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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久益混合A(001782)

九泰久益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3月)查看PDF公告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29日证监许可
【2015】1817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
投资基金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
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
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
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
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
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
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
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
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
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
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联系电话:010-57383799 联系人:韩炳光 股权结构: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 占注册资本的26%、25%、25%和24%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强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长。曾任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经理,宏源证 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安信证券投行部业务副总裁,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总 经理助理。现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刚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 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处长、处长。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 卢伟忠先生,金融学硕士,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金瑞期货研 究员,安信证券股指期货IB业务专员,安信期货办公室主任,安信期货IB业 务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安信乾盛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九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袁小文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万通期货 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金马期货公司常务副总,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后 更名为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 任阳富教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艳女士,经济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国际金融教 研室主任,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海南大学MBA教育 中心主任职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陈耿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崂山区政府(高科技开 发区)职员,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 学院教师,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中心主任职务。2、监事会成员 徐磊磊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曾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 助理、行政经理,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同创九鼎投 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监事。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昆 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部定增业务组(锐系列)执行投资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卢伟忠先生,简历同上。 王玉女士,涉外经济本科,副总经理。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北京 思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 海淀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祖尧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 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行 内核小组成员,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沛先生,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任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师、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合规专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权管理专员、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主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负责人。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王玥晰女士,理学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0年证券从业经验。 历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A/B基金经理(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2015年4月 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8月3日至今)、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11月10日至今),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12月8日至 今)、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4月22日至今)、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7日至今)、九泰久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19日至今)、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7年1月20日至今)、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1月25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祖尧先生(委员会主席)、张勇 先生、刘开运先生、刘心任先生。 吴祖尧先生,同上。 张勇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15年证券从业经验,9年基金经理任职 经验。历任南京市商业银行信贷员、债券交易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 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 总监、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7月至2015年5月)、 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8月至2015年5月)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8月至2014年2月)、博时 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博时宏观 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博时天天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基金经理、博时现金宝货币 市场基金(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基金经理、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基金经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 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基金经理。现任九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绝对收益部总经理。 刘开运先生,同上。 刘心任先生,北京大学、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双硕士,中国籍,7年证券从 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5月 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兼定增投资中心副总经理。现任 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15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吴刚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以外,上述 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20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 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 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 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 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 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 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 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 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 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 意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 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 和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 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 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 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 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 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 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 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 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 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 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 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 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 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 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 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 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 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 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 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 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 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 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 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 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 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 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 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 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 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 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 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成立时间:1997年04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拾捌亿玖仟玖佰柒拾玖万肆仟零捌拾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66人,平均年龄30岁, 10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 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2012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 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 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 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Q 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 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 管服务。 截至2017年9月末,宁波银行共托管55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规模748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 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 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 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 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 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 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 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 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 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 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 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 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资产托管 部内部设置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 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 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 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 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 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审 计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 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 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 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 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 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八号楼A栋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http://www.jtamc.com/ 联系人:潘任会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 及时履行公告义务。二、登记机构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电话:010-57383799 传真:010-57383966





联系人:齐永哲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文启斯、杨丽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 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 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基金持 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 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 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 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行股票投资。 本基金的股票定性分析方法采用深度价值挖掘和多层面立体投资分析体系。 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 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 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 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 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的股票定量分析方法将分析备选股票的估值 指标(如 PE、PB、PE/G、PS、股息率等)、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增长率、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等)、现金流量指标 和其他财务指标,再通过比较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 手估值水平,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来评估备选股票价值提升带来的投资 机会。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 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 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 放大策略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 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 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 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 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 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6、股指期货、权证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 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 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 现金管理。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 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 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 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构建交易组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 益率×70%。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选取沪深 300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 为全面地反映中国股票市场的状况;债券投资部分选择中国债券总指数作为业 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状况,具有广泛 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年12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32,502,941.26 43.18 其中:股票 132,502,941.26 43.1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5,487,000.00 50.67 其中:债券


155,487,000.00 50.6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700,134.55 3.1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7,032,721.99 2.29 8 其他资产


2,166,992.96 0.71 9 合计





306,889,790.76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263,932.51 2.04C 制造业 86,147,510.24 28.1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4,010,000.00 4.5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67,942.76 1.6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34,112.55 0.01 J 金融业 21,047,120.00 6.8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32,323.20 0.0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2,502,941.26 43.24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02408 齐翔腾达 1,649,987 20,921,835.16 6.83 2 002415 海康威视 500,000 19,500,000.00 6.36 3 002602 世纪华通 389,870 13,247,782.60 4.32 4 600518 康美药业 499,922 11,178,255.92 3.65 5 600016 民生银行 1,300,000 10,907,000.00 3.56 6 600739 辽宁成大 500,000 8,800,000.00 2.87 7 600703 三安光电 300,000 7,617,000.00 2.49 8 600400 红豆股份 999,910 7,189,352.90 2.35 9 000506 中润资源 849,923 6,263,932.51 2.04 10 000725 京东方 A 1,000,000 5,790,000.00 1.89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6,974,500.00 5.5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9,954,500.00 26.09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2,000.00 0.00 8 同业存单 58,546,000.00 19.10 9 其他 - - 10 合计 155,487,000.00 50.74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713106 17浙商银 行CD106 300,000 29,643,000.00 9.67 2 011758018 17中核建 SCP001 200,000 20,070,000.00 6.55 3 019563 17国债09 170,000 16,974,500.00 5.54 4 011751065 17苏交通 SCP018 100,000 10,009,000.00 3.27 5 111781119 17张家口 银行 CD025 100,000 9,766,000.00 3.19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4,508.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42,484.3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66,992.96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九泰久益混合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成立日- 2017.12.31 15.75% 0.33% 5.10% 0.21% 10.65% 0.12% 九泰久益混合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② 率③ ④ 自成立日- 2017.12.31 15.43% 0.34% 5.10% 0.21% 10.33% 0.13%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提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 误后,自基金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 5个工作 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一致,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 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 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 6、 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基本 情况; 7、 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传真号码; 8、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 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详细内容,可登陆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3月 10日