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 信四季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 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 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八 年三月二 十七日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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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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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 四季收益债券
场内简称 工银四季
基金主代码 164808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47,182,841.0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2 月 10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与 保持资产流动 性的基础上, 追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 深 入 分 析 固定 收 益 品 种 的投 资 价 值 的 基 础
上,采用久期管理 等组合管理策 略,构建债券 组合,
通过重点投资公司 债、企业债等 企业机构发行 的固定
收益金融工具,以 获取相对稳定 的基础收益, 同时,
通过新股申购、增 发新股、可转 换债券转股票 、权证
行权以及要约收购 类股票套利等 投资方式来提 高基金
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8% 。
上述“三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指 基金合同生效 当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并 执行的三年期 “金融机构人 民币存
款基 准利 率” 。其 后 的每 个自 然年 , “三 年期 定 期存 款
利率”指当年第一 个工作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 并 执行
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属于低风 险基金产品, 其长期
平均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低于混合 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
场基金。在债券型 基金产品中, 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公
司债、企业债、短 期融资券、商 业银行金融债 与次级
债、企业资产支持 证券、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 交易的
可转换债券)等企 业机构发行的 债券,其长期 平均风
险程度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普通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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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贺倩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99
传真 010-66583158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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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 标、基金 净值表现 及利 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 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843,836.15 70,271,861.67 190,897,429.79
本期利润 -3,599,058.71 -4,646,774.10 124,287,240.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0 -0.0024 0.14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50% 1.05% 12.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17 -0.0075 0.045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34,948,805.72 2,584,113,208.59 884,572,355.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8 0.993 1.055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2 月 10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0% 0.08% 1.15% 0.02% -2.55% 0.06%
过去六个月 -0.80% 0.07% 2.29% 0.01% -3.09% 0.06%
过去一年 -0.50% 0.08% 4.55% 0.01% -5.05% 0.07%
过去三年 12.70% 0.27% 14.90% 0.02% -2.20% 0.25%
自基金转型
以来
35.72% 0.27% 20.29% 0.02% 15.43%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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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 2014 年2 月 10 日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6 个月 。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投 资比 例符 合基 金
合 同 关 于 投 资比 例 的 各项 约 定 :本 基 金 投 资债 券 等 固定 收 益 类资 产 占 基 金资 产 的 比例 不 低 于
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企 业资产支持证券、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等企业机构发行的债券占基金固定收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股 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本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 (LOF)以后,
基金持有现金 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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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 基金 每年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1、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2 月 10 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 三年 基金 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730 74,916,899.52 42,406,478.16 117,323,377.68
2015 2.310 180,406,971.20 25,695,534.30 206,102,505.50
合计 3.040 255,323,870.72 68,102,012.46 323,425,8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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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 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 管理 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5 年6 月, 是我 国第 一家 由银 行直 接
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 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
设有全资子公司 ——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 理、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 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
管理、QDII 、QFII 、RQFII 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旗下 管理 工银 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货
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
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 证 红利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等 113 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 命,依托强大的股东
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 团队,立足市场化、专
业化 、 规范 化和 国际 化, 坚持 “稳 健投 资、 价值 投资 、 长期 投资 ” , 致力 于为 广大 投资 者提 供一 流
的投资管理服务。
4.1.2 基金 经理 (或 基 金经 理小 组) 及基 金经 理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期
何秀红
固定收益
部副总
监,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1 年 2 月
10 日
- 11
曾 任 广 发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 司 债 券 研 究 员;2009
年 加 入 工 银瑞 信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 ;
2011 年 2 月 1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四季 收 益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1
年12 月27 日至2015 年
1 月 19 日,担任工银保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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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混 合 基 金基 金 经理 ;
2012 年11 月 14 日至今,
担 任 工 银 信用 纯 债债 券
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3 月 29 日至今,担任工
银 瑞 信 产 业债 债 券基 金
基金经理;2013 年 5 月
22 日至今,担任工银信
用 纯 债 一 年定 期 开放 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 24 日起 至今 , 担任 工
银 信 用 纯 债两 年 定期 开
放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10 月 27 日起至今 ,
担 任 工 银 丰收 回 报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基 金 基金 经
理; 2016 年9 月 12 日起
至 今 , 担 任工 银 瑞信 瑞
享 纯 债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
江明波
副总经
理,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1 年 2 月
10 日
2017 年 5 月 27 日 17
曾 任 鹏 华 基金 普 天债 券
基 金 经 理 、固 定 收益 负
责人;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 , 担任 全国
社 保 基 金 二零 四 组合 和
三 零 四 组 合基 金 经理 ;
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 任 副 总 经理 , 兼任 工
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固定 收 益投 资
总 监 、 工 银瑞 信 投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2011
年 起 担 任 全国 社 保组 合
基金经理;2008 年 4 月
14 日至今,担任工银添
利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1
年2 月10 日至2017 年5
月 27 日, 担任 工银 四季
