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转债进取(150189)

转债进取: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 
 
招 商 可 转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 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截止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重 要 提示 招商可转债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以 下简称“ 本 基金”) 经中 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 员 会 2013 年 11 月 7 日 《关 于核准招 商可转债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 的批复》 (证监许 可【2013】1420 号文 )核准 公开募集 。本基金 的基金 合同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 正式生 效。 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 式。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以下称 “本基金 管理人” 或 “管理人”) 保证招募 说明书的 内 容 真实 、准确 、完整 。本 招募说 明书经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但 中国证 监会对 本基 金募集 的备 案 ,并 不表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值 和收益 作出 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也 不表明 投资 于本基 金没 有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依 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 保 证 基金 一定盈 利,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当投 资人赎 回时 ,所 得或会 高于或 低于 投资人 先前 所支付的金 额。如对 本招募说 明书有任 何疑问, 应寻 求独立及专 业的财务 意见。 投 资有 风险, 过往 业绩 并不预 示其 未来表 现。 基金 管理 人所 管理的 其它 基金 的业绩 并 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 证。投资 人在认购 ( 或 申购) 本基金 时应认真 阅读本招 募说明 书。 基 金招 募说明 书自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每 六个 月更 新一 次, 并于每 六个 月结 束之日 后 的 45 日内公 告,更新 内容截至 每六个月 的最后 一日 。 本更新招募 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8 年1 月31 日,有关财 务和业绩 表现数据 截止 日为 2017 年12 月31 日,财务 和业绩表 现数据 未经 审计。 本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 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已于2018 年2 月XX 日 复核了本 次更新 的招募 说明书。 §1 基金 管理 人 1.1 基金管理 人概况 公司名称: 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7088 号 设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1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浩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7088 号 电话:(0755 )83199596 传真:(0755 )83076974 联系人:赖 思斯 股权结构和 公司沿革 :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 基金字[2002]100 号文 批 准设 立,是 中国第 一家 中外合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目前 公司 注册资 本金为 人民 币十三 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 元), 股东及股权结 构 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 持 有公司全 部股权的55%,招 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招商证券 ”) 持有公司全 部股权的45%。 2002 年 12 月,公司由 招商证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荷兰投资 )、中国 电 力 财务 有限公 司、中 国华 能财务 有限责 任公 司、中 远财 务有 限责任 公司共 同投 资组建 ,成 立 时注 册资本 金人 民币一 亿元 ,股东 及股 权结构 为:招 商证 券持有 公司 全部股 权的 40% ,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 投资)持有公 司 全部股权的 30% ,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 能财务有 限责任公 司、中远 财务有限 责任 公司各持有 公司全部 股权的 10% 。 2005 年 4 月,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 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 会批复同意 ,公司注 册资本金 由人 民币一亿元 增加至人 民币一亿 六千万元 ,股东及 股权 结构不 变。 2007 年 5 月,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 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 会批复同意 ,招商银 行受让中 国电 力 财务 有限公 司、中 国华 能财务 有限责 任公 司、中 远财 务有 限责任 公司及 招商 证券分 别持 有的公司 10%、10%、10%及 3.4% 的股权 ;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 资)受 让 招商 证券持 有的 公司 3.3 % 的股 权。上 述股 权转让完 成后 ,公司 的股 东及股 权结 构为 : 招 商 银 行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3.4% , 招 商 证 券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 投资)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 的 33.3% 。同时,公 司注册资本 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 万元增加 至人民币 二亿一千 万元。 2013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 投资)将 其持有的 公司 21.6% 股权转让给 招商银行 、11.7%股 权转让 给 招商 证券。 上述股 权转 让完成 后,公 司的 股东及 股权 结构 为:招 商银行 持有 全部股 权的 55 %,招商 证券持有 全部股权 的 45%。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 2017 年12 月, 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 通过并经 报备中国 证监会,公 司股东招 商银行和 招商 证 券按 原有股 权比例 向公 司同比 例增资 人民 币十一 亿元 。增 资完成 后,公 司注 册资本 金由 人民币二亿 一千万元 增加至人 民币十三 亿一千万 元, 股东及股权 结构不变 。 公司主要股 东招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 立于 1987 年4 月 8 日。招商银行始 终坚持“ 因 您而变”的经营 服务理念, 已成长为中 国境内最具品 牌影响力的商业 银行之一。2002 年 4 月 9 日,招 商银行在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 市 (股 票代码 :600036);2006 年 9 月 22 日,招 商 银行在香港 联合交易 所上市( 股份代号 :3968)。 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是百年 招商 局集团 旗下 的证 券公 司, 经过多 年创 业发 展,已 成 为拥有证券 市场业务 全牌照的 一流券商 。2009 年 11 月 17 日,招商 证券在上 海证券交 易所 上市(代码 600999);2016 年 10 月 7 日 ,招商证 券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 上市(股 份代号: 6099 )。 公 司 将 秉 承 “ 诚 信 、 理 性 、 专 业 、 协 作 、 成 长 ” 的 理 念 , 以 “ 为 投 资 者 创 造 更 多 价 值 ”为 使命, 力争成 为中 国资产 管理行 业具 有“差 异化 竞争 优势、 一流品 牌” 的资产 管理 公司。 1.2 主要人员 情况 1.2.1 董事 会成员 李 浩先 生,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执行董 事、 常务 副行 长兼 财务负 责人 。美 国南加 州 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学 位,高级 会计师。1997 年 5 月加 入招商银行 任总行行 长助理,2000 年 4 月至2002 年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行长 ,2001 年12 月起担任招商银 行副行长 ,2007 年 3 月起兼任财务 负责人 ,2007 年6 月起 担任招商 银 行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 担任招商 银 行常 务副行 长,2016 年 3 月 起兼 任深 圳市招 银前海 金融 资产交 易中 心有 限公司 副董 事 长。现任公 司董事长 。 邓晓力女士,毕 业于美国纽约 州立大学, 获经济学博 士学位。2001 年加入招商证 券, 并于 2004 年1 月至2004 年12 月 被中国证 监会借调 至南方证券 行政接管 组任接管 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 证券前, 邓女士曾 任 Citigroup ( 花旗集 团) 风险 管理部高 级分析师 。现任招 商 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副 总裁 兼首席 风险官 ,分 管风险 管理 、公 司财务 、结算 及培 训工作 ;兼 任中国证券 业协会财 务与风险 控制委员 会副主任 委员 。现任公司 副董事长 。 金旭女士, 北京大学 硕士研究 生。1993 年7 月至2001 年11 月在中国 证监会工 作。2001 年11 月至2004 年7 月在华夏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任副 总经理。2004 年7 月至2006 年1 月在 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任总经 理。2006 年1 月至2007 年5 月在梅隆 全球投资 有限公司 北京 代表处任首 席代表。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 任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 理。2015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 年 1 月加入 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现 任公司总 经理 、董事兼招 商资产管 理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 ,硕士研 究生,22 年法 律从业经 历。1994 年8 月至1997 年9 月在中国北方 工业公司任 法律事务 部职员。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新加 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 顾问。1999 年 2 月至 今在北京 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工 作,先后 担任专职 律师、事 务所权益合 伙人、事 务所管理 合伙人、 事务所执 行主 任和管理委 员会成员 。2009 年 9 月至 今兼任北京 市华远集 团有限公 司外部董 事,2016 年 4 月至今兼任北 京墨迹风 云科技股 份有 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6 年12 月至今兼 任新世纪 医疗 控股有限公 司(香港 联交所上 市 公司) 独立董事,2016 年11 月 至今任中 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 员会第三届 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 专家咨询 委员会委员 。现任公 司独立董 事。 王 莉女 士,高 级经 济师 。毕业 于中 国人民 解放 军外 国语 学院 ,历任 中国 人民 解放军 昆 明 军区 三局战 士、助 理研 究员; 国务院 科技 干部局 二处 干部 ;中信 公司财 务部 国际金 融处 干部、银行部资 金处副处长 ;中信银行( 原中信实业 银行) 资本市场 部总经理、 行长助理、 副 行长等 职。 现任中 国证券 市场研 究设 计中心(联办)常 务干事 兼基 金部总 经理; 联办控 股 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等。现任 公司独立 董事。 何玉慧女士,加 拿大皇后大 学荣誉商学士,26 年会 计从业经历。曾 先后就职于 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 ,1995 年 4 月加入香 港毕马威 会计师事 务所, 2015 年 9 月退休前系香 港毕马威 会计师事 务所金融 业内部审计 、风险管 理和合规 服务主管 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 今任泰 康保险集 团股份有 限公 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9 月至今 任汇丰 前 海证 券公司 独立董 事, 同时兼 任多个 香港 政府机 构辖 下委 员会的 委员和 香港 会计师 公会 纪律评判小 组委员。 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 。 孙谦先生,新加坡 籍,经济学 博士。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 北京 大学、复 旦大 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 士、工商 管理硕 士 和经 济学博 士学位 。曾 任新加 坡南洋 理工 大学商 学院 副教 授、厦 门大学 任财 务管理 与会 计 研究 院院长 及特聘 教授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高级访 问金 融专 家。现 任复旦 大学 管理学 院特 聘 教授 和财务 金融系 主任 。兼任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中国 金融 期货交 易所和 上海 期货交 易所 博 士后 工作站 导师, 科技 部复旦 科技园 中小 型科技 企业 创新 型融资 平台项 目负 责人。 现任 公司独立董 事。 1.2.2 监事 会成员 赵 斌先 生,毕 业于 深 圳 大学国 际金 融专业 、格 林威 治大 学项 目管理 专业 ,分 别获经 济 学学士学位 、理学硕 士学位。1992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历任 招商银行 证券部 员工、福 田营业部主 任、海口 营业部经 理助理、 经理;1999 年1 月至 2006 年1 月,历 任招商证 券经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5 纪业务部总 经理助理 、深圳龙 岗证券营 业部副总 经理 (主持工作) 、 深圳南山 南油大道 营业 部经理;2006 年1 月至2009 年4 月 ,担任招 商证券 私 人客户部总 经理;2008 年4 月至2016 年1 月,担任 招商证券 零售经 纪总部总 经理,期 间于2013 年4 月至2014 年1 月兼任招 商证 券渠道管理 部总经理 。赵斌 先 生亦于 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 担任招商 证券职工 代表监 事。2016 年1 月起至今 ,赵斌先 生担任招 商证券合 规 总监。同时 ,赵斌先 生于2008 年7 月 起担任招商 期货有限 公司董事 ,于 2015 年 7 月起担 任招商证券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现 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 周松先生, 武汉大学 世界经济 专业硕士 研究生。1997 年 2 月 加入招 商银行,1997 年 2 月至2006 年6 月历任 招商银行 总行计划 资金部经 理、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 理,2006 年6 月 至 2007 年 7 月任招 商银行总 行计划财 务部副总 经理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招 商银 行武汉分 行 副行长。2008 年 7 月至2010 年 6 月 任招 商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 部副总经 理 (主持 工作) 。2010 年6 月至2012 年9 月 任招商银 行总行计 划财务部总 经理。