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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B(150306)

养老B: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 寿安保 中证 养老产 业指 数分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年度报 告 (摘 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理 人: 国寿 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招商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送 出 日期 :2018 年 3 月 27 日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 页 共 42 页


§1 重 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2018 年3 月26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7 年01 月0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 页 共 42 页


§2 基 金 简介 2.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产 业指数分 级 场内简称 国寿养老 基金主代码 168001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5 年6 月2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报告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121,896,195.95 份 基金合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 市的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7 月10 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简称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 产业指数分 级 A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 产业指数分 级 B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产 业指数分级 下属分级基 金的场内 简称 养老 A 养老 B 国寿养老 下属分级基 金的交易 代码 150305 150306 168001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总额 14,096,230.00 份 14,096,230.00 份 93,703,735.95 份 2.2 基金 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 指数化投 资策略, 紧密跟踪 中证养老 产业 指数。在正 常市场情况 下,力争 将基金的 净值增长 率与业绩 比较 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 离度绝对 值控制在0.35%以 内,年跟 踪误 差控制在 4% 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 完全复制 策略,即 按照标的 指数的成 份股 构成及其权 重构建基金 股票投资 组合,并 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 股及 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 调整。但 因特殊情 况(如市 场流动性 不足 、成份股被 限制投资等 )导致基 金无法获 得足够数 量的股票 时, 基金管理人 将运用其他 合理的投 资方法构 建本基金 的实际投 资组 合,追求尽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4 页 共 42 页


可能贴近目 标指数的 表现。 业绩比较基 准 95% 中证养老 产业指数 收益率+5%银行人 民币活 期存 款利率(税 后) 。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股 票型基金 , 具有 较高预 期风险 、 较高预 期 收益的特征 , 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 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 金、债券 型基 金和混合型 基金。从本 基金所分 离的两类 基金份额 来看,国 寿养 老 A 份额具 有低预期风 险、预期 收益相对 稳定的特 征;国寿 养老B 份额具有 高预期风险 、预期收 益相对较 高的特征 。 下属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国寿养老A 份 额具有 低预期风险、 预期收 益相对稳定 的特征。 国寿养老B 份 额具有 高预期风险、 预期收 益相对较高 的特征。 本基金为股 票型基 金, 具有较高预 期风 险、 较高预期收 益的 特征, 其预期风 险和 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 市场基金、 债券 型基 金和混合型 基金。 2.3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郭杰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755-82943666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tgb@cms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 话


4009-258-258 95565 传真 010-50850776 0755-82960794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 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 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 报 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处 §3 主 要 财务 指标 、基 金 净值 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 况 3.1 主要 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5 页 共 42 页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6 月26 日 (基金合同生 效 日)-2015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 收益 -1,591,079.36 -12,925,455.24 -6,690,072.67 本期利润 6,521,719.03 -25,136,203.52 -2,129,229.95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 期利润 0.0423 -0.1355 -0.0108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 5.28% -17.94% -3.00%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 额利润 -0.1504 -0.1960 -0.0389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95,233,051.81 134,611,189.30 151,648,416.50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0.781 0.763 0.958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 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扣 除 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期利润 为本期已 实现收 益 加上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 持有人交易基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 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0% 0.78% 3.10% 0.78% -1.40% 0.00% 过去六个月 0.24% 0.69% 2.71% 0.70% -2.47% -0.01% 过去一年 5.28% 0.64% 8.07% 0.65% -2.79%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6.20% 1.51% -23.78% 1.79% 7.58% -0.28%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6 页 共 42 页


3.2.2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增 长率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 收 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 本基 金的基金 合同于 2015 年 6 月26 日 生效 , 按 照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规定,自基 金合同生 效之 日起 6 个月 内使基金 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 同关 于投资范围 和投资限 制的有关 约定。本 基金 建仓期结束 时各项资 产配置比 例符合基 金合同约 定。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7 页 共 42 页