收 益 债 券 型基 金 基金 经
理;2013 年 3 月 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担
任 工 银 瑞 信增 利 分级 债
券基 金 (自 2016 年3 月
8 日起 , 变更 为工 银瑞 信
增 利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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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LOF ) ,自 2016 年 9
月 8 日起,变更为工银
瑞 信 政 府 债纯 债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LOF))
基金经理。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或本 基金 管理 人对 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职 日期为本基金管理
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运作 遵规 守信 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公 平交 易情 况的 专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度 和 控制 方法
1、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为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 公
平对待基金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公司所 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
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包括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以及社保组合、
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其他受托资产。基金经理,指管理公 募基金基金经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投资经理,指管理其他受托资产的投资经理,如 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
3、公平 交易的具体措施
3.1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
3.1.1 在公司股票池的基础上,研究部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 投资风格、投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参考公司 《股票池管理办法》 , 建立股票池, 各基金基金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3.1.2 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参照《投资授 权管理办法》执行,
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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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 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
格分离。
3.1.4 对于涉及到 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3.2 在交易执行环节:
3.2.1 交易人员、投资交易系统权限的适当分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 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产组合配备专门的交易员,未经授权,其他交易员不得参与社保 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
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
3.2.2 公平交易执行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 ,保证交易在不同基
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
3.2.3 公平交易执行方法:
3.2.3.1 交易 员必须严格按照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 的交 易执 行原 则 ,及 时、 迅速 、准 确
地执行。
3.2.3.2 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 “ 公平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同一证 券品种的交易执行,
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
公平交易模块执行原理如下:
1) 同向交易指令:
a) 限价 指令 : 交易 员采 用投 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 统, 按照 各组 合委 托数 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b) 市价 指令 : 对于 市价 同向 交易 指令 , 交易 员首 先应 该按 照 “ 时间优先 ”
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并在接到后到达指令后按 照先到指令剩余数量和新 到指令数量采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 平委托模块,按照各基
金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 按比例具体执行;c) 部分限价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 对于不同基金经
理下达的不同类型的同向交易指令,交易员应该按照 “ 价格优先 ”的原 则 执行 交易 指令 ,在 市场
价格未达到限价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
2)反向交易指令
a) 交易员不得接受可能导致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对敲的同一证券品种的指令,
并由风险中台在投资系统中设置严禁所有产品在证券交易时对敲。b) 根 据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相关条款,公司规定 同一公募基金、年金、
专户、社保组合或前述组合之间不允许同日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同一证券的反向投资指令。d) 确因投资组合要求的投资策略 或流动性等需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要填写反向交易申请表,并要求相 关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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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并保留记录备查。e) 以上反向交易要求完全按照指数的构成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3.2.4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债券一 级市 场申 购等 非 集中 竞价 交易 ,涉 及
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 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 各基金/ 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 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参
照 《集 中交 易管 理办 法》 ,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买 卖和 回购 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银 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 相关 基金 经理/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审批,并由交易员双人复核后 方可执行。公司对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 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 填写 《大宗交易申请表》 , 经公司内部审批
后执 行。 债券 一级 市场 交易 , 填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表 》 及 《债 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
3.2.5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各基金/ 投资经理在申购前参照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流
程》 ,独 立确 定申 购价 格和 数量 ,中 央交 易室 按照 价格 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 分配 。
3.2.6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中央交易 室填写《公平交易审
批单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 行。
3.2.7 公平交易争议处理
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或出现基金/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
况, 交易主管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公司主管领导与相关基金/投资 经理 、 交易 主管 就争
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3.3 公平交易的检查和价格监控
3.3.1 内控稽核部可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于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稽 核,并定期向督察长
报告。如发现有疑问的交易情况,就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 易理由等提出疑问,由
基金/投资经理作出合理解释。
3.3.2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于投资组合与交易对 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理应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
解释 。
3.3.3 内控稽核部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 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
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应向基金/ 投资经理提出,相关基金/ 投资 经理 应对 异常 交易 情况 进行 合理
性解释。风险管理部和内控稽核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
监控 ,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 不同 投资 组合 买卖 该异 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 相关 基金/投资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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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 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4 评估和分析
3.4.1 风险管理部应分 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 内、不同时间窗下(如
日内、3 日内、5 日内 )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 易的 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 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进行专项说明,提交内控 稽核部,内控稽核部 应将此说明载入监察稽
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 专项说明。
3.4.2 中央交易室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风
险管理部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专项说明, 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各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除上述内 容外,还应披露公平交