2012 年9 月至2014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总 行业务总 监兼总行 计划财务 部总 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 行业务总 监兼总行 资产负债 管理部总 经理 。2014 年12 月 起任招商 银行总行 同业 金融总部总 裁兼总行 资产管理 部总经理 。2016 年 1 月起任招商 银行总行 投行与金 融市场总 部总裁兼总 行资产管 理部总经 理。现任 公司监事 。 罗琳女士,厦门 大学经济学硕 士。1996 年加入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部 ,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 、高级经理 、业务董事 ;2002 年起 参与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筹备,公司 成 立 后 先 后 担 任 基 金 核 算 部 高 级 经 理 、 产 品 研 发 部 高 级 经 理 、 副 总 监 、 总 监 、 产 品 运 营 官,现任首 席市场官 兼市场推 广部总监 、公司监 事。 鲁丹女士, 中山大学 国际工商 管理硕士 ;2001 年 加入 美的集团股 份有限公 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年5 月至2006 年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 有限公司 任咨询顾 问;2006 年12 月至2011 年2 月于怡安 翰威特咨 询有限公 司任 咨询总监;2011 年2 月至2014 年3 月 任 倍智 人才管 理咨询 有限 公司首 席运营 官; 现任招 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人 力资 源部总 监、 公司监事, 兼任招商 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 李扬先生,中央 财经大学经济 学硕士,2002 年加入 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 基金 核算部高级 经理、副 总监、总 监,现任 产品研发 一部 总监、公司 监事。 1.2.3 公司 高级管理人 员 金旭女士, 总经理, 简历同上 。 钟文岳先生 ,常务副 总经理, 厦门大学 经济学硕 士。1992 年7 月至 1997 年4 月于中国 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 司任福建 (集团 ) 公 司国际业 务 部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 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任 九江营业 部总经理 ;2000 年1 月至2001 年1 月 任厦门海 发投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6 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 理;2001 年1 月至2004 年1 月 任深圳二十 一世纪风 险投资公 司副总经 理;2004 年 1 月至2008 年11 月 任新江南 投资有限 公 司副总经理 ;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招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投 资管理部 总经理;2015 年6 月加入招 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现任公司常 务副总经 理兼招商 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 沙骎先生, 副总经理 ,南京通 信工程学 院工学硕 士。2000 年11 月加 入宝盈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 任 TMT 行业 研究员、 基金助理 、交易主 管;2008 年 2 月加入国 泰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 基金经理,量化& 保本投资事业部总经 理;2015 年加 入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兼招商 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 总经理,华中 科技大学经 济学及法学 双学士、投资经 济硕士。2002 年 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 务总部任 机构客户 经理;2003 年4 月至 2004 年7 月于广 发证券总 部任 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 管理工作 ;2004 年 7 月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曾任法 律合规部 高 级经 理、副 总监、 总监 、督察 长,现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董 事会 秘 书,兼 任招 商财富 资产 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兼 招商资产 管理(香 港)有限 公司 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 经理,经济学 硕士。2002 年起先后 就职于南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 金融工程研 究员、行业研 究员、助理基金 经理。2005 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 高级数量分 析师、投资 经 理、投资管理二 部(原专户资 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 经理助理 ,现任公 司副总经 理。 潘西里先生,督 察长,法学硕 士。1998 年加入大鹏 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法律部,负 责法 务工作;2001 年10 月 加入天同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监 察稽核部, 任职主管 ;2003 年2 月加入 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会 深圳 监管局 ,历 任副主 任科员 、主 任科员 、副 处长及 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现任公 司督察长 。 1.2.4 基金 经理 王刚先生, 硕士。2011 年 7 月加 入中国人 保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 公司,曾 任助理组 合经 理、产品经 理;2014 年 5 月加入 泰康资产 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曾任资产 管理部高 级经理; 2015 年 7 月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曾任固定 收益投资部 研究员, 从事固定 收益类产 品研究相关 工作,现 任招商可 转债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 经理 (管理时 间:2017 年 3 月 11 日至今 ) 、 招商丰嘉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 (管 理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至今 ) 、招商 丰美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管理时 间:2017 年 7 月 28 日至今) 、招商丰 融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 管理时间 :2017 年 7 月 28 日 至今)、招 商瑞丰灵 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 间:2017 年 7 月 28 日至今 ) 、招商 丰泰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 理 ( 管理时间 :2017 年7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7 月 28 日至今 ) 及 招商丰泽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 (管 理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至今) 。 本基金历任 基金经理 包括:孙 海波先生 ,管理时 间为2014 年7 月 31 日至 2015 年 4 月 11 日;吴伟 明先生, 管理时间 为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 马龙先生 ,管理 时间为 2015 年 4 月1 日至2017 年3 月11 日。 1.2.5 投资 决策委员会 成员 公 司 的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由 如 下 成 员 组 成 : 总 经 理 金 旭 、 副 总 经 理 沙 骎 、 副 总 经 理 杨 渺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量 化 投 资 部 负 责 人 吴 武 泽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部 负 责 人 裴 晓 辉、交易部 总监路明 、国际业 务部总监 白海峰。 1.2.6 上述 人员之间均 不存在近亲 属关系。 §2 基金 托管 人 2.1 基金托 管 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简 称中国农 业银 行) 住所:北京 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 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28 号凯 晨世 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 关和批准 设立文号 :中国银 监会银监 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 号:中国 证监会证 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 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 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是中国金融 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 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 务院 批准,中国 农业银行 整体改制 为中国农 业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 法成 立 。中 国农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承继原 中国 农业银 行全 部资 产、负 债、业 务、 机构网 点和 员 工。 中国农 业银行 网点 遍布中 国城乡 ,成 为国内 网点 最多 、业务 辐射范 围最 广,服 务领 域 最广 ,服务 对象最 多, 业务功 能齐全 的大 型国有 商业 银行 之一。 在海外 ,中 国农业 银行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8 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 赢得了良 好的信誉 ,每年位 居 《 财富》 世界 500 强企业 之列。作 为一家 城 乡并 举、联 通国际 、功 能齐备 的大型 国有 商业银 行, 中国 农业银 行一贯 秉承 以客户 为中 心 的经 营理念 ,坚持 审慎 稳健经 营、可 持续 发展, 立足 县域 和城市 两大市 场, 实施差 异化 竞 争策 略,着 力打造 “伴 你成长 ”服务 品牌 ,依托 覆盖 全国 的分支 机构、 庞大 的电子 化网 络 和多 元化的 金融产 品, 致力为 广大客 户提 供优质 的金 融服 务,与 广大客 户共 创价值 、共 同成长。 中 国农 业银行 是中 国第 一批开 展托 管业务 的国 内商 业银 行, 经验丰 富, 服务 优质, 业 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 《全球 托管人》 评为中国 “最 佳托管银行 ”。2007 年 中国农 业银行 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 审计,并 获得无保 留意见 的 SAS70 审计报告 。自 2010 年起中 国 农业银行连 续通过托 管业务国 际内控标 准 (ISAE3402 ) 认证,表明 了独立公 正第三方 对中国 农 业银 行托管 服务运 作流 程的风 险管理 、内 部控制 的健 全有 效性的 全面认 可。 中国农 业银 行着力加强 能力建设 ,品牌声 誉进一步 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 牌理财’TOP10 颁奖盛 典”中成绩 突出,获 “最佳托 管银行” 奖。2010 年再 次荣获 《 首席财务 官》 杂 志颁发的 “最 佳资产托管 奖”。2012 年荣获 第十届中 国财经风 云榜 “最佳资产 托管银行 ”称号;2013 年 至 2016 年连续 荣获上海 清算所授 予的“托 管银行优 秀奖”和中 央国债登 记 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 机构奖” 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 银行业协 会授予的 “养老金 业务最佳发 展奖”称 号。 中国农业银 行证券投 资基金托 管部 于 1998 年5 月经 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 准成 立,2014 年 更名为 托管 业务部/养 老金管 理中 心,内设 综合 管理部 、业 务管理 部、 客户 一 部 、客 户二部 、客户 三部 、客户 四部、 风险 合规部 、产 品研 发与信 息技术 部、 营运一 部、 营 运二 部、市 场营销 部、 内控监 管部、 账户 管理部 ,拥 有先 进的安 全防范 设施 和基金 托管 业务系统。 2.2 基金托管 部门及主要 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 行托管业 务部现 有 员工 近 240 名,其 中具 有高级职称 的专 家 30 余名,服 务 团队成员专 业水平高 、业务素 质好、服 务能力强 ,高 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 金融从业 经验 和高级技术 职称,精 通国内外 证券市场 的运作。 2.3 基金托管 业务经营情 况 截止到2017 年12 月31 日,中国 农业银行 托管的封 闭式证券投 资基金和 开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共 397 只。 §3 相关 服务 机 构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9 3.1 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3.1.1 直销 机构 直销机构: 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招商基金客 户服务中 心电话:400-887-9555 (免 长途 话费) 招商基金官 网交易平 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 (免 长途话费 ) 电话:(0755 )83196437 传真:(0755 )83199059 联系人:陈 梓 招商基金战 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 月坛南街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13718159609 联系人:莫 然 地址:上海 市浦东新 区陆家嘴 环路 1088 号上海 招商 银行大厦南 塔 15 楼 电话:(021 )38577388 联系人:胡 祖望 招商基金机 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23 楼 电话:(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 刚 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 月坛南街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 晓航 地址:上海 市浦东新 区陆家嘴 环路 1088 号上海 招商 银行大厦南 塔 15 楼 电话:(021 )38577379 联系人:伊 泽源 招商基金直 销交易服 务联系方 式 地址:深圳 市南山区 科苑路科 兴科学园A3 单元3 楼 招商基金客 服中心直 销柜台 电话:(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83199266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0 联系人:冯 敏 3.1.2 代销 机构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信 息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 西城区复 兴门内 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 菲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邓 炯鹏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电话: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 建伟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 东城区建 国门内 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电话:95599


