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沪 深 300 等权重交易 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公 告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 景
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证券 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 、 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注册 的批 复》 (证 监许 可[2012]1542 号)和《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
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等的有关规定, 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ETF ”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基金
管理人 ” ) 已向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申 请终 止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ETF 的上 市交 易, 并获 得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 《终 止上 市通 知书 》深 证上[2018]121 号)同意。
现将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ETF 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ETF
场内简称 :300 等权
交易代码:159924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2013 年6 月5日
终止上市日:2018 年3 月20 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 2018 年3月19日, 即在2018 年3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
ETF 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享有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ETF 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8 年2月7日至2018 年3月4日期间, 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ETF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 年3月5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 下简 称“ 《议 案》 ” ) ,
本次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3月6日发布了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基金管理人根据转
型安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 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ETF 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121 号) 。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根据《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 后, 基金 管理 人将 按照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的 业务 规则 申请 终止 本基 金上 市等 业务 , 且根 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 本基金将从2018 年3月7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
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 赎回申请。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后 , 停止 收取 基金 管理 费和 基金 托管 费。 基金 管理 人将 按照 本 《基 金合 同》 约定 , 组织 成
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 。本公司将 严格 按照 相关
要求履行 基金终止上市 及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把相关事项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以登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或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88-606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托管 协议 、 招募 说明 书等 文件 及相 关公 告, 如实 填写 或更 新个 人信 息并 核对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
能 力, 选择 与自 己风 险识 别能 力和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匹 配的 基金 产品 。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
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