3.2.3


自基 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金每 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的 比较 3.3 其他 指标


无。 3.4 过去 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 2015 年 6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进行利 润分配。 §4 管 理 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金 管理人及其管 理基金的经 验 国 寿 安保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经 中国 证监 会 证监许 可 〔2013 〕1308 号文 核 准, 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 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持有股份14.97% 。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8 页 共 42 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管理40 只公 募基金及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1,833.22 亿元,其中 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1,397.38 亿元。 4.1.2 基金 经理(或基金 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吴坚 基金经理 2015 年6 月 26 日 - 10 年 吴坚先生, 博士研究 生。曾任 中 国建设银行 云南分行 副经理、 中 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一级 研 究员,现任 国寿安保 沪深 300 指 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寿安保 中 证养老产业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 金、国寿安 保稳惠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 寿安保策 略 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及国寿安 保稳泰一 年定期开 放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 生效日。证券从 业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 员资格管理办法 》 的相关规定 。 4.2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 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 交易制度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 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9 页 共 42 页


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通过监察稽核、 盘中监控、 事后分析和信息披 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 4.3.2 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 平 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 交易行为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 策略和运作 分析 2017 年中国经济增长总体平稳, 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提高, 海外经济复苏延续使得 出口保持回暖态势, 国内房地产投资与基建投资仍然维持动能, 工业企业经营效益受 益于供给侧改革而明显改善, 制造业投资也从底部企稳。 物价方面, 以猪肉为代表的 食品价格涨幅低迷, 不过核心通胀水平全年来看稳中有升, 维持在相对高位。 政策方 面, 央行在公开市场削峰填谷, 通过MLF 增量 续作投放基础货币, 并跟随美联储加息 3 次提高MLF 利率,货币政策基调中性偏紧。 2017 年A 股市场结构分化明显 。 全年沪深300 指数上涨超过20%, 而创业板指数 下跌超过 10%。 市场给予“确定性溢价”的过程贯穿全年。食品饮料、家用电器等行 业 充分 受益 于消 费升 级进 程, 业绩 稳定 , 估值具有优 势, 全年 上涨 幅度 位居 申万 28 个一级行业前列, 而部分行业则由于内生性增长乏力, 业绩增长预期不断下调, 全年 跌幅明显。 2017 年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尽最大努力降低跟踪误差。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 为0.781 元, 份额累计净值0.838 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8% ,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8.07%。 4.5 管理 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 势 的简要展 望 2018 年海外经济总体仍处于复苏进程中, 非美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复 苏动能继续增强, 美国存在通胀上行, 经济过 热的可能性, 中国出口预计继续得到外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0 页 共 42 页


需的支撑, 汇率升值的负面拖累比较有限。2018 年中国名义经济增速预计呈现高位小 幅放缓的走势, 经济韧性仍然较强, 房地产销 售增速延续回落, 在低库存的支撑下房 地产投资预计仍将维持一定增速, 此外制造业 投资受工业企业利润改善的推动略有回 升, 宏观经济的潜在下行风险可能在于宏观控杠杆的基调下, 基建投资难以维持前两 年的强度。 货币政策预计仍将维持稳健中性的基调, 资管 新规等监管政 策将陆续落地。 中国正处于老龄化进程的加速阶段。 《 “十三五” 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 设规划》预测,到 2020 年,全国 60 岁以上的 老年人口将增加到 2.55 亿人左右,高 龄老年人将增加到 2900 万人左右。规划同时提出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 提高、 质量明显改善、 结构更加合理, 多层次 、 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 可 以预见,中国养老相关产业正在经历重要窗口期,当中蕴含着丰富的投资机会。 作为跟踪中证养老产业指数的产品,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紧密跟踪中证 养老产业指数,力争将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 度。 4.6 管理 人内部有关本 基金的监察 稽核工作情 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 不 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针对 投资交易业务, 建立了事前、 事中、 事后三层 监控体系, 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 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 销售协议、 营销活动等 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 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以风险控制为核心, 提高监察稽 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 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督察长担任, 委员 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合规管理部负责人和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 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 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 估基金的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 在 发 生 了 影 响 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的 有 效 性 及 适 用 性 的 情 况 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1 页 共 42 页