传真: (010 )85109219 联系人:张 伟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张 宏革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 (010 )68858117 联系人:王 硕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 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电话:95558 传真: (010 )65550827 联系人:王 晓琳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 东南路 500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1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高 天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 圳市罗湖 区深南东 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 (021 )50979507 联系人:赵 杨 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 州区宁南 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王 佳毅 东莞农村商 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东 城区鸿福 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 培珊 江苏江南农 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天 宁区延宁 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包 静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益田 路江苏大 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益田 路江苏大 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电话: (0755 )82960223 传真: (0755 )82960141 联系人:林 生迎 客户服务电 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 西城区金 融大街 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西城区金 融街 35 号国企大 厦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辛 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 朝阳区安 立路 66 号 4 号楼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 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权 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 海)自由 贸易试验 区商 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 号 上海银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 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 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 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 芸、李笑 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 司(原申 银万国证 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 徐汇区长 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 上海市 徐汇区长 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 晔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 福田中心 区金田 路 4036 号 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 : 深圳市 福田中心 区金田 路 4036 号 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电话: (0755 )22621866 传真: (0755 )82400862 联系人:吴 琼 客户服务电 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 安区新闸 路 1508 号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3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 安区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 晨 客户服务热 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财富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 湖南省 长沙市芙 蓉中路 二段 80 号 顺天国际财 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47 传真:无 联系人:郭 静 客服电话: (0731)8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中信证券( 山东)有 限责任公 司(原中 信万 通证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 山区深圳 路 222 号 青岛 国际金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 山区深圳 路 222 号 青岛 国际金融广 场 1 号楼 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 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 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 上 海市浦东 新区民生 路 1199 弄证 大五道口广 场 1 号楼 22 层 法定代表人 :兰荣 电话: (021 )38565785 传真: (021 )38565955 联系人:谢 高得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 华路特8 号长江证 券大 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 华路特8 号长江证 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联系人:奚 博宇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4 代销资格批 准文号: 证监基金 字【2003 】25 号 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 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 广西南宁 市滨湖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 :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 孟宇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申万宏源西 部证券有 限公司( 原宏源证 券) 注册地址: 新疆乌 鲁木齐市 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 鲁木齐市 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 :许建平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 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 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 期)北座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朝阳区亮 马桥路 48 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 凌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 西城区闹 市口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西城区宣 武门西大 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电话:010-83252182 传真: (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 静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 谷滩新区 红谷中大 道 1619 号国际 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朝阳区安 立路 60 号润枫德 尚 6 号楼 3 层中航证 券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5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电话:010-64818301 传真:010-64818443 联系人:史 江蕊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华融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朝阳区朝 阳门北 大街 18 号 中国人保寿 险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联系人:孙 燕波 客服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华宝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 海)自由 贸易试验 区世 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 海)自由 贸易试验 区世 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20515593 联系人:刘 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 沙市芙蓉 中路二段 华侨 国际大厦 22 -24 层 公司地址: 湖南省长 沙市芙蓉 中路二段 华侨 国际大厦 22 -24 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徐 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08058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 肥市政务 文化新区 天鹅 湖路 198 号 公司地址: 安徽省合 肥市政务 文化新区 天鹅 湖路 198 号 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 霖 客服电话:95318 、400-80-96518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6 网址:www.hazq.com 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原齐 鲁证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 南市经七 路 法定代表人 :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 阳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5 号 新盛 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 5 号 新盛 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 漫川 客服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中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 山区科技 中一路西 华强 高新发展大 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 山区科技 中一路西 华强 高新发展大 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 :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罗 艺琳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 河区珠江 西路 5 号 广州 国际金融中 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 河区珠江 西路 5 号 广州 国际金融中 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 洁茹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 江苏省 常州延陵 西路 23 号投资广 场 18 层楼 办公地址 : 上海市 浦东新区 东方路 1928 号东 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7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 一彦 客服电话:400-888-8588 ;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 园区星阳 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 晓丹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http://www.dwzq.com.cn 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 济技术开 发区第二 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 开区宾水 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 兆权 网址:www.ewww.com.cn 客服电话:400-651-5988 中国中投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益田 路与福中 路交 界处荣超商 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 深圳市 福田区益 田路 6003 号荣超 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刘 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 ,95532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 羊区东城 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 羊区东城 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 婧漪、贾 鹏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东直 门南大街 3 号 国华投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8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 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http://www.guodu.com 英大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中路华能 大厦 三十、三十 一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中路华能 大厦 三十、三十 一层 法定代表人 :吴骏 联系人:吴 尔晖 联系人电话 :0755-83007159 联系人传真 :0755-83007034 客服电话:4000-188-688 公司网址:www.ydsc.com.cn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 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净 月开发区 生态大街 6666 号东北证券 503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 岩岩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 福田区金 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 28 层 A01 、B01 (b)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肇 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 :俞洋 联系人:陈 敏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64333051 网站: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 4001099918 新时代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 海淀区北 三环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海淀区北 三环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田 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19 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 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 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 广 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 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20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 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 大 厦 18 层 联系人:李 晓伟 电话:0755-23838076 传真:0755-25838701 网址:www.fcsc.cn 客服电话:4008881888 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 国门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 国门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金立群 联系人:蔡 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客服电话:4009101166 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 朝阳区北 四环中 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 朝阳区北 四环中 路 27 号盘 古大观 A 座 40F-43F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 微 客户服务电 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九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原天 源证券) 注册地址 : 青海省 西宁市长 江路 53 号汇通大 厦六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民田 路新华保 险大 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林小明 电话:010-57672224,17888805198 传真:0755-33329815 联系人:郭 小璇 客服电话:4006543218 网址:www.tyzq.com.cn 万联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 州市天河 区珠江东 路 11 号高德置地 广场 F 座 18 、19 层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0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 州市天河 区珠江东 路 11 号高德置地 广场 F 座 18 、1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王 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热线: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中信期货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 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 (二 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 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 (二 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韩 钰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10-57762999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东海期货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 浦东新区 东方路 1928 号东 海证券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 : 上海市 浦东新区 东方路 1928 号东 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太康 联系人:李 天雨 电话:021-68757102/13681957646 传真:无 网址:www.qh168.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上海长量基 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高 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 玲 深圳众禄金 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 罗湖区深 南东路 5047 号发 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 彩平 蚂蚁(杭州 )基金销 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 杭州市 余杭区仓 前街道海 曙路东 2 号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1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韩 松志 诺亚正行( 上海)基 金销售投 资顾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 山区廊下 镇漕廊公 路 7650 号 205 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 (021 )38509777 联系人:李 娟 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 虹口区场 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电话: (021 )58870011 传真: (021 )68596916 联系人:张 茹 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 汇区龙田 路 190 号 2 号 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 世友 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 州市文二 西路一号 元茂 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 宁 上海陆金所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陆 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 博宇 上海联泰资 产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 海)自由 贸易区富 特北 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 :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 秋艳 北京乐融多 源投资咨 询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西大 望路 1 号 1 号 楼 1603 法定代表人 :董浩 电话:400-068-1176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2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 于婷 婷 深圳市新兰 德证券投 资咨询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华强 北路赛格 科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 :杨懿 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 文雯 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世 纪大道 8 号上 海国金中心 办公楼二 期 46 层 4609-10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400-021-8850 联系人: 余永 健 网址: www.harvestwm.cn 珠海盈米财 富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 海市横琴 新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 :肖雯 电话:020-80629066 联系人: 刘文 红 网址: www.yingmi.cn 南京苏宁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 武区苏宁 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 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北京蛋卷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 朝阳区阜 通东大 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 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深圳前海微 众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 山区桃园 路田厦金 牛广 场 37 楼








