基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0.987 元,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83,857,886.87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9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920,387.25 -2,950,596.70 1. 利息收入


3,499,023.52 2,445,404.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681.76 42,537.85 债券利息收入


3,466,175.09 2,260,219.4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166.67 142,647.38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099,175.29 3,519,823.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65,812.91 1,277,799.7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88,351.20 2,245,523.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21,713.58 -3,500.00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3,679,215.12 -8,917,306.7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4 页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1,403.56 1,481.79 减: 二、费用


1,930,723.94 1,050,046.43 1.管理人报酬


918,811.17 530,591.84 2.托管费


245,016.32 141,491.1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89,647.58 159,406.48 5.利息支出


284,315.40 94,651.8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84,315.40 94,651.80 6.其他费用


292,933.47 123,905.12 三、利润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号填列) -1,010,336.69 -4,000,643.1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010,336.69 -4,000,643.13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9 月 26 日。 7.3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164,528,268.59 2,866,708.29 167,394,976.88 二、 本 期经 营 活动 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 数( 本 期利 润) - -1,010,336.69 -1,010,336.69 三、 本 期基 金 份额 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80,670,381.72 -273,602.18 -80,943,983.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12,021.49 10,826.05 2,822,847.54 2.基金赎回款 -83,482,403.21 -284,428.23 -83,766,831.44 四、 本 期向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2,643,772.89 -2,643,772.89 五、 期 末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83,857,886.87 -1,061,003.47 82,796,883.40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4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9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412,116,928.75 22,435,522.93 434,552,451.68 二、 本 期经 营 活动 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 数( 本 期利 润) - -4,000,643.13 -4,000,643.13 三、 本 期基 金 份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247,588,660.16 -11,325,133.59 -258,913,793.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29,182.57 174,545.69 3,703,728.26 2.基金赎回款 -251,117,842.73 -11,499,679.28 -262,617,522.01 四、 本 期向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4,243,037.92 -4,243,037.92 五、 期 末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164,528,268.59 2,866,708.29 167,394,976.8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9 月 26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郭特华______














______ 赵紫英______














____ 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 由工 银瑞 信双 债增 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3]220 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的批准,由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 募集规模为 412,116,928.75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注 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根据《工 银瑞信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4 页


说明 书》 的相 关规 定, 原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 封闭 期为 3 年(含 3 年) , 封闭 期届 满后 的下 一个 工作 日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无 须召 开基 金持 有人 大会 。原 基金 的封 闭期 自 201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25 日止,自 2016 年9 月 26 日起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 金名 称变 更为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含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 、 债券 、 货币 市场 工具 、 权证 、 资产 支持 证券 以及 法律 、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次级债 、 可转债 (含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中期票据、 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并可持有由可转债转股获 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 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 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可转债(含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债券)和信 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 其中 信用 债是 指公 司债 、 企业 债、 短期 融资 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等企业机构发行的非 国家信用债券;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30% ; 股票 、权 证等 权益 类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本基金在3 年封闭期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基金 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为: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40%+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60% 。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 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 则、 应用 指南 、 解释 以及 其他 相关 规定 (以 下统 称 “企 业会 计准 则” ) 编制 , 同时 ,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 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 见》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4 页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 则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的声 明 本基金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 的会 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 估计 变更 以及 差错 更正 的说 明 7.4.5.1 会计 政策 变更 的 说明 无。 7.4.5.2 会计 估计 变更 的 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 务院 批准 ,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 ,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 调整 证券 (股 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 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 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 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 中因 非流 通股 股东 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 生的 股权 转让 ,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 定,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 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4 页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6]46 号文 《关 于进 一步 明确 全面 推开 营改 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6]70 号文 《关 于金 融机 构同 业往 来等 增值 税政 策的 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 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 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 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7]56 号文 《关 于资 管产 品增 值税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运 营资 管产 品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以 下简 称“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 ) ,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 增值 税,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 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对资管产品在2018 年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 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7]90 号文 《关 于租 入固 定资 产进 项税 额抵 扣等 增值 税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运 营资 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 提供贷款服务,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可以 选择 按照 实际 买入 价计 算销 售额 , 或者 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 债券 估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中 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 公司 提供 的债 券估 值) 、 基金 份额 净值 、 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 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 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4 页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 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 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 中国 证监 会财 税[2012]85 号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上 至 1 年 (含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 暂减 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上述 所得 统一 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4 页


7.4.8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 度可 比期 间的 关联 方交 易 7.4.8.1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 单元 进行 的交 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9 月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918,811.17 530,591.84 其中 :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费 395,294.82 200,455.58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9 月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45,016.32 141,491.19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4 页