保证其持续适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 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与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服 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 配。 4.9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 本基金持有 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 资基金 法》 、基 金合 同、 托管 协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不存 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 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的 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 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 人对本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 息等内容的 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6 审 计 报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 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 可通过登载于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 正文查看审计报告 全文。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2 页 共 42 页


§7 年 度 财务 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 国寿安保 中证养老 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止日 : 2017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160,748.68 11,101,594.08 结算备付金 17,340.97 30,149.85 存出保证金 34,165.75 55,391.42 交易性金融 资产 90,499,301.87 127,328,371.33 其中:股票 投资 90,499,301.87 127,328,371.3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 产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息 2,611.47 4,480.2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987.12 4,356.19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5,726,155.86 138,524,343.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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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融负 债 -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 算款 - 3,448,141.73 应付赎回款 8,635.17 7,244.13 应付管理人 报酬 80,358.55 106,352.10 应付托管费 16,071.74 21,270.42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易费 用 37,009.01 79,118.1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债 351,029.58 251,027.28 负债合计 493,104.05 3,913,153.7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3,567,161.19 169,215,041.63 未分配利润 -18,334,109.38 -34,603,852.33 所有者权益 合计 95,233,051.81 134,611,189.30 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总 计 95,726,155.86 138,524,343.08 注:1 、 报告 截止日 2017 年12 月 31 日 , 基 金份额净 值 0.781 元 , 基 金份额总 额 121,896,195.95 份。其中: 国寿安保 中证养老 产业指数 分级份额 净值 0.781 元,份额 总额 93,703,735.95 份;国 寿安保中证 养老产业 指数分 级 A 级份 额净值 1.002 元 ,份额总 额 14,096,230.00 份;国寿 安保中 证养老产业 指数分级B 级份额 净值 0.560 元,份 额总 额 14,096,230.00 份; 2、本基金合 同于 2015 年6 月26 日生效 。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 国寿安保 中证养老 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4 页 共 42 页


项 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8,715,266.52 -22,335,005.41 1.利息收入 113,692.13 168,679.40 其中:存款 利息收入 113,692.13 168,679.40 债券利息收 入 - -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 入 - - 其他利息收 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列) 425,741.21 -10,480,773.24 其中: 股票 投资收益 -647,542.26 -11,714,072.29 基金投资收 益 - - 债券投资收 益 - -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具收 益 - - 股利收益 1,073,283.47 1,233,299.05 3.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 列) 8,112,798.39 -12,210,748.2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号 填 列) 63,034.79 187,836.71 减: 二、费用 2,193,547.49 2,801,198.11 1.管理人报 酬 1,205,063.04 1,473,169.63 2.托管费 241,012.67 294,634.04 3.销售服务 费 - - 4.交易费用 287,471.78 573,394.44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5 页 共 42 页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 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60,000.00 460,000.00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6,521,719.03 -25,136,203.52 减:所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6,521,719.03 -25,136,203.52 7.3 所有 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国寿安保 中证养老 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69,215,041.63 -34,603,852.33 134,611,189.30 二、 本期经 营活动产 生的 基金净值变 动数 (本 期 利 润) - 6,521,719.03 6,521,719.03 三、 本期基 金份额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55,647,880.44 9,748,023.92 -45,899,856.52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23,913,289.79 -4,783,898.47 19,129,391.32 2. 基金赎回 款 -79,561,170.23 14,531,922.39 -65,029,247.84 四、 本期向 基金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6 页 共 42 页