法定代表人 :顾敏


电话:400-999-8877 联系人:罗 曦








网址:http://www.webank.com/ 北京汇成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 淀区中关 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 向坤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凤凰金信( 银川)投 资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 自治区银 川市金凤 区阅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3 海湾中央商 务区万寿 路 142 号 14 层 1402








法定代表人 :程刚 电话:400-810-5919 联系人:张 旭





网址:www.fengfd.com 上海中正达 广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 汇区龙腾 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 :黄欣 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戴 珉微





网址:www.zzwealth.cn 上海基煜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 明县长兴 镇路潘园 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海 泰和经 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 :王翔


电话: 400-820-5369


联系人:吴 鸿飞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中民财富管 理(上海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 浦区中山 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 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通华财富( 上海)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陆 家嘴世纪 金融 广场杨高南 路 799 号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兰奇


电话:95156 转 5 联系人:陈 益萍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基 金管 理人可 根据 有关 法律法 规规 定,选 择其 他符 合要 求的 机构代 理销 售本 基金, 并 及时公告。 3.2 注册登记 机构 名称:中国 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 市西城区 太平桥大 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太平 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 )59378888 传真:(010 )59378907 联系人:朱 立元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4 3.3 律师事务 所和经办律 师 名称:北京 市高朋律 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东三 环北路 2 号南银大 厦 28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磊 电话:(010 )59241188 传真:(010 )59241199 经办律师: 王明涛、 李勃 联系人:王 明涛 3.4 会计师事 务所和经办 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 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 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东二办 公楼 八层 法定代表人 :邹俊 电话:(0755 )25471000 传真:(0755 )82668930 经办注册会 计师:程 海良、吴 钟鸣 联系人:蔡 正轩 §4 基金 名称 招商可转债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5 基金 类型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6 基金 份额 的 分级 6.1 基金份额 结构 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包 括招商可 转债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之基 础份额 (简称 “招商可 转债份额”)、 招商可转债 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之优先类份额( 简称“招商 转债 A 份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5 额”) 与招商可 转债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之进取 类份额 (简称“ 招商转债B 份额”) 。 其中,招商 转债 A 份 额、招商 转债 B 份 额的基金 份额 配比始终保 持 7∶3 的 比率不变 。 6.2 基金份额 的自动分离 与分拆规则 本 基金 通过场 外、 场内 两种方 式公 开发售 。基 金发 售结 束后 ,本基 金将 投资 者在场 内 认购的全部 招商可转 债份额按 照 7∶3 的比 例自动分 离为预期收 益与风险 不同的两 种份额类 别,即招 商 转债 A 份 额和招商 转债 B 份 额。 根据招商转 债A 份额和招 商转债B 份额 的基金份 额比 例,招商转 债A 份额在场 内基金初 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 70% ,招商转债 B 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 30% ,且两类 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 产合并运 作。 基 金合 同生效 后, 招商 可转债 份额 设置单 独的 基金 代码 ,只 可以进 行场 内与 场外的 申 购和赎回, 但不上市 交易。招 商转债A 份 额与招商 转 债B 份额交易 代码不同 ,只可在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不可单独 进行申购 或赎回。 投 资者 可在场 内申 购和 赎回招 商可 转债份 额。 投资 者可 选择 将其场 内申 购的 招商可 转 债份额按7:3 的比例 分拆成招 商转债A 份额和招 商转 债B 份额。投资者可按7:3 的 配比将 其持有的招 商转债 A 份额和招 商转债 B 份额申请 合并 为招商可转 债份额后 赎回。 投 资 者 可 在 场 外 申 购 和 赎 回 招 商 可 转 债 份 额 。 场 外 申 购 的 招 商 可 转 债 份 额 不 进 行 分 拆 ,但 基金合 同另有 规定 的除外 。投资 者可 将其持 有的 场外 招商可 转债份 额跨 系统转 托管 至场内并申 请将其分 拆成招商 转债 A 份额 和招商转 债 B 份 额后上 市交易。 投资者可 按 7:3 的配比将其 持有的招 商转债 A 份额和招 商转债 B 份额 合并为招商 可转债份 额后赎回 。 6.3 招商转债 A 份额和招 商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计算 规 则 本基金份额 所分离的 两类基金 份额招商 转债A 份额 和 招商转债B 份 额具有不 同的参考 净 值计算规则 ,即招商 转债 A 份 额和招商 转债 B 份 额的 风险和收益 特性不同 。 在 本基 金的运 作期 内, 本基金 将在 每个工 作日 按基 金合 同约 定的净 值计 算规 则对招 商 转债A 份额和招 商转债B 份额 分别进行 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计算, 招商转 债A 份 额为低风 险且 预期收益相 对稳定的 基金份额 ,本基金 净资产优 先确 保招商转债A 份额的本 金及招商 转债A 份额累计约定日 应得收益; 招商转债 B 份额为高风 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高的基 金份额,本 基金在优先确保 招商转债 A 份额的本金 及累计约定 日应得收 益后, 将剩余净资 产计为招商 转债 B 份额 的净资产 。 在本基金运 作期内, 招商转债A 份额和招 商转债B 份 额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计算规 则如 下: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6 1、招商可转债份 额与招商转 债 A 份额和 招商转债 B 份额之间的基 金份额参考 净值关 系:本基金 7 份招商 转债 A 份额与 3 份招商 转债 B 份额构成一 对份额组 合,该份 额组合的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之 和等于 10 份招商可 转债份 额的 份额净值之 和。 2、招商转债 A 份额约定年 基准收益率 为 “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并执 行的金融机 构三年 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利 差”。其中 ,金融机构 三年期存款基准 利率将根据 中国人民银 行 公布 并执行 的利率 进行 动态调 整。在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当日 ,基金 管理人 将根 据届时 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招商转债 A 的首次年基准收益 率 ;在 本基金 成立后 每周 期性份 额折算 日的 次日, 基金 管理 人将根 据该日 中国 人民银 行公 布并执行的三年 期银行定期 存款基准利 率重新设定 招 商转债 A 的年 基准收益率。 利差取值 范围从 0.5% 至 2%,基 金管理人 在每周期 性份额 折算 日的次日, 公告此运 作期适用 利差 值。 招商转债 A 份 额的约定 基准收益 率除以 365 为 招商 转债 A 份额的 约定日简 单收益率 。 招商转债A 份 额的份额 净值,自 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 至 第1 个基金份 额折算日 期间、或 自上一 个基金份额 折算日 (定 期折算日 或不定期 折算日) 后 的下一个日 历日起至 下一个基 金份额折 算日期间, 以 1.000 元为基准 ,采用招 商转债 A 份额 约定日简单 收益率单 利累计计 算。 基金管理人不承 诺也不保证 招商转债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获得 约定基准收 益或不 亏损,在本基金 出现极端损 失的情形下 ,招商转债 A 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 收益可能低 于其约定基 准收益, 也可能遭 受本金损 失的风险 。 3、计算出招 商转 债 A 份 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 净值后, 根据招商转 债 A 份额、 招商转 债 B 份额和招商可转 债份额各自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和净 值 之间的关系,计 算出招商转 债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 6.4 本基金基 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 分级基金 ,按照招 商可转债 份额净值 计算 规则以及招 商转债 A 份额和 招商 转债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 参考净值 计算规则 依据以下 公 式分别计算 T 日各基 金份额的 单位净 值和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 1、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 值是指基 金资产总 值减去负 债后的价 值。 T 日招商可转债份额的 基金份额 净值=T 日闭市后的 基金资产净 值/T 日本基金基金 份 额的总数 T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总数为 招商转债 A 份额、 招商 转债 B 份额和招商 可转债份 额的 份额数之和 。 2、招商转债 A 份额 和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 参 考净值计算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7 365 1 ? ? ? ? T R NAV A 3 . 0 / ) 7 . 0 ( A B NAV NAV NAV ? ? ? 基础 设T日为基 金份额净 值计算日 ,T=1,2,3 ……N ;N 为 当年实际天 数;T=Min{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T 日,自最 近一次份 额折算日 次日 至 T 日} ; 基础 NAV 为T日每 份招商可 转债份 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 A NAV 为 T 日招商转债 A 份额的 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 B NAV 为 T 日招 商转债 B 份额的 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 R 为招商转债 A 份 额约定年基 准收益率 。 招商可转债 份额基金 份额净值 、 招商 转债 A 份额和 招 商转债 B 份额的 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的计算, 均保 留到小数 点后 3 位, 小 数点后 第 4 位 四舍五入, 由此 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 金财 产。 3、招商转债 A 份额 与 招商转 债 B 份额 的基金 份额参 考净值公告 招商转债A份额 和招商 转债B份额 的基金 份额参考 净值 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 并在 下一日内 与 招商可转 债份额 的 基金份额 净值一同 公告。 如遇特 殊情况, 经中国 证监会同 意, 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 公告。 §7 招商 转债 A 份额 与招 商转 债 B 份 额的 上 市交 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基 金管理人将根 据有关规定 ,申请招商转债 A 份额、招 商转 债 B 份额上 市交易。 7.1 上市交易 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 易所。 7.2 上市交易 的时间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三个月 内开 始在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在确 定上 市交易 时 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 告。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8 7.3 市交易的 规则 1、招商转债A 份额、 招商转 债 B 份额分 别采用 不同 的交易代码 上市交易 ; 2、招商转 债 A 份额、 招商转 债 B 份额上市 首日的开 盘参考价分 别为各自 前一交易 日的 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 3、招商转 债 A 份额、招 商转 债 B 份 额实行价 格涨跌 幅限制,涨 跌幅比例 为 10% ,自上 市首日起实 行; 4、招商转债A 份额、 招商转 债 B 份额买 入申报 数量 为 100 份或 其整数倍 ; 5、招 商转债A 份额、 招商转 债 B 份额申 报价格 最小 变动单位为 0.001 元 人民币; 6、招商转 债 A 份额、 招商转 债 B 份额上市 交易遵循 《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 券投资基 金上 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 》及相关 规定 。 7.4 上市交易 的费用 招商转债A 份 额、招商 转债B 份额 上市交易 的费用按 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 关规则及 有关 规定执行。 7.5 上市交易 的行情揭示 招商转债A 份 额、招商 转债B 份额 在深圳交 易所挂牌 交易,交易 行情通过 行情发布 系统 揭示。行情 发布系统 同时揭示 前一交易 日的基金 份额 参考净值。 如条件允许 ,招商转 债A 份额、 招商转债B 份额上市 后可揭示交 易时间内 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详细 规则见相 关公告。 7.6 上市交易 的停复牌、 暂停上市、恢 复上市和终 止上市 招商转债A 份 额、招商 转债B 份额 的停复牌 、暂停上 市、恢复上 市和终止 上市按照 相关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 规定 执行。 7.7 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 对基金上市交 易的规则等 相 关规 定内容进行调 整的,本基 金基金合同 相应予以 修改并公告, 且此项修改 无 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8 基金 的份 额 配对 转换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29 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 后,基金 管 理人将 为基金份 额持 有人办理份 额配对转 换业务。 