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短期投资行为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夏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 于根 据 《 公开 募集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流动 性风 险管理 规定 》 对 短期 投资行 为收取 短期 赎回 费的提 示性 公告 根据 《公 开募集 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流 动性风 险管理规 定》 , 基金 管 理人应 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 行为的管理, 对除货币 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 费 ,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经协商各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报中国证 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已按前述 规定 修订 了旗下基金 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 修订将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生 效,即自 该日起 ,若投 资者赎回 基金时 持续 持 有期 少于 7 日, 将被 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敬请 投资者关注并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 本公司 已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发布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修订旗下开放 式基 金基金合同 的公告 》 , 投资 者可 登录 本公 司网 站 (www.ChinaAMC.com )或 拨打 本公司 客户 服务电话(400-818-6666 )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