7.4.8.3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关 联方 投资 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4.1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无。 7.4.8.4.2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无。 7.4.8.5 由关 联方 保管 的 银行 存款 余额 及当 期产 生的 利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9 月2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560,186.12 16,054.51 1,120,777.62 37,831.60


7.4.8.6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无。 7.4.8.7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7.4.9.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128024 宁行 转债 2017 年 12 月 6 日 2018 年1 月 12 日 新债流 通受限 100.00 100.00 986 98,600.00 98,600.00 -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4 页


7.4.9.2 期末 持有 的暂 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601600 中国 铝业 2017 年 9 月 12 日 重大 事项 6.67 2018 年 2 月 26 日 7.28 137,000 1,115,760.00 913,790.00 指数 法估 值 注:本基金因重大事项停牌的股票中包含按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的长 期停牌股票,该类股票 估值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 并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对资产净值和本 期净利润的影响均为人民币-194,540.00 元。 7.4.9.3 期末 债券 正回 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 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余额 5,000,000.00 元,于 2018 年1 月 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 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 于理 解和 分 析会 计报 表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1,402,811.90 元, 属于 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5,312,696.00 元, 属于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0.00 元(上年度末:第一层次人民币 67,020,379.89 元,第二层次人民币 97,982,882.60 元, 第三层次人民币 0.00 元) 。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4 页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或属 于非公开发行 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 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 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 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 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上年度:无) 。


7.4.10.2 承诺事项











无。 7.4.10.3 其他事项











无。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4 页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5,539,744.20 17.60 其中:股票 15,539,744.20 17.60 2 固定收益投资 71,175,763.70 80.63 其中:债券 71,175,763.70 80.6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29,064.14 1.17 7 其他各项资产 531,720.24 0.60 8 合计 88,276,292.28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股 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境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03,630.00 1.09 C 制造业 5,423,310.00 6.55 D 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73,104.20 3.5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5,371,900.00 6.4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67,800.00 1.05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4 页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539,744.20 18.7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港股通 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0,000 2,099,400.00 2.54 2 600036 招商银行 50,000 1,451,000.00 1.75 3 603885 吉祥航空 78,980 1,207,604.20 1.46 4 002179 中航光电 25,000 984,500.00 1.19 5 600887 伊利股份 30,000 965,700.00 1.17 6 000001 平安银行 70,000 931,000.00 1.12 7 601600 中国铝业 137,000 913,790.00 1.10 8 601088 中国神华 39,000 903,630.00 1.09 9 600115 东方航空 110,000 903,100.00 1.09 10 002142 宁波银行 50,000 890,500.00 1.08 注: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报 告期 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站 的年 度报 告正 文。


8.4 报告 期内 股票 投 资组 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额 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058 蓝色光标 3,396,768.00 2.03 2 600498 烽火通信 2,812,774.00 1.68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4 页


3 601318 中国平安 2,684,975.00 1.60 4 002343 慈文传媒 2,580,744.01 1.54 5 300197 铁汉生态 2,368,222.64 1.41 6 002456 欧菲科技 1,653,769.54 0.99 7 000063 中兴通讯 1,641,700.00 0.98 8 600038 中直股份 1,521,449.24 0.91 9 002597 金禾实业 1,475,709.00 0.88 10 300115 长盈精密 1,438,466.90 0.86 11 601628 中国人寿 1,416,039.00 0.85 12 002396 星网锐捷 1,281,395.79 0.77 13 002279 久其软件 1,270,381.60 0.76 14 002624 完美世界 1,262,162.48 0.75 15 300426 唐德影视 1,252,120.20 0.75 16 600584 长电科技 1,239,218.00 0.74 17 600036 招商银行 1,228,682.00 0.73 18 002245 澳洋顺昌 1,208,751.25 0.72 19 000070 特发信息 1,203,696.84 0.72 20 600019 宝钢股份 1,198,500.00 0.72


8.4.2


累计 卖出 金额 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241 歌尔股份 7,137,531.80 4.26 2 601928 凤凰传媒 4,119,564.48 2.46 3 300339 润和软件 3,458,915.00 2.07 4 600271 航天信息 3,075,054.00 1.84 5 300058 蓝色光标 2,923,812.00 1.75 6 002456 欧菲科技 2,849,309.00 1.70 7 600498 烽火通信 2,709,720.00 1.62 8 002343 慈文传媒 2,564,004.00 1.53 9 000063 中兴通讯 2,440,477.00 1.46 10 300197 铁汉生 态 2,375,301.00 1.42 11 600755 厦门国贸 2,272,789.00 1.36 12 002597 金禾实业 1,798,384.00 1.07 13 601628 中国人寿 1,669,204.00 1.00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4 页