“- ”号填列 )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3,567,161.19 -18,334,109.38 95,233,051.8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56,295,948.20 -4,647,531.70 151,648,416.50 二、 本期经 营活动产 生的 基金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25,136,203.52 -25,136,203.52 三、 本期基 金份额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2,919,093.43 -4,820,117.11 8,098,976.32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202,924,874.72 -40,088,492.52 162,836,382.20 2. 基金赎回 款 -190,005,781.29 35,268,375.41 -154,737,405.88 四、 本期向 基金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69,215,041.63 -34,603,852.33 134,611,189.30 报表附注为 财务报表 的组成部 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 由下列负 责人签署 : ______ 左季 庆______














______ 左季庆______














____ 韩占 锋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 人














会 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系经中国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7 页 共 42 页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763 号文《关于准 予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 由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 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出具安永华明 (2015) 验字第 61090605_A05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76,524,524.25 份基金份额。 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 场外 认购 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国寿养老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1:1 的比例自动分 离为国寿养老A 份额与国寿养老 B 份额。 其中 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 (含募集期利息结 转的份额)确认为 105,708,524.00 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 份额)确认为 170,816,000.25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寿养老份额、 国寿养老A 份额、 国寿养 老B 份额。 根据 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 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国 寿养老A 份额与国寿养老 B 份额的配比始终保 持1:1 的比率不变。 每年的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将按照 《基金合同》 的规定对国寿养老 A 份额和国寿养老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年 12 月15 日 (若 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 A 份 额 的基 金份 额参 考净 值调 整为 1.000 元 ,基 金 份额 折算 基准 日折 算前 国寿 养老 A 份 额 的基 金份 额参 考净 值超 出 1.000 元的 部分 将 折算 为国 寿养 老份 额的 场内 份额 分 配给A 份额持有人。 国寿养老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每两份份额将按一份国寿养老A 份额 获得新增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 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 整。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国寿养老A 份额和国寿养老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即: 当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 元 或以上; 当国寿养老B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低至0.250 元或以下。 当国寿养老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 元或以上, 本基金将分别对国寿养老A 份额、 国寿养 老B 份额和国寿养老份额进行份额折算, 份 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国寿养老A 份额和国寿 养老B 份额的比例为1:1, 份额折算后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8 页 共 42 页


国寿养老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国寿养老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国寿养 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 元。 当国寿养老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 至0.250 元或以下, 本基金将分别对国寿养 老 A 份额、 国寿养老 B 份额和国寿养老份 额进行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国 寿养老A 份额和国寿养老 B 份额的 比例 为 1 :1,份额折算后国寿养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国寿养老 A 份额和国寿养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 元。 本基金投资于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中证养老产业指数的成份股、 备 选成份 股、 其他 股票 (包 含中 小板 、创 业板 及 其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发 行的 股票 ) 、 固定收益资产 (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 转债、 央行 票据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资 券( 含 超短期 融资 券)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证 券公司 短期 公司 债券 、资 产支 持证 券、 质押 及 买断式 回购 、银 行存 款等 ) 、 衍生 工具 (权证等)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 中 投 资 于 中 证 养 老 产 业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备 选 成 份 股 的 资 产 不 低 于 非 现 金 基 金 资 产 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4.2 会计 报表的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 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 并发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 指引》 、中 国证 监会 制定 的《 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3 号 《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 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净值变动情况。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19 页 共 42 页


7.4.4 重要 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计 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 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止。 7.4.4.2 记账 本位币 本 基 金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股 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初始确 认、后续计 量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以及 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 持 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 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0 页 共 42 页


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 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 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 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 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 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 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 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 债 全 部 公 允 价 值 的 比 例 将 购 买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实 际 支 付 全 部 价 款 的 一 部 分 确 认 为 权 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1 页 共 42 页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本 基 金持 有的 回购 协议 (封 闭式 回购 ) , 以成本 列 示, 按实 际利 率(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估值原 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 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 场) 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 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 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 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 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 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 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报价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 但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 值为基 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 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应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2 页 共 42 页


