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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004412)

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申 万菱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 申 万菱 信智 选一 年期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终 止 及 基金 财产 清算 的公 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 申万 菱信智选 一年期定 期开放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 金合同 》 (以下简
称 “基金 合同 ” )的有 关规定, 申万菱 信智选 一年期定 期开放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出现基金合同终止 事由,2018 年 3 月 19 日为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 本基金将 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 基金 的 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4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 采取封闭期与开放期滚动的
方式运作,每个封闭期为 1 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3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 证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 《 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 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 终 止基 金合同 事由 
根据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 
“ 《基金 合同》 生效后 ,在每个 开放期 的最后 一日日终 ,如发 生以下 情形之
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合同应当 终 止 并 履 行 清 算 程 序 : (1 )基金 资产净 值加 上当日交 易申请 确认的 净申购金 额(申 购确认 净金额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确认净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确认金额) 后
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 ;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 
同时, 《基金合同》 “第 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中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亦有类似约定。 
截止本开放期最后一日 (即 2018 年 3 月 16 日 ) 日终, 本基金 基金 资 产净值
加上当日交易申请确认的净申购金额 (申购确认净金额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确认净
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为 10,344,457.20
元 ,已触发 基金 合同中 约定的基 金 合同 终止条 款 。为维 护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利益,
根据 《基金合同》 有关 约定,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 基金合同将
终止并 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三、 基 金财 产清算 
1、自 2018 年 3 月 20 日起, 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后,
不再开放办理 申购、 赎回 、 转换等业务, 同时 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 
2 、 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 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 基金
管理人 将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
的工作人员。 
3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制作清算报告; 
(5 )聘请 会计师 事务 所对清算 报告进 行外部 审计,聘 请律师 事务所 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7 )对基金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 
5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根据清算的具体情
况适当延长清算期限 。 
6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 剩余财产中支付。 
7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 金财产 清算报 告报中国 证监会 备案 后 5 个工作 日内由 基 金财产清 算小
组进行公告。 
9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20 年以上。 
10 、 基金财产清算事项 的说明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 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 本基金将先以已 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根据基 金合同 约定 ,本基金 为契约 型 定期 开放式基 金,基 金管理 人仅在 每年的开放期内办理申购、 赎回 或者转换业务,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 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 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发布的 《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 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 , 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 2018 年 3 月 5 日 (含该日) 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 含该日) ,因此本基金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情形后本基 金 将不再 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等业务。 2 、基金进 入清算 程序 后 ,如因 持有停 牌证券 暂时无法 变现的 ,基金 将可能 无法及时完成全部资产清算, 且基金资产在停牌证券变现处置过程中亦可能进一 步产生收益或损失。 3 、基金财 产清算 结果 将在报中 国证监 会备案 后公 告, 并将遵 照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 (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5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 、风险提 示:基 金管 理人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尽责 的原则 管理和 运用基 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