14 601222 林洋能源 1,643,609.00 0.98 15 002008 大族激光 1,542,005.00 0.92 16 300115 长盈精密 1,530,820.11 0.91 17 600038 中直股份 1,494,900.00 0.89 18 601318 中国平安 1,450,000.00 0.87 19 002396 星网锐捷 1,284,703.00 0.77 20 002624 完美世界 1,252,115.00 0.75


8.4.3 买入 股票 的成 本 总额 及卖 出股 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3,262,602.1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1,902,880.21


8.5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 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293,550.00 5.1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6,756.00 0.0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66,875,457.70 80.7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1,175,763.70 85.96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6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 的 前五 名债 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32 三一转债 60,000 7,279,200.00 8.79 2 113011 光大转债 67,910 7,087,766.70 8.56 3 113008 电气转债 69,010 6,816,807.80 8.23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4 页


4 110030 格力转债 50,000 5,263,000.00 6.36 5 110031 航信转债 51,910 5,162,968.60 6.24


8.7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 的 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8.10.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 资政 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0.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 益。 8.10.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 资评 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 注 8.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或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 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8.11.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897.83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44 页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9,208.0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4,308.73 5 应收申购款 2,305.59 6 其他应收 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1,720.24


8.11.4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32 三一转债 7,279,200.00 8.79 2 113011 光大转债 7,087,766.70 8.56 3 113008 电气转债 6,816,807.80 8.23 4 110030 格力转债 5,263,000.00 6.36 5 110031 航信转债 5,162,968.60 6.24 6 113010 江南转债 5,022,811.60 6.07 7 123001 蓝标转债 4,345,650.00 5.25 8 132005 15 国资 EB 3,898,200.00 4.71 9 132006 16 皖新 EB 2,928,000.00 3.54 10 113009 广汽转债 2,098,980.00 2.54 11 128013 洪涛转债 515,313.00 0.62 注:上表包含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明细。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600 中国铝业 913,790.00 1.10 重大事项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44 页


§9 基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户数 及持 有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194 38,221.46 57,000.00 0.07% 83,800,886.87 99.93%


9.2 期末 上市 基金 前 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肖唯物 447,202.00 16.57% 2 石秀玲 241,000.00 8.93% 3 黄会刚 237,200.00 8.79% 4 张驰 157,416.00 5.83% 5 刘玉琼 141,400.00 5.24% 6 邢平怀 138,902.00 5.15% 7 吴海康 133,100.00 4.93% 8 甄湘军 114,100.00 4.23% 9 黎衍明 108,700.00 4.03% 10 容东红 108,300.00 4.01%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


9.4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4 页


§10 开放式基金 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9 月 2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412,116,928.7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 额 164,528,268.5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812,021.49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3,482,403.2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857,886.87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1 页 共 44 页


§11 重大事件揭 示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2 月8 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 ,经基金 管理人第六十一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沈立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 职务,董事长变更为尚军先生。 基金管理人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副 总经 理变 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生自 2017 年4 月 19 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2017 年 8 月 , 陈四 清先 生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执行 董事 、 董事 会战 略发 展委 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 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 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情 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肆万元整,该审计机构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稽 查或 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2 页 共 44 页


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投 资及 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泰证券 1 46,798,763.98 34.62% 33,287.90 31.99% - 长江证券 1 42,609,144.88 31.52% 30,308.34 29.13% - 国信证券 1 31,543,686.80 23.34% 27,219.44 26.16% - 中信证券 1 14,213,886.72 10.52% 13,237.35 12.72% - 东北证券 2 - - - - - 民族证券 1 - - - -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 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 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 资本市场、 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 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 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 序 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 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 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 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 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 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3 页 共 44 页


(1 )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 15 天内, 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 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 不与 其续 约, 并根 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 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 研究能力强、 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 租用其交易席位。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 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 提前中止租用其 交易席位。 11.7.2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其 他证 券投 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中泰证券 21,755,885.77 9.53% - - - - 长江证券 163,461,037.86 71.62% 1,015,100,000.00 68.88% - - 国信证券 11,082,409.24 4.86% 3,000,000.00 0.20% - - 中信证券 31,923,173.91 13.99% 455,700,000.00 30.92% - - 东北证券 - - - - - - 民族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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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 资者 持有 基金 份额 比例 达到 或超 过 20% 的情况 无。 12.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 的其 他重 要信 息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自 2017 年 4 月 26 日起,李敏先生不再担任工银瑞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