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 可 执 行 的 , 同 时 本 基 金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 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 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 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购 或赎 回款 项中 包 含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 已实 现收 益/ (损 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 购或赎 回款 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实 现利 得/ ( 损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损 益平准金于基金 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 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 际 收 到 的 利 息 收 入 与 账 面 已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的 差 额 确 认 利 息 损 失 , 列 入 利 息 收 入 减 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或 内 含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3 页 共 42 页


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 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 票投 资收 益/ (损 失) 于卖 出股 票成 交日 确 认, 并按 卖出 股票 成交 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 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 成交 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 的差额入账; (7) 衍 生工 具收 益/ (损 失) 于卖 出权 证成 交日 确 认, 并按 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 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损 失) 系本 基金 持有 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报 酬 已经 转移 给对 方 ,经 济利 益很 可能 流入 且 金 额 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 的确认和计量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和 托 管 费 等 在 费 用 涵 盖 期 间 按 基 金 合 同 或 相 关 公 告 约 定 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 的收益分配政 策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国寿养老份额、国寿养老A 份额、国寿养老 B 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在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前提下, 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制定和调整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 并相应修改国寿养老A 份额、 国寿养 老B 份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4 页 共 42 页


额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 算公式,以及决定是否修改基金份额折算等相关内容。 7.4.4.12 分部 报告 无。 7.4.4.13 其他 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 计 无。 7.4.5 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 计变更以及 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 政策变更的说 明 无。 7.4.5.2 会计 估计变更的说 明 无。 7.4.5.3 差错 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2008 年4 月24 日起, 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2008 年9 月19 日起, 调整 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5 页 共 42 页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 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 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1 日 (含 )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 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 生的 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以 下简 称 “ 资管 产品 运 营业务 ”) ,暂 适用 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 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 资管产品 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 管产品 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 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 (一) 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 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二) 转让2017 年12 月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 括限售股) 、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6 页 共 42 页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 债券估 值( 中债 金融 估值 中心 有限 公司 或中 证 指数有 限公 司提 供的 债券 估值 ) 、 基金 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 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 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 券的利息 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08 年10 月9 日起, 对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 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7 页 共 42 页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7.4.7 关联 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 关系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简称 “国 寿安保 ” ) 基金管理人 、直销机 构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简称 “ 招商证 券 ”) 基金托管人 中国人寿资 产管理有 限公司( 简称 “人 寿资产 ” )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安保资本投 资有限公 司( “安 保资本 ” )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中国人寿保 险(集团 )公司( 简称 “集 团公司 ” ) 国寿资产的 最终控制 人 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 限公司( 简称 “中 国人寿 ” ) 国寿资产的 母公司 国寿财富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 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 联交易均 在正常业 务范围内 按一般商 业条 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的 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 关联方交易单 元进行的交 易 7.4.8.1.1 股票 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 - 144,741,062.08 33.05% 7.4.8.1.2 债券 交易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 度 可 比 期 间 均 未 发 生 通 过 关 联 方 交 易 单 元 进 行 的 债 券 交 易。 7.4.8.1.3 债券 回购交易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 度 可 比 期 间 均 未 发 生 通 过 关 联 方 交 易 单 元 进 行 的 债 券 回 购交易。 7.4.8.1.4 权证 交易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 度 可 比 期 间 均 未 发 生 通 过 关 联 方 交 易 单 元 进 行 的 权 证 交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8 页 共 42 页


易。 7.4.8.1.5 应支 付关联方 的佣 金































































































金额 单位:人 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12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 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 金总额的比 例 招商证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 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 金总额的比 例 招商证券 105,849.17 33.05% - - 7.4.8.2 关联 方报酬 7.4.8.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205,063.04 1,473,169.63 其中: 支付销 售机构的 客 户维护费 70,315.82 83,409.34 注:基金管 理费每日 计提,按 月支付。 计算方法 如下 :





