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 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4. 报 告
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管 理 层汇报并采取相关
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 执行 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 交易、利益输送等违
法违 规行 为, 公司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基 金管 理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试 点办 法》 、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 ,拟定了《公平交易管
理办 法》 、 《异 常交 易管 理办 法》 , 对公 司管 理的 各类 资产 的公 平对 待做 了明 确具 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 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 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
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公司 于每 季度 和年 度对 公司 管理 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进行 了 同向 交易 价差 分析 ,采 用了 日 内、3
日内、5 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 T 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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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 析。经分析,本报告期
未出现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 异常 交易 行为 的 专项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 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有 3 次。 投资 组
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和业 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 资策 略和 运作 分析
海外方面,2017 年发达国家经济整体向好,货币政策进一步正常化 。美国方面,居民消费与
企业投资温和改善, 美联 储全年加息三次共 75bp 。 欧洲 经济 在投 资和 出口 带动 下持 续改 善, 美元
指数震荡下行,带动人民币汇率强势升值,外汇占款净流出持续收窄,9 月份以来转为净流入。
国内 方面 , 经济 稳中 微降 , 地产 投资 与工 业增 加值 有所 下滑 但幅 度有 限, 而出 口回 升、 基建 平稳 ,
使得经济表现出一定韧性。流动性方面,央行货币政策维持稳健中性,但 资金面实际偏紧,加剧
资金利率波动。市场方面,受制于流动性偏紧,债市收益率全年震荡上行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 上
行 87bp 、10 年期国开收益率上行 114bp ,信用债中高等级利差整体走扩 20-60bp ,低等级利差基
本持平 。可转债全年震荡,并未享受到股票的慢牛行情,源于对前期过高估值的消化。
2017 年组合操作一季度以减持为主, 久期小幅下降, 二三季度逐步增持高等级信用债, 组合
久期小幅回升,四季度初止损利率债。
4.4.2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 业绩 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50%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55% 。
4.5 管理 人对 宏观 经 济、 证券 市场 及行 业走 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8 年, 预计 经济 维持 平稳 , 通胀 中枢 有所 抬升 , 金融 监管 仍将 推进 , 债市 或维 持高 位
震荡,不过当前收益率普遍在 90% 历史分位数上方,配置价值已有突显, 信用债中高等级利 差有
一定保护,低等级利差存在走扩压力,转债市场将迎来大扩容,机会也会更多。
2018 年, 我们 预计 债券 市场 存在 投资 价值 , 但是 通胀 和金 融监 管的 影响 还在 发酵 , 等待 一个
较好时机再加久期。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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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估 值程 序等 事项 的说 明
4.6.1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 换, 由相 应部 门负 责人 提出 。
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 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 结果 均已 经过 会计 师事 务所 鉴
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
4.7 管理 人对 报告 期 内基 金利 润分 配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对本 基金 持有 人数 或基 金资 产净 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8 月8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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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托管 人遵 规守 信情 况声 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 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 约定,对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
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5.2 托管 人对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运作 遵规 守信 、净 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 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 人对 本年 度 报告 中财 务信 息等 内容 的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 法》 及其 他相 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 基金 管理 人所 编制 和披 露的 本基 金年 度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未发现有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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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 报告 基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 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 第 22177 号
6.2 审计 报告 的基 本 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 审计 了工 银 瑞信 四 季收 益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LOF)( 以 下简
称 “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基金 ”) 的财 务报 表,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 认为 , 后附 的财 务报 表在 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 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 “ 中
国证监会 ”) 、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以下简称 “ 中国基金业协
会 ”)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公允反映
了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基金2017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一 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工银四 季收益债券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工银 四季 收益 债 券基 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工 银瑞 信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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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以下 简 称 “ 基 金管 理 人”) 管理 层负 责 按照 企 业会 计 准则 和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
作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工银四季收益债券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 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 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工银四季收益债
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 管理 人治 理 层负 责 监督 工银 四季 收 益债 券 基金 的 财务 报 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 的目 标是 对 财务 报 表整 体是 否不 存 在由 于 舞弊 或 错误 导 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
理预 期错 报单 独 或汇 总 起来 可能 影响 财 务报 表 使用 者 依据 财 务报
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 些风 险, 并获 取充 分、 适当 的审 计证
据, 作为 发表 审计 意见 的基 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 伪造 、 故
意遗 漏、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于 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现 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
同时 , 根据 获取 的审 计证 据, 就可 能导 致对 工银 四季 收益 债券 基金
持续 经营 能力 产 生重 大 疑虑 的事 项或 情 况是 否 存在 重 大不 确 定性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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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出 结论 。 如果 我们 得出 结论 认为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 审计 准则 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工
银四季 收益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 ,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朱宏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 永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 年 3 月 23 日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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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98,387.83 7,411,835.05
结算备付金
15,440,076.07 6,556,919.62
存出保证金
65,356.25 63,101.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17,172,602.08 2,572,085,893.23
其中:股票 投资