8.1 份额配对 转换是指本 基金的招商可 转债份额与 招商转债A 份额、 招商转债B 份额 之间的配对转 换,包括分 拆和合并两 个方面。 1、分拆。基 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 持有的每10 份招商 可 转债份额申 请转换成7 份招商转 债 A 份额与 3 份 招商转 债 B 份额 的行为。 2、合并。基 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 持有的每 7 份 招商转 债 A 份额与 3 份招商转债 B 份额进 行配对申请 转换成 10 份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行为 。 8.2 份额配对 转换的业务 办理机构 份额配对转 换的业务 办理机构 见招募说 明书或基 金管 理人届时发 布的相关 公告。 基 金投 资者应 当在 份额 配对转 换业 务办理 机构 的营 业场 所或 按其提 供的 其他 方式办 理 份 额配 对转换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基金 登记 结算机 构或 基金 管理人 可根据 情况 变更或 增减 份额配对转 换的业务 办理机构 ,并予以 公告。 8.3 份额配对 转换的业务 办理时间 份额配对转 换自招商 转债A 份额、 招商转 债B 份 额上 市交易后不 超过6 个月的 时间内开 始办理,基金管 理人应在开 始办理份额 配对转换的 具 体日期前 2 日 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及 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 。 份额配对转 换的业务 办理日为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 易日 (基金管理人公 告暂停份 额配对转 换时除外) ,具体的 业务办理 时间见招 募说明书 或基 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 相关公告 。 若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交易 时间更 改或 实际情 况需 要, 基金 管理 人可对 份额 配对 转换业 务 的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 并公告。 8.4 份额配对 转换的原则 1、份额配对 转换以份 额申请。 2、申请进行分拆 的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场 内份额必须 是相关业务公告 规定份额的 正整数 倍。 3、申请进行 合并的招 商转 债 A 份额与招 商转 债 B 份 额必须同时 配对申请 ,且招商 转债 A 份额与招商 转债B 份额 的份额数 必须分别 为相 关业 务公告规定 份额的正 整数倍、 份额数配 比为 7∶3。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0 4、招商可转债份 额的场外份 额如需申请 进行分拆, 须跨系统转托管 为招商可转 债份额 的场内份额 后方可进 行。 5、份额配对转换 应遵循届时 相关机构发 布的相关业 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 基金登 记结算机构或基 金管理人可 视情况对上 述规定作出 调 整,并在正式实 施前 2 日在 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和 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 告。 8.5 份额配对 转换的程序 份额配对转 换的程序 遵循届时 相关机构 发布的最 新业 务规则,具 体见相关 业务公告 。 8.6 暂停份额 配对转换的 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 所、基金登 记结算机构 、份额配对 转换业务办理机 构因异常情 况无法 办理份额配 对转换业 务。 2、法律法规 、深圳证 券交易所 规定或经 中国证 监会 认定的其他 情形。 发 生前 述情形 的, 基金 管理人 应当 在至少 一家 指定 媒体 及基 金管理 人网 站刊 登暂停 份 额配对转换 业务的公 告。 在 暂 停 份 额 配 对 转 换 的 情 况 消 除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及 时 恢 复 份 额 配 对 转 换 业 务 的 办 理,并依照 有关规定 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 体及基金 管理 人网站上公 告。 8.7 份额配对 转换的业务 办理费用 份 额配 对转换 业务 办理 机构可 对转 换业务 的办 理酌 情收 取一 定的佣 金, 具体 见相关 业 务公告。 §9 基金 的投 资 目标 本 基金 投资 目 标是 在保 持资产 流动 性的基 础上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投 资管 理, 合理配 置 债 券等 固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和权 益类资 产, 充分利 用可 转换 债券兼 具权益 类证 券与固 定收 益类证券的 特性,追 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 §10 投 资范 围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 地 方 政 府 债 、金 融债、 企业债 、短 期融资 券、公 司债 、中期 票据 、中 小企业 私募债 、可 转换公 司债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1 (含可分离 交易公司 债) 、资产支 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 益类资产 ,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 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 如 法律 法规或 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 围。 本基金不直 接从二级 市场买入 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资 产,但可以 参与 A 股 股票 (包括中 小板、创业 板及其它 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 票) 的新股申购 或增发新 股,并可 持有因可 转 债 转 股 所 形 成 的 股 票 、 因 所 持 股 票 所 派 发 的 权 证 以 及 因 投 资 可 分 离 债 券 而 产 生 的 权 证 等,以及法 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投 资的其他 非固 定收益类品 种 (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 会的 相关规定) 。因 上述原因 持有的股 票和权证 等资产, 本基金应在 其可交易 之日起的6 个月内 卖出。 本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 比例 为: 投资 于债券 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的 80% ,其 中, 投资 于 可 转换 债券的 比例 不低于 非现 金资产 的 80% ; 本基金投 资于 股票等 权益 类资产 的比 例不 超 过基金资产 20% 。同时本基 金还应保留 不低于基金 资 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 。 如 由于 可转债 市场 规模 发生变 化或 其他市 场因 素, 导致 本基 金不能 满足 上述 投资组 合 比例要求, 本基金管 理人将根 据实际情 况予以调 节。 §11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1、资产配置 策略 本 基金 在合同 约定 的范 围内实 施稳 健的整 体资 产配 置, 并将 采取相 对稳 定的 类被动 化 投 资策 略:通 过对国 内外 宏观经 济状况 、证 券市场 走势 、市 场利率 走势以 及市 场资金 供求 情 况、 信用风 险情况 、风 险预算 和有关 法律 法规等 因素 的综 合分析 ,预测 各类 资产在 长、 中 、短 期内的 风险收 益特 征,进 而进行 合理 资产配 置。 资产 配置完 成后在 满足 流动性 的条 件下即不频 繁调整基 金的资产 配置,力 争将投资 组合 透明化配置 。 2、可转债投 资策略 可 转债 即可转 换公 司债 券,其 投资 者可以 在约 定期 限内 按照 事先确 定的 价格 将该债 券 转 换为 公司普 通股。 可转 债同时 具备普 通股 不具备 的债 性 和 普通债 权不具 备的 股性。 当标 的 股票 下跌时 ,可转 债价 格受到 债券价 值的 有力支 撑; 当标 的股票 上涨时 ,可 转债内 含的 期权使其可 以分享股 价上涨带 来的收益 。 基 于行 业分析 、企 业基 本面分 析和 可转债 估值 模型 分析 ,本 基金在 一、 二级 市场投 资 可转债,以 达到控制 风险,实 现基金资 产稳健增 值的 目的。 (1)行业配 置策略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2 可 转债 因内含 期权 价值 使其与 公司 股票价 格走 势和 波动 率水 平密切 相关 。本 基金将 综 合考虑各种 宏观因素 ,实现最 优行业配 置。 本 基金 以宏观 经济 走势 、经济 周期 特征和 阶段 性市 场投 资主 题的研 究为 基础 ,综合 考 量 宏观 调控目 标、产 业结 构调整 因素 等 ,精 选具有 良好 成长 潜力和 受益于 政策 扶持具 有优 良 成长 环境的 公司发 行的 可转债 进行投 资布 局。同 时, 结合 经济和 市场阶 段性 特征, 动态 调整不同行 业的可转 债进行投 资。 (2)个券精 选策略 本 基金 将对 所有可 转债 所对 应的 股票进 行基 本面 分析, 具体 采用 定量分 析( 如 P/E 、 P/B 、PEG 等) 和定性分析 (公司治理 结构、行业地 位、竞争优势、 创新能力等 )相结合的 方式精选具 有良好成 长潜力且 估值合理 的标的。 首 先, 遵循价 值投 资理 念,上 市公 司的行 业景 气度 的提 升能 带动上 市公 司业 绩增长 , 进 而拉 动上市 公司股 价上 涨。标 的股票 的上 涨将提 升可 转债 的期权 价值, 进而 推动可 转债 价格上扬。 其 次, 发行可 转债 的上 市公司 与同 行业的 对比 以及 是否 具有 稳定的 收入 和现 金流。 稳 健 的财 务结构 及稳定 的收 入和现 金流是 公司 偿还债 务的 保证 。本基 金将重 点考 察公司 的资 产负债结构 、流动比 率和速动 比率等数 据指标对 个券 进行选择。 再 次 , 分 析 发 行 可 转 债 的 上 市 公 司 在 所 属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盈 利 能 力 。由 于可转 换债券 的发 行条件 相对比 较严 格,目 前发 行可 转债的 上市公 司不 少是行 业内 的 龙头 公司, 具有稳 定的 经营业 绩和良 好的 盈利能 力。 经营 业绩和 盈利能 力是 衡量可 转债 投 资价 值的重 要指标 。一 方面经 营业绩 的提 升、 盈 利能 力的 增强可 以带动 公司 股价上 扬, 进 而拉 升可转 债的期 权价 值,使 投资者 获利 ;另一 方面 公司 的经营 业绩和 盈利 能力在 一定 程 度上 决定了 公司的 再融 资难易 程度。 另外 ,公司 的利 润分 配情况 ,是否 有高 派现、 高转 送的惯例及 潜力也是 本基金甄 选个券的 重要方法 。 (3)可转债 投资时机 的选择策 略 当 股市 向好, 可转 债股 票特性 表现 较为明 显, 可转 债的 市场 定价重 点考 虑股 性,其 价 格 随股 市上升 而上涨 超出 债券成 本价, 本基 金可选 择二 级市 场卖出 可转换 债券 以获取 价差 收 益; 当股市 由弱转 为强 或发行 可转债 的公 司基本 面向 好、 业绩逐 步好转 ,正 股价格 预计 有 较大 提升时 ,本基 金将 可转债 按转股 价格 转换为 正股 ,分 享公司 业绩成 长的 红利或 股价 上 涨带 来的良 好收益 。当 股市持 续处于 低迷 状态, 可转 债的 债券特 征表现 明显 ,市场 定价 更 多考 虑债性 ,此时 可转 债和正 股的价 格均 下跌, 二级 市场 卖出可 转债以 及可 转债转 换为 股票均不合 适,本基 金将保留 可转债以 期获得到 期固 定本息收益 。 (4)转股策 略 在 转股 期内, 当本 基金 所持可 转债 市场价 格显 著低 于转 换价 值时, 即转 股溢 价率为 负 时 ,本 基金将 实现转 股并 卖出股 票实现 收益 ;当可 转债 流动 性不足 以满足 投资 组合的 需要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3 时 ,本 基金将 通过转 股保 障基金 财产安 全; 当正股 价格 上涨 且满足 提前赎 回触 发条件 时, 本 基金 将通过 转股锁 定已 有收益 ,并通 过进 一步分 析和 预测 正股未 来走势 ,作 出进一 步投 资决策。 本基金将把相关 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换为 股票后,将 在其可上市交易 后的 6 个月 内卖 出。 (5)条款博 弈策略 可 转债 通常附 有赎 回、 回售、 转股 修正等 条款 ,其 中赎 回条 款是发 行人 促进 可转债 转 股 的重 要手段 ,回售 和转 股价向 下修正 条款 则是对 可转 债投 资者的 保护性 条款 。这些 条款 在 特定 环境下 对可转 债价 值有重 要影响 。本 基金将 根据 可转 债上市 公司当 前经 营状况 和未 来 发 展 战 略 , 以 及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融 资 需 求 , 对 发 行 人 的 促 进 转 股 意 愿 和 能 力 进 行 分 析,把握投 资机会。 (6)低风险 套利策略 按 照可 转债的 条款 设计 ,可转 债根 据事先 约定 的转 股价 格转 换为股 票, 因此 存在可 转 债 和正 股之间 的套利 空间 。当可 转债的 转股 溢价率 为负 时, 买入可 转债并 卖出 股票获 得价 差 收益 ;本基 金将密 切关 注可转 债与正 股之 间的关 系, 择机 进行低 风险套 利, 增强基 金投 资组合收益 。 (7)可分离 交易可转 债投资策 略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是认 股权证 和公 司债 券的 组合 产品, 该种 产品 中的公 司 债 券和 认股权 证可在 上市 后分别 交易, 即发 行时是 组合 在一 起的, 而 上市 后则 自动拆 分成 公 司债 券和认 股权证 。可 分离交 易可转 债的 投资策 略与 传统 可转债 的投资 策略 类似。 一方 面 ,本 基金因 认购分 离交 易可转 换公司 债券 所获得 的认 股权 证可以 择时卖 出或 行使新 股认 购 权; 另一方 面,分 离交 易可转 换公司 债券 上市后 分离 出的 公司债 券的投 资按 照普通 债券 投 资策 略进行 管理; 同时 本基金 通过调 整纯 债和认 股权 或标 的股票 之间的 比例 ,组成 不同 风险收益特 征的类可 转债债券 产品,并 根据不同 的市 场环境适时 进行动态 调整。 本 基金 投资分 离交 易可 转债主 要是 通过网 下申 购和 网上 申购 的方式 。在 分离 交易可 转 债的认股权证可 上市交易后 的 6 个月内 全 部卖出, 分离后的公司债 券作为普通 的企业债券 进行投资。 3、利率品种 投资策略 本 基金 主要基 于对 国家 财政政 策、 货币政 策的 深入 分析 以及 对宏观 经济 的动 态跟踪 , 在 对普 通债券 的投资 过程 中,采 用久期 控制 下的主 动性 投资 策略, 主要包 括: 久期控 制、 期 限结 构配置 、信用 风险 控制、 跨市场 套利 和相对 价值 判断 等管理 手段, 对债 券市场 、债 券收益率曲 线以及各 种债券价 格的变化 进行预测 ,相 机而动、积 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 根据对宏观 经济发展状 况、金融市 场运行特点等因 素的分析确 定组合 的整体久期 ,有效控 制整体资 产风险。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4 (2)期限结构配 置是在确定 组合久期后 ,针对收益 率曲线形态特征 确定合理的 组合期 限 结构 ,包括 采用集 中策 略、两 端策略 和梯 形策略 等, 在长 期、中 期和短 期债 券间进 行动 态调整,从 长、中、 短期债券 的相对价 格变化中 获利 。 (3)跨市场套利 是根据不同 债券市场间 的运行规律 和风险特性,构 建和调整债 券资产 组合,提高 投资收益 ,实现跨 市场套利 。 (4)相对价值判 断是根据对 同类债券的 相对价值判 断,选择合适的 交易时机, 增持相 对低估、价 格将上涨 的债券, 减持相对 高估、价 格将 下跌的债券 。 4、信用债投 资策略与 信用风险 管理 信 用债 券由于 债券 发行 人不 具 备国 家等级 的高 度信 用地 位, 存在发 生违 约, 即债券 利 息 或本 金无法 按时偿 付的 信用风 险,为 此, 信用债 券在 定价 时,需 要在市 场基 准利率 的基 础 上, 对投资 者承担 的信 用风险 给予补 偿, 也就是 说, 基准 利率水 平和信 用利 差水平 是信 用 债券 价格确 定中最 主要 的两方 面因素 。因 此,本 基金 将以 自上而 下的在 基准 利率曲 线分 析 和信 用利差 分析基 础上 相应实 施的投 资策 略,以 及自 下而 上的个 券精选 策略 ,作为 本基 金的信用债 券投资策 略。 (1)个债选 择策略 本 基金 将借助 公司 内部 的行业 及公 司研究 员的 专业 研究 能力 ,并综 合参 考外 部权威 、 专 业研 究机构 的研究 成果 ,对发 债主 体 企业 进行深 入的 基本 面分析 ,并结 合债 券的发 行条 款 ,以 确定信 用债券 的实 际信用 风险状 况及 其信用 利差 水平 ,挖掘 并投资 于信 用风险 相对 较 低、 信用利 差收益 相对 较大的 优质品 种。 具体的 分析 内容 及指标 包括但 不限 于债券 发行 人 所处 行业发 展前景 、发 行人业 务发展 状况 、企业 市场 地位 、财务 状况、 管理 水平及 其债 务水平等。 本 基 金 综 合 发 行 人 各 方 面 分 析 结 果 , 确 定 信 用 利 差 的 合 理 水 平 , 利 用 市 场 的 相 对 失 衡,选择溢 价偏高的 品种进行 投资。 (2)信用风 险管理 信 用债 收益率 是在 基准 收益率 基础 上加上 反映 信用 风险 收益 的信用 利差 。基 准收益 率 主 要受 宏观经 济政策 环 境 的影响 ,而信 用利 差收益 率主 要受 该信用 债对应 信用 水平的 市场 信 用利 差曲线 以及该 信用 债本身 的信用 变化 的影响 。