H= E×1.00% ÷ 当年天 数





























H 为 每日应 计提的基 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7.4.8.2.2 基金 托管费 单位:人民 币元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29 页 共 42 页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41,012.67 294,634.04 注:基金托 管费每日 计提,按 月支付。 计算方法 如下 : H= E×0.20% ÷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基 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值 7.4.8.2.3 销售 服务费 无 7.4.8.3 与关 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交易。 7.4.8.4 各关 联方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本 基金的情 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 期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方 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 份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产 业指数分 级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 比例 集团公司 79,114,417.34 84.43% 93,885,815.24 87.71% 7.4.8.5 由关 联方保管的银 行存款余额 及当期产生 的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 币元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0 页 共 42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招商证券 5,160,748.68 111,441.91 11,101,594.08 162,012.6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 放于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在交通银行深 圳科技园 支行开 立 的基金托管账户 , 并由基 金托管人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保管;本基金的银行 存款 按银行约定 利 率计息。 7.4.8.6 本基 金在承销期内 参与关联方 承销证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 关联交易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利润 分配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存续期内, 本基金 (包括国寿养老份额、 国寿养 老A 份额、国寿养老 B 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 7.4.10 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 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10.1 因认 购新发/ 增 发证券而于 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末均 无因 认购 新发/ 增 发证 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 限证券。 7.4.10.2 期末 持有的暂时停 牌等流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 (股 )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 注 600715 文投 控股 2017 年7 月5 日 公告 重大 事项 22.47 2018 年3 月13 日 15.22 68,700 1,535,940.33 1,543,689.00 - 002739 万达 电影 2017 年7 月4 日 公告 重大 事项 52.04 - - 23,800 1,793,292.30 1,238,552.00 - 600332 白云 山 2017 年10 月31 日 公告 重大 事项 32.14 2018 年1 月8 日 30.15 38,000 972,730.19 1,221,320.00 - 300104 乐视 网 2017 年4 月17 日 公告 重大 事项 3.91 2018 年1 月24 日 13.80 84,000 1,772,439.71 328,440.00 -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1 页 共 42 页


7.4.10.3 期末 债券正回购交 易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 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 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2 交易 所市场债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2 页 共 42 页


§8 投 资 组合 报告 8.1 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90,499,301.87 94.54 其中:股票 90,499,301.87 94.54 2 固定收益投 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 的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5,178,089.65 5.41 7 其他各项资 产 48,764.34 0.05 8 合计 95,726,155.86 100.00 8.2 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8.2.1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境内股 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 、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8,255,992.58 40.17 D 电力、热力 、燃气及 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 业 9,255,147.14 9.72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 业 1,223,694.13 1.28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3 页 共 42 页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 务业 14,765,879.75 15.50 J 金融业 6,383,264.26 6.7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2,234,452.82 2.35 M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 业 1,185,600.00 1.24 N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 1,077,381.00 1.13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 - - P 教育 1,143,428.00 1.20 Q 卫生和社会 工作 2,361,267.60 2.48 R 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 12,613,194.59 13.24 S 综合 - - 合计 90,499,301.87 95.03 8.2.2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股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 值比 例(%) 1 000503 海虹控股 39,700 1,713,452.00 1.80 2 601933 永辉超市 155,700 1,572,570.00 1.65 3 601336 新华保险 22,300 1,565,460.00 1.64 4 600715 文投控股 68,700 1,543,689.00 1.62 5 601318 中国平安 20,568 1,439,348.64 1.51 6 601601 中国太保 34,011 1,408,735.62 1.48 7 002294 信立泰 28,348 1,281,046.12 1.35 8 002739 万达电影 23,800 1,238,552.00 1.30 9 600196 复星医药 27,500 1,223,750.00 1.29 10 600754 锦江股份 37,897 1,223,694.13 1.2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 期末基金投资的 所有股票投 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 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4 页 共 42 页