11,524,857.80 11,963,00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305,647,744.28 2,560,122,893.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726,199.35 -
应收利息
20,999,138.71 43,807,816.0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7,850.85 123,975.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 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361,409,611.14 2,630,049,540.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18,500,000.00 4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50.06 21,006.73
应付赎回款
4,161,368.62 1,457,826.63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1,779.72 1,367,824.61
应付托管费
180,593.23 455,941.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0,163.54 8,033.09
应交税费
- -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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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374,610.88 30,096.8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691,239.37 2,595,602.86
负债合计
326,460,805.42 45,936,332.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47,182,841.05 2,603,526,914.98
未分配利润
-12,234,035.33 -19,413,706.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4,948,805.72 2,584,113,208.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61,409,611.14 2,630,049,540.91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2 月 10 日。
2 、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基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0.988 元,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047,182,841.0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6,311,700.69 16,172,723.46
1. 利息收入
90,593,104.69 86,616,430.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74,775.11 609,682.66
债券利息收入
90,065,119.82 85,817,478.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53,209.76 189,269.14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50,512,323.28 2,782,308.4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325,058.92 -630,727.6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5,438,411.78 3,210,186.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51,147.42 202,850.00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14,442,894.86 -74,918,635.7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673,814.14 1,692,620.48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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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二、费用
29,910,759.40 20,819,497.56
1.管理人报酬
11,043,470.51 11,550,724.57
2.托管费
3,681,156.80 3,850,241.4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50,770.30 38,961.12
5.利息支出
14,643,779.59 4,869,669.5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643,779.59 4,869,669.50
6.其他费用
491,582.20 509,900.91
三、利润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号填列)
-3,599,058.71 -4,646,774.1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3,599,058.71 -4,646,774.1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2 月 10 日。
7.3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2,603,526,914.98 -19,413,706.39 2,584,113,208.59
二、 本 期经 营 活动 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 数( 本 期利
润)
- -3,599,058.71 -3,599,058.71
三、 本 期基 金 份额 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1,556,344,073.93 10,778,729.77 -1,545,565,344.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6,707,436.79 -1,325,074.91 215,382,361.88
2.基金赎回款 -1,773,051,510.72 12,103,804.68 -1,760,947,706.04
四、 本 期向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1,047,182,841.05 -12,234,035.33 1,034,948,805.72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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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838,498,628.62 46,073,727.06 884,572,355.68
二、 本 期经 营 活动 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 数( 本 期利
润)
- -4,646,774.10 -4,646,774.10
三、 本 期基 金 份额 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1,765,028,286.36 56,482,718.33 1,821,511,004.6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28,008,051.80 71,072,634.58 2,999,080,686.38
2.基金赎回款 -1,162,979,765.44 -14,589,916.25 -1,177,569,681.69
四、 本 期向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117,323,377.68 -117,323,377.68
五、 期 末所 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2,603,526,914.98 -19,413,706.39 2,584,113,208.59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2 月 10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郭特华______
______ 赵紫英______
____ 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 瑞信 四季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是由 原 工银 瑞信 四季 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合同》的规定,
原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 封闭期为三年。 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
年) 为首 个封 闭期 , 封闭 期内 投资 者不 能申 购赎 回本 基金 份额 , 但可 在本 基金 上市 交易 后通 过证 券
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在距封闭期届满日 30 个工 作日 前, 基金 管理 人将 以现 场或 通讯 方式 召开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决定是否 同意本基金继续封闭三年。如果在封闭 期届满前基金份额持 有
人大会未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 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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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本基金继续封闭的决议未获通过,则本基金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 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 ,投资者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一旦本基金转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后,本基
金将以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模式持续运作,无需每隔三年召开一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运
作方式。
根据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 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 统计结果及基金运
作方式变更的公告》 ,原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至 2014 年 1
月 20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持有人本人直
接出 具意 见 和授 权他 人代 表出 具意 见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代表 的 本基 金份 额为 702,942,411.75
份, 占权 益登 记原 工银 瑞信 四季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总 额的 29.25% , 未达 到 《中 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关于 “ 以 通
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的法定开会条件。 因此,原工银瑞信四 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于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即 2014 年 2 月 10 日) 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同时更名为工银瑞信
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地方政
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 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
资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 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
级债、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等企 业 机构 发行 的债 券占 基金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投资 于股 票等 权益 类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不 超过 20% ; 持有
现及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 政府 债券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 比例 不低 于 5%。 本基 金可 以通 过参 与 新股 申