债 券发 行人自 身素质 的变 化,包 括公 司 产权 状况、 法人治 理结 构、管 理水平 、经 营状况 、财 务质 量、抗 风险能 力等 的变化 将对 信用级别产 生影响。 本 基金 管理人 将通 过定 性评级 、定 量打分 以及 条款 分析 等多 个不同 层面 对信 用风险 进 行 管 理 。 其 中 定 性 评 级 主 要 关 注 股 权 结 构 、 股 东 实 力 、 行 业 风 险 、 历 史 违 约 及 或 有 负 债 等;定量打 分系统主 要考察发 债主体的 财务实力 。 5、资产证券 化产品投 资策略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5 证 券化 是将缺 乏流 动性 但能够 产生 稳定现 金流 的资 产, 通过 一 定的 结构 化安 排,对 资 产 中的 风险与 收益进 行分 离组合 ,进而 转换 成可以 出售 、流 通,并 带有固 定收 入的证 券的 过程。 资 产证 券化产 品的 定价 受市场 利率 、发行 条款 、标 的资 产的 构成及 质量 、提 前偿还 率 等 多种 因素影 响。本 基金 将在基 本面分 析和 债券市 场宏 观分 析的基 础上, 对资 产证券 化产 品 的交 易结构 风险、 信用 风险、 提前偿 还风 险和利 率风 险等 进行分 析,采 取包 括收益 率曲 线 策略 、信用 利差曲 线策 略、预 期利率 波动 率策略 等积 极主 动的投 资策略 ,投 资于资 产证 券化产品。 6、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 投资策略 中 小企 业私募 债具 有票 面利率 较高 、信用 风险 较大 、二 级市 场流 动 性较 差等 特点。 因 此本基金审 慎投资中 小企业私 募债券。 中 小企 业私募 债收 益率 由基准 收益 率与信 用利 差叠 加组 成, 信用风 险表 现在 信用利 差 的 变化 上;信 用利差 主要 受两方 面影响 ,一 是系统 性信 用风 险,即 该信用 债对 应信用 水平 的市场信用 利差曲线 变化;二 是非系统 性信用风 险, 即该信用债 本身的信 用变化。 针 对 市 场 系 统 性 信 用 风 险 , 本 基 金 主 要 通 过 调 整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类 属 资 产 的 配 置 比 例 ,谋 求避险 增收。 因为 经济周 期的复 苏初 期通常 是中 小企 业私募 债表现 的最 佳阶段 ,而 过 热期 通常是 中小企 业私 募债表 现的最 差阶 段。本 基金 运用 深刻的 基本面 研究 ,力求 前瞻 性判 断 经济周 期,在 经济 周期的 复苏初 期保 持适当 增加 的中 小企业 私募债 配置 比例, 在经 济周期的过 热期保持 适当降低 的中小企 业私募债 配置 比例。 针 对非 系统性 信用 风险 ,本基 金通 过分析 发债 主体 的信 用水 平及个 债增 信措 施,量 化 比较判断估 值,精选 个债,谋 求避险增 收。 针 对流 动性风 险, 本基 金在控 制信 用风险 的基 础上 ,对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投资 ,主要 采 取 分散 投资, 控制个 债持 有比例 ;主要 采取 买入持 有到 期策 略;当 预期发 债企 业的基 本面 情况出现恶 化时,采 取“尽早 出售”策 略,控制 投资 风险。 另 外, 部分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内 嵌转 股选择 权, 本基 金将 通过 深入的 基本 面 分 析及定 性 定 量 研 究 , 自 下 而 上 地 精 选 个 债 , 在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谋 求 内 嵌 转 股 权 潜 在 的 增 强 收 益。 7、非固定收 益投资策 略 本基金不从 二级市场 买入股票 、权证等 权益类金 融工 具。但可以 参与 A 股 股票 (包括中 小板、创业 板及其它 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 票) 的新股申购 或增发新 股,并可 持有因可 转 债 转 股 所 形 成 的 股 票 、 因 所 持 股 票 所 派 发 的 权 证 以 及 因 投 资 可 分 离 债 券 而 产 生 的 权 证 等,因上述 原因持有 的股票和 权证等资 产,本基 金应 在其可交易 之日起的6 个月内 卖出。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 关法律、 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 定;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6 (2)以维护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 益为基金 投资决 策的 准则; (3)国内宏观经 济发展态势 、微观经济 运行环境、 证券市场走势、 政策指向及 全球经 济因素分析 。 2、投资管理 程序 本 基金 采用投 资决 策委 员会领 导下 的团队 式投 资管 理模 式。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定期就 投 资 管 理 业 务 的 重 大 问 题 进 行 讨 论 。 基 金 经 理 、 研 究 员 、 交 易 员 在 投 资 管 理 过 程 中 责 任 明 确 、密 切合作 ,在各 自职 责内按 照业务 程序 独立工 作并 合理 地相互 制衡。 具体 的投资 管理 程序如下: (1)投资决 策委员会 审议投资 策略、资 产配置 和其 它重大事项 ; (2)投资部 门通过投 资周会等 方式讨论 拟投资 的个 股个券,研 究员构建 模拟组合 ; (3)基金经 理根据所 管基金的 特点,确 定基金 投资 组合; (4)基金经 理发送投 资指令; (5)交易部 审核与执 行投资指 令; (6)数量分 析人员对 投资组合 的分析与 评估; (7)基金经 理对组合 的检讨与 调整。 在 投资 决策过 程中 ,风 险管理 部门 负责对 各决 策环 节的 事前 及事后 风险 、操 作风险 等 投 资风 险进行 监控, 并在 整个投 资流程 完成 后,对 投资 风险 及绩效 做出评 估, 提供给 投资 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 监、基金 经理等相 关人员, 以供 决策参考。 §12 业 绩比 较基 准 60%*标普中 国可转债 指数+40%* 中债综合 指数 本 基金 为债券 基金 ,且 以可转 债为 主要投 资方 向。 为使 业绩 比较基 准能 够与 本基金 的 投 资风 格与投 资方法 一致 ,本基 金选择 具有 较高权 威性 和公 允性的 标普中 国可 转债指 数以 及中债综合指数 作为基础构 建业绩比较 基准。其中, 标普中国可转债 指数涵盖了 在上海证券 交 易所 和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上市的 可转换 债券 。所有 交易 的债 券中, 可转换 期尚 未结束 、票 面余额超过 3000 万人民 币、信用 评级在投 资级以上 的可转换债 券均包含 在该指数 当中。中 债 综合 指数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算 公司发 布, 样本债 券涵 盖的 范围更 加全面 ,各 项 指标 值的 时间序列更 加完整, 适合作为 一般性的 业绩比较 基准 。 如 果今 后法律 法规 发生 变化, 或者 有更权 威的 、更 能为 市场 普遍接 受的 业绩 比较基 准 推 出, 或者是 市场上 出现 更加适 合用于 本基 金的业 绩基 准的 债券指 数时, 本基 金可以 在与 本 基金 托管人 协商同 意后 变更业 绩比较 基准 并及时 公告 。本 基金由 于上述 原因 变更标 的指 数和业绩比 较基准, 基金管理 人应于变 更前在中 国证 监会指定的 媒体上公 告。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7 §13 风 险收 益特 征 从 基金 资产整 体运 作来 看,本 基金 为债券 型基 金, 属于 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险 品 种 ,其 预期风 险与预 期收 益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低 于混 合型 基金和 股票型 基金 。本基 金主 要投资于可 转换债券 ,在债券 型基金中 属于风险 水平 相对较高的 投资产品 。 从 本基 金场内 基础 份额 分离形 成的 两类基 金份 额来 看, 优先 类份额 将表 现出 低风险 、 收益相对稳 定的特征 ;而进取 类份额则 表现出较 高风 险、收益相 对较高的 特征。 §14 基 金投 资组 合报 告 招 商可 转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人-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的 董事 会及董 事 保 证本 报告所 载资料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述 或重 大遗 漏,并 对其内 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 责任。 本投资组合 报告所载 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来源于《招 商可转 债 分级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 告》。 1. 报告期末基 金资产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 资 74,342,734.97 82.31 其中:债券 74,342,734.97 82.31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5,000,000.00 5.54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10,564,348.23 11.70 8 其他资产 414,157.33 0.46 9 合计 90,321,240.53 100.00 2. 报告期末按 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 的境内股票投 资组合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8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2.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 的港股通投资 股票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港股 通投资股 票。 3.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4. 报告期末按 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52,000.00 11.70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9,952,000.00 11.7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 交换债) 64,390,734.97 75.6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4,342,734.97 87.39 5.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 名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1 132002 15 天集 EB 261,140 26,845,192.00 31.56 2 110038 济川转债 190,000 20,174,200.00 23.72 3 132006 16 皖新 EB 110,000 10,736,000.00 12.62 4 170207 17 国开 07 100,000 9,952,000.00 11.70 5 120001 16 以岭 EB 43,515 4,544,706.60 5.34 6.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 名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39 7.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 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贵金 属。 8.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 名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权证 。 9. 报告期末本 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 情况说明 9.1 报告 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股指 期货持仓和损益明 细 根据本基金 合同规定 ,本基金 不参与股 指期货交 易。 9.2 本基金投 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 合同规定 ,本基金 不参与股 指期货交 易。 10 报告期末本 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 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 政策 根据本基金 合同规定 ,本基金 不参与国 债期货交 易。 10.2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 持仓和损益 明细 根据本基金 合同规定 ,本基金 不参与国 债期货交 易。 10.3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 评价 根据本基金 合同规定 ,本基金 不参与国 债期货交 易。 11.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 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除 15 天集 EB (证 券 代码 132002) 外其他证 券的发行 主 体未有被监 管部门立 案调查, 不存在报 告编制日 前一 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 处罚的情 形。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0 根据2017 年2 月6 日发布的相关 公告,该 证券发行 人因违规经 营被国家 外汇管理 局天 津市分局处 以罚款,警 示。 对 上述 证券的 投资 决策 程序的 说明 :本基 金投 资上 述证 券的 投资决 策程 序符 合相关 法 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 要求。 11.2 根据基金合 同规定, 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 不包括股 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9,495.18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0,314.92 5 应收申购款 4,347.2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4,157.33 11.4 报告期 末持有的处 于转股期的可 转换债券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32002 15 天集 EB 26,845,192.00 31.56 2 132006 16 皖新 EB 10,736,000.00 12.62 3 120001 16 以岭 EB 4,544,706.60 5.34 4 128010 顺昌转债 1,265,697.17 1.49 5 128012 辉丰转债 141,600.00 0.17 11.5 报告期末前十 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15 基 金的 业绩 基 金管 理人依 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但 投资 者 购买 本基金 并不等 于将 资金作 为存款 存放 在银行 或存 款类 金融机 构,本 基金 管理人 不保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1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投资者 在 做出 投 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 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 的投资业 绩及与同 期基准的 比较 如下表所示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07.31-2014.12.31 66.60% 1.98% 28.23% 0.92% 38.37% 1.06% 2015.01.01-2015.12.31 -12.01% 2.59% -11.87% 1.89% -0.14% 0.70% 2016.01.01-2016.12.31 -8.43% 0.47% -6.98% 0.43% -1.45% 0.04% 2017.01.01-2017.12.31 -8.60% 0.52% -2.13% 0.29% -6.47% 0.23% 基金成立起 至 2017.12.31 22.69% 1.61% 2.89% 1.11% 19.80% 0.50% 注 : 本基金 合同生效 日为 2014 年 7 月 31 日。 §16 基 金份 额的 折算 16.1 定期份 额折算 本基金的定 期份额折 算包括周 期性份额 折算及年 度份 额折算。 周期性 份额折算 是指在每 个基金运作 期 (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 每 3 年为 一个运作 期, 含基金合同 生效日当 年) 结束的年 份进行的份 额折算 。 年度份 额折算指 在基金运 作期内 的每个会计 年度 ( 基金合同 生效不足 6 个月的除外 、运作期 到期当年 除外)所 进行的份 额折 算。 【1】周期性 份额折算 (1)基金份 额折算基 准日 自基金合同 生效后每 个基金运 作期 (基金 合同生效 日 起每 3 年为 一个运作 期, 含基金 合 同生效日当 年)结束 年份的 12 月 15 日 (遇节假 日顺 延) 。 (2)基金份 额折算对 象