限公司网站 的年度报 告正文。 8.4 报告 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计 买入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 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3716 塞力斯 1,991,954.20 1.48 2 002558 巨人网络 1,974,506.00 1.47 3 603858 步长制药 1,909,202.00 1.42 4 600977 中国电影 1,877,477.14 1.39 5 002624 完美世界 1,819,344.00 1.35 6 002044 美年健康 1,740,210.00 1.29 7 000416 民生控股 1,731,810.00 1.29 8 600566 济川药业 1,725,576.17 1.28 9 300558 贝达药业 1,719,731.00 1.28 10 600521 华海药业 1,705,075.00 1.27 11 002411 必康股份 1,662,818.10 1.24 12 603866 桃李面包 1,602,354.39 1.19 13 600054 黄山旅游 1,568,176.50 1.16 14 300146 汤臣倍健 1,331,240.00 0.99 15 300017 网宿科技 1,310,710.00 0.97 16 300676 华大基因 1,309,606.40 0.97 17 002511 中顺洁柔 1,121,703.00 0.83 18 002032 苏 泊 尔 1,106,259.00 0.82 19 600827 百联股份 1,099,501.84 0.82 20 600633 浙数文化 1,098,910.00 0.82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 均按买入成交金 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 用。 8.4.2


累计 卖出金额 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5 页 共 42 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 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2,850,060.02 2.12 2 601336 新华保险 2,428,349.06 1.80 3 601601 中国太保 2,325,202.00 1.73 4 600196 复星医药 2,279,207.60 1.69 5 600079 人福医药 2,146,452.00 1.59 6 002508 老板电器 2,124,792.00 1.58 7 601933 永辉超市 2,085,433.00 1.55 8 601888 中国国旅 2,079,360.56 1.54 9 300122 智飞生物 2,066,910.00 1.54 10 600521 华海药业 2,061,438.00 1.53 11 600887 伊利股份 2,061,218.00 1.53 12 002094 青岛金王 2,058,721.00 1.53 13 002195 二三四五 1,953,481.20 1.45 14 600276 恒瑞医药 1,945,328.40 1.45 15 002399 海普瑞 1,934,531.86 1.44 16 002517 恺英网络 1,855,775.14 1.38 17 002555 三七互娱 1,849,539.00 1.37 18 300113 顺网科技 1,797,607.07 1.34 19 000963 华东医药 1,766,525.00 1.31 20 300133 华策影视 1,751,654.84 1.30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 均按卖出成交金 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 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 用。 8.4.3 买入 股票的成本总 额及卖出股 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 币元 买入股票成 本(成交 )总额 78,348,642.78 卖出股票收 入(成交 )总额 122,642,968.37 注:本项的 “买入股 票成本” 、“卖出 股票收入 ”均 按买卖成交 金额(成 交单价乘 以成交数 量) 填列,不考 虑相关交 易费用。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6 页 共 42 页


8.5 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7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 序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 货交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 金本报告期 内投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 主体均 无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和 在 报告 编制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 责、处罚。 8.12.2


基金 投资前十名 股票未超出 基金合同规定 的股票 库。 8.12.3 期末 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4,165.75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11.47 5 应收申购款 11,987.1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7 页 共 42 页


9 合计 48,764.34 8.12.4 期末 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 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 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 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 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1 600715 文投控股 1,543,689.00 1.62 公告重大事 项 2 002739 万达电影 1,238,552.00 1.30 公告重大事 项 8.12.6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的其他文字 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8 页 共 42 页


§9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国 寿 安 保 中 证 养 老 产 业 指 数 分级 A 213 66,179.48 4,856,446.00 34.45% 9,239,784.00 65.55% 国 寿 安 保 中 证 养 老 产 业 指 数 分级 B 984 14,325.44 8,910.00 0.06% 14,087,320.00 99.94% 国 寿 安 保 中 证 养 老 产 业 指 数 分级 1,311 71,475.01 79,520,884.34 84.86% 14,182,851.61 15.14% 合计 2,508 48,602.95 84,386,240.34 69.23% 37,509,955.61 30.77% 9.2 期末 上市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产 业指数分 级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 占上市总份 额 比例 1 李怡名 7,941,626.00 56.34% 2 海通资管- 上海银行 -海通赢 家系 列-月月赢 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2,394,100.00 16.98% 3 中融国际信 托有限公 司-中融- 融金 添利单一资 金信托 1,969,000.00 13.97%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39 页 共 42 页