购、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股票、权证行权以及要 约收购类套利等低风险 的投资方式来提高基金
收益 水平,但此类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产的 20%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8% 。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 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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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 》 、 各项 具体 会计 准则 及相 关规 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 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 引》 、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 则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的声 明
本基金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 的会 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的说 明
除 7.4.5.2 会计估计变更所述内容外,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一期年
度报告相一致 。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 估计 变更 以及 差错 更正 的说 明
7.4.5.1 会计 政策 变更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 估计 变更 的 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 《关 于发 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
引( 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 》 ,对 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 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
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
一股票的公允 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 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
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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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 税项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 年5 月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转让 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
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 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 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 继续 暂减 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述 所得 统一 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 销售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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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 度可 比期 间的 关联 方交 易
无。
7.4.8.1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 单元 进行 的交 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1,043,470.51 11,550,724.57
其中 :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费
3,353,321.01 3,814,418.67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681,156.80 3,850,241.46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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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7.4.8.3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
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99,297,103.94 - - - 100,000,000.00 48,215.21
7.4.8.4 各关 联方 投资 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4.1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无。
7.4.8.4.2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无。
7.4.8.5 由关 联方 保管 的 银行 存款 余额 及当 期产 生的 利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1,898,387.83 124,662.97 7,411,835.05 280,082.16
7.4.8.6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无。
7.4.8.7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 项的 说明
无。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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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39403
17 西
高01
2018 年
12 月28
日
-
新债
流通
受限
99.97 99.97 50,000 4,998,658.63 4,998,658.63 -
7.4.9.2 期末 持有 的暂 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 债券 正回 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 回购
证券款余额 318,500,000.00 元,于 2018 年 1 月 2 日,1 月 3 日,1 月5 日,1 月 9 日先后到期。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 在回 购 期内 持有 的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 券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购 下转 入 质押 库
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 于理 解和 分 析会 计报 表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 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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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25,284,117.8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191,888,484.28 元,无属于
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 次 183,653,458.45 元 , 第二 层次 2,388,432,434.78
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行 等情 况, 本基 金不 会于 停牌 日至 交易 恢复 活跃 日期 间、 交易 不活 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 整中采用的 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于 2017 年6 月 30 日颁布的 财税[2017]56 号 《关 于资 管产 品增 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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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 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 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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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1,524,857.80 0.85
其中:股票 11,524,857.80 0.85
2 固定收益投资 1,305,647,744.28 95.90
其中: 债券 1,305,647,744.28 95.9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338,463.90 1.27
7 其他各项资产 26,898,545.16 1.98
8 合计 1,361,409,611.14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境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350,000.00 0.4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7,174,857.80 0.6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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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524,857.80 1.11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2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港股通 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险 70,639 4,958,857.80 0.48
2 000089 深圳机场 500,000 4,350,000.00 0.42
3 600643 爱建集团 200,000 2,216,000.00 0.21
8.4 报告 期内 股票 投 资组 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额 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 例(%)
1 600643 爱建集团 7,439,027.66 0.29
2 601336 新华保险 4,151,566.14 0.16
3 300707 威唐工业 7,545.00 0.00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 卖出 金额 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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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643 爱建集团 3,934,239.90 0.15
2 600037 歌华有线 2,862,486.76 0.11
3 601139 深圳燃气 2,672,580.00 0.10
4 600023 浙能电力 2,132,003.00 0.08
5 300707 威唐工业 33,250.00 0.00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总额 及卖 出股 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1,598,138.8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1,634,559.66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 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4,168,000.00 12.0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4,168,000.00 12.00