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 登记在册 的所有招 商可转债 份额 、招商转债 A 份额 、招商转 债 B 份额。 (3)基金份 额折算频 率


每三年折算 一次。 (4)基金份 额折算方 式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2 本基金将分 别对招商 可转债份 额和招商 转债 A 份额 、 招商转债 B 份额进行 份额折算 , 份额折算后 招商转 债 A 份额和招 商转债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 净值、招 商可转债 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均调整为 1.000 元。 其 中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场外份额 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 采用截尾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 商可转债份额的场 内份额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 商转债 A 份额、 招 商转债 B 份 额折算成 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场内 份额数均取 整计算 ( 最小 单位为 1 份) , 余额计入基 金财产。 1)招商可转 债份额


份额折算原 则: 折算不 改变招商 可转债份 额持有人 的 资产净值, 其 持有的招 商可转债 份 额持有人净 值折算调 整为 1.000 元,相 应折算会 增加 新的招商可 转债份额 。


场外招商可 转债份额 持有人份 额折算后 获得新增 场外 招商可转债 份额, 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持有人 份额折算 后获得新 增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 。 000 . 1 前 基础 前 基础 后 基础 NUM NAV NUM ? ? 其中: 前 基础 NAV 为折算前招 商可转债 份额净值 前 基础 NUM 为折算前招 商可转债 份额的份 额数 后 基础 NUM 为折算后原 招商可转 债份额持 有人持有 的转换后 招商 可转债份额 的份额数 2)招商转债 A 份额 份额折算原 则:折算 不改变招 商转债 A 份额持有人 的资产净值 ,其持有 的招商转债 A 份额折算成 净值为 1.000 元的 场内招商 可转债份 额。 000 . 1 前 前 后 基础 A A NUM NAV NUM ? ? 其中: 前 A NAV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净 值 前 A NUM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数 后 基础 NUM 为折算后原 招商转债 A 份额 持有人持 有的转换 后招商 可转债份额 的份额数 3)招商转债 B 份额 份额折算原 则: 折算 不改变招 商转债 B 持有人的 资产 净值, 其持 有的招商 转债 B 的份 额折算成净 值为 1.000 元的场 内招商可 转债份额 。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3 000 . 1 前 前 后 基础 B B NUM NAV NUM ? ? 其中: 前 B NAV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B 份 额净值 前 B NUM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份额 数 后 基础 NUM 为折算后原 招商转债 B 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 转换后招 商 可转债份额 的份额数 4)持有场外招商 可转债份额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按 前述折算方式获 得新的场外 招商可 转债份额; 持有场内 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基金份额 、招 商转债 A 份额 、招商转 债 B 份额 的持 有人将按前 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 的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 。 (5)折算后 场内招商 可转债份 额的分拆


在基金份额 折算后, 场 内招商可 转债份额 将按照 7:3 的比例分拆 成招商转 债 A 份额、 招 商转债 B 份额 。届时, 分拆后的 招商转债 A 份额 、招 商转债 B 份额与 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场 内份额和场 外份额的 净值均为 1.000 元。 (6)基金份 额折算期 间的基金 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 份额折算 期间本基 金的平稳 运作, 基金 管 理人可根据 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中 国 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 相关业务 规定暂停 招商 转债 A 份额与 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上市 交易和招商 可转债份 额的申购 或赎回等 相关业务 ,具 体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 关公告。 (7)基金份 额折算结 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 算结束后, 基 金管理人 应按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 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 公告,并 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 (8)特殊情 形的处理


若在周期性 份额折算 日发生 《基金 合同》 约定的 本基 金不定期份 额折算的 情形时, 将按 照不定期份 额折算的 规则进行 份额折算 。 【2】年度份 额折算


(1)基金份 额折算基 准日


在本基金运 作期内的 每个会计 年度 (基金 合同生效 不 足六个月的 除外, 运作 期到期当 年 除外)的 12 月 15 日 (遇节假 日顺延) 。 每个年度份 额折算基 准日,本 基金将对 招商转债 A 份额和招商 可转债份 额进行应 得收 益的定期份 额折算。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4 (2)基金份 额折算对 象


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 登记在册 的招商转 债 A 份额、招 商可转债份 额。 (3)基金份 额折算频 率


每年折算一 次,遇发 生周期性 份额折算 的年度除 外。 (4)基金份 额折算方 式


1)折算前的 招商可转 债份额持 有人,以 每 10 份招商 可转债份额 ,按 7 份招 商转 债 A 的约定收益, 获得新增 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分配。 折算 不改变招商 可转债份 额持有人 的资产净 值。 2) 折算前的招 商转债 A 持有人, 以招商转 债 A 的约 定收益, 获得 新增招商 可转债份 额 的份额分配 。折算不 改变招商 转债 A 持有人的资 产净 值,其持有 的招商转债 A 份额 净值折 算调整为 1.000 元、 份额数量 不变,相 应折算增 加招 商可转债份 额场内份 额。 3)折算不改 变招商转 债 B 持有 人的资产 净值, 其持 有的招商转 债 B 的份 额净值及 份 额数量不变 。 4)持有场外招商 可转债份额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按 前述折算方式获 得新增场外 招商可 转债份额的 分配; 持有场 内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将 按前述折 算方式获 得新增场 内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分配。经 过上述份 额折算, 招商 转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和招 商可转债份 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 将相应调 整。 (5)份额净 值折算调 整公式如 下: 前 基础 前 基础 前 前 基础 前 基础 后 基础 ) ( NUM NUM NAV NUM NAV NAV A ? ? ? ? ? ? 000 . 1 0.7 其中: 前 A NAV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前 A NUM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数 后 基础 NAV 为折算后招 商可转债 份额净值 前 基础 NUM 为折算前招 商可转债 份额的份 额数 (6)份额数 量调整公 式: 1)招商转债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 算后招商 转债 A 份额的份 额数 = 定期份 额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 数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5 2)招商转债 B 份额


每个会计年 度的定期 份额折算 不改变招 商转债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及其份额 数。 3)招商可转 债份额 招商转债 A 份额持 有人新增 的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数 量 = 后 基础 前 前 ) ( NAV NAV NUM A A 000 . 1 ? ? 招商转债份 额持有人 新增的招 商可转债 份额数量 = 后 基础 前 前 基础 ) ( NAV NAV NUM A 000 . 1 7 . 0 ? ? ?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可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 定 期 份额 折 算 前 招 商 可 转 债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 招商转债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转债份额持有人新增 的招商可转 债份额数 量 其中: 前 A NAV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后 基础 NAV 为折算后招 商可转债 份额净值 前 基础 NUM 为折算前招 商可转债 份额的份 额数 招商可转债 份额的场 外份额经 折算后的 份额数采 用截 尾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 两位; 招商可 转债份额的 场内份额 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 ,以及招 商转 债 A 份额折算成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场 内份额数均 取整计算 (最小单 位为 1 份) ,余额 计入 基金财产。 (7)基金份 额折算期 间的基金 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 份额折算 期间本基 金的平稳 运作, 基金 管 理人可根据 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中 国 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 相关业务 规定暂停 招商 转债 A 份额与 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上市 交易和招商 可转债份 额的申购 或赎回等 相关业务 ,具 体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 关公告。 (8)基金份 额折算结 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 算结束后, 基 金管理人 应按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 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 公告,并 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 (9)特殊情 形的处理


若在年度份 额折算日 发生 《基金合 同》 约定的本 基金 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情 形时, 按照不 定期份额折 算的规则 进行份额 折算。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6 16.2 不定期 份额折算 除以上定期 份额折算 外, 本基金还 将在以下 两种情况 进行不定期 份额折算, 即: 当 招商 可转债份额 的基金净 值达到 1.400 元; 当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达到 0.450 元。 【1】当招商 可转债份 额的基金 净值达 到 1.400 元, 本基金将按 照以下规 则进行份 额折 算。 (1)基金份 额折算基 准日


当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基金净值 达到 1.400 元,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 市场情况 确定折算 基准 日。 (2)基金份 额折算对 象 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 登记在册 的招商转 债 A 份额、 招 商转债 B 份额和 招商可 转债份额 。 (3)基金份 额折算频 率 不定期。 (4)基金份 额折算方 式 当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基金净值 达到 1.400 元后 , 本基 金将分别对 招商转债 A 份额 、 招商 转债 B 份额 和招 商可 转债份额 进行份额 折算, 份额折 算后本基金 将确保招 商转债 A 份 额和 招商转债 B 份额 的比例 为 7: 3, 份额折算 后招商 转 债 A 份额和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基金份额 净值均调 整为 1 元。 当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基金净值 达到 1.400 元后, 招商 转债 A 份额、招商 转债 B 份额 、 招商可转债 份额三类 份额将按 照如下公 式进行份 额折 算: 1)招商可转 债份额


份额折算原 则:


场外招商可 转债份额 持有人份 额折算后 获得新增 场外 招商可转债 份额, 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持有人 份额折算 后获得新 增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 。 000 . 1 前 基础 前 基础 后 基础 NUM NAV NUM ? ? 其中: 前 基础 NAV 为折算前招 商可转债 份额净值 前 基础 NUM 为折算前招 商可转债 份额的份 额数 后 基础 NUM 为折算后原 招商可转 债份额持 有人持有 的招商可 转债 份额的份额 数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7 招商可转债 份额的场 外份额经 折算后的 份额数采 用截 尾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 两位; 招商可 转债份额的 场内份额 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 ,以及招 商转 债 A 份额、招 商转债 B 份额折算 成招 商可转债份 额的场内 份额数均 取整计算 (最小单 位为 1 份) ,余额 计入基金 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 ,折算日折算前 招商可转债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招 商转债 A 份额和招商 转债 B 份额 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等具体 见 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 告。 2)招商转债 A 份额 份额折算原 则: ① 份额折算 前招商转 债 A 份额的份 额数与份 额折算 后招商转债 A 份额 的份额数 相等 ; ② 招商转债 A 份额 持有人份 额折算 后获得新 增的场 内招商可转 债份额数 , 即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超 出 1 元以 上的部分 全部折算 为场内招 商可 转债份额。 前 后 A A N N UM UM ? 招商转债 A 份额持 有人新增 的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数 量= 000 . 1 000 . 1 ) ( 前 前 ? ? A A NAV NUM 其中: 前 A NAV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前 A NUM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数 后 A NUM 为折算后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数 3)招商转债 B 份额 份额折算原 则: 份额折算后 招商转债 B 份额与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 数保持 3:7 配 比; ② 份额折算 前招商转 债 B 份额 的资产净 值与份额 折 算后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资产净值 及 新增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的资 产净值之 和相等;


③ 份额折算 前招商转 债 B 份额 的持有人 在份额折 算 后将持有招 商转债 B 份 额与新增 场 内招商可转 债份额。 后 后 UM * 7 / 3 UM A B N N ? 招商转债 B 份额 持有人 新增的场 内招商可 转债份额 数 量= 000 . 1 000 . 1 ) ( 前 前 ? ? B B NAV NUM 其中: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8 前 B NAV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 净值 前 B NUM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份额 数 后 B NUM 为折算后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份额 数 后 A NUM 为折算后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数 (5)基金份 额折算期 间的基金 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 份额折算 期间本基 金的平稳 运作, 基金 管 理人可根据 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中 国 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 相关业务 规定暂停 招商 转债 A 份额与 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上市 交易和招商 可转债份 额的申购 或赎回等 相关业务 ,具 体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 关公告。 (6)基金份 额折算结 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 算结束后, 基 金管理人 应按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 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 公告,并 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 【2】 当招商 转债 B 份额 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达到 0.450 元, 本基 金将按照 以下规 则进 行份额折算 。 (1)基金份 额折算基 准日 当招商转债 B 份 额的基 金份额参 考净值达 到 0.450 元 ,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 市场情况 确定 折算基准日 。 (2)基金份 额折算对 象 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 登记在册 的招商转 债 A 份额、 招 商转债 B 份额 、 招商 可转债份 额。 (3)基金份 额折算频 率 不定期。 (4)基金份 额折算方 式 当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参考净值 达到 0.450 元后,本基 金将分别 对招商转 债 A 份额、招商 转债 B 份额和招商可 转债份额 进行份额 折算,份额 折算后本 基金将确 保招商转 债 A 份额和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比例为 7:3 , 份额折 算 后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基金份额 净值、 招 商转债 A 份额和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 净值 均调整为 1 元。 当招商转债 B 份 额的基 金份额参 考净值达 到 0.450 元 后, 招商转 债 A 份额、 招商 转债 B 份额、招商 可转债份 额三类份 额将按照 如下公式 进行 份额折算。 1)招商转债 B 份额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49 份额折算原 则: 份额折算前 招商转债 B 份额的资 产净值与 份额折 算后 招商转债 B 份额 的资产 净值相等 。 000 . 1 前 前 后 B B B NUM NAV NUM ? ? 其中: 前 B NAV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B 份 额参考净 值 前 B NUM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份额 数 后 B NUM 为折算后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份额 数 2)招商转债 A 份额 份额折算原 则: ①份额折算 前后招商 转债 A 份额与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 份额数始终 保持 7:3 配 比; ②份额折算 前招商转债 A 份额 的资产净 值与份额 折算 后招商转债 A 份额的资 产净值 及 新增场内招 商可转债 份额的资 产净值之 和相等; ③份额折算 前招商转债 A 份额 的持有人 在份额折 算后 将持有招商 转债 A 份额与新增 场 内招商可转 债份额。 后 后 UM * 3 / 7 UM B A N N ? 000 . 1 000 . 1 ? ? ? ? 后 前 前 场 内 新 增 基础 A A A NUM NAV NUM NUM 其中: 后 A NUM 为折算后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数 后 B NUM 为折算后招 商转债 B 份 额的份额 数 场 内 新 增 基础 NUM 为份额折算 前招商转 债 A 份额持 有人在份 额折算后 所持有的新 增的场内 招商可转债 份额的份 额数 前 A NAV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前 A NUM 为折算前招 商转债 A 份额的 份额数 3)招商可转 债份额: 份额折算原 则: 份额折算前 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资产净值 与份额折 算后 招商可转债 份额的资 产净值相 等。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50 000 . 1 前 基础 前 基础 后 基础 NUM NAV NUM ? ? 其中: 前 基础 NAV 为折算前招 商可转债 份额净值 前 基础 NUM 为折算前招 商可转债 份额的份 额数 后 基础 NUM 为折算后原 招商可转 债份额持 有人持有 的招商可 转债 份额的份额 数 招商可转债 份额的场 外份额经 折算后的 份额数采 用截 尾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 两位; 招商可 转债份额的 场内份额 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 ,以及招 商转 债 A 份额、招 商转债 B 份额折算 成招 商可转债份 额的场内 份额数均 取整计算 (最小单 位为 1 份) ,余额 计入基金 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 ,折算日折算前 招商可转债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招 商转债 A 份额和招商 转债 B 份额 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等具体 见 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 告 。 (5)基金份 额折算期 间的基金 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 份额折算 期间本基 金的平稳 运作, 基金 管 理人可根据 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中 国 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 相关业务 规定暂停 招商 转债 A 份额与 招商转 债 B 份额的 上市 交易和招商 可转债份 额的申购 或赎回等 相关业务 ,具 体见基金管 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 关公告。 (6)基金份 额折算结 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折 算结束后, 基 金管理人 应按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 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 公告,并 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 §17 基 金的 费用 与税 收 17.1 基金费 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 2、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 费; 3、基金上市 费用; 4、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 基金相关 的信息披 露费用 ; 5、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 基金相关 的会计师 费、律 师费 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费用; 7、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 用;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51 8、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 用; 9、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 同约定, 可以在 基金 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 用。 17.2 基金费 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 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80%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H=E ×0.8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 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 产净值 基 金管 理费每 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 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 月 前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 若遇法定 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 付日期顺延 。 2、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 费 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方 法 如 下: H=E ×0.2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 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 产净值 基 金托 管费每 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 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 月 前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 法定节假 日、公休 日等,支 付日期顺 延。 上述“17.1 基 金费用 的种类中第3-9 项费 用”,根 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 议规定, 按费 用实际支出 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 ,由基金 托管人从 基金 财产中支付 。 17.3 不列入 基金费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 列入基金 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 因未履行或 未完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费用 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 托管人处 理 与基金 运作无 关的 事项发生的 费用; 3、基金合同 生效前的 相关费用 ; 4、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 不得列入基 金费用的 项目。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52 17.4 基金管 理费和基金 托管费的调整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后,可 根据 基金 发展 情况 调整基 金管 理费 率、基 金 托管费率等 相关费率 。 调 高基 金管理 费率 、基 金托管 费率 等费率 ,须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审议 ;调低 基 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 管费率等 费率,无 须召开基 金份 额持有人大 会。 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 于新的费 率实施日 前 2 日在 至少 一种指定媒 体上公告 。 17.5 税收 本基金运作 过程中涉 及的各纳 税主体, 其纳税义 务按 国家税收法 律、法规 执行。 17.6 申购、 赎回及转换 的费用 1、 招商可转债 份额 的申 购费用 由基金申 购人承担, 并 应在投资者 申购基金 份额时收 取, 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 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 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 用。 (1)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场外申 购费率根 据申购 金额 设定如下: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 0.7% 100 万≤M <500 万 0.4%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2)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场内申 购费率由 基金代 销机 构比照场外 申购费率 执行。 2、招商可转 债份额的 赎回费率 (1)招商可转债 份额的场外 赎回费率按 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该部分 基金份额的 时间分 段设定如下 :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N <1 年 0.1% 1 年≤N <2 年 0.05% N ≥2 年 0% (2)招商可 转债份额 的场内赎 回费率由 基金代 销机 构比照场外 赎回费率 执行。 招商可转债 份额的赎 回费用由 基金赎回 人承担, 在 投 资者赎回基 金份额时 收取。 扣除 赎 回手续费后 的余额归 基金财产 ,赎回费 归入基金 财产 的部分不低 于赎回费 总额的 25% 。 招商 可转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 53 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 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 定调整费 率或 收费方式, 基金 管理人最 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 施日前在 至少一种 指定媒体 及基 金管理人网 站公告。 对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 易、电话交 易等) ,基金 管理人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 调低基 金申购费率 和基金赎 回费率。 基 金管 理人可 以在 不违 背法律 法规 规定及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情 形下根 据市 场情 况制定 基 金促销计划, 针 对投资者 定期或不 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 销活动。 在基金 促销活动 期间, 按相关 监 管部 门要求 履行相 关手 续后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当 调低 招商 可转债 份额的 申购 费率和 基金 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 可以针对 特定投资 人 (如养老金 客户等) 开展费率优 惠活动, 届时 将提前公 告。 §18 对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 部分 的说 明 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 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 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对本基 金管理人 于2017 年9 月12 日刊登 的本基金 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 更 新, 并根据 本基金 管理 人在前 次招募 说明 书刊登 后本 基金 的投资 经营活 动进 行了内 容补 充和数据更 新。 本次主要更 新的内容 如下: 1、更新了 “ 重要提示 ” 。 2、在 “基金 管理人 ” 部分,更 新了 “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更新了 “ 主要人 员情况 ” 。 3 、在 “基 金托管 人 ” 部分 ,更新 了 “ 基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更新 了 “ 基金托 管业 务 经营情况 ” 。 4、在 “相关 服务机构 ” 部分, 更新了 “ 基金份 额销 售机构 ”。 5、在 “基金 的投资 ” 部分,更 新了 “ 基 金投资 组合 报告 ”。 6、更新了 “ 基金的业 绩 ”。 7、在 “托管 协议的内 容摘要 ” 部分,更 新了 “ 托管 协议当事人 ” 。 8、更新了 “ 其他应披 露事项 ” 。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