4 陶介清 200,000.00 1.42% 5 解咏梅 180,000.00 1.28% 6 中国对外经 济贸易信 托有限公 司- 外贸信托- 千象 CTA 私募证券 投资 135,900.00 0.96% 7 上海边域投 资管理有 限公司- 边域 海际1 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110,800.00 0.79% 8 吴嫣 70,400.00 0.50% 9 汪源 68,100.00 0.48% 10 孔祥鉴 57,600.00 0.41%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产 业指数分 级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 占上市总份 额 比例 1 付晓萍 2,063,800.00 14.64% 2 李怡名 637,833.00 4.52% 3 辛文忠 354,143.00 2.51% 4 吴嫣 329,913.00 2.34% 5 张文俊 281,064.00 1.99% 6 董家祥 280,000.00 1.99% 7 张晔雯 275,400.00 1.95% 8 冷才华 270,000.00 1.92% 9 郑芝菲 250,000.00 1.77% 10 董正皓 250,000.00 1.77% 9.3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 数(份) 占基金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基金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 产业指数分 级 A - -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 产业指数分 级 B - - 国寿安保中 证养老 2,614.33 0.00%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40 页 共 42 页


产业指数分 级 合计 2,614.33 0.00% 9.4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的情 况 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以及基金经理 均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 放 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寿安保中 证养 老产业指数 分级 A 国寿安保中 证养 老产业指数 分级 B 国寿安保中 证养 老产业指数 分级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5 年 6 月 26 日 )基 金份 额总额 52,854,262.00 52,854,262.00 170,816,000.25 本报告期期 初基金份 额总额 34,734,286.00 34,734,286.00 107,039,351.20 本报告期基 金总申购 份额 - - 24,942,851.15 减: 本报告期基 金总赎回 份额 - - 82,994,893.27 本 报告期基 金拆分 变动份额 (份 额 减少以"-" 填列) -20,638,056.00 -20,638,056.00 44,716,426.87 本报告期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14,096,230.00 14,096,230.00 93,703,735.95 注:拆分变 动份额为 本基金三 级份额之 间的配对 转换 及基金折算 变动份额 。 §11 重 大 事件 揭示 11.1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 未召开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








11.2 基金 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管 部门的重 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管理人未 发生重大 人事变动 。 本报告期内 ,基金托 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 管部门未 发生 重大人事变 动。





11.3 涉及 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 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 无涉及本 基金管理 人、基金 财产、基 金托 管业务的 诉 讼。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41 页 共 42 页


11.4


基金 投资策略的 改变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 资策略未 改变。





11.5 为基 金进行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 金合同生 效日起聘 请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 伙) 为本基 金提供审 计 服务。





11.6 管理 人、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受稽查 或处罚等 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人、基 金托管人 及其高级 管理 人员未受监 管部门稽 查或处罚 。





11.7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 有关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 行股票投资 及佣金支 付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券 2 200,991,611.15 100.00% 146,986.86 100.00% - 招商证券 2 - - - - - 11.7.2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 行其他证券 投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 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国寿 安保 中证 养老 产业 指数 分级 2017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第 42 页 共 42 页


§12 影 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 他重 要信 息 12.1 报告 期内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达 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 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1231 93,885,815.24 2,228,602.10 17,000,000.00 79,114,417.34 64.90%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 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 额达 到或超过 20%的情形, 可 能存在大额赎 回的风 险,并导致 基金净 值波动。 此外, 机构投资 者赎回 后,可能导 致基金 规模大幅 减小, 不利于基 金的正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 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 资产, 并将采取 有效措 施保证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12.2 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 息 无。





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