4 企业债券 716,118,484.28 69.1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351,602,000.00 33.97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113,759,260.00 10.9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305,647,744.28 126.16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6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 的 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0405 17 农发 05 700,000 64,372,000.00 6.22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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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70308 17 进出 08 600,000 59,796,000.00 5.78
3 101554001
15 中金集
MTN001
500,000 49,765,000.00 4.81
4 101456077
14 德泰
MTN001
400,000 39,932,000.00 3.86
5 101353010
13 中煤
MTN002
300,000 30,144,000.00 2.91
8.7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 的 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8.10.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 资政 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0.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 投资 的国 债期 货持 仓和 损 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0.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 资评 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
或在 报告 编制 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 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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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5,356.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726,199.3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999,138.71
5 应收申购款 107,850.8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898,545.16
8.11.4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2007 16 凤凰 EB 17,290,000.00 1.67
2 132006 16 皖新 EB 15,370,048.00 1.49
3 132004 15 国盛 EB 11,392,677.40 1.10
4 113011 光大转债 10,590,423.90 1.02
5 120001 16 以岭 EB 7,311,844.40 0.71
6 113008 电气转债 6,836,563.80 0.66
7 123001 蓝标转债 5,794,200.00 0.56
8 132002 15 天集 EB 4,844,964.00 0.47
9 127003 海印转债 4,614,500.00 0.45
10 110032 三一转债 3,639,600.00 0.35
11 110034 九州转债 3,591,926.60 0.35
12 128012 辉丰转债 2,832,000.00 0.27
13 132005 15 国资 EB 166,323.20 0.02
注:上表包含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明细。
8.11.5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无。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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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户数 及持 有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5,711 66,652.84 212,122,888.49 20.26% 835,059,952.56 79.74%
9.2 期末 上市 基金 前 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846,233.00 29.37%
2
福州 港务 集 团有 限公 司企 业
年金计划-中国光大银行
1,286,137.00 6.46%
3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 企业 年金 计
划-招商银行
986,400.00 4.96%
4
国网 北京 市 电力 公司 企业 年
金计 划- 中 国光 大银 行股 份
有限公司
700,000.00 3.52%
5 雷惠君 683,049.00 3.43%
6
中意 人寿 保 险有 限公 司- 分
红-团体年金
668,741.00 3.36%
7
新疆 维吾 尔 自治 区农 村信 用
社联 合社 企 业年 金计 划- 农
行
603,200.00 3.03%
8 孙石美 487,900.00 2.45%
9 陈文华 425,065.00 2.14%
10 欧阳晓 412,346.00 2.07%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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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人 员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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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 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2 月 10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403,461,626.6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603,526,914.9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6,707,436.79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73,051,510.7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47,182,841.05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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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 示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2 月8 日发 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 ,经基金
管理人第六十一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沈立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
职务,董事长变更为尚军先生。
基金管理人于2017 年4 月25 日发 布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副 总经 理变 更的 公告 》 ,
郝炜先生自 2017 年4 月 19 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本基金托管人于2016 年 8 月29 日任命史静欣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负 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因工作需要,余晓晨先生 于 2017
年 3 月8 日不再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 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情 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捌万伍仟元整,该
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稽 查或 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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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投 资及 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2 19,073,587.32 100.00% 11,659.50 100.00%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 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
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 资本市场、
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 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
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 序
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 作 之前 ,券 商需 提供 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 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
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 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 ,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
机关各留存一份,我方协议由研究部和战略发展部 存档,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 )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 15 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
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 不与 其续 约, 并根
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 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 研究能力强、 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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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其交易席位。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工银 瑞信 有权 按照 委托 协议 规定 ,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位。
11.7.2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 司交 易单 元进 行其 他证 券投 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 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安信证券 1,273,354,705.17 100.00% 39,914,231,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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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 资者 持有 基金 份额 比例 达到 或超 过 20% 的情况
无。
12.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 的其 他重 要信 息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 自 2017 年 5 月 27 日起,江明波先生不再担任工银